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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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1.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经营管理骨干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经营管理骨干。

3.逐步加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规范股权激励的全部工作以及与股权激励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的行为。

第3条术语解释1.股权,主要包括注册股权、现金购买股权以及分红股权2.注册股权,是指经过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确认的出资股份权益,主要是公司的发起股。

3.现金购买股权,是指公司按照不同级别规定的、由相关人员用现金购买的股权。

现金购买股权在未达到行权条件前,仅用于参与年度分红的股权;在达到一定条件后,现金购买股权可以转化为注册股权。

4.分红股权,是指公司按照不同级别规定的、由公司赠与的并仅用于公司年度分红的股权。

在正式行权后,分红股权可以转化为注册股权。

第2章管理职责第4条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权激励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股权激励管理工作的进行全面监督,保证股权激励的积极效果,具体职责有以下2项内容。

1.审批、修改和废止〃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东大会负责的股权激励事项。

第5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的股份激励管理机构,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事项进行决策,具体管理职责包括以下事项。

1.组织制订、提交〃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2.审核股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及条件,并报股东会审批。

3.确定公司股权激励业绩目标和具体的激励比例。

4.组织制定年终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由董事会负责的股权激励事项。

第6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股权激励工作中,公司人力资源部具有以下管理职责。

1.负责对注册股权、现金购买股权以及分红股权进行登记、变更管理,根据公司员工激励股份的获取及持股情况,设立并管理员工个人的持股账户。

2.组织股权红利计算及红利支付手续的办理。

第7条公司财务部在股权激励工作中,公司财务部具有以下管理职责。

股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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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一、股权激励的有关定义1.1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1.2被激励对象: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条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并与发起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

1.3期权股: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首先将公司股权转化为若干量化股数,然后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企业经营者或劳动者在一定的时间内以某个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期权股,待条件成就时转化为实股。

1.4配股:由公司发起股东提供,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员工行权前以分红股的形式授予被激励对象,行权后变为“实股”。

1.5分红:是公司在盈利中每年按股权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股东的红利。

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分红的具体方式以《股权激励协议书》以及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决议为准。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和原则2.1建立、完善XX有限公司的公司制度、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自营为主,鼓励联营的战略目标以及公司的上市计划。

2.2实现对XX有限公司高层和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公司引进股权激励制度。

2.3被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期权股在行权后三年内不得转让。

被激励对象在转让行权后的股权时,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协议》等股权激励相关文件之约定。

三、期权股的来源3.1首期期权股由公司发起人股东(公司创始人)提供,原则上不超过总股权数10%,具体股数由股东会决定。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业绩和长期发展的管理制度。

通过给予员工购买或获得公司股权的机会,公司可以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并与员工的共同目标紧密联系起来。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二、股权激励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的业绩和长期发展。

通过与员工分享公司的成长,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积极性,进而激发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创新能力。

2.2 原则•公正:股权激励计划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和歧视。

•有效:股权激励计划应当能够真正激励员工,推动员工为公司的长期目标和利益努力工作。

•可持续发展: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相匹配,考虑到公司的财务状况、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保证计划的可持续性。

三、股权激励的方式和范围3.1 方式股权激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 股票期权:员工按照一定条件获得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使其能够分享公司未来的发展收益。

- 股份分红: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将公司利润的一部分以股份形式分配给员工。

- 股票赠与:公司向员工直接赠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作为激励措施。

3.2 范围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也可以根据需要适当扩大范围。

具体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应根据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职位级别和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

四、股权激励的设计与实施4.1 设计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行业情况和员工特点等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目标制定:明确股权激励的目标,如激励员工提高绩效、增加公司价值等。

- 股权比例:确定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比例,既要考虑激励效果,又要保持合理的股权结构。

- 条件设定:制定获得股权激励的条件,如服务年限、绩效考核等。

- 分配方式:确定股权的分配方式,如按照职位级别、工作表现等比例分配。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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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一、企业股权激励的概念和作用1. 企业股权激励的概念企业股权激励,是指公司通过向员工提供持有、购买公司股权的方式,作为员工的报酬手段,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最大化做出努力。

企业股权激励可以使员工真正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分享公司的成长和成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2. 企业股权激励的作用企业股权激励可以激励员工更加忠诚和投入地为公司工作,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员工的自我成长和发展,帮助公司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企业股权激励的设计原则1. 激励目标导向企业股权激励的设计应该以激励员工为主要目标,要明确激励的对象、范围和激励的目标,确保激励设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员工的个人发展需求。

