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工作相关专业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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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工作相关专业术语 解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内涵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 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 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 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上,最 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 2、指标是谁的。指标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如果集体经济组织 引入社会资金来实施,可以约定,指标交给投资主体。
对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取得、 交易和的六大规定
• 3、指标的交易。整治项目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可以进 入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指标交易由市、区两级 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和政府平台公司作为竞争主体。在市场 发育成熟后,再实现完全市场化。当占补平衡指标成交价低 于2.5万元/亩,挂钩指标成交价低于12万元/亩时,由成都市 土地储备中心进行保底收购。
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挂钩周转指标的内涵
• 挂钩周转指标是指国家和省为了控制挂钩规模 和周期,批准并下达给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有 关区县一定时期内的一定数量的用地周转规模。 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 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 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数量不得少于下 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 简单的说,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把所置换的建设用地指 标用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新区建设,并保证项 目区内各类用地面积平衡的一种具体行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出的背景
• 把保护18亿亩耕地定为“红线”, 土地资源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 瓶颈。为了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国务院2004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 定》(国发【2004】28号),该文件第二部分中明确指出了“鼓励农 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 4、指标怎么用。占补平衡指标可用于当地政府建设用地占 用耕地的补充使用;挂钩指标可由当地政府安排在符合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的区域使用。
对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取得、 交易和的六大规定
• ㈤增减挂钩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 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
则,通过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用地 的整理,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布 局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 一是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பைடு நூலகம்效利用农村居民点进行重新规划、整 合,通过就地安置或向中心村、集镇集中安置等方式,对腾出的农村 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即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改善了农 民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又增加了农用地面积。
• 二是可以将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集中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城镇配套 设施、重点工业项目等,不占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
• 三是可以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 用税等税费。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依据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
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 • 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 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 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 • 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 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
• 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 考核计划目标;
• 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 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 增加耕地有 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 分步实施;
• 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 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
• 为了落实28号文件,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 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5】207号),形成了完整的挂钩政策。2006年4月, 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了天津、山东等5省、市开展第一批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优点
对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取得、 交易和的六大规定
• 1、指标是什么。整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复垦为耕地,在扣 除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和预留发展用地后节约的建设用地,作 为挂钩指标;整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 衡指标,指标的实质是一个规模的概念,复耕后的土地仍然由 原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土地,土地并没有拿走。
挂钩周转指标的管理与使用
• 挂钩周转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 原则进行管理, 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建立挂钩周转指标管理 台账,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挂钩周转 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 复垦耕地面积的标准,不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挂钩 周转指标在项目区内使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需缴纳新增建设 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补平衡费用。挂钩周转指标应在规定时间内 用拆旧地块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面积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 指标。挂钩指标由下达到归还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 总体要求 • 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
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 构和集约节约用地为重点,通过“拆旧建新”,实现项 目区内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不减少,耕地质量有 所调高。
开展增减挂钩应遵循的原则
• 以规划统筹增减挂钩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内涵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 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 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 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上,最 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 2、指标是谁的。指标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如果集体经济组织 引入社会资金来实施,可以约定,指标交给投资主体。
对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取得、 交易和的六大规定
• 3、指标的交易。整治项目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可以进 入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指标交易由市、区两级 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和政府平台公司作为竞争主体。在市场 发育成熟后,再实现完全市场化。当占补平衡指标成交价低 于2.5万元/亩,挂钩指标成交价低于12万元/亩时,由成都市 土地储备中心进行保底收购。
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挂钩周转指标的内涵
• 挂钩周转指标是指国家和省为了控制挂钩规模 和周期,批准并下达给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有 关区县一定时期内的一定数量的用地周转规模。 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 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 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数量不得少于下 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 简单的说,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把所置换的建设用地指 标用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新区建设,并保证项 目区内各类用地面积平衡的一种具体行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出的背景
• 把保护18亿亩耕地定为“红线”, 土地资源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 瓶颈。为了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国务院2004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 定》(国发【2004】28号),该文件第二部分中明确指出了“鼓励农 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 4、指标怎么用。占补平衡指标可用于当地政府建设用地占 用耕地的补充使用;挂钩指标可由当地政府安排在符合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的区域使用。
对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取得、 交易和的六大规定
• ㈤增减挂钩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 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
则,通过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用地 的整理,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布 局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 一是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பைடு நூலகம்效利用农村居民点进行重新规划、整 合,通过就地安置或向中心村、集镇集中安置等方式,对腾出的农村 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即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改善了农 民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又增加了农用地面积。
• 二是可以将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集中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城镇配套 设施、重点工业项目等,不占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
• 三是可以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 用税等税费。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依据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
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 • 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 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 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 • 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 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
• 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 考核计划目标;
• 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 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 增加耕地有 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 分步实施;
• 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 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
• 为了落实28号文件,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 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5】207号),形成了完整的挂钩政策。2006年4月, 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了天津、山东等5省、市开展第一批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优点
对挂钩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取得、 交易和的六大规定
• 1、指标是什么。整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复垦为耕地,在扣 除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和预留发展用地后节约的建设用地,作 为挂钩指标;整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 衡指标,指标的实质是一个规模的概念,复耕后的土地仍然由 原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土地,土地并没有拿走。
挂钩周转指标的管理与使用
• 挂钩周转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 原则进行管理, 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建立挂钩周转指标管理 台账,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挂钩周转 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 复垦耕地面积的标准,不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挂钩 周转指标在项目区内使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需缴纳新增建设 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补平衡费用。挂钩周转指标应在规定时间内 用拆旧地块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面积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 指标。挂钩指标由下达到归还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 总体要求 • 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
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 构和集约节约用地为重点,通过“拆旧建新”,实现项 目区内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不减少,耕地质量有 所调高。
开展增减挂钩应遵循的原则
• 以规划统筹增减挂钩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