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 》答问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2.05.22
•【文号】财库[2012]56号
•【施行日期】2012.05.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政府采购
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
(财库〔2012〕5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进行了修订。
现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反馈。
联系电话:************,************
附件: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略)
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对照表(略)
财政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87号令在线问答】87号令24问(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87号令在线问答】87号令24问(一)【发布时间:2018-01-03 阅读次数:1028】编者按:本月起,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以下简称87号令)正式施行。
针对87号令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惑,本报特梳理出部分重点问题,邀请87号令起草组成员、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以及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解答,以飨读者。
1.87号令第四条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可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不同层级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如何理解这一规定?徐舟:关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即其第二十七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87号令第四条对此作了一些延伸,明确“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对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可以看出,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规定没有变化;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那么,87号令第四条有哪些具体含义呢?第一,它遵循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明确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制定主体不能变,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制定权限与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制定权限是有所区别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集采目录和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所以,实践中,很多地方都是由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再报省政府公布,或者直接由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答记者问
问: 新修订的《 目录》 有哪些特点?
答: 新修 订 的《 目录》 货 物 、 按 工程 、 务 3 类 服 大
应对谈判 , 充分利用国内外相关分类标准 , 结合政府 划分为 5 个二级分类 ,4 4 34个三级分类 ,最多体系 比较完整 , 具有品 目覆盖范
断扩大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原有 的
《 目录》 修订重点做好与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通
品 目分类 范 围不全 、 类 口径较 粗 、 财政 相 关业 务 用规 范 、 现行政 府采 购相 关 法律 制度 规定 、 分 与 与 与财 政
基础分类和国际通用规范不衔接等问题 ,已越来越 管理业务基础分类体系以及与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不适应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与加入 wr ( o 政 等 4个方面的衔接工作 ,对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 ( 府采购协议》G A) ( P 谈判工作要求 , 迫切需要对 品目 进行修订 。
委驻部纪检组郭炎炎组长 、直属机关党委王耀光常 荣誉称号的单位 、 家庭及个人进行了颁奖 , 郭炎炎组 务副书记 、 人教司衣雪青司长 、 部机关服务局王新哲 长发表 了讲话。 局长、 办公厅冯长辉巡视员出席会议 , 招标中心王建 招标中心的参赛作 品 《 中国机 电设备招标 中心
翔副主任及相关负责同志 ,各部直属机关单位负责 “ 十Z. 发展规划》 S K” 和第 10 7 期工作简报《 招标中心
问 : 目录》 订 的原则 、 据 和意义 是什 么 ? 《 修 依
学管理 、 指导政府采购工作开展 、 积极应对 G A谈 P 判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
答: 根据 当前实际情况 , 此次《 目录》 修订工作
遵循 的基 本原 则是 : 立足 当前 、 眼长 远 , 化 改革 、 着 深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09.28•【文号】财库[2000]10号•【施行日期】2000.