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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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区残疾人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深圳市社区残疾人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6、残疾人活动室达到30平方米以上;(2分)
7、社区残协、残疾人活动室标牌按标准悬挂;(2分)
3
规范运作
11
8、有细化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2分)
9、规章制度、基础数据、服务项目上墙告示;(1分)
10、工作计划做到月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3分)
11、建立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服务、残疾人需求、残疾人康复训练、扶残助残动态管理档案;(3分)
注:考核评分结果等级——
优秀(评分在95分以上)
合格(评分在81—94分)
不合格(评分在80分以下)
深圳市社区残疾人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1
组织建设
9
1、社区残疾人工作全方位纳入社区建设范畴;(3分)
2、社区残协委员由社区残疾人民主直选产生;(2分)
3、有选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2分)
4、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由残疾人担任;(2分)
2
活动场所
6
5、有完善的残协办公场所及设施;(2分)
38、有计划地配合推进家居无障碍建设;(1分)
39、帮助解决社区残疾人电脑配置;(2分)
40、文化室配置盲人读本和视听读物;(2分)
41、在活动室或康复训练室配置语音提示;(2分)
42、推广手语交流,能掌握与语言障碍残疾人的日常生活手语交流;(1分)
9
权益保障
6
43、残疾人各种权益得到落实和维护;(2分)
12、运用计算机处理各种信息数据和动态服务跟踪;(2分)
4
生活保障
9
13、全面落实残疾人各种优惠、保障政策;(2分)
14、低保、一户多残、重残无业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救助型的社会保险体系;(3分)

县2011年度残工委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模板】

县2011年度残工委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模板】
5
未上墙扣1分
信访
维稳
工作
(30分)
有接待室
3
无接待室扣1分
有接待人员
3
无接待人员扣1分
来信来访有登记
3
无登记扣1分
对残疾人的报告或请求事项处理得当及时
3
处理不及时扣1分
接访及时
8
接访不及时每次扣1分
无恶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10
出现一例到中央、省、市、县恶性上访事件,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出现一起到中央、省、市、县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
未列入议事日程扣1分(查会议记录)
认真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4
未履行工作职责扣1分
有分管领导
4
无分管领导扣1分未行Biblioteka 扣1分有专(兼)干4
无专(兼)干扣1分
未行文扣1分
有工作经费
4
未安排工作经费扣1分
宣传
工作
(20分)
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8
少一次活动扣1分
(查活动资料)
残疾人工作信息材料每半年1篇
8
少一篇信息材料扣1分
助残日开展助残活动
4
未开展活动扣1分
(查活动资料)
考核项目
工作目标
分值
计分办法
自评

考核
得分
办公室
工作
(15分)
年初有残疾人工作规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5
无工作规划扣1分
无工作总结扣1分
未上报扣1分
上传下达及时
5
一次不及时扣1分
残疾人服务措施具体
服务项目上墙

残联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残联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残联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在我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

残联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主管部门,在服务残疾人的过程中,面临着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提供残疾人服务,并且更好地管理和评价残联的工作绩效,残联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目的残联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残联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激励残联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绩效,确保残联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三、制度内容1. 绩效目标设定残联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目标应当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整体目标相一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经费使用效率等。

2. 绩效指标制定根据残联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数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经费使用情况、工作效率等。

3. 绩效考核方式绩效考核方式应该公平公正,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考核、全员考核、绩效考核、项目考核等。

4. 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应当用于激励和奖惩,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并且督促改进工作不足之处。

5. 绩效评价监督建立绩效评价监督制度,以确保绩效评价的公平公正,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并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制度运行机制1. 绩效目标设定残联应当结合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制定符合实际的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绩效指标制定残联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确保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 绩效考核方式残联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绩效考核方式,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4. 考核结果使用残联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激励和奖惩工作人员,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督促改进工作不足之处。

5. 绩效评价监督残联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价监督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绩效评价的公平公正。

