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一流创新生态基本形成
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一流创新生态基本形成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成效“十三五”时期,长治市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1195。
1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711。
6亿元,年均增长6%,经济总量稳居全省第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5年的96。
4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66。
4亿元,年均增长11。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
7%,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
在役运行煤电机组全部完成热电联产改造,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达到56。
4%。
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216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24。
2%。
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初步形成了半导体光电、光伏、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等产业集群,LED产值占到全省的95%,光伏产业产值占全省的53%,生物医药制品产值占全省的50%。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全市粮食总产量基本稳定在120万吨以上。
有机旱作农业初见成效,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获批创建上党中药材和沁州黄小米2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平顺中药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山西省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区。
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服务业增加值由2015年的525。
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51。
5亿元,年均增长6。
8%。
全市累计进出口总额达到5。
72亿美元,年均增长10。
7%,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往来关系。
基础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达到898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5年的89。
3%提高到2020年的92%,全市县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验收,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高中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
“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效列表“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长治市人民政府长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转型出雏型”任务和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长治市郊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长治市郊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说明长治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长治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局二〇一八年三月目录第一章规划编制背景 (1)第一节规划的必要性 (1)第二节规划的意义 (2)第三节上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 (3)第二章规划编制方法与过程 (8)第一节规划编制方法 (8)第二节规划编制过程 (9)第三章规划基础数据 (13)第四章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 (14)第一节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与分级方法 (14)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与分级方法 (16)第三节土地复垦潜力测算与分级方法 (17)第四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测算与分级方法 (18)第五章土地整治目标与任务分解 (20)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 (20)第二节主要任务的确定依据 (21)第三节指标分解方案选取 (21)第四节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 (23)第六章项目安排 (24)第七章投资与效益分析 (31)第一节投资估算 (31)第二节资金筹措 (33)第三节效益分析 (35)第四节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37)第八章与相关规划衔接情况 (40)第一节与市级规划的衔接 (40)第二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40)第三节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41)第九章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2)第十章征求意见情况 (44)I第一章规划编制背景第一节规划的必要性随着长治市郊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上轮规划的战略定位、实施背景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急需编制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土地资源协调发展。
上轮规划期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较少,且由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布局空间管制没能充分满足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统筹区域和各类用地的能力不强,土地利用分区调控与管制措施不够健全,因而使规划的可操作性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近几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发生一些变化,因此有必要进行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及思考
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及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长治市位于山西省中部,是山西省人口第四大城市,也是全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经济中心。
近年来,长治市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致力于推动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背景介绍引言部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通过对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的背景介绍,能够让读者对接下来的文章内容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为后续的分析和论述提供基础和铺垫。
长治市作为山西省的重要城市之一,拥有丰富的资源禀赋和优越的地理位置,是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长治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大力推动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驱动,不断优化城镇化结构,提高城市化质量,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长治市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机遇。
如何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化解发展难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和任务。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将对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思考和建议。
1.2 研究意义城镇化是我国长治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推动产业升级具有深远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及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城镇化发展的脉络和规律,有效应对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这也有助于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发展政策,推动长治市城镇化进程健康稳定发展。
通过对城镇化发展路径及政府角色与市场作用的分析,可以为长治市未来城镇化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深入研究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及思考的意义重大且迫切。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就是要深入分析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探讨城镇化推进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发展方向。
通过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长治市城镇化发展的特点和趋势,为长治市的城镇化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对策。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长政办发[2011]73号•【施行日期】201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城市扩容提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宜居城市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措施。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4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开展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
