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科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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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1. 背景及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工作,提高医院医疗器械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资产的合理利用,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疗器械报废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医院内的医疗器械在合理使用寿命后能够及时、安全、有效地进行报废处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病区和相关人员。

3. 定义3.1 医疗器械教唆用于医疗、防备、诊断、治疗、损伤修复或转变人体生理结构的产品、器具、设备或系统。

3.2 报废指医疗器械因技术性能下降、损坏、失效、过期或其他合理原因而无法连续使用的状态。

4. 报废管理要求4.1 报废申请4.1.1 科室、病区应依照规定的报废申请表格填写报废申请,包含报废原因、报废日期、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和数量,并由科室、病区负责人签字确认。

4.1.2 报废申请应注明医疗器械的实际使用情况,如购买日期、安装日期、使用时间等。

4.2 报废审核4.2.1 医院设立医疗器械报废审核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构成,负责审核医疗器械报废申请。

4.2.2 报废审核委员会应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或驳回的看法。

4.3 报废执行4.3.1 报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科室、病区应依照报废审核委员会的要求,将医疗器械进行标识和分类。

4.3.2 已报废的医疗器械应进行特地的包装和封存,确保不再被误用或连续使用。

4.3.3 依据医疗器械的性质和报废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方式,如销售、转让、报废处理等。

4.4 报废记录4.4.1 医院应建立医疗器械报废记录,包含报废申请表、报废审核看法、报废执行情况等。

4.4.2 医疗器械报废记录应妥当保管,并与相关文档关联,以备查阅和审计。

4.4.3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器械报废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和报废管理效果,并对报废情况进行报告。

5. 相关责任5.1 医疗器械科室负责人5.1.1 负责组织、引导和监督本科室的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一、任何在用医疗仪器设备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正常使用期为5—8年,超过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可继续使用,不达年限的已不能正常使用的需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仪器设备发生如下情况可申请报废:(一)、一直处于连续工作状态而造成机械零部件磨损、精度下降,修理和更换部件仍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仪器设备;(二)、长期处于不正常工作状态或在不良环境下运行,使元器件严重老化而影响正常治疗和诊断,大面积更换元器件已失去价值的仪器设备;(三)、性能指标下降,重复性差,精度失准,稳定性差,破损,安全性不达标,计量检定不合格,经过多次维修仍达不到要求的仪器设备;(四)、国家和政府明令禁止使用、强制淘汰、受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损坏而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五)、对于失去效能,不能满足病人的诊治和医院发展的需要,技术落后,长期停止使用,以后不再使用的仪器设备;(六)专用配件损坏而无替代品和与报废主机相配套的仪器设备。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填写“医疗仪器报废申请单”,详细说明报废的原因,仪器设备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需经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经院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办理消帐手续。

四、仪器设备报废后,维修人员应从中拆除一些元器件及重要部件作维修配件,残余部分交器械科处理,未经批准私自处理仪器设备者,按损坏或丢失论处。

五、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而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当事人在书面说明的情况下,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大型医疗设备如需报废,由医院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按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手续。

七、各使用科室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得擅自拆除配件,需统一上交器械科,经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固定资产消帐手续。

八、对收回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时,有器械科、财务科、纪检、审计、各相关科室等有关人员参加处理。

残值收入交医院财务科做帐。

报废后尚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设备的处理,须经院领导批准。

医疗器械修理和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修理和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修理和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医疗器械的修理和报废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部门和人员在医疗器械修理和报废过程中的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医疗器械修理管理第三条修理管理责任1.医疗器械科为医院各科室供应医疗器械的修理服务,并负责医疗器械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

2.全部使用医疗器械的科室负责医疗器械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并定期检查医疗器械的工作情形和安全性。

第四条修理工作流程1.科室在发现医疗器械显现故障或需要修理时,需立刻报告医疗器械科。

2.医疗器械科接到报告后,派专人进行检查,并订立修理方案和时间计划。

3.修理人员依照方案进行修理,并及时通知科室修理结果。

4.修理完成后,科室负责人进行验收,确认修理质量和功能。

第五条修理记录和报告1.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需填写修理记录,包含修理日期、修理内容、修理人员等信息。

2.修理完成后,医疗器械科将修理记录归档,并向医务部供应修理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修理情况、修理费用等信息。

第三章医疗器械报废管理第六条报废管理责任1.医疗器械科负责医院医疗器械的报废管理工作。

2.各科室负责医疗器械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对于实现报废标准的医疗器械,需及时上报医疗器械科。