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通知(2000年9月28日财库〔2000〕1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范围清晰、分类科学,准确地反映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发展方向,便于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加工和分类检索,同时,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预算提供依据,我部制定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附件: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序号│品目名称│备注│├───────┼──────────────────┼───────┤│A│货物类│││A01│ 土地│││A02│ 建筑物│││A0201│办公用房│││A0202│宿舍用品│││A0299│其他建筑物│││A03│ 一般设备│││A0301│电器设备│││A030101│电视机│││A030302│电冰箱│││A030103│洗衣机│││A030104│吸尘器│││A030105│摄影、摄像器材│包括除湿设备││A030106│空气调节设备│││A030199│其他电器设备│││A0302│办公自动化设备│││A030201│计算机│││A030202│打印机│││A030203│电话机│││A030204│传真机│││A030205│复印机│││A030206│速印机│││A030207│碎纸机│││A030208│投影仪│││A030209│扫描仪│││A030299│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A0303│家具│││A030301│办公家具│││A030302│宿舍家具│││A030399│其他家具│││A04│ 办公消耗用品│││A0401│纸张│││A0402│信封│││A0403│档案夹│││A0404│软盘│││A0405│可写光盘│││A0406│硒鼓│││A0407│墨盒、墨粉│││A0408│色带│││A0499│其他消耗用品│││A05│ 建筑、装饰材料│││A0501│水泥│││A0502│木材│││A0503│板材│││A0504│金属材料│││A0505│瓷砖│││A0506│清洁用具│││A0507│玻璃│││A0508│油漆│││A0599│其他建筑、装饰材料│││A06│ 物资│││A0601│救灾物资│││A0602│防汛物资│││A0603│抗旱物资│││A0604│农用物资│││A0605│储备物资│包括粮食、糖、││││棉花等││A0606│燃料│││A0699│其他物资│││A07│ 专用材料│││A0701│药品及医疗耗材│││A0702│兽医用品│││A0703│图书资料│││A0704│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A0705│胶片胶卷、录音录像带│││A0706│工具和仪器│指仪表、乐器等││A0707│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反映演出用服装││││、道具等││A0708│军装、制服及劳保用品│││A0799│其他专用材料│││A10│ 专用设备│││A1001│通信设备│││A100101│移动通信设备│││A100102│电话通信设备│││A100199│其他通信设备│││A1002│印刷设备│││A1003│照排设备│││A1004│网络设备│││A100401│服务器│││A100402│路由器│││A100403│交换机│││A100404│调制解调器│││A100499│其他网络设备│││A1005│发电设备│││A1006│医疗设备、器械│││A1007│计划生育设备│││A1008│交通管理监控设备│││A1009│港口设备│││A1010│农用机械设备│││A1011│工程机械│││A1012│园艺机械│││A1013│消防设备│││A1014│道路清扫设备│││A1015│警用设备和用品│││A1016│保安设备│││A1017│军用设备和用品│││A1018│档案、保密设备│││A1019│教学设备│││A1020│实验室设备│││A1021│广播电视、影像设备│││A1022│灯光、音响设备│││A1023│文艺设备│││A1024│体育设备│││A1025│地震设备│││A1026│殡仪火化设备│││A1027│电梯和起重机│││A1028│炊事设备│││A1029│锅炉│││A1099│其他专用设备│││A11│ 交通工具│││A1101│汽车│││A110101│轿车│││A11010101 │普通轿车│││A11010102 │高级轿车│││A110102│越野汽车(吉普车)│││A110103│卡车│││A110104│载客汽车│││A11010402 │旅行面包车│││A11010403 │公共汽车│││A11010404 │微型客车│││A11010499 │其他载客汽车│││A110105│专用汽车│││A11010501 │工程汽车│││A11010502 │工具汽车│││A11010503 │消防车│││A11010504 │警车│││A11010505 │救护车│││A11010506 │通讯和广播用车│││A11010507 │皮卡│││A11010508 │洒水车│││A11010509 │道路清扫车│││A11010510 │垃圾车│││A11010599 │其他专用汽车│││A110106│摩托车│││A110107│电车│││A1102│船只│││A1103│飞机│││A1199│其他交通工具│││A99│ 其他货物│││B│工程类│││B01│ 建筑物│││B0101│公用房建设│││B0102│住房建设│││B0103│其他用房建设│││B0104│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B0105│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B0199│其他建筑设施建设│││B02│ 市政建设工程│││B0201│市政道路建设│││B0202│市政公用设施建设│││B0203│自来水输水工程│││B0204│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B03│ 环保、绿化工程│││B0301│污水处理│││B0302│市政垃圾处理│││B0303│园林绿化工程│││B0304│荒山绿化│││B0304│天然林保护│││B0306│防沙工程│││B04│ 水利、防洪工程│││B0401│河道疏浚工程│││B0402│大坝、水库、闸门、泄洪工程│││B0403│农田水利工程│││B0404│江河、湖泊治理工程│││B05│ 交通运输工程│││B0501│机场、航空工程│││B0502│港口工程│││B0503│铁路工程│││B0504│公路、桥梁、涵洞│││B06│ 油气工程│││B07│ 电力工程│││B08│ 电信工程│││B09│ 修缮、装饰工程│││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B99│ 其他各类工程│││C│服务类│││C01│ 印刷、出版│││C02│ 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C04│ 维修│││C0401│一般设备│││C0402│专用设备│││C0403│建筑物│││C0499│其他维修│││C05│ 保险│││C06│ 租赁│││C0601│办公用房│││C0602│宿舍用房│││C0603│仓库│││C0604│设备和机械│││C0699│其他租赁│││C0703│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C070301│车辆保险│││C070302│车辆加油│││C070303│车辆维修│││C08│ 会议│││C0801│大型会议│包括全国或区域││││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大型││││会议││C0802│一般会议│包括各种会议,││││如研讨会、表彰││││会等││C09│ 培训│││C0901│国内培训│││C0902│国外培训│││C10│ 物业管理│││C99│ 其他服务││└───────┴──────────────────┴───────┘。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性质和效力是什么?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性质和效力是什么?
