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管理办法--2017
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巡查制度
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巡查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巡查制度。
二、巡查范围
本巡查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其他由监督机构负责监管的工程项目。
三、巡查内容
1. 工程质量:包括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结构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2. 安全生产: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
3.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4. 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双方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 法规遵守:检查各方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巡查方式
巡查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巡查按照工程进度和关键节点安排,不定期抽查则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
五、巡查程序
1. 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重点监控内容,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
2. 实施巡查:巡查人员按照计划到现场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 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 巡查报告: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需撰写巡查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巡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巡查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监督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重者可上报有关部门,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巡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巡查工程制度范文
巡查工程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巡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监督员等组成。
2. 巡查小组成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格认证。
3. 巡查小组直接向项目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三、巡查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工人的操作规范性、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如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规定。
3. 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情况,检查是否有污染环境和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行为。
4. 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确保所有工作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巡查。
2. 不定期巡查: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突击检查。
3. 巡查记录:每次巡查结束后,必须填写巡查记录表,并由巡查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五、问题处理1. 发现问题后,巡查小组应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巡查小组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
3. 整改完成后,巡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巡查小组成员如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七、附则本巡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上述工程巡查制度范文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科学合理的巡查制度应当包含明确的组织结构、详细的巡查内容、灵活多样的巡查方式、严格的问题的处理机制以及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
这样的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还能提升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工程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巡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参与方进行统一管理。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安全巡查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班组长等组成成员。
2. 安全巡查小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组织实施巡查工作,并对巡查结果进行处理。
三、巡查内容1.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安全生产要求执行操作规程。
2. 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标准。
3.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
4. 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达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5. 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
6.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的定期巡查。
2. 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组织不定期的安全巡查。
3. 专项巡查:针对特定问题或风险点,组织专项安全巡查。
五、巡查程序1. 巡查前准备:巡查小组成员熟悉相关资料,明确巡查重点。
2. 现场巡查:实地查看施工现场,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3. 巡查记录:将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包括时间、地点、问题描述等。
4. 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5. 跟踪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责任追究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管理办法(1)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管理办法(试行)》来源:质安处作者: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次数:937次[字体:大中小]成建委〔2017〕198号成建委〔2017〕198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防控工作,建立安全隐患防控长效机制,引导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我市建设施工安全隐患防控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现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4月27日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防控工作,建立安全隐患防控长效机制,引导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我市建设施工安全隐患防控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装饰装修和轨道交通工程)。
第三条管理主体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委托相关市级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区(市)县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责任主体建设、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落实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的各项规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各方责任主体职责不替代国家、行业、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方责任主体职责。
工程管理部巡检制度
工程管理部巡检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保障施工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工程管理部需制定并执行巡检制度。
该制度以“预防为主,检查结合”的原则为核心,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并解决施工现场的潜在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二、组织结构工程管理部应设立专门的巡检小组,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组成。
巡检小组成员需对工程项目有全面了解,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
三、巡检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包括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方面。
2. 安全生产:监督现场作业是否遵守安全规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违章操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3. 进度控制:核实项目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及时发现可能导致延误的因素。
4.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噪音、扬尘控制和废弃物处理等。
5. 合同履行:监督各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包括材料供应、劳务分包等。
