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挂牌条件设置汇总参考(龙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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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挂牌制度

施工单位挂牌制度

施工单位挂牌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施工单位数量激增,质量和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挂牌制度应运而生。

二、挂牌条件1.经营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如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分包一级资质等。

2.人员素质:施工单位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委托代表和项目经理,并且这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3.工程案例:施工单位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工程案例,并且这些工程案例的质量和安全记录良好。

4.设备设施: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设备、仪器和工具,并且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与使用。

三、实施细则1.申请资料:施工单位需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挂牌申请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等。

2.初审和复审:相关行政部门对挂牌申请进行初审,确认符合挂牌条件的单位进入复审环节。

复审主要对申请单位的资质、人员素质、工程案例和设备设施进行审核。

3.发放挂牌证书:经过审核合格的施工单位将获得挂牌证书,证书上载明挂牌单位名称、挂牌时间和所属行业等信息。

4.定期检查:相关行政部门将对挂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或取消挂牌资格。

5.报告公示:相关行政部门将定期公布挂牌单位的情况,包括挂牌单位名称、挂牌时间、挂牌资质等信息,以便社会各界监督。

四、意义1.提升质量标准:施工单位挂牌制度要求单位具备一定的施工资质和人员素质,这意味着挂牌单位的施工质量有一定的保障,可以提高整个行业的施工质量标准。

2.加强监管能力:挂牌制度要求相关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挂牌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的单位,加强了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能力。

3.增加市场竞争力:施工单位挂牌证书是单位在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力的体现,具备挂牌资格的单位将更容易获得项目投标和客户信任,从而增加市场的竞争力。

4.保障安全风险:挂牌制度对施工单位的设备设施和工程案例有一定要求,保证了施工单位的安全风险可控,降低了工程事故的发生概率。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规范所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4.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投标、竞价、成交等环节。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程序的合法、公正、透明。

4.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位置、土地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土地资源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出让条件。

4.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4.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机制,确保收费的合法、公正、透明。

4.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监督管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监督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监督职责。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土地出让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5.2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详细地段信息后,明确用地申请的途径和方式,并公开接受用地申请,时间不得少于30天。

5.3 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详细地段信息,结合自身用地需求,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5.4 勾地制度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

土地挂牌条件设置汇总参考(龙湖)

土地挂牌条件设置汇总参考(龙湖)

土地挂牌条件设置汇总土地挂牌条件设置,主要目的是利用公司自身的条件优势和谈判技巧,与政府充分沟通,发挥人无我有的长处,增设排他性条件,确保我方获得目标土地。

第一部分可采用的部分挂牌条件一、利用龙湖优势1、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是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xxx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xx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xx%的上市企业。

2、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操作过或正在开发的国内总建筑面积不少于xxx万平米单个项目的经验。

3、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操作过国内总规模不少于x0万平方米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经验,其中的购物中心面积不小于x0万平方米。

4、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应具有全资投资过国内建筑高度超过x00米超高层五星级酒店的经验。

5、商业捆绑住宅,结合天街、星悦会、高星级酒店等,捆绑住宅地块,争取更多的优势资源。

此外,综合利用资质、开发业绩、注册资本、外资、商业酒店开发等方式的组合,可以有针对性的设置诸多条件以规避一定程度的竞拍风险。

二、利用谈判技巧结合龙湖的优势,有时候也不能完全将对手拒之门外,特别是纯住宅地块,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很难设置合适的条件,这时候就体现出谈判技巧的重要性。

1、例如独家的明暗协议,政府承诺我们可以协调解决各种关键事宜,但在公开出让中对于其它竞争对手则不能享受相关优惠。

前阶段华润在唐山运作挂牌的一幅土地,政府与其协议中政府协调解决所有的拆迁问题,但在公告中却说明“竞买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配合政府协调解决唐山市西郊热电厂的整体搬迁,异地重建及企业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这样,一定程度的减少了竞争对手的威胁。

(唐国土资告字[2010]49号发布时间:2010-8-26)。

2、目前很多城市由于不能现状毛地挂牌,土地上市时可采用一次定价上市分期交地的手法,以规避政府自身的风险。

例如:由于A地块尚未完成拆迁安置,故该宗地为整体规划分期出让,本次出让的地块为A地块,出让面积××平方米。

项目土地出让设置条件

项目土地出让设置条件

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土地挂牌设置条件第一部分:可采用的部分挂牌条件一、利用公司优势1、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是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及以上、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的央企或国企。