第七条报废标准及程序1.医疗器械实现以下情况之一,应视为报废:–无法修复的严重损坏;–超出访用寿命;–显现重点事故影响安全;–被国家、地区或医院明确禁止使用的器械。

2.sci盘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特地的处理,不得随便报废。

3.报废程序:–科室发现符合报废标准的医疗器械,立刻报告医疗器械科;–医疗器械科对报废医疗器械进行确认,并记录报废日期和原因;–医疗器械科负责将报废医疗器械移交给特地的处理单位,确保安全处理和环保要求。

第八条报废记录和报告1.医疗器械科负责记录全部报废医疗器械的认真信息,包含报废日期、报废原因、报废数量等。

医院器械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器械销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器械销毁工作,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医疗器械污染和交叉感染,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器械的销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过期、破损、失效、报废等医疗器械。

三、职责分工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销毁计划,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销毁工作,并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

2. 临床科室负责将过期、破损、失效、报废等医疗器械及时上报医疗器械管理部门。

3. 药剂科负责对医疗器械进行回收、登记、分类,并协助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进行销毁。

4. 保卫科负责对医疗器械销毁现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

四、医疗器械销毁流程1. 临床科室将过期、破损、失效、报废等医疗器械上报医疗器械管理部门。

2.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对上报的医疗器械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制定销毁计划。

3.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与药剂科、保卫科协调,确定销毁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

4. 销毁现场由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药剂科负责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打包,保卫科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5. 销毁过程中,药剂科对医疗器械进行登记、拍照,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规定。

6. 销毁完成后,药剂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保卫科共同签署销毁确认书,并存档备查。

五、销毁方式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质,采取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进行销毁。

2. 销毁过程中,确保无医疗器械残渣、残留物,避免环境污染。

六、监督管理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定期对医疗器械销毁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对医疗器械销毁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销毁工作符合规定。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医疗器械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或改变人的生理功能的设备,其在医疗机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医疗器械的频繁使用、维护不当、老化等因素,会导致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制定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定义和术语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医疗器械: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或改变人的生理功能的设备,包括器具、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2. 正常破损:指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正常磨损、老化、损坏或者过时而导致的无法继续使用的状态。

3. 报废:指将无法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淘汰、销毁或者回收处理的行为。

三、报废标准1. 医疗器械的破损程度达到或者超过其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极限值;2. 医疗器械发生故障,经过维修后仍无法达到其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技术性能要求;3. 医疗器械的性能下降,无法满足临床需求;4. 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保证患者安全;5. 医疗器械的部件损坏或者丢失,无法正常使用;6. 医疗器械过时,无法与现代化的医疗设备相匹配;7. 其他符合报废标准的情况。

四、报废程序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的标准、程序和责任;2.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报废工作;3. 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器械达到报废标准时,进行评估和鉴定,确认医疗器械无法继续使用;4. 医疗机构应当将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标记或者隔离,防止误用或者再次流入临床使用;5. 医疗机构应当将报废的医疗器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淘汰、销毁或者回收处理;6. 医疗机构应当对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7.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报废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报废管理。

五、责任和义务1.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报废工作负责,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和报废的认识和能力;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医疗器械因维护不当而导致正常破损;4. 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应当对其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5. 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应当对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和维护负责,及时发现和报告医疗器械的破损情况;6.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与更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与更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与更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器械设备的使用、保养、报废和更新管理,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制度。

二、设备报废管理1. 定期检查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器械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依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厂家要求,订立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时执行。

2. 设备使用年限医疗器械设备在正常情况下的使用年限为10年,超出该年限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年限计算自设备购置或近来一次维护和修理日期起。

3. 报废条件以下情况下,医疗器械设备可以被判定为报废:—设备无法进行正常维护和保养,无法保证安全使用;—设备已经损坏,维护和修理修复本钱过高;—设备技术性能跟不上医疗发展需求,无法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4. 报废程序•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必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设备科、医务部、财务部等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设备科负责组织报废,报废后的设备必需进行标识,防止误用;•报废设备的信息将被记录在设备管理系统中,以备后续查询。

5. 处理方式•可以对报废设备进行拍卖、捐赠或处理废弃物等方式进行处理;•不得将报废设备私自出售、租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6. 报废记录医疗器械设备报废的相关记录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并由设备科保管备查。

