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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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1. 引言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商业秘密是公司的核心资产之一。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研发成果、市场策略、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商业机密。

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制定并执行一套严格的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为公司的各部门和员工提供一套规范和指导,以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这些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员工、临时工、外包人员、合作伙伴以及供应商。

2. 商业秘密的定义根据《商业秘密法》,商业秘密是指对于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具有秘密性,通过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被其合法权利人保持秘密,能够对于获取、使用和披露该信息具有商业价值者。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商业计划和策略•公司财务信息和报表•研发成果和技术文件•客户和合作伙伴信息•市场调研报告和数据分析•供应链和生产流程•经营模式和商业机密任何员工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保密责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

3.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3.1 保密协议在每位员工入职之前,应签署一份保密协议,明确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保密义务的期限和范围•后果和违约义务•签署日期和双方的签名3.2 内部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和理解。

培训内容应包括商业秘密的定义、保密措施和违约后果等。

3.3 访问控制公司应采取适当的访问控制措施,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访问。

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才能够获取商业秘密信息。

同时,需要对商业秘密信息进行分类和标记,确保每个人只能访问其所需的商业秘密信息。

3.4 物理安全措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公司应加强对办公场所的物理安全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监控重要区域•使用安全门禁系统控制入口3.5 电子数据安全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保护电子商业秘密的安全。

商业秘密适用法律2020年9月12日执行

商业秘密适用法律2020年9月12日执行

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2020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0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2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所称的技术信息。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所称的经营信息。

前款所称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第二条当事人仅以与特定客户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为由,主张该特定客户属于商业秘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客户基于对员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该员工所在单位进行交易,该员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该员工或者该员工所在的新单位进行交易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员工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权利人请求保护的信息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为公众所知悉:(一)该信息在所属领域属于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的;(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的;(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的;(五)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该信息的。

将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整理、改进、加工后形成的新信息,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新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一、引言商业秘密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对于公司来说,保护商业秘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实施细则,旨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保护机制,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二、商业秘密的定义和分类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掌握的,不为公众所知晓且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客户秘密等多个类别。

技术秘密包括专利技术、工艺流程等;经营秘密包括市场策略、销售渠道等;客户秘密包括客户资料、合作伙伴信息等。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1. 提升竞争力: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2. 保护创新成果:商业秘密保护可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确保研发成果不被竞争对手窃取。

3. 维护品牌形象:商业秘密泄露可能导致企业形象受损,保护商业秘密可以维护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4. 保护客户利益:商业秘密保护可以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不被泄露,维护客户利益。

四、商业秘密保护的实施细则1. 制定保密政策:公司应制定明确的保密政策,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措施,并向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2.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应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等,防止商业秘密在信息传输和存储过程中被泄露。

3. 控制内部权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访问权限,确保商业秘密仅限于有需要的人员知晓。

4. 建立保密文化:公司应倡导保密文化,鼓励员工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5. 加强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合作伙伴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确保商业秘密不会被泄露。

6. 建立监督机制: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相关权益,确保商业秘密的合法性和权益。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商业秘密1.2 保密信息1.3 接收方1.4 保密期限第二条:保密义务2.1 接收方的保密义务2.2 保密信息的利用限制2.3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第三条:保密信息的传递与保管3.1 传递方式3.2 保管措施3.3 信息载体处理第四条:保密信息的交流与披露4.1 交流限制4.2 披露条件4.3 披露方式第五条:保密期限与例外5.1 保密期限的确定5.2 保密期限的延长5.3 例外情况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6.2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6.3 违约赔偿计算方法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争议解决地点7.3 适用法律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8.3 合同的终止第九条:权利与义务的继承9.1 继承条件9.2 继承对象9.3 继承后的义务履行第十条:保密协议的附件10.1 附件内容10.2 附件的有效性10.3 附件的修订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1.1 通知方式11.2 送达地址11.3 通知的生效第十二条:合同的修订与补充12.1 修订条件12.2 补充内容的形式12.3 修订后的合同生效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13.1 解除条件13.2 解除程序13.3 解除后的义务履行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非排他性14.2 独立条款14.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接收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2 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研发资料、经营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可能对接收方具有竞争优势的信息。

