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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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987年11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44号文件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统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须依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凡已核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均应根据保护文物古迹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划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一类地带:为非建设地带。

地带内只准进行绿化和修筑消防通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和地上附属建筑物。

地带内现有建筑,应创造条件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须制定拆除计划和年限。

二类地带:为可保留平房地带。

地带内现有的平房应加强维护,不得任意改建添建。

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或危险建筑,应创造条件按传统四合院形式进行改建,经批准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3.3米,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

三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9米以下的地带。

地带内的建筑形式、体量、色调都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建筑楼房时,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5%。

四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18米以下的地带。

地带内靠近文物保护单位一侧的建筑物和通向文物保护单位的道路、通视走廊两侧的建筑物,其形式、体量、色调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

五类地带:为特殊控制地带。

地带内针对有特殊价值和特殊要求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实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建设控制地带允许建筑的高度,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中国传统大屋顶形式的,其高度按檐口计算。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及划定方法初探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及划定方法初探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及划定方法初探摘要:本文以研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及划定方法为目的,结合目前我国保护范围划定的相关现状,运用比较研究、案例研究的方法,阐述了作者对目前我国文物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思想、基本方法、主要问题的一些认识,并结合相关案例对保护范围划定的影响因素与划定方法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词:保护范围基本方法主要问题影响因素划定方法初探1保护范围的概念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一种技术手段。

其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已有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可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是以保护文物本体为目的,在其外围以地理界划方式划定的一种界限。

2当前我国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思想、基本方法、主要问题我国法律法规只是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未对保护范围的划定方法做明确规定。

鉴于此,在长期的文物保护工作的实践中,文物保护领域形成了一些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

2.1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思想“分级保护、分类控制”是我国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思想。

“分级保护、分类控制”是指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按照不同的保护要求分级分类,有差异地实施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已规定保护范围的相关概念,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保护工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中对其进行了深入和细化,规定:“保护范围可根据文物价值和分布状况进一步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这是基本思想的进一步体现,区划细化,意味着更加精细、适应、有效。

一些地区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的分级分类标准。

2.2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方法“退线划界”是我国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方法。

“退线划界”即保护范围后退文物保护单位边界呈圈层式划定;在划定过程中尽量依据某个具体边界,使保护范围便于识别和操作。

“退线划界”的方法是由保护文物本体的安全性、完整性的原则所决定的,具有基本的合理性。

第四批划定十五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说明

第四批划定十五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说明

第四批划定十五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说明(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2]27号)一、北京饭店初期建筑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一)保护范围:(即保护建筑)东:南段至与1974年建的东楼西墙的结合部,北段至与1953年建的西餐厅西墙的结合部。

南至现状北京饭店中楼南墙。

西至与1954年建的西楼东墙的结合部。

北:西段以西点制作间的三层楼房的南墙为界,东段至与1953年建的西餐厅的结合部及北京饭店中楼北墙。

(注:以上结会部的墙均属保护建筑)。

(二)建设控制地带:不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二、亚斯立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一)保护范围:东南至北京站西街规划红线(建筑突出部分予以保护)。

西至后沟胡同。

北至船板胡同。

(二)建设控制地带:Ⅰ类:东至后沟胡同。

南至同仁医院五层楼北墙及其延长线。

西至金朗大酒店预留通道(注:通道宽度以金朗大酒店拨地卷规定的12米为准)。

北至教堂南墙向西的延长线。

Ⅲ类:东至后沟胡同。

南至Ⅰ类地带。

西至金朗大酒店预留通道。

北至金朗大酒店拨地北界的向东延长线。

三、东城区西堂子胡同25-37号四合院、东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说明(一)保护范围:1、东城区西堂子胡同25—37号四合院:东至西堂子胡同25号院东墙。

南至25—37号各院南墙。

西至西堂子胡同37号和甘雨胡同粮店西墙。

北至25—37号各院北墙。

2、东堂:东至王府井小学东围墙及其延长线。

南至甘雨胡同。

西至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

(注:道路展宽时,东堂大门迁至规划红线)北至东堂及王府井小学北院墙。

(二)建设控制地带:Ⅱ类:东至西堂子胡同25—37号四合院保护范围。

南至距现状中国京安总公司二层楼以北10米。

西至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

北至甘雨胡同。

Ⅲ类:东至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

南至Ⅳ类。

西至距王府井大街规划红线以西30米。

北至Ⅳ类地带。

Ⅳ类:1、东堂以东:东至现状百货大楼六层商业综合楼东墙及其延长线。

南至甘雨胡同。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矢量图划定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矢量图划定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矢量图划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19.05.24•【字号】黑文旅发〔2019〕70号•【施行日期】2019.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矢量图划定工作的通知黑文旅发〔2019〕70号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为加强我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进一步消除文物安全隐患,规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标准,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矢量图(以下简称“两线”)划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和措施本次“两线”划定工作,采取省级统一负责招标采购专业测绘单位、开展全省培训、进行终期验收工作,市县(区)文物部门负责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沟通政府和协调同级部门工作,配合测绘公司现场测验,最终形成标准图纸。

二、相关要求(一)确定“两线”划定工作的范围。

2019年8月1日前,各市(地)文广旅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范围的确认工作。

“两线”划定应报县(市、区)级政府批准,以政府文件的方式予以确认。

由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向市(地)文广旅局报送申请和相关附件(附件包括政府文件、划定范围文本以及图纸),同时报送电子版。