三、设备更新管理1. 更新计划医院应依据医疗技术发展和设备技术性能变动,订立设备更新计划。

更新计划应包含设备更新的时间、方式、资金来源等内容。

2. 设备更新申请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设备的更新申请和报批工作。

设备科在更新申请中应包含设备的认真信息、技术指标、更新原因、估计使用效果、预算费用等内容。

3. 更新审核设备科收到设备更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和审核。

审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设备科,并依据可行性评估结果,决议是否批准设备的更新申请。

4. 更新实施设备科在获得更新申请的批准后,负责与供应商或厂家进行谈判、采购和安装等工作。

医疗器械的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的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的报废制度
一、医疗器械经多年使用自然损坏,确已失去维修价值,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维修人员检修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审查论证,报请主任批准后生效。

二、医疗器械报废批准,根据需要更新相应的医疗器械;对于淘汰的医疗器械,根据需要更换新型设备。

三、对于报废的医疗器械,一律交回总务科库房,维修室设专人负责保管,充分利用报废的医疗器械,修旧利废,保证医院医疗器械的完好使用。

四、报废器械审查论证由下列人员组成:分管主任、器械科长、报废器械科室有关领导、维修人员。

每季审查报废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处理,并有记录。

五、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一)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二)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三)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四)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五)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六)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六、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报废,按国家国有
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七、已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

医院医疗器械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的报废和更新制度一、报废和更新的定义报废是指医院不再使用或维修医疗器械的决策和行动,通常是由于设备老化、性能下降、无法修复或维护成本过高等原因。

更新是指将老旧、低效或无法满足医疗需求的器械替换为新的、先进的设备。

二、报废和更新的原则1.安全原则:一旦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将其报废,并更新为新的设备,以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性。

2.经济原则:医院需要根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和维修成本,合理地决定是否报废和更新。

设备的维修成本超过其购置价值时,应考虑报废和更新。

3.技术原则:及时更新医疗器械,以满足不断提高的医疗技术要求和患者的需求。

三、报废和更新的程序1.设定报废和更新标准:医院需要制定设备报废和更新的标准,例如设备年限、性能指标等。

根据这些标准,医院可以定期检查和评估设备状况,确定是否报废或更新设备。

2.定期检查和评估:医院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和评估医疗器械的工作状况。

定期检查可以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提前作出报废或更新的决策。

3.报废和更新决策:根据设备的状况、使用寿命、医疗需求等因素,医院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决策是否报废或更新设备。

决策应经过合理的程序和审核,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执行报废和更新:一旦决定报废或更新设备,医院需及时采取措施执行,如拆卸、报废、注销等。

同时,对于报废设备,还需进行环保处理和废物处置。

四、报废和更新的管理1.设备台账:医院需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日期、型号、厂家、价格、维修情况等信息。

台账可用于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决策。

2.维修管理:医院需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的报废和更新情况。

3.设备库存管理:医院需合理管理设备库存,定期评估库存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报废和更新不再使用或过时设备。

4.更新设备选择:医院应根据需求、技术水平、经济状况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器械更新计划。

在选择更新设备时,需要进行市场调研,选用具有先进技术、良好性能和稳定供应的设备。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器械在失效、损坏或者淘汰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医疗器械的再次使用对患者安全和公共卫生造成潜在风险,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使用、维修、管理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

1.3 术语和定义- 医疗器械: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类似物品,包括其附属件或者配件。

- 报废:指因失效、损坏或者淘汰而不再适用于医疗器械的使用、维修、管理。

二、医疗器械的报废程序2.1 报废识别当医疗器械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用并标识为报废:1. 医疗器械存在缺陷,可能导致患者伤害或者死亡;2. 医疗器械的主要部件损坏,无法正常工作;3. 医疗器械的精度或者性能降低,无法满足使用要求;4. 医疗器械因环境因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性能严重退化;5. 医疗器械超出规定的使用寿命或者使用期限。

2.2 报废审批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报废审批制度,明确报废条件和程序;2. 报废审批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3. 报废审批结果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3 报废处理1. 经审批确定报废的医疗器械,应进行明显的报废标识,并与正常使用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2. 使用单位应按照环保、卫生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废弃处理;3. 废弃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留存处理机构的处理证明文件;4. 使用单位应当对报废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并确保医疗器械不再被误用。

三、医疗器械报废管理的要求3.1 报废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的程序、责任人、处理方式等,并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规定。

3.2 记录和报告1. 使用单位应详细记录医疗器械的购买、使用、维修、报废等信息,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2. 报废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

医院医疗器械报废及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报废及销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医疗器械报废及销毁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减少医疗资源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疗器械的报废及销毁工作。

