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教案11
专利法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专利法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所享有的专有权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或称独占性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实施”享有专有权。
何为专利法所称的专利的“实施”,本条对此作了界定:1.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
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因此,发明可以涉及产品和方法两个方面,而实用新型则只涉及产品而不涉及方法。
如果一项专利是关于产品(及其改进)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则该专利的实施就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而如果一项专利是关于方法(及其改进)的发明,则该专利的实施就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显然,方法专利的实施范围要相对大于产品专利的实施范围,这也被称为“对专利方法的保护延及产品”。
当然,仅仅是延及“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在本次专利法修改中,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行为中增加了“许诺销售”(offering for sale)的规定,从而使我国的专利制度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接轨。
所谓许诺销售,是指通过在商店内陈列或在展销会上演示、列入销售征订单或拍卖清单、列入推销广告或者以任何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向特定或非特定的人明确表示对其出售某种产品意愿的行为。
专利法教学课件完整版pptx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 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 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 用的新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 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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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
侵权行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 其专利的行为。
法律责任
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 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 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 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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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科学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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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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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 得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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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 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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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中的风险防范
如何避免和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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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护案例分析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与救济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与解释
包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 担方式等。
如何准确理解和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以及如何处理权利要求中的模糊和歧义。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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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授权
授权条件:通过实质审查后,没有发 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 出授权通知书;
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 内办理登记手续,缴纳年费,获得专 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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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期限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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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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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54_专利法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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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思考
优化专利申请和审查流程,提高审查 效率和质量
优化审查流程,缩短审查周期,提高 审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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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专利申请手续,降低申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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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思考
01
加强审查员队伍建设, 提高审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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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专利权行使和转让 制度,促进专利转化运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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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 、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 接获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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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授权及维护流程
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维护流程
提交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布、 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
CHAPTER 05
