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决定.doc

合集下载

关于教师表彰决定(35篇)

关于教师表彰决定(35篇)

关于教师表彰决定(35篇)关于教师表彰决定(通用35篇)关于教师表彰决定篇1基层各单位,机关各有关部门:20__年以来,在集团党委和集团的正确领导下,教育机构广大教师坚持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紧紧围绕集团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建特色专业,并在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提升办学效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教育工作先进典型。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弘扬集团广大教师和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树立尊师重教、教书育人正气,激励更多优秀人才为教育培训事业而奋斗,集团研究决定:在20__年教师节来临之际,对张晓丽、柴志斌、陈芳等45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周建平金护林张晓丽柴志斌王玲玲温秀芝于占杰张孝曾郭中现孙利平陈芳陈静娜卜雪婵刘建华姜春芝林备战夏冰王红选杨继红高传书刘军伟丁发端裴炎炎王建龙刘云霞王峰易善刚张俊培王立顺葛璞洪光辉张少龙孟唐琳马超罗玉华屈育红赵卫华朱青娥李敬宋英杰刘宏伟吕献然周珂珂罗顺强王春玲希望受到表彰的教师更加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优秀教师为榜样,积极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努力为集团教育培训事业发展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教师表彰决定篇2上梅中学、上梅中心小学:一年来,我乡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教书育人为己任,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工作,涌现了一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

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一年来在我乡教育战线上作出突出贡献的陈清德等32名教师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佳绩。

附件:20__&20__年度优秀教师名单中共上梅乡委员会上梅乡人民政府9月9日关于教师表彰决定篇3各村(居)、各驻镇单位: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成工办发[2010]19号 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的通知

成工办发[2010]19号  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的通知

通知成工办发[2010]19号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各产业工委(会):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做好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工办发【2010】9号),全总、省总将在201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表彰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和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

市总决定向省总申报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申报名额全国模范职工之家5个(其中非公企业3家),全国模范职1工小家7个(其中非公企业5家);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18个(其中非公企业9家),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18个(其中非公企业9家)。

二、评选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范围1、以全总《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为基本依据,突出考察《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情况;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活动的开展情况;基层工会工作创新以及规范化建设情况;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情况等。

上述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或出现严重违章、违纪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会组织不得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2、基层工会须在获得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或市级“双爱双评”先进单位)的基础上申报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须是省部级模范职工之家(或省级“双爱双评”先进单位)、省部级模范职工小家。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武教党202*41号关于评选表彰20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基层教育工会:一年来,各基层教育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大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在各级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开拓进取,敬业奉献,为教育工会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发展进步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学校党政和工会工作者做好工会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经区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名额(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模范职工之家各10处,从乡镇教育工会和各直属单位工会中评选产生;(二)模范职工小家10处,从工会小组中评选产生;(三)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从基层教育工会主席、副主席中评选产生;(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10名,从会员骨干中评选产生;(五)优秀工会之友10名,从乡镇教办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略)(二)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条件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固定的办公、活动场地,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善于研究和探索教育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坚持并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校务公开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重点突出、成效显著;注重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3.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切实加强职工之家的硬件建设,满足广大教职工文化和健身需求,不断总结和积累建家经验,基础资料完整、规范。

4.围绕服务型武清、和谐系统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能建设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素质工程的内容和形式,推进教职工整体队伍建设。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8年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8年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8年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8年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各区教育工会,市属高校和局直属单位工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做好武汉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申报工作的通知》(武工办〔2018〕33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工会决定开展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申报工作,拟新命名一批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模范职工之家申报对象和条件申报对象: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工会。

申报条件:申报模范职工之家应符合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武工〔2011〕44号)规定的条件,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制度健全且没有出现严重违章、违纪的“六有”(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作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基层工会,使教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值得信赖的“职工之家”。

1.组织体系健全。

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组织健全,按时换届选举,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基层工会组织做到“九有”:有上级工会批复、有工会法人资格、有独立经费账户,有办公场所、有工会牌子、有工会公章、有工作制度、有会员名册、有活动记录,并采取一定形式将组织网络、制度职责和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公示;依法依规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工作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在编在岗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劳务派遣工和长期聘用人员入会率达90%以上,民办学校教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