三、报废标准1. 使用年限超过规定期限的医疗器械;2. 因故障、损坏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医疗器械;3. 被淘汰的医疗器械;4. 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的医疗器械;5. 国家规定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

四、报废流程1. 报废申请:科室负责人根据报废标准,填写《医疗器械报废申请表》,经科室主任审核后,报设备科。

2. 设备科审核:设备科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废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报废标准。

3. 报废审批:设备科将报废申请提交至医院领导审批。

4. 报废实施:经审批同意的报废医疗器械,由设备科统一安排报废。

五、销毁流程1. 销毁申请:设备科根据报废医疗器械的报废标准,填写《医疗器械销毁申请表》,经设备科主任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2. 销毁审批: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设备科组织实施销毁。

3. 销毁实施:设备科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废医疗器械进行拆解、销毁,确保报废医疗器械无法恢复使用。

4. 销毁记录:设备科对销毁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人员、报废医疗器械名称、型号、数量等。

六、监督管理1. 设备科负责报废及销毁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报废及销毁流程的规范执行。

2. 医院定期对报废及销毁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报废及销毁过程中,设备科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2. 报废及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报废医疗器械不流失、不外泄,防止安全隐患。

3. 报废及销毁过程中,设备科应做好报废医疗器械的回收工作,减少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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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在科室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器械科。

2、报废设备鉴定:设备维修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3、因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仪器设备,应写事故报告,送交器械科和医务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4、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器械、财务、审计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5、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由设备运至医院指定报废物资仓库,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

如可再维修利用的,设备维修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

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由招标办组织组财务、审计鉴定后进行集中拍卖并报院长批准后实施且上缴财务科。

6、固定资产账目变更:财务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账目变更。

7、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疗设备利用率,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废范围1. 经国家或地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医疗设备;2. 经检测或评估,无法修复、维修或维护,且无法满足临床使用要求的医疗设备;3. 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坏,无法修复的医疗设备;4. 使用年限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报废年限的医疗设备;5. 无法获取原厂备件,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医疗设备。

三、报废程序1. 报废申请:设备使用科室应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报废申请表;(2)设备使用年限证明;(3)设备技术参数证明;(4)设备检测或评估报告;(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设备科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将报废申请报请医院领导审批。

3. 报废确认: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设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确认报废设备,并进行现场封存。

4. 报废处置:设备报废后,设备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确保报废设备安全、环保地处理。

四、报废管理职责1. 设备科:负责报废申请的审核、审批、报废确认、报废处置等工作,确保报废流程规范、高效。

2. 使用科室:负责报废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发现设备存在报废情形时,应及时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

3. 医院领导:负责报废申请的审批,确保报废决策合理、公正。

五、监督与考核1. 设备科应定期对报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废流程规范、报废设备处置合规。

2. 对报废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报废医疗器械处理管理制度

报废医疗器械处理管理制度

报废医疗器械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报废医疗器械的处理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患者利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包含但不限于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过期或损坏的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定义1.医疗器械:指用于防备、诊断、治疗、护理及病愈的医疗设备、器具、用品等。

2.报废医疗器械:指已实现使用寿命、已过期或显现损坏等情况的医疗器械。

3.处理:指对报废医疗器械进行分类、清理、销毁或回收等管理行为。

第二章报废医疗器械处理程序第四条报废医疗器械的分类依据报废医疗器械的性质和使用范围,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手套等。

2.过期的医疗器械:指超出有效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

3.损坏的医疗器械:指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严重缺陷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报废医疗器械的处理程序1.监测与鉴定:各科室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应及时发现报废医疗器械,并进行鉴定。

2.记录与登记:将发现的报废医疗器械进行认真记录,包含器械名称、型号、数量和报废原因等,并按规定登记进系统。

3.收集与分类:将报废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分别存放于指定的区域或容器内,有效防止混淆和交叉感染。

4.清理与消毒:对可再使用的报废医疗器械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在销毁或回收前不存在传染风险。

5.销毁与处理:对无法再使用的报废医疗器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销毁或委托专业公司处理。

6.回收与利用:对可回收利用的报废医疗器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回收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三章相关责任和监督机制第六条相关责任1.医院管理负责人要对报废医疗器械处理工作负总责,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报废医疗器械处理工作负责,做好监测和监督工作。

3.医院环境卫生科要负责对报废医疗器械的收集、清理和消毒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使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包括医疗设备的报废申请、审批、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医疗设备报废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环境安全。

(二)规范操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报废操作。

(三)节能环保:合理利用医疗设备报废后的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四)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和医院商业秘密。

