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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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农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doc

工程技术(农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doc

(二)业务能力要求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市某一专业领域内能发挥技术带头人的作用,能够指导本专业其他技术人员的学习与工作。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等;在本市某一专业领域内能发挥学术带头人的作用,能够指导本专业其他技术人员的学习与工作。

(三)学历和资历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2.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后,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3.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后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已取得非本系列副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评审当年年底。

三、破格申报条件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1.取得本科学历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3年;或取得专科学历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或在第7、8、9、10款中累计2项(次、篇):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之主要完成人;2)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获得者;3)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4)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开发、优秀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7)获得区、县、局、总公司级科技进步奖2次;8)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专业技术论文(独立撰写3000字以上)2篇;9)取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10)获得区、县、局、总公司级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青年知识分子2次。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调查设计、营林、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林业生态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天然林保护(或生态补助)工程、荒漠化防治、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森林调查设计专业适用于从事森林调查、规划设计、资源监测及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营林专业适用于从事林木育种、种苗、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特产品及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林业区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园林绿化专业适用于从事园林绿化设计、园林植物选育及栽培、园林植物生态学、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森林资源利用专业适用于从事林产工业、木材加工、木材采运、林业机械维护及制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森林资源保护专业适用于从事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健康维护、森林服务功能保护及提高、湿地生态恢复及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实验)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实验)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自然科学(含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研究、医学科学研究、体育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开发、科技管理、知识产权、实验技术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科技研发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体育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运动人体科学、运动技术学、体育工程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科技开发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经纪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科技管理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计划、项目及成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技术合同管理、科技情报信息管理等科技工作的管理人员。

七、知识产权专业适用于从事知识产权审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研究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评估和知识产权应用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实验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器材开发设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与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实验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研究员。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林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分标准

林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分标准

林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分标准
第一条为深化专业技术职称改革,规范工程系列绿化林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工作,促进本市绿化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工程系列绿化林业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XX市绿化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中评委)负责工程系列绿化林业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工作。

中评委下设学科组,负责工程系列绿化林业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标准社会化评审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XX市绿化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评审工作的计划和组织。

XX 市园林职工学校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系列绿化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由筛选性指标、定量定性指标两部分构成。

林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林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林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职业资格条件
1、持有森林工程学士或以上学位;
2、年龄不限,但一般应年满30周岁;
3、从事林业工程行业的工作满8年及以上,其中正高级技术职称至少3年;
4、在全国统一考试林业工程从业技术资格证(高级)已取得认可。

二、技术能力要求
1、能独立进行林业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和技术服务;
2、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新的技术构想;
3、能够熟练操作森林工程设备、熟悉相关技术文件,能够潜心钻研,不断探索新的技术方法;
4、掌握现代森林工程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并能快速应用分析模型;
5、能够熟练地撰写各类技术报告、文件及技术管理方面的手稿;
6、能够熟悉地进行木材加工、精密机械加工、焊接等技术关键操作;
7、能够熟悉森林资源评估、量值技术及综合森林管理技术等工作;
8、能够独立完成森林工程项目的整体设计和工程施工,并能够解决应用技术问题;
9、理解企业愿景、熟悉管理流程,有学习创新的能力和责任;
10、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及独立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

以上是关于林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士。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10.23•【字号】黑林草办发〔2019〕193号•【施行日期】201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林草办发〔2019〕193号各市(地)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27号)文件要求,现将全省工程系列林业(森工)工程专业2019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及地点材料申报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3日。

材料报送地点: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411室);联系人:李伟莉联系电话:139****8268,82337395。

王军鹏联系电话:150****8555。

二、评审标准及评审范围(一)评审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森林工业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执行。

可参阅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专题。

(二)评审范围全省市、县(市)林草局及所属单位从事林业(森工)专业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评审专业林业(森工)工程包括林学(主要从事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调查与规划设计、营林、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种苗、森林培育、森林植物、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森林经理、森林旅游、水土保持、林特产品及林下资源的开发、研究、设计、新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与其相关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林产工业、森林采伐运输、林业机械、林区道桥、林区电力6个专业。

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1)

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1)

