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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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2)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4)第一节专家库的组建 (4)第二节专家的资格管理 (5)第三节专家的使用管理 (6)第四节专家的考核 (7)第五节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9)第四章附则 (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规范公司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类评标活动所需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包括专家库的组建、专家资格认定、入库、使用、考核、退出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电力系统及相关专业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以独立身份为公司现有业务和业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的专业人员。

1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专家库是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本管理办法组建的、由各类专家组成的人才数据库。

第五条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协调使用、资源共享、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在职员工具备专家资格条件的,均鼓励申请入选公司评标专家库。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公司物资部负责对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进行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办法;(二)负责组织制订评标专家准入标准;(三)接受评标专家入库申请,并组织专家资格评审;(四)负责储备专家资源;(五)负责组建并管理专家库和专家遴选系统;(六)负责评标专家的档案和聘书的管理;(七)负责总部各部门各类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八)负责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九)积极开展评标专家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专家的招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水平。

公司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公司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保证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具备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满足经济性、安全性及优质高效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进度及成本可控。

根据公司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担施工所有项目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司成立“重大施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组织机构如下:组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物资的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公司副总工程师成员:公司工程技术部、物资机械部、工程经济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项目总工及在相应专业有技术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

第三章组织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部负责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上报及批复后组织实施工作,经营部负责投标项目重大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

第五条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重大技术方案的公司级评审,指导、协助项目部对技术含量高、危险性较大或业主指定要求的专项方案进行外部专家评审论证。

第六条公司物资机械部对涉及物资、设备的性能、供应等进行评审。

第七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对施工安全风险、措施保障等内容进行评审。

第八条工程经济部根据工程技术方案及物资设备部、安质环保部及其他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经济性比较评审。

第九条评审成员受公司“评审小组”委派对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意见,并提供有关技术支持材料及完善方案。

第十条评审小组副组长或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公司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进行归纳审核,并形成评审报告反馈项目部进行修正。

第十一条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技术副总经理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批准授权范围内的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对需要报审给总经理的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汇报。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是一个组织管理评审专家的规范文档,旨在确保评审专家的公正、客观、明确和高效。

下面是一份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总共约,以供参考。

一、总则为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基本职责1. 确定评审专家的选聘范围和数量,制定评审专家名册。

2. 负责向评审专家传达有关资料和会议通知。

3. 组织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训练。

4. 对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和评价。

5.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确定评审专家组成方案。

6. 制定评审专家的费用标准和报酬制度,支付费用。

三、评审专家的条件和选拔程序1.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一定的学术、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3)不获得评审项目中的直接经济利益;(4)不能参与有利益关系的评审工作。

2. 评审专家的选拔程序:(1)评审主体根据实际评审需要确定评审专家的职务、专业领域和数量;(2)评审主体开展评审专家的选拔工作;(3)评审主体公布评审专家名单,并告知评审专家评审任务和时间。

4. 评审专家员工有不当行为的,应有相应处理,如记录警告、取消资格等。

四、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训练为了提升评审专家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管理办法规定对评审专家进行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训练。

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训练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 知识考试:(1)考试范围包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2)考试内容设置合理,难度适宜,考试时间不超过3小时;(3)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4)不合格人员要限期再次参加考试。

2. 业务能力训练:(1)内容可以是专业知识讲座、论坛研讨、实地考察等;(2)训练周期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但必须有一定的规范性和连续性;(3)训练过程对评审工作有直接指导作用,训练成果要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训练结束后,评审主体对成果进行评定和宣布,优秀者予以表彰。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通过专家富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企业专业技术难题,引导前瞻性技术研究,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集团工程技术领域选拔具有较高造诣的专业人才,组建企业专家队伍。

通过技术专家人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积极性,打造专业化技术团队,全面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专家评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技术成果与实践经验相结合原则;坚持动态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坚持长期培养,全面建设,能进能出原则。

第二章专家分级分类与展业设置第四条专家分级。

集团公司设置资深首席专家、首席专家、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四级专家六个层级。

其中,资深、首席、一级、二级专家由集团公司评审与管理;三级及以下专家由集团所属单位评审管理。

资深首席专家为在本系统内有较高声誉,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

首席专家为在集团公司内有较高声誉,系统内有一定知名度,是集团公司专业领域专家队伍的带头人。

一级专家为专业技术领域业绩突出、科技成果丰富、行业认可度高、综合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级专家为在某一专业领域理论扎实、科研能力强、现场经验丰富、解决现场问题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级专家为在集团所属单位有较高声誉,是本公司专业队伍的带头人。

