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招商项目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6•【字号】印发筑府办函[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 ] 2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阳市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6日贵阳市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攻坚方案为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1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202号),进一步推进实施好全市市场主体培育“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工程,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扎实开展我市企业上规上限入统工作,客观反映全市业态发展情况,推动全市工业、服务业、商贸业、旅游业和大数据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兴办实业,推进实体经济不断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加快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创新企业惊天动地的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的。
立足全市工业、服务业、商贸业、旅游业和大数据业发展实际,在充分履行各区(市、县)属地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和政策指导作用,加大对工业、服务业、商贸业、旅游业和大数据业招商引资和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增强全市相关业态发展动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黔府办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激发和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将2020年出台的督查激励措施作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督查激励措施通知如下:一、对实施工业倍增行动,错位发展首位产业、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在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安排上对相关企业和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二、对落实能源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电煤保障供应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较好、新能源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推进速度快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在相关政策、资金、项目安排上分别给予倾斜支持。
(省能源局负责)三、对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成效显著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在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上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负责)四、对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规上企业培育、服务业增长贡献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在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9•【字号】筑府办发[2011]55号•【施行日期】2011.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筑府办发〔2011〕55号)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建设(代建)单位:为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44个建设项目“投转固”目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市“投转固”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全年“投转固”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同时由市督办督查局纳入相关单位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投转固”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分解2011年,全市“投转固”工作涉及10家责任单位44个项目,总投资78.29亿元。
其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项、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项、市交通运输局3项、贵阳合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1项、贵州三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项、市林业绿化局1项、市粮食局1项、市体育局1项、贵阳护理职业学院1项。
(具体项目及进度安排详见附表)二、“投转固”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责任单位必须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各项手续,积极协调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初审,并按报送时限要求及时向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部门报送完整资料。
(二)按时送审,资料完整。
44个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市财政局承担25个项目、市审计局承担19个项目。
工程结算送审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竣工财务决算送审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0日。
各责任单位务必按照审计要求,在规定的报送时限之前,成熟一项报送一项,及时报送完整的“投转固”项目送审资料。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5•【字号】遵府办函〔2022〕122号•【施行日期】2022.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遵义市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委专题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遵义市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体制重塑、工作重塑、作风重塑,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成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形势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
近年来,全市上下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大抓招商的氛围日益浓厚,招商引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但全市欠发达、欠开发、欠开放、欠账多的基本市情没有变,仍然面临政府债务压力较大、投资增长疲软、投资结构单一、新增重大项目支撑不足、产业整体结构还不优等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十四五”时期,面对世纪疫情、百年变局和经济下行“三重压力”,遵义要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必须继续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才能破局。
从国家层面看,“十四五”时期的后三年,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来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构建优势产业集群化、集聚化、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是全面对冲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有效手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30•【字号】筑府办函〔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4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7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强省会”五年行动,进一步丰富消费供给、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维权,推动消费者满意度全面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及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丰富消费供给、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维权”为目标,围绕贵阳市“强省会”战略,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增长、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力争在2021年全国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排名有较大提升。
二、工作任务(一)丰富消费供给,促进消费升级。
1.增加产品供给的丰富性。
创新供给方式,挖掘地方特有、民族特色、风俗文化等节庆活动的消费潜力。
支持各类企业开展店庆、周年庆、网购节等丰富多彩的优惠促销活动,全方位打造节庆消费的热点和亮点,进一步激发各类群体的消费热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3•【字号】筑府办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1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4月3日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产业园区整体形象,为入园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新为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少荣,副市长王玉祥、高卫东、吴军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康克岩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目标围绕“半年见成效,一年大突破”总体目标,总投资555.3亿元,重点建设8类279项基础设施项目,完成一批道路、标准厂房、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和景观环境等重点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
(一)路网设施。
新建道路79条,355.3公里。
其中,园区主干道34条,203.8公里;次干道16条,49.6公里;支干道11条,21.6公里;外联道路21条,157.7公里;铁路专用线2条,13.1公里。
(二)标准厂房和场平。
新增总面积231.87万平方米,场平310.2万平方米。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筑府办函〔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2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提升贵阳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简洁高效的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一)进驻市政务大厅窗口部门(含联络制窗口部门)、驻厅企业;(二)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业务大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三)区(市、县、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软环境,强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促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确保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更加高效、廉洁和高质量、高水平运转”为主题,紧紧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制定由共性指标和业务建设指标两部分组成的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扣分制,满分100分(含改革创新加分10分)。