四、巡检方式1. 定期巡检: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周期性的全面检查,如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
2. 不定期巡检:根据实际需要,对特定环节或突发问题进行突击检查。
3. 特殊巡检:在关键节点或重大风险工序实施专项检查,确保关键环节的安全与质量。
五、巡检程序1. 巡检前准备:巡检小组应提前熟悉相关资料,制定详细的巡检计划。
2. 现场检查:按照计划进行实地查看,记录检查情况,必要时采集样品或数据。
3. 问题汇总:将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
4. 反馈与整改: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反馈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建议。
5. 跟踪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记录与报告巡检过程和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形成正式的巡检报告。
报告应包括巡检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建议及跟踪情况等。
所有记录应保存备查,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责任与奖惩对于巡检中发现的优秀实践和表现,应予以表扬和奖励,以激励团队的积极性。
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建设项目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通过对集团所有在建项目的巡视检查,协助项目建设公司规范作业流程,发现并纠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从而促进集团工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新建、改扩建、修缮项目。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由集团投资管理部负责,集团审计监察部配合。
1. 投资管理部职责:(1)编制项目工程检查标准;(2)组织检查组人员,包括外部专家、集团审计监察部相关人员;(3)组织对各项目的检查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 项目建设公司职责:(1)配合集团投资管理部组织的检查工作;(2)根据检查意见制订相关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
第三章巡查内容及频次第四条巡查内容包括项目合规性、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成本管控、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八方面(具体见附表一《工程项目巡查表》)。
第五条巡查频次原则上对各建设项目至少每季度应组织一次联合检查,重大项目可视推进情况随时组织检查;检查专家组可由投资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安委会等部门人员共同参加。
第四章巡查过程及整改落实第六条项目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1. 工程管理流程合规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2. 现场抽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状况;3. 现场抽查工程相关档案台账等资料;4. 对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拍照记录,听取项目主体公司的意见。
第七条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反馈至项目建设公司,重要问题要求整改。
第八条项目建设公司在收到检查组签发的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分析问题并整改问题,对照整改通知附整改结果和整改计划,并将整改结果或整改计划经项目建设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纸质文件回复至检查组。
第九条检查组将收到的整改结果报送至集团投资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安委会,对时间较长的有整改计划的需跟踪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按时汇报集团相关部门。
工程项目巡检制度
工程项目巡检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巡检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每一项检查都能真实反映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
二、组织架构工程项目巡检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巡检小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监督员、安全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
巡检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巡检计划,执行巡检任务,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
三、巡检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包括材料使用、施工工艺、成品保护等方面。
2.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个人防护、机械设备运行状态、临时用电安全等。
3.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噪音控制、废弃物处理、扬尘控制等。
4. 进度控制:检查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巡检方式巡检方式分为日常巡检和专项巡检两种。
日常巡检是指巡检小组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常规性检查;专项巡检则是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或风险点进行的深入检查。
五、巡检流程1. 制定计划:巡检小组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巡检计划。
2. 实施检查: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
3. 问题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检小组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 报告编制:巡检结束后,巡检小组应编制巡检报告,总结巡检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六、责任追究对于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于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粤建规范〔2017〕2号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建规范〔2017〕2号文内容摘要如下:1、单位和人员违规量化记分:1)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违规行为,视其情节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2)对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视其情节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2、量化记分的统计:1)一个量化记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施工单位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工程项目为计分单元,每个计分单元总分值为80分;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总分值分别为50分,以个人在全省范围内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计分累计。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未达总分值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2)在每次检查中,施工单位以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有两项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累计分值。
3、量化记分的执行:1)记分执行情况实行全省联网信息化管理,各记分执行机构应在实施记分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网络系统。
2)如对记分有异议的,被记分单位(人员)可在送达记分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执行记分的机构或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4、量化记分的处理:1)施工单位所承建的任一项目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达到60分的,或该单位在省内所有被记分项目平均记分值达到40分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门约谈单位负责人。
2)施工单位所承建的任一项目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80分或该单位所有被记分项目平均记分值达到50分以上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政务网站或省、市级新闻媒体平台公示其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其记分情况,并对其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等组织调查,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3)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外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达到40分的, 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安监机构对其进行约谈。
项目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制度
项目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制度一、引言项目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制度是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环保,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通过建立项目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安全巡视检查行为,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目的1. 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环保。
2.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4. 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工作。
四、职责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的落实。