为保证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建设宜居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为主线,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即建设城市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力争使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县城在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创建一批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逐步构筑适宜居住、有利发展的城镇体系。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城市扩容提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保市长副组长:董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员:李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于川市政府秘书长秦正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长治日报社社长石建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郝彩英市爱委会办公室主任柴玉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旭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车忠和市财政局局长李秀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韩有堂市监察局局长李新春市环保局局长张军生市商务局局长宋锦书市规划勘测局局长樊志新市园林局局长樊红伟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闫志强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郭俊卿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胡坚城区区长金所军郊区区长王辅刚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秀亭兼任,副主任由郭俊卿兼任。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65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管理,规范和培育地产市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主城区、郊区马厂区、故县区的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与更新,并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长治市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晋国土资技审[2014]127号)文件批复,现予公布。
请遵照执行:一、基准地价一般由市政府每2年至3年调整一次。
二、宗地出让、转让要参照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地价。
三、本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长政发〔2011〕110号)同时废止。
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负责协调解决。
附件:1.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2.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区间表3.郊区故县区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4.郊区故县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区间表5.郊区马厂区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6.郊区马厂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区间表长治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12月17日附件1.长治市城市国有土地商业、住宅、工业级别范围商业用地I级:城北街北侧以南(市检察院、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南)—长兴北路东侧100米以西—富华巷以南—延安中路延伸段以东—景新街以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城东北路200米以西—绿化带以西—东大街以北—城东路东侧150米—解放东街南侧200米以北—市农机局—和平西街以北至天晚集南路西侧50米—解放西街南侧50米以北—华丰南路西侧100米以东—城西路西侧100米以东—市中医院—府后西街南侧附城以北—西一环路西侧100米以东—紫金西街北侧200米以南—城西路西侧100米以东—太行西街至太行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城西北路西侧100米以东至城北西街II级:铁路以东—北二环街以南—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以南—北一环街以北—专线铁路以西—太行东侧北侧150米以南—市汽车客运东站—澳瑞特小区、澳瑞特健康产业公司、自行车小区—东外环路东侧150米以西—紫金东侧南侧200米以北—专线铁路以西—城南东街南侧100米以北—城东南路东侧100米以西-清华街南侧50米以北—长陵公路西侧100米以东—定级边界—南二环街(五针街)南侧50米以北—西一环路明新苑以东—长子门德义兴钢材市场南—堠南庄南—铁路以东—紫金西街西延南侧250米以北—西外环路西侧150米以东—太行西街北侧400米以南、体育中心—铁路以上范围除I级用地。
长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长治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七月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引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2)一、市域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2)(一) 自然条件状况 (2)(二) 经济社会状况 (3)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3)(一) 农用地 (4)(二) 建设用地 (4)(三) 其他用地 (5)三、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回顾 (6)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7)(一) 耕地减少数量较大,人地矛盾较为突出 (7)(二) 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土地生态比较脆弱 (8)(三) 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8)(四) 工业生产过程破坏和污染土地较为严重 (8)五、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9)(一)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9)(二) 土地利用管理面临的挑战 (10)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1)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11)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1)(一) 严格保护耕地 (11)(二) 统筹协调,合理安排 (11)(三)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12)(四) 大力保护生态环境 (12)三、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 (12)四、土地利用的基本政策导向 (14)第三章土地利用规模调整与布局 (16)一、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与布局 (16)(一)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16)(二) 优化各类农业生产用地布局 (17)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19)(一) 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 (19)(二)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0)三、其他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22)第四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与管制 (23)一、加强土地综合区域调控 (23)(一) 中部盆地区(Ⅰ) (23)(二) 外围丘陵区(Ⅱ) (24)(三) 东南/西北部山地区(Ⅲ) (25)二、强化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一) 基本农田集中区 (27)(二) 一般农业发展区 (27)(三) 林业发展区 (28)(四) 牧业用地区 (29)(五) 城镇村发展区 (29)(六) 独立工矿区 (29)(七)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0)(八)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0)三、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31)第五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中心城区用地调控 (34)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34)(一) 允许建设区 (34)(二) 有条件建设区 (35)(三) 禁止建设区 (35)(四) 限制建设区 (36)二、中心城区土地用地调控 (36)(一) 中心城区发展格局 (37)(二)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37)(三)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8)第六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与管理措施 (39)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39)(一)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9)(二)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规模 (39)(三)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40)(四)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41)二、优化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1)(一)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41)(二) 盘活城镇存量低效土地 (42)(三)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与结构 (43)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4)(一) 划定土地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整治区 (44)(二) 大力加强水土流失重点区综合整治 (44)(三) 加大采矿破坏区整治及植被恢复力度 (45)第七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 (46)一、土地整治工程 (46)(一) 中低产田改造工程 (46)(二)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46)(三) 土地复垦整理工程 (47)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47)(一) 