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农艺、畜牧、兽医、农业工程、水产工程、养殖产品工程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农艺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及种子技术管理、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农业气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适用于从事畜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动物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适用于从事兽医工作技术服务、推广、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兽药品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农业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工程科学研究、设计、检验鉴定、信息应用、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水产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水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养殖产品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畜产品、水产品、蚕蜂产品等科学研究、设计、开发、生产、经营管理、仓储保管、物流运输、检验鉴定、技术服务、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考核综合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精品】关于印发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精品】关于印发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人事部林业部关于印发《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职改办,林业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规定,在科学技术工作者中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即资格)制度。

现将《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时遵照试行。

按照本条件评定技术资格,不受数量、岗位限制。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1994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评审办法另文印发。

附件:《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结合林业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的证书者,表明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林业工程的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

林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林业工程包括森林培训、森林经营、调查规划、森林保护、野生动物、水土保持、园林绿化、森林勘察、森林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以及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2.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4.经国家人事部(1989年前经国家科委)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5.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及国家级星火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精品】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精品】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工程技术系列各类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本评审条件中,工程技术系列划为12类专业:机械工程、建材工程、煤炭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商业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畜产品工程、安全工程、地方铁路工程、地震工程。

一、机械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机械设计、电力拖动、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精密仪器、电工测量,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监督、检验、销售、服务及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建材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水泥、玻璃、陶瓷、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建材机械的制造加工、工程设汁.非金属建材地质探矿、测试及相应的配套专业的设计、施工、科学研究、推广及技术管理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煤炭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采矿、矿建、地测、通风、选煤、机电、机械、运输等专业的工程生产、建设、设计、科研和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纺织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麻、棉、毛、丝、针织、染整、机电等纺织工程科学研究、设计、生产技术管理、产品开发、销售等相应配套专业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五、轻工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食品、日化、造纸、动力、塑料、轻工机械、印刷、皮革毛皮、家用电器、木材制品、衡器、装饰装璜等专业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生产制造、技术管理、开发、销售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六、商业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食品加工、食品冷藏、商品养护、商品检验、商品机械及相应配套专业生产、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培训及技术管理等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黑龙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1. 评审背景黑龙江省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制定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

2. 评审标准内容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个人基本条件评审者必须满足黑龙江省相关规定的个人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国国籍、拥有合法身份证明、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等。

2.2. 学历和学位要求评审者必须具备相关的学历和学位,并且符合相关学位要求。

2.3.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要求评审者必须具备一定时间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2.4. 业务能力及业绩要求评审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业绩,并且在相关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5. 职务要求评审者必须符合相关职务的要求,例如中级职务要求评审者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高级职务要求评审者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3. 评审程序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填写申请表评审者需要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业绩等信息。

3.2. 资格初审评审机构对评审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

3.3. 业务能力及业绩评审评审机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评审者进行业务能力及业绩评审,对评审者的业务能力、业绩、项目成果等进行评估。

3.4. 面试评审机构对通过前两个环节的评审者进行面试,通过面试进一步了解评审者的能力和水平。

3.5. 综合评价评审机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初审结果、业务能力及业绩评审、面试结果等综合评价评审者的资格。

3.6. 结果公示评审机构公示评审结果,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4. 评审结果的有效期评审结果的有效期根据评审级别不同而有所不同,评审机构将在评审结果中明确评审结果的有效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本年度局评委会评审范围包括:工程系列(林业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今后不再对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或中等专业教育学历毕业生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认定,符合申报条件将统一由评审会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委托评审工作
我局可适当受理有关部委、林业和草原系统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其中,林业和草原系统内企业单位仅限定在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

相关部委所属单位委托评审,须由部委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林业和草原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出具“推荐申报函”,并处理好与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的关系。

对我局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系列、级别,由局统一委托相关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需要委托评审的,有关单位应在报送评审材料时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职称委托评审人员基本情况表》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定办)。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8.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1〕11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16日(正高、副高、中级),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根据《黑龙江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建设、交通运输、粮食、林业、煤炭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详见/hljhrss/zt4/view.jsp?id=19349),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二)学历毕业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交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三)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提供);(四)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个人工作业绩的论文、论著、教材、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等;(五)个人信息确认表(平台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六)《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附件1);(七)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八)委托评审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九)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须提交《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附件2)、《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3),流动人员须提交《流动人员审查表》;(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上述十项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林业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林业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林业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结合全省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服务发展、尊重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推行代表作制度,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职业特点、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林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指专业为林业,包括林业资源保护、林业资源培育、林业资源利用、林业资源调查规划、园林绿化等专业领域。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分别对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Z)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2022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2022