五、制度落实措施1. 宣传教育残联应当加强对绩效评价制度的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绩效评价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

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制度初探

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制度初探

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制度初探作者:顾然滕鑫鹏来源:《知识文库》2017年第18期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是沟通上级部门和残疾居民的重要桥梁,随着这支队伍人数的日益增加,如何做好有效管理,将直接决定是否能够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残疾人各项工作。

本文就以沈阳市绩效考核制度为例,结合调研情况给出一些原则性的建议。

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是近年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一个新举措,如今,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日益壮大,根据中残联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这支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已达到60多万。

对于这样一支较为庞大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如何合理科学的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并给出可能的激励待遇,将直接决定着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现状及问题2014年,中残联制定并下发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文件,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原则性的规范,包括选拔聘用、工作职责及待遇等内容,其中对残疾人考核只是强调“县级残联本着科学合理、简便规范的原则,制定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由此可知,中残联已经明确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的原则,并给与地方残联自主设计考核制度的权力。

也正因为如此,笔者在研究不同地方的绩效考核内容后,将各省、各市、各区残梳理的问题总结为以下两点。

(一)考核内容各有不同,多种多样。

有的就是一张简单的表格。

有的计算的则相对繁琐。

有的照搬社区工作者的考核要求,有的简单的完成任务即可。

(二)考核标准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要求严格,有的地方相对轻松。

有的甚至不用考核,直接由领导决定去留(多为兼职专干)。

所以,给出一套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绩效考核内容,将有力的推动工作业务的开展,提高残疾人队伍的品牌度。

二、沈阳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绩效考核现状及启示截至市残联官网公布的最新数据,13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205个,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317名;已建社区(村)残协2343个,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270名。

罗湖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考核评分方案

罗湖区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考核评分方案
4、提供就业、培训、康复、教育等服务与帮助(40分)
接受辖区残疾人对就业、培训、康复、教育等的咨询,并提供直接或间接的助残服务与帮助。(未做到的可扣10—40分)




1、具有履职能力(30分)
(1)认识或理解有明显偏差以致影响到工作执行或效果的;(2)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工作效果的;(3)协调、组织、沟通能力弱影响到工作执行或效果的。(视程度,对应单项每项可扣5—10分)
(1)不能按时上下班的;(2)有事不请假销假的;(3)无故旷工的。(有上述情形,对应每项可扣10分)
100分
20%
2、态度热情、服务周到(30分)
(1)对残疾人服务态度冰冷、爱搭不理的;(2)对残疾人服务粗糙或不周到的。(有上述情形,对应每项可扣15分)
3、社区工作关系协调融洽(30分)
(1)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不向社区工作站沟通或汇报的;(2)无故不配合社区开展工作的;(3)与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关系紧张,影响职责任务完成的。(有上述情形,对应每项可扣10分)
30%
2、送生日鲜花(10分)
(1)未按时送生日鲜花的扣5分;(2)没有见到生日鲜花的扣10分。
3、帮助维权和带领参与活动等(25分)
(1)接受并处理残疾人的各类正当维权。无法处理的,应耐心做好说服、解释等工作;(未做到的最多可扣12分)(2)每月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活动1—2次。(每月没有1次的,每少1次扣2分,最多扣12分)
4、没有有效投诉(10分)
社区残疾人投诉专职委员,经查证属有效投诉的扣10分。









1、上门家访(25分)
对平常状况的残疾人家访每半年有1次上门入户,对重残、特困户及突生变化有困难和问题的家庭户做到经常走访与随时走访,及时了解残疾人康复、就业、家庭的需求情况。(未做到的可扣5-25分)

残疾人专职干事考核实施方案经验交流

残疾人专职干事考核实施方案经验交流

残疾人专职干事考核实施方案经验交流一、明确考核目的我们要明确考核的目的。

考核残疾人专职干事,主要是为了全面了解他们在岗位上的工作表现,督促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残疾人群体服务。