四级专家为在集团所属单位公司本专业有一定声誉和知名度,在本企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条技术专家分类与专业设置第三章组织及管理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专家队伍建设与评选领导工作。

专家评选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技术、经济、财务、设备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技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设备物资部及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集团所属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专家评选与管理工作。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

附件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专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保证评标工作的规范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专家库由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招标)公司)在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评标专家系统中建立,动态调整、资源共享。

第三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专家和评标专家,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或自主招标的招标人(以下简称自主招标人)从评标专家系统中抽取。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国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所需评审专家可从评标专家系统中产生。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职责(一)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评标专家的使用情况;组织评标专家的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系统内单位评标专家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将评标专家的培训纳入集团培训计划;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等工作。

(三)各产业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制定相关评标专家评审的专业条件;负责本产业评标专家入库审核;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参与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资(招标)公司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建立评标专家抽取和确定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二)受集团公司委托,统一负责评标专家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评标专家的信息入库、数据更新、信息档案等;管理评标专家档案。

(三)负责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定期统计专家使用情况。

(四)对于受委托招标的项目,负责在评标专家库中进行专家抽取。

(五)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二级单位主要职责:(一)配合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各项工作。

(二)负责向评标专家库推荐专家。

(三)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考核等工作。

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金宏威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研发项目技术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有专长人员的管理,为其提供成长的快速通道,广泛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公司决定成立金宏威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

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公司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人才进行选拔与培养,是公司的非专职常设机构。

技术评审专家选拔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提出申请,在公司所属各部门直接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中进行。

专家选拔、聘任及管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查、推荐和管理。

第二章专家分类根据公司产品发展方向,技术评审专家选拔的专业分三类:电力、电子电源、综合(综合类指所有与工程技术相关的专业,如通信、PCB、结构等)。

申报专家的人员,每次只能申报一类。

第五章专家级别及聘任年限公司专家选拔分三个级别: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

专家聘期均为两年。

第六章专家的数量专家每两年选拔一届,每届选拔专家名额为工程技术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分别约占技术人员的2%、3%、5%)。

因申报人资格不够,未通过评审,允许空额。

已取得XXXX公司各级专家荣誉称号而直接认定为公司一级专家的人员不占此名额。

第七章专家的选聘程序专家选拔由“专家评委会”操作具体工作,行使评审职责,审议讨论申报人材料并投票表决,详细流程见下图:第八章申报条件一、申报一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正高级,如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中级可参2考:大专/16年、本科/12年、硕士/9年、博士/4年;2、有3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曾担任过项目总工或同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3、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聘任使用。

二、申报二级专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业技术资格达到副高级,如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中级可参考:大专/13年、本科/9年、硕士/6年、博士/2年;2、有3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公司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公司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健全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使用评审专家资源,保证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结合XX 公司(以下简称“xx”)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取消和评审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矿评审专家及评审专家库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经营管理部。

第四条矿采购工作领导组负责审批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取消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评审专家资格认定、取消和考核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经营管理部在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修订本办法;(二)负责矿评审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和调整;(三)负责矿评审专家的聘任、使用、管理、考核;(四)协助监督部门对评审专家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专家库由矿内专业人员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评审专家;(二)有满足评审需要的专业分类,专业分类;(三)能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活动。

第八条评审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采购、应答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或经济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业务水平;(三)从事采矿行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经济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者,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从事煤炭行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技术经济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经部门及矿领导推荐者。

(四)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状况或发展动向。

第三章评选流程及日常管理第九条入选评审专家库的程序(一)专家库组建时由矿各部门推荐评审专家人选,经营管理部对推荐专家进行登记汇总、组织评审并报矿采购工作领导组批准后组成企业评审专家库。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技术专家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隶属关系技术专家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三、职责及义务1.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2.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作;3.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四、成员组成及会应具备的条件4.1成员组成专家会一般由1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副主任为技术中心及事业一部、事业二部、事业三部、事业四部各一人)。

专家会由公司领导、工程师、部门领导、部门专家、项目负责人、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4.2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主任和副主任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

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责任、权利与义务5.1 责任1. 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2.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3. 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4. 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行业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1. 专家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专家会主任及副主任共同评估确定;2. 专家会的领导成员由公司提名,并征求其他成员意见后产生,任期期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民主讨论,予以解聘并推荐其他人担任;3. 专家会成员对专家会的各项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辞聘权;4. 专家会成员可获得专业会印发提供的各类内部与外部的业务信息、动态与资料,以及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5. 专家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响应并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相关学术、探讨、研究等活动,并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6. 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专家会成员应遵纪守法,遵守专家会管理办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责任心。