问: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最近有个政府项目在编制采购文件的时候,编制人员不慎导致采购品目分类选择错误,目前该项目已经挂网招标。
请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是否具有强制力?采购品目分类选择错误需要重新招标吗?如果对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没有影响,采购人的错误属于违法行为吗?
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是用以确定采购项目的项目属性的。
该品目分类目录应属于管理性强制规定。
政府采购项目品目分类选择错误,有可能会导致评标因素分值权重设置错误。
试举一例:某政府采购货物项目错选为服务项目,其价格分值权重要求就从不得低于30%变为不得低于10%,如该项目采购文件中把价格分值权重设置为20分,则该项目采购文件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新《目录及标准》与新《品目分类》实现统一
为,根据各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 《 关 于进一步推进 中央单位批量
( 来源 : 《 中国财经报》 )
新 《 目录及标准 》 与新 《 品目分类 》 实现统一
根据 《 政府 采购法 》 有关规 对象按货物、 工程 、 服务进行的细 接 , 在制定《 目录及标准》 时, 财政
定, 2 0 1 2 年 4月 ,财政部开始着 化分类 , 覆盖范围全面 , 分类体系 部按照《 品 目分类》 新增 了4个工 手《 中央预算单位 2 0 1 3 ——2 0 1 4 完整 ,是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和信 程类品 目,即京内中央单位使用
一
年度有哪些变化及特点呢?财 《 品 目分类 》统一 的条件 已经成 《 政府采购法》 与《 招标投标法》 之
政部有关部门对此做了进一步说 熟 。 据此, 财政部按照《 品目 分类》 间的模糊 内容 ,有利 于规范工程 明。 制定了《 目录及标准》 。这一做法 类项 目采购行为 , 节约采购成本 。 将有利于加强《 目录及标准》 的执 三是统一了 目录体例 .解决 目录 间边界不清、范围交叉等 问
追究赔偿责任 。
对有关 中标供应商质量及服务情 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 ( 财办
根据《 通知》 , 财政部将加强 况的报告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 库E 2 O l 1 ] 8 7 号) , 要求 自当年 7 月
对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监督 度规定严肃处理。对 中央部门及 1日起 ,中央单位采购的台式计 管理。将相关批量集 中采购工作 下 属单位规 避批量 集 中采购试 算机和打印机全部纳入批量集中 纳入对各集 中采购机构的定期考 点 、 拒绝验货及拖延付款等行为, 采购试点范围。 核业务范围。对 中标供应商虚假 适时进行批评处理并予通报。 承诺或拒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行 2 0 1 1 年 6月 ,财 政部 下发 该《 通知》 已自2 0 1 3 年1 月1 1 3 起开始执行 。
天津:就新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征求意见
3资讯天下等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国有企业、骨干企业要加快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国有废旧产品设备处置制度。
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产品监管,公共机构采购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设备不能低于节能水平。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加大对能效达到节能水平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内容: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稳步提升节能降碳要求;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
天津就新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征求意见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区两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两级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为50万元;工程类项目为60万元。
天津市集中采购目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变化。
一是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进行细化。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了基础性的调整,如:原有目录中部分以技术进行分类,现调整为以功能进行分类;原有目录中的家具用品,现调整细化为22个品目等。
2024版天津市集采目录细化调整后,共有59个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品目),其中货物类共49个,服务类共10个。
二是结合天津市实际进行调整。