附件1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工业技术工程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及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机械工程、建材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商业工程、地震工程等专业。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专业技术人员1.机械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机械设计、电力拖动、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电工测量、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监督、检验、销售、服务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建材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水泥、玻璃、陶瓷、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建材机械的制造加工、工程设计、非金属建材地质探矿、测试及相应的配套专业的设计、施工、科学研究、推广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纺织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麻、棉、毛、丝、针织、染整、机电等纺织工程的科学研究、设计、生产技术管理、产品开发、销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4.轻工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食品、日化、造纸、动力、塑料、轻工机械、印刷、皮革毛皮、家用电器、木材制品、衡器、装饰装潢等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生产制造技术管理、开发、销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5.冶金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冶金地质勘探、冶金测量、采矿、选矿、矿山建设、矿山机电、焦化、钢铁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机械、冶金电气、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理化检验等的生产、科研、设计、规划、技术开发、科技管理、生产实习、教学指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6.石油化工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化工工艺(石油炼制、橡胶加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高分子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环保等)、化工分析、化工仪表、化工机械、化工技术管理的科研、设计、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7.商业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食品加工、食品冷藏、商品养护、商品检验、商品机械及相应配套专业生产、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培训及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8.地震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地震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监测、分析预报、科技开发、科技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地)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27号)文件要求,现将全省工程系列林业(森工)工程专业2019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一、申报时间及地点材料申报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3日。

材料报送地点: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411室);电话***。

王军鹏电话***。

二、评审标准及评审范围(一)评审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森林工业工程专业高级专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执行。

可参阅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专题。

(二)评审范围全省市、县(市)林草局及所属单位从事林业(森工)专业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评审专业林业(森工)工程包括林学(主要从事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调查与规划设计、营林、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种苗、森林培育、森林植物、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森林经理、森林旅游、水土保持、林特产品及林下资源的开发、研究、设计、新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与其相关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林产工业、森林采伐运输、林业机械、林区道桥、林区电力6个专业。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第一部分:主卷材料。

按以下顺序装订装袋: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二份,不需装订,申报基层职称的人员应在评审表右上方加盖“基层”章。

2.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打印的《个人信息确认表》(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3.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及工资兑现表(职务变动审批表);企业申报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

全省部分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

全省部分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

全省部分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准通过人员公告名单现将全省部分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4月13日至4月19日。

如对核准通过人员有疑议,请以信件形式予以反应,信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政编码:150076。