天然林保护和生态绿化工程 (48)(二) 水土流失重点整治工程 (48)(三) 采煤破坏区治理工程 (50)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 (50)(一)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50)(二) 能源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51)(三)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51)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3)一、规划实施的行政和组织措施 (53)(一) 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 (53)(二)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53)(三) 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 (53)(四)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54)(五)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54)二、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55)(一) 加强规划管理法制建设 (55)(二) 加大规划管理执法力度 (55)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55)(一) 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付力度 (55)(二) 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机制 (55)(三)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约束机制 (55)(四) 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 (56)四、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56)(一) 构建规划实施监测体系 (56)(二) 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56)(三) 提高规划实施科技水平和人员素质 (57)五、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57)(一) 改进规划工作方式 (57)(二) 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 (57)(三) 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公众参与制度 (57)附表 (61)一、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指标)表 (61)二、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2)三、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表 (63)四、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及相应的集约利用指标表 (64)五、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指标及建设“占补”耕地计划表 (65)六、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66)七、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任务表 (67)八、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及其主要用地规划指标表 (68)九、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分区面积统计表 (68)十、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面积表 (69)十一、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管制分区面积表 (69)十二、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指标表 (70)十三、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发展建设主要工程(项目)及用地情况表 (71)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引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全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在《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控制与指导下,依据长治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本市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特制定《长治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过渡期内规划管理、土地征收、土地收储规定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过渡期内规划管理、土地征收、土地收储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长政办发〔2019〕42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过渡期内规划管理、土地征收、土地收储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42号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过渡期内规划管理、土地征收、土地收储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0日长治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过渡期内规划管理、土地征收、土地收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行政区划调整后,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以下简称“一城四区”)规划管理、土地征收、土地收储工作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一城四区”空间规划管理设立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规定适用于过渡期。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三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一城四区”总体规划,由市政府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第四条划定潞城区翟店镇,屯留经开区的东部,漳泽湖西岸(长邯高速南侧与208国道、太长高速沿线东侧区域)、上党区郝家庄乡、苏店镇(新建207国道以北区域)、迎宾大道两侧为“一城四区”战略机会空间,范围见后附件。
第五条潞州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原县城(市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区级相关专项规划由各区组织编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战略机会空间内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
山西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城市经济地位:2010 年,全部设市城市(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
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的比重分别达到 75%、80%和 72%;2020
年,全部设市城市(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
额占全省的比重分别达到 80%、85%和 78%。
城镇化质量:2010 年,城镇化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
中,太原、大同为特大城市,阳泉、长治为大城市,晋中、临汾、侯马、晋
城、运城、朔州、忻州、河津为中等城市。到 2020 年,各级城镇数量之比
为 2:4:11:600,人口规模比例为 22.6:12.5:16.5:48.4。其中,临汾、
晋城发展为大城市,吕梁、古交、介休、孝义、霍州发展成为中等城市。(详
见表 3、表 4、表 5)
表3
2010 年山西省城镇规模结构规划 单位:万人、个、%
城镇规模 城镇 占城镇总人
城镇名称
5
分级 Ⅰ级,≥100 Ⅱ级,50-100 Ⅲ级,20-50
数量 2 2 8
口比重 23.9 8.0 15.8
Ⅳ级,10-20 24
18.4
Ⅴ级,5-10 24
11.1
Ⅵ级,<5 510左右 22.8 注:表中城镇人口为城镇驻地人口.
第八条 战略目标:到 2020 年,主要城市发展成为全省和经济区强大 的集聚和辐射中心,建立起城镇职能分工明确、等级规模有序、空间布局合 理、设施高效完善、城乡互动发展的城镇体系,力争将大运城镇密集带和太 原都市圈建成中西部地区具有较大竞争力的区域城镇群。
城镇数量:2010 年,规划新设城市 13 个,撤市设区 1 个,城市总数达 到 34 个,建制镇达到 600 个左右;2020 年,城市总数达到 42—45 个,建 制镇达到 650 个左右。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晋政函〔2023〕123号•【施行日期】2023.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晋政函〔2023〕123号长治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批〈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晋自然资呈〔2023〕229号)收悉。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长治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政策优势,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山西省新型煤化工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华北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太行山水文化名城和晋东南区域中心城市。
二、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长治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9.3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8.6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591.5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15.57平方千米以内。
三、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稳固“城郊都市农业区、中部盆地丘陵粮食生产区和山区特色农业生产区”三大农业生产片区。