第二章报废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备使用说明书;(二)设备维修记录;(三)设备评估报告;(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设备科负责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设备使用年限、维修记录;(二)设备性能状况;(三)设备报废原因;(四)设备报废后的处理方案。

第六条设备科审核通过后,报废申请提交医院领导审批。

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设备科负责组织实施报废工作。

第三章报废处理第七条医疗设备报废处理包括设备拆解、回收、处理等环节。

设备科应制定详细的报废处理方案,确保设备报废过程的安全、规范。

第八条设备拆解:设备科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拆解,确保设备内无残留有害物质,保护环境。

第九条设备回收:设备拆解后的可利用部分进行回收,用于医院内部维修、备件更换等。

第十条设备处理:设备科负责将无法回收利用的设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报废设备的安全处置、废弃物处理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报废档案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二)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评估报告等;(三)设备报废处理方案及实施记录;(四)设备报废后的处理证明文件;(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医院质控科负责对医疗设备报废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报废管理工作规范、有效。

医院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设备设施的报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检验设备、办公设备等。

三、报废条件1.设备设施超过使用寿命,无法满足临床使用要求,经专业评估后认定无法修复的;2.设备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专业评估后认定无法继续使用的;3.设备设施因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等原因导致损坏,无法修复的;4.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5.其他经医院领导批准报废的设备设施。

四、报废程序1.设备设施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2.设备使用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报废设备设施进行评估,确定报废条件;3.设备使用部门将报废申请及评估报告报送设备管理部门;4.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5.医院领导审批报废申请;6.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报废设备设施的拆除、回收和处置工作。

五、报废设备设施处置1.报废设备设施应当及时拆除,不得继续使用;2.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后,应当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对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无害化处理;3.报废设备设施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安全。

六、监督管理1.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报废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报废程序规范、处置到位;2.医院领导对报废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报废设备的处置情况;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设备报废管理,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在用、备用、报废的医疗设备。

第三条设备报废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使用。

第四条设备报废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备报废条件第五条医疗设备报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设备已达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且维修成本过高,不具备维修价值的;(二)设备性能严重下降,无法满足医疗工作需要,且无改造升级可能的;(三)设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保障医疗安全,经鉴定无法修复的;(四)设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五)设备所属技术领域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现有设备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六)设备因医院搬迁、改建、扩建等原因需要报废的;(七)其他应当报废的情形。

第六条设备报废应当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医院领导批准。

第三章设备报废程序第七条设备报废程序如下:(一)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设备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三)医院领导审批,审批结果通知使用科室和设备管理部门;(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报废设备的处置工作,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五)报废设备处置完毕后,设备管理部门将处置结果报医院领导备案。

第四章设备报废处置第八条设备报废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设备报废处置应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安全事故;(二)设备报废处置应当遵循环保要求,防止环境污染;(三)设备报废处置应当遵循节约原则,合理利用资源;(四)设备报废处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设备报废处置方式包括:(一)回收利用:将报废设备中的可利用部件回收,用于其他设备的维修或改造;(二)销毁:对无法回收利用的报废设备进行销毁,确保设备无法再使用;(三)捐赠:将尚有使用价值的报废设备捐赠给有需要的医疗机构或社会团体;(四)出售:将尚有使用价值的报废设备出售,所得收入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医疗器械报废与更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与更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与更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疗器械的报废与更新管理工作,提高医疗器械使用效率和医疗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报废管理第二条医疗器械报废是指因损坏、失效、过期或其他原因,使医疗器械无法正常使用而予以淘汰的过程。

第三条医疗器械报废应遵从以下原则:1.安全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应及时报废,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2.质量原则: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医疗器械,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以确保医疗质量;3.法律原则:医疗器械的报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第四条医疗器械报废的具体程序如下:1.监测:各科室和护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医疗器械的使用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器械及时上报;2.评估:由专业人员对报废器械进行评估,推断其是否需要报废;3.填写:对于需要报废的器械,应填写报废申请表,包含器械名称、数量、报废原因等信息;4.审批:报废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批人应具备相应资质;5.处理:经审批后的报废器械,由专业人员进行统一处理,可选择销毁、灭菌等方式;6.记录:对全部报废器械进行认真记录,包含报废日期、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各科室和护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医疗器械库存清查工作,对于已报废的器械,应及时清理出库,避开占用库存空间。

