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教科体局关于开展教师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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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西教体字(2009)26号
西湖区教体局关于开展“教师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学校、桃花中学、桃花中心小学:
为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实现家庭、学校、社区的良性互动。教体局决定充分利用学校优势资源,大力开展“教师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与家长、社会的联系,建立、完善“教师进社区”长效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目标
1、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将学校教育延伸到社区、家庭,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配合社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
2、着眼于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终身学习,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3、着眼于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塑造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
二、教师进社区的主要职责
1、原则上由推荐指定教师参与,也可进行教师轮换,学校就近安排教师参与社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一般以本社区内的教师参与为主。
2、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的教师可以每月一轮换,确保每月有教师参与社区工作。也可由专人负责,长期从事社区教育活动。
3、教师进社区服务工作量,应纳入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4、建立教师进社区考评机制,对进社区服务优秀的教师予以一定奖励。
5、教师进社区的主要任务是配合社区从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
作、文体活动指导等相关教育工作。
6、鼓励教师自主参与社区工作,发挥自己个人特长,为社区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7、对于受指派教师进入社区从事相关教育活动,因个人各种原因未能完成社区教育任务,教体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以《教师管理条例》进行相关惩罚。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要树立大局意识,确立大教育观念和终身教育的理念,根据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实际,积极做好宣传动员、沟通协调和进社区工作教师组织推荐工作,采取教师自愿报名、学校选派的方法,辖区内学校与对口街道(社区)进行结对(见附件一),确保教师进社区工作顺利推进。
2、各学校、社区要加强教师进社区工作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同时各学校、社区要加强宣传,提高教师进社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社区工作,营造浓厚的社区教育氛围,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社区教育队伍,努力扩大教育服务社会功能,提升人口综合素质。
附件1:西湖区教师下社区学校对口街道(社区)一览表
附件2:西湖区教体局教师进社区登记表
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2009年10月9日
主题词:教师进社区开展活动通知
抄报:区委姜玉林书记、区政府周智安区长、谢为民副书记、陈宇部长、涂和平部长、唐仁让副区长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大教科文卫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各街道(镇、农场)、
各社区
西湖区教育体育局2009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45份
西湖区教师下社区学校对口街道(社区)一览表
西湖区教体局教师进社区登记表学校盖章
本表一式三份,社区、教体局各一份,学校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