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技术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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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建设信息网政务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建设信息网政务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建设信息网政务信息发布
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办函[2016]352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12.12
【实施日期】2016.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建设信息网政务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
(粤建办函〔2016〕35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管、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全省住房建设城乡系统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时有效的开展了政务信息发布和宣传,传递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正能量。

部分单位积极撰写新闻稿件,主动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宣传报道本地建设行业的工作动态和成效,为上级领导掌握情况和决策判断提供了依据,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详见附件)。

经研究决定,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等10个单位政务信息报送较为及时、文稿质量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现予以通报表扬。

各单位要以受表扬的单位为榜样,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广东建设信息网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尚未发布或发布较少信息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及时登录广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程交易平台招投标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建市函[2013]171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3.10.10【实施日期】2013.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程交易平台招投标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712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为全面了解我省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程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工程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情况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粤建市函〔2012〕1025号)执行情况,规范工程建设交易行为,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及对象(一)2013年1月1日以来建设工程交易情况;(二)各级工程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三)各级工程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交易监督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一)目前各地工程交易平台在建设、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工程交易平台对粤建市函〔2012〕1025号文件规定的交易工作规程执行情况;(三)工程交易平台对粤建市函〔2012〕1025号文件规定的交易场所设施设置标准执行情况;(四)工程交易平台建成后,各部门对平台中的交易行为和交易后履约行为如何实施监管;(五)工程交易平台的职能定位、收费情况;(六)工程交易平台推进电子招标情况;(七)工程交易平台的工程交易投诉和处理情况;(八)工程交易平台在防止围标串标、专家库管理、诚信建设方面的新做法。

三、工作要求和安排(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开展自查,2013年建设工程交易情况和工程交易平台自查总结材料、工程交易平台建设情况表(见附表)于2013年10月31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决定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及运行机制。

一、工作目标2010年6月底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制定和发布适用于本系统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的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重点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二、试点范围全省二十一个地市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

三、工作任务(一)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

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见附件)为指导,各地市和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制定和公布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主体,规范有序地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实施。

(二)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

以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目录为要求,各地(及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有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实现页面展现、信息导航、访问权限等发布、管理及服务功能,并及时更新信息。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设构想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设构想

2 专 栏 链接 服 务 系统建 设 .
专栏 链 接服 务 子系 统 分为 国 家级 专栏 链 接服 务子 系 统和 省级 ( 副省级 城市 ) 含 专栏链 接服 务子 系统 。
息 公开 平 台 的任 务 , 明确 工程建 设项 目主 管部 门和 有关 单位 , 通 过各 级政 府 网站等渠 道 公开 工程建 设项 目的 相关信 息 , 做好
技 术 探 讨 ・ e h o o y a dS u y T c n l g n td
工程 建设 领域项 目信 息 公 开共享平 台建设 构 想
刘 会 师
( 国软 件评 测 中心 中
北京 104 ) 08 0
I 要】围绕 工程 建设 领域 项 目信 息公 开 共享 的要 求 , 究 、 摘 研 分析 工程 建设 领域 涉及 的项 目信 息 环节 . 出一 种 项 目信 息公 开共 享 提 平 台的 建设 方案 。方案 针对 专栏链 接和 信息 检 索提供 建设 模型 . 最终 实现 项 目信息 的公 开共 享和 整合发 布 。 【 键宇 】 关 工程 建设 领域 ; 目信息 公开 : 享平 台 项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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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aS f aeTsi e tr B i g1 0 4 ) C i ot r e tgC ne e i 0 0 8 n w n j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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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治工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治工办发[2010]1号)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做好我厅的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0年6月底前,发布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重点做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全面推广实施提供实践依据。

二、职责与分工(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全面工作,组织试点工作检查、交流和总结工作。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规划处、审批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处、房地产管理处、风景园林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建设监察总队、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造价管理总站、招投标管理总站、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代建中心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市、县部门做好试点工作。

制定本部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录入涉及本部门的项目公开信息数据和信用信息数据。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负责系统平台建设和与省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专栏链接的具体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数据库。