国际视野下的专利法发展趋 势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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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利制度现状及改革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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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国际化趋势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国际专利制度逐渐趋向统 一和标准化,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日益紧密。
国际专利申请量增长
近年来,国际专利申请量持续攀升,表明创新活 动在全球范围内活跃,对专利保护的需求增加。
提升专利信息利 用能力
企业应积极寻求与自身 技术相匹配的合作伙伴 或投资者,通过专利权 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 技术转化和商业化应用 ;同时,加强专利保护 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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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建立专利信息数 据库和分析系统,及时 掌握国内外相关技术领 域的发展动态和竞争态 势,为技术研发和市场 布局提供决策支持。
10-专利法教案
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
一、专利申请权主体: 1、原始申请权人: A:自然人 B:单位 2、继受专利申请权人: (赠与、买卖或继承)
二、专利权主体:
1、原始专利权人: 发明人、设计人 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
第一节:专利法概述
一、专利: 权利人对某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利权。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 有时也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 狭义仅指专利权。
二、专利权:
1、概念: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授予 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对某项发明 创造享有的在法定期限内的专有权。 2、特征: 权利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 权利的确定必须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 予。 权利的排他性。
3、外观设计
1)定义: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 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 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要求: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或其结合及与色彩的结 合的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作为载体。 外观设计必须要富有美感。 外观设计还必须适于工业应用。 3)注意: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与注册商标 外观设计与著作权
2、继受专利权人:
第三节:专利权的客体
一、种类: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 的新的技术方案。
2、包括: 产品发明 方法发明 改进发明
2、实用新型:
定义: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 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与发明的区别: A: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B: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C:实用新型受保护的期限短于发明。 D: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较发明简单。
专利法第11条解读
专利法第11条解读
专利法第11条是关于专利权的转移的规定。
根据该条款,专
利权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转移。
这意味着专利权的所有人可
以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者与他人进行许可协议。
根据专利法第11条,专利权转让需要通过书面合同进行,并
应当予以登记。
这意味着双方在专利转让过程中需要签订正式的
合同,并向专利权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这样的要求有助于确保
专利权转让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专利法第11条还规定了专利权转让的有效性。
转让合同应当
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对专利权的范围、转让价款等进
行明确规定。
这样可以防止双方在转让后产生纠纷,保护转让双
方的权益。
根据专利法第11条,专利许可合同也是一种专利权转让方式。
专利权人可以与他人签订许可协议,允许其它人在一定范围内使
用专利。
这种许可合同通常涉及使用期限、使用范围以及使用费
等方面的约定。
总体而言,专利法第11条为专利权的转让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和保护措施。
它确保了专利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并为
专利权人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通过遵守专
利法第11条的规定,科技创新的成果可以更好地实现转化和应用,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专利法十一ppt课件
【例1】权利要求1:一种灯丝A。
权利要求2:一种用灯丝A制成的灯泡B。
权利要求3:一种探照灯,装有用灯丝A制成的灯泡 B和旋转装置C。 与现有技术公开的用于灯泡的灯丝相比,灯丝A是 新的并具有创造性。 说明:该三项权利要求具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灯 丝A,因此它们之间有单一性。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 案申请
2、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和合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
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
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例如,茶杯和茶壶是各自具有 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对茶杯和茶壶各自作出风格类似 的外观设计实际上是完成了两项外观设计,本应提出两 件申请,但因茶杯和茶壶属于同一类别,而且通过成套
对应的技术特征,则这些发明或实用新型就属于一个总
的发明构思。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 案申请
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和合
例如,某人发明了一种新的化合物,又发明了一种 制备这种新化合物的新方法,于是提出了如下的权利要 求:“权利要求1:一种化合物X;权利要求2:一种制备 化合物X的方法”。由于化合物X是两项权利要求共有的 技术特征,因此两项权利要求各自对应的发明就属于一 个总的发明构思,具有单一性。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优先权
《专利法细则》第十一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 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 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 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
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教案
如何保护专利权编号:授课班级:10秋幼师班授课时间:2010年11月19日5.6节10秋汽修班 2010年11月22日3.4节教学目标:1、让学生初步了解有关知识产权的含义、内容。
2、了解专利权的有关内容,认识国家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性。
3、让学生树立热爱科学、勇于创新,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教学重点:掌握专利权的含义和种类,了解国家保护专利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激发学生树立热爱科学、勇于创新和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教学难点:提高学生自觉维护专利权的意识和能力。
教学过程:一、组织教学,清点教室人数二、讲授新课(一)案例研讨:(设计意图:用曾经在深圳打工的平凡劳动者通过发明创造,通过专利保护,创造财富,走向富裕的故事,激发学生学习专利法,了解专利权的兴趣。
由于故事就发生在深圳本地,方便学生感受到专利权离自己并不远。
期望学生通过本故事,意识到创造财富不仅要靠科技创新,还要有法律特别是专利法的保护)教师导入:同学们,深圳是充满着成功故事的地方,是创业者的天堂。
在深圳这块热土上,每天都演绎着人们通过努力取得成功的故事。
今天,我想问大家,要想取得成功,创造财富,做自己命运的主人,进而发展经济、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个人及社会财富的增加、需要那些因素?学生讨论、发言。
(教师适当引导学生,使之认识到:靠科技的创新、靠发明、创造。