一方面,将商务车、家具用具中的屏风类移出目录,主要考虑实际工作中,此类项目实际购买量过低,无法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957号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957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各省级预算单位: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我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将《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吉财采购﹝2020﹞695号,以下简称《目录》)执行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进一步明确相关事宜(一)准确把握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组织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目录》规定。
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必须由集中采购机构执行。
采购人本部门或本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本部门或本系统统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省级预算单位执行《目录》有关要求(一)《目录》货物类品目采购执行方式1.货物类品目(除车辆外)采购实行电子商城采购与按项目实施采购相结合方式执行。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通过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直接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可通过电子商城在线询价、反向竞价方式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项目实施采购;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或以上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项目实施采购。
《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1.1.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项目注:①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无集中采购机构的除外);②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1.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省级(含雄安新区本级)50万元(含)以上,设区市级40万元(含)以上,县级30万元(含)以上。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含)以上。
1.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规定执行。
1.4.其他(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说明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中对应品目说明执行。
(二)省、设区市、县级不再因集中采购目录缩减、限额标准调整而调整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三)除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省级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外,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项目,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预算单位不同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中相同品目或类别的货物、服务,原则上由本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发挥规模效益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
(五)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就《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答记者问
装 和 装配 、 专业 施 工 、 建筑 安装 、 修 工程 、 l 容和 服 务方 法 分类 。品 目分 类 的扩 展 性 强 , 装
程咨询管理服务、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教育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2 个二级分 4 类, 基本与世界贸易组织 G S W/ 2 服 N / 10 务部门分类清单》分类相对应 。 二 是 品 目级次和 说 明主 要根据 目前
答: 根据当前实际情况 , 此次 《 目录》 修订工作遵循 的基本原则是 :立足当前 、 着 眼长远 ,深化改革 、应对谈判 ,充分利
相同属性分类 ,保证各个层次 的品 目不交 形态和固有性质分类 ,工程部分主要根据 施工工序分类 ,服务部分主要根据服务内 二级及其以下级次都预 留了扩展空 间,使 用时可根据管理需要 ,新增品 目分类或者
直接 在 已有 品 目分 类 下细 化 、扩 展 。 问: 目录 》 运 用主 要 在 哪 些 方 面? 《 的
运输产品的大部分分类 ,但在具体分类方 i叉、 不重复。 货物部分主要根据产品的最终
用 国内外相关分类标准 , 结合政府采购改
革实践与发展方 向, 努力建立一套满足国
内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对外市场开放 、 全 国统 一 且 可 扩 展 、 作 方 便 适 用 的政 府 采 操 购 品 目分 类 体 系 。 1录 》修 订 主 要 依据 我 国 G B / 7 1 T1 8 5 2 1 《 定 资 产 分 类 与 代 码 、 4 8- 00 固 G / 6 5 0 2 全 国主 要 产 品分 类 与 B T7 3 -2 0 代 码 B/ 4 5 - 0 国 民 经济 行业 、G T 7 4 2 1 1
是 什 么?