由市(地)文广旅局汇总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划定范围范本见附件)(二)加强组织协调。

划定工作涉及到多个有相关规划职能的同级部门,各市地文物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在工作中要注意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通力协作。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划定时要因地制宜,不宜过小,但也不能任意扩大,影响其他民生工程建设,尽可能考虑文物在地方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如确因调整保护规划导致已设立保护标志位置和内容调整的,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蒋氏故居之蒋母墓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蒋氏故居之蒋母墓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蒋氏故居之蒋母墓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9•【字号】浙政函[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蒋氏故居之蒋母墓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浙政函〔2012〕38号)省文物局、省建设厅:你们《关于要求批准公布蒋氏故居之蒋母墓等27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浙文物发〔2012〕19号)悉。

经研究,同意划定奉化市蒋氏故居之蒋母墓等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奉化市王任叔故居及墓之王任叔故居等2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上述27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商定和落实保护管理措施,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切实加强保护工作。

附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27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附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27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奉化市1.蒋氏故居之蒋母墓、摩诃殿、蒋氏宗祠、武山庙、文昌阁(遗址)2.白云庄和黄宗羲、万斯同、全祖望墓之万斯同墓泰顺县3.泰顺廊桥之三条桥、仙居桥、文兴桥、薛宅桥、刘宅桥、战洲永庆桥、毓文桥、罗阳登云桥、普宾桥、墩头桥、南溪桥、文重桥、南阳桥、霞光桥、霞庄桥、城水桥、池源桥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奉化市1.王任叔故居及墓之王任叔故居2.萧王庙瑞安市3.瑞安东塔4.垟坑石塔5.八卦桥(含河西桥)泰顺县6.罗阳石亭7.玉岩包氏宗祠8.雪溪胡氏大院9.上交垟土楼10.雅阳林一牧墓11.前坪张氏厝屋义乌市12.朱店朱宅13.大安寺塔14.陈望道故居15.塘下方大宗祠16.雅端容安堂17.佛堂吴宅三门县18.健跳所城遗址(含蒲西巡检司城)之蒲西巡检司城遗址19.三门宗祠群(吴岙吴氏宗祠、娄坑俞氏家庙、祁家祁氏宗祠、王家王氏宗祠、任家任氏宗祠、路上周周氏宗祠)20.祁家祁宅丽水市21.处州府城墙22.丽水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23.谭宅24.厦河塔主题词:文化文物保护批复。

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意见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保护文物本体和环境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

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性质与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时,要考虑其整体性,在经过详细勘探和研究之后,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其四至边界。

保护范围是为了确保文物本体的安全,在其范围之内,不得进行建设项目,严禁乱挖乱建破坏文物遗迹的行为。

建设控制地带是保护文物本体的环境风貌,有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和环境风貌相存共生的,没有了环境风貌,文物本体的许多信息就丢失了,有许多问题就解释不清。

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基本原则:(1)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在考虑保护范围的大小、深度、高低时,必须以不影响文物的安全为出发点。

凡可能从不同方面(空气污染、震害、水害、火灾、空间、地下等) 给文物造成危害与威胁的,均应尽可能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在划定保护范围时,要留出消防道路。

(2)要有利于科学研究与观瞻。

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文物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所以在划定保护范围时,一定要尽可能的考虑到科学研究和人们观瞻的需要。

这就要有一定的地面空间范围。

(3)要因地制宜。

划保护范围,要根据各地、各类文物本身及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而定,不能千篇一律。

如城乡之别,大小高矮之别等,都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4)实事求是的原则。

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应当有发展的眼光,要留有余地,但也不能任意扩大,以免影响其它建设。

所以一定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

(5)统盘考虑、合情合理。

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时,既要看到现在,又应想到未来,应当有发展的眼光,因此,不能划的太小,也不能划的过大,影响其它基本建设。

要全面考虑,实事求是。

(6)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建设规划部门不可缺少的工作内容。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11
•【字号】宁政发[2012]313号
•【施行日期】2012.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宁政发[2012]3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文广新局(文物局)和市规划局划定的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59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现予公布,请依法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范围列表》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1日附件:
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范围列表
玄武区。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统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须依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凡已核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均应根据保护文物古迹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划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一类地带:为非建设地带。

地带内只准进行绿化和修筑消防通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和地上附属建筑物。

地带内现有建筑,应创造条件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须制定拆除计划和年限。

二类地带:为可保留平房地带。

地带内现有的平房应加强维护,不得任意改建添建。

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或危险建筑,应创造条件按传统四合院形式进行改建,经批准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3.3米,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

三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9米以下的地带。

地带内的建筑形式、体量、色调都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建筑楼房时,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5%。

四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18米以下的地带。

地带内靠近文物保护单位一侧的建筑物和通向文物保护单位的道路、通视走廊两侧的建筑物,其形式、体量、色调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

五类地带:为特殊控制地带。

地带内针对有特殊价值和特殊要求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实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建设控制地带允许建筑的高度,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中国传统大屋顶形式的,其高度按檐口计算。