1.3 接收方本合同所述接收方,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与披露方建立合同关系的企业员工或其他授权人员。

1.4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指接收方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的时间期限,自接收方知悉保密信息之日起算。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商业秘密定义1.2 保密信息范围1.3 保密义务主体2. 保密义务2.1 保密信息获取2.2 保密信息使用2.3 保密信息传递3. 保密措施3.1 物理保密措施3.2 技术保密措施3.3 管理保密措施4. 保密期限4.1 默认保密期限4.2 特别保密期限4.3 保密期限延长5. 保密泄露后果5.1 泄露认定5.2 泄露责任归属5.3 泄露后果处理6. 保密义务的例外6.1 法律要求披露6.2 法院命令披露6.3 合法披露条件7. 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界定7.2 违约责任追究7.3 违约赔偿计算8. 争议解决8.1 争议主体8.2 争议解决方式8.3 仲裁地点与机构9.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变更程序9.3 合同终止情形10. 一般条款10.1 合同的解释权10.2 合同的适用法律10.3 合同的修订历史11. 附录11.1 保密信息清单11.2 保密措施实施细节11.3 违约行为示例12. 签字页12.1 甲方签字12.2 乙方签字12.3 第三方签字(如有)13. 附件13.1 保密协议附件一:保密信息保护指南13.2 保密协议附件二:保密措施操作手册13.3 保密协议附件三:保密泄露应急处理流程14. 补充协议14.1 补充协议签订日期14.2 补充协议内容摘要14.3 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一、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经营计划、客户名单、合同文件、财务报表等。

1.3 保密义务主体指本协议项下有保密义务的任何员工、顾问或其他相关人员。

[最新文档]2020年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最新文档]2020年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3、公司客户名册;4、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6、客户资料;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五、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六、责任部门与人员(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二)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七、保护措施(一)在《****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三)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四)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五)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商业秘密定义1.2 保密信息范围1.3 保密义务主体2. 保密信息的保护2.1 信息的使用限制2.2 信息的使用场所2.3 信息的使用人员3. 保密措施的实施3.1 物理保密措施3.1.1 场所安全3.1.2 资料存储3.1.3 设备管理3.2 技术保密措施3.2.1 数据加密3.2.2 网络安全3.2.3 访问控制3.3 管理保密措施3.3.1 员工培训3.3.2 保密协议3.3.3 监控与审计4. 保密信息的共享4.1 共享的条件4.2 共享的信息范围4.3 共享的责任分配5. 保密信息的泄露处理5.1 泄露的界定5.2 泄露的处理流程5.3 泄露的责任追究6. 保密期限与终止6.1 保密期限的设定6.2 保密义务的终止6.3 终止后的保密责任7.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7.1 违约责任的认定7.2 违约责任的赔偿7.3 争议解决方式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程序8.3 合同的解除条件9. 权利与义务的转移9.1 权利义务的转让9.2 权利义务的继承10. 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的认定10.2 不可抗力的后果处理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12. 合同的附件12.1 保密信息清单12.2 保密协议样本12.3 保密措施实施细节13. 合同的签署13.1 签署程序13.2 签署人员13.3 签署日期14. 其他条款14.1 通知与送达14.2 合同修订14.3 合同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1.2 保密信息范围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研发资料、经营策略、客户列表、销售数据等。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对公司具有重要商业价值,未公开,具有保密义务并已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坚持依法保护,保密与公开相结合,实行分类管理,积极宣传,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第四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应当遵循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积极防范,有权保密,有责保密,有责监督,严禁泄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采取综合管理,依法保密,设定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建立保密制度,强化保密教育,加强保密监督,保证保密措施到位。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由公司领导负责,各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承担,各级人员保密责任不同,但不论职务大小,每个人都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要做好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亲自示范,积极关心支持和保护商业秘密工作,做好商业秘密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落实商业秘密保护的主体责任,要做到诚实守信,绝对保密,加强保密教育,不得损害商业秘密。