2. 安全总监:负责项目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项目安全管理进行评估和考核。
3. 安全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安全巡视检查工作。
五、巡视检查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是否齐全、完好、有效。
2. 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是否符合要求。
3. 施工人员安全行为:检查施工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
4.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乱丢乱弃、乱搭乱建等现象。
5. 施工材料堆放:检查施工材料堆放是否整齐、有序,有无超高、超宽、超重等现象。
6.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是否规范,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如临时宿舍、临时食堂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
8.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安全管理漏洞。
六、巡视检查程序1. 制定巡视检查计划:安全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安全巡视检查计划,明确巡视检查的内容、时间、方式等。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7年)-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7年)正文:----------------------------------------------------------------------------------------------------------------------------------------------------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2年1月19日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2月2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市容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建设房产监察机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但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机构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规划、环境保护、公安、卫生、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负总责。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开列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总费用。
建设工程巡查暗访制度
建设工程巡查暗访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建设工程巡查暗访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不定期的巡查与暗访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
二、组织架构1. 设立专门的巡查暗访小组,成员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2. 小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必要的工程技术知识。
3. 巡查暗访小组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工作。
三、巡查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 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3. 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
4. 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
5. 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四、暗访程序1. 暗访时间不固定,确保其随机性,增加暗访效果。
2. 暗访人员需保持隐秘性,不得泄露身份及暗访计划。
3. 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详细记录,必要时可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留存证据。
4. 暗访结束后,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后续处理1. 对于巡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并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
2. 建立问题整改追踪机制,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对于重大违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1. 定期对巡查暗访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2. 确保巡查暗访小组的独立性,避免受到外部干扰。
3. 为巡查暗访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支持。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巡查暗访工作,共同维护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安全管理巡查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巡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的安全巡查,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巡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每一次巡查都能真实反映现场的安全状况。
二、组织结构1. 成立安全管理巡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2. 巡查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巡查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包括临时设施、机械设备、电气安全等。
2. 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以及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是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4.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以及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
四、巡查频次1. 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阶段,确定巡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大型项目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中小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 对于高风险作业区域或特殊时段(如夜间施工),应增加巡查频次。
五、巡查程序1. 巡查前,巡查小组成员应熟悉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
2. 巡查时,应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如安全帽、手套、记录本等。
3. 巡查后,应及时整理巡查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六、隐患处理1. 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设定合理的整改期限。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
3. 整改完成后,巡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得到妥善处理。
七、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巡查小组成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
2.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记录与报告1. 巡查记录应详实准确,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2. 定期将巡查结果汇总成报告,上报给项目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部周巡查制度
工程部周巡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的周巡查,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时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无事故。
巡查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每一次巡查都能取得实效。
二、组织机构工程部应设立专门的巡查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带队,成员包括质量监督员、安全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巡查小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执行巡查任务,并对巡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报。
三、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质量:检查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隐患。
2.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工人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装备。
3.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4. 进度控制:了解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5. 材料管理:检查材料的存储和使用情况,防止浪费和滥用。
四、巡查流程1. 巡查前准备:巡查小组应提前熟悉相关资料,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
2. 现场巡查:按照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
3. 问题汇总:巡查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
4. 整改通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5. 跟踪复查:对于整改情况,巡查小组应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责任追究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于未能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工程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记录与报告巡查小组应将巡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编制巡查报告,上报给工程部及相关管理层。