)教师:是的。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只有靠科技和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
那么,刚靠科技就足够了吗?请同学们阅读下面这个故事。
然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观点,说说在靠科技创造财富的同时,不能缺少什么?展示案例一:从一名打工者到亿万富翁-------专利助他走向成功路1997年,参加工作时间不久的李一樊因单位倒闭不得不下岗了。
1998年10月,李一樊只身来到了深圳,开始了自己的打工生涯,并且一干就是三年。
这三年,他在知识和技能上不断充实提高着自己,2001年10月10日,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在深圳召开,李一樊和几个朋友一同前往,到了会场以后,一台移动式电动洗车器引起了李一樊的注意:这种洗车器利用车载电源作为动力,带动小水泵洗车,较之当前的洗车装置先进了不少。
知识产权详细教案专利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详细教案--专利法律制度第一章:专利法律制度概述1.1 专利法律制度的定义与作用解释专利法律制度的含义探讨专利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性1.2 专利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介绍专利法律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历程分析各个阶段专利法律制度的主要变化与特点1.3 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阐述专利权法定原则探讨专利公平原则讲解专利鼓励创新原则第二章: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2.1 专利权的客体解释专利权的客体范围分析不同类型专利权的客体差异2.2 专利权的主体讲解专利权的主体资格探讨专利权主体的权利与义务2.3 专利权的主体资格确认介绍专利权主体资格确认的标准与程序分析专利权主体资格确认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第三章:专利申请与审查3.1 专利申请的基本要求讲解专利申请的条件与程序探讨专利申请中的发明disclosure 要求3.2 专利审查流程介绍专利审查的基本流程分析专利审查中的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3.3 专利审查中的第三方参与讲解专利审查中的第三方参与方式与程序探讨第三方参与对专利审查的影响与作用第四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4.1 专利权的内容阐述专利权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分析专利权的范围与限制4.2 专利权的行使与许可讲解专利权的行使方式与条件探讨专利权的许可方式与条件4.3 专利权的限制解释专利权的限制种类与原因分析专利权限制对专利权行使的影响第五章:专利权的保护与侵权行为5.1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阐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与标准分析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方法5.2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讲解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探讨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5.3 专利权的维权途径与救济措施介绍专利权的维权途径与程序分析专利权侵权行为的救济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六章:专利权的国际贸易与合作6.1 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讲解专利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国际条约探讨专利权国际保护的组织机构与运作机制6.2 专利权的跨国申请与审批介绍专利权跨国申请的程序与要求分析专利权跨国审批的流程与标准6.3 专利权的国际合作与贸易阐述专利权国际合作的主要领域与成果探讨专利权贸易的发展趋势与影响第七章:专利权的管理与运用7.1 专利权的内部管理讲解企业专利权内部管理的重要性与方法探讨企业专利权内部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7.2 专利权的运用与运营介绍专利权运用的方式与策略分析专利权运营的主要模式与案例7.3 专利权的价值评估与交易阐述专利权价值评估的方法与指标探讨专利权交易的市场现状与前景第八章:专利权的侵权纠纷解决8.1 专利权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讲解专利权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与程序探讨专利权侵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8.2 专利权侵权纠纷的证据规则阐述专利权侵权纠纷的证据种类与规则分析专利权侵权纠纷中证据的获取与提交8.3 专利权侵权纠纷的判决与执行介绍专利权侵权纠纷的判决标准与执行程序探讨专利权侵权纠纷判决的救济与执行措施第九章:专利权的风险防范与应对9.1 专利权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讲解企业专利权风险的类型与识别方法探讨专利权风险的评估指标与应对策略9.2 专利权风险的防范措施介绍企业专利权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与具体措施分析专利权风险防范的内部管理与外部合作9.3 专利权风险的应对策略与案例分析阐述应对专利权风险的策略与方法分析专利权风险应对的案例与经验教训第十章:专利法律制度的未来发展10.1 专利法律制度发展趋势探讨专利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与挑战分析全球化背景下专利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10.2 专利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讲解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改革历程与现状探讨专利法律制度改革的重点与未来发展方向10.3 专利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与挑战阐述专利法律制度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与挑战探讨专利法律制度国际合作的发展策略与前景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环节1: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是专利法律制度的核心部分,涉及到专利权人的权益和义务,以及专利权的边界问题。
精品课知识产权法教案
精品课——知识产权法教案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一、教学目标1. 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 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3. 了解知识产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二、教学内容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2.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3. 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4. 知识产权法在我国的法律地位5. 知识产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基本概念。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具体运用。
四、教学活动1. 导入新课:通过介绍知识产权法的背景和意义,引发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兴趣。
2. 讲解知识产权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让学生明确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
3. 讲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念。
4. 讲解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让学生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框架。
5. 讲解知识产权法在我国的法律地位,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6. 讲解知识产权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让学生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7. 课堂互动:学生提问,教师解答;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
五、课后作业1. 复习本节课所学的知识产权法基本概念和原则。
2. 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体系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 结合实际情况,思考知识产权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意义。
第二章:著作权法一、教学目标1. 了解著作权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 掌握著作权法的法律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3. 了解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著作权的主体、客体、权利和保护期限等。