第九条公司全体员工要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谋取私利,员工在离职时要签署保密协议,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条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包括使用密码加密、防火墙、安全通讯等;管理措施包括规章制度、保密教育、保密审查等。

第十一条公司商业秘密的采集范围要根据实际需要,严格界定,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才能够采集。

第十二条公司商业秘密的存储、传输和处理要符合保密的要求,采取加密传输、双重认证等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的销毁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毁后必须能够保证无法恢复,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商业秘密在对外合作中要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执行,对外合作的单位要经过保密审查,落实保密责任。

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项目的合法利益,保障项目长期稳定发展,促进项目的顺利进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施工工艺、广告宣传等施工技术信息。

第三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规范、部门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

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都有保守项目秘密之义务。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责任到人管理的原则,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现将项目部保密委员会成员公布如下:主任:项目书记副主任:项目经理委员:项目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工程部长、物机部长、工经部长、财务部长、安质部长、试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经理部保密办公室设在标段经理部办公室,作为经理部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范围第五条项目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应给予保密:(一)项目进展中重大决策的事项;(二)项目发展战略的秘密事项;(三)项目所有生产工艺的图纸设计、技术参数等秘密事项;(四)项目部掌握的招标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五)项目过程中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项目财务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七)项目人员的人事档案、薪酬待遇、绩效工资收入及相关信息;(八)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九)其他秘密事项。

第四章保密密级第六条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特别重要的项目秘密,泄露会使项目权益和项目发展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机密是重要的项目秘密,泄露会使项目权益和项目发展遭受到严重的损失;秘密是一般项目的秘密,泄露会使项目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一)项目发展中,直接影响项目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项目的规划、生产工艺的图纸设计、技术参数、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等视为机密级;(三)项目档案资料、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第五章保密措施第七条项目人员须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

济南888硅制品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各级各类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商业秘密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人事薪酬信息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济南银丰硅制品有限公司和济南银丰化工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保密岗位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

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保密岗位的分类及各项要求,由公司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条保密范围公司保密范围如下:(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情报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4)公司电脑软件设计和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测试手段、应用开发等);(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8)公司重要场所如质量检测区域、产品生产区域、产品研发区域等。

(9)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第五条密级确定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1)公司产品研发方案、产品推广方案、客户资料、采购资料、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图纸、员工薪资、财务数据等为绝密级;(2)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等为机密级;(3)公司现行或规划构思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员工人事资料等为秘密级。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版

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严格保密措施实施细则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商业秘密1.3 保密义务1.4 保密期限1.5 泄露行为1.6 违约责任1.7 争议解决2. 商业秘密的范围2.1 技术信息2.2 经营信息2.3 其他信息3. 保密义务的履行3.1 保密协议的签订3.2 保密措施的实施3.3 信息接触人员的限制3.4 信息的使用与保护3.5 保密设施与手段4. 保密期限与终止4.1 保密期限的约定4.2 终止条件与通知4.3 终止后的保密义务5. 违约责任与赔偿5.1 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5.2 赔偿金额的计算5.3 违约金的支付5.4 赔偿责任的限制6. 争议解决方式6.1 协商解决6.2 调解程序6.3 仲裁程序6.4 诉讼途径7. 合同的生效与修改7.1 合同的生效条件7.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7.3 合同的解除8. 权利与义务的转让8.1 权利的转让8.2 义务的转让8.3 权利与义务的继承9.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9.1 终止条件9.2 解除条件9.3 终止与解除的程序10. 一般条款10.1 适用法律10.2 合同的解释10.3 合同的副本10.4 通知与送达11. 保密义务的例外11.1 法律要求披露11.2 法院命令11.3 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12. 保密义务的监督与检查12.1 监督机制12.2 定期检查12.3 违规行为的纠正13. 保密义务的培训与宣传13.1 培训内容的制定13.2 培训对象的确定13.3 宣传材料的准备14. 其他约定事项14.1 保密协议的签订时间14.2 保密协议的生效时间14.3 保密协议的续签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精选8篇)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精选8篇)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精选8篇)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篇1第一条总则1.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商业秘密保护事宜制定本细则。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管理信息和科技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3.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细则,各级管理者要带头执行本细则,严格履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商业秘密保护范围1.商业秘密的范围是指一旦泄露,将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商业事项:(1)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2)使公司的经济利益受到重大损害;(3)影响公司的营销活动;(4)妨害公司的技术发展和进步;(5)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