按照《有关做好会计、审计、记录、经济4个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旳告知》(黑人社发【】43号)文献规定,鉴于是试点评审工作第一年,对如下公告名单中不符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且尚未参与考试获得对应合格证书旳人员,待参与国家统一组织旳考试并获得对应合格证书后,按评审通过时间发文并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本公告中共有6个高级评委会,总计505人,其中:正高级审计师(32人)赵洪军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姜艳红哈尔滨市锅炉厂徐丽艳大庆市审计局关红霞绥化市兰西县审计局张庆忠绥化市安达市审计局董红兵七台河市审计局孔祥霞鹤岗市审计局于勤勇齐齐哈尔市审计局闫晓光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刘群现代审计与会计杂志社孙景山省审计厅培训中心贾云城省审计厅培训中心张翠艳省审计厅计算机中心伞宏晶省审计厅孙纲省审计厅孙雅勤省审计厅赵文强省审计厅张曙明省审计厅张翠萍省审计厅吴艳龙省审计厅王学文省审计厅王文波省审计厅王皎省审计厅唐智刚省审计厅孙本广省审计厅舒沫南省审计厅李宪忠省审计厅李希龙省审计厅李树果省审计厅姜五一省审计厅高兰省审计厅陈淑爱省审计厅正高级会计师(102人)朱同明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有限企业林虹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江春环省文化厅边爱萍大兴安岭地区林业集团企业财务部姚莉省水利厅水文局王秋菊省水利厅水利规费征收管理中心余艳省教育厅齐齐哈尔大学朱虹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院陶林省体育局体育运动学校赵培有省国土资源厅桩基础工程企业刘维成省国土资源厅龙煤七台河分企业曹玉双伊春市铁力林业局朱德仁伊春市财政局郭海波黑龙江省出版集团新华印刷集团曲静黑龙江省出版集张福荣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秦司君大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李淑文省教育厅哈尔滨医大二院戴淑杰省教育厅哈尔滨医大三院李清玲省教育厅哈尔滨医科大学齐天华省教育厅张志宏省教育厅哈尔滨师范大学杨淑春绥化市职业技术中心曲申省卫生厅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刘晓滨省卫生厅妇幼保健医院吕玲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曹阳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许建齐齐哈尔市省鹤城建设投资企业刘博省国资委黑龙江省对外经贸集团王哈平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地质博物馆盛俊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局徐征鹤岗市财政局杨晓萍省农垦总局完达山乳业股份企业于国良省农垦总局财务处王立荣省农垦总局财务处张焕成省农垦总局财务处黄立新省农垦总局牡丹江联企企业许书玉省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中心谭占龙省农垦总局王宏省教育厅佳木斯大学周常盛佳木斯市财政局仝丽佳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李传良鸡西市财政局苏佳萍省教育厅哈尔滨金融学院乔毅红省教育厅哈尔滨理工大学郑力省森工总局黑龙江省林业科学园孙艳竹省森工总局黑龙江省生态工程学院赵凤瑞省森工总局苇河林业局贾俊梅省森工总局林业机电安装企业张晓波省森工总局八面通林业局宋利宏省森工总局财务处吕慧省森工总局绥阳林业局刘营大兴安岭地区林业集团企业财务部谢艳丽双鸭山市东方墙材集团魏紫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夏艳华省交通运送厅航道管理局牟海燕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黑龙江省电视台付晓莉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陈海潮省国资委黑龙江省建设集团王令权省国资委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李华峰省国资委中国煤炭国际企业姜明省国资委龙煤矿业集团企业邵华省国资委黑龙江省投资总企业崔景凤省民政厅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李惠玲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企业陈申玫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企业张桂云哈尔滨市投资供热企业西香梅哈尔滨市第五医院王秀清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韩薇哈尔滨市劳动技师学院刘波哈尔滨市哈药集团股份有限企业梁伟玲哈尔滨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孙梅芳哈尔滨市第四医院杨杰哈尔滨市工业投资集团李国庆哈尔滨市电风能设备企业李晓梅哈尔滨市第一工具企业李淑娟哈尔滨市畜牧产品工业企业柳树梅哈尔滨市银行段洪义哈尔滨市电气集团企业刘玲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帆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周冰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许秀丽哈尔滨市交通运送管理站王丽艳哈尔滨市利鑫达木业股份企业王淑环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胡铁莲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陆志华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刘亚林省工信委机械设备成套局高绍英省工信委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局何玉林省工信委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局唐希维省农业科学院袁军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王红萍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王庆江黑龙江省财政厅关宸忠黑龙江省财政厅姜玉成黑龙江省财政厅高玉林省森工总局双鸭山林业局洪流省交通运送厅王惠荣哈尔滨市哈电国际电气工程企业孙永刚省林业厅财务处王玉昌省人才服务局黑龙江省电力有限企业唐玉芝省人才服务局正高级经济师(58人)付全德省农委省经管总站胡启林省农委省经管总站李伟省农委省经管总站王维海省农委省经管总站王勋牡丹江市农经总站陈淑芬鸡西市农村合作经管站蒋大明大兴安岭王佩君黑河市农经总站任宏亮省粮食局中盐黑龙江盐业企业于维滨省粮食局省盐务管理局魏秋农垦总局垦区人事考试中心王天忠农垦总局垦区采购招标中心范振勤农垦总局农垦就业服务中心唐志斌农垦总局垦区人才交流中心贾庆胜农垦总局北大荒丰缘集团王思再省畜牧局牧业现代化处姜宏伟省森工总局赵超省森工总局方正林业局于长玲省森工总局省林业科学院黄东艳省森工总局林业设计院马志伟省森工总局省第二森林调查规划院姜立新绥化北林区农技中心王雪梅绥化肇东市经管站岳福堂绥化市农经总站孙丽君政府办公厅省信息政务管理中心孙绍颖政府办公厅省信息政务管理中心冯彦周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机关服务局刘颖省商务厅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孟京生省商务厅省蔬菜企业禹冠军省审计厅赵景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