2、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具有市场建设项目业绩或正在投资建设农产品市场或农产品物流园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米市场项目的经验。

3、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操作过国内总规模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自持置业不少于30%的管理业绩。

4、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应具有全资投资过国内仓储冷链建设项目规模3万平方米及以上和物流管理的经验。

二、利用投资协议以约定1、在公告中应说明“竞买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配合政府协调解决该地块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植物的整体拆迁与补偿,异地重建及企业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2、由于不能现状毛地挂牌,土地上市时可采用一次定价上市分期交地的手法,由于S1(市场)地块尚未完成补偿拆迁安置,故该宗地为整体规划分期出让,本次出让的地块为S1(市场)地块,出让面积****平方米。

S2和S3(市场部分和住宅部分)地块面积分别为S2市场部分****平方米,S3住宅部分****平方米,在完成拆迁安置手续后不再竞价按地块挂牌成交价格协议出让给S1地块的受人,地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S1地块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出让地块用地指标一、市场部分:1、总规划用地面积12.98/hm2 2、净规划用地面积12.38/hm2 3、总建筑密度≥35% 4、综合容积率≤1.2% 5、绿地率≥15%。

二、住宅部分:1、总规划用地面积4.90hm2 2、净规划用地面积4.43hm2 3、总建筑密度≤18% 4、综合容积率≤2.1% 5、绿地率≥40%。

第三部分其他设置条件一、沿站前路建筑布置,其业态功能应与农产品市场相适应,且农产品市场与住宅建筑应分离。

二、申请竞买S1、S2、S3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在全椒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公司,且实收注册资本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方可申请参与竞买。

土地挂牌活动实施方案

土地挂牌活动实施方案

土地挂牌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我市决定开展土地挂牌活动,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和有效利用。

二、活动目标。

本次土地挂牌活动的目标是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流转,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活动对象。

本次土地挂牌活动的对象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土地资源所有者,以及有意向租赁或购买土地资源的企业、个人等。

四、活动内容。

1. 征集土地资源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征集土地资源的基本信息,包括地块位置、面积、土地用途等。

2. 制定挂牌标准,根据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挂牌的标准和要求,明确挂牌的条件和程序。

3.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政府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土地挂牌活动的相关信息,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和租赁方参与其中。

4. 挂牌交易,组织土地资源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进行洽谈,确定土地租赁或转让的意向,并签订相关协议。

5. 监督管理,建立土地挂牌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土地资源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监督,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五、活动保障。

1.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土地资源的流转和利用,为土地挂牌活动提供政策保障。

2. 资金扶持,对于土地流转和利用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鼓励各方参与土地挂牌活动。

3. 法律保障,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土地资源流转和利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六、活动效果。

通过土地挂牌活动,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和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新的途径。

七、总结。

土地挂牌活动是推动土地资源流转和利用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土地资源所有者、投资者等多方合作,共同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希望通过本次土地挂牌活动,能够为农村土地资源的流转和利用提供更多的机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

勾地最全保牌条件汇总

勾地最全保牌条件汇总

勾地最全保牌条件汇总谈到勾地,大多勾的是无法直接进行出让的土地,由于土规不符,两规(总规、控规)不符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从投资协议签署到摘得土地一般都要经过一年到数年时间。

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勾地中土地挂牌条件设置和项目确权准备工作。

01关于土地挂牌条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通用性条款,即每宗土地都会涉及的条款,第二类即为排他性条款,用以排除其他竞争者以达到土地底价成交的目的。

通用性条款无须多言,遵守即可,基本不会因企业的特殊性而改变。

作为勾地项目,排他性条款需要投拓人员进行深入且持续的研究。

现目前各地对于排他性条款的设置多有不同,宽松一点的地区可以设置世界500强、企业注册资本、具有高铁新城开发经验等指向特别明确的排他性条款。

而保守一点的地区可以设置的仅为自持、特定用途等宽泛而易于突破的排他性条款,这种时候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特性,采取多种条款组合设置,方能减少野蛮人的竞争。

