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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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按照宰前消毒制度,监督做好收购及待屠环节 的消毒工作。
9.做好有关检验的数据登记工作,保存好各项记录。 (保存时间2年)

一、宰前检验的程序 1.进场验收 要点:验收检验;病健隔离;个别留查。 2.待宰检验 要点:巡查、记录、处理。 3.送宰检验 要点:经过12-24小时宰前管理后,可送往屠 宰,同时剔除送宰过程中出现的可疑生猪或进 行特别的检验。

二、检验人员的资质要求: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管理办法》 规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具备中等专业以上或同 等学历,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三、检验人员素质要求: 1.爱岗敬业、公平公正公开、品德良好 2.具备较高的基础理论和熟练的检验技术,能对 病害生猪及产品进行正确判断。


第二节

宰前检验与处理


宰前检验的意义: 1.保证进场生猪的质量,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管 理负担,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非常重要的环节。 2.宰前检验和宰前检疫内容还是有诸多不同,因 此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 3.宰前检验主要是能做到病健隔离和分宰。


宰前检验的工作职责(要点) 1.做好索证和进场货证验收工作。
2.验证经宰前检疫后的生猪情况;发现有漏检、误检、 无耳标的生猪及时剔除。 3.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病健分圈。并对隔离观察的生 猪作出及时的处理措施。 4.按照生猪屠宰工艺要求,监督屠宰生猪停食时间。 并对监督情况做好记录,备案留查。



5.定时观察生猪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送宰环节要观察生猪的运动及爬坡情况。 7.发现Baidu Nhomakorabea疑的及时处理。

第一章 生猪屠宰检验与处理 第一节 检验要求
一、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应当建立品质检验制度, 包括以下内容: 1.检验机构:品检管理、配备检验人员和实验室, 且由企业领导直接负责。 2.检验管理 :各个环节建章建制,包括宰前、屠宰、 分割、副产生产过程中定岗定员定责、工作流程 及处理办法等。 3.记录管理:各个环节应有检验及处理记录,由专 人管理归档,保存期为2年。 4.检验证章的使用管理: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并登记合格证发放数量。
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培训
什么是肉品品质检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 国家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肉品 品质检验包括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检验内容 包括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 疾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有害物质、有 害腺体、白肌肉(PSE肉)或黑干肉(DFD 肉)、种猪及晚阉猪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检验 项目。
生猪正常体征
畜 别 猪 体温(℃) 30.0-40.0 呼吸(次/min) 12-30 脉搏(次/min) 60-80
1.看:精神、被毛、皮肤、可视粘膜、天然孔、鼻 镜、呼吸、排泄物等 2.听:叫声、咳嗽、呼吸、胃肠蠕动声音 3.摸:颌下、胸前、腹下、四肢、会阴等有无肿胀、 疹块、结节 4.检:主要是体温、呼吸状况 5.扣:检查心、肺、胃、肠、肝等声音、位置和界 限 6.快速筛选:尿液中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等检测
四、宰前检验记录

内容: 企业名称,检验时间,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总头数,瘦肉精检测情况,病害猪和死猪处理情况, 货主签字、检验人员签字等。

第三节 宰后检验与处理

宰后检验的意义 宰后检验是食品卫生监督和品质检验工作中不可缺少 的最重要的环节,是对宰前检验的继续和补充。它对 于保证肉品卫生质量具有关键性意义。
三、宰前检验的处理





经宰前检验后的牲畜, 根据其健康状况及所发现疾病的 性质、患病的轻重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准宰 经检验后确认为健康,符合政策规定的牲畜准予屠宰。 (二)禁宰 1.凡政策规定禁宰的或受条令保护的动物一律不准屠宰, 并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确诊为炭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恶性 水肿、气肿疽、狂犬病等恶性传染病, 一律不准屠宰,必 须严格控制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 理规程》(GB16548-2006 )处理。 3. 凡患有恶性传染病的牲畜, 应采用不放血的方法捕杀 后销毁.死于恶性传染病的牲畜,不得冷宰,应销毁。


(三)急宰 确认为无碍肉食卫生的普通病畜,及一般性传染病畜而 有死亡危险时,可随即签发急宰证明,送往急宰。 (四)缓宰 经检查确认为一般性传染病和其他疾病,且有治愈希 望或有疑似传染病而未确诊的牲畜应予缓宰。但必须 考虑有无隔离条件和消毒设备,以及有无治愈希望, 经济是否合算等因素确定是否可以进行急宰。
二、宰前检验的方法:以感官检查为主,必要时辅 以快速检测。 1.群体检查 (1)静态观察:精神状态、立卧姿势、呼吸、外貌等 (2)动态观察:头、颈、腰、背和四肢运动情况 (3)饮食状态观察:饮食、咀嚼、吞咽及粪便情况 2.个体检查:对异常个体,或正常猪群抽取5-20%检 查,通过看、听、摸、检、叩等方式并结合快速 筛检。



宰后检验是以病理解剖学、器官病理学检查为主, 检验混入加工过程中的潜伏期、早期、轻症的病畜。 但品检与病理剖检有所不同,它要求检验人员技术 熟练,判断准确、快速。即“快”、“准”、 “限”。 快——剖检时瞬间作出判断; 准——准确,遵循一定的检验方式和方法,剖检下 刀准确,判断无误。 限——剖检下刀范围有限,要保持商品的完整性, 不得任意切割。 要检出潜伏期和轻症的病畜,宰后检验应选择最能 反应机体病理机能状态的最敏感器官。同时要遵循 一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并辅以实验室检验

(五)物理性致死牲畜的处理 牲畜因挤压、触电、跌跤、水淹、斗殴等纯物理性因 素而死亡时,对其处理应持谨慎态度。首先应查明是 否确系物理性致死,例如被压死的猪往往是由于本身 有病,体弱无力,或因发烧畏寒,潜入猪群、死后造 成压死的假象。凡确诊为物理因素致死的牲畜,经检 验肉质良好,并在死后2小时内取出全部内脏者,其 胴体经无害化处理后可供食用。若为病死或死亡超过 2小时的,一律不许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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