通用规范充分衔接 , 涵盖 了中央 、 地方 目前 已实施采购或未来一段时期涉及采购的所 有货物、 工程和服务。 货物类品目主要包括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图书和档案, 家具用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就《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答记者问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就《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04.25•【分类】问答正文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就《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答记者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
国务院、财政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已成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这既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但是,现行政府采购的操作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货物和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的服务采购制定的,难以适应购买公共服务的需要,因此,亟须对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12年4月,我们启动了对广东、江苏、上海、浙江等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专题调研;同年7月,结合人大重点建议办理,我们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对如何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问题进行研讨,在此基础上完成了《通知》初稿的起草;2013年11月,根据刘昆副部长在部内专题会议上的指示精神,我们结合《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美国、欧盟相关经验,对初稿进行了研究修改,重点补充了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内容;同年12月,我们召开了黑龙江等9省市参加的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今年1月,按照部领导要求,《通知》作为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材料上会讨论;今年以来,我们将修改完善后的《通知》再次征求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内相关司局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20.03.12•【文号】•【施行日期】2020.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 ,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0年版)》。
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3月12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0年版)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以下简称目录)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录主要变化(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再列入目录,由各中央部门自行确定,报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新增“互联网接入服务”,在“办公家具”品目备注中增加“铝制或铝制为主家具”的表述。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中,将原“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调整为“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方式(一)货物类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空调机(包括分体变频壁挂机、分体变频柜机、分体定速壁挂机、分体定速柜机)。
符合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的,应执行批量集中采购。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10.20•【字号】鲁财采〔2020〕30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贯彻落实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经省政府授权,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财政厅2020年10月20日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以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省或者其他市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也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集中采购项目择优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范畴各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可对本部门或系统内有统一采购需求、配置标准且采购数量较大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医用器械及耗材、检验检测仪器等专业设备或服务,设置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各主管预算单位定期归集采购需求,统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制定后,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预算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具体采购限额标准如下:注:①分散采购具体品目范畴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明确,此目录另行公布。
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题库100道含答案
一、单选题(共25题,共50分)1、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下B、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C、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D、5万元以上正确答案:B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确定并公布。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正确答案:B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以()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B、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C、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D、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正确答案:B4、《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
A、8%—15%B、10%—20%C、12%—20%D、15%—30%正确答案:B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A、专业的认证机构B、市场认可的认证机构C、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D、知名的认证机构正确答案:C6、某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中,发现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按照政府采购法,对该供应商处以罚款的范围是()。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D、采购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正确答案:C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近日,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财政部制定《办法》的背景情况。
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
为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促进小额零星采购效率和规范的有机统一,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办法》。
