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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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译文:
“局面安定时,容易把持,事物未露先兆时,易谋划。脆的东西易分开,微小的东西易消散。处理问题应在事故未萌发之前,治理事情要在乱子未闹起来之先。合抱的大树生于微小的根芽;九层的高台从一筐一筐的土垒起;千里的远行开始于脚下的举步。主观妄为要失败,强行把持一定会失去。所以圣人不妄为,所以不失败,不强行把持,所以不失去。人们做事,常常是在快要成功的时候失败的。处事之法则是慎终如始,就不会有失败之事。所以圣人行不欲之欲,不珍贵难得的财物,行不言之教,反众人之过失而行之。所以圣人能辅助万物按其自身规律发展变化,而不敢违逆规律做事”。①
【注】泮:散,解。毫末:细小的萌芽。累土:堆土。执:掌握,把持。
我的理解:
《道德经》不是一部鸿篇巨著,上下两篇加起来一共才五千多字。然而就是这短短五千余字,却让无数后人膜拜钻研了五千年。所以即便说《道德经》是字字珠玑也不足以表现它的光辉。因此,书中的每一章节都蕴含了老子思想的精髓,我们在研读它的时候,决不能将其中的某一章节拆散独立开来。我认为,要充分领会这一章节的意思,就要将它划归到老子整个的思想体系当中去理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断章取义,才能更全面的把握文章的深意。
老子及老子的思想:
对于老子究竟是谁,后世争论颇多。“比如有的人认为,当时李姓还没有形成,老性却已经有了;或又有人说老子字伯阳,谥号聃。有的学者认为,老子即太史儋,或说即老莱子。有的认为有两个老子,比如春秋时一个是老子李耳,战国时,战国时一个“老子”是太史儋。”②比较重要的一点是,老子的工作是周朝的守藏室之史,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图书馆馆长。我想,老子整个哲学体系的形成跟这份工作应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当然,这些都不是我论述的重点,接下来,我就阐述一下我所学到的,所听到的关于老子的思想。
1.老子,是一位隐士哲学家。
司马迁说老子是“隐君子也”(《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按照我以前所学,我觉得老子大概是一位很有学问,很有想法,但又很低调的人。他大概是看厌了纷争乱世之后,接着便大呼一声“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便遁入山林做隐士去了。我的这些想法都来自于老子声名昭著的“无为”思想。
但是,在看了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的阐述后,我改变了想法。易教授认为:在古时候像老子这些名为“隐士”的道家学派人士,其实都算不得真的隐士,确切的说,他们应该是“隐士哲学家”。在易教授看来,只有有本事,却又不愿做事的人,才能称作“隐士”。不愿做事,这里其实指的是入仕为官。但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隐士什么都不做,要哲学干什么(中国古代哲学通常是与入朝做官,匡扶社稷紧密联系的)?隐士对于国家大事、天下兴亡,既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你何必说,又有什么可说的?
这就说明了两点,第一,道家不等于隐士。他们的立场,观点,态度是隐士的,因此主张“不做”。但他们的社会角色是哲学家,因此不能“不说”。说什么?把为什么主张“不做”的理由说出来。主张“不做”,同时又“要说”。这就是“隐士哲学家”,也就是道家。第二,既然是“隐士哲学家”,那么他们的心里其实还是关心国家大事,天下兴亡的。只不过在他们看来,这个天下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如
果一定要救,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无为”。③
那么便引出了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无为”。
2.无为是有为,有为是无为。
按照上述理解方式推衍的话,老子其实是关心天下大事的,并且针对当时“礼崩乐坏”的乱世格局提出了自己的一套解决方案,那便是“无为”。在老子看来,这个世界本来是和谐而有序的,但正是因为一些人不顾世界运行的本质规律,而悖逆行事,这才导致了社会的失序,乱世的出现。
为人要恪守本分,遵循天道,禁灭人欲。为君要庸碌无为,愚民反智。只有这样,这个世界才能恢复秩序,这个社会才能成为“太平盛世”。什么是太平盛世呢?浑浑噩噩的社会就是太平盛世,君主无才略,臣民无智心的社会就是太平盛世。这些论点在《道德经》一书中便可找到很多论据。如: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德经·第十二章》)。这句话就是告诫大家要禁人欲,因为欲望会使人误入歧途。“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道德经·第三章》)。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统治者不尚贤,老百姓就不会去竞争。不把那些奇珍异宝放在眼里,就不会有人去做盗贼。不去勾引大家的欲望,那么民众就不会蠢蠢欲动。《道德经·第十九章》还说了:“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这句话就是告诉人们,当人们都抛弃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些多余的东西之后,这个乱世也就太平了。
事实上,这样的“无为”思想贯穿了整部《道德经》的始终,它是道家的精神信仰,它也是老子整个哲学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在老子看来,世道的乱,都是人心作乱。人们只要能够做到“抱元守一”、回归自然,就能恢复秩序,再创盛世。如果个人都扫好自家的门前雪,又哪来他人瓦上霜呢?如果大家都住在小国里,老死都不相往来,自然就不会有争端的出现。
这样一来,“无为”其实便是大有作为,也是解决这乱世格局的唯一方案。
老子说“上德若谷,大白若辱”,“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如果按照他这种
说话方式的话,“无为”其实也就是“大为若无”了嘛!
了解了老子的思想之后,我们再来看这第六十四章,就能更容易、更深层次的理解这一章节所表达的意思了。
对第六十四章的理解:
我在论文开篇便引用了马文作先生对《道德经》第六十四章的解释,在这里,我便将我对于老子整体思想的理解融入这一章节,来做论述。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这两句话意思很简单,就是说平衡的局面容易维持,问题在没有暴露出来前,更容易解决。脆的东西容易破裂,微弱的东西容易消散。通常我们大家都是这样理解这两句话的,但其中还有一层隐晦的意思在里边。在一本名为《<道德经>新解》的著作中就有提到过:“有的译本只讲‘脆的东西容易破碎’,没有讲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再脆的东西也不会自己破碎,这里面有一个主观内因条件能否适应客观外因条件的关系。老子这段话主要讲如何控制客观外因条件不使其对内因中脆弱部分产生伤害。”④我个人是很认同这种观点的,老子的思想中确实告诫人们凡事都不要轻举妄动,要尊重客观规律,任何盲目的动作行为,都会导致恶性的结果。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段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是指质变是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的表现,没有量变就不会有质变。
后边这一段则是整个这一章节的重点:“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我的理解是:
“观”和“失”是一个意思,都指失败,失误,出差错。
“为”是指主观妄为,而“执”是指不顾客观规律,强行把持。
“欲不欲”指追求的是与别人不同的,别人不愿追求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