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教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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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学教案

第八章对侵犯专利权违法行为的制裁

课程名称专利权法授课顺序11 授课对象2013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课时累计42

教学目的

本章讲授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行政、刑事制裁措施及责任。重点阐释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及民行程序的衔接。

教学内容一、侵犯专利权的处理

二、其他违反专利法的行为

讲授法。

侵权行为受得到法律制裁,制裁措施主要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这些处理方式在程序设置上不尽相同。同时还涉及民事、行政处理融合热门议题。

制裁措施中,除却常见的侵权行为外,还有对泄露国家机密、行政人员违法等行为的行政、刑事制裁。

第一节侵犯专利权的处理

一、处理方式

(一)当事人协商

一般为专利权人掌握侵权初步证据情况下展开的协商处理,如公

证购买侵权商品。

(二)请求行政机关处理

当事人无法和解的,可以请求专利局进行行政处理。包括

1责令停止侵权、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对专利局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决定又不起诉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进行行政调解,无强制力。人民法院委托专利管理机关诉前调解,并制作调解书确认的除外。

(三)直接起诉(民、行交叉)

民诉——无效宣告——行政诉

行政处理不服——民诉

·各种途径利弊:协商最便捷,但容易流于形式;

行政处理专利局依职权介入、调查核实,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但除可以责令停止侵权外,无法直接责令民事赔偿。对赔偿数额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仍需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较为复杂,但争议解决彻底。

二、案件类型(受案范围)

(一)民诉

1.专利权属纠纷①申请权纠纷②专利权纠纷

2.临时保护期纠纷仅设计发明专利,与专利侵权属纠纷并案审理

3.专利侵权纠纷

4.专利合同纠纷

5.确认不侵权之诉《专利案件解释》18条,权利人侵权警告——被警

告人催告权利人行权——催告书发出后2月或收到1月内,权利人既不行权也不撤警告的,被警告人可申请确认不侵权

(二)行政诉讼

1.一般行政诉讼,对专利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不受理专利申请、不确认优先权、是否按保密专利申请、申请视为撤回;强制许可;吊销专利代理执照、撤销代理机构资质

2.特殊行政诉讼,对复审委的无效宣告决定、经复审的驳回决定

三、提请处理主体(民事、行政)

《专利法》60条、《诉前停止侵权行为规定》1条,无论诉讼、行政处理,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为适格主体。

1.专利权人专利证书记载的自然人或法人,提起诉讼应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受让取得专利权的还应当提交转让协议、转让登记证明。

2.利害关系人指包括专利被许可人、专利权合法继承人。

独占许可人、专利权人放弃起诉权情况下的排他许可人、与权利人一同起诉的普通许可人。

四、侵犯专利权诉讼(民事程序、责任为主)

(一)管辖

1.级别管辖

1)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vs行政诉指定管辖(北京一中院)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2)根据标的额-高院、基层

高院:标的额2亿以上,或1亿以上一方不在辖区、涉外港澳台的案件

中院:500~1000万,双方均在辖区

基层:500万以下

3)享有管辖权的中级、基层法院

中级法院:(52个)

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芜湖;福建厦门、泉州市;广东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江门、中山;广西;贵州遵义;河南洛阳;黑龙江齐齐哈尔;湖北宜昌、襄樊;湖南株洲、湘潭;江苏苏州、南通、无锡、常州、镇江、盐城、连云港、泰州、徐州、扬州、淮安;江西景德镇、宜春;辽宁大连、葫芦岛;内蒙古包头;山东青岛、烟台、潍坊、淄博、东营;四川绵阳;新疆农八师、农十二师兵团;浙江温州、宁波、金华、台州、绍兴、湖州、嘉兴、衢州、丽水、

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基层法院:(7个)

北京市海淀、朝阳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虎丘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自然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行为实施地;假冒专利行为实施地。

3.探索中的知识产权法院的跨区管辖

1)什么是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提出的准备探索建立的审判机构,其原文内容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2)我国北上广试点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在北京、上海、广州所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受理①技术秘密权案件、植物新品种专有权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技术性较强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②一般地域(省、直辖市内)管辖的商标、专利上诉案件。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对国务院行政部门(专利局、商标局)裁定决定不服提起的授权、确权案件。

3)我国北上广特点及展望

·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但对本省内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

·设置技术调查官,作为专业技术案件的法庭辅助人员

·实行法官配额,精简人员、减少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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