2. 公平合理激励设计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确保激励的对象和激励机制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人,避免激励机制过于复杂或不透明,让员工能够清晰地理解激励政策和机制。

3. 长期激励企业股权激励的设计应该注重长期激励,促使员工关注公司的长期利益和价值,避免短期行为和短期利益的追逐,确保激励机制能够真正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 适度风险企业股权激励的设计应该适度考虑风险因素,确保激励政策和机制不会给员工带来过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要鼓励员工敢于承担风险,勇于创新和实践,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5. 激励与激励企业股权激励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不同需求和激励方式,采取多种激励方式和机制,全面激励员工的努力和贡献,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途径1.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一种常用的企业股权激励方式,员工获得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可以在未来特定的时间和价格购买公司股票,通过股票期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创新和激情,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责任感。

2. 股票奖励股票奖励是公司以奖励方式向员工提供公司股票的一种激励方式,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给予员工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公司股票作为奖励,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股权激励奖罚制度

股权激励奖罚制度

股权激励奖罚制度一、目的为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业绩,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奖励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同时对违反公司规定或业绩不达标的员工进行处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股权激励计划1. 激励对象: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

2. 激励方式: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权等形式。

3. 授予条件:员工需满足公司规定的业绩目标、工作年限等条件。

4. 行权/解锁条件:根据公司业绩、个人业绩等设定行权或解锁条件。

四、奖励机制1. 业绩奖励:根据员工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给予相应的股权激励。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创新,对创新成果显著的员工给予股权奖励。

3. 忠诚奖励:对于长期服务公司并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股权激励。

五、处罚机制1. 业绩不达标:对于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内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将暂停其股权激励计划。

2. 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其股权激励。

3. 违法行为:对于触犯法律的员工,将立即取消其所有股权激励。

六、股权激励的管理和监督1. 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细则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定期审查和更新。

3. 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制度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制度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公司员工积极投身公司发展,特制定本股权激励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股权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同时保障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

第四条股权激励计划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种类及授予数量
第五条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等。

第六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根据员工职务、工作年限、绩效评价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公司每年根据业绩情况和股东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确定当年授予员工的股权激励数量。

第三章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第八条公司设立股权激励委员会,负责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股权激励委员会根据员工职务、工作年限、绩效评价等
因素,制定股权激励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行权时间、行权条件等内容。

第十一条公司向员工发放股权激励证书或相关文件,作为员工享有股权激励权益的依据。

第四章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与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在行使股权激励计划时,应遵循公司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条件。

第十三条在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可根据业绩变化和市场状况对股权激励数量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若员工离职或解聘,其已授予的但尚未行使的股权激励权益将作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通过股权激励进行奖励和激励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能够有效地促使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出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下一种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首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要明确激励的目标和内容。

公司可以制定明确的目标,如增加股东权益、提高股东回报率等,然后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股票分红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次,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要有明确的激励措施和激励方法。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贡献程度和岗位的重要性,给予不同的激励,如按照持股比例分红、按照公司业绩给予股票期权等。

此外,公司还可以设立激励基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

再次,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公正性。

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股权激励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操作和实施工作。

这个团队应该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激励的公平公正性。

同时,员工可以通过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分析,以及对个人能力和贡献的评估,制定个人的激励计划,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表现。

最后,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要有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公司应该根据员工的表现和成果,及时进行激励和奖励。

这样可以不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

同时,公司也应该建立严格的考核和约束机制,对不理想表现的员工进行追责和惩罚,确保整个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顺利运行。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员工激励和奖励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公司的发展。

然而,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公司的高层重视和全员配合。

只有做好制度设计和实施工作,才能真正发挥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效果,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股权激励制度范本

股权激励制度范本

股权激励制度范本一、股权激励的目的股权激励旨在建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长期利益绑定关系,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股权激励,将员工的个人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员工在企业成长过程中共享企业的收益,从而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

二、股权激励的适用范围本股权激励计划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及其他对公司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三、股权激励的方式1. 虚拟股权激励:公司现有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出资,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由公司支付。

被激励者没有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

被激励者离开公司将失去该股权;公司价值下降,股份无收益;绩效考评结果将影响股份的授予和生效。

2. 实际股权激励:公司向被激励者发放实际股份,被激励者成为公司股东,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

被激励者根据持有的股份享有相应的分红和增值收益。

四、股权激励的实施步骤1. 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的表现,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规模、激励条件等内容。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审批,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发放虚拟股份或实际股份。

4.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终止: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公司董事会可以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或终止。