02接下来主要以重庆主城九区2018年-2019年土地挂牌条件为例进行讲解。

随着重庆城区的扩围,璧山、江津、涪陵等区县也逐渐成为房企勾地的重点区域,而这些区县的土地挂牌条件天差地别。

一、江津区如江津某D健康集团2019年7月勾地仅为配建绿地及学校、自持面积、带方案三个条件,可想而知这三个条件的排他性较弱,前期如果未与相关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出现野蛮人的几率是极大的。

下图即为竞买须知中相关条款的表述:二、涪陵区而涪陵区LD集团高铁新城的排他性条款设置指向性就比较明确,一是地块捆绑,统一打造,捆绑后减少单独地块出现野蛮人的几率,二是明确竞买人特殊性资格,房地产为主业并连续5年入围《财富》世界500强,5个城市开发高铁新城且每个城市商办物业不低于30万㎡,通过以上两个手段实现了土地底价成交的目的。

下图即为竞买须知中相关条款的表述:03重庆主城区土地挂牌条件设置较为保守,总结如下:一、通用性条款1、整体开发承诺(仅针对单宗土地)该宗地在项目开发完成前,未经出让人同意,竞得人不得对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等进行整体或分割转让,竞得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挂牌实施方案

土地挂牌实施方案

土地挂牌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推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土地挂牌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二、土地挂牌的概念和意义。

土地挂牌是指政府将闲置土地公开挂牌出让,通过竞价或拍卖等方式进行土地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

土地挂牌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土地开发利用,增加土地使用效益,推动土地市场化进程,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土地挂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 挂牌范围,土地挂牌实施范围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和闲置土地等,其中国有土地挂牌实施需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集体土地挂牌实施需经乡镇政府批准。

2. 挂牌程序,土地挂牌实施的程序包括土地挂牌申请、挂牌公告、竞价或拍卖、成交公示等环节,相关程序需按照规定依法进行。

3. 挂牌条件,土地挂牌实施需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 挂牌监管,土地挂牌实施需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挂牌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土地挂牌实施方案的推进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挂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土地挂牌的程序和条件,规范土地挂牌的实施。

2.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土地挂牌实施方案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土地挂牌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土地挂牌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土地挂牌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4. 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土地挂牌实施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土地挂牌实施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推动土地挂牌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结语。

土地挂牌实施方案的推行,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土地挂牌实施方案的推进和落实,确保土地挂牌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为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地块出让条件及建设要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地块出让条件及建设要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地块出让条件及建设要求汇总地块名称黄浦区小东门街道616、735街坊地块土地用途商住办所处园区或产业区块/ 四至范围东至中山南路四至范围南至规划东江阴街四至范围西至外仓桥街、南仓街四至范围北至王家码头路四至范围内不包含中国人保财险大厦、董家渡天主教堂、董家渡路总面积(平方米)175143.1 出让面积(平方米)126740.1 地上容积率 5.54 地下容积率/绿地率下限:以绿化管理部门审定方案为准集中绿地率下限:以绿化管理部门审定方案为准地上建筑面积701900平方米(计容)地下建筑面积437500平方米(其中经营性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11100平方米、停车库建筑面积不大于32640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建筑总面积1139400平方米建筑限高616街坊地块建筑限高300米,735街坊地块建筑限高240米建筑面宽以批准的方案为准建筑层高(米)以批准的方案为准建筑密度上限:以批准的方案为准建筑间距及日照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和日照的要求出入口设置根据《黄浦区董家渡社区(C010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11、313、316街坊和黄浦江沿岸W11、W13、W1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22、323街坊局部调整和重点地区附加图则》控制地上停车位按照《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配置地下停车位下限5000辆地面标高以批准的方案为准退红线距离根据《黄浦区董家渡社区(C010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11、313、316街坊和黄浦江沿岸W11、W13、W1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22、323街坊局部调整和重点地区附加图则》控制退基地边界距离根据《黄浦区董家渡社区(C010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11、313、316街坊和黄浦江沿岸W11、W13、W1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22、323街坊局部调整和重点地区附加图则》控制退蓝线距离/退绿线距离/ 建筑体量/建筑色彩及材质裙房以石材为主,适当配以玻璃材质;高层建筑材质需结合建筑设计,以玻璃材质为主,建筑色彩以暖灰色系为主。