2023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小家 名单

2023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小家 名单

2023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一、引言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劳动模范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他们以勤劳、诚信和创新的工作态度,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表彰他们的杰出成就,许多地方设立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探讨他们在各自领域的杰出表现。

二、2023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1. 张三: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人,张三在生产一线默默付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丰硕的劳动成果。

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劳动最光荣”的理念,成为了身边的楷模。

2. 李四:李四是一名技术能手,在企业的研发部门工作。

他勤奋好学,对新技术、新工艺有着敏锐的嗅觉,多次为企业创造了核心技术和专利成果。

他的创新精神和技术能力备受同事和领导的赞誉。

3. 王五:王五是一名优秀的管理者,他率领团队,在企业管理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

通过他的带领,团队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多次实现了出色的业绩,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 …(依此类推,列举更多的劳动模范,包括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代表人物)三、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劳动模范是社会的楷模,他们的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对我们都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

通过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我们可以学习到为人处事的原则和职业道德的精髓。

他们的劳动成果也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行,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总结和回顾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中的每一位劳动模范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故事和贡献。

他们默默无闻地工作,但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是巨大的。

通过认识他们,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劳动的价值,激励自己不断进取。

让我们共同致敬这些平凡而伟大的人,让他们的故事激励更多的人前行。

五、结语通过了解2023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名单,我们对劳动模范的努力和奉献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他们的事迹和精神将激励更多的人走向成功,奉献社会。

让我们向这些劳动模范致敬,激励自己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愿我们都能在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努力奋斗,成为社会的建设者和贡献者。

关于评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

关于评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

关于评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12〕84号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推动服务型基层工会建设,在全省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省总工会决定,在省工会十四次代表大会上,表彰一批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对象为全省各基层工会,包括村(社区)工会在内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的评选对象为全省各基层分工会、工会小组;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省各级工会专职干部,包括各地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为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省级优秀职工之友的评选对象为全省乡镇(街道)以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二、名额分配本次评选省级模范职工之家150个,省级模范职工小家150个,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150名,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50个,省级优秀职工之友30名。

名额分配主要以基层工会数和工会会员数为测算依据,兼顾工作开展情况,适当考虑地区和省产业的平衡,统筹分配名额。

(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一)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条件:1、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中关于建设职工之家的六项要求为基本条件,健全组织体系,促进科学发展,履行维权职责,提高职工素质,服务职工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且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制度健全,无严重违章、违纪和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认真贯彻落实全总“两个普遍”等重点工作,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大力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3、已获得市(省产业)级先进职工之家荣誉。

4、申报工作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率达到85%以上。

(二)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的评选条件:1、工会组织活动健全,生产(工作)名列本地同行业前茅。

2024年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活动方案

2024年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活动方案

2024年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活动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在新时代背景下,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教职工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激励、关爱和支持教职工,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我们计划在2024年创建一个模范教职工之家,旨在打造一个温馨、和谐、有温度的工作和生活平台。

二、活动内容1. 优化工作环境通过改善教职工工作环境,调整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包括:- 优化办公设施和设备,提供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 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促进教职工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 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为了支持教职工的职业发展,我们将提供以下机会:- 定期开展职业培训与学习班,提高教职工的专业能力;- 确立晋升机制,激励教职工的职业发展;- 提供职业咨询与指导,帮助教职工规划职业路径。

3. 建立健康生活平台通过建立健康生活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包括:- 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险,保障教职工的健康权益;- 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体检,提供科学的保健指导;- 提供文娱活动和运动场地,增强教职工的体魄。

4. 创建亲情友爱平台建立亲情友爱平台,加强教职工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包括:- 开展家庭活动和团队建设活动,加强亲情;- 建立师德文化,提高教职工之间的友爱和合作意识;- 创造分享和交流的机会,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

5. 推进社会公益活动为了传递教育的正能量,鼓励教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我们计划:- 开展支教活动,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和教育事业;- 参与环保、慈善等公益活动,培养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感;- 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共同推动社区的发展。

三、活动执行方式1. 整合资源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包括财政支持、专业组织以及企业等,并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