同时,考核也是对专职干事工作成果的一种评价,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制定考核指标1.业务能力:包括政策法规掌握、业务知识熟练程度、服务能力等。

2.工作态度:包括敬业精神、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等。

3.工作效果: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满意度等。

4.绩效成果:包括创新举措、项目推进、成果转化等。

5.学习成长:包括参加培训、自主学习、个人成长等。

三、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采用百分制评分,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2.随机抽查:不定期对专职干事进行工作抽查,了解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3.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残疾人对专职干事服务的满意度。

4.自我评价:专职干事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四、考核流程1.考核准备:成立考核小组,明确考核任务、标准和要求。

2.考核实施:按照考核流程进行,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3.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专职干事,指出他们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4.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干事晋升、奖励、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1.考核要注重过程,不仅要关注结果,还要关注专职干事在考核过程中的表现。

2.考核要公正、公平,避免主观臆断,确保每位专职干事的权益。

3.考核要注重激励,通过考核激发专职干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4.考核要与时俱进,根据工作实际和需求,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方式。

六、经验分享1.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多年的实践,我发现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是关键。

只有明确了考核目的、指标、方式和流程,才能确保考核的顺利进行。

2.注重培训:提高专职干事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是保证考核效果的基础。

我们要定期组织培训,帮助他们提升自己。

残联绩效考核细则

残联绩效考核细则

残联绩效考核细则残联绩效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长沙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通过考核实施和结果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正确的导向机制、客观的评价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严格的约束机制。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绩效考核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残联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市绩效考核的县级领导除外)。

第三章绩效考核组织领导第五条成立会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熊慈明任组长,纪检组长彭纯益任常务副组长,副调研员任铁强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绩效办),由办公室主任江新燕任绩效办主任,机关李奕霞、宣传委员李梅为成员,负责绩效办日常工作。

第四章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第六条会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由公共部分(50分:其中学习情况10分、工作纪律10分、作风修养10分、民-主测评10分、领导评价10分)和本职工作(50分:其中履行职能职责情况30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分)两部分组成。

第五章绩效考核办法第七条会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对部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绩效考核须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意见;对其他人员的绩效考核须征求各部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

第八条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四个等次对应系数分别为1.0、0.8、0.6、0.4。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8+“基本称职”个数×0.6+“不称职”个数×0.4)/有效测评个数×10。

塘沽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

塘沽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

附件1:残疾人专职委员年度工作考核计分标准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100分制年度考核办法,业绩考核40分,服务满意度测评35分,学习、培训和参加活动等情况15分,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10分。

一、业绩考核(40分)1、认真做好办理《残疾人证》各项服务工作,并及时将办好的残疾人证发放到残疾人手中(5分);认真处理残疾人来人来访,做好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与信访代理服务(5分)。

对造成严重上访事件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2、康复、就业、救助、托养、宣传、文体、扶残助学、残疾人基础档案健全、内容翔实,各项工作和活动有原始记录,准确并全面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各种证、表、卡、册齐全规范,要有文字台帐和电脑数据库。

全部资料齐全规范的得5分,少一项扣1分。

3、按要求完成贫困残疾人救助、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大病住院救助、临时救助及精神病人门诊服药与住院费用报销等相关救助工作(5分)。

全部完成得5分,少一项扣1分。

4、按要求推荐残疾人参加就业培训,积极推荐安置残疾人实现就业(5分)。

全部完成得5分,少一项扣2.5分。

5、协助塘沽残联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对象筛查工作,按要求报送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5分)。

全部完成得5分,少一项扣2.5分。

6、开展残疾人入户调查(10分)。

入户率达80%以上,且至少每周入户不少于两户。

入户率达到80%以上得10分,每差10%扣2分。

二、服务满意度测评(35分)采取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入户了解、征求社区(村)残协、街道(镇)残联与塘沽残联意见等方式对专职委员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

2、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辖区残疾人满意率达到85%-100%的20分, 75%-84%的10分,65%-74%的5分,65以下不得分;居委会评审小组评价10分、街道(镇)残联评价5分。