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巡查情况,为项目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七、持续改进工程部应根据巡查结果,不断完善和优化巡查制度,提高巡查效率和效果。
同时,鼓励项目团队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推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总结。
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的安全检查流程,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
安全检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注重实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每一项安全措施都能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检查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
3. 各参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及检查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
2. 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性能。
3. 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情况。
4. 高处作业、深基坑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5.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7.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1. 日常检查:由安全检查员负责,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2. 定期检查:每周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3. 专项检查: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
4. 突击检查: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五、问题处理1. 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暂停相关作业,直至隐患排除。
3. 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 对于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3. 对于在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巡查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巡查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巡查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工程巡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工作。
2. 巡查小组成员包括来自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的代表,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3. 巡查小组下设日常巡查组和专项检查组,分别负责日常监督和特定问题的深入调查。
三、巡查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材料使用是否合格,施工工艺是否正确。
2. 安全生产: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进度控制:监督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计划安排,是否存在延误风险。
4. 环境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有污染行为。
5. 合同履行:监督各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四、巡查方式1. 日常巡查: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巡查,记录巡查情况。
2. 定期检查:每周/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汇总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突发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
五、问题处理1. 发现问题应立即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方。
2. 责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
3. 巡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报告和记录1. 巡查小组应定期编制巡查报告,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 保留所有巡查记录和相关证据,作为日后追溯和评估的依据。
七、培训和宣传1. 定期对巡查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效率和质量。
2. 加强对工程参与各方的宣传教育,提升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八、制度的修订和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进行定期修订。
2. 对于制度中发现的不足之处,应及时补充完善,确保管理的有效性。
公用工程巡检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巡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检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保障公众利益,特制定本巡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巡检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等。
三、巡检责任人1. 巡检责任人由管理单位指定,一般由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 巡检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巡检设备和工具。
3. 巡检责任人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巡检情况,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巡检频率1. 对于关键设施,如桥梁、供电系统等,每日巡检一次;2. 对于一般设施,如道路、排水系统等,每周巡检一次;3. 对于特殊设施,如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检频率。
五、巡检内容1. 巡检道路:检查道路路面是否有坑洼、裂缝等;检查路灯是否正常亮灭;检查交通标志是否完整清晰。
2. 巡检桥梁:检查桥梁结构是否有变形、裂缝;检查桥梁桥面是否有坑洼、掉块;检查桥梁栏杆是否完好。
3. 巡检排水系统:检查排水管道是否通畅;检查排水口是否堵塞;检查雨水篦子是否完好。
4. 巡检供水系统:检查供水管道是否漏水;检查水表是否正常计量;检查水压是否正常。
5. 巡检供电系统:检查供电线路是否正常通电;检查电箱是否完好;检查配电箱是否正常运行。
6. 巡检供暖系统:检查供暖管道是否漏水;检查散热器是否正常供暖;检查锅炉是否正常运行。
六、巡检记录1. 巡检责任人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巡检情况,包括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巡检结果;2. 巡检记录应保存在电子档案中,方便查阅和对比分析;3. 巡检记录应定期汇总和上报给管理单位,以供参考和决策。
七、问题整改1. 若在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给管理单位,并提出整改措施;2. 管理单位应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3. 若问题无法及时解决,管理单位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公用工程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工程项目管理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检查制度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在于对项目的全面控制,包括成本控制、时间控制、质量控制以及安全环保控制等。
要实现这些控制目标,必须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检查制度。
以下是一个基础的工程项目管理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检查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检查制度。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质量管理计划,定期组织质量检查。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4. 成本控制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成本控制计划,定期审核成本使用情况。
5. 进度控制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进度控制计划,定期检查工程进度。
三、检查内容与方法1. 质量检查:包括材料验收、施工过程控制、成品保护等环节的质量检查。
2. 安全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
3. 成本检查:包括成本预算执行情况、变更管理、费用报销等。
4. 进度检查:包括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关键节点的控制等。
四、检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标准。
2. 实施检查时,应采用现场查看、资料审查、会议讨论等方式。
3. 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4.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成本超支,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项目经理。
五、问题处理与改进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限定整改时限。
2.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检查确认,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定期总结检查中的经验教训,不断优化检查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六、附则1. 本检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部现场巡检制度
工程部现场巡检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现场巡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得到有效监控和管理。
