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劳务派遣制度的现状及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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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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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摘要: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用工和就业方式也越来越灵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适应市场需求的就业与用工方式在今天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备受企业的青睐。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它为企业节省了人力资源成本,而且也降低了用工风险。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就业方式,它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风险与机会并存,劳务派遣制度在为企业和劳动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弊端,如何更好的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合理引导,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本文研究的目的。关键词:劳务派遣派遣机构要派企业劳动者
近年来,说到就业有一个很热门的词,那就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成为了很多企业选择用工的方式,也是很多劳动者选择就业的方式。这一新兴的用工和就业方式让人喜忧参半,它就像一把双刃剑,在为企业和劳动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一不小心就会有无尽的麻烦。劳务派遣制度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只有把握了这些问题的症结所在才能在立法和实践中更好的规范和引导。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与拟派遣员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实际用人单位)从事约定工作,用工单位支付费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1劳务派遣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劳动力的聘用与使用分离。
萨特说过存在即是合理,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方式,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时代的发展离不开的,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化的普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集中在决策管理和核心技术的掌握,对于人才的依赖越来越小,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供大1参见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著《劳务派遣》,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版第3页
于求的情况下,企业追求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和自由选择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制度正好满足了企业的需求。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就业难问题凸显,劳务派遣可以解决相当数量的劳动者的几页问题。因此,劳务派遣制度是劳动法中非常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但是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兴的用工和就业方式,正处于探索时期,它存在很多问题,诸如企业利用劳务派遣规避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劳务派遣公司的良莠不齐引发的潜在风险等。下面本文将从劳务派遣制度的起源说起,通过中外劳务派遣制度现状的对比,进一步阐明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立法和实践中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制度的起源及历史发展
关于劳务派遣的起源有各种说法,通常认为,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上中叶的美国。220世纪40到60年代,劳务派遣在欧美企业中逐渐普及起来。站在全球的视角来看,劳动派遣在各主要发达国家经历了一个从非法到合法的转变过程。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将劳动派遣单位作为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而予以禁止。直到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对收费职业介绍机构的态度才又所缓和。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私营就业机构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也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要的弊病。在各国纷纷要求提高市场弹性的要求下,国际劳工组织与1997年第85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的《1997年营利就业机构公约》,首次承认了劳动派遣单位的合法地位。3
中国内地的劳务派遣业务,最早源于各地成立的外企服务机构向外资驻国内代表处提供的雇员派遣业务,并随着外资公司的设立、外资企业员工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中国外商投资的持续增长,支持着中国内地劳务派遣业务的飞速发展。近年来,中国内地劳务派遣业务保持高速发展。
二、国外劳务派遣制度的现状
(一)国外劳务派遣的用工情况
在美国,劳务派遣已然成为公司取得和使用专业人员的一种相当普遍的方法,并且带来了很大的利益。美国现在有7万多家劳务派遣公司,以美国最大的派遣机构Manpower(万宝盛华)为例,在全球72个国家中有4400个分公司,为全球40多万个企业的200多万人提供职业发展机会,这些企业涵盖了世界顶级的跨国公司以及各行2关于劳务派遣的起源,也有最早产生于欧洲的说法
3参见王桦宇、万江著《劳务派遣法律事务操作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出版,第2页
各业的中小企业,年收入超过160亿美元,曾排名世界五百强的前200名。目前,欧美派遣业务量占全球的80%以上。4
日本《工人派遣法》第一线条将可派遣的工作限定在两类:一是需要专门知识、能力或经历以便快速、准确操作的工作;二是由于从事或从业形式的特点,对工人需要特殊管理的工作。哪些工作可以派遣是由政府内阁决定的。1986年7月实施《工人派遣法》时,限定可派遣的工作共13类。不久后,总数达到16类。19%年12月,作为政府解除管制政策的一部分,又新增加了10类工作。
从职业分布看,英国1∕3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他们主要从事秘书和蓝领岗位的工作,可以占到一半。派遣工主要涉及两种领域,一是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基层工作,如保安、家政、清洁工等。二是需要高度专业知识的工作,如会计、医疗服务等。从行业来看,在过去的10多年中,欧盟巧国劳务派遣在行业间的分布格局为制造业和服务业各占一半;其中,奥地利和比利时集中在制造业,挪威集中在服务业,荷兰主要分布在加工业和农业,英国30%的劳务派遣型工作是在银行和金融服务业。据美国统计数据,通信、公用事业、交通采用劳务派遣的较多,约有53.14%的企业,而矿业、建筑等危险系数较高的企业,劳务派遣服务的较少,仅占20.14%。在英国伦敦,固定员工与派遣员工比例是1:2,美国为1:1。从合同的内容看,在日本和美国,劳务派遣人员一半是非临时性的,一半则是临时性的。派遣期限短的有一周、一个月、三个月、五个月等,长的在1至3年左右
(二)国外劳务派遣法律法规
德国1992年出台的有专门的《派遣法》,对派遣机构与派遣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派遣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派遣机构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有明确的规定。
美国在通过“工会”的形式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规定得比较详细,也比较严格,美国的法律对雇主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雇主必须同时承担对员工和政府两方面的责任。在劳务派遣法律方面,美国从落实“责任”的角度,通过一定的立法以及法院判例救济派遣员工的权益,尤其是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员工的保险、最低工资保障、员工的法纪管理、职业安全卫生、雇用和解雇事项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法4参见杨素芹著《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