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制度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及进岗制度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及进岗制度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积极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及学校向前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一、评聘对象: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我校教育教学岗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参评要求: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各处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师训工作考核分被扣分,师德考核分被扣分,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教师,三年之内学校不予推荐。
凡报参评各级职称各级职称的教师(行政人员除外),必须在任职任限制内担任相应年限的班主任。
申请高级教师的,必须在任一级教师期间担任五年以上班主任,申请参加一级教师的必须在任二级教师期间担任三年以上班主任,申请参加二级教师的,必须在三级教师期间担任两年以上班主任。
初聘的应积极申请担任班主任,年限不做具体要求。
凡担任班主任年限不够和不服从学校安排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2、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教师,在处分未撤销之前,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3、凡达到以上要求的教师,在学校中按文件规定的编制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有空额时,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参评,学校再根据教师任县制以来的年度综合考核分,按照相应的空额数推荐报送,考核分儿按近四年考核分的平均分计算。
初级职称不受名额限制,凡达到以上要求的教师,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参评。
4、、评任、聘任当年有安全事故责任的,未完成控辍保学任务的。
师德考核分被扣分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工作量不满的教师一票否决。
三。
职称评聘任办法在上级一、在上级有关部门未对职称聘任有新的规定前,学校在每年九月份根据教师的进出,结合学校的编制,凡有空岗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聘任要求规定人数。
学校再根据取得相应资格的教师近四年的年度考核分的平均分计算高低,从高聘任。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职称评聘、聘任和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职称包括:初级岗位职称、中级岗位职称、高级岗位职称。
第三条职称评聘是公司对员工进行聘任、考核和评定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员工绩效的认可和奖励。
第四条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是公司对员工聘任和考核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员工职称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和程序化的。
第六条公司职称评聘办法及聘任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二章职称评聘办法第七条职称评聘分为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中级岗位职称评聘和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三个级别。
第八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初级岗位员工,如助理、操作员等。
第九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表现突出等。
第十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评定、公示、聘任等。
第十一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中级岗位员工,如主管、经理等。
第十二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力突出等。
第十三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复核、领导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四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岗位员工,如总监、总经理等。
第十五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表现杰出等。
第十六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审定、董事会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七条职称评聘结果须经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正式聘任。
第三章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员工职称评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2. 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3. 杰出的工作绩效和成就。
教育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教育职称评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教育机构内的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三、职称评聘条件(一)高级职称评聘条件: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3. 主持过重点科研项目或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4. 受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二)中级职称评聘条件:1. 本科及以上学历;2.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8年以上;3. 曾参与过重点科研项目或发表过学术论文;4. 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三)初级职称评聘条件:1. 大专及以上学历;2.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3. 具备基本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四、评聘程序(一)申报阶段:教师根据自身的资格条件,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院系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阶段:1. 评委会成员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2. 评委会对教师进行面试、听课、考核等评估程序;3. 综合考评结果,确定是否合格。
(三)公示阶段: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对不合格者进行申诉、复核并进行再次评审。
五、考核办法1.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2. 考核方式多样化,可以采用评审、面试、考试等形式;3. 已获得职称的教师需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以保持职称的有效性。
六、职称晋升获得初级职称的教师可根据工作表现逐步晋升为中级、高级职称,晋升条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奖惩办法对于获得特殊荣誉或作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可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教师,可给予处罚或辞退。
八、其他规定1. 教师职称的评聘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一切形式的人情关系干扰;2. 教师需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以确保职称的持续有效性;3. 学校应加强职称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
医生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医生职称评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生职称评聘工作,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乐观性和自动性,提高医院的综合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拥有医生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包含医生、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职称评聘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职称评聘范围第三条医务人员的职称评聘包含初评、定期评审和职称提升。
1. 初评医务人员在加入医院任职后,需经过肯定工作经验的积累和专业知识的发展,方可进行初评。
初评重要考察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临床经验。
2. 定期评审医务人员在初评合格后,每五年进行一次定期评审。
定期评审重要考察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临床技术本领、科研本领以及教学和管理工作等。
3. 职称提升医务人员在连续工作五年后,符合职称提升条件的可申请职称提升。
职称提升重要考察医务人员在专业知识、临床技术、科研和学术成绩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医务人员职称评聘的结果依据医务人员的表现和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定,以职称等级的方式进行确定。
第三章职称评聘条件第五条医务人员职称评聘的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附加条件。
