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实验室认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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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申请
资料完整性审查 -按申请书的要求提交资料
-办公系统中进行登记,给出任务编号
-任务编号贯穿评审任务的始终,在整个过程 中,是每个机构唯一的身份号码。
认可申请
申请的受理 -受理条件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 的能力; 符合CNAS 颁布的认可准则; 遵守CNAS 认可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履 行相关义务;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验室认可流程介绍
二O一O年七月
认可申请
CNAS-CL01、CNAS-CL06 、CNAS-CL07、CNASCL09~29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 建立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要满足的 CNAS认可规范文件 CNAS-GL01 — 体系运行过程中可参考的CNAS认可指 、CNAS南文件 GL04、 CNAS-GL05 、 — CNAS认可规范文件下载
跟踪评审
3个月
跟踪评审的完成期限 -初次评审 -扩大认可范围 -监督评审 -复评审
2个月
跟踪验证
跟踪验证的方式 -文件审查 -现场跟踪 -文件审查+现场跟踪 -根据文件审查的结果确定
认可评定
评审资料报审过程 -实验室处审查 项目主管审查 高级主管审查 处长审查
认可评定: CNAS 根据 认可条件对在文件评审 、现场评审或认可规则 允许的其他来源得到的 客观证据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作出认可或维持 认可与否的决定。
认可评定
-评定处审查 项目主管审查 评定处审查,代表CNAS上报评定委 员会 评定委员会审查
批准发证
通过评定委员会评定后 -评定处汇总评定委员会意见 必要时整改 -报秘书长审核批准 -颁发认可证书
监督评审与复评审
监督评审的定义: CNAS为验证获准认可实验室是否持续地符合认 可条件而在认可有效期内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 评审。 复评审的定义: CNAS 在认可有效期结束前对获准认可实验室 实施的全面评审,以确定是否持续符合认可条件, 并将认可延续到下一个有效期。
认可申请
-不予受理 不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向申请机构发出《认可申请受理情况通 知书》
申请机构可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申请资料除CNAS留存的外,其余退回申请机构 不予受理后的重新提出申请
— CNAS-RL01有明确规定(CNAS-RL01:2011《实验室认可规 则》.pdf)
认可申请
-终止申请 申请机构自愿终止申请时,需提交书 面申请,资料退回申请机构 由于申请机构自身的原因,申请机构 1年内没有获得认可,CNAS自动终止认可 活动
认可评审
预评审 实施现场评 审 暂缓实施现 场评审
确定评审组长 -确定原则 评审组长审查资料 资料审查的结果反馈 -5种建议中选择其一
不实施现场 评审
对申请事项 予以认可
认可评审
预评审 -目的
-人员
-要求
-结果
认可评审
暂缓实施现场评审 -问题通知
-实验室整改
-体系运行
-提交资料
-资料再审查
认可评审
认可申请
资料审查专家
申请前期审查 -审查人员 -审查目的 -审查内容 -审查输出
是否符合受理 条件
认可申请
技术性审查及合同评审 -审查人员 -审查内容 - 《申请认可材料的规范性审查意见通 知单》的使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认可申请
-符合受理条件,可以正式受理申请,发 出《认可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
-初访
前提条件 初访人员
安排现场评审 -商定评审时间
-确定评审组
组成原则 安排观察员 -征求意见 -发放评审通知
认可评审
评审准备 -评审策划,准备评审文件及表格 -制订评审日程 -评审日程征得被评审机构同意
认可评审
现场评审过程 -评审组预备会 -首次会议 -观察现场 -现场见证
现场评审
现场见证 — 考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包括查阅文件、 记录等 — 考核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包括现场见证试验 — 考核质量管理体系中所有岗位人员的能力, 包括授权签字人
认可评审
-评审组内部沟通 -与被评审机构沟通评审发现 -完成评审报告 -末次会议
认可评审
终止评审 — 实验室实际状况与申请资料描述严重不符; —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失效; — 现场不具备评审条件; — 实验室有意妨碍评审工作,以致无法进行评 审; — 发现申请人存在不诚信行为 — 实验室有恶意损害CNAS声誉的行为。
认可申请书
同一版本申请书可用于不同的类型 实验室声明:签字、盖章承诺 填写原则: -申请书格式不允许更改 -按填写说明逐项填写,不适用时可填 写“不适用”或“/” -申请书页眉、页脚不允许修改
监督评审
认可周期:三年 定期监督评审 -无需申请 -实施时间 -评审范围 -评审组长的选派 -评审方式
监督评审
不定期监督评审 -任务的启动 -评审范围 -评审方式
复评审
申请提交的时间 完成时间要求 参加能力验证要求
扩大认可范围
受理与评审程序与初次评审相同 包括: -扩充检测/校准项目/参数、标准; -扩充地点 -扩大测量范围 -取消限制范围
www.cnas.org.cn CNAS-GL12 、 CNAS-GL13 、 CNAS-GL16 CNAS-GL27
认可申请
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 按照CNAS认可准则要求建立管理体系
— 正式运行6个月以上
内审和管理评审
— 完整、有效
认可申请
正式申请 — 申请前自查 — 填写申请书 — 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