围绕太行山、太岳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构建“一心两屏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筑牢京津冀西部和山西省东南部生态安全屏障。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5•【字号】长政办发[2013]97号•【施行日期】201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3]9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长治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0月25日长治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层级监督,形成快速反馈、及时处理的机制,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根据《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长治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督察办”),督察办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督察和督察员日常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督察员,是指市人民政府派驻到各县(市)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执行城乡规划督察公务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督察员遵循“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参与不决策”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五条督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二)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或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且从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城乡规划工作经验;(三)坚持原则,秉公持正,廉洁自律,法治观念强,职业道德好;(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六条督察员由市规划局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报市政府同意后,代市政府颁发证书。
督察员应持证上岗。
第七条督察员每届任期为二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任,但在同一县(市)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督察员原则上不得在原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任职,在开展督察工作时,与被督察单位或督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长政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4日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2〕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推动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基础体系,质量发展创新动能进一步增强,推进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强化质量发展成果共享。
到2025年,能耗强度(单位GDP能源消耗)较2020年累计下降15.5%,全员劳动生产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
xxxx体系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背景与目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总体目标,积极、有序地推进山西特色城镇化进程,促进城市与区域、城镇与乡村、城镇化与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编制《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
第二条规划性质和地位:本规划是指导、调控山西省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省内各层次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及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
区域产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置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本规划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范围。
第三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和山西省相关法规政策和规范标准。
第四条规划期限:2006年~20年。
近期2006年~2010年,系规划重点。
第二章xx化和xx体系发展战略第五条战略依据:依照《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近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机遇,继续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持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山西、致力求真务实的总体要求,加快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进程,在培育优势产业、转变增长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实施科教兴晋和人才强省战略上实现新突破,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和谐社会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部分)调整方案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部分)调整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1.28
•【字号】晋政函〔2017〕153号
•【施行日期】2017.1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部分)调整方案的批复
晋政函〔2017〕153号忻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部分)调整方案的请示》(忻政〔2017〕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部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调整方案》尽快完成《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调整。
调整后的规划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并公布实施。
三、你市要严格实施调整后的《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忻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调整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10•【字号】长政办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十日长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
为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实施“四位一体”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理清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战略重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努力使“十二五”规划更具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一)前期重大问题研究。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的前瞻研究,凝聚社会智慧,理清发展思路,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撑。
“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重大课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通过向社会公开选聘和直接委托等形式组织开展研究。
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范及《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从事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条本市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划分和使用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国家、省、市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先提出调整意见,按法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五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六条在建筑垂直投影面积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终日开放、能自由、便捷直接进入,且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广场、绿地等空间,可视作公共开放空间。
建筑物本身功能要求的开放空间,不视作公共开放空间。
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可以相应增加建筑面积:(一)核定建筑容积率小于2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1.2平方米;(二)核定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2而小于4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1.5平方米;(三)核定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4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2平方米;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15%。
第七条施工图设计阶段按批准方案的建筑面积增加,幅度不得超过1%,并不得大于批准的容积率。
第四章建筑间距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的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消防、防灾、管线埋设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九条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大寒日累计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3小时,旧区改造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大寒日累计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