国有土地挂牌流程及规则

国有土地挂牌流程及规则

土地挂牌程序与规则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程序与规则如下:一、发布挂牌公告。

挂牌公告至少应当在挂牌起始日前20日发布。

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地产交易中心公布.挂牌交易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竞买人在第一次报价时,应当提交《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格身份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

四、地产交易中心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五、地产交易中心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3、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六、出让人、挂牌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

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为重要的土地供应方式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土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挂牌出让的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挂牌出让的整个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平对等,所有有意向的申购方都有平等参与的机会;2.公平竞争原则:挂牌出让的申购方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价;3.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在挂牌出让过程中,应特别关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补偿;4.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挂牌出让的过程中,所有参与方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5.建设用地的优先用途原则:在挂牌出让中,建设用地的优先用途是满足城镇化的需要,因此要优先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的需求。

三、挂牌出让的程序要求1.信息公示:挂牌出让前,需要经过充分的信息公示,包括挂牌公告、土地出让公告、申购须知等,确保所有有意向的申购方都能了解相关情况;2.申购登记:申购方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购登记,包括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缴纳保证金等;4.挂牌出让: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购方,进入挂牌出让环节,进行竞价等环节;5.成交公示:成交结果需经过公示,并及时公布中标结果和成交价款等信息;6.签订合同:成交方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与国家或地方政府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交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提供相应的缴纳证明;8.注册登记:土地出让金缴纳后,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四、挂牌出让的注意事项1.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面积、用途、容积率等条件应在挂牌公告中明确;2.申购方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竞价,不得违反规定或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操作;3.对于农民的土地征用和补偿问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确保其合法权益;4.对于规划环评等方面的相关资料,申购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将取消申购资格;5.申购方在竞价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故意损害他方利益;6.对于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国家和社会应加强监督,确保挂牌出让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下简称挂牌出让)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之一、挂牌出让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自愿、竞争。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应遵守与土地管理、招标代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人,主体资格良好。

第四条土地使用方案拟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土地使用方案,在挂牌前报请主管土地部门审核。

第二章出让程序第五条出让挂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土地使用方案拟定单位,也可以委托合法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挂牌;招标代理机构是本挂牌事务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出让挂牌应确定详细的时间、地点、条件、要求、程序等内容,并通过报刊、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组织挂牌招标工作,制定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等,并按规定时间公开挂牌。

第八条拟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须经评估、合法性审查后,预定挂牌价格,并写明挂牌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拟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挂牌公告期限内,接受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递交书面投标。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组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开标工作,评审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应在法定期限内公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确定中标人,拟定成交通知书,公示成交结果。

第三章出让合同第十三条中标人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机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包括土地使用期限、使用用途、地价支付方式、土地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十四条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五条中标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确保土地使用权人名下权属清晰。

第十六条中标人可以将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进行合法合规经营、交易,但需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政策。

第四章创新与完善第十七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应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土地管理的有机结合,通过建立统一的土地信息交易平台,提高出让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龙湖地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龙湖地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龙湖地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8•【字号】郑政通[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东新区龙湖地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通告(郑政通〔2009〕34号)为加快郑东新区龙湖地区建设步伐,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龙湖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郑东新区龙湖地区规划区域内土地管理若干问题通告如下:一、龙湖地区规划范围西起中州大道,东至107辅道,北起连霍高速公路,南至东风渠,总面积约40平方公里。

市政府决定对上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严格控制,同时,由金水区人民政府负责对上述区域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全面普查登记。

二、将龙湖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纳入城市管理范围,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市、区有关部门暂停办理龙湖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房产、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建设项目(含农民宅基地审批、建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

已经批准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及其用地,应符合郑东新区整体规划要求。

龙湖地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私有住房,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批。

属于危房确需改造的,当事人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需维修的可进行维修加固,不得增加建筑面积。

龙湖地区规划范围内未经批准建设的各类市场一律取消。

禁止非法占用龙湖地区土地办企业、建窑、建坟、挖砂、取土、开挖鱼塘、植树等。

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在农用地上建造住宅、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因农业生产确需建设的农用设施报经市、区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可建造临时设施,在批准的规定时限内依法进行自行拆除。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买卖、批租、转租或采取其他形式变相占用、开发龙湖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