协助业务处(室)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指导试点市、县做好试点工作。

(四)成都市、自贡市、资阳市和新津县、蒲江县、富顺县、荣县、简阳市等8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本次试点工作的试点单位。

三、主要任务(一)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

按照国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编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责任主体。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技术规范【模板】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技术规范【模板】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技术规范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全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治工发〔2011〕3号)文件要求,规范全省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总体要求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多途径实现信息采集、汇聚形成省级统一数据库的建设模式,由省市县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建设,实现双信息采集、存储和发布形式从非结构化(文本、表格、文件、图片等格式)向结构化(数据库结构格式)方向转变,形成全省双信息规范化公开格局。

统一数据标准。

依照全省统一的项目编码标准和双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共享、公开技术规范,开展各地各部门双信息平台和双信息专栏的建设工作。

只有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建设的平台和专栏中发布的双信息才能被汇总至全省统一数据库,实现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精确查询。

多途径实现信息采集。

建立以数据交换平台为主,互联网信息抓取和双信息人工录入为辅的信息采集模式。

建立省级双信息数据交换平台,连接各地市各部门,建立相应的数据交换接口;各地各部门的公开共享平台向省级双信息数据库报送结构化的双信息。

信息抓取系统从各地各部门双信息公开专栏抓取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案件查办和咨询等信息,并存入省级双信息数据库。

双信息人工录入系统,由省级各部门在未能按照数据交换方式提供数据之前,采用手工录入方式提供标准化的数据。

汇聚形成省级统一数据库。

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格式建立省级统一数据库,主要数据包括按项目编码串联的项目信息,按从业主体串联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信息,按地区和部门分类的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案件查办和咨询等信息。

双信息数据库以共享方式向全省参与工程领域建设的部门开放,并以信息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可公开的内容。

分工协作。

各地各部门依托互联网,按照我省统一数据标准建设双信息专栏。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3月17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有关要求,现就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提出以下方案。

一、建设思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依托各级政府和各级牵头部门网站,以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为抓手,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信息整合,打造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平台,推动我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建设任务(一)编制印发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2014年4月底前,按照粤府办〔2013〕38号文有关分工要求,结合行业特点,编制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包括:栏目名称、栏目结构、栏目内容等),并报省府办公厅汇总印发。

(省直各牵头部门负责)(二)建设省本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1.2014年6月底前,根据建设规范,完成省直各牵头部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将专栏地址报送省府办公厅。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企业的监管,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实现以下几点目标:1.提高工程建设企业的信用度:通过信用分级分类,引导和激励工程建设企业提高诚信行为,减少违规和不良行为,提高企业的信用度。

2.优化工程承揽市场秩序:通过信用分级分类,划分工程建设企业的信用等级,使得市场有序竞争,优质企业和优质工程得到更多的机会。

3.加强监管和惩戒机制:通过信用分级分类,对不诚信、违规和不良行为的企业实施惩戒措施,提高对工程建设企业的监管水平。

二、信用分级分类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工程建设企业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优秀信用企业、良好信用企业、一般信用企业、诚信风险企业和失信企业五个等级。

1.优秀信用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声誉,并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没有违规和不良行为的企业。

2.良好信用企业:具有不错的信用记录和声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守规范,但可能有轻微的违规行为。

3.一般信用企业:具有一般的信用记录和声誉,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但未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

4.诚信风险企业:具有较差的信用记录和声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需要加强监管和整改。

5.失信企业:具有极差的信用记录和声誉,多次违规和不良行为,对工程建设市场造成严重影响,需要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信用分级分类的具体方法可以采用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依据,包括企业资质、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同时,还可以考虑工程建设企业的历史记录、社会信用记录、行业声誉等因素。

三、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1.奖惩措施:对优秀信用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政府采购优先、融资支持、评标优先等;对一般信用企业予以警示、督促改善和限制报名参与工程项目;对诚信风险企业进行督促整改,限制报名参与工程项目;对失信企业予以处罚和限制参与工程项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
栏建设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5.30
•【字号】粤办函[2014]273号
•【施行日期】2014.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规范的通知
(粤办函〔2014〕27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打造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信息发布平台,是进一步深化我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和本规范要求,认真做好专栏建设工作,推动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其他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由省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省府办公厅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进行修订。