2.经营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1)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2)重大决策方案、投资计划和论证数据、图表;(3)尚未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4)重大投融资决策资料;(5)新产品开发利用资料;(6)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人员信息统计报表,人力资源调整安排计划;(7)经营形势综合分析报告和经营发展的预测、建议;(8)重要管理制度、方法;(9)经营决策和经营竞争策略;(10)经营信息台账、承揽任务目标计划;(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前的计划、评标办法、招标方案和标的;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标底及内部协调的具体措施;(12)投标文件;(13)对外经贸谈判内部方案、价格底盘和特殊商贸协议、合同。

3.管理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1)尚未公布的工资改革、机构改革调整方案;(2)公司人工成本资料;(3)各类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资料;(4)工程调概索赔资料;(5)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汇编;(6)用于内部管理的各类经济资料;(7)拔尖技术人才的技术、档案资料;(8)对外经济合作、劳务承包及利用外资的统计资料;(9)尚未公布的财务预决算、会计资料和公司潜在的经济实力;(10)尚未公开的内部营销价格调整方案和优惠政策;(11)重要产(商)品营销计划、流通渠道和客户资料;(12)营销综合情况分析资料;(13)商品物资供求、库存统计资料;(14)公司保存的机械设备台账;(15)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不得对外公布的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新编版)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新编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03856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新编版)第一条总则1.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商业秘密保护事宜制定本细则。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管理信息和科技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3.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细则,各级管理者要带头执行本细则,严格履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商业秘密保护范围1.商业秘密的范围是指一旦泄露,将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商业事项:(1)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2)使公司的经济利益受到重大损害;(3)影响公司的营销活动;(4)妨害公司的技术发展和进步;(5)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

2.经营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1)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2)重大决策方案、投资计划和论证数据、图表;(3)尚未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4)重大投融资决策资料;(5)新产品开发利用资料;(6)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人员信息统计报表,人力资源调整安排计划;(7)经营形势综合分析报告和经营发展的预测、建议;(8)重要管理制度、方法;(9)经营决策和经营竞争策略;(10)经营信息台账、承揽任务目标计划;(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前的计划、评标办法、招标方案和标的;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标底及内部协调的具体措施;(12)投标文件;(13)对外经贸谈判内部方案、价格底盘和特殊商贸协议、合同。

3.管理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1)尚未公布的工资改革、机构改革调整方案;(2)公司人工成本资料;(3)各类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资料;(4)工程调概索赔资料;(5)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汇编;(6)用于内部管理的各类经济资料;(7)拔尖技术人才的技术、档案资料;(8)对外经济合作、劳务承包及利用外资的统计资料;(9)尚未公布的财务预决算、会计资料和公司潜在的经济实力;(10)尚未公开的内部营销价格调整方案和优惠政策;(11)重要产(商)品营销计划、流通渠道和客户资料;(12)营销综合情况分析资料;(13)商品物资供求、库存统计资料;(14)公司保存的机械设备台账;(15)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不得对外公布的信息。

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模版

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模版

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1.总则1.1 为加强江苏分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障公司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1.2本规定所指的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及相关信息。

1.3公司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及相关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必须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1.4公司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1.5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规范、单位(部门)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

2.机构与职责2.1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

2.2公司保密委员会是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公司的保密工作,落实上级保密机构、部门的工作要求,研究决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

公司办公室作为本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2.3公司经营、科技、成本、财务、法律等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3.商业秘密的确定3.1经营信息保密范围的确定3.1.1未经公布的全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远景发展规划,为支持战略规划进行的市场分析、经济分析形成的综合报告、调研资料,行业及竞争对手研究资料等。