2. 成立工作团队组建专业的工作团队,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并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3. 定期评估设置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活动进行评估,收集意见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活动方案。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8•【字号】延政发[2009]59号•【施行日期】2009.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延政发〔2009〕59号)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辛勤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延安的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先进模范人物。

为了落实“科教兴延”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决定授予宝塔区第四中学等20个单位“延安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艾庆明等20名同志“延安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拓敏等60名同志“延安市优秀教师”称号,授予何文等20名同志“延安市师德标兵”称号;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扎根教育,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不辱使命,努力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九月八日附件1延安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0个)宝塔区第四中学宝塔区延安育才学校延长县小学延川县延远初级中学子长县中学子长县栾家坪乡锡山希望中学安塞县招安镇初级中学志丹县杏河初级中学吴起县长城乡中心小学甘泉县高级中学富县直罗初级中学宜川县中学黄龙县中学洛川县教育局洛川县石头镇初级中学黄陵县桥山小学延安市第一中学延安行知中学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延安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附件2延安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20人)艾庆明宝塔区教育局弓维章宝塔区青化砭镇初级中学冯学虎延长县黑家堡镇初级中学樊秋平延川县永坪高级中学景来平子长县瓦窑堡小学刘炜子长县杨家园则中学谷文安塞县初级中学曹殿宏志丹县旦八初级中学杨春梅吴起县宜兴希望学校高宽明甘泉县石门初级中学周金海富县茶坊镇中心小学白莹宜川县教育局王成利黄龙县教育局贺鸿洛川县电教仪器站屈佳奇洛川县东关小学薛永星黄陵县田庄初级中学李文军延安中学齐军延安市第一中学郝炳星延安市实验中学王根科延安市教育局附件3延安市优秀教师名单(60人)拓敏宝塔区南关小学梁媛宝塔区实验小学张伟宝塔区蟠龙镇初级中学李玲宝塔区北关小学田海霞宝塔区第三中学刘艳延长县中学李学才延长县第二中学刘海琴延长县小学梁延林延川县中学张港延川县第二中学贺军鹏延川县延远初级中学冯莉延川县城关小学高岩红子长县寺湾乡中心学校王亚慧子长县东风小学许挺子长县南沟岔镇中学薛鹏子长县红彦中学张赛红安塞县建华初级中学周晓梅安塞县王窑中心小学高录强安塞县高级中学李广青志丹县市镇小学薛小平志丹县杏河镇中心小学孙宏刚志丹县志丹中学郑东东吴起县高级中学高晓丽吴起县第二中学张小红吴起县城关小学冯小丽甘泉县第二小学冯征祥甘泉县高级中学张凤富县高级中学王艳妮富县张村驿初级中学孙延利富县吉子现中心小学杨慧贤宜川职业中学呼志强宜川县中学杨红梅宜川县城关小学师建龙黄龙县中学狄郁黄龙县中学王志斌洛川县凤栖镇初级中学韩瑞林洛川县老庙初级中学史斌霞洛川县中学干永琴洛川县凤栖镇北关小学姚永刚黄陵县中学刘志刚黄陵县田庄镇中心小学张虎军黄陵县桥山中学王妮黄陵县幼儿园武世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孙郡霞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刘晓茹延安中学黑学明延安中学杨捻平延安市实验中学杨向丽延安市实验中学李煜延安市第一中学张恪成延安市第二中学李天斌延安市第二中学郝炳宏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张欣延安育英中学周道银延安兴华初级中学张芳琳延安培植中学毋亚莉延安市卫生学校高晓春陕西省延安体育运动学校王龙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延安分校李玉芳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延安分校附件4延安市师德标兵名单(20人)何文宝塔区东关小学殷海琴宝塔区延安慧泽小学谢生荣延长县交口镇中心小学焦贤延川县永坪中学薛雪萍子长县中学高晓莉安塞县第一小学郭志银志丹县高级中学白延凤吴起县幼儿园张有泉甘泉县第一小学何延林富县张家湾初级中学袁江珍宜川县西郊初级中学武瑞孝黄龙县中学贠宝贵洛川县朱牛乡中心小学张凤兰黄陵县腰坪乡明天小学徐建明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屈梅延安中学白月琴延安市实验中学李锋延安市第二中学李奎延安市励博初级中学任晓丽延安市聋哑学校。