广东省府办公厅
2014年5月30日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九、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一、高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三、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注: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站,各级科研机构网站可参照执行。

十四、文化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网站应做好对上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信息公开专栏的导航。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建设指南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建设指南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建设指南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建设指南浙江省信用中心二○一一年六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建设指南目录一.引言 .................................................................. . (2)1.背景 .................................................................. ............................................................. 2 2.制定宗旨 .................................................................. ..................................................... 2 3.实现目标 .................................................................. ..................................................... 2 4.制订原则 .................................................................. ..................................................... 3 5.名词解释 .................................................................. ..................................................... 3 二.专栏链接及专栏首页设置 .................................................................. . (4)1.专栏链接 ....................................................................................................................... 4 2.首页设置 .................................................................. ..................................................... 4 三、专栏栏目设置 .................................................................. (5)1. 项目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 ........................... 5 2. 信用信息共享栏目设置 .................................................................. ........................... 6 四、规范说明 .................................................................. .. (7)1.项目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字段信息规范 .................................................................. ..... 7 2.信用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字段信息规范 .................................................................. ..... 9 3.内容字段标注规范 .................................................................. ................................... 11 4.页面属性标注规范 .................................................................. ................................... 30 5.内容变更索引发布规范 .................................................................. ........................... 32 五、指标项单位及规范格式要求 .................................................................. ...................... 34 六、附件 .................................................................. .. (35)第 1 页/共38页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建设指南一.引言 1.背景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切实推进专栏建设工作,在《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的基础上,就专栏建设的具体规范进行细化,供各地区、各部门在建设专栏时参考。

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双信息”公开共享平台设计与应用

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双信息”公开共享平台设计与应用

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双信息”公开共享平台设计与应用欧阳显良;陈亮雄;林时君;杨业华;徐志雄
【期刊名称】《广东水利水电》
【年(卷),期】2015(000)001
【摘要】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工程领域治理的一项治本之策和关键性制度。

“双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是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信息化平台。

该平台按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建立省级统一水利“双信息”数据库,整合发布信用信息和项目信息,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运行的软件支撑平台。

【总页数】4页(P67-70)
【作者】欧阳显良;陈亮雄;林时君;杨业华;徐志雄
【作者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393.09
【相关文献】
1.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探讨 [J], 胡玉林;杨志刚;刘慧
2.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 [J],
3.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建设构想 [J], 刘会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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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建市函[2010]550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0.10.27【实施日期】2010.10.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550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房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前阶段,我厅及珠三角地区九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现根据省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关于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治工办发〔2010〕37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如有重大问题请将情况反馈我厅。

并将本部门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机构名单(实施方案附件1)于11月12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联系人:何志坚电话:83133632 传真:8330226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9号),及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关于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决定精神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治工办发〔2010〕37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两部门: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两部门: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用信息 , 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县级 以上 左右
行 业 主管部 门要 建立 信 用档 案 ,全 面公 开从 业 单位 和从业 人员 的不 良行 为信 息 ;初 步 实现 全 国范 围 内
同时 , 务部 还 从规 划 和法 规 人手 , 商 不断 加 强 行业 管理 基 础工 作 会 同 国家发 展 改革 委 等五 部 门
招标 、 资设 备采 购 、 物 设计 变 更 、 资金 使 用管 理 等关
“ 十二五 ” 间 , 期 福建 省泉 州 市计 划 投 资 9 3 5 亿 键环节 , 实施全 过程 动态 检查 监督 , 发现 问题 及时处
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其中,公路 50亿 理 , 违法 违纪行 为严 肃处 置 。 0 出现
政府 执行土 应和 政策情 监督 地供 调控 况的 检查。豳

