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做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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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做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2020)

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19年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做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9年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做工程

项目编号:JSJX(2020)15号

招标控制价:748931.26元

工期:30日历天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待工程进度达40%报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30%,待工程进度达70%报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60%,工程完工并经区级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剩余价款待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施工范围:2019年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做工程,详见图纸及清单上所有内容。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9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谈判发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竞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竞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竞标人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竞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如谈判当日无法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则该条不适用)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299号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2谈判文件获取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9日14: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14:3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李先国联系电话(略)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0年4月9日14:30

(二)谈判地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国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2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略)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

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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