3、街道(镇)残疾人专职联络员:辖区残疾人满意率达到85%-100%的10分, 75%-84%的7分, 65%-74%的5分,65以下不得分;基层残协评价10分,街道(镇)残联评价10分、塘沽残联评价5分。

XX区专职干事委员年度考核办法

XX区专职干事委员年度考核办法

和平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委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依据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沈残联发…2012‟39号)、《沈阳市村级残协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管理暂行办法》(沈残联发…2012‟48号)和的相关规定,每年度集中对全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委员)进行考核。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专职干事(委员)相关管理办法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原则,全面考核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委员)的年度工作业绩,科学评价工作表现,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支过硬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为我市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二、考核范围工作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全体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委员)。

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一)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1. 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和工作、生活作风情况;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维护残疾人利益,为残疾人解决问题的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2. 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对相关工作的政策、规定熟悉、掌握情况,自觉熟练运用政策、规定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对工作职责、残疾人构成、残疾人需求的熟悉、掌握情况;组织和带领残疾人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

3. 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的工作态度,有热爱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残疾人服务的耐心和细心,有刻苦钻研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4. 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效率及个人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5. 残疾人专职干事(委员)《年度考核记实手册》填写情况。

6. 参加培训情况。

XX区残联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XX区残联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XX区残联绩效考核实施办法XX区残联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增强全会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的精气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根据XX市XX区绩效评估委员会印发的XX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XX市XX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XX市XX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责办法》(XX 办〔2015〕X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经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考核工作由会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2.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4.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一)考核对象:本会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表现。

绩: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特别是纳入全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廉: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由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月度考核按照基础分90分,采取加分、扣分、累计计分的方式予以考核。

1.基础分:工作人员能够根据单位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无差错、无延误、无疏漏,未受到会领导约谈或全会通报批评的记90分。

2.减分项目:(1)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的通知》文件要求,月度考评项目为B类单位及以下等次的,查明扣分原因,相关责任人扣0.5分。

(2)月度重点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的,相关责任人扣0.5分。

市残联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市残联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市残联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市残联绩效考核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市残联领导班子、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属下各级机构。

一、考核目标和指标体系1. 考核目标综合考虑市残联工作实际情况和职责使命,主要考核以下方面:- 残疾人服务能力和质量- 政策宣传与落实情况- 资金使用和管理- 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管理- 平安稳定和社会和谐- 政策法规执行情况2. 指标体系基于考核目标,制定如下指标体系,具体如下:(1)残疾人服务能力和质量- 残疾人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服务情况- 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情况- 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2)政策宣传与落实情况- 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宣传工作情况- 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残疾人参与决策和表达意见的机会(3)资金使用和管理- 残疾人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监管和审计情况(4)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管理- 残疾人机构建设情况- 工作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5)平安稳定和社会和谐- 残疾人维权工作情况- 残疾人社会融合和参与情况- 社会舆论对残疾人事业的评价(6)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残疾人政策法规摸排和学习情况- 市级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二、考核程序与周期1. 考核程序- 制定绩效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和权重分配。

- 进行现场调研和数据收集,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估。

- 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分析和评价。

- 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管理、绩效考核、激励和奖惩的依据。

2. 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具体的考核时间、流程和责任人员由市残联负责人确定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1. 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根据每个指标的权重计算,并综合得出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

2. 激励机制- 对绩效考核等级为A的人员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残联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残联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残联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激励残联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残联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质量,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绩效工资的确定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确定要以工作绩效为依据,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量化考核原则,绩效工资考核要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以便更好地衡量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

3. 激励导向原则,绩效工资的设定要能够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

1. 工作业绩,包括工作完成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2. 个人能力,包括专业技能、岗位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 团队合作,包括团队协作能力、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服务质量,包括对残疾人服务的满意度、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三、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1. 工作业绩,工作业绩考核合格的,可按照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2. 个人能力,个人能力考核合格的,可按照个人能力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3. 团队合作,团队合作考核合格的,可按照团队合作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4.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四、绩效工资的管理和监督。