各项考核内容及权重如下:(一)进驻市政务大厅窗口部门(含联络制窗口部门)(详见附件1)1.共性指标(30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高效、便民、利企、减负”的总体原则,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限,提升服务质效为抓手,结合各部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制定相关指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对外开放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对外开放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筑府办通[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对外开放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12〕3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对外开放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李再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翟彦(市政府副市长)成员:丁雄军(市政府秘书长)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常文松(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应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罗怀军(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副主席)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兴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陈贵蜀(市农委主任)王春雷(市旅游发展委主任)何晓军(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市会展办主任)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胡永佳(市科技局局长)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刘俐莎(市外事办主任)李颖(市法制局局长)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秉中(市教育局局长)付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魏燕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钮力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杜清(市规划局局长)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显华(市统计局局长)帅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曾明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罗恩华(市林业绿化局局长)韦鸿宁(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杨宇(市卫生局局长)肖进(市人防办主任)左章超(市水利局局长)王建忠(市国资委主任)黄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唐进(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主任)杨继(市政府金融办主任)黄桂林(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张荣华(市国税局局长)张社贵(市地税局局长)姚元怀(市工商局局长)解克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闵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投资促进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何晓军、蔡心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黔府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是经省委同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部署推动全年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头戏”,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试金石”,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高位推动,在措施上具体深入,在成果上务实有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细化目标任务,合力推动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抓总职责,厘清本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界限,既不能“挂空名”只做“自家事”,也不能层层转嫁责任;要坚持实化量化项目化,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季度研究制定进度计划,分地区分行业科学下达目标任务,逐项谋划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实施。
对所涉事项,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坚持“同题共答”,建立“双台账”,细化“双责任”,问题整改实行“双销号”,完不成任务实行“双担责”。
工作中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得简单地把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调研检查、追责问责作为抓落实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上下一般粗”“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三、开展跟踪督查,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前在省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填报涉及任务分季度进度安排。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和局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系统内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对机关各处室、各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的围绕、市政府工作中心和本局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市政府及市建设局的各项决策、工作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同时,通过督查督办,切实解决“四不”问题:即重大决策贯彻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态度不主动、工作任务完不成四大类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明显转变: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抓落实促发展的氛围明显优化,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一)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帮办服务督查。
对于局引进的招商项目,实行“谁招引、谁帮办”原则,由招引人全程跟踪帮办服务。
对于重点企业,凡涉及的行业部门要明确专人帮办服务,全面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积极提出解决建议。
(二)对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督查,及时跟踪本局承担的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
(三)对省、市两级重大决策,上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
(四)对市建设局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督查。
(五)对各处室、单位承担的局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事项的安排推进及完成情况督查。
(六)对市民反映的应解决的问题、建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查。
三、程序方式(一)登记。
在接到省、市文件,市领导批示和有关单位转办的重要指示、文件通知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资料)时,局办公室人员和文件收发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作为督查工作的原始依据。
(二)拟办。
局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要求,及时签批,报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送达有关处室和单位办理。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08]136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08〕13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加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调整结构、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
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程序中的重要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有利于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信贷支持,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近年来,我市项目审批核准慢、新开工项目少、项目资金来源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项目储备市及各区、市、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行业准入条件,抓紧建立和完善各级投资项目储备库。
特别是要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项目储备: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在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方面储备项目;二是紧紧围绕我市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在能源、优势原材料工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物流业、草地畜牧业、特色食品和民族制药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储备项目;三是紧紧围绕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在教育、卫生、住房、饮水、石漠化治理等方面储备项目。
编制完成的项目要及时进入项目库,项目库要常年筛选、不断充实、动态跟踪、滚动储备,形成“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滚动机制。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8•【字号】筑府办函〔2021〕82号•【施行日期】202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9号)、《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协调机制的通知》(黔基金办〔2021〕1号)和《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基金办〔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以下简称“四化”)以及生态环保基金项目申报、使用管理和实施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特建立以下工作协调机制。
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马宁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常务副组长:王嶒(副市长)副组长:孙绍雪(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岚(副市长)冉斌(副市长)毛胤强(贵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兼〕) 林刚(副市长)宋旭升(副市长)刘晓萍(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成员:张雪蓉(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李藏龙(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传皓(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朝虎(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旭(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晶(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成江(市政府副秘书长)戴建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潘峰(市委网信办主任)余大林(市委军民融合办主任)吴义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宇(市科技局局长)刘良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路喜宏(市民政局局长)何谋军(市督办督查局局长)杜华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杨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红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毛志伟(市水务局局长)马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胡琳(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黄永辉(市国资委主任)谢国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梁淑莲(市体育局局长)吴宏春(市大数据局局长)韩梅(市金融办主任)吴德刚(市林业局局长)周鹏(市直机关事务局局长)唐进(市供销社主任)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新型工业化基金、新型城镇化基金、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文化旅游基金、生态环保基金五个专项工作组以及项目推进组。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16•【字号】筑府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工作的通知(筑府发〔2013〕1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全面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经济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高经济运行调度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好中快进和持续增长,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度重要性的认识当前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但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有所加剧。