关于表彰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一年来,我镇的中小学教育,在县教体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加快全镇教育协调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式发展为目标,牢固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战略观念,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教育发展的核心地位。

各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强化管理措施,规范师生教学行为,夯实教学常规管理,大力弘扬敬业爱岗、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全镇上下形成了学校、班级、教师、学生之间比学赶超的浓厚竞争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得到了全面提高,涌现出一批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发全镇教师自觉献身于教育,树立做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培育英才的良好风尚,决定:授予孟姑集镇中学等6个单位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授予____等94名同志为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知难而进,奋力拼搏,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创教学工作的新成绩。

全校广大教师要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以先进为楷模,大张旗鼓抓教学,全力全速提质量,为全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无愧于上级领导的希望,无愧于全镇人民的期盼。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之家、

京工办发[2005]8号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总工会,各局、总公司工会,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总工办发[2005]4号)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05年度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的范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应在已获得“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和“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工会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小组、分会中推荐产生。

考虑到建家工作应循序渐进,有步骤开展,2004年底新授予“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不参加今年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推荐。

此次评选不设个人项目。

二、评选推荐的条件评选推荐按照全总有关文件中明确的具体条件标准和北京市评选模范职工之家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一、二、三)进行,同时要重点考察基层工会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情况;基层工会工作创新的情况;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落实工会各项民主制度的情况。

对于特大型企业集团工会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其二级单位获得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面应达到60%以上方可申报。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获得市级“双爱双评”先进单位称号并达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条件的,可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中国工会“十大”以后表彰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经复查验收符合条件的仍保留荣誉称号,不再重复评选。

三、评选推荐的方法步骤3月16日市总下发评选推荐通知,部署推荐工作;各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可按照条件和本企业建家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是否参加评选;经上级工会组织同意,作为推荐单位报市总各产业工会、产业工作部。

3月24日前,各产业工会、产业工作部根据基层单位的申报情况和基层建设部明确的推荐名额,通过产业工会常委会、产业工作部联系的市属单位工会联席会等形式,由各单位代表投票或协商,确定各产业工会、系统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10份,字数不限,供联审用)报基层建设部。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在学习上,在工作上表现优秀者都该被表扬,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 1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供大家参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一年来,全区广大教职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实力、美丽、活力、智慧、和谐“五个示范区”,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学校管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大幅提升,各项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今年中招、高招成绩喜人,实现了北京大学等名校录取的历史性突破。

为树立典型,激励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在xxx年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顽强拼搏,与时俱进,促进各项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希望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养护公司、各道班、股室:xxx年,xx公路分局在xx市公路管理局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迎国检、争先锋”、“三严三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等活动,积极开展迎国检等公路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分局干职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4个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会小组,34名先进(生产)工作者和19名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xx公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号召全分局干部职工向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弘扬“团结创新、务实精神”的江西公路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工作,争取以更优异的成绩,为实现xx公路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15.07.08•【字号】闽直工会〔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直工会〔2015〕30号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15〕37号)精神,现就省直机关做好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名额分配省总工会分配给省直工会的名额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4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3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3名。

二、申报条件(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获评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满1年以上的基层工会;2、依据《福建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和《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考核分应在98分以上;3、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在95%以上,会员评家满意率在98%以上。

(二)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获评省模范职工小家满1年以上的工会小组(分工会);2、依据《福建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和《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推荐申报考核分应在98分以上;3、会员评家满意率在98%以上。

(三)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1、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厅局级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2、任工会职务满3年且目前仍在岗;3、获得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4、所在工会获得省直机关先进职工之家及以上荣誉。

三、申报推荐办法和要求(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并严格标准,坚持程序,有序运作,把申报的过程作为全面推进工会工作的过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9.05•【文号】人社部发〔2019〕93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近年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开创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等597个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于淑雯等718名同志"全国模范教师"称号;授予芦咏莉等79名同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初心使命,矢志教育报国,勇担时代重任,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2.全国模范教师名单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2019年9月5日。