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前言为了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提高员工的职称评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总则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职称评审工作,以评审员工真正的专业技能、工作成绩和综合素质为依据,确定员工的职称评定标准,落实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评审标准1.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技术人员按照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以及其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水平: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等。

•实践水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业绩等。

•综合素质:品德、业务素质、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2.管理人员的评审标准管理人员按照其岗位对工作的要求,以及其知识水平、工作能力、领导素质、工作业绩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服务意识等。

•领导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思维、指导培训能力等。

•工作业绩: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监督控制能力等。

•品德素质:品德高尚、重诺守信、廉洁自律、道德修养高等。

3.其它职员的评审标准其它职员按照其岗位对工作的要求,以及其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对工作的理解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队伍精神等。

•工作业绩:工作成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品德素质:品德高尚、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等。

评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可比性,在实践中应当加以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评审程序1.评审申请员工在职期间,可以根据工作性质、专业领域及其工作绩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职称评审。

2.评审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信息,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由专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3.评审材料申请职称评审员工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要求,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人力资源部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和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高科技公司高级专家、专家管理办法

高科技公司高级专家、专家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集团公司高级专家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专家(以下简称高级专家和专家)管理办法。

第二章原则第二条坚持交流不交叉原则。

首席专家、高级专家、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按照相应岗位层级和有关条件进行双向交流任职,不得互相交叉任职,即不得同时在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两类岗位担任职务。

考虑到公司人才队伍的现状,实施如下:(一)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原则上不得交叉任职。

目前已经担任行政职务的首席专家、高级专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给予适当的转换期,逐步完成工作转换并终止交叉任职;(二)专家不交叉任职。

第三条坚持以用为本原则。

按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六个专业领域(附件1),分别情况,合理设置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专家岗位。

积极为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专家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提供有效的工作方式,切实发挥其在重大项目规划、市场策划、项目立项和项目实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成立专家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委员会和工作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评委会和工作组),负责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专家选聘的领导和实施。

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组成。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职责:领导首席专家、高级专家和专家的选聘工作;(二)评委会由相关领导、所高级专家及公司首席专家、高级专家组成。

总经理任主任委员;职责:负责对人选按条件进行审核、评议,形成评审意见,提交领导小组。

(三)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工作人员组成;职责: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第四章任职条件第五条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能够领会和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意图,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三)工作勤奋,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作风正派,工作态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并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深入的学术往来与联系;(五)具有敏锐的直觉和洞察力,能就本学科领域及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方向选择及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意见;(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专家评聘及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专家评聘及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专家评聘及外聘专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发行版本:页码: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内容与要求;公司技术专家的评选、聘任、考核、管理的内容与要求;公司外聘专家聘任、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人事号文件《关于印发〈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3 职责3.1 人事是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公司技术专家评选、聘任、考核,外聘专家聘任、管理等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聘任方案及人员的审批,并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外聘专家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外聘专家的初筛和审批聘任工作;负责外聘专家的考核管理工作。

3.2 科技信息负责外聘专家的推荐工作;负责外聘专家相关费用的落实、管理、发放工作。

3.3 人事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的津贴发放工作。

3.4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技术专家的健康体检工作。

3.5 工会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的奖励性疗养工作。

3.6 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公司技术专家和外聘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工作流程图4.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图4.1.1 公司中、初级职称评审管理流程4.1.2 公司高级职称评审管理流程4.1.3 公司教授级高级职称评审管理流程4.2 公司技术专家评选流程图4.3 外聘专家管理工作流程图5 管理内容5.1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5.1.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司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人事〔〕号文件《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由公司职改办负责指导各单位职改部门按限额指标组织专家开展量化评审,组织开展公司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5.1.2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5.1.2.1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

附件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专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保证评标工作的规范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专家库由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招标)公司)在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评标专家系统中建立,动态调整、资源共享。

第三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专家和评标专家,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或自主招标的招标人(以下简称自主招标人)从评标专家系统中抽取。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国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所需评审专家可从评标专家系统中产生。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职责(一)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评标专家的使用情况;组织评标专家的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系统内单位评标专家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将评标专家的培训纳入集团培训计划;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等工作。

(三)各产业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制定相关评标专家评审的专业条件;负责本产业评标专家入库审核;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参与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资(招标)公司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建立评标专家抽取和确定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二)受集团公司委托,统一负责评标专家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评标专家的信息入库、数据更新、信息档案等;管理评标专家档案。