贵州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加速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呈现出“总量扩大、增速加快、位次前移、持续向好”的态势。
近年来,我市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始终紧扣“主基调”、主攻“主战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现出“发展加速、质量提升、环境优化、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创新突破”的良好局面,但仍然存在投资转化率不高,产业结构不优,自主创新力不强,改善民生任务较重等困难和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抢抓国家批复实施《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等重大机遇,牢牢把握我市经济运行规律和特点,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加大调控力度,确保我市经济持续保持高位运行,为顺利实现“一先二超一提升”的目标和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改进文风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4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改进文风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改进文风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公文精简文件简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33号)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单位)及时、规范报送公文,快捷、有效办理领导批示件、市政府转办件,并对文件简报进行清理精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改进文风的通知》(黔府办函〔2013〕149号)精神,切实减少文件,改进文风,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减少发文数量1.“筑府发”“筑府办发”字号文件,只用于下发关系全市重大政策和全局性工作的安排部署,内容单一、专项工作部署、阶段性事务工作安排及转发各部门(单位)的文件,原则上用“筑府函”或“筑府办函”字号发文。
2.有关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以“筑府办函”字号发文,其他市政府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厅便函(红头不编号)形式印发。
各领导小组会议形成的纪要不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3.专项工作考核、检查及短期内完成的事项,以市政府办公厅便函(红头不编号)形式印发。
4.除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外,一般一年内不就同一工作下发两次文件。
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二、控制发文范围除“筑府发”“筑府办发”字号文件作为普发性文件外,其余文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发送范围,不任意扩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09•【字号】筑府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筑府办发〔2021〕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政府工作报告》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安排,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推进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弘扬“三牛”精神,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在推动“十四五”规划、“强省会”五年行动中开好局起好步中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压实责任链条,细化工作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重大工作专班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对相关任务逐项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采取强力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至少每个季度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一次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切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分管领导要落实直接领导责任,对相关目标任务反复抓、抓反复,认真研究工作举措,全力推进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筑府办函〔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2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守住耕地红线,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排查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对2020年9月10日之前发生的耕地“非农化”问题进行分类妥善处置,对2020年9月10之后发生的耕地“非农化”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整改落实到位,构建长效监管机制,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二、工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严格按照中央、省工作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08•【字号】筑府函〔2021〕48号•【施行日期】202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筑府函〔2021〕48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你单位报来《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提请审定〈关于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请示》(筑工信请〔2021〕45号)收悉。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6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二、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筑府办函〔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2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企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是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主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为全面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切实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要根据《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定期调度、强力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切实强化统筹,形成合力。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办)要会同市督办督查局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和指标监测,督查情况和监测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协调解决“企业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21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协调解决“企业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协调解决“企业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下简称企业问题),把全省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大行动不断推向深入,进一步形成企业为基、政企互动、推动发展的良好氛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协调解决企业问题的长效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贵州省协调解决企业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企业有关问题。
省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分管副省长,副召集人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成员为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电网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省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制度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制度,省、市、县三级联动,及时了解企业诉求。
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收集和办理。
省领导批示件涉企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负责收集和转办。
省级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不能正常办理或逾期未办理的,作为企业反映的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贵阳市工业招商项目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为紧扣“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抓招商、引项目、扩投资、促发展的管服机制,统筹推进工业招商、项目落地、开工建设、项目入统等工业投资全过程,为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各区(市、县)及开发区工业招商项目涉及的合同签约投资额、入统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在谈项目投资额以及主要负责人接待拜访企业情况。
(一)合同签约投资额。
指被考核单位及其部门(派出机构)、政府性平台公司或企业当期与国内外企业签订的招商引资项目正式合同投资金额,不包括意向投资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投资金额。
(二)入统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
指当期落地开工并纳入统计调查的招商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三)在谈项目投资额。
指被考核单位及其部门(派出机构)、政府性平台公司或企业当期与国内外企业签订的意向投资协议、战略合作协议金额或正在洽谈的项目意向投资额。
(四)主要负责人接待拜访企业情况。
指各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当期接待拜访国内外企业的数量。
二、督查考核规则
(一)统计范围。
本通知所指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统计范围不包括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项目。
(二)数据来源。
合同签约投资额、在谈项目投资额、主要负责人接待拜访企业情况3个指标数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入统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指标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
(三)权重设置。
合同签约投资额、入统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在谈项目投资额、主要负责人接待拜访企业情况4个指标设置不同的考核权重(满分为100分),分别为20%、60%、10%、10%。
(四)计分规则。
4个指标按功效系数法分别计算得分,计算公式:〔(本地区值-全市最低值)÷(全市最高值-全市最低值)×40+60〕×指标权重。
各区(市、县)及开发区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当期考核总分为4 个指标得分总和。
(五)排名范围。
依照计分规则,每月对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政府以及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进行计分排名。
云岩区、南明区不纳入计分排名范围。
三、督查考核方式
(一)月调度。
各被考核单位于每月10日前,填写上月《工业招商项目推进情况表》《党政主要负责人接待拜访企业情况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季通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督办督查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局,每季度对各被考核单位工业招商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市排名通报,排名后三位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作情况说明。
(三)年考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各被考核单位年度排名情况报市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各区(市、县)及开发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做好签约合同、项目洽谈等印证材料归档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督办督查局,对迟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被考核单位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