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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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缺陷。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过程、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环境、工作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排查,及时发现隐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日常排查计划,对设备设施、消防设备、电气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并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期限。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隐患发现和上报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并按照优先级进行整改,确保优先整改重要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八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单位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模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 隐患排查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的有效落实;(3) 员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隐患治理工作。

3. 隐患排查方法和程序:(1) 制定排查计划:每季度初,由企业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制定排查计划;(2) 隐患排查:按照排查计划,逐项进行隐患排查,记录发现的隐患;(3) 隐患评估和分类: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治理优先级;(4) 隐患治理:按照治理优先级,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治理时限,并跟踪隐患的整改情况;(5) 隐患整改验收:对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验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4. 隐患排查记录和报告:(1) 排查记录:每一次隐患排查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名称、发现人、发现时间、隐患描述等;(2) 排查报告:每季度结束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整理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报告,提交企业领导。

四、监督与管理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2.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3.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企业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匿名举报的权利。

五、附则1. 本制度经企业领导批准后生效;2. 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企业领导层所有;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二)一、目的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督办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应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章事故隐患等级分类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第四条质安部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和放射源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对公司建筑、道路、起重机械、电器仪表、避雷装置、机械设备及生产车辆等生产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六条基础设施部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遵循《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方的相应资质、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

监控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1止重大安全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第七条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明确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责任、实施监控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2.2.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职责____公司经理负责全公司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公司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负责对全公司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16 号令〕、《##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工作规X》〔苏安办﹝ 2022 ﹞ 21 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发﹝ 2022 ﹞ 70 号〕、《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实施办法>统计表式的通知》〔扬安监﹝ 2022 ﹞ 59 号〕等规章、文件规定,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事故隐患排查管理责任制度〔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公司、分厂、车间等,下同〕与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管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时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与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三、事故隐患管理和监控制度〔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登记台帐》〔扬安监﹝2022﹞59号附件一〕.〔二〕对普通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即将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者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 X 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wei)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与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住手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住手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 ,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与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扬安监﹝ 2022 ﹞ 59 号附件二〕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1 / 7报当地乡镇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者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三〕与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概况;2、管理的目标和任务;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负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6、管理的时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四〕按《方案》认真组织管理,并在管理期限内完成.〔五〕管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六〕隐患管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扬安监﹝ 2022 ﹞ 59 号附件四〕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属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七〕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者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程序同上.五、事故隐患排查管理资金保障制度〔一〕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二〕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 2022 ﹞ 478 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三〕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管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四〕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管理的相关部门、下属单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五〕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六、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一〕鼓励本单位泛博从业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包括来访、来信、网络等,设立专门用于接受举报的信箱.〔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来访举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好书面记录.〔三〕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二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四〕赋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1、属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影响较大的隐患;2、在本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或者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3、举报人留有真实##和联系方式.〔五〕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者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2 / 7〔六〕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七、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报表填报制度〔一〕每月末,各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将本部门、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登记台帐》〔扬安监﹝ 2022 ﹞ 59 号附件一〕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扬安监﹝ 2022 ﹞ 59 号附件三〕 ,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后,于每月次月 3 日和每季度次月 3 日前报所在乡镇、街办或者主管部门〔市与县〔市、区〕直属企业〕或者市安监部门〔驻扬单位〕 .八、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将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也相应地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工作.〔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建立"一患一档〞 ,主要包括: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3、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4、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案5、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8、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9、其它相关资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一患一档〞长期保存.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登记台帐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4.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登记台帐登记单位名称:3 / 7整改责任人验收复查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日期投入资金〔万排查日期隐患类别隐患等级整改措施隐患概况序号患在隐所.部位元〕注:本台帐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隐患类别〞按事故统计"事故类别〞填写.事故类别分为:⒈物体打击, ⒉车辆伤害, ⒊机械伤害, ⒋起重伤害, ⒌触电, ⒍淹溺, ⒎灼烫, ⒏火灾, ⒐高处坠落, ⒑坍塌, ⒒冒顶片帮, ⒓透水, ⒔放炮, ⒕火药爆炸, ⒖瓦斯爆炸, ⒗锅炉爆炸, ⒘容器爆炸, ⒙其它爆炸, ⒚中毒和窒息,⒛其它."隐患等级〞分为普通、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4 / 7.附件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要负责人排查日期安全部门负责人隐患类别单位性质邮编联系评估等级隐患的现状与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管理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经所在单位组织评估后,与时报当地乡镇政府〔街办〕 ,市、县两级直属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填报单位〔盖章〕:统计季度: 200 X 年第 X 季度普通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列入管理计划整改投计划落实落实落实落实落实落实整改投入整改目标经费机构整改应急整改隐患排已整改入隐患排已整改资金数任务物资人员期限措施资金查数数整改率资金查数数整改率〔万元〕〔项〕〔项〕〔项〕〔项〕〔项〕〔项〕〔万〔项〕〔项〕〔%〕〔万元〕〔项〕〔项〕〔%〕元〕本季度数一季度至本季度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情况分析:注:本表由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季度次月 3 日前,将上季度隐患排查管理情况填报当地乡镇〔街办〕 ,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公司〕 ,驻扬单位报市安监局.填报时以附件一、附件二为依据.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日期:6 / 7.附件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根据你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编号: 200X-##〕的要求,我单位实施并完成为了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组织了管理情况评估,现特具报告,并申请予以审查.一隐患概况二隐患类别、等级三主要整改措施四整改期限五整改完成日期六管理情况评估结论七评估机构或者人员八评估日期生产经营单位〔盖章〕二〇〇年月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为了让您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山草香给大家分享了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条概述
1.1 目的
本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企业、机构等。