(三)负责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定期统计专家使用情况。

(四)对于受委托招标的项目,负责在评标专家库中进行专家抽取。

(五)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二级单位主要职责:(一)配合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各项工作。

(二)负责向评标专家库推荐专家。

(三)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考核等工作。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X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岗干部员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职称评审的规则,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公司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目前分为工程、会计和经济三个系列。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集团公司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正式授权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是集团职称评审的最高机构。

各主要子公司经集团公司授权可成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基层公司经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上级单位授权可成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达到50人以上,拥有申请系列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达到30人;(四)建立了规范的职称评审制度,具备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申请组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达到30人以上,拥有申请系列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达到15人;(四)建立了规范的职称评审制度,具备开展初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公司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一、评审组织及职责公司设立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公司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职称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发布、材料收集、评审组织等。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内部具有高级职称或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二、职称申报与条件公司员工可根据个人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按照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主申报相应的技术职称。

申报职称的员工需满足相应职称的基本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年限、技术成果等。

员工应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业绩报告、获奖证书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评审流程与标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和业绩进行评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结合公司实际需求,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四、职称聘用与待遇公司根据职称评定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职称聘用,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公司将根据职称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待遇,包括薪资调整、福利待遇等。

职称聘用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需重新进行职称评定。

五、档级升降管理公司建立技术职称档级升降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技术进步情况,对职称档级进行动态调整。

职称档级升降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参照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执行。

六、评审监督与违规处理公司设立职称评审监督机构,负责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对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评审资格、撤销职称等。

七、评审周期与安排公司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确定。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提前发布评审通知,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评审标准等要求。

八、附则与解释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以上为公司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公司员工提供明确的职称评定依据和程序,促进公司员工技术水平的提升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评审专家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评审专家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评审专家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一、制度背景与目的随着科技的发展,评审专家在各个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评审专家的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在公正、公平、透明、高效的原则之上,以确保评审专家的资质、素质、能力能够得以合理利用,提升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为此,本文制订了评审专家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旨在规范评审专家的选拔、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工作,为科技评审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评审专家的选拔与培训评审专家的选拔工作应当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首先,评审机构应当根据评审工作的需求,明确评审专家的学科领域和专业要求,并制定相应的选拔标准。

然后,通过公开招募、推荐等方式,吸引符合要求的专家进行申请。

对于申请者,评审机构应当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例如查阅其学术论文、执业证书等,以判断其是否符合专家的录取条件。

最后,评审机构可以考虑面试等方式,从申请者中选择出合格的专家。

评审专家的培训工作应当以提升专家能力和素质为目标。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新领域新技术的介绍、评审理论和方法的学习、评审案例的分析等。

培训方式可以采取线下培训、在线培训、研讨会等形式,并根据专家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培训。

培训结束后,评审机构可以根据培训成果对专家进行评估,以便为专家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辅导。

三、评审专家的考核与激励评审专家的考核工作应当以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专家的评审能力、学术影响力、学术道德、评审质量等。

考核方法可以综合采用问卷调查、评审案例分析、专家之间的评审互查等方式,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可靠。

评审机构应当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审专家继续合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评审专家的激励工作应当以激励机制的建立为基础。

激励机制可以包括经济激励和荣誉激励两个方面。

经济激励可以为专家提供合理的评审费用,并根据评审质量和数量进行相应的奖励。

荣誉激励可以通过表彰会议、颁发证书、组织学术交流等方式来实施。

评审机构应当积极争取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的支持,为评审专家提供更多的激励机会。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司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领和带动公司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提升公司关键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人才是指努力践行公司核心价值观,精通某一专业领域,创新能力强,业务精湛,围绕“打粮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普遍认可的优秀骨干人才。

专家人才序列属于非管理人员,是大H体系中与经理人员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

本办法中专家人才目前主要面向技术领域,视公司运营策略和专家体系建设成熟度,将动态推进至其他领域。

第三条技术专家体系建设要切实推动“人才强企”战略向纵深发展,统筹好夯实提升面向未来的核心自主能力与打通个人多轨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两大目标,坚持七项总体管理原则:1坚持以发展为前提,实现公司发展与员工职业发展同步互促;2.坚持以奋斗者为本,重点聚焦围绕“打粮食”作出有效贡献的员工;3.坚持以员工为中心,选拔规则简明易懂,考核机制公开公平公正;4.坚持双轮驱动,既关注打粮贡献,也关注专业能力造诣;5.坚持制度牵引,激励与约束对等,引导员工队伍技术能力提升;6.坚持体系建设,推动专家选拔使用、考核激励、任期管理动态闭环;7.坚持转型引领,规划方向及专家数量面向数智化转型牵引布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坚持党管人才,专家体系整体建设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公司设立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建立完善技术专家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专家选拔、使用、评价、激励、退出等工作。