长期以来,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大量单次采购金额小、不同采购主体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需求,例如,采购计算机软件、汽车维修和加油等。
这类采购不同于单一项目采购,难以适用现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目前一般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来实施。
这种做法为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供了便利,但也因缺乏专门的制度规范,暴露出一些问题,社会多有反映。
比如,有的以资格入围方式选定供应商,造成市场分割,影响公平竞争;有的搞政府采购专供产品,采购价格远超市场价;还有的在设备采购中以本机低价入围,后续耗材价格却远超市场价格。
因此,《办法》借鉴国际经验,明确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管理制度,以期从根本上系统性解决相关问题,构筑长效机制。
考虑到在实践中小额零星采购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多,框架协议采购又是一种全新的政府采购方式,为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我们将《办法》定为暂行办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再作进一步完善。
问:什么是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哪些情形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答: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适用范围不同。
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不适用于单一项目采购。
二是程序不同。
框架协议采购具有明显的两阶段特征,第一阶段由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第二阶段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
附件2: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目录前言 (21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 (23 1范围 (23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3业务术语和定义 (233.1 TD101政府采购 (233.2 TD103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233.3 TD10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33.4 TD107集中采购 (243.5 TD111分散采购 (243.6 TD113采购人 (243.7 TD0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43.8 TD115 供应商 (243.9 TD117 评审专家 (243.10 TD025 部门预算 (243.11 TD119 政府采购预算 (243.12 TD121 政府采购方式 (24 3.13 TD072 政府采购计划 (24 3.14 TD073 政府采购信息 (25 3.15 TD123采购实施形式 (25 3.16 TD133 政府采购合同 (25 4数据元的描述方法及规则 (254.1数据元的属性 (254.2数据元属性规范 (264.2.1标识符 (264.2.2中文名称 (264.2.3英文短名 (274.2.4说明 (284.2.5同义名称 (284.2.6语境 (284.2.7数据类型 (284.2.8表示格式 (284.2.9值域 (294.2.10备注 (294.2.11版本 (295数据元目录 (305.1 CZ0001的数据元目录 (305.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基础数据元目录 (33 5.2.1日期、时间 (335.2.2行政区划 (395.2.3单位信息 (405.2.4人员信息 (535.2.5商品信息 (615.2.6采购申请信息 (675.2.7采购项目、协议供货信息 (695.2.8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管理信息 (745.2.9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785.2.10其他政府采购监管信息 (79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2部分:代码集 (83 1范围 (832规范性引用文件 (832.1代码的描述方法 (832.1.1描述方法 (832.1.2代码标识符 (832.2 CZ0001业务代码 (832.2.1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代码 (832.2.2政府采购代码 (842.3政府采购基础业务代码 (872.3.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代码 (872.3.2评审专家相关代码 (872.3.3供应商相关代码 (902.3.4商品相关代码 (912.3.5采购计划相关代码 (922.3.6采购项目相关代码 (962.3.7统计相关代码 (1042.3.8通用代码 (1062.4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管理代码 (1122.4.1 CS87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类型代码 (1122.4.2 CS87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3 2.4.3 CS875评审专家违规类型代码 (1142.4.4 CS877评审专家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42.4.5 CS879诚信等级代码 (1152.4.6 CS881供应商违规类型代码 (1152.4.7 CS883供应商违规处理类型代码 (1162.4.8 CS885考核结果代码 (1162.4.9 CS887评价指标编号 (1162.4.10 CS889评价编号 (1172.4.11 CS891质疑类型代码 (1172.4.12 CS893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代码 (1182.4.13 CS895举报处理结果代码 (1182.4.14 CS899证据类型代码 (118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第3部分:全国基础资源数据应用规范 (120 1范围 (120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03全国基础资源数据应用规范 (1203.1说明 (1203.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203.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1203.2.2业务联系人信息 (1213.2.3主要负责人信息 (1223.2.4专业人员信息 (1223.2.5子公司信息 (1223.2.6出资信息 (1233.2.7机构证照信息 (1233.2.8机构资质信息 (1233.2.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信息 (1233.2.1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信息 (1243.2.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信息 (1243.2.12评价基本信息 (1253.2.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注销信息 (125 3.3评审专家 (1253.3.1评审专家基本信息 (1253.3.2回避单位信息 (1263.3.3评审专家资质信息 (1263.3.4评审专家资格证书信息 (1273.3.5评审专家请假信息 (1273.3.6评审专家培训信息 (1273.3.7评审专家退出信息 (1283.3.8评审专家业绩信息 (1283.3.9评审专家考核信息 (1283.3.10评审专家违规信息 (1283.3.11评价基本信息 (1293.4供应商 (1293.4.1供应商基本信息 (1293.4.2人员信息 (1303.4.3证照信息 (1303.4.4供应商资质信息 (1313.4.5出资人信息 (1313.4.6分支机构信息 (1313.4.7供应商业绩信息 (1323.4.8供应商违规信息 (1323.4.9供应商注销资格信息 (132 3.4.10评价基本信息 (1323.5商品 (1333.5.1商品分类 (1333.5.2商品配置项管理信息 (133 3.5.3商品品牌信息 (1333.5.4商品基本信息 (1343.5.5商品图片信息 (1343.5.6商品配置信息 (1343.5.7商品监测价格信息 (1343.5.8商品状态信息 (1353.5.9商品供货信息 (1353.5.10商品协议信息 (1353.5.11商品销售信息 (1353.5.12评价基本信息 (1363.6其他基础资源 (1363.6.1采购品目管理信息 (1363.6.2资质管理信息 (137前言为建立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标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管理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以下简称《数据规范》。