3.1.2未提交审议的重大改革方案,尚未得到上级批准的重大决策问题的请示、报告、决议、批示、批复等文件、资料。

3.1.3重点工程、重要谈判、重大项目的建议书、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申报书、方案、计划任务书、相关会议纪要,谈判意图、底数和策略,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报告和科技成果技术内容。

3.1.4总经理办公会记录、纪要,经营决策会议事项及讨论重大问题的其它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集团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障企业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技术管理信息。

第三条企业经营、技术管理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必须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第四条企业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五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第七条保密委员会是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章,落实上级保密机构、部门的工作要求,研究决定企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

保密办公室作为本企业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及失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第八条保密办公室应当配备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第九条企业经营、投资、财务、科技、知识产权、信息等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确定第十条企业依法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客户信息、经营数据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第十一条因国家秘密范围调整,企业商业秘密需要变更为国家秘密的,必须依法定程序将其确定为国家秘密。

第十二条企业商业秘密及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由产生该事项的业务部门拟定,主管领导审批,保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根据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政治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密级标注统一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

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工作细则(专业完整模板)

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工作细则(专业完整模板)

XXXX有限公司文件XXXX〔2020〕01号签发人:王某某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工作细则为了加强商业秘密管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广之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企业核心利益、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和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和事项: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广之盈本部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

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应与职能部门工作相结合,实行“业务工作谁主办、涉密范围谁划定、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秘密按以下程序确定:(一)属于内部呈批文件或发文的,由主办部门(拟稿)^ 5 -办公室复核•(二)属于外来收文的,由办公室征相关职能部门,并征公司领导意见后定密。

(三)本细则第一条所列商业秘密范围和事项必须定其他事项相关信息泄露后将造成经济利益重大损害•或业务活动中处于不利地位,主办部门应予定密。

第五条商业秘密的标志为“密级▲保密期限”(示例:二三二件密级为“商密▲”,保密期限为十五天,则规范的”二石彳“商密A▲十五天”)。

(一)密级分为“商密A”、“商密AA”、“商密AAA”三 "'三汉"商密A”指一般的商业秘密,泄密后会使企业的利损害;"商密AA”是指重要的商业秘密,泄密后会使全业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商密AAA”是指特别重要的商乂秘密,泄密后会使企业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保密期限按以下方式设定:1.可以预见的,以年、月、日计;难以预见的,以“实終前”、“公布前”、“执行前”等形式设定保密期限。

2.无标识保密期限的,视为“长期”。

(三)商业秘密不得使用国家秘密标志。

第六条承办人对已确定的商业秘密事项,应在载体上进行标示,标示位置按下方式处理:(一)在首页(或者封面)的左上角标示。

XX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规程(2020)

XX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规程(2020)

XX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规程(2020版)制度编号:XX法字第[2020]001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1)第三章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2)第四章权利归属 (3)第五章机构与职责 (4)第六章工作流程和控制措施 (6)第七章信息传递和应急处置 (8)第八章奖惩与责任 (8)第九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及成员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障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劳动合同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务风控基础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实行依法合规、高层牵头统筹、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

保护工作是公司全体员工和机构共同的职责,应不断提高公司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技术人员、设计人员、UI、测试人员及职能支持人员等,对公司总部和所有分支机构发生效力。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第四条本规程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公司的任务、利用公司的名义或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办公条件、享受公司待遇所完成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所取得的权益。

“执行公司的任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一)在本员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当班、加班期间及项目负责制下的工作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即在执行科研计划课题或合同计划课题、计划创作任务、设计任务、技术改造工程时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自选课题、自筹资金、自立项目,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等;(二)履行本员工作之外,由公司所属单位交付的任务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三)因各种原因离开本公司的员工在离开两年内完成的及与在公司承担的本员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利用公司的名义”是指在对外经济、业务行为中或者在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公司名称或名号、品牌、商标及其他公众熟悉的公司指代。

商业秘密保护实施办法

商业秘密保护实施办法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有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商业价值、具有实用性,并经本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其它内部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司各部门、各地市分公司、各城区(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商业秘密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为国家秘密,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第五条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各级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保密责任。

公司全体员工有遵守保密纪律、保守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应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检查。

第九条各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保密机构、部门的工作要求,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开展。