科学会堂杨云飞省国资委龙煤双鸭山分子企业姜涛省国资委龙煤鹤岗分子企业赵玲玲省发改委省信息中心宋桔省发改委省工程征询评审中心刘晓莹省发改委省宏观经济研究所滕振礼省发改委省宏观经济研究所丁晓燕省人保厅省技工教师进修学院王雁江省工信委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沈小倩省国土厅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王永欣省交通厅哈双企业崔明训齐齐哈尔龙江银行周伟齐齐哈尔鹤城建设投资发展中心刘晓慧齐齐哈尔价风格整管理办公室孙锦娟齐齐哈尔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赵立桐双鸭山市人民医院李世文大庆大庆市第二医院库振莲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张岩海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孔凤娟哈尔滨市经济研究所杨远涛哈尔滨市电气集团企业邵学义哈尔滨市呼兰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李卓巍哈尔滨市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于明升哈尔滨市工业投资集团企业高娟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张雅言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贾淑琴哈尔滨市哈药集团姜红哈尔滨市松北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正高级记录师(20人)夏秀杰省教育厅佳木斯大学张玉敏省卫生厅省医院闫杰省卫生厅省传染病医院安莹省卫生厅省疾病控制中心李文洁鹤岗市卫生局小区卫生管理王树春鹤岗市卫生局人民医院陈英华大庆市人民医院陈玉梅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梁艳茹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刘晓晶省广电局史志办王玉昭省记录局普查中心张景鸣省记录局科学研究所刘东环齐齐哈尔市记录局黄丰省农垦总局记录局滕艳莉省农垦总局八五九农场张春艳省农垦总局经济调查队周健省农垦总局交通运送局朱建东省农垦总局记录局吕静哈尔滨市哈药集团医药有限企业王佥哈尔滨市哈药集团医药有限企业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76人)范娟省蚕业研究所李琳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毕云虎省蚕蜂技术指导总站陈曦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杨微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杜传德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袁亚莉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宋喜清北大荒种业集团王福亮省农科院玉米所金玲省农科院玉米所刘峰省农科院齐齐哈尔分院齐凤莲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关洪江省农科院经济作物所牛若超省农科院克山分院尤青山省农科院院部崔喜安省农科院黑河分院孙广力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韩宏超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孟宪宝省畜牧局牧业现代化处胡海彦省畜牧局牧业现代化处张宝荣省畜牧研究所赵凤民甘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姜文志齐市种畜禽指导站纪晗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郭春华齐市园艺研究所骆生依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赵金福讷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李伶俐讷河农产品质量安全办李凤兰齐市草原监理站李阜景齐市草原监理站刘春静讷河动物检疫监督站卢金龙牡丹江农业技术推广站赵颖牡城区畜牧兽医总站陈宏伟宁安市农业委员会侯印宝宁安市农业委员会郑柳眉林口县畜牧兽医局张玉龙佳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丁桂珍佳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张丽萍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王秀艳佳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晋宝忠郊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赵玉梅郊区家畜繁育指导站张立新富锦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韩新文同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杨忠生桦川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宋玉华虎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刘双文密山畜牧局周天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李晓辉双鸭山市动物监督所付生双鸭山市畜牧兽医站胡兆平伊春农业推广中心唐福林七台河市畜牧兽医局董娟七台河市农技推广中心李宝芹七台河市农技推广中心刘树声肇东市畜牧兽医总站崔贵军绥棱县农技推广中心胡广义绥棱县农技推广中心祁树彬绥棱县动物卫生防疫站赵敏绥化市北林区畜牧站张会春绥化市种子管理处徐邦会安达市种子管理站刘俊荣安达市农业技术推广中邵爱民安达市畜牧兽医总站孙莉北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李文福北安市生产力增进中心赵云彩逊克农业技术中心邵东彦北安农业技术中心杨雪梅北安农业技术中心张登伦农业信息中心刘景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王华哈尔滨农业科学院张序哈尔滨动物卫生检查所孙世超宾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姜秀芝哈尔滨市呼兰农技推广吕葆华哈尔滨市呼兰动物防疫张剑尚志农技推广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27人)靳桂珍省政府办公厅王燕省工程征询评审中心郑大光省工程征询评审中心徐晓晨黑龙江省信息中心闫剑华省工程征询评审中心姜波省电子检查院王秀彬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潘德福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陈要武省社会信用办公室王长生省冶金研究所刘明省有色地质勘察研究院姜松省造纸工业研究所吴胜省冶金设计院王宝君省煤田地质一O八勘探蒋维平省煤田地质局曲延林省煤田地质局贾君哈工大建筑设计研究院王龙梅黑河学院王革哈医大四院刘宝铭省生产力增进中心高化田省人事考试中心刘在平测绘院周兴福地调总院吕军地调齐分院黄永卫地勘一院倪长海第二水勘院杨兆武物勘院李延生地调总院赵焕利地勘五院韩德文省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于亚琴省都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马和省都市规划勘测设计院赵启超省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崔晓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沙克