第二条隐患排查
2.1 定期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隔一定时间组织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2 排查内容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员工的安全意识等。

第三条隐患治理
3.1 及时整改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3.2 跟踪管理
对于需要长期排查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定期检查和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第四条管理规定
4.1 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4.2 文明施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倡导文明施工,加强危险品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监督检查
5.1 监督机构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

5.2 处罚机制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保障安全生产秩序。

根据以上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断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为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范文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示范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预防事故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排查责任与机构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并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和财力保障。

第三章排查内容和方式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包括生产设备、工艺、场所、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重点排查易发生事故的环节。

第五条排查方式可以采用定期、定点、定人、定岗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不定期、随机、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排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明确排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隐患整改和督办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发现的事故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第八条督办工作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督办工作,主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和纠正。

第十一条对于行业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排查和治理。

第十二条对于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将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限制或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因违反本规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为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本制度规定如下: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三)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警示和安全防护,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一)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应当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对于整改到位的单位,应当予以表扬和奖励。

二)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

三)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安全生产事业贡献力量。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2、举报属实,经调查核实;3、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已经登记;4、举报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五)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形式和金额,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六)对于因举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将治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七)对于恶意诬告、捏造事实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2、未发现的隐患将不会被列入奖励计划;3、举报人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五)奖励计划将以直接发放奖金或在从业人员的月度、年度考核中给予奖励的方式实施;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编制奖励计划,并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一)每月末,各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应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报告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这些报告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每月的次月3日和每季度的次月3日之前报送所在主管部门(市及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监部门。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组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雅”(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心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快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个人在本企业内从事工作或者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积极治理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处置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追责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三)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七)代表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活动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领导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委派。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的原则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责任人应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治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1.公司领导层: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培训、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

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督促部门员工按照公司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员工: 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反安全规定。

发现有关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定期排查: 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层。

排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的完好情况、用电安全隐患、消防设备的使用情况、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等。

(2)不定期排查: 针对重大的施工项目或生产过程中的特定环节,随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如果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未排除隐患,应立即停工、停产,并报告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2.隐患整改和治理(1)排查结果及时反馈: 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相关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落实。

(2)整改措施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整改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需投入资金的整改项目,应提前报告财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3)治理隐患根源: 对于多次发生的安全隐患,应深入分析原因,并制定长远的治理方案。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完成。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第五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设备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标示完整;2. 作业场所是否清洁整齐,有无异味、有害气体等;3. 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4. 房屋建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5. 物质存放是否有规范,容器是否有泄漏等;6. 消防设备是否经常检修,并且灭火器等设备是否有效;7. 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频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定。

第八条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记录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应当采取分类管理、分级处理的原则。

第十条对于一般隐患,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立即整改,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隐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于紧急隐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责任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改进和完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于没有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5篇)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潜力,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治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马上整改排解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需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解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

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视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治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展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建立档案和台帐。

排查资料包括:1、水利工程建立。

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

主要包括:工程工程落实“三同时”原则状况;工程建立中工程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职责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治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职责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根本建立、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视治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视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二、制度目的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二、依法治理三、综合治理四、追究责任第三章排查治理流程及相关职责一、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二、相关职责及责任人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一、隐患排查措施二、隐患治理措施三、隐患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评估一、监督检查二、评估与奖惩第六章责任追究一、责任追究机制二、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方式第七章其他要求一、宣传教育二、安全培训三、应急预案四、信息报送第八章附则一、该制度的修订与废止二、实施细则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事故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潜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非常必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明确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相关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排查、治理和整改,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通过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等。

对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岗位和人员,都有制度的适用和执行要求。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事前预防,加大事中事后治理力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依法治理企事业单位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依法治理事故隐患,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三、综合治理企事业单位要采取综合手段,从管理、技术、物资等多方面入手,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的落实和问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各类生产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

2.责任部门: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进行执行,其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并落实责任。

3.定期排查治理:按照每季度为一个周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治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a.排查对象:对生产工作场所、生产设备设施、用电、用气、用油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

b.排查内容: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性,确认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老化等隐患。