1. 基本条件医务人员职称评聘的基本条件包含:—拥有医生资格证书;—在本医院连续任职五年以上;—参加定期培训和连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培训学分;—关怀患者,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遵守医院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无重点违反医疗纪律行为的记录。
2. 附加条件医务人员职称评聘的附加条件为:—科研成绩和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临床技术本领的表现;—教学和辅导工作的质量;—纵向学术和临床技能提升证明。
第六条医务人员职称评聘的条件不限于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附加条件,医院可依据实际情况订立特殊条件。
第四章职称评聘程序第七条医务人员职称评聘的程序包含申请、评审、公示、审定和登记等环节。
1. 申请医务人员在符合职称评聘条件后,依照规定填写职称评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料子。
医务人员职称评聘的评审由医院设立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高校老师职称评聘制度
高校老师职称评聘制度
高校老师职称评聘制度是指根据高校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对其进行评聘职称的制度规定。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职称等级划分:通常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不同职称等级,不同等级要求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成果有所差异。
2. 条件和评审标准:高校通常会设定一系列的评审标准和条件,以衡量教师是否符合晋升职称的要求。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声誉、教育管理等方面。
3. 材料提交和专家评审:教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和教学评估等,提交给高校相应的评聘机构。
评聘机构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教师的材料和业绩进行综合评审。
4. 评审结果和晋升:经过评审,评聘机构会根据教师的表现和专家评审结果,做出相应的职称晋升决定。
根据不同高校的规定,职称晋升可以直接晋升到相应等级,也可以晋升到下一级,还可以晋升为无职称或无编制高级人员。
综上所述,高校老师职称评聘制度是一套评审高校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的规定和程序,通过评审的教师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
这一制度旨在提高高校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国企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规范职称评聘行为,激励员工提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称评聘,是指企业在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聘任过程中,对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企业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职称评聘管理机构,负责企业职称评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职称评聘管理机构由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相关部门和专业评审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称评聘的政策宣传、制度制定、组织实施、结果公布等工作。
第六条工会负责对职称评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职称评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相关部门负责提供职工的业务成绩、工作表现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第三章职称评聘条件第九条职工申请职称评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三)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四)满足企业规定的工龄、工作年限等要求。
第十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职称评聘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
第四章职称评聘程序第十一条企业职称评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公布职称评聘通知和评聘条件;(二)职工提交职称评聘申请材料;(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四)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五)公布评审结果;(六)企业聘任符合条件的职工。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称评聘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职工职称评聘相关材料。
第五章激励与保障第十三条企业应对职称评聘结果给予相应的待遇,包括薪酬、晋升、培训等方面。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职称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职称评聘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事业单位中员工的职称评定和职称晋升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规范员工的职称评审流程,提高评聘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从而激励员工的进取心和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一章评委会的构成与职责评委会是职称评聘管理制度中的核心机构,其构成及职责如下:1. 评委会的构成评委会由高级职称员工组成,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评委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任命,任期一般为两年,并可以连任。
2. 评委会的职责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流程,并依据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委会还负责对职称申请者进行面试和论文答辩,最终评定职称等级。
第二章职称评审的程序与要求1. 申请条件员工在申请职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工作年限、学历要求等。
同时,员工需要在申请材料中详细陈述自己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以及取得的成绩。
2. 评审流程员工在提交申请后,评委会将组织面试和论文答辩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论文答辩则要求员工对自己的专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和表达。
3. 评审标准评委会将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创新能力、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具体包括职称要求、培训情况、科研成果等。
第三章职称晋升的激励机制为了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晋升,职称评聘管理制度中还设有激励机制,以鼓励员工的进取心和积极性。
1. 薪酬激励职称评聘结果将影响员工的薪酬待遇,获得较高职称级别的员工将享受相应的薪资提升。
2. 职称津贴高级职称的员工将享受额外的职称津贴,以认可其在岗位上的优秀表现和专业能力。
3. 培训机会评聘制度将优先考虑具备较高职称级别的员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晋升机会,以提升其职业发展能力。
第四章评聘结果的公示与申诉评聘结果将及时公示,以保障评聘工作的公开透明。
同时,为了确保评聘结果的公正性,员工有权利提出申诉。
1. 评聘结果的公示评委会将在指定的公示板等场所公布评聘结果,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评定情况。
医疗队伍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医疗队伍职称评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医院内医疗队伍职称评聘工作,激励医务人员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养,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学术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队伍职称评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评聘原则医疗队伍职称评聘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激励导向,重视绩效和业绩。
第四条职称类别依据不同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和职务职责,将职称划分为临床医学、医技科学、护理学、管理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不同类别。
第二章职称评聘条件第五条职称评聘条件的建立和调整医院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医疗队伍职称评聘条件,并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评聘条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资格条件医务人员在评聘前必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 3. 诚信维护医疗秩序,从事正常的医疗活动; 4.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要求,满足岗位技术职责要求; 5. 与医院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七条评聘条件医务人员在评聘时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专业技术考核,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2. 通过学术研究考核,具备肯定的科研本领和学术影响力; 3. 通过管理业绩考核,具备杰出的管理本领和业绩。
第八条条件标准医务人员评聘的条件标准由医院依据不同职称类别和岗位要求订立,并于医务人员报名评聘前公布。