二、教学内容1. 著作权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2.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3. 著作权法的法律体系4. 著作权法在我国的法律地位5. 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著作权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基本概念。
专利教案
第一章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由有权申请的人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取得专利权,这些为取得专利权而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文件称作专利申请文件。
由此可知,准备一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也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主要工作。
为帮助专利代理人掌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技巧,本章主要对专利申请文件的组成、其撰写要求以及如何撰写作一简要说明。
第一节专利申请文件简介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类型的专利,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两者都是保护新的技术方案,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富有美感并适于在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不是新的技术方案,因而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文件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完全不同。
为此,本节就申请文件的组成和作用来说,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作出说明。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组成1. 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组成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是申请人用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表达请求授予专利权愿望的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印制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的表格。
专利代理人或申请人只要按照要求填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以及其它有关内容即可。
说明书作为一项包含技术内容的文件向全社会充分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并使该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从而对社会科学技术发展作出贡献;作为对这种社会贡献的交换,申请人可取得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
权利要求书用来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授权后的权利要求书成为专利纠纷调解和诉讼时判断侵权的法律性文件。
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每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的文件。
2024年度-知识产权法教案(最新)
知识产权法教案(最新)xx年xx月xx日目录•知识产权法概述•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01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知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
无形性地域性时间性专有性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知识产权法的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如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宪法宪法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性规定。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专门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部门规章。
国际条约我国参加或缔结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保障作者的创作自由和合法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保护作者权益原则通过法律手段推动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在保护作者权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和共享。
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既要立足国情,又要与国际接轨,履行国际义务,享受国际权利。
与国际保护接轨原则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02著作权法律制度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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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法学教案第八章对侵犯专利权违法行为的制裁课程名称专利权法授课顺序11 授课对象2013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课时累计42教学目的本章讲授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行政、刑事制裁措施及责任。
重点阐释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及民行程序的衔接。
教学内容一、侵犯专利权的处理二、其他违反专利法的行为方法与手段讲授法。
侵权行为受得到法律制裁,制裁措施主要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这些处理方式在程序设置上不尽相同。
同时还涉及民事、行政处理融合热门议题。
制裁措施中,除却常见的侵权行为外,还有对泄露国家机密、行政人员违法等行为的行政、刑事制裁。
第一节侵犯专利权的处理一、处理方式(一)当事人协商一般为专利权人掌握侵权初步证据情况下展开的协商处理,如公证购买侵权商品。
(二)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当事人无法和解的,可以请求专利局进行行政处理。
包括1责令停止侵权、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对专利局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履行决定又不起诉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进行行政调解,无强制力。
人民法院委托专利管理机关诉前调解,并制作调解书确认的除外。
(三)直接起诉(民、行交叉)民诉——无效宣告——行政诉行政处理不服——民诉·各种途径利弊:协商最便捷,但容易流于形式;行政处理专利局依职权介入、调查核实,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但除可以责令停止侵权外,无法直接责令民事赔偿。
对赔偿数额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仍需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较为复杂,但争议解决彻底。
二、案件类型(受案范围)(一)民诉1.专利权属纠纷①申请权纠纷②专利权纠纷2.临时保护期纠纷仅设计发明专利,与专利侵权属纠纷并案审理3.专利侵权纠纷4.专利合同纠纷5.确认不侵权之诉《专利案件解释》18条,权利人侵权警告——被警告人催告权利人行权——催告书发出后2月或收到1月内,权利人既不行权也不撤警告的,被警告人可申请确认不侵权(二)行政诉讼1.一般行政诉讼,对专利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不受理专利申请、不确认优先权、是否按保密专利申请、申请视为撤回;强制许可;吊销专利代理执照、撤销代理机构资质2.特殊行政诉讼,对复审委的无效宣告决定、经复审的驳回决定三、提请处理主体(民事、行政)《专利法》60条、《诉前停止侵权行为规定》1条,无论诉讼、行政处理,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为适格主体。
1.专利权人专利证书记载的自然人或法人,提起诉讼应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受让取得专利权的还应当提交转让协议、转让登记证明。
2.利害关系人指包括专利被许可人、专利权合法继承人。
独占许可人、专利权人放弃起诉权情况下的排他许可人、与权利人一同起诉的普通许可人。