本指 导 目录和信 用 信息 基本 指 导 目录 ,统 一规 定 了
项 目信息公 开的 2 项基本 内容 、信用信息公开的 2
1 项 基 本 内容 ,要求 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地 区 、各 有 关 部 门对 基 本 0
商务 部 财 政 部近 两 年来 支 持建 设 了 4 个 城 市 4 的 30 5 网点 11 分 拣 中 心 、2 集 散 市 场 , 37 个 8个 2个
要精 神 ,并 结合本 部 门实 际对 加 强党 风廉 政建 设进 行部 署 。 工作 部署 中 , 在 加强政 府采 购制度 管理 普遍 4 0
本 。同时加 强对 庆典 、 研讨 会 、 坛 活动 的管理 。 论
两部 门: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 项 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 系建设
中央纪委 、中央治理 工 程建设 领域 突 出 问题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7.29•【字号】粤建市函[2010]364号•【施行日期】201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364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根据7月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广东省珠三角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试点单位,落实责任根据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部门的通知》(粤治工办发〔2010〕22号)的要求,珠三角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均作为试点单位。

各试点单位应与本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国家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我厅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请各试点单位参照执行。

各试点单位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应包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试行)》(附件2)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试行)》(附件3)的内容。

各试点单位也可结合本身实际,丰富专栏目录以及内容。

三、工作要求1.8月13日前,将2009年1月1日以来项目信息公开资料以及可公开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单位门户网站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制定的目录发布相关信息。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录入和数据定级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录入和数据定级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录入和数据定级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6.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录入和数据定级管理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落实《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21〕11号),支持企业加快提升资质等级、拓展资质种类,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自6月7日起优化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省级平台)的项目信息录入和数据定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项目信息录入(一)新增录入的项目和项目环节信息,在省级平台的公示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二)更正的项目信息,在省级平台的公示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三)新增录入或更正的项目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受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平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优化数据定级支持项目属地主管部门根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业务办理信息对省级平台中“数据等级”为D级的工程项目各业务环节数据进行批量定级。

实施数据批量定级的,由地级以上市主管部门及时汇总《工程项目批量数据定级汇总表》(见附件),通过正式公文报送我厅。

我厅将通过省级平台予以批量处理,减少企业申请和主管部门审核次数和时间。

三、有关工作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新增录入和更正的项目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仔细把关,确保有关信息真实有效;在批量数据定级时,应如实填写数据审核单位和审核人信息。

各地要支持企业使用真实的项目业绩拓展业务和提升资质等级,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信息要及时上报省级平台,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工程项目批量数据定级汇总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6月7日。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两种建设模式比较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两种建设模式比较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两种建设模式比较作者:申立军李家勋徐捷来源:《信息化建设》2011年第02期本文通过研究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分析“信息公开专栏”分散和集中两种建设模式的优缺点,为全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走向深入提供建议。

工程建设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

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是中央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

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是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在阳光下接受监督、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建设现状2010年3月,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在江苏、河北、山西、吉林、浙江、安徽、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等10个省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4个部委开展试点工作。

经过大半年的艰苦努力,各试点地区、部门均较好地完成了中央布置的试点工作任务。

其中江苏省结合实际选择了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4个省级部门,南京市、无锡市、扬州市、连云港市4个省辖市,以及相关区县和对应的部门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都根据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建设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截至目前,已公开项目信息17万多条,公开信用信息37万多条,信息量居于全国前列。

可以说,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江苏省走在了全国前列,其中南京市更是亮点鲜明地采用了集中的模式建设“专栏”,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想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粤环办[2012]10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粤环办[2012]10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正文:----------------------------------------------------------------------------------------------------------------------------------------------------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粤环办〔2012〕101号)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2012年6月25日省环境保护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截至9月30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情况通报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请相关处室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2年10月15日附件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息用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处室项目名称信息量环评处建设项目审批信息39645环评审批受理公告719环评审批前公示62环评审批后公示545环评机构行为信息环评人员行为信息环评机构基本信息181环评机构资质信息76环评机构业绩信息1318环评机构信用评价信息0环评机构良好行为信息0环评机构不良行为信息0从业人员基本信息1917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信息552环评人员良好行为信息环评人员不量行为信息环监局验收审批前公示319验收审批后公告349重点污染源企业基本信息1388重点污染源企业信用评价信息2800重点污染源企业良好行为信息195重点污染源企业不良行为信息0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1556上市企业核查112排污费核定222处室项目名称信息量辐射处环评审批受理公告环评审批前公示环评审批后公告33验收审批前公示验收审批后公告233法规处行政处罚、复议、应诉60大气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12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11监测科技处环保设施运营资质单位639清洁生产企业2493合计50145——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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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技术规范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全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治工发〔2011〕3号)文件要求,规范全省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总体要求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多途径实现信息采集、汇聚形成省级统一数据库的建设模式,由省市县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建设,实现双信息采集、存储和发布形式从非结构化(文本、表格、文件、图片等格式)向结构化(数据库结构格式)方向转变,形成全省双信息规范化公开格局。

