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终审稿)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月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20 5% 0.0039583飞机、火车、轮船、机器、10 5% 0.0039583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 5 5% 0.0039583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 5% 0.0039583电子设备 3 5% 0.0039583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10 5% 0.0039583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3 5% 0.0039583 备注: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 2 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 5%,外资企业一般为 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10━14 年2.动力设备11━18 年3.传导设备15━28 年4.动输设备8━ 14 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 年;电子计算机 4━10 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 12 年6. 工业窑炉7━13 年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 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 22 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1机5━8 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 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 年;输电线路 30━35 年;配电线路14━16 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 年;核能发电设备 20━ 25 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 12 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 14 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 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 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 12 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 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 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 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 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 年;燃气16━25 年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30━40 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 25 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 年;非生产用房35━45 年;简易房8━10 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 55 年;其他建筑物15━ 25 年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10━14 年2.动力设备11━18 年3.传导设备15━28 年4.动输设备8━ 14 年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 年;电子计算机 4━10 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 10━ 15 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 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 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 年;音响、录(摄)像机 10━15 年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营业柜台、货架3━ 6 年2.加工设备10━15 年3.油池、油罐4━14 年4.制冷设备 10━15 年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 年6.小火车 6━12 年7.烘干设备 6━ 10 年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 年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 年10.地磅 7━ 12 年11.吊动机械设备8━14 年12.消防安全设备4━8 年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 年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2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 35━ 45 年;钢筋混凝土结构 30━ 35 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 年;砖木结构 20━30 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 年 2.简易房 8━10 年;围墙 4━8 年;烘干塔 12━ 17 年;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 年3.其他建筑物10━ 20 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解释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范本模板】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
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
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
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8。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
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 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
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
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
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
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
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
机械设备10━14年2。
动力设备11━18年3。
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 工业窑炉7━13年7。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
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2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会计实务经验之谈】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新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资折旧年限和残值
新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资折旧年限和残值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1、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2、税法方面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1.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2.税法方面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同时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估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
机械设备10━14年2。
动力设备11━18年3。
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工业窑炉7━13年7。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
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
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计算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2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限1.机械设备 10~14年2.动力设备 11~18年3.传导设备 15~28年)4.动输设备 6~12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6.工业炉窑 7~13年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22.建筑物 45~55年其它建筑物 15~25年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 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 45━55年其它建筑物 15━25年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 10━14年2.动力设备 11━18年3.传导设备 15━28年4.动输设备 8━14年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 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营业柜台、货架 3━6年2.加工设备 10━15年3.油池、油罐 4━14年4.制冷设备 10━15年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 6━10年6.小火车 6━12年7.烘干设备 6━10年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4━8年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 10━14年10.地磅 7━12年】11.吊动机械设备 8━14年12.消防安全设备 4━8年13.其它经营用设备及器具 15━20年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 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砖木结构 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年2.简易房 8━10年围墙 4━8年烘干塔 12━17年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年3.其它建筑物 10━20年1、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会计实务,会
计实操]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
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
2019年整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精品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新会计与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残值
新会计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一、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 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他建筑物15━25年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营业柜台、货架3━6年2.加工设备10━15年3.油池、油罐4━14年4.制冷设备10━15年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6.小火车6━12年7.烘干设备6━10年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10.地磅7━12年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25━30年;砖木结构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20━25年2.简易房8━10年;围墙4━8年;烘干塔12━17年;地坪、晒场、晒台、货场5━10年3.其他建筑物10━20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解释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最新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汇编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 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他建筑物15━25年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1.营业柜台、货架3━6年2.加工设备10━15年3.油池、油罐4━14年4.制冷设备10━15年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6.小火车6━12年7.烘干设备6━10年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10.地磅7━12年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25━30年;砖木结构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20━25年2.简易房8━10年;围墙4━8年;烘干塔12━17年;地坪、晒场、晒台、货场5━10年3.其他建筑物10━20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解释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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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
值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
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
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
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新税法在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方面与会计口径一致,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折旧方法税法要求须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有
最低限定,所以各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净残值时须综合考虑会计和税法的不同要求,以进行合理的纳税调整。
附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一、工业企业类
二、商品流通企业类
三、农业企业类
四、运输企业类
五、水利工程管理类
六、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类
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类
八、金融保险企业类
九、农牧渔良种场类
十、林场与苗圃类
十一、电影、新闻出版企业类
十二、电影放映企业
单位:元
注:1.短片以二场折合一场计算。
2.70m/m立体声放映设备,每场提取折旧标准暂作试行。
3.座椅按每千座提取标准提取,超过千座按座递增。
十三、地质勘查类
十四、高速公路类
十五、民办高等学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