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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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股份管理办法受控状态严格受控编号
执行部门人力资源部监督部门总经办考证部门全体员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有效激励高层经营管理者,充分发挥副总经理负责制的优势,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高层干部的薪酬分配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配总原则:薪资收入与个人及管理团队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挂钩,体现“贡献越大,收入越高;关注过程,重视结果”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佳途国旅高层。
第二章干股股东的构成
第四条干股股东名单由总经理确定,并由干股股东讨论通过。干股股东原则上须是某一部门最高职级的主管人员或副总。
第五条干股股东对总经理及企业年度经营结果负责。
第三章薪酬构成及来源
第六条干股股东预期收入=年薪+干股分红;干股分红=年度可分配利润×个人干股股权比例。
1、年薪标准参考企业宽带薪酬执行,绩效成绩连续两次90分以上者,企业
根据业绩、综合表现及岗位调整予以重新确定薪资等级。
2、年终干股分红即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各自持股比例获得对应的分红
金额。年终干股分红总额的计提来源:由总经理依据每年企业的年度确保
经营综合指标为基准,确定计提比例,提取比例不得超过60%,干股股东
持股提取比例与股东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挂钩。另外未提40%计入下
一年度进行提取。
3、当利润<0 时,按持股比例参与负分红。参与负分红时,以风险基金按持股
比例进行扣减风险基金和分红,扣减上限值为风险基金和分红全额。
第七条在职干股、风险基金
1、在职干股:指股东于企业就职,按比例获得年终分红;离职则终止。
2、风险基金:指干股分红中累积未发放部份。
原则上年终干股分红要在集团财年决算审计后计发,个人应分红总额的最
高比例60%在当年兑现,其余的40%将作为下年度参与干股的风险基金
予以提留。
第八条干股股东准入准出机制
1、准入:入职公司满三年,职位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认同企业文化,思想正
面积极,工作中能独当一面或有突出贡献。经公司股东决议,允许进入者。
2、准出:任何干股股东,出现如下情况,立刻停止其干股权,不论任何时候触
犯,则全年分红不计发:
1)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传播企业及领导负面消息者。
2)在本岗位不作为,无成绩或无贡献或绩效不佳者。
3)徇私舞弊,损公肥私者。
4)多数团队成员不认可者。
5)投资型股东,中途退股,净身出户。
6)违反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者。
7)降职到经理以下级别者。
8)自愿放弃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者。
9)全年绩效考核平均分低于60分者
第九条季度浮动工资计提与分配
1、每年干股总额 = 年纯利×年分红比例×年风险基数计提百分比×年绩效考
核计提系数
第十条年度目标责任指标审批程序:
财务中心根据年度预算提供财务指标总经办拟制季度目标责任书总经理核准签发总经办存档
第十一条年度股份奖励审批程序:
财务中心提供年度预算完成指标总经办核算考核结果和计提系数总经理核准签发财务支持中心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修订权归总经办。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