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省直各预算单位:为深入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我厅对《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湖北省财政厅2022年5月27日附件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第三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第四章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第五章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第七章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第八章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第九章政府采购争议处理第十章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第十一章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工作规程适用主体为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汉外省直单位和省级垂直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条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依照本规程执行。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主体,应当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提升财政支出绩效水平。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明确与所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指导。
关于印发2015年襄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函〔2014〕66号
关于印发2015年襄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2015年襄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函〔2014〕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2015年襄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28日2015年襄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的有关分类及编码规定及《2015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2015年襄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市政府各部门采购《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以下项目的应按规定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项目品目编码备注货物类A020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A020101计算机设备巨/大/中型计算机、小型计算机、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其他计算机设备A020102计算机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设备、集线器、光端机、终端接入设备、网络控制设备、网络接口和适配器、网络收发设备、网络连接设备、网络检测设备、负载均衡设备、其他网络设备A020103信息安全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入侵防御设备、漏洞扫描设备、容灾备份设备、网络隔离设备、安全审计设备、安全路由器、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网闸、网上行为管理设备、密码产品、虚拟专用网(VPN)设备、其他安全设备A020104终端设备触摸式终端设备、终端机、其他终端设备A020105存储设备磁盘机、磁盘阵列、存储用光纤交换机、光盘库、磁带机、磁带库、网络存储设备、移动存储设备、其他存储设备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打印设备、计算机绘图设备、计算机光电设备、显示设备、KVM设备、综合输入设备、一般输入设备、识别输入设备、图形图像输入设备、语音输入设备、手写式输入设备、数据录入设备、其他输入输出设备A020107机房辅助设备机柜、机房环境监控设备、其他机房辅助设备A020108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A020109计算机设备零部件A02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A0202办公设备A020201复印机A020202投影仪A020203投影幕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A020205照相机及器材照相机、镜头及器材A020206电子白板A020207LED显示屏A020208触控一体机A020209刻录机A020210文印设备速印机、胶印机、装订机、配页机、折页机、油印机、其他文印设备A020211销毁设备碎纸机、光盘粉碎机、硬盘粉碎机、芯片粉碎机、综合销毁设备、其他销毁设备A020212条码打印机A020213条码扫描器A020214会计机械计算器、其他会计机械A020215制图机械A020216打字机A020217地址打印机A020218办公设备零部件A020299其他办公设备A0203车辆A020305乘用车(轿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轿车)A020306客车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其他客车A020307专用车辆消防车、警车、通讯指挥车、医疗车、载货汽车、工程作业车辆、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校车、其他专用车辆A020618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冰箱、空气汽化设备、风扇、洗衣机、调湿调温机、饮水机、热水器、取暖器A020808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视频会议控制台、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音视频矩阵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A02091102通用摄像机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摄像机、报警传感器、数字硬盘录像机、视频分割器、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门禁系统等A0309工程机械压实机械、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路面养护机械、混凝土机械A0601床类A060101钢木床类A060102钢塑床类A060103轻金属床类A060104木制床类A060105塑料床类A060106竹制床类A060107藤床类A060199其他床类A0602台、桌类A060201钢木台、桌类A060202钢台、桌类A060203钢塑台、桌类A060204轻金属台、桌类A060205木制台、桌类A060206塑料台、桌类A060207藤台、桌类A060299其他台、桌类A0603椅凳类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A060303塑料椅凳类A060304竹制椅凳类A060305藤椅凳类A060399其他椅凳类A0604沙发类A0605柜类A060501木质柜类A060502保险柜A060503金属质柜类A060599其他柜类A0606架类A060601木质架类A060602金属质架类A060699其他材质架类A0607屏风类A0608厨卫用具A060801厨房操作台A060802炊事机械A060899其他厨卫用具A0609组合家具A1601石油制品A160101汽油A160102煤油A160103柴油服务类C030101基础电信服务C0501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2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3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302车辆加油服务C0802会计服务C080201财务报表编制服务C080202记账服务C080299其他会计服务C0805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C0814印刷和出版服务C15040201机动车保险服务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以内的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7.08•【字号】赣财购〔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购〔2016〕25号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2016年7月8日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不招标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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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答问
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印发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财库[2012]56号,以下简称《目录》)。
日前,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目录》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修订《目录》?