关于评选先进职工之家及职工之友的通知范文

关于评选先进职工之家及职工之友的通知范文

关于评选先进职工之家及职工之友的通知范文各单位工会:今年以来,各级工会组织牢牢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 全面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首善之区建功立业,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围绕打造全市首善之区,建设美丽幸福市区这一中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总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

现将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荣誉称号、名额和条件申报工作按照《总工会关于评选优秀的意见》明确的具体条件、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

(一)先进职工之家(10个)。

申报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镇(街道)总工会、村(社区)工会和各级行业工联会。

职代会制度不健全、职工民主权利不落实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不能申报先进职工之家。

申报区先进职工之家必须经所在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会员评家满意率低于80%的不能申报区先进职工之家。

曾经获得全国、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15个)。

申报对象为各级工会专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5个)申报对象为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

(四)优秀职工之友(6个)。

申报对象为各级党政干部。

二、申报具体要求1、申报工作要求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工会必须在12月20日前将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申报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总工会。

2、总工会将对报送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然后报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1)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1)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在历时四年的“整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中,各级工会抓基层、打基础,促改革,有力地加强了基层工会建设,使基层工会向着群众化、民主化迈出了扎实的一步,为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实践证明。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推动各级工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形式。

为了巩固和发展整顿建家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活跃基层工会工作,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的作用,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全国工会基层组织中,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是基层工会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常建常新。

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整顿建家活动的继续和发展,要从重点抓工会组织整顿转到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上来,要紧紧抓住密切工会同职工群众的联系这个根本,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组织。

(一)继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在推进基层单位的建设和改革中,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

当前要着力在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稳定职工队伍,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中发挥作用。

基层工会活力的主要标志是: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基层单位的中心任务,根据职工群众的意愿,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敢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善于吸引、团结和教育职工,在实现本单位的发展和改革目标中,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并在这个过程中,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

建设职工之家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吸引和团结全体职工,深入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学雷锋、学铁人、学先进,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创造发明活动,在加强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4•【字号】黑市政字[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黑市政字〔2008〕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市政办明传〔2008〕78号)文件精神,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评选推荐,经市政府审定,决定授予肖杰等10名同志“黑河市十佳校长”荣誉称号;授予王淼等100名同志“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黄凤来等20名同志“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荣誉称号;授予李春荣等10名同志“黑河市师德建设十佳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徐文平等10名同志“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姚新等55名同志“黑河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黑河中学等10个单位“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被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加倍努力,再创佳绩。

