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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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一、制度概述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为了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地位和水平,在公司内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公正公开、有激励效果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机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聘任条件1.具有高等学历,本科及以上学位,且符合拟任职务的专业技术条件要求。

2.具有在本专业领域内的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

3.能够独立承担业务、解决问题、开展项目,发挥较强的专业经验和技能。

4.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业务能力,曾获得行业内的荣誉或成果。

5.具有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聘任流程1.申请:符合职位条件的员工需向公司提交聘任申请,申请时需附上本人专业技术聘任合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

2.初次评审:公司聘任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审核通过者进入下一步选拔程序。

3.职称评价:申请人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评价考试,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等。

通过考核者进入下一步选拔程序。

4.面试:由公司聘任委员会组织面试,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业务能力、工作经验、专业水平、团队协作能力等各方面。

5.最终评审:经过面试和现场考核的申请人,根据公司的用人需求和综合评定情况确定聘任人选。

6.签署合同:聘任人选与公司签署专业技术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包括聘任的职称名称、聘任的职责和权利、聘任期限、聘任质量考核标准、聘任工资待遇等内容。

四、职称晋升聘任人的职称晋升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在聘任期限内,取得一定的业务成就和业绩。

2.参加公司定期的职称评价、担任重要的专业项目或职务、参加重大专业活动或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3.参加国家或行业组织组织的职称评审活动,通过评审者晋升职称。

五、职称评估公司在每年底对聘任人员进行职称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个人职责、工作成绩、聘任质量、职称晋升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

评估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评估结果将反映在绩效考核得分及薪酬调整上。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为做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畅通专业技术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企业先进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划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三等级,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档次。

二、聘任条件(一)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对应;(二)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能在所从事技术岗位上独当一面;(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并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认证;(四)无证书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不全者将一律不予聘用。

二、组织工作(一)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职能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由我部组织实施。

聘任职务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一致;(二)聘任工作必须符合各单位工作开展实际要求,各聘任单位可以依据工作需要调整技术职务(职称)聘任等级,但调整范围仅限于高职低聘。

三、聘任周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期为三年,各聘任单位须在当前任期截止日期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下一任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并报送我部存档备案。

四、相关待遇(一)已发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按照是否从事一线生产制定,其中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5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20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100元/月、员级80元/月;非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0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15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80元/月,员级60元/月;(二)原工资方案中包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岗位技能津贴的单位,不再享受此办法规定技能津贴;(三)聘期内因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应技术职务(职称),自不担任相应技术职务(职称)次月起停止发放技能津贴;(四)中层管理人员不纳入岗位技能津贴享受范畴。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注重实绩、力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合理配置,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一)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良性竞争;(三)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四)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良性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含医技科室护士)、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取得人社部门发文认可的职称资格;(三)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情形之规定;(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聘任的其他条件:(一)一至四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二)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三)根据医院实际与发展需要,不同专业拟聘岗位数由聘委会讨论决定;相同岗位按《XX县第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2)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和推动其职业发展,制定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

三、聘任条件1. 申请者应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标准所要求的学历和学术能力,并经过相应的评审和审批程序;2.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3. 申请者应具备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材料;4.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术和技术领域做出突出的贡献;5.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和资源。

四、聘任程序1. 申请者向单位递交聘任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业绩材料;2.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符合聘任条件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和综合能力进行评审;3. 评审结果报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发给申请者聘任证书;4. 聘任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任期限1. 聘任期限根据职称级别和个人综合素质确定,一般为三到五年;2. 聘任期满后,申请者可重新评审,以延长聘任期限或提升职称级别。

六、权益保障1. 被聘任者享有相应的聘任待遇,包括薪酬和福利;2. 被聘任者享受职称带来的社会声誉和荣誉,有机会参加相关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3. 被聘任者享有参与科研、项目管理和领导职务的机会。

七、责任与义务1. 被聘任者应当积极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保持亲和力,为单位的发展和创新作出贡献;2. 被聘任者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声誉和形象;3. 被聘任者应当持续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4. 被聘任者应当履行聘期内的工作职责和业绩目标,定期向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聘任条件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单位有权取消被聘任者的聘任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择优聘用、双向选择的管理机制,切实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人才资源,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须遵从“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单位在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定岗位规范(“五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责、工作量等要求,客观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确定职数限额及职级比例,并按照规定程序在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三种形式:一是初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简称初聘);二是已具备某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原聘期结束后,进行续聘(简称续聘);三是新近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简称新聘)。

第五条执行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

第六条已聘任行政管理职务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对具备晋升条件,且从事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人事管理权限实行主管聘任下级,逐级聘任,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办法。

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岗位编制,由各级行政领导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聘任手续由人事部门办理。