成片建设(包括改建)的地区,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个别建筑物可提高建筑高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丁家花园等17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丁家花园等17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丁家花园等17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03•【字号】浙政函〔2018〕90号•【施行日期】2018.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丁家花园等172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浙政函〔2018〕90 号省文物局、省建设厅:你们关于要求批准公布玉架山遗址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浙文物发〔2018〕157 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划定丁家花园等172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请你们及时予以公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督促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保护管理措施,依— 1 —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172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 年7 月3 日附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172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杭州市上城区1.丁家花园2.韩国独立运动(杭州)旧址3.钱学森旧居4.浙江实业银行旧址杭州市下城区5.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展览馆旧址杭州市江干区6.浙江农业大学旧址杭州市西湖区7.蒋经国旧居8.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9.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建筑群杭州市萧山区10.二桥书屋11.务本堂12.欢潭老洋房杭州市余杭区13.玉架山遗址14.东明寺塔院遗址15.长福桥16.乔司千人坑杭州市富阳区17.龙门建筑群18.两浙公所19.曹氏宗祠杭州市上城区、江干区、西湖区、余杭区20.杭州海塘杭州市滨江区、萧山区21.萧绍海塘(杭州段)宁波市镇海区22.叶氏义庄23.包玉刚故居余姚市24.孙子秀墓25.成之庄慈溪市26.孙家境孙氏祠堂27.吴锦堂故居和墓28.龙山抗日碉堡群象山县29.淳熙井30.“ 钟郝遗徽” 石亭31.陈汉章故居和墓温州市鹿城区32.开平闸遗址33.二十八宿井34.张璁碑亭35.永嘉战时青年服务团旧址36.益康钱庄旧址37.沧河巷金宅温州市瓯海区38.琦君故居乐清市39.朱质庵墓40.乐清古桥群瑞安市41.虞廷恺故居42.东元水碓造纸作坊群永嘉县43.岩坦戴氏宗祠文成县44.方坑太阴宫45.依仁灯柱46.养根施宅平阳县47.师儒侍养牌坊48.钱仓摩崖题记49.红军挺进师驻地(平阳)旧址50.中共浙江临时省委成立旧址51.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机关驻地旧址52.青街李氏、池氏大屋之青街下过溪李氏大屋、水尾内池氏大屋泰顺县53.新厝下林宅54.回澜桥55.严山董家大院56.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成立旧址57.泰顺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湖州市南浔区58.东马干遗址59.磨心里遗址60.頔塘故道双桥61.安澜桥62.博成桥、苏鲁桥和长发桥安吉县63.窑山遗址64.万埭桥65.云鸿塔嘉兴市南湖区66.雀幕桥遗址67.三步两爿桥68.塔塘桥69.高家洋房70.嘉兴子城之嘉兴子城遗址嘉兴市秀洲区71.吴家浜遗址72.鱼池汇桥73.王店粮仓群嘉善县74.天凝古桥群平湖市75.平丘墩遗址76.新埭姐妹桥海盐县77.仙坛庙遗址78.龙潭港遗址79.海盐海塘(敕海庙段)80.中钱钱家祠堂海宁市81.石墩巡检司城遗址82.海宁海塘83.仰山书院84.许行彬宅85.圣女小德肋撒天主堂桐乡市86.夏氏府第87.崇德孔庙绍兴市越城区88.绍兴钱业会馆89.石屋禅院造像绍兴市柯桥区90.虹明桥91.羊山造像及摩崖石刻(含石佛寺)绍兴市上虞区92.百沥海塘93.萧绍海塘(上虞段)诸暨市94.天元塔95.新胜古建筑群96.马剑古建筑群嵊州市97.艇湖塔98.灵鹅王氏纯节坊99.瞻山庙新昌县100.回山建筑群101.三坑真君殿102.西坑古建筑群103.天姥古道金华市婺城区104.古方洞山塔105.上境古建筑群106.明月楼107.叶店叶氏宗祠108.下章章氏宗祠109.萧家小龙桥110.宏济桥码头之北码头金华市金东区111.向阳惟善堂义乌市112.萃和堂113.延陵祠114.凰升塘古建筑群115.陶店古建筑群116.承吉堂117.仪性堂浦江县118.嵩溪建筑群119.潘周家古建筑群120.新光古建筑群121.广安桥122.嵩溪石灰窑群遗址武义县123.毓英塔124.日军侵华掠矿遗址磐安县125.宅口承志桥台州市黄岩区126.委羽山大有宫127.徐昌积宅128.镇锁桥临海市129.峙山头遗址130.下旧城遗址131.王士性墓132.王士琦墓133.台州府文庙大成殿134.五洞桥135.恩泽医局136.马氏庄园137.王文庆故居138.周至柔故居139.东湖温岭市140.石塘天后宫141.温岭石塘石屋玉环市142.泗边小鹿巡检司城遗址143.《圣训诗》摩崖题记仙居县144.岩石殿石棚墓145.攀龙附凤牌坊146.下各东桥147.上江垟古建筑群148.羊棚头王氏宗祠149.黄梁陈武庙及陈氏宗祠150.羊棚头成氏宗祠151.苍岭古道(仙居县段)三门县152.东屏陈氏亚魁第153.义丰路160 号民居154.仙岩洞摩崖石刻155.三门宗祠群之杨家杨氏家庙、悬渚俞氏家庙、香山汪氏宗祠、石马郑氏宗祠丽水市莲都区156.崇德小学旧址云和县157.横山周窑址158.林山下石拱桥庆元县159.胡紘夫妇墓160.坑井吴氏宗祠161.吾际下姚氏宗祠缙云县162.岩下石头建筑群163.苍岭古道(缙云县段)遂昌县164.鞍山书院165.奕山朱氏宗祠松阳县166.青云塔167.西三蔡氏民居168.何联奎故居169.安岱后浙西南革命根据地旧址170.石仓乡土建筑之石仓古建筑群(8 幢)景宁县171.景宁孔庙172.严氏节孝木牌坊。