1. 绩效工资的管理,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残联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确保发放的公平公正。

2. 绩效工资的监督,绩效工资的发放过程要接受监督,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符合规定,不出现违规行为。

3. 绩效工资的评估,定期对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绩效工资的调整机制。

1. 按照残联单位整体工作业绩和经济发展情况,对绩效工资进行定期调整,确保绩效工资的水平与单位整体发展水平相适应。

2. 对绩效工资的调整要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单位整体发展情况,确保调整的公平公正。

六、绩效工资的宣传和奖励。

残疾人专职干事考核实施方案经验交流

残疾人专职干事考核实施方案经验交流

残疾人专职干事考核实施方案经验交流咱们得明确一下考核的目的。

这个考核不是为了给谁穿小鞋,而是为了激发专职干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

所以,考核的标准要公平、公正、公开。

一、考核对象这次考核的对象是所有残疾人专职干事,包括在编和合同制员工。

二、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主要包括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等方面。

2.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业务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

3.工作成果:主要包括完成任务的效率、质量、创新程度等。

4.绩效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专职干事的绩效进行量化评价。

5.社会评价:收集残疾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专职干事的工作进行评价。

三、考核方式1.定性考核:由领导、同事、残疾人及其家属等对专职干事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2.定量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设定一系列指标,对专职干事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价。

3.综合评价: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得出最终评价。

四、考核流程2.同事评价:同事对专职干事的工作进行评价,填写同事评价表。

3.领导评价:领导根据专职干事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4.绩效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5.社会评价:收集残疾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6.综合评价:将各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得出最终评价。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干事晋升、薪酬、培训等依据。

2.对表现优秀的专职干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考核不合格的专职干事,进行约谈、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

六、注意事项1.考核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人为干预。

2.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

3.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专职干事,让他们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

4.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考核体系。

注意事项:1.考核标准的一致性与灵活性。

每个专职干事的背景和能力不同,考核时容易出现标准不一的问题。

解决办法:建立一套详细、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允许根据个人情况和岗位特性进行微调,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现自己的优势。

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机制,本着科学合理、效能规范的原则,根据《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核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残联负责组织实施,街道残联协助。

街道专职委员考核由区残联负责,街道协助。

社区(村)专职委员考核由街道残联负责,社区协助。

考核采取100分制,其中日常考核65分、评议考核30分、附加分5分。

(一)日常考核(65分)1、组联工作(10分)(1)遵守街道、社区(村)各项管理制度,着重考核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保持服务监督电话畅通。

(2)积极参加残联举办的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配合做好本级残联日常事务工作,及时反映社区(村)专职委员反馈的信息,协调好与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关系,并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指导工作。

(该项仅对街道专职委员考核。

)(4)自觉服从区、街道残联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残疾人各项工作,协助解决本辖区热点、难点问题。

(该项仅对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

)(5)做好全国残疾人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2、维权工作(10分)(1)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修缮工作。

(3)做好贫困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重大疾病、临时救助、突发事件等统计上报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承担第一接访人责任,及时解决残疾人实际问题。

3、康复工作(10分)(1)做好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救助等项目的相关工作(2)做好康复站管理、服务及康复系统录入工作4、宣文工作(5分)(1)做好残疾人工作宣传,及时上报基层工作信息。

(2)积极开展残疾人节日或纪念日宣传活动。

5、专门协会工作(10分)(1)弘扬志愿助残,积极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做好志愿者、志愿者队伍档案管理。