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唐聪颖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李毅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李志伟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王庆波省高速公路建设局马振生前嫩公路龙嫩段指挥部蒋东珂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刘德海省高速公路建设局迟爽省公路造价总站肖生智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樊笑宇黑龙江省交通科研所王晶省公路监理征询企业李赵昕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赵凡黑龙江省航道局孙向明黑龙江省航道局史云龙黑龙江省公路局乔青松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王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王银波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于漭省收费局机关祝有昌哈伊管理处张立明省农业机械运用研究所申承均省农机工程科学研究院陈伟旭省农机工程科学研究院孔晓军省农机工程科学研究院陈显斌省农副机械化研究所赵研省农业机械运用研究所申庆双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陈治文省农机试验鉴定站何清黑龙江省水利设计院秦紫东黑龙江省水利设计院孙汝岳黑龙江省水利设计院孙艳春黑龙江省水利设计院王学明黑龙江省水利设计院李龙辉黑龙江省水文局李亚芬黑龙江省水科院卜汉臣省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心吕志学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张以晓省水利建设监理企业王玉林林业技术推广站李滨胜省森林植物园马立华省森林植物园朱弘省森林与环境科学院李贵明平山林业制药厂王灵宇省审计信息计算机中心崔长俊省三江环境监测站张红杰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孙江省环境检测中心站王泽斌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刘元海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甘宇宏广电局传送覆盖中心白晓云黑龙江电视台徐秀华省计量检定测试院梁浩省计量检定测试院于智吉省计量检定测试院袁树康省原则化院安庆权省原则化院陆一梓省原则化院刘文超省原则化院陈丽华国家农检中心訾壮辉省特种设备检查研究院王玉芝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张建平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李福林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张华玉齐齐哈尔市质检中心王志杰齐齐哈尔市特检所孟杰齐齐哈尔市质检中心吕国良鸡西市检查检测中心孙广煜省质监局信息中心杜萍省计量检定测试院张松岩齐齐哈尔质检中心王洪焕鹤岗市质检中心宋秀娟省粮油卫生检查监测站胡立志省粮食科学研究所赵振九局水利工程管理分站佟启玉农垦总局能源办孙冬海省农垦勘测研究设计院闫宝宏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张力省农垦勘测研究设计院朱成寿黑龙江省农垦建工集团时凯黑龙江省农垦建工集团崔宝玉大庆分院王勃石油化学研究院奚明华科技孵化中心徐晓秋科技孵化中心杜晓鸣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隋杨哈尔滨方舟建筑设计有尹远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毕连柱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邓晓华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杨晓华省林业设计院杨光强省林业设计院吴桂芹省林业设计院祝强省林业设计院李萌省林业设计院王玉娟省林业设计院张吉平省林业设计院苏世河黑林规一院林洪黑林规三院胡光黑林规三院孙东辉黑林规三院梁丽省安科中心陈佩君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闫立章龙煤鹤岗分子企业郝良文龙煤集团矿建企业王振东龙煤集团股份企业刘英志龙煤集团七台河分企业舒延民龙煤集团七台河分企业曹凤萍建工建筑设计院马勇龙建路桥股份有限企业马义春龙建路桥一企业孙永山龙建路桥二企业任建章龙建路桥股份有限企业程凤兰齐二机床卢映东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韩梅齐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白云龙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王发民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田丰建华区建设指挥中心王金寨甘南县林业工作站刘宏拜泉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吕海涛齐市市政工程建设企业孟长虹齐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杜宏祺齐重数控李秀杰龙江农业机械推广中心胡韬牡丹江建筑设计院程培嵩牡丹江测绘研究所刘虹牡丹江环境监测中心姜法林牡丹江八零四台吕忠慧黑龙江新陆建工集团麻志杰佳市时代建筑有限企业张春鹏佳市公路管理站王国庆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闫伟佳木斯人防办通信站冯桂华桦南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张咏梅佳木斯职业学院王军佳市技师学院李平鸡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高玉梅鸡西市林业局孔伟一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曲伟军市农机总站袁军市建筑设计院王卫东双鸭山市文广新局夏玉刚双鸭山市文广新局李逸红双鸭山都市勘测院王若森伊春林业科学院崔岩铁力中国林蛙研究所李艳七台河市园林局宋希祥七台河市宝泰隆企业杨举七台河工程质量监督站吴光清七台河市铁麟煤矿李云国七台河市政建设管理处毕淑杰黑河建筑安全监督管杨丰力北安生产力增进中心王鸿飞黑河水土保持管理办李晓平塔河林业局周鸾杰大庆市人民医院孟昭山大庆测绘管理站王进大庆畜牧局水产站齐刚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刘子铁哈尔滨新阳物业服务中辛海虹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刘本忠通河农技推广站杨成辉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李志和哈尔滨电机厂汪洪滨哈尔滨汽轮机厂张殿军哈尔滨锅炉厂周凡贞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刘海波哈尔滨综合开发建设有周屹哈尔滨市电子计算企业胡振岭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谭光恒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王金发哈尔滨重型机器企业孔风哈尔滨市园林科学研究袁韬哈尔滨市政工程设计院王福滨哈尔滨建工集团赵连义哈尔滨第三建筑企业王军哈尔滨环境检测中心站王国强哈尔滨水务工程研究院陈世宏哈尔滨市勘测研究院潘玮哈尔滨城镇规划研究院修洪玉哈勘察测绘研究院李春梅哈尔滨市城镇规划设计毛力军哈尔滨市勘测研究院孟炬哈尔滨市原则化研究院岳海滨哈市元申广电网络企业孟祥云哈药集团制药六厂陶树青哈药集团曹体祥哈尔滨新阳物业服务中刘法山哈尔滨斯大林公园高翔哈尔滨盛泰制药。