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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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1.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概念在我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相关环境而设立的一定范围的区域。

保护区的划定对于有效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意义。

2. 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有关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定的具体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二、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现状和问题1. 涉及利益方的复杂性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过程中,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平衡,包括地方政府、当地居民、开发商等,因此常常存在倾向于破坏保护区的情况。

2. 划定标准不明确目前,对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指导意见,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主观性和随意性,影响了保护区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三、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指导意见1. 制定标准和流程建议制定明确的划定标准和流程,包括相关的调研、评估、公示和审批程序,以确保划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 公开透明在划定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公开透明地公示划定方案和结果,以便社会监督和参与。

3. 强化监管和保护针对违规破坏保护区的行为,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并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保护区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四、对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划定是非常重要的。

我认为,在划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现实利益的平衡,但更重要的是要为后代留下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

在保护区划定的过程中,需要更加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对保护区的监管和保护,以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的保护,并为后人留下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总结: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划定是一项涉及利益、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复杂工作,需要权衡各方利益,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和保护,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控地带标准和依据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控地带标准和依据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标准和依据具体的界定标准1、保护范围一般性标准(市、县级)(1)地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以经过科学探测证明埋有文物的范围外30米;墓葬群范围30米。

木塔等高度较高的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划定保护范围可以适量的划大点。

(2)地面单体建筑基础、台基外四向各30米;建筑群围墙基外30米;(3)古民居与宗祠:保护范围以本体建筑外墙界以外8米为红线,保护范围以外的16米为紫线。

(4)古桥:以平面环境效果为主,保护范围以桥墩为界,上、下游以100米,两端各3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各50米为紫线。

(5)古塔:以立体环境效果为主,保护范围以塔为中心,半径10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的半径200米为紫线。

(6)古墓、古遗址、古窑址:本体以外的20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300米为紫线。

2、保护范围特殊性标准(省、国家级)(1)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经过发掘,考虑要作遗址保护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大保护范围;(2)地面建筑(群、组)有地标性或景观价值的可以扩大保护范围;(3)处于城镇建筑中间的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按实际需要,在能够抵御各种破环因素的前提下,可以减少保护范围的标准,但不得低于20米。

3、建设控制地带的一般性标准(市、县级)地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定在保护范围外四向一般情况50—100米。

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应与文物本体相谐调,其建筑高度不得高于文物建筑。

4、建设控制地带的特殊标准(省、国家级)(1)抵御各种破环因素能力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增加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但一般不要超过文物本体的高度的八倍。

(2)有景观价值的地面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可以从保护景观价值的要求考虑,适当扩大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并提出相应的要求;限高应在檐口以下,建筑风貌与色彩应与文物本体相协调。

(3)对有重要意义的标识性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增加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并可将这个控制地带分层分区,提出不同的控制要求,最多可延伸至500米。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宁波镇海口海防遗址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宁波镇海口海防遗址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宁波镇海口海防遗址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14•【字号】浙政发〔2000〕143号•【施行日期】200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宁波镇海口海防遗址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浙政发〔2000〕143号省文物局、省建设厅:浙文物〔2000〕118号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划定宁波镇海口海防遗址等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余杭小古城遗址等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上述54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商定、落实管理措施,纳入所在地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54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二〇〇〇年七月十四日附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54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宁波市1、镇海口海防遗址(江南部分)鄞县2、它山堰兰溪市3、诸葛·长乐村民居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1处余杭市1、小古城遗址临安市2、钱宽夫妇墓3、康陵富阳市4、双烈园建德市5、乌龟洞“建德人”遗址宁波市6、慈城古建筑群鄞县7、天童寺8、樟村四明山烈士墓余姚市9、鲻山遗址温州市10、铁栏井永嘉县11、金昭牌坊12、花坦古建筑群13、花亭(含丽水桥)14、永嘉郡祠15、孝思祠瑞安市16、石马山岩刻平阳县17、顺溪陈氏民居泰顺县18、泗溪木縅桥19、仕水•埠洞头县20、妈祖庙湖州市21、千甓亭(含宋楼)22、弁山土墩墓安吉县23、笔架山、龙山墓群嘉兴市24、长虹桥25、沈钧儒故居嘉善县26、吴镇墓27、大往遗址桐乡市28、谭家湾遗址平湖市29、报本塔绍兴县30、印山越国王陵金华县31、铁店窑址群32、七家厅义乌市33、黄山八面厅34、螃蟹形山墓群35、冯雪峰故居36、双林铁塔37、朱丹溪墓兰溪市38、芝堰村民居39、世德堂40、通洲桥武义县41、吕祖谦墓42、发宝象龙塔43、熟溪桥44、上甘塔红军标语衢州市45、衢州府城衢县46、两弓塘窑址群47、仙岩洞摩崖题记开化县48、中共浙皖特委旧址温岭市49、金清大桥仙居县50、石灯柱舟山市51、三忠祠。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提高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与调整。

第三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省人民政府委托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实施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划定保护范围,可以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信息表和图则由所在市、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绘制图则所需矢量图由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上报省人民政府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的信息表和图则进行审查,并提出办理意见。