第三章职称评聘程序第九条确定评聘职位数量医院依据人员组织架构和岗位需求,确定每个职称评聘的职位数量,并公布于医务人员。
第十条职称评聘资料准备医务人员在评聘前需准备以下资料: 1. 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料子; 2. 个人科研、学术论文、专著等业绩料子; 3. 个人绩效评价料子、嘉奖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料子; 4. 其他与评聘有关的料子。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组建医院依据评聘的职称类别和评聘职位的需求,组建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具备资格的医务人员构成。
医院临时工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时工职称评聘工作,提高临时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岗临时工。
第三条临时工职称评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医院实际情况和临时工岗位需求,结合个人综合素质和业绩表现,进行评聘。
第四条临时工职称评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第五条临时工职称评聘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具备与所申请职称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在医院工作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4.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评聘:(1)在医疗、护理、技术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2)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的;(3)获得医院重大科研项目奖励的;(4)在医院内部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
第六条临时工职称评聘程序:1. 临时工个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打分。
4. 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最终评聘结果。
第七条临时工职称评聘结果:1. 评审合格者,按照医院规定进行聘任。
2. 评审不合格者,给予一次复审机会。
3. 两次评审均不合格者,取消评聘资格。
第八条临时工职称聘任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进行新一轮评聘。
第九条临时工职称评聘结果作为临时工晋升、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临时工职称评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职称评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评聘程序第四条医院职称评聘工作分为评审和聘任两个阶段。
第五条评审阶段: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申报材料。
2. 主管部门审核:医院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
3.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
4. 评审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聘任阶段:1. 聘任通知:对评审合格的人员,医院发出聘任通知。
2. 聘任手续办理:聘任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聘任手续。
第三章评聘条件第七条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3. 在医院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
5. 符合医院职称评聘工作其他规定。
第四章评聘标准第八条医院职称评聘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工作业绩:包括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成果。
2. 学术水平: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等。
3. 职业道德:包括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4. 综合素质:包括团队协作、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
第五章评聘监督第九条医院设立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职称评聘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评聘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评聘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评聘结果一经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委员会提出。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完善职称评聘制度
完善职称评聘制度一、职称评聘目标与原则职称评聘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公平的职称评聘机制,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促进单位的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职称评聘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职称评聘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公平的参评机会。
量化与定性相结合原则:采用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表现。
竞争与激励并重原则: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同时给予员工相应的激励措施,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职称评聘对象与范围职称评聘对象主要包括本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包括科研、教学、医疗卫生、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分配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方面: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数量和级别、专利申请等。
工作业绩:包括完成项目的情况、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创新成果等。
团队协作与领导能力:包括团队协作精神、领导能力等。
职业道德与贡献:包括敬业精神、职业道德表现、对单位的贡献等。
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应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的特点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评审委员会组织形式与运作机制评审委员会应由各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职称评聘的具体工作。
评审委员会应建立严格的评审流程和运作机制,确保评审过程公正、科学。
同时,评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讨论,形成评审意见。
五、公示制度和监督手段职称评聘结果应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的监督。
公示期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确保员工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和反馈意见。
同时,单位应设立监督渠道,接受员工对职称评聘过程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培训和能力提升措施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等。
通过这些措施,帮助员工提升自身能力,为单位的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职称评聘制度规范性文件
职称评聘制度规范性文件一、总则为了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确保职称评聘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规范性文件。
二、职称评聘的原则(一)公平原则:职称评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申请人员,不得有地域、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的歧视。
(二)公正原则:职称评聘应当客观公正地评价申请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不得有虚假陈述、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
(三)公开原则:职称评聘应当公开申请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职称评聘的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基本条件。
(二)申请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申请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四、职称评聘的评审标准(一)专业水平: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等。
(二)工作业绩: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效益等。
(三)职业道德: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行为、职业责任等。
五、职称评聘的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员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初审: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评审: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批:由相关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发放职称证书。
