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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申报者所申报项目,不论采纳与否,效益大小,人力资源部必须将其如实录入其个人档案中;并以此作为晋升、调薪、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5.权责规定
5.1本管理办法涉及奖项由公司评审小组评审提议,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奖励。
5.2公司内部评审由人力资源部主导,总经理为评审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或其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评审小组成员。
4.5所申报项目经评估被相关部门采纳试用后,由相关部门试运行,并详细记录在运行过程中的运行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并以此作为评审小组评审鉴定评估的参考数据。
4.6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将《申报单》、评审结果、奖励金额报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复审,如需复审由总经理指派专人与评审小组共同完成。
500-999元
个人Baidu Nhomakorabea集体
直接效益×30%(最高为300元)
1000-4999元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25%(最高为1000元)
5000-9999元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20%(最高为1500元)
10000元以上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15%(最低为1500元)
备注:
1.《申报单》所申报项目一经采纳且产生效益,原则上按以上参考标准实施奖励,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报送总经理,以总经理最后批准奖金为准。
3.2所提意见、建议、方案经鉴定评估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合理性,实施后能为公司创造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节约成本等。
4.作业规范
4.1公司所有员工均享有节能降耗、创新的申报、提名权与被提名权,凡符合3.1条所列条件者,均可以书面形式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为本部门/车间中成绩突出、贡献卓越、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提出月度、季度、年度节能降耗、创新标兵的申报。
批准
审核
编制
2.以上所列效益—奖金参考表奖金的计算时间,如属更改工艺流程、改造设备等项目创造出持续性效益时,则在项目实施3个月后,由评审小组做出最终评审,并以月平均创造的直接效益作为奖励基数来计算奖金(计算时间原则上为半年,最长不能超过1年),报送总经理。
3.如属对公司制度、流程等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为公司创造出间接性效益时,则根据所提意见或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实用性价值,被采纳运行后,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20元—300元不等的奖金。
1.目的
为提高全体员工节能降耗、创新的意识,使节能降耗、创新奖励的申报、鉴定、评审、奖励等流程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各部门/车间、各员工节能降耗、创新的申报、鉴定、评审、奖励及管理。
3.评定标准
3.1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对相关制度、作业标准流程、设备改造、工艺技术、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4.9《申报单》所申报项目意义重要、改造涉及面广、须委托专业分析或条件限制暂难确定采纳与否及效益高低时,可分多次评估,由评审小组指定专人跟进,但最终采纳及奖励与否的决议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4.10因对公司经营、管理、生产的相关制度及生产流程等提出合理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能为公司创造间接性效益的,经评估采纳实施后,将根据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实用性价值,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20元—300元不等的奖金。
4.7奖励金额经人力资源部或评审小组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在公告栏进行公告并在员工大会上予以通报表扬,并记录存档。
4.8《申报单》申报项目所创造间接或直接效益、节约成本为一次性的,经评估采纳实施,评审小组按《效益—奖金参考表》于3个工作日内拟定奖金标准,报送总经理批准;如属更改工艺流程、改造设备等项目创造出持续性效益时,则由评审小组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跟进,并在项目实施3个月后由评审小组做出最终评审,并以月平均创造的效益做为奖励标准来计算奖金(计算时间原则上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报送总经理批准。
5.3总经理负责对《申报单》的初步判断与评审及最终相关奖金的审批,并对有争议的奖项做出最终裁定。
6.效益—奖金参考表
效益
类别
直接效益奖金
间接效益奖金
50-99元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50%(最高为50元)
根据所提意见或建议的价值酌情给予20—300元不等的奖金。
100-499元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40%(最高为200元)
4.3在部门/车间中成绩突出、贡献卓越、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亦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报月度、季度、年度节能降耗、创新标兵的书面申请。
4.4人力资源部接到书面申请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提报内容的初审鉴定;初审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召集评审小组人员对所申报项目创造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并确定奖励金额;奖励金额超过200元时,须由人力资源部召集评审小组进行公开评审。