第五条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可参照《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指引》。

第六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公布前,应当由所在地文简口旅游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并通过公示形式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B o第七条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在未公布新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前,可沿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而。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后,应当按程序重新核定公布保护范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原建设控制地带可沿用。

在级别不变情况下,调整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应当通过编制保护规划或提供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调整前后对比图等,按程序公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宁波天一阁等4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宁波天一阁等4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宁波天一阁等4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10.04•【字号】浙政发〔1996〕175号•【施行日期】1996.10.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宁波天一阁等4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浙政发〔1996〕175号省文物局、省建设厅:浙文物〔1996〕140号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划定宁波天一阁、保国寺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演武巷总工会旧址等4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附名单)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请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46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商定和落实管理措施,并纳入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规划,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46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附件46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宁波市1、天一阁2、保国寺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宁波市1、演武巷总工会旧址2、林宅3、庆安会馆4、宁波钱业会馆5、天宁寺塔6、白云庄7、宁波天主教堂8、慈城大宝山朱贵祠象山县9、游仙寨余姚市10、五桂楼瑞安市11、外山甲窑址群12、圣井山石殿13、利济医学堂文成县14、刘基庙、墓乐清市15、王十朋墓16、高友玑墓17、乐清东塔18、雁荡山龙鼻洞摩崖题记苍南县19、护法寺桥(包括护法寺砖塔)湖州市20、洪城遗址21、黄梅山窑址22、胡瑗墓安吉县23、安吉古城遗址24、安城25、灵芝塔长兴县26、新四军苏浙军区革命旧址(含温塘村及仰峰沈家大院)仙居县27、南峰塔、福印山塔28、安洲山塔29、下汤遗址临海市30、溪口、涌泉窑址群丽水市31、灵鹫寺石塔缙云县32、大溪滩窑址群33、仙都摩崖题记松阳县34、詹宝兄弟牌坊东阳市35、歌山窑址36、葛府窑址浦江县37、龙德寺塔嘉兴市38、曝书亭39、马家浜遗址诸暨市40、边村祠堂41、东化成寺塔嵊州市42、嵊县城隍庙及溪山第一楼余杭市43、广济长桥44、吴昌硕墓。

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

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

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试行)第一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当遵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所确立的原则和程序。

第二条保护范围是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与现实情况合理划定,确保文物本体的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

建设控制地带是保护范围外需要保护环境风貌及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合理划定,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环境的完整性、独特性、和谐性。

古建筑、古遗址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时还应考虑保护文物的景观视线,保证在视觉和空间上不被影响。

第三条经划定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管理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对已划定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调整或修订,应按原报批程序进行。

第四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市级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划定,报省文物局商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市(州)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划定后,分别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文物局备案。

第五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根据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由省文物局会同省建设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划定,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划定,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六条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四至界线根据地形应使用地理坐标标注,并在坐标点树立永久性界桩。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28•【字号】浙政函〔2015〕115号•【施行日期】2015.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浙政函〔2015〕115号省文物局、省建设厅:你们《关于要求批准公布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浙文物发〔2015〕309号)悉。