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一、具体要求1.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2.个人述职报告3份(只装订1份,需本人亲笔签名);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1份(省人社厅制定);4.任现职称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1奖1份,要求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5.外语、计算机考试相关合格材料复印件(按照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提供,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以上1—6项材料装订成册,加“xx同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封面)7.市州或厅局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加盖公章;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省人社厅制定);9.任现职称以来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2篇,需注明其中1篇为代表作。

省市两级申报者的参评论文,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并在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

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者的参评论文,如无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可提供1篇由本人独自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作为参评论文。

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供报刊杂志原件、文章复印件、查重报告各1份;本人独自撰写的文章提供文章复印件、查重报告各1份,上述各项材料(除报刊原件外)加封面“xx同志论文代表作”装订成册(2018年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不再进行论文盲审,由评委会根据论文代表作学术水平和查重报告进行量化评分,提交的所有论文必须附有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需在指定官网知网、万方、维普查验生成);10. 任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和论文(不含代表作)原件1份;11. 任现职以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成果资料汇编。

只需提供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的业绩成果,本人以项目主持人、技术负责人、主要参加人身份开展的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能说明工作业绩成果情况的材料(为反映工程业绩量,请尽量提供原件。

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林业工程师是从事林业及森林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和保护的multidisciplinary
专业工程师,主要负责实施和管理有关森林资源的一系列工作,在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其重大性,过去我国林业工程师在当地就业市场被极为看重,并受到国家颁发职称证书的认可。

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严格遵守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林业工程师
分为技术职务职业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职称评定。

技术职业评定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助理专家;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和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九级技术员。

在技术职业资格考核中,考核要点包括森林采伐与经营、森林保护、森林防灾
防护、林业自然资源保护、森林建设规划等。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要求考核知识和技能,并要求及格具体专业科目,具体专业方向以林分、采伐学、采伐工程及技术、采伐机械学科为主。

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是一个具有实质性、复杂性的考核流程,既考核专业的实
践能力,也考核专业的理论知识。