查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不合格、过期的材料和使用设备。

查看是否有漏电、漏气、漏油等现象,检查是否存在电源接地、消防设备等安全隐患。

c.治理措施:针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优先级和紧急程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d.验收和记录:对已完成的隐患整改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有效。

并将排查治理工作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措施、验收结果等。

4.监督与考核:安全生产部门对各部门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

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整改的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制度宣传:企业要组织培训,向员工宣传本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并建立相关宣传教育档案,记录宣传教育情况。

6.制度的修订:根据实际需要,安全生产部门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需及时通知并培训相关人员。

以上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要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同时,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2)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治理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安全生产法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对于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下面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详细介绍安全生产法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

1. 制定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制定具体的排查计划和治理方案。

制度应包括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内容、标准,以及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时限等内容。

2. 责任部门和人员在企业内部应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负责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3. 排查内容和方法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细致,包括设备设施、操作流程、员工行为等各个方面。

排查方法既可采取定期检查、日常巡查,也可以通过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检查等形式,确保各项内容得到全面覆盖。

4. 隐患整改和落实一旦发现事故隐患,企业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整改后,还需进行复查,确认隐患已经得到彻底清除,不得存在任何安全隐患,以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5.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除了企业内部的自我监督之外,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

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运行。

只有不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事故隐患,确保员工安全和企业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面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按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控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按照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逐一检查各项设施、设备、工艺和管理措施,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隐患治理方案制定: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

3. 隐患治理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方案和计划,全面落实治理措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4. 复查和验收:治理完成后,工作小组应进行复查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第七条排查治理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工艺流程和设备安全:确保工艺流程和设备的安全性,消除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2. 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及时治理和整改隐患。

第九条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对于复杂、严重的隐患,应及时组织处理。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即生效,并习惯改进。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科、生产科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质安科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

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

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质安科负责复查。

第五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六条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

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企业负责人职责: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科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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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苏安办﹝2008﹞21号)、《扬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扬府发﹝2008﹞70号)、《关于印发<扬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统计表式的通知》(扬安监﹝2008﹞59号)等规章、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公司、分厂、车间等,23﹝2008﹞59号附件一)。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

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4(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扬安监﹝2008﹞59号附件二)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概况;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按《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五)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5(六)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扬安监﹝2008﹞59号附件四)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

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

属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七)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一)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二)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下属单位编6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五)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六、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一)鼓励本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包括来访、来信、网络等,设立专门用于接受举报的信箱。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

来访举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好书面记录。

(三)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二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1、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2、在本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3、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六)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7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一)每月末,各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将本部门、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扬安监﹝2008﹞59号附件一)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扬安监﹝2008﹞59号附件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每月次月3日和每季度次月3日前报所在乡镇、街办或主管部门(市及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监部门(驻扬单位)。

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将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

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也相应地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主要包括: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83、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5、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8、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9、其它相关资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长期保存。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4.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登记单位名称:序排隐患概况隐隐隐整改措施投入整改整整验收10号查日期患所在部位患类别患等级资金(万元)责任人改期限改完成日期复查责任人11注:本台帐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

“隐患类别”按事故统计“事故类别”填写。

事故类别分为:⒈物体打击,⒉车辆伤害,⒊机械伤害,⒋起重伤害,⒌触电,⒍淹溺,⒎灼烫,⒏火灾,⒐高处坠落,⒑坍塌,⒒冒顶片帮,⒓透水,⒔放炮,⒕火药爆炸,⒖瓦斯爆炸,⒗锅炉爆炸,⒘容器爆炸,⒙其它爆炸,⒚中毒和窒息,⒛其它。

“隐患等级”分为一般、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

12附件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邮编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排查日期隐患类别评估等级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经所在单位组织评估后,及时报当地乡镇政府(街办),市、县两级直属单位分别报其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办)、主管部门登记后按照隐患类别,分别报当地安监部门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驻扬单位直接报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填报单位(盖章):统计季度:200 X 年第 X 季度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数(项)已整改数(项)整改率(%)整改投入资金(万元)隐患排查数(项)已整改数(项)整改率(%)整改投入资金(万元)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列入治理计划计划整改数(项)落实目标任务(项)落实经费物资(项)落实机构人员(项)落实整改期限(项)落实应急措施(项)落实整改资金(万元)本季度数一季度15至本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注:本表由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季度次月3日前,将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填报当地乡镇(街办),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公司),驻扬单位报市安监局。

填报时以附件一、附件二为依据。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日期:16附件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根据你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编号:200X-XX)的要求,我单位实施并完成了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组织了治理情况评估,现特具报告,并申请予以审查。

一隐患概况二隐患类别、等级三主要整改措施四整改期限五整改完成日期六治理情况评估结论七评估机构或人员八评估日期生产经营单位(盖章)二〇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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