经研究,同意划定泗洲造纸作坊遗址等34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请你们及时予以公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督促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保护管理措施,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345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9月28日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345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1处)杭州市富阳区1、泗洲造纸作坊遗址建德市2、新叶村乡土建筑宁波市海曙区3、天一阁4、永丰库遗址5、宁波天宁寺6、白云庄和黄宗羲、万斯同、全祖望墓之白云庄、全祖望墓宁波市江北区7、江北天主教堂宁波市鄞州区8、庙沟后、横省石牌坊之横省石牌坊余姚市9、鲻山遗址10、田螺山遗址慈溪市11、锦堂学校旧址象山县12、塔山遗址13、花岙兵营遗址乐清市14、高氏家族墓地15、乐清东塔16、真如寺石塔瑞安市17、八卦桥和河西桥18、观音寺石塔19、利济医学堂旧址20、圣井山石殿21、玉海楼22、浙南石棚墓群泰顺县23、泰顺土楼苍南县24、蒲壮所城(含壮士所城、白湾堡、巡检司遗址)湖州市吴兴区25、潘公桥及潘孝墓德清县26、德清原始瓷窑址长兴县27、七里亭遗址安吉县28、上马坎遗址29、独松关和古驿道(安吉段)嘉兴市南湖区30、南河浜遗址31、嘉兴文生修道院与天主堂嘉善县32、吴镇墓桐乡市33、新地里遗址绍兴市越城区34、绍兴鲁迅故居35、浙江秋瑾故居36、大禹陵37、绍兴古桥群之八字桥、拜王桥、光相桥、广宁桥、泾口大桥、泗龙桥、题扇桥、谢公桥、迎恩桥38、吕府39、蔡元培故居40、青藤书屋和徐渭墓之青藤书屋41、大通学堂和徐锡麟故居42、犭央犭茶湖避塘43、富盛窑址44、宋六陵绍兴市柯桥区45、兰亭46、王守仁故居和墓之王守仁墓47、青藤书屋和徐渭墓之徐渭墓48、绍兴古桥群之接渡桥、融光桥、太平桥49、绍兴越国贵族墓群绍兴市上虞区50、凤凰山窑址群51、春晖中学旧址52、曹娥庙嵊州市53、小黄山遗址54、华堂王氏宗祠新昌县55、大佛寺石弥勒像和千佛岩造像金华市婺城区56、寺平村乡土建筑兰溪市57、世德堂58、西姜祠堂59、上族祠60、积庆堂61、余庆堂东阳市62、东阳土墩墓群63、马上桥花厅浦江县64、郑义门古建筑群65、龙德寺塔舟山市普陀区66、浙东沿海灯塔之洛伽山灯塔、太平山灯塔、东亭山灯塔、小龟山灯塔、鱼腥脑灯塔、花鸟灯塔、白节山灯塔、半洋礁灯塔67、普陀山普济寺台州市黄岩区68、瑞隆感应塔临海市69、千佛塔仙居县70、仙居古越族岩画群丽水市莲都区71、南明山摩崖题刻龙泉市72、浙江大学龙泉分校旧址73、处州廊桥之永和桥、古溪桥、顺德桥、济恩桥青田县74、石门洞摩崖题刻75、处州廊桥之毓秀桥云和县76、云和银矿遗址庆元县77、处州廊桥之半路亭桥、甫田桥、后坑桥、黄水长桥、袅桥、咏归桥、步蟾桥、来凤桥、龙济桥缙云县78、河阳村乡土建筑遂昌县79、好川遗址松阳县80、松阳延庆寺塔景宁畲族自治县81、处州廊桥之东坑下桥、莲川大地桥、大赤坑桥、东坑上桥、高演环胜桥、护关桥、章坑接龙桥、梅岐桥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4处)淳安县82、狮城水下古城建德市83、南峰塔、北峰塔84、新安江水电站(含白沙大桥)85、南浦桥86、大白山窑址87、上吴方村乡土建筑88、李村乡土建筑临安市89、孝子祠90、《民族日报社》旧址宁波市海曙区91、张煌言墓(含张煌言故居)之张煌言故居92、翁文灏故居93、灵桥94、伏跗室95、华美医院旧址96、宁波中山公园旧址宁波市江东区97、演武巷总工会旧址98、和丰纱厂旧址宁波市江北区99、江北岸近代建筑群100、慈城大耐堂等古建筑101、朱贵祠宁波市鄞州区102、百梁桥103、沙氏故居104、周尧故居105、童第周故居余姚市106、白云桥107、大隐石宕遗址(含山王庙)108、泗门谢氏始祖祠堂109、通济桥与舜江楼慈溪市110、童家岙遗址111、双河堰112、鸣鹤新五房113、达蓬山摩崖石刻114、逍路沿徐氏旧宅奉化市115、名山后遗址116、武岭学校旧址117、总理纪念堂、中正图书馆旧址118、王任叔故居及墓之王任叔(巴人)墓宁海县119、潘天寿故居象山县120、石浦城隍庙121、东门天后宫122、公屿烽堠123、金鸡山炮台124、大百丈岩画温州市鹿城区125、江心寺126、浩然楼127、江心屿东、西塔128、寺前桥129、程让平祖居130、温州天主教总堂131、谯楼132、飞鹏巷陈宅133、夏鼐故居134、永川轮船局旧址温州市瓯海区135、三垟周氏旧宅温州市洞头区136、寨楼寨墙及张氏家族墓乐清市137、百岁亭138、万桥瑞安市139、陈傅良墓、祠之陈傅良墓140、翠阴洞摩崖题记141、大坪遗址142、东安硐桥143、卢金峰墓(含卢氏宗祠)144、瑞安东塔145、垟坑石塔146、山皇城遗址147、石佛山摩崖石刻148、石马山岩刻149、外山甲窑址群150、心兰书社文成县151、大会岭、道岭古道152、苦马塘岩葬墓群153、坦岐炼铁厂旧址154、玉壶中美合作所平阳县155、文明塔德清县156、新市河埠群及南圣堂157、刘王庙戏台题记长兴县158、空山遗址159、张家桥遗址160、江家山遗址161、九龙山窑址162、龙山窑址163、新安遗址164、台基山遗址165、西峰坝画像石墓166、圣井167、长兴孔庙168、五里渡斗门群安吉县169、鹤溪诸家大院170、景村姚家大院171、牛头山军事遗址172、吴昌硕故居嘉兴市南