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业分委会。

其中,办公室归口负责全省专家队伍管理和机制建设工作,在技术专家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专家人才政策、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等;协助各分委会做好专家选拔、赋能培养和履职管理,兑现实施专家激励。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 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公司技术创新、决策咨询、技术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特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委会是公司的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技术发展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委会的组织、运行、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专委会的职责第四条专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公司的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技术决策进行咨询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公司重大技术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创新性。

(三)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为公司提供前沿技术信息和趋势分析。

(五)指导和培养公司的技术人才,促进技术团队的成长和发展。

(六)协调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技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第三章专委会的组成第五条专委会成员由公司内部技术骨干和外部技术专家组成。

第六条内部技术骨干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第七条外部技术专家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八条专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主任负责主持专委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四章专委会成员的选聘第九条专委会成员的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内部技术骨干由公司技术部门推荐,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确定。

第十一条外部技术专家的选聘通过公开招聘、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

公司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人选。

第十二条专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第五章专委会的工作方式第十三条专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公司的技术发展相关事项。

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紧急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专委会的决策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各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致的决策意见。

集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集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集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利用集团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资源,发挥专家在集团职称评审中的作用,有效开展XXXX集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XXXX集团建立工程系列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第二条为规范专家库的管理工作,促进高级专家库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集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公室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包括入库专家资格审核、为专家服务并协调和组织专家完成相应工作等,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经验,为集团人才队伍建设作贡献。

第二章评审专家资格第四条专家库入库人员来源:在集团成员企业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和工程技术实施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专家库入库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学术风尚、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5 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至少 2 年以上;(三)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男)或 50 周岁(女);(四)熟悉集团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愿意为集团职称评审工作服务,能够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

第三章专家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专家享有的权利:(一)受委托和邀请,担任集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评审小组的成员;(二)行使审议和建议权。

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对本组答辩人员的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查,参加小组答辩,给出独立意见与建议;(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报酬。

第八条专家应尽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库管理办法;(二)按照集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公室要求(或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专业的信息与建议,协助完成集团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三)入库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XXXX集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公室。

第四章专家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集团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专家库协助时,可从专家库现有专家中根据专业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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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专业工作组工作管理 (2)
第三章技术专家管理 (3)
第四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评审专家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技术选择和发展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专业工作组,是指公司技术评审专家库下设的各专业工作组。

本管理办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公司技术评审专家库里的内、外部专家人才。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各专业工作组以及技术专家的职责及管理。

第二章专业工作组工作管理
第四条专业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研究、发展规划、方案评审和创新实践等工作的开展,每个专业工作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开展各个专业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专业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参与相关专业的网络发展规划评审,参与重大、重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评审、技术选型工作;
(二)承担技术专题项目的研究论证工作,参与公司研发计划的制定以及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的攻关;
(三)参与相关专业研发创新成果、新技术试验成果的论证、评估和应用推广工作;
(四)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建网模式、提高网络质量、提升网络效益、实现降本增效等方面的策略方法、制度流程、技术措施和系统应用等
技术建议;
(五)组织开展专题技术讲座和培训;
(六)完成技术评审专家库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各专业工作组由组长负责主持开展,含召集专业评审会、开展相关研究课题、组织科技创新成果的价值评估及推广应用工作等。

对于重大的项目评审、方案论证工作原则上必须由组长亲自主持进行。

第七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对各专业工作组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增设、撤消或改组等)。

第三章技术评审专家管理
第八条各专业技术评审专家由省公司专业部门、各分公司内部推荐,并邀请公司长期合作的部分设计支撑单位选送外部专家共同组成。

第九条技术评审专家入选专业工作组,主要采取单位推荐审批的方式,由省公司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专家的资格情况进行审查后,选入各专业工作组。

第十条各单位专业组成员需保证按要求按时开展相关工作,其出勤情况及专业表现将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及评估(外部专家纳入参建单位年度考评)。

第十一条专业工作组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抽调各专业组专家参加相关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专家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其能按时参加。

当相关单位同一专业的专家有2名以上时,应至少保证其中1名参加。

第十二条专业工作组原则上每年度对各专家成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各专业组专家成员进行调整(包括增补或替换等),具体考核表格参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对专业表现突出、对公司科学技术工作贡献显著的专家,每年将授予“优秀技术评审专家”荣誉称号。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专家工作情况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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