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仙岩工业园D9-2a出让地块)(样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特将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事项公示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基本情况: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为位于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工业园,土地面积约为13274平方米(折合19.9110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的G2010-152号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出让人将按现状土地条件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本次挂牌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投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二、挂牌出让地块指标: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允许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和各建筑功能分类面积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和竞买报价书为准。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33185平方米。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

本次出让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

其中,非兼容的地下机动车位可由竞得人转让或出租,并按规定另行缴纳土地出让金。

商品地下机动车位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如下:⑴出让金单价(房产测绘建筑面积):175.26元/平方米;⑵缴纳时间: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前;⑶计量依据:规划部门在办理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审定的可出售车位面积;⑷超面积处理: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部门审定指标的,按出让金单价标准补缴出让金。

本地块建筑工程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按温政办函〔2010〕151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超出规划设计条件规定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规定执行。

土地挂牌方案

土地挂牌方案

土地挂牌方案第1篇土地挂牌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确保土地资源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土地挂牌方案。

二、项目目标1. 保障土地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2. 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 优化土地市场环境,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确保土地市场秩序。

三、土地挂牌范围及条件1. 土地挂牌范围:本次土地挂牌范围为XX市XX区XX地块,具体位置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2.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具体用途以国土部门批准的规划条件为准。

3. 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地块用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 竞买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5. 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确保竞买活动的严肃性。

四、土地挂牌程序1. 国土部门发布土地挂牌公告,内容包括地块位置、用途、面积、使用权年限、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等。

2. 竞买人领取土地挂牌文件,了解地块详细情况,提交竞买申请。

3. 国土部门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

4. 竞买人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买活动。

5. 竞买人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6. 竞得人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

五、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支付1. 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

2. 成交价款支付: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成交价款。

六、土地挂牌监管1. 国土部门对土地挂牌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竞买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加强对竞买人资质审核,严厉打击虚假报价、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

万科南龙湖土地拍卖公告(2篇)

万科南龙湖土地拍卖公告(2篇)

第1篇一、拍卖背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龙湖区域土地市场实际情况,经南龙湖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单位定于2023年X月X日举办万科南龙湖土地拍卖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拍卖地块基本情况1. 地块名称:万科南龙湖XX地块2. 地块位置:南龙湖区域XX街道3. 土地面积:XX平方米4. 土地用途:住宅、商业、教育、公园绿地等综合用地5. 容积率:1.0-2.56. 绿化率:35%7. 建筑密度:≤30%8. 建筑限高:≤80米9.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10.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教育、公园绿地等综合用地50年三、拍卖方式及时间1. 拍卖方式:公开拍卖2. 拍卖时间:2023年X月X日上午9:003. 拍卖地点:南龙湖管理委员会会议室四、拍卖保证金及报名条件1. 拍卖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2. 报名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3)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5)具备完成土地开发、建设、运营的能力。

五、报名及缴纳保证金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2. 报名地点:南龙湖管理委员会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4. 缴纳保证金方式:银行转账,转账时须注明“万科南龙湖土地拍卖保证金”六、拍卖规则1. 拍卖底价:人民币XX万元2. 加价幅度:人民币XX万元3.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与南龙湖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X个月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5. 竞得人须按土地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6. 竞得人须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七、其他事项1. 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拍卖地块情况,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2. 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垄断、操纵市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资格。

3. 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不得擅自离开拍卖现场,不得有干扰拍卖秩序的行为。

七一留用地挂牌公告

七一留用地挂牌公告

七一留用地挂牌公告
摘要:
1.公告背景与目的
2.留用地基本情况
3.挂牌条件与要求
4.挂牌时间与地点
5.联系方式
正文: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七一留用地挂牌公告如下:
一、公告背景与目的
为了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质,根据我国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七一留用地进行挂牌。

二、留用地基本情况
七一留用地位于XX 市XX 区,具体范围为东至XX 路,西至XX 路,南至XX 路,北至XX 路。

该地块总面积为XX 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挂牌条件与要求
1.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 万元;
2.竞买人应提交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3.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XX 万元;
4.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挂牌时间与地点
1.挂牌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X 年XX 月XX 日止;
2.挂牌地点:XX 市土地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XX;
2.联系电话:XX;
3.联系地址:XX 市XX 区XX 路XX 号。