湖区173、白坟墩遗址174、嘉兴子城175、金九避难处176、刘家墩遗址177、杉青闸遗址(含落帆亭)178、沈曾植旧居179、汪胡桢旧居180、双魁巷181、西水驿碑嘉兴市秀洲区182、皇坟山墓葬群嘉善县183、魏塘叶宅184、钱氏船坞185、西塘建筑群186、大往遗址海盐县187、千佛阁(含镇海塔)188、漂母墩遗址海宁市189、盛家埭遗址190、衍芬草堂191、张宗祥故居192、徐志摩旧居193、崔家场遗址194、达泽庙遗址195、许村奉宪严禁盐枭扳害碑196、施家墩遗址197、荷叶地遗址198、安澜园遗址199、占鳌塔桐乡市200、普安桥遗址201、东园遗址202、崇德城旧址及横街203、大有桥街章宅204、濮院古桥群205、小六旺遗址206、俞家湾桑基鱼塘绍兴市越城区207、沈园208、马臻墓209、贺知章《龙瑞宫记》摩崖刻石210、陈洪绶墓211、三江闸212、鉴湖遗址213、东湖石宕遗址214、布业会馆215、陈建功旧居216、热诚学堂旧址217、建初买地摩崖刻石218、秋官里进士牌坊219、陶成章故居220、古越藏书楼221、周恩来祖居222、尚德当铺绍兴市柯桥区223、西跨湖桥224、善庆学校旧址225、会稽山古香榧种植园(绍兴市柯桥区)226、鉴湖遗址、大王庙之大王庙绍兴市上虞区227、胡愈之故居228、竺可桢故居诸暨市229、楼家桥遗址230、藏绿乡土建筑231、吕家吕氏宗祠嵊州市232、大平邢氏宗祠233、长乐钱氏大新屋234、鹿门书院235、越剧诞生地旧址新昌县236、鼓山书院237、沃洲山真君殿大殿、配殿238、新昌城墙金华市婺城区239、东村桥240、滕氏宗祠241、XXX考寓242、台湾义勇队旧址243、宏济桥码头、邵飘萍旧居244、通济桥245、汉灶窑制246、石楠塘徐氏宗祠247、白沙堰248、方梅生故居249、北山摩崖题记金华市金东区250、严氏宗祠251、艾青故居252、施复亮、施光南故居253、琐园村乡土建筑254、蒲塘王氏宗祠255、傅村傅氏宗祠256、省立实验农业学校旧址兰溪市257、香山寺塔258、上唐承庆堂259、后龚永锡堂260、朱家绍德堂261、郎家葆滋堂262、山背吴氏宗祠263、祝宅祝氏宗祠东阳市264、李宅村古建筑群265、严济慈故居266、史家庄花厅267、上安恬懋德堂268、厦程里位育堂浦江县269、不直塘山背遗址270、张氏宗祠271、土库272、东陈陈氏宗祠273、陈肇英故居武义县274、履坦徐氏民居275、石板巷陈家厅276、王村花厅磐安县277、道德桥278、黄余田杨氏宗祠279、蔡氏宗祠(含钟英堂、下厅民居)280、双峰清德堂常山县281、兴贤塔282、樊家尚书坊283、底角王氏宗祠(含世美坊)舟山市定海区284、海山许氏民居舟山市普陀区285、普陀山文化景观286、定海测候所旧址岱山县287、东沙海产加工作坊288、东沙菜市场嵊泗县289、山海奇观摩崖题记台州市黄岩区290、水口石塔台州市路桥区291、新桥爱吾庐292、陈安宝烈士陵园(含陈氏旧宅)玉环县293、三合潭遗址天台县294、石梁摩崖题记295、张文郁旧居296、妙山陈氏宗祠297、张思村乡土建筑298、水南许氏宗祠群299、红旗渡槽300、九遮山牮桥群仙居县301、卜家岙李氏家族墓302、刘光求雨摩崖题记303、吴芾“赐谥敕牒”碑三门县304、健跳所城遗址丽水市莲都区305、丽水巾山塔306、吕步坑窑址307、碧湖沈家邸308、西畈花门楼309、西溪村乡土建筑310、梁村河桥龙泉市311、龙泉廊桥312、龙泉窑制瓷作坊313、龙南菇民建筑群314、龙泉革命纪念建筑群315、叶溥故宅316、徐山后平水王社庙317、安仁窑址青田县318、太鹤山摩崖题记319、山口林宅320、龙现吴氏旧宅(含家庙、宗祠)321、北山吴氏宗祠322、陈宅古桥群323、裕堂别墅324、陈诚故居325、夏超旧居云和县326、梅源梯田327、石门桥328、黄绍竑公馆329、王家祠堂庆元县330、庆元廊桥331、黄坛季氏宗祠332、潘里垄瓷窑址缙云县333、贤母桥、競爽桥334、道门进士第335、前岙村卢氏民居336、独峰书院遂昌县337、南尖岩梯田338、黄沙腰李氏大屋(含李氏宗祠)339、苏村苏氏大屋(含苏氏家庙)340、蕉川乡土建筑松阳县341、松阳三庙342、刘氏祖居门楼343、石仓乡土建筑景宁畲族自治县344、鹤溪潘家大屋345、敕木山村畲族民居。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文化厅关于云南省第四至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文化厅关于云南省第四至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文化厅关于云南省第四至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18•【字号】云政发[2003]190号•【施行日期】200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文化厅关于云南省第四至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3]190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省文化厅《云南省第四至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第四批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1、项目名称:云南第一天文点地点:五华区保护单位级别: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云大与二十中交界的围墙,南至会泽楼最低的阶梯,西至云大内道路,北至云大四层建筑物。