统一数据标准。

依照全省统一的项目编码标准和双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共享、公开技术规范,开展各地各部门双信息平台和双信息专栏的建设工作。

只有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建设的平台和专栏中发布的双信息才能被汇总至全省统一数据库,实现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精确查询。

多途径实现信息采集。

建立以数据交换平台为主,互联网信息抓取和双信息人工录入为辅的信息采集模式。

建立省级双信息数据交换平台,连接各地市各部门,建立相应的数据交换接口;各地各部门的公开共享平台向省级双信息数据库报送结构化的双信息。

信息抓取系统从各地各部门双信息公开专栏抓取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案件查办和咨询等信息,并存入省级双信息数据库。

双信息人工录入系统,由省级各部门在未能按照数据交换方式提供数据之前,采用手工录入方式提供标准化的数据。

汇聚形成省级统一数据库。

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格式建立省级统一数据库,主要数据包括按项目编码串联的项目信息,按从业主体串联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信息,按地区和部门分类的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案件查办和咨询等信息。

双信息数据库以共享方式向全省参与工程领域建设的部门开放,并以信息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可公开的内容。

分工协作。

各地各部门依托互联网,按照我省统一数据标准建设双信息专栏。

按照全省统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改造,提供对外标准数据接口。

没有业务系统或业务系统建设改造完成前,可暂时以手工方式录入信息。

二、全省双信息专栏建设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要依托各级部门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专栏”是部门政府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专栏链接及专栏首页(1)在部门网站(含部门子站或部门栏目)首页醒目位置设置到部门“专栏”的链接,链接的文字内容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2)“专栏”首页顶部为标题区,标题内容包括专栏名称和专栏建设单位,格式为:专栏建设单位+专栏名称。

“专栏建设单位”用“行政区域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表示专栏名称统一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完整示例如下:广东省XX市XX县XX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标题内容应以纯文本形式显示,如果采用图片形式显示,则请在图片的alt属性中提供文本格式的标题内容。

专栏首页页面的HTML标签title的内容应与标题内容一致,例如:title=广东省XX市XX县XX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3)“专栏”内设置项目信息公开区、信用信息共享区和项目信息共享区。

(4)“项目信息公开区”应设立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等栏目,详见“项目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5)“信用信息共享区”应设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栏目,详见“信用信息共享区栏目设置”。

(6)“项目信息共享区”应提供项目信息共享服务,共享内容包括项目审批单位具体承办、审核以及审批人员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7)“专栏”内设置项目信息搜索栏。

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可对专栏内已公开的项目信息进行全文检索。

(二)专栏栏目设置各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中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在“专栏”的信息公开区开(三)栏目信息指标项基本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的指标项要求,在“专栏”的各个栏目内分别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注1:如果各地在基本指导目录基础上进行扩展形成自己的指导目录,则依照各地的目录要求公开指标项,但各地目录公开的指标项不能少于基本指导目录要求的指标项,也不应与指导目录的指标项冲突。

注2:项目编码的生成及使用见“第(四)点制定和实施项目统一编码”。

1.项目审批公开信息2.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3)征地拆迁信息3.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公开信息4.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公开信息(1)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2)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5.从业单位信用信息(6)不良行为记录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6.从业人员信用信息(4)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四)制定和实施项目统一编码。