六、职称评聘的监督管理(一)对职称评聘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职称评聘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职称评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七、附则(一)本规范性文件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部门年月日。
教师职称评聘流程制度及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聘流程制度及评分细则
一、引言
二、教师职称评聘流程
1.提交申请: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详细的职称评聘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和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学术贡献等。
2.材料初审:由评审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符合评聘条件的申请人。
3.环节评估:评审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表现评估其在教学、科研和学术贡献等方面的水平,给予合格、良好或优秀的评价。
4.面试和论文答辩:评审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和论文答辩,以进一步评估其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5.集体评议和公示:评审专家组对所有申请人的评审结果进行集体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的监督和意见。
6.最终决定: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议结果,学校相关领导作出最终的职称评聘决定。
三、评分细则
为了确保评审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1.教学质量(满分30分):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考虑学生评价、教学成果、教学方法等因素。
2.科研成果(满分30分):评估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等。
3.学术贡献(满分20分):评估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贡献,包括学术活动参与、学术组织任职和学术论文发表等。
4.教师自身发展(满分10分):评估教师的个人学术和职业发展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继续教育和职称评聘等。
5.社会评价(满分10分):评估教师在社会上的评价和影响力,包括社会荣誉称号和社会服务活动等。
四、总结。
制度,职称评聘
制度,职称评聘一、制定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和聘用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聘工作。
三、职称定义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
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四、评聘标准1.评审基础:评审工作应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标准,注重学术创新和实际贡献。
2.评审条件:参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学术成果等基本条件。
3.评审材料:参评人员需提交个人履历、学术论文、成果报告等评审材料。
4.评审流程:按照资格审查、初审、复审、终审等流程进行评审。
5.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参评人员,并在单位内公示。
五、评聘程序1.公布评聘通知:根据职称评聘工作需要,及时公布评聘通知,明确评聘时间、条件和要求。
2.申报与审核:参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申报材料由人事部门进行审核。
3.组织评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结果公示与异议处理:评审结果应在单位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如有异议,可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有问题者,需重新评审。
5.聘任与待遇:根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聘任,并落实相应的职称待遇。
六、评审委员会1.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职称评聘的具体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
2.委员会应根据职称评聘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七、公示与异议处理1.评审结果应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人事部门应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确有问题者需重新评审或取消资格。
如异议处理不当,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学校评聘职称制度
一、职称评聘制度的发展我国高校职称评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1. 第一阶段(1949-1965年):初步萌芽阶段。
此阶段我国的专业技术职务属于任命制,特点是只评不聘。
2. 第二阶段(1966-1977年):十年挫折阶段。
此阶段职称评聘处于间断状态。
3. 第三阶段(1978-1985年):恢复与发展阶段。
1986年,《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标志着职称评聘制度的正式建立。
4. 第四阶段(1986-2008年):完善与调整阶段。
这一阶段,高校职称评聘制度不断完善,评审权和聘任权逐步下放。
5. 第五阶段(2008年至今):深化改革阶段。
当前,我国高校职称评聘制度正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二、职称评聘制度的现状1. 职称级别设置: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
2. 评审条件: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工作年限、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 评审程序:职称评审程序包括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公示、批准等环节。
4. 聘任制度:实行岗位聘任制,教师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条件申请聘任相应职务。
三、职称评聘制度的改革1.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职称结构。
推动职称与岗位分离,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
2. 完善评价标准,突出师德、业绩和能力。
将师德师风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注重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成效。
3. 优化评审程序,提高评审效率。
简化评审流程,缩短评审周期,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4.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
对业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
5. 推动职称评聘制度与市场接轨,提高教师流动性。
鼓励教师在不同高校、不同地区间流动,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总之,学校评聘职称制度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师队伍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制度是科研机构和高等学府等科技单位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而制定的一套评聘标准和流程。
该制度是一个重要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旨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增加科技创新成果的产出。
职称评聘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科研机构和高等学府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评聘制度可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对其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
这样可以确保评聘结果真实有效,既可以保持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在评价过程中保证公平公正。
其次,职称评聘制度可以逐步完善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通过职称评聘的激励机制,可以引导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推动科研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时,通过评聘制度还可以使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培养良好的科研习惯和道德观念,增强科研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最后,职称评聘制度可以为科研机构和高等学府的人才储备和选拔提供一个科学、公正、规范的人才评价和选拔机制,有助于依托职称评聘机制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为科研机构和高等学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职称评聘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称等级:制定不同的职称等级,根据不同职称等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学术贡献、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价和认定。
一般来说,职称等级可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等不同层次。
2.评聘条件:制定不同职称等级的评聘条件和标准,明确对于不同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评聘条件一般包括学历、工作经验、科研成果、学术贡献和师徒传承等方面。