敬请有意向的竞买人关注本次挂牌公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参与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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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条件设置汇总土地挂牌条件设置,主要目的是利用公司自身的条件优势和谈判技巧,与政府充分沟通,发挥人无我有的长处,增设排他性条件,确保我方获得目标土地。

第一部分可采用的部分挂牌条件一、利用开发公司优势1、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是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xxx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xx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xx%的上市企业。

2、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操作过或正在开发的国内总建筑面积不少于xxx万平米单个项目的经验。

3、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必须具有操作过国内总规模不少于x0万平方米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经验,其中的购物中心面积不小于x0万平方米。

4、竞买人或控股公司应具有全资投资过国内建筑高度超过x00米超高层五星级酒店的经验。

5、商业捆绑住宅,结合天街、星悦会、高星级酒店等,捆绑住宅地块,争取更多的优势资源。

此外,综合利用资质、开发业绩、注册资本、外资、商业酒店开发等方式的组合,可以有针对性的设置诸多条件以规避一定程度的竞拍风险。

二、利用谈判技巧结合开发公司的优势,有时候也不能完全将对手拒之门外,特别是纯住宅地块,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很难设置合适的条件,这时候就体现出谈判技巧的重要性。

1、例如独家的明暗协议,政府承诺我们可以协调解决各种关键事宜,但在公开出让中对于其它竞争对手则不能享受相关优惠。

前阶段华润在唐山运作挂牌的一幅土地,政府与其协议中政府协调解决所有的拆迁问题,但在公告中却说明“竞买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配合政府协调解决唐山市西郊热电厂的整体搬迁,异地重建及企业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这样,一定程度的减少了竞争对手的威胁。

(唐国土资告字[2010]49号发布时间:2010-8-26)。

2、目前很多城市由于不能现状毛地挂牌,土地上市时可采用一次定价上市分期交地的手法,以规避政府自身的风险。

例如:由于A地块尚未完成拆迁安置,故该宗地为整体规划分期出让,本次出让的地块为A地块,出让面积××平方米。

B地块面积为××平方米,在完成拆迁安置手续后不再竞价,按A地块挂牌成交价格协议出让给A地块的受让人,地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A地块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江苏采用过的挂牌条件门槛及参考案例【拆迁分期交地类】该区域分为S1、S2地块,总面积为40664平方米,由于S1地块尚未完成拆迁安置,故该宗地为整体规划分期出让,本次出让的地块为S1地块,出让面积39315平方米。

S2地块面积为1349平方米(详见用地红线图),在完成拆迁安置手续后不再竞价,按S1地块挂牌成交价格协议出让给S1地块的受让人,地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S1地块保持一致。

有意受让S2地块的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时须承诺对S2地块受让意向,并参照S1地块起始价支付保证金120万元。

【注册资本类】竞买者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40亿元人民币。

申请竞买632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在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司,且实收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方可申请参与竞买。

【开发资质类】地块竞买申请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不含暂定二级)的企业。

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外资类】澄地2010-C-37号地块的竞买对象为已在江阴市顾山镇注册的外资房地产企业。

澄地2010-C-01号宗地竞买对象为已在江阴市云亭街办注册的外资房地产企业或竞得土地后在江阴市云亭街办注册的外资房地产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美元。

澄地2010-C-42号地块的竞买对象必须是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备批准书”的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投资)。

【特殊开发资格类】凡竞买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具投资或建设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三星级水平项目的实际经验,同时须具有兆瓦级屋顶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的实施经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开发业绩及能力类】竞买资格:凡竞买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人是须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投资、开发经营过包括商业、酒店、办公等功能的城市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已开发完成不少于一个商业面积10万平方米的自主经营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1、旅游功能设施由开发商自主经营管理;2、关联公司或母公司或参股公司拥有五星级酒店开发运营经验;3、关联公司或母公司或参股公司拥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开发运营经验,相关部门有确认证明;4、关联公司或母公司或参股公司拥有国家级美术馆开发运营经验;5、关联公司或母公司或参股公司拥有大型文艺演出编导、演出运行等资质和经验。

竞买资格:1、澄地2009-C-100号宗地竞买对象为08-09年连续两年位列中国房地产百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08-09年连续两年位列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运营效率TOP10企业”并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4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竞买单位需为中国500强企业;具有中国房地产企业一级资质;具有商业、5A级写字楼等现代服务业综合能力项目开发经验(需提供符合条件的案例及文件证明);具有大型综合商业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与国际知名品牌商家战略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属于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2008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为准)。