同时,号召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以模范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黑河市十佳校长名单2、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名单3、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4、黑河市师德建设十佳标兵名单5、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名单6、黑河市优秀班主任名单7、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名单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附件1:黑河市十佳校长名单肖杰黑河市第三中学刘北虹黑河市第二小学王强北安市和平小学时有军北安市通北镇第二中学王进军嫩江县科洛中学武建平嫩江县铁东学校张铁刚五大连池市第一中学邓双孙吴县第一小学XXX 逊克县边疆中学李国清五大连池风景区高级中学附件2:黑河市百名优秀教师名单王淼黑河市教育研究院吴灵芝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段淑红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张向东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李秋健黑河中学张玉梅黑河中学田红黑河中学李瑛黑河中学王颖黑河中学张静黑河市逸夫中学于彬黑河市逸夫中学高芳黑河市黑河三中周桂兰黑河市黑河三中王兰兰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张晓平黑河小学李洪友爱辉区职业技术学校吴兴雨黑河市第五中学姜岩河市第五中学饶贵春黑河市第五中学王岭杰黑河市第二中学赵连峰黑河市第二中学马照凤黑河市第二中学潘游黑河市实验小学刘雪松黑河市第三小学黄玉梅黑河市第五小学王翀云黑河市第六小学李靖黑河市幼儿园朱雅君爱辉区幸福中心学校孙晓丽爱辉区爱辉镇中心学校范立杰爱辉区罕达汽学校赵永利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于馥欣北安市第一中学冯海霞北安市第三中学刘春艳北安市第四中学远华北安市第八中学于艳玲北安市铁路中学李玉成北安市通北镇第一中学盛小红北安市兆麟小学张剑巍北安市健康小学朱喜智北安市通北镇第一小学张国丽北安市铁东小学姚淑华北安市北岗小学郑百玲北安市中心幼儿园曹凤君北安市城郊中心校李金霞北安市二井镇中心校张国臣北安市杨家乡中心校尹秀山北安市东胜乡中心校赵亚丽北安市石泉镇中心校穆春梅嫩江县第一小学杨秋霞嫩江县第一小学赵艳玲嫩江县第二小学罗朝霞嫩江县第三小学王伟嫩江县第四小学刘霞嫩江县第五小学宋桂英嫩江县第一中学张丽梅嫩江县第二中学苑秀英嫩江县第三中学高志安嫩江县第三中学马丽嫩江县高级中学黄长江嫩江县教师进修校高少华嫩江县伊拉哈中学陈同福嫩江县伊拉哈中心校魏国云嫩江县长福学校郑月莲嫩江县新胜学校董赟嫩江县科洛学校贾桂英嫩江县白云学校魏淑英嫩江县联兴学校崔为微嫩江县座虎滩中学李艳梅五大连池市龙镇中心学校李静五大连池市太平乡庆民小学赫英龙五大连池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石晓华五大连池市第一小学史成苹五大连池市团结乡中心学校王智强五大连池市团结中学王淑芬五大连池市第二小学校吴东霞五大连池市新发乡中心校许冰冰五大连池市朝阳学校朱凤英五大连池市和平镇中心学校周希望五大连池市高级中学刘淑艳五大连池市第一中学孙亚娟五大连池市华山学校王瑞玲五大连池市龙镇中学XXX 孙吴县第一小学鄂娇娜孙吴县第二小学马景勋孙吴县第三小学袁喜贵孙吴县第一中学于亚文孙吴县第二中学高留军孙吴县民族中学王凤孙吴县奋斗乡中心校吴宝国孙吴县正阳山乡中心学校高宏逊克县教师进修学校于英杰逊克县职业技术学校谢文华逊克县边疆中学段富强逊克县第二中学郭海莉逊克县实验小学王华逊克县第一幼儿园焦春芳逊克县边疆小学崔淑香逊克县第一中学李春玲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二小学赵智峰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一中学附件3:黑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黄凤来黑河市教育研究院王成武黑河市教育局贺卫红黑河市教育局车久贵黑河市教育局毕永洁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付淑霞黑河市教育信息中心姜建设黑河中学张显峰黑河市逸夫中学张国芳黑河市第三中学郭彦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张红黑河小学马书彬爱辉区西岗子中学张洪江北安市铁路小学李亚文北安市铁西小学陈磊嫩江县教育局蔡永杰嫩江县教育局潘万林五大连池市新发乡中心校崔光银孙吴县教育局牟宗杰逊克县教育局田宇五大连池风景区龙泉小学附件4:黑河市师德建设十佳标兵名单李春荣黑河市黑河中学郑艳清黑河市逸夫中学邢宁宁黑河市黑河小学吕红黑河市第五小学沈丽萍北安市通北镇第二小学校刘丽红嫩江县第二中学孙丽翠五大连池市双泉中心小学杨凤兰孙吴县第二中学李华逊克县第三小学贾秀华五大连池风景区龙泉小学附件5: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名单徐文平黑河市第三中学姚魁星河市实验幼儿园徐辉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董雅明黑河市第二中学程俊华北安市第三中学吕春艳北安市健康小学孙艳秋嫩江县第一中学云丽春五大连池市高级中学尹淑春逊克县第二中学张永春五大连池风景区高级中学附件6:黑河市优秀班主任名单姚新黑河中学田红黑河中学鲍志欣黑河三中李凤娟黑河市逸夫中学张晓平黑河小学姜岩黑河市第五中学张威黑河市第二中学车宏黑河市实验小学殷钰黑河市第二小学王智芳黑河市第三小学于颖黑河市第四小学吴星丽黑河市第六小学李树双黑河市爱辉区西岗子镇中学徐爱慧黑河市爱辉区爱辉镇小学薛艳芝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中学伞秋凤北安市铁东小学袁红北安市北岗小学王颖芳北安和平小学赵云霞北安市铁路小学彭军北安市通北镇第一小学乔月玲北安市赵光镇小学李冬艳北安市中心幼儿园吴乃贤北安市第三中学张嘉祥北安市第二中学齐慧北安市第四中学汪淑红嫩江县临江学校花君嫩江县长福学校赵淑梅嫩江县伊拉哈中学何海英嫩江县第一中学张丽梅嫩江县第二学校尹久臣嫩江县前进学校秦丽丽嫩江县科洛学校焦玉杰嫩江县第一小学毕慧娟嫩江县第四小学张艳华嫩江县第四小学张春香五大连池市新发中心学校段宪华五大连池市团结乡中学李静五大连池市太平乡庆民小学王秋艳五大连池市第二小学李艳辉五大连池市和平镇解放小学李长龙五大连池和平镇中学金朝华五大连池市第一中学禹海燕五大连池市高级中学祁鸿娟孙吴县第三小学郭霞孙吴县民族中学裴玉丽孙吴县第二中学黄秀清孙吴县第一小学于红玉孙吴县第二小学曹福胜逊克县边疆中学王洪英逊克县第二中学曹春玉逊克县第一中学雪梅逊克县多宝山中心小学刘彩虹逊克县实验小学金银姬五大连池市风景区龙泉小学鲁晓华五大连池市风景区第一小学附件7:黑河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名单黑河市黑河中学黑河市实验幼儿园黑河市实验小学黑河市第六小学北安市第八中学嫩江县高级中学五大连池市新发乡中心校逊克县边疆中学孙吴县民族中学五大连池风景区高级中学。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2008年4月24日)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各级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关于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载体,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工作, 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广大职工群众信赖和赞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引导广大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华北电网北京送变电公司工会委员会等1506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北京西友集团西单商场第四卖场工会小组等1499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北京隆达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战英等1012名同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授予北京牛栏山酒厂灌装车间工会副主席尤学珍等998名同志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授予北京市商务局局长卢彦等199名同志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称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希望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希望荣获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称号的党政领导干部继续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推进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中华全国总工会号召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