项目编码规则要求见《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文件的附件3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部分。

具体要求如下:工程项目代码是工程项目的唯一标识,采用组合编码方式生成的特征组合码,由19位前段码和不定长序列码组成。

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6位行政区划代码,9位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位年度和不定长序列码。

在项目获得发展改革、经信、外经贸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时,按照设定的编码规则产生项目编码。

以编码作为项目的身份认证,以项目作为双信系统的基本单位,录入并发布有关审批信息和项目管理信息。

在项目立项获批前的审批环节,暂不纳入双信系统,待项目获批后再补充填报有关审批信息。

在项目立项后,有关审批信息仍按项目为单位进行录入和发布,如出现对项目拆分审批或者合并审批情况,则生成项目的二级编码,并分别对所有的拆分项目、子项目或者合并项目的相关审批信息进行录入和发布。

土地招拍挂及矿业权审批信息另行确定编码。

(五)指标项单位及格式要求1、货币及单位指标项中涉及金额的货币统一为:人民币,其他货币的或加以额外说明,或按当期汇率转为人民币表示。

除指标项后有特殊说明的外,金额单位统一为:万元。

2、从业人员身份证件及号码指标项中个人身份证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二代身份证为主,未换领二代身份证可用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军官、外籍人士等可使用军官证、护照等证件。

一、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的号码规则采用各权威发证机关制定的编码规则。

3、从业单位代码从业单位代码以从业单位在工商部门的注册码即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准,并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编码规则。

4、日期、时间格式要求指标项中、专栏中,凡涉及日期的数据,均应采用统一的日期格式和时间格式。

日期、时间格式(六)专栏首页和列表页导航及格式要求1、“专栏”首页格式及导航要求“专栏”首页的格式参见“专栏链接及专栏首页”。

“专栏”首页内应设置到各栏目的链接,链接文字为各栏目指定名称。

点击各链接,可打开各栏目的列表页面。

2、栏目列表页格式及导航要求每个栏目内以列表方式显示栏目内的信息条目。

列表采用分页浏览方式,应提供栏目内信息条目总数、到第一页、最后一页的链接,每个信息条目应包含:序号、信息标题、发布日期,点击指定条目可打开具体内容的展示页面。

(七)内容明细页面格式要求内容明细页面分为:专栏标题区、内容明细页标题区、信息内容区、专栏页脚区四个部分,示意图如下:1、标题设置在栏目内容明细页面标题区以及html代码的title元素中设置相关标题,标题设置规则如表所示:2、信息内容区格式要求专栏中的每个内容明细页面的信息内容区仅公布单一项目(或从业人员、从业单位)的信息内容。

信息内容的格式以表格和格式化文本的形式发布。

信息内容以表格形式发布为首选。

A、表格形式内容明细页以表格形式发布时,每个栏目的所有页面采用统一的表格模板。

在表格模板设计时将相关的每一信息指标项名称和信息内容分别同行相邻的单元格内,同时每一指标项信息内容放在独立的单元格内。

以项目基本信息为例,表格模板示例如下:项目名称:XX省XX市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编码:XXXXXXXXXX建设单位:XXX省水利局设计单位:XX省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XX省XXXX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XX省XX建设监理公司投资规模:1809.000万元建设时间:XXXXXX项目经理:XXX项目地点:XXXX项目概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B、格式化文本形式内容明细页以表格形式发布时,每个栏目的所有页面采用统一的格式化文本模板。

在表格模板设计时将相关的每一信息指标项(参见表四、表五、表六)内容的文字设置为黑体或加下划线。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为例,格式化文本示例如下: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XX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坐落于**大道西侧、**路北侧,东至**社区土地;南至**社区土地;西至**社区土地;北至**社区土地,宗地面积为5784平方米,容积率为2-2.9,建筑密度(%)为≤35,出让年限为40年。

招标保证金为382万元起始价为1999万元,加价幅度为2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11年05月20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1年06月02日14时00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年05月09日至2011年05月31日到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5月20日至2011年05月31日到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3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5月3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2011年05月20日09时00分至2011年06月02日14时00分;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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