塘沽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

塘沽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

滨海新区塘沽基层残疾人组织专职委员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招录、使用与考核,进一步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稳定、务实、高效的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根据《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核办法(暂行)》(残联发…2007‟28号)、《天津市全面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津残联[2011]108号)及《天津市社区(村)残疾人工作管理办法》(津残联[2011]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塘沽实际情况,特制定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残疾人专职委员含义残疾人专职委员是指在街道(镇)残联主席团委员和社区(村)残协委员中,通过协商推举或公开选聘方式产生的,专职或相对专职,协助街道(镇)残联理事长或社区(村)残协主席开展残疾人工作的残疾人委员。

第二条工作划分残疾人专职委员经由所在街(镇)残联选配、调度,安排在街(镇)残联工作的称为残疾人专职联络员,安排在社区(村)残协工作的称为残疾人专职委员。

第三条选配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实行分类指导,对不同街道(镇)、不同社区(村)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使城乡之间、各社区(村)之间的残疾人工作能够协调发展,共同促进残疾人工作的开展。

2、坚持就地就近原则。

所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应尽量从本社区(村)中产生。

凡社区(村)中残疾人数超过10人的应选聘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人数不足10人的可由相邻社区共同选聘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对于不足10名残疾人而相邻社区距离又较远的社区(村)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聘;对于持证残疾人总数超一千人以上的街道(镇)残联,可安排三名残疾人专职联络员,一千人以下的安排两名残疾人专职联络员。

3、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专职委员的选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人,择优录用作为残疾人专职委员。

4、同等条件下,失业、无业人员、享受城乡低保人员、社区(村)残协委员优先录用。

第四条任职基本条件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塘沽常住户口的二级以下(含二级)肢体、视力残疾人,经语训后可进行正常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机制,本着科学合理、效能规范的原则,根据《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核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残联负责组织实施,街道残联协助。

街道专职委员考核由区残联负责,街道协助。

社区(村)专职委员考核由街道残联负责,社区协助。

考核采取100分制,其中日常考核65分、评议考核30分、附加分5分。

(一)日常考核(65分)1、组联工作(10分)(1)遵守街道、社区(村)各项管理制度,着重考核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保持服务监督电话畅通。

(2)积极参加残联举办的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配合做好本级残联日常事务工作,及时反映社区(村)专职委员反馈的信息,协调好与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关系,并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指导工作。

(该项仅对街道专职委员考核。

)(4)自觉服从区、街道残联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残疾人各项工作,协助解决本辖区热点、难点问题。

(该项仅对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

)(5)做好全国残疾人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2、维权工作(10分)(1)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修缮工作。

(3)做好贫困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重大疾病、临时救助、突发事件等统计上报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承担第一接访人责任,及时解决残疾人实际问题。

3、康复工作(10分)(1)做好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救助等项目的相关工作(2)做好康复站管理、服务及康复系统录入工作4、宣文工作(5分)(1)做好残疾人工作宣传,及时上报基层工作信息。

(2)积极开展残疾人节日或纪念日宣传活动。

5、专门协会工作(10分)(1)弘扬志愿助残,积极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做好志愿者、志愿者队伍档案管理。

市残联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市残联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市残联绩效考核工作制度一、考核目的为了提高市残联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工作制度。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工作应客观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市残联的工作状况。

2. 科学合理原则:考核内容和方法应科学合理,符合市残联的工作实际。

3. 激励促进原则:考核结果应与奖惩挂钩,激励市残联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4. 保密原则:考核过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和内部信息应严格保密。

三、考核内容1.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

2. 工作质量:包括服务残疾人的质量、残疾人政策的落实、残疾人事业的创新等。

3. 工作效率:包括工作流程的优化、工作时间的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等。

4. 工作态度:包括对残疾人的关心、对工作的责任心、对团队的合作精神等。

5. 工作创新:包括在残疾人事业中的创新举措、服务方式的创新、管理方式的创新等。

四、考核方法1. 自我评价:市残联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

2. 互评:市残联内部工作人员之间进行互评,相互了解工作表现和业绩。

3. 上级评价:市残联领导对下属工作人员进行评价,了解工作表现和业绩。

4. 第三方评价: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市残联工作进行评价,提供客观公正的意见。