扬工组[2008]27号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扬工组[2008]27号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扬州市总工会文件扬工组[2008]27号关于评选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有关产业工会:根据省总苏工组[2008]6号通知精神,全国总工会决定,在2008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表彰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现将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申报数量及名额分配按照省总分配扬州的名额,根据各地各单位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市总将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产业工会。

具体表彰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申报条件根据全总要求,此次评选申报工作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为基本条件,结合近年来全总省总市总下发的文件和开展的各项活动,突出考察《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省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情况;“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达小康”,争创“工人先锋号”,“创造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安康怀”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劳动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情况;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工会组织民主评议以及规范化建设情况;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情况等。

上述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或出现严重违章、违纪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层工会和个人不能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不落实,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不到90%以上的单位不能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1、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必须获得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方可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矿工字〔2015〕10号
关于表彰“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决定
各部门工会、工会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小)家”考评工作的通知》(中矿工字〔201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把基层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领导放心、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校工会开展了创建考评工作。

2014年12月中上旬,校工会组织验收考评小组对矿业工程学院工会等11个迎评单位进行了考评验收。

根据考评验收小组的考评意见并经2015年4月20日校工会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授予环境与测绘学院工会委员会等3个基层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矿业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等3个基层工会“先进教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矿业工程学院采矿系工会小组等13个工会小组“模范教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希望各部门工会、工会小组能够以获校“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努力创建“模范(先进)教职工之(小)家”,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把工会组织建成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为开创我校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2014年获校“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的工会(工会小组)名单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2014年获校“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的工会(工会小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模范教职工之家(3个)
环境与测绘学院工会委员会
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校党政机关工会委员会
二、先进教职工之家(3个)
矿业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安全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三、模范教职工小家(13个)
矿业工程学院采矿系工会小组
安全工程学院机关工会小组
环境与测绘学院空间测绘系工会小组
电力工程学院机关工会小组
理学院物理系工会小组
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工会小组
体育学院体育系工会小组
应用技术院机关工会小组
幼儿园大班年级组工会小组
校医院外科、医技、药房联合工会小组
校机关党政办公室工会小组
校机关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会小组
校机关人事处工会小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