3.评聘程序:明确职称评聘的具体流程和程序,包括评聘申报、材料准备、评审环节、结果公示和申诉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评聘程序应该公正、公开、透明,确保评聘结果的客观准确。
4.评审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资深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审,并依据评聘条件和标准作出评价。
招标公司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标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聘工作,提高员工专业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称评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第二章职称评聘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职称评聘范围:
1. 招标公司员工;
2. 招标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员工。
第五条职称评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具备相应的业绩;
4. 符合国家及行业职称评聘相关规定。
第三章职称评聘程序
第六条职称评聘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自我申报: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需求,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评聘申请。
2. 部门推荐: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3. 专家评审:公司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
4.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5. 审批:公司领导审批通过,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第四章职称管理
第七条职称证书是员工专业技术水平的证明,应妥善保管。
第八条职称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需重新评审。
第九条员工在职称评审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职称评审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招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及行业政策规定为准。
教育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范本
教育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的评审、聘任和管理。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条件明确、程序规范、评审科学、管理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具体等级划分及其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五条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二)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三)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六条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二)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担任初级职称满五年,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五)主持或参与一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取得明显成果。
第七条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二)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担任中级职称满五年,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五)主持或参与一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取得显著成果;(六)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八条教师职称评审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审工作。
第九条教师职称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公布评审通知,明确评审范围、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二)教师个人申报,提交申报材料;(三)学校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四)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五)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六)公布最终评审结果,颁发职称证书。
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院职称评聘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发[1986]27号文件精神及我院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聘原则,结合我院实际,针对目前参加晋职的人员多、岗位少、竞争激烈等因素,特制定如下评聘办法。
(一)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的要求,成立以院领导、职能科室、工会成员、部分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对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自然状况、工作业绩等进行考评,对学历、医德医风、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等进行综合后与自然条件相同的,考核小组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办法细化工作业绩。
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三)根据考评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名次、排序,排序结果公开,排序结果无特殊情况有延续性。
(四)对工作中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之外,有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和德、能、勤、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业绩突出的实际情况,有群众认可,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排序前移。
(五)根据国家职称评聘有关规定及云南省人事厅和卫生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每位有资格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级前必须持有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后获得的<>,并要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等考试成绩,否则不能晋升职称。
(六)考虑全国统考难度及考试有效年限,获得资格证书后,我院根据个人表现及工作需要,优先考虑晋升职称,但必须由职称评聘考核小组统一办理上报手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聘任。
(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分开。
对已通过评审或国家统考已办理上报手续获得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择优聘任。
聘期内,经严格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岗位任期目标的人员可予以解聘,并降低工资标准。
(八)、除本制度规定的事项外,其它评聘规定仍按云政办发[]号文件和云人发[]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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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阳二小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为了确保我校对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领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构建和谐校园氛围,使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合理、规范、有序地进行。
本着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为出发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领导。
2、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由校务会议决定)等组成。
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到会人数必须达到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3,方能举行。
三、推荐教师职称晋升评选办法
1、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教师,当年度必须经校教师职称评聘领导小组会议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2、表决结果得赞成票过与会人员半数的教师,方能被推荐参加晋升职称评定,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教师不予推荐;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教师待下一年度再投票表决。
四、教师晋升职称首次聘任办法
1、凡首次参加高一级职称聘任的教师,必须经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2、表决结果得赞成票达到与会投票人员2/3的教师,方能参加晋升高一级职称聘任量化评分,按上级下达职数由高分到低分聘任上岗;得赞成票未达到与会投票人员2/3的教师当年度失去该级别聘任资格(与当年度学校该级别待聘职称职数多少无关),也不参加聘任量化评分,得赞成票未达到与会投票人员2/3的教师待下一年度再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