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管聘用合同实用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F-ED-J751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会计主管聘用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会计主管聘用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合同编
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订地址:
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签订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为
会计主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岗位名称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会计主管。
第二条合同期限
乙方的任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第三条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地点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第四条工作时间
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安排。
第五条乙方工作职责
1.职位概要:分析、研究会计数据,准备财务报告,向管理层提供财务信息。
2.工作内容:
(1)协助财务总监制定业务计划、财务预算、监督计划;
(2)核签、编制会计凭证,整理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3)登记保管各种明细账、总分类账;
(4)定期对账,如发现差异,查明差异原因,处理结账时有关的账务的调整事宜;
(5)设计、修订会计制度、会计表单,分析财务结构,编制会计报告、报表;
(6)具体执行资金预算及控制预算内的经费支出,管理往来账、应收、应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每月计提核算税金、费用、折旧等费用项目;
(7)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8)其他:__________。
第六条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3.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谋求其他非法报酬。
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出让。
5.乙方离开聘用单位____年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秘密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第七条工作报酬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报酬为:________;试
用期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_________。
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____日前发放上月薪金;薪金的发放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将乙方薪金转入乙方帐户内。
第八条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职工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按照国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1
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5)乙方因私出境逾期不归;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应在30日内办妥终止聘任关系手续。
4.乙方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聘任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任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
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决定并签署意见。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
(3)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