第三章更新管理第六条医疗器械更新是指对旧有的医疗器械进行更新、替换的过程,以提高医疗器械的性能和质量。

第七条医疗器械更新应遵从以下原则:1.需求原则:依据医院发展需要和临床科室需求,确定医疗器械的更新计划;2.检测原则:对于待更新的医疗器械,应进行充分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3.标准原则:医疗器械的更新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4.质量原则:医疗器械的更新应选择质量可靠、性能优越的产品,以提高医疗质量;5.配置原则:更新的医疗器械应适合医院实际需要,确保资源合理配置。

第八条医疗器械更新的具体程序如下:1.需求确定:各临床科室依据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确定医疗器械的更新计划;2.采购评估:医院设立采购评估小组,对需要更新的医疗器械进行评估,订立采购计划;3.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和签订,确保相关条款符合要求,充分考虑售后服务;4.采购执行:依照合同要求进行医疗器械的采购、运输和验收等工作;5.安装调试:医疗器械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6.培训培训:对使用新医疗器械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设备操作和维护技能;7.记录备案:对医疗器械的更新过程进行认真记录,包含采购过程、安装调试记录等。

生产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

生产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

生产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疗器械报废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提高医疗器械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中执行。

三、报废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医疗器械报废管理。

2. 安全环保原则: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必须保障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3. 资源利用原则:优化医疗器械资源利用,降低报废医疗器械对资源的浪费。

4. 责任追究原则:相关责任人要履行报废管理职责,确保医疗器械报废管理符合规定。

四、报废管理流程1. 鉴定报废医疗器械(1)定期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确认是否需要报废。

(2)维修记录:对经过维修的医疗器械,需记录维修情况与维修人员,以便后续鉴定。

(3)鉴定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医疗器械进行鉴定,确定是否需要报废。

2. 报废申请(1)填写申请:报废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填写医疗器械报废申请,包括医疗器械名称、型号、数量、鉴定情况等信息。

(2)审核批准:相关管理人员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是否合规,并进行批准。

3. 报废处理(1)集中存放:报废医疗器械应当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确保不影响临床工作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2)销毁处理:医疗器械报废后应当及时进行销毁处理,严禁私自买卖、交易等行为。

4. 记录保存相关人员应当对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过程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报废申请、鉴定报废记录、销毁处理记录等。

五、报废后处理方式1. 销毁处理(1)医疗器械报废后应当进行安全销毁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2)销毁单位: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应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销毁单位进行处理。

2. 资源再利用(1)更换件利用:可将医疗器械的一些零部件进行捡货提取后,进行资源再利用。

(2)回收利用:对于部分报废医疗器械,如果经过经过严格鉴定,可进行回收再利用。

医疗器械报废与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与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与处置管理制度1. 引言2. 报废与处置管理流程2.1 报废登记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器械报废需要先进行登记,记录报废的器械种类、数量、型号、编号等信息,并注明报废原因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报废登记需要由医疗机构内设立的报废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

2.2 鉴定与检验报废的医疗器械需要经过鉴定和检验,确认是否真实需要报废。

鉴定和检验需要由医疗机构内的专业人员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以确保鉴定和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处置方案制定根据医疗器械的实际情况和鉴定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处置方案应考虑到医疗器械的安全、环境的卫生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医疗器械的销毁、回收或重新利用等处理方式。

2.4 处置执行按照制定的处置方案,对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实际的处置操作。

处置操作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2.5 报废记录保存对报废与处置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保存。

报废记录应包括医疗器械的报废登记信息、鉴定和检验结果、处置方案和执行情况等。

报废记录的保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便于随时查阅和核对。

3. 责任分工医疗器械报废与处置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责任方,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

3.1 报废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医疗机构内设立报废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的报废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和监督报废与处置的执行情况。

报废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确保报废与处置管理流程的规范和有效性。

3.2 鉴定与检验人员医疗机构内的专业人员或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对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鉴定和检验,确认是否真实需要报废,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鉴定与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

3.3 处置执行人员医疗机构内的专业人员负责按照处置方案进行报废医疗器械的实际处理操作。

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并遵守相关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

3.4 监督机构或部门医疗机构内设立监督机构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对医疗器械报废与处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个管理过程的规范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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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科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在科室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器械科。

2、报废设备鉴定:设备维修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3、因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仪器设备,应写事故报告,送交器械科和医务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4、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器械、财务、审计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5、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由设备运至医院指定报废物资仓库, 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

如可再维修利用的,设备维修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


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由招标办组织组财务、审计鉴定后进行集中拍卖并报院长批准后实施且上缴财务科。

6、固定资产账目变更:财务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
产账目变更。

7、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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