四、侵犯专利权诉讼(民事程序、责任为主)(一)管辖1.级别管辖1)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vs行政诉指定管辖(北京一中院)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外观设计、实用新型)2)根据标的额-高院、基层高院:标的额2亿以上,或1亿以上一方不在辖区、涉外港澳台的案件中院:500~1000万,双方均在辖区基层:500万以下3)享有管辖权的中级、基层法院中级法院:(52个)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芜湖;福建厦门、泉州市;广东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江门、中山;广西;贵州遵义;河南洛阳;黑龙江齐齐哈尔;湖北宜昌、襄樊;湖南株洲、湘潭;江苏苏州、南通、无锡、常州、镇江、盐城、连云港、泰州、徐州、扬州、淮安;江西景德镇、宜春;辽宁大连、葫芦岛;内蒙古包头;山东青岛、烟台、潍坊、淄博、东营;四川绵阳;新疆农八师、农十二师兵团;浙江温州、宁波、金华、台州、绍兴、湖州、嘉兴、衢州、丽水、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基层法院:(7个)北京市海淀、朝阳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虎丘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自然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行为实施地;假冒专利行为实施地。
3.探索中的知识产权法院的跨区管辖1)什么是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提出的准备探索建立的审判机构,其原文内容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2)我国北上广试点根据改革试点方案,在北京、上海、广州所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
受理①技术秘密权案件、植物新品种专有权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技术性较强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②一般地域(省、直辖市内)管辖的商标、专利上诉案件。
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对国务院行政部门(专利局、商标局)裁定决定不服提起的授权、确权案件。
3)我国北上广特点及展望·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但对本省内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设置技术调查官,作为专业技术案件的法庭辅助人员·实行法官配额,精简人员、减少行政干预。
·注重行政、民事案件结合于衔接。
根据我国台湾地区经验,不知是否有望实现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
(二)诉前临时措施1.财产保全①《民诉法》101~108规定的对被告人财产保全、先予执行②主要涉及专利权属纠纷时,争议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专利权财产保全,专利局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专利权冻结,中止专利审查、授权、复审、无效宣告、放弃、变更、转移、质押等程序的诉讼措施。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若干规定》16;《专利纠纷若干问题规定》13;《专利法实施细则》87、88。
专利财产保全期间,有关程序中止。
但不影响已经做出的质押、许可等事项。
2.行为保全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对即将实施的侵害行为申请的临时保全措施。
英美称为临时禁令、大陆称为中间禁令。
《专利法》66条;《诉前停止侵权若干规定》1、16条。
手续方面需要提交权利证明、资格证明、侵权证据等文件,以及书面申请状。
法院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拒不提供的不予保全。
保全错误造成损害的,可以向作出保全法院诉请赔偿或另行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赔偿。
3.证据保全《专利法》67: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蔑视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的驳回申请。
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申请人自保全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解除保全措施。
(三)诉讼时效物权性请求权,如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权性请求权,要求赔偿适用诉讼时效。
1.普通时效。
《专利法》68条:自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2年内。
2.临时保护期间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
《专利法》68条:自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他人使用发明之日起2年。
授权之日前已经得知的,自授权之日起算。
3.持续侵权时效。
《专利纠纷案件若干解释》23条:超过2年,但侵权行为仍在继续,仍可要求赔偿。
数额计算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
(四)专利侵权证据规则(民、行)(I)专利主管部门取证规则专利机关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调查取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的,可以书面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取证。
调查形式:P256 查阅复制、现场勘验、抽样取证、登记保存、委托调查取证。
(II)民事举证规则1.原告方面(1)权利有效存续: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登记薄副本、年费收据;专利检索报告(2)侵权证据:侵权产品实物、购买公证或勘验公证书、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产品技术特征对比资料。
(3)赔偿数额证据:会计账目、审计报告;许可使用合同使用费2.被告方面(1)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抗辩(2)未造成实际损失(3)善意侵权3.特殊情况倒置(1)新产品制造方法举证专利法61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原告,“新产品”举证:专利说明书中有关新产品的介绍说明、专利局科技查新报告、科技局新产品认定书被告,①反证《专利权案件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制造产品的技术方案在专利申请日以前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产品不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新产品”。
②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2)侵权赔偿数额确定——举证妨碍制度《专利纠纷解释二》27条:“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权利人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举证;在权利人已经提供侵权人所获利益的初步证据,而与专利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该账簿、资料;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五)侵权责任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不同,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赔偿数额计算方法: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倍数-1~100万法定赔偿。
含制止侵权合理开支。
2.行政责任主要涉及假冒专利、泄露国家机密、徇私舞弊、侵犯发明人设计人合法权益规定行政责任。
《专利法》63条:假冒专利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专利法》63、71、74条。
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机密、徇私舞弊的刑事责任。
分别构成刑法213条假冒专利罪、398条泄露国家机密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
四、侵犯专利权的行政处理·行政机关处理主要事项:1.处理专利权纠纷,责令停止侵权优势:法院、专利局认定侵权后,被请求人就同一专利权再次做出相同类型侵权行为,经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直接责令停止侵权。
2调解: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发明、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临时保护期专利使用费纠纷。
缺陷:无强制执行力3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一)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国务院专利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局;个别县级专利处。
受理条件:1.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主体资格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请求事项和具体的实施、理由。
3属于受案范围5△没有起诉管辖权:被请求人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专利机局。
两个以上主管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共同上级主管机关处理;没有共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国务院专利局指定。
-2015《专利行政执行办法》(二)行政机关处理程序当事人投诉申请,提交请求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