该制度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组织架构1. 设立专门的巡检小组,成员由工程部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监督员等组成。
2. 巡检小组负责制定巡检计划,执行巡检任务,并对巡检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报。
三、巡检内容1. 安全生产:包括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危险源管理等。
2. 质量控制:涉及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成品保护等方面。
3. 进度监控:对照工程进度计划,检查实际进展情况。
4. 环境管理:检查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废物处理、噪音控制等环保措施。
四、巡检方式1. 定期巡检: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进行,如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
2. 不定期巡检:根据项目需要和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突击检查。
3. 特殊巡检:针对特定问题或事件进行的专项检查。
五、巡检流程1. 巡检前准备:巡检小组应熟悉相关资料,明确检查重点和方法。
2. 现场检查:实地观察、询问、检测,必要时可使用专业工具。
3. 记录问题: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包括问题描述、位置、责任人等。
4. 反馈与整改:将巡检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5. 跟踪复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责任与奖惩1. 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对于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
2. 对于表现突出、积极整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七、文档管理所有巡检记录应当归档保存,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文件之一。
这些记录不仅有助于追踪问题的解决过程,还能为未来的项目提供经验教训。
八、持续改进巡检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
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审查,提高巡检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工程巡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巡查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巡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从而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这一制度应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结构与责任明确工程巡查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同时,各参建单位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从项目经理到普通工人,每个人都应当了解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和职责。
二、巡查计划与实施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包括巡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人。
巡查内容应涵盖施工现场的各个方面,如临时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环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情况等。
巡查应由专业人员执行,并确保巡查结果的记录和报告。
三、隐患识别与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记录并上报。
根据隐患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对于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对于一般隐患,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知识。
五、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通过模拟实际情况,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与考核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通过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以此激励大家重视安全生产。
七、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制度。
通过定期的安全会议和不定期的经验交流,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现场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了加强道路工程现场巡查管理,规范巡查工作程序,落实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巡查,主要内容包括巡查的目的、内容、程序、责任和奖惩措施等。
第三条巡查管理制度是巡查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执行。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当遵循“主动巡查、细致巡查、全面巡查”的原则,强化工作效果。
第五条巡查工作应当按照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巡查范围和目的第六条巡查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情况、工艺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巡查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通报主管部门。
第九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巡查频次和方法,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实现巡查目的。
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布巡查报告,确保巡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第三章巡查程序第十一条巡查工作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工程要求和巡查计划,合理安排巡查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巡查任务,提前准备好巡查工具、资料和记录表格等。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地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巡查。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巡查报告。
第四章巡查责任和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巡查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工作经验。
第十七条巡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巡查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巡查职责。
第十八条巡查人员应当及时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第十九条巡查人员应当根据巡查工作情况,及时给予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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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建设项目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通过对集团所有在建项目的巡视检查,协助项目建设公司规范作业流程,发现并纠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从而促进集团工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新建、改扩建、修缮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由集团投资管理部负责,集团审计监察部配合。
1. 投资管理部职责:
(1)编制项目工程检查标准;
(2)组织检查组人员,包括外部专家、集团审计监察部相关人员;
(3)组织对各项目的检查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 项目建设公司职责:
(1)配合集团投资管理部组织的检查工作;
(2)根据检查意见制订相关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
第三章巡查内容及频次
第四条巡查内容包括项目合规性、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成本管控、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八方面(具体见附表一《工程项目巡查表》)。
第五条巡查频次
原则上对各建设项目至少每季度应组织一次联合检查,
重大项目可视推进情况随时组织检查;检查专家组可由投资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安委会等部门人员共同参加。
第四章巡查过程及整改落实
第六条项目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工程管理流程合规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2. 现场抽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状况;
3. 现场抽查工程相关档案台账等资料;
4. 对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拍照记录,听取项目主体公司的意见。
第七条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反馈至项目建设公司,重要问题要求整改。
第八条项目建设公司在收到检查组签发的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分析问题并整改问题,对照整改通知附整改结果和整改计划,并将整改结果或整改计划经项目建设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纸质文件回复至检查组。
第九条检查组将收到的整改结果报送至集团投资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安委会,对时间较长的有整改计划的需跟踪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按时汇报集团相关部门。
第十条项目建设公司对项目实施及整改完成情况将作为各项目建设公司年度考核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工程项目巡查表
附表二问题整改反馈表
工程项目巡查表
问题整改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