答:原《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于2000年印发实施,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政府采购实施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原有的品目分类范围不全、分类口径较粗、与财政相关业务基础分类和国际通用规范不衔接等问题,已越来越不适应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与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要求,迫切需要对品目进行修订。
问:《目录》修订的原则、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答: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此次《目录》修订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化改革、应对谈判,充分利用国内外相关分类标准,结合政府采购改革实践与发展方向,努力建立一套满足国内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对外市场开放、全国统一且可扩展、操作方便适用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体系。
《目录》修订主要依据我国GB/T14885-2010《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7635-200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2010年),参考了联合国《主要产品分类》(CPC)、世界贸易组织GNS/W/120《服务部门分类清单》以及其他行业标准。
《目录》修订重点做好与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通用规范、与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与财政管理业务基础分类体系以及与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4个方面的衔接工作,对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管理、指导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积极应对GPA谈判、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新修订的《目录》有哪些特点?
答:新修订的《目录》按货物、工程、服务3大类划分为54个二级分类,344个三级分类,最多到六级分类。
《目录》分类体系比较完整,具有品目覆盖范围广、操作适应性强、分类属性统一且可扩展等特点。
一是品目范围与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通用规范充分衔接,涵盖了中央、地方目前已实施采购或未来一段时期涉及采购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
货物类品目主要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和档案,家具用具,被服装具,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建筑建材,医药品,农林牧渔业产品等20个二级分类,基本涵盖了联合国《主要产品分类》(CPC)中可运输产品的大部分分类,但在具体分类方式上不一致。
工程类品目主要包括建筑物施工、构筑物施工、工程准备、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专业施工、建筑安装、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10个二级分类,分类框架基本与联合国《主要产品分类》(CPC)一致。
服务类品目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维修和保养服务、会议和会展服务、商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24个二级分类,基本与世界贸易组织GNS/W/120《服务部门分类清单》分类相对应。
二是品目级次和说明主要根据目前政府采购管理实际情况确定。
在品目级次上:货物类品目一般保持级次为4级,对于经常采购的通用设备、家具用具、办公消耗物品及类似物品、建筑建材等品目,级次细化、扩充到了5级或者6级;
工程类品目主要结合管理实际设置级次,如建筑安装工程细化到了5级,而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专业施工等则按用途分到3级或者4级;服务类品目主要根据目前工作开展情况设置级次和顺序,如将信息技术服务分到4级,说明中的内容需要时即可细化为5级,经常采购或采购量较大的品目顺序靠前,可能较少采购的品目则排序靠后。
在品目说明上:尽量采用相关国内标准和国际通用规范的定义,同时参考了政府采购实践和行业发展趋势,例如新整理的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修缮工程、信息技术服务以及工程咨询管理服务等类别,借鉴了相关行业标准的定义和说明,与相关行业发展相适应,以便于更好地操作执行。
三是品目按同一属性分类并可在现有分类体系下扩展。
同一类别的品目尽量按相同属性分类,保证各个层次的品目不交叉、不重复。
货物部分主要根据产品的最终形态和固有性质分类,工程部分主要根据施工工序分类,服务部分主要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分类。
品目分类的扩展性强,二级及其以下级次都预留了扩展空间,使用时可根据管理需要,新增品目分类或者直接在已有品目分类下细化、扩展。
问:《目录》的运用主要在哪些方面?
答:《目录》的运用、推广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在集中采购目录制定方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将直接根据《目录》的有关分类制定。
二是在政府采购管理业务方面,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填报以及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均要按《目录》分类进行规范。
三是在政府采购交易业务方面,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等有关货物、工程及服务的内容,要按《目录》分类逐步实现标准化。
四是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定方面,要按《目录》分类进行相应调整。
五是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面,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和全国共享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分类应以《目录》分类为基础,形成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基础数据体系。
问:《目录》使用中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等单位在使用《目录》时,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为便于新旧品目的衔接运用,此次随《目录》一同下发了《政府采购品目对照表》,相关单位可对照执行。
二是有关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增加、扩展相关品目,但要将有关意见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便于在《目录》修订时统一考虑。
三是此次印发的《目录》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结束后,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目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正式发布相关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