负责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第十条区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部门职责,研究工作中商业秘密管理的情况及问题,明确保护范围。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确定第十一条某一信息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一)损害企业生产和发展的,(二)损害企业经济利益的,(三)破坏企业营经活动的,(四)影响企业的安全和稳定的,(五)损坏企业技术进步和优势的,(六)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七)影响企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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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
施细则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1511
2020新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细则
第一条总则
1.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商业秘密保护事宜制定本细则。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管理信息和科技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3.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细则,各级管理者要带头执行本细则,严格履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1.商业秘密的范围是指一旦泄露,将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商业事项:
(1)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2)使公司的经济利益受到重大损害;
(3)影响公司的营销活动;
(4)妨害公司的技术发展和进步;
(5)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

2.经营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1)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2)重大决策方案、投资计划和论证数据、图表;
(3)尚未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4)重大投融资决策资料;
(5)新产品开发利用资料;
(6)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人员信息统计报表,人力资源调整安排计划;
(7)经营形势综合分析报告和经营发展的预测、建议;
(8)重要管理制度、方法;
(9)经营决策和经营竞争策略;
(10)经营信息台账、承揽任务目标计划;
(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前的计划、评标办法、招标方案和标的;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标底及内部协调的具体措施;
(12)投标文件;
(13)对外经贸谈判内部方案、价格底盘和特殊商贸协议、合同。

3.管理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1)尚未公布的工资改革、机构改革调整方案;
(2)公司人工成本资料;
(3)各类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资料;
(4)工程调概索赔资料;
(5)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汇编;
(6)用于内部管理的各类经济资料;
(7)拔尖技术人才的技术、档案资料;
(8)对外经济合作、劳务承包及利用外资的统计资料;
(9)尚未公布的财务预决算、会计资料和公司潜在的经济实力;(10)尚未公开的内部营销价格调整方案和优惠政策;
(11)重要产(商)品营销计划、流通渠道和客户资料;
(12)营销综合情况分析资料;
(13)商品物资供求、库存统计资料;
(14)公司保存的机械设备台账;
(15)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不得对外公布的信息。

4.科技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1)重大科技决策和中长期科研规划;
(2)科研和生产领域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方法;(3)在国内或区域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技术决窍、技术潜力、关键技术和传统技术、工艺、秘方;
(4)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和承诺保密的外来软件;
(5)科研项目中的设计方案、图纸、试验报告和可能造成泄密的其他研究材料;
(6)优势产品试生产信息资料;
(7)先进设备、构造物技术资料和应用情况资料;
(8)设备的技术更新、技术改造资料;
(9)引进、消化、吸收的国外先进技术资料;
(10)引进国外设备的商务及技术合同;
(11)配件国产化资料;
(12)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信息。

5.凡认定会侵害公司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均应列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并确定保护期限。

第三条保密期限
1.标明为绝密(或AAA)级的,期限为____年。

2.标明为机密(或AA)级的,期限为____年。

3.标明为秘密(或A)级的,期限为____年。

4.对保密期限内的商业秘密事项,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在公开后无损于公司利益,并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开发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解密。

5.对已到保密期限而认为解密后仍影响公司利益的事项,各单位、各部门可延长至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时解密。

第四条商业秘密管理
凡涉密的单位和部门均应加强商业秘密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级保密机构应履行商业秘密保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能。

(1)及时组织管理者和员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文件、指示和规章制度;
(2)对商业秘密实施管理。

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指导本单位确定商业秘密事项和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协助本单位健全保密制度和完善保密措施,规范保密工作程序和涉密人员行为;
(3)提供商业秘密政策法律咨询和保密技术服务;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5)严肃查处重大商业秘密泄密案件。

第五条保密协议
公司_____部门代表公司与涉密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涉密人员在调离、辞职、停薪留职及退休离岗前应办理交接手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六条泄密处理
1.发生商业秘密泄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单位和_____部门,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当公司利益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应及时寻求法律保护。

3.公司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根据情节给予教育和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泄露商业秘密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的,均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第七条解释
本细则由公司_____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生效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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