5.权责规定
5.1本管理办法涉及奖项由公司评审小组评审提议,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奖励。
5.2公司内部评审由人力资源部主导,总经理为评审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或其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评审小组成员。
4.5所申报项目经评估被相关部门采纳试用后,由相关部门试运行,并详细记录在运行过程中的运行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并以此作为评审小组评审鉴定评估的参考数据。
4.6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将《申报单》、评审结果、奖励金额报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复审,如需复审由总经理指派专人与评审小组共同完成。
500-999元
个人Baidu Nhomakorabea集体
直接效益×30%(最高为300元)
1000-4999元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25%(最高为1000元)
5000-9999元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20%(最高为1500元)
10000元以上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15%(最低为1500元)
备注:
1.《申报单》所申报项目一经采纳且产生效益,原则上按以上参考标准实施奖励,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报送总经理,以总经理最后批准奖金为准。
3.2所提意见、建议、方案经鉴定评估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合理性,实施后能为公司创造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节约成本等。
4.作业规范
4.1公司所有员工均享有节能降耗、创新的申报、提名权与被提名权,凡符合3.1条所列条件者,均可以书面形式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为本部门/车间中成绩突出、贡献卓越、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提出月度、季度、年度节能降耗、创新标兵的申报。
批准
审核
编制
2.以上所列效益—奖金参考表奖金的计算时间,如属更改工艺流程、改造设备等项目创造出持续性效益时,则在项目实施3个月后,由评审小组做出最终评审,并以月平均创造的直接效益作为奖励基数来计算奖金(计算时间原则上为半年,最长不能超过1年),报送总经理。
3.如属对公司制度、流程等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为公司创造出间接性效益时,则根据所提意见或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实用性价值,被采纳运行后,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20元—300元不等的奖金。
1.目的
为提高全体员工节能降耗、创新的意识,使节能降耗、创新奖励的申报、鉴定、评审、奖励等流程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各部门/车间、各员工节能降耗、创新的申报、鉴定、评审、奖励及管理。
3.评定标准
3.1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对相关制度、作业标准流程、设备改造、工艺技术、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4.9《申报单》所申报项目意义重要、改造涉及面广、须委托专业分析或条件限制暂难确定采纳与否及效益高低时,可分多次评估,由评审小组指定专人跟进,但最终采纳及奖励与否的决议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4.10因对公司经营、管理、生产的相关制度及生产流程等提出合理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能为公司创造间接性效益的,经评估采纳实施后,将根据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实用性价值,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20元—300元不等的奖金。
4.7奖励金额经人力资源部或评审小组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在公告栏进行公告并在员工大会上予以通报表扬,并记录存档。
4.8《申报单》申报项目所创造间接或直接效益、节约成本为一次性的,经评估采纳实施,评审小组按《效益—奖金参考表》于3个工作日内拟定奖金标准,报送总经理批准;如属更改工艺流程、改造设备等项目创造出持续性效益时,则由评审小组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跟进,并在项目实施3个月后由评审小组做出最终评审,并以月平均创造的效益做为奖励标准来计算奖金(计算时间原则上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报送总经理批准。
5.3总经理负责对《申报单》的初步判断与评审及最终相关奖金的审批,并对有争议的奖项做出最终裁定。
6.效益—奖金参考表
效益
类别
直接效益奖金
间接效益奖金
50-99元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50%(最高为50元)
根据所提意见或建议的价值酌情给予20—300元不等的奖金。
100-499元
个人/集体
直接效益×40%(最高为200元)
4.3在部门/车间中成绩突出、贡献卓越、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亦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报月度、季度、年度节能降耗、创新标兵的书面申请。
4.4人力资源部接到书面申请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提报内容的初审鉴定;初审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召集评审小组人员对所申报项目创造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并确定奖励金额;奖励金额超过200元时,须由人力资源部召集评审小组进行公开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