并且具有在昆山市范围内已开发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70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经验(须提交项目竣工文件证明供审核)。

【综合类】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竞买:①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②注册资本金达10亿元人民币或10亿元以上人民币;③近三年累计开发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④所开发项目曾获得建设部颁发的绿色三星奖项。

622号地块的竞买人还须持有与国际一线品牌酒店管理公司的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书。

竞买资格:CR10017地块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二级),注册资本金12亿元(含12亿元)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已经开业的商业物业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

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符合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2、地块竞买人须具备国家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地块竞买人累计竣工商业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证明(原件)为准。

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个人,符合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详见竞买须知)2、苏园土挂(2010)01号地块竞买人须在地块上设立金融机构苏州地区总部,并在报名前提供金融机构总部关于在该地块设立金融机构苏州地区总部的批准文件。

苏园土挂(2010)01号地块上建筑建成后,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中至少60%以上的建筑面积须用于金融机构苏州总部,并由竞得人长期持有,不得出售、出租或作其他用途。

3、苏园土挂(2010)02、03号地块竞买人须具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苏园土挂(2010)02、03号地块竞买人须在地块上引入一家金融机构苏州地区总部,并在报名前提供该金融机构苏州地区总部关于入驻该地块的意向书。

4、苏园土挂(2010)04号地块竞买人注册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且须具备五星级酒店的经营业绩(须提供证明)。

苏园土挂(2010)04号地块竞买人竞得地块后,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须在该地块上建成一所白金五星级酒店。

自地块竣工之日起至少15年内,该酒店须由竞得人自有经营,不得出售。

5、苏园土挂(2010)05号地块竞买人注册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

苏园土挂(2010)05号地块上须建设酒店。

自地块竣工之日起至少15年内,该酒店须由竞买人自有经营,不得出售。

苏园土挂(2010)05号地块上有部分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2009-055、2009-056、2009-057号地块的竞买人须为公司注册地在铜山县、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9-056号地块中建设的园林式酒店,要求在2011年5月1日前竣工开业,开业两年内评定挂牌五星,地块竞得人持有经营时间不低于8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并引进洲际、万豪、希尔顿或同类档次国内外知名酒店品牌进行经营管理。

该区域总面积为72623平方米,分为S1地块和S2地块,由于S2地块内有部分建筑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该S1.S2地块为整体规划分期出让,公告首期出让的地块为S1地块,面积61814.8平方米。

S2地块面积为10808.2平方米(详见用地红线图),在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拆迁安置手续后不再竞价,按S1地块挂牌成交价格协议出让给S1地块的受让人,S2地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S1地块保持一致。

有意受让S1地块的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时须承诺对S2地块受让意向,并参照S1地块起始价支付保证金1000万元。

竞得人该地块内必须建一个大型商业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不得分割销售。

住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40%。

大型商业中心内必须设置一家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大型百货;配套一定规模的超市、院线影院文化娱乐健身等设施。

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半年内进场动工建设,大型商业中心必须成交后二年内开业。

【综合类经典案例】1、该区域分为S1、S2、S3、S4、S5、S6地块,总面积为214916平方米,由于S3、S4、S5、S6地块尚未完成拆迁安置,故该宗地为整体规划分期出让,本次出让的地块为S1、S2地块,出让面积158121平方米。

S3、S4、S5、S6地块面积为56795平方米(详见用地红线图),在完成拆迁安置手续后不再竞价,按S1、S2地块挂牌成交价格协议出让给S1、S2地块的受让人,地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S1、S2地块保持一致。

有意受让S1、S2地块的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时须承诺对S3、S4、S5、S6地块受让意向,并参照S1、S2地块起始价支付保证金9400万元。

2、竞买资格:凡竞买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人是须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投资、开发经营过包括商业、酒店、办公等功能的城市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已开发完成不少于一个商业面积10万平方米的自主经营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3、本项目开业8年内除办公用房外其余商业不得分割销售,8年后如要销售,需征得开发区管委会同意。

地块内应设置一家5星级酒店。

其中住宅用地105566平方米,商业用地109360平方米。

本宗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35500万元人民币(含S3、S4、S5、S6地块保证金9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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