5. 考核小组评价:成立考核小组,对市残联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结果应用1. 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

2. 培训: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市残联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 晋升: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晋升机会,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市残联工作人员,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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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机制,本着科学合理、效能规范的原则,根据《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核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
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残联负责组织实施,街道残联协助。

街道专职委员考核由区残联负责,街道协助。

社区(村)专职委员考核由街道残联负责,社区协助。

考核采取100分制,其中日常考核65分、评议考核30分、附加分5分。

(一)日常考核(65分)
1、组联工作(10分)
(1)遵守街道、社区(村)各项管理制度,着重考核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保持服务监督电话畅通。

(2)积极参加残联举办的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配合做好本级残联日常事务工作,及时反映社区(村)专职委员反馈的信息,协调好与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关系,并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指导工作。

(该项仅对街道专职委员考核。


(4)自觉服从区、街道残联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残疾人各项工作,协助解决本辖区热点、难点问题。

(该项仅对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

)(5)做好全国残疾人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2、维权工作(10分)
(1)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修缮工作。

(3)做好贫困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重大疾病、临时救助、突发事件等统计上报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承担第一接访人责任,及时解决残疾人实际问题。

3、康复工作(10分)
(1)做好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救助等项目的相关工作(2)做好康复站管理、服务及康复系统录入工作
4、宣文工作(5分)
(1)做好残疾人工作宣传,及时上报基层工作信息。

(2)积极开展残疾人节日或纪念日宣传活动。

5、专门协会工作(10分)
(1)弘扬志愿助残,积极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做好志愿者、志愿者队伍档案管理。

(2)积极参与专门协会各项活动。

6、社保工作(10分)
(1)做好“两补”工作和两节扶贫走访工作
(2)做好残疾人证、乘车证的相关工作
(3)做好托养、助学工作
(4)做好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工作。

7、教就工作(10分)
(1)组织残疾人参加培训。

(2)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招聘会。

(3)建立街道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就业培训档案。

8、辅具工作(5分)
(1)做好辅具申请、领取及发放工作。

(2)做好辅具站管理、服务工作及辅具系统录入工作。

(3)做好彩金项目辅具及假肢矫形器申请、发放工作。

(二)评议考核(30分)
残疾人评议由街道和社区(村)组成考核组,在充分听取残疾人代表,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残疾人评议考核意见。

(三)附加分(5分,加分总和超过5分的按5分计)
1、工作接受国家、省、市残联检查或者获示范单位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分别加1.5分、1分、0.5分;业务工作荣获国家、省、市级以上奖励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分别加1.5分、1分、0.5分。

2、发表文章多、质量好,被区以上媒体采用3篇以内计0.5分、3-6篇计1分、7篇以上计1.5分。

3、志愿助残服务队受区级以上表彰2分。

4、新挖掘文体人才,纳入残疾人运动队、残疾人艺术团管理的加1分;推荐民间艺术人才纳入区级以上协会管理,并组织培训的加1分。

5、积极参加省、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各类活动加2分
二、奖惩
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按照激励机制和竞争淘汰机制的原则,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奖励和淘汰。

同时,对年度考核结果在全区残联系统进行通报。

对考核称职及不称职者,给予留岗查看及辞退处分。

三、其他
(一)本考核由残联和各街道共同负责,组联部门会同各部门具体实施。

(二)采取实地抽查与检查档案相结合,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综合评议相结合。

(三)工作中,发生因专职委员自身原因被上访、投诉等问题,造成重大影响,一经查实取消专职委员资格。

(四)发现考核存在弄虚作假,取消该项工作评优资格,该项考核成绩为零,通报批评。

(五)考核中,如发现专职委员利用职务之便对残疾人发放财物出现截留、贪污、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专职委员资格。

(六)各街道对社区(村)专职委员考核工作应制定考核办法并报残联备案。

(七)各部门应认真考核,做好工作记录,在考核工作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等造成重大影响,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

本办法由金普新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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