要想取得林业工程师职称,考生不仅要通过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技能鉴定考试,还要通过正规机构进行毕业证书审核及职业资格机构职称考试。

只有经历了这一系列考核,考生才能被正式授予林业工程师职称。

由此可见,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是一项较为严酷的考核程序,对参考人要求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能力,而且必须经过各个步骤的考核才能考取证书,方可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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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调查设计、营林、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林业生态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天然林保护(或生态补助)工程、荒漠化防治、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森林调查设计专业适用于从事森林调查、规划设计、资源监测及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营林专业适用于从事林木育种、种苗、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特产品及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林业区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园林绿化专业适用于从事园林绿化设计、园林植物选育及栽培、园林植物生态学、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森林资源利用专业适用于从事林产工业、木材加工、木材采运、林业机械维护及制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森林资源保护专业适用于从事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健康维护、森林服务功能保护及提高、湿地生态恢复及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破格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任助级职务4年;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1、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2、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一、外语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林业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

(二)熟悉使用与林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

(四)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生产实践中的一般问题。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独立完成或直接参加完成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专业技术工作。

(二)组织实施林业科研、生产、设计、施工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所撰写的总结、文件、学术报告、技术规范等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并被采纳。

(三)参与编写省(部)级行业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

(四)参与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完成所承担的部分工作任务。

(五)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够参与专业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论证和研究设计工作。

(六)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本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七)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完成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中的子项目,或对林业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2、完成的项目获得市(地)级主管部门科技进步奖或专业奖项(等级额定获奖人员);3、研究的成果被列为推广项目,或被专业主管部门采纳,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和有关部门审计,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主要参加撰写有关技术标准、行业规程2项;5、县级林业项目规划的主要起草人,其建议被采纳并组织实施;6、主持完成县级森林调查和资源调查2项,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7、主持完成县级林业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林业工程项目建设取得重大成绩;8、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共同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

第十一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一)熟练掌握林业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在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悉掌握与林业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一)具有比较丰富的研究实践经验,解决过复杂的技术问题,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主持、制订并完成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标准、管理办法等,被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并付诸实施。

(二)主持完成市(地)级项目的课题,或主持完成的市(地)级重点研究项目,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

(三)在市(地)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中担任总体设计、施工、科研、技术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主编过省(部)级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法规和管理办法。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技术审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六)在省级重大林业工程项目或课题研究中担任项目或课题主持人,工作被专家认可。

(七)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技术配合和组织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能力。

(八)能组织、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工作。

(九)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优秀成果奖、推广奖、星火奖)1项(等级额定获奖人员);2、获市(地)、厅(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或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等级额定获奖人员);3、主持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或新成果的推广2项;或其研究成果被市(地)列为推广项目,或被市(地)级专业主管部门决策采纳;4、主要参与撰写国家、行业标准规程1项或省级行业技术标准、规程2项;5、作为市(地)级项目规划的主要起草人,其建议被采纳并组织实施;6、主持完成县级森林调查和资源调查等4项,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优秀,主持、参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技术工作,受到省级主管部门表彰;7、主持完成市(地)级林业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林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取得突出成绩;8、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符。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三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四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业的。

第十五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应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六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七条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29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全省林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符合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申报资格和评审条件,严格按照新的《评审标准》做好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为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合理控制评审数量,完善评价办法,规范评审程序,林业工程评审委员会决定建立“林业工程专业”答辩题库,供评审时使用。

题库分为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调查设计、营林、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等六个专业,着力提高职称的含金量和公信力。

需答辩人员在评委会评审前进行答辩。

答辩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

三、按照“重实效、重业绩”的原则,对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认可的,尤其工作在林业基层一线的优秀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等条件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申报“绿色通道”材料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四、符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学历破格人员填写《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各市(地)人社局、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连同各类原始证书一并报评委会。

五、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含学历破格条件人员),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均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主要条件,参加2011年度全省统一组织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

七、申报职称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呈报材料要求:(一)各单位要统一上报评审材料(附参评人员信息盘),评委会不接待以个人名义上报的材料;(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现任职资格证书;(四)毕业证书、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所取得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等;(五)同级改职人员、学历破格人员、流动人员需分别提交各自的《审查表》;(六)有效的外语、计算机成绩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七)体现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论文论著和获奖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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