长治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范及《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从事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条本市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划分和使用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国家、省、市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先提出调整意见,按法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五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六条在建筑垂直投影面积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终日开放、能自由、便捷直接进入,且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广场、绿地等空间,可视作公共开放空间。
建筑物本身功能要求的开放空间,不视作公共开放空间。
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可以相应增加建筑面积:(一)核定建筑容积率小于2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1.2平方米;(二)核定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2而小于4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1.5平方米;(三)核定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4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2平方米;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15%。
第七条施工图设计阶段按批准方案的建筑面积增加,幅度不得超过1%,并不得大于批准的容积率。
第四章建筑间距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的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消防、防灾、管线埋设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九条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大寒日累计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3小时,旧区改造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大寒日累计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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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壶关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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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6)屯留县城 是以现代煤化工和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县域中心城市,建设能源生产供应基地和煤化工循环经济集聚区。 规划屯留县城2030年人口规模为1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10.5平方公里左右。 (7)沁县县城 是以生态农业为主导的县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休息旅游业,建设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和休闲旅游度假基地。 规划2030年沁县城的人口规模为7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7.5平方公里左右。 (8)沁源县城 是沁源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域资源开掘与加工制造产业服务基地;以旅游度假为发展导向的山水宜居生态城 市。 规划2030年沁源县城的人口规模为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8.7平方公里左右。 (9)武乡县城 是以红色旅游和镁铝制品为主导的县域中心城市,宜居园林城市。 规划2030年武乡县城的人口规模为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8.3平方公里左右。 (10)平顺县城 是以特色农业和生态旅游为主导的县域中心城市,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和休闲旅游度假基地。 规划2030年平顺县城的人口规模为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5平方公里左右。 (11)黎城县城 是长治市的东门户,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的旅- 游基地,以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生态旅游为主11导的县域 中心城市。
现辖10个县2个区1个县级市,常住
人口为3,334,564人,其中城区48.4
万人。矿产资源丰富,主要以煤铁
资源为主。第二行业占全市生产总
值的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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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规划原则、依据、范围、期限、重点
规划原则
为指导长治市域的城镇建设和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 落实山西省“一核一圈三群”的城镇化发展框架,促进城 镇与人口、经济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贯彻 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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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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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市域城乡发展指引
市域重点城镇发展指引
(1)长治县城
是以现代煤化工、先进制造、现代物流为主导的高新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 域物流中心,长治—晋城都市走廊上的重要节点和综合服务城市。
规划长治县城2030年人口规模为1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16平方公里左右。
(2)襄垣县城
长治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1- 2030)
-
1
目录
➢规划原则、依据、范围、期限、重点
➢总体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战略
➢市域城乡统筹与人口城镇化发展战略
➢市域城乡发展指引
➢市域产业布局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市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
➢市域土地利用规划
➢市域重大公用设施规划
➢上党城镇群(1+6)发展- 指引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 中期为 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规划重点
(1)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2)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发挥上党城镇群(1+6)的带动作用
(4)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5)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
5
总体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战略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 发[2002]13号);
(3)《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06年4月1日执行);
-
4
规划范围
长治市行政区划范围,包括长治市城区、郊区、襄垣县、潞城市、 长治县、长子县、屯留县、壶关县、平顺县、武乡县、沁县、沁源 县、黎城县共13个区县,总面积13957.8平方公里。
是能源工业与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现代化新型生态宜居城市。 规划襄垣县城2030年人口规模为1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16平方公里左右。 (3)潞城市区
是以现代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县域中心城市,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煤炭循 环经济建设,建设全国一流的煤化工循环经济集聚区。
规划潞城市区2030年人口规模为1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为16平方公里左右。
市域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长治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为“一核、一轴、双圈”。 (1)一核:中心城市 (2)一轴:南北向城镇与产业发展轴 (3)双圈
长治市域城镇布局分为核心圈层和拓展圈层。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规划期末,长治市城镇规模结构规划为五个等级,分别为: 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城市、中心镇、一般镇
城镇建设标准
(1)居住区建设 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配建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 (2)交通 交通设施建设应与市域综合交通网络规划衔接。
(3)基础设施 2030年规划长治市城(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指标项
中心城区
人均住宅使用面积(平方米) >25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12
2
长治市简介
长治,简称潞,古时曾称上党、潞
州、潞安府等,地处北纬35°50--
37°08,东经113°01--113°40,
东倚太行山,与河北、河南两省为
邻,西屏太岳山,与临汾市接壤,
南部与晋城市毗邻,北部与晋中市
交界。该市为太行山,太岳山所环
绕,构成高原地形,通称“沁潞高
Hale Waihona Puke 原”,又称“上党盆地”。长治市
(3)目标和战略3. 建设山西省新型工业基地和转型试点城市
(4)目标和战略4. 培育晋东南旅游接待和集散中心
(5)目标和战略5. 紧密联合晋城,推- 动晋东南地区一体化发展
6
市域城乡统筹与人口城镇化发展战略
城乡统筹模式
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原则,用地集约、节约,集中与分 散相结合的特色化城乡统筹模式。
城乡统筹战略
(1)战略一:“中心城市—城镇群—县城—重点镇—中心村”的分 级带动战略 (2)战略二:质量与速度均衡的城镇化战略 (3)战略三:以生态保护为前提的空间资源配置战略 (4)战略四:以建设宜居城镇为目标的城镇品质提升战略 (5)战略五:以城乡均衡发展为导向的机制创新战略
-
7
市域城乡发展指引
发展定位
(1)全国层面:重要的新型能源基地;
(2)山西省层面: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地区中 心城市;
(3)晋冀豫三省交界层面:区域门户城市和交通物流枢纽;
(4)晋东南层面:晋东南中心城市,旅游接待和集散中心。
总体发展目标和战略
(1)目标和战略1. 建设全国重要的新型能源基地
(2)目标和战略2. 建设面向晋冀豫的宜居宜发展城市和门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