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为界,南以云大紧临翠湖北路及青云路的围墙为界,西、北各以保护范围外延10—25米为界。

2、项目名称:一得测侯所地点:西山区保护单位级别: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保护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延60米为界。

3、项目名称:龙泉观地点:官渡区保护单位级别: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以薛尔望墓外延30米,南以上观厢房外延20米,北以观后殿墙体外延20米为界,西至上观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黑龙潭公园。

4、项目名称:西山龙门地点:西山区保护单位级别: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崖边,西以太和殿、真武殿外延30米为界,南以龙门外延30米为界,北至售票楼。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崖边,西、南以保护范围外延60米为界,北至聂耳墓建设控制地带界线。

第五批划定六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

第五批划定六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

第五批划定六项⽂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第五批划定六项⽂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说明(北京市⼈民政府京政发[2004]18号)⼀、南苑兵营司令部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说明㈠保护范围以南苑兵营司令部旧址围墙(即现状宇翔宾馆围墙为界)。

保护范围内新⽼建筑,均作为需保护⽂物建筑。

旧址围墙及在南门前的照壁均为需保护建筑。

在旧址南、西两⾯的⽔渠⽔系为需保护⽔系。

㈡建设控制地带Ⅰ类建设控制地带1.保护范围以南:东⾄保护范围以东80⽶的平⾏线南延长线。

南⾄机场内现状道路。

西⾄保护范围以西80⽶的平⾏线南延长线。

北⾄保护范围及其东西延长线。

2.保护范围以北:东⾄保护范围以东80⽶的平⾏线北延长线。

南⾄保护范围及其东西延长线。

西⾄保护范围以西80⽶的平⾏线北延长线。

北⾄距保护范围以北20⽶的平⾏线及其东西延长线。

3.保护范围以东:东⾄距保护范围以东80⽶的平⾏线, 西⾄距保护范围东侧道路西边界。

Ⅱ类建设控制地带1.保护范围以东:东⾄距保护范围以东80⽶的平⾏线。

南、北⾄I类建设控制地带。

西⾄保护范围。

2.保护范围以西:东⾄保护范围。

南、北⾄I类建设控制地带。

西⾄距保护范围以西80⽶的平⾏线。

(其中停车场亦为⾮建房地带)Ⅲ类建设控制地带东⾄距保护范围东界以东80⽶的平⾏线北延长线。

南⾄保护范围以北I类建设控制地带。

西⾄距保护范围西界以西80⽶的平⾏线北延长线。

北⾄现状机场内道距(约距保护范围110⽶)。

该范围内现状五层楼保留,如果翻建,则需按Ⅲ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建设。

⼆、上⽅⼭诸寺及云⽔洞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说明㈠保护范围1.兜率寺⾄观⾳禅林地带:东⾄兜率寺斋堂东墙及其南北延长线和坝壁围墙。

南⾄兜率寺、舍利殿以南的坝壁挡⼟墙及3号寺4号寺围墙坝壁遗址。

西⾄观⾳禅林西围墙和2号寺西坝壁。

北⾄2号寺北坝壁东双井北挡⼟墙向东⾄475.00⽶等⾼线。

2.塔院地带:东⾄上⼭路以西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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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
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意见
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保护文物本体和环境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

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性质与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时,要考虑其整体性,在经过详细勘探和研究之后,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其四至边界。

保护范围是为了确保文物本体的安全,在其范围之内,不得进行建设项目,严禁乱挖乱建破坏文物遗迹的行为。

建设控制地带是保护文物本体的环境风貌,有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和环境风貌相存共生的,没有了环境风貌,文物本体的许多信息就丢失了,有许多问题就解释不清。

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基本原则:
(1)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在考虑保护范围的大小、深度、高低时,必须以不影响文物的安全为出发点。

凡可能从不同方面(空气污染、震害、水害、火灾、空间、地下等)给文物造成危害与威胁的,均应尽可能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在划定保护范围时,要留出消防道路。

(2)要有利于科学研究与观瞻。

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使文物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所以在划定保护
范围时,一定要尽可能的考虑到科学研究和人们观瞻的需要。

这就要有一定的地面空间范围。

(3)要因地制宜。

划保护范围,要根据各地、各类文物本身及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而定,不能千篇一律。

如城乡之别,大小高矮之别等,都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4)实事求是的原则。

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应当有发展的眼光,要留有余地,但也不能任意扩大,以免影响其它建设。

所以一定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

(5)统盘考虑、合情合理。

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时,既要看到现在,又应想到未来,应当有发展的眼光,因此,不能划的太小,也不能划的过大,影响其它基本建设。

要全面考虑,实事求是。

(6)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建设规划部门不可缺少的工作内容。

文物部门在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时,要积极与建设规划部门联系与合作,得到互相支持。

省政府批准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纳入城乡规划之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7)依靠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

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仅靠文化、文物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当地人民政府,多方协商、上下结合,通过合作才能完成。

一、关于划定古遗址古墓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
古代遗留下来的城址、村落、陵墓和各类作坊遗址,地表以上多数己被毁掉,埋在地下的基础和墓室给我们保存了可供进行研究的重要遗存。

在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之前,必须经过详细勘探、试掘和研究,可结合文献记载,掌握地下遗迹的详尽情况,在此基础上划定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边界,可参照当地永久性的道路或河岸、沟壑或断崖的自然地形来确定。

凡是重要的遗迹都应划入保护范围,其余的划为建设控制地带。

由于遗迹的性质和规模各不相同,必须分类区别不同情况来划定。

具体分类划法:
(1)古代城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我国古代城市的出现,历史悠久,从原始形态到发展成熟,城市的规模和形制,随着时代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变化。

但总的来说,它一般由城墙、护城河、城内道路格局、建筑基址、城内或城外的手工业作坊、墓葬区等组成。

商代以后的城,不仅规模扩大,同时又出现并列城或内城外廓的多层城墙。

同墓葬区与城的距离不仅远,而且面积大,又分散。

手工业作坊也大致如此。

面积之大,范围之广,不可能划为一个大保护区来把这些遗址全包括其中,这就需要将集中的衙署、居址、作坊、护城河、城门和重要的城墙、古墓群等重要遗迹,包括周边适当空间在内,划入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以外20~50米,或两遗迹较近的相关连的空间地带,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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