五、股权激励的考核与管理1. 设立考核指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员工职责,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2. 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规模和收益水平。

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更大的激励;考核结果不佳者,相应减少激励或取消激励。

3. 股权激励的管理:公司建立健全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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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记录1、目的对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专业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以达到:1)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2)提升经营业绩;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5)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范围适用于在公司正式上市前,对工作年限满1年经过考评的以下人员进行股权激励:1)集团董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2)子公司高管、集团部门负责人;3)子公司部门经理;4)绩效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5)公司发展特别需要的人才;6)董事会批准的的其他有必要激励的人员。

3、职责3.1股权激励制度和激励计划由集团办公室起草、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批准。

3.2股权激励考评方案由集团办公室起草、董事会批准。

3.2股权激励的日常管理由集团办公室负责。

4、工作程序4.1股权激励模式公司大股东投资注册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激励股份来源。

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将激励股份在不同阶段、分批次授予经过考评的激励对象。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激励对象缴纳股权转让金后进入锁定期。

锁定期满,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激励股份转换为投资公司注册股。

公司正式上市前,激励股份只享受增值,不进行分红。

4.2股权激励计划及考评4.2.1每年12月,董事会根据次年的经营目标,提出年度股权总额报股东会批准,同时制定考评方案。

4.2.2股权激励结果的考核评定次年2月内,集团办公室按“股权激励考评表”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经人事主管领导和集团总经理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定。

4.3激励股份的授予根据股东会批准的股权激励总额和董事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考评结果,集团办组织激励对象完善授予手续,并要求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股权购买金。

授予手续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1)股权激励协议书;2)竞业禁止协议;3)保密协议;4)承诺书。

4.4激励股份的价格首次激励股份的价格,按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审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价格,采取购买10股送2股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

以后激励股份的价格,按考核期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4.5转注册股激励对象支付股权购买金后进入等待期,等待期为一年,等待期内不可以转让。

等待期满,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激励股份成为注册股。

4.6退出机制4.7.1激励对象离职,必须退出激励股份。

4.7.2等待期内退出,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激励股份回购协议,回购价格按购买价,协议签订后一年期满时支付,给予12%的资金利息。

4.7.3转注册后退出,激励对象与投资公司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公司大股东按股权转让上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一年期满时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4.7.4退出激励股份增值时产生的税费由激励对象承担。

4.7.5如公司2016年6月仍未上市,激励对象提出,投资公司大股东应回购激励对象股份,回购价格按股权转让上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回购款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支付。

4.8其它4.8.1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4.8.2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5、相关/支持性文件RF-G/MC013 《绩效管理制度》RF-G/MC014 《薪酬管理制度》6、记录RF-G/MA0xx-R001 “股权激励考核表”RF-G/MA0xx-R002 “股权激励协议书”RF-G/MA0xx-R003 “保密协议书”RF-G/MA0xx-R004 “竞业禁止协议书”RF-G/MA0xx-R005 “承诺书”股权激励考核表股权激励协议书编号:RF-G/MA0xx-R002 序号:甲方姓名:身份号码:乙方姓名:身份号码:丙方:XXX(以下简称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协议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就激励股份的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甲方为重庆盈安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盈安公司依法持有丙方960万股股份,甲方自身注册资金为400万元。

乙方为公司员工。

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乙方以价格元认购甲方持有的盈安公司 %股份,并间接持有公司股股份,在签订本协议15日内全额支付股权转让金。

第二条激励股份锁定期乙方对甲方上述激励股份锁定期为一年。

第三条锁定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在锁定期内,本协议所指的激励股份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第四条激励股份行权期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一年锁定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

行权期限为1个月。

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

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激励股份。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乙方所持有的激励股份,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

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锁定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完成下达的经营指标。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锁定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锁定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元。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按工商局要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全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出上年度每股净资产价格。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

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内容若与《股权激励制度》发生冲突,以《股权激励制度》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保密协议书编号:序号: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括:职务技术成果,职务著作成果,设计、程序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产品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和设备,以充分发挥其聪明和才智。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四、乙方有义务努力为甲方工作。

乙方利用工作时间及甲方的信息、资料和设备完成的任何研究、发明、创造、设计和生产成果,以及由此而获得的职务专利权和职务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并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入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甲方愿意为此在乙方离开本公司时以其离职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给予乙方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该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授权代表签名:日期:日期:竞业限制协议编号:RF-G/MA0xx-R004 序号:甲方:乙方:身份证号: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

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2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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