第八条聘任范围和对象1、聘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对象,必须具备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专业系列和职级相一致或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经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各类专业职务资格的人员及符合国家报考条件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资格考试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由公司下达专业职务资格文件者,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由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任职资格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不能聘任。

这类人员须按任职条件重新评定(变更系列)现从事专业系列的任职资格后,方可作为聘任对象。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职称聘任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稳定优秀人才,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

一、申报对象与控制标准1、申报对象内部聘任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聘任分开,所聘人员可不具备该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但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申报对象包括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达到规定任期的正式聘任人员,以及达到规定任期的内部聘任人员,在具备所在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背景时,可根据省厅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岗申报内部聘任至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不具备所在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背景的人员,按照转岗规定,须先转评为所在岗位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2、控制标准学校内部聘任与正式聘任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50%:50%,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占15%、35%。

每年度通过的内部聘任与正式聘任人员,控制在当年具备申报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总数的70%以内。

二、评审程序与评审办法每年内部聘任工作与正式聘任的评审推荐工作同时进行,学校推荐的正式聘任申报人员视同已取得内部聘任资格。

内部聘任工作严格遵照正式聘任的评审推荐工作程序、评审办法与评审纪律。

三、聘期管理1、聘期与考核内部聘任人员聘期一般为3年,其绩效工资年度考核按内部聘任的岗位进行,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下者,或者未完成额定工作量者,下一年度聘期即行终止。

2、职称重新申报内部聘任人员聘任期满后原内聘职务终止,不再自动续聘原内聘岗位。

连续达到职称申报规定任期的人员,可申报比原内聘职务高一级的内聘职务,其有效的业绩成果为在原内聘职务内的业绩成果;其他人员重新申报原内聘职务,其有效业绩成果为比原内聘职务低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

不论申报哪一级职务,近5年的业绩成果不得低于申报总要求的二分之一。

3、岗位竞级内部聘任人员只能聘任在该职务层级的最低岗位,同时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正式聘任的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一、引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企业组织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办法。

二、聘任程序1.聘任程序包括申报、评审、审批和公示等环节。

2.申报阶段:申报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后,进入评审阶段。

3.评审阶段:评审由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标准包括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学术成就等。

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评审不合格者可申请复审。

4.审批阶段:经过评审合格者,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确认聘任结果。

5.公示阶段:聘任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聘任结果生效。

三、聘任条件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经验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

3.专业能力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专业工作。

4.学术成果要求: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

5.其他条件:如有其他特殊条件,按照具体岗位要求确定。

四、聘任职务1.聘任职务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总监、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等。

2.职务的聘任标准和职责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进行公示。

五、聘任权责1.聘任权:聘任权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使,依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2.聘任责:被聘任人需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如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专业技能等。

六、聘任结果管理1.聘任结果管理包括聘任合同签订和聘任职务变更等环节。

2.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是聘任结果的正式文件,需由被聘任人和企业主管部门签订,明确聘任期限、薪酬待遇等内容。

3.职务变更:如有必要,聘任职务可以进行变更,变更程序和条件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聘任管理监督1.监督机构:聘任管理的监督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纪检部门共同负责,确保聘任程序的公正和规范。

2.监督内容:监督内容包括聘任程序的合规性、评审的公正性和聘任结果的合理性等。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追究相关责任
对涉及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包括行 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通报批评
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以警示他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责任主体
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责任主体, 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和 标准。
试用期
02
03
聘期考核
对新聘人员可设定试用期,试用 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表现优秀 者可提前转正。
聘期内需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专 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 果。
薪酬待遇
薪酬结构
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 。
薪酬水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经验和业绩成果等因素确定 薪酬水平。
材料审核与评审
材料审核
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规范性。
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报人 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务实绩等。
评审结果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
公示与聘任
公示
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ABCD
德才兼备原则
聘任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业务能 力,同时注重其实际贡献和创新能力。
动态管理原则
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 ,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02
聘任条件与标准
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
01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最低学历要求。
工作经验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的评价,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职责、公开条件、严格程序、竞争上岗、分类考评、按岗聘任。

第三条公司职改办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职务包括与昆钢生产经营联系紧密的相关职业资格。

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等同于相同或相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聘任的职业资格外,与单位生产经营密切联系的相关职业资格,也可由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核聘任。

第五条以上所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业资格需经公司职改办行文确认为准。

第二章聘任分类第六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两类:一类是竞岗聘任,一类为一般聘任。

竞岗聘任指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考核和竞聘达到岗位要求,由单位予以聘任享受相应薪酬待遇的聘任;一般聘任指是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经考核称职,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供条件的正常聘任。

第七条竞岗聘任需进行岗位设置,根据岗位情况及要求进行竞争上岗,一经聘任享受相应岗位薪酬待遇;一般聘任无需做岗位设置,其聘任只作为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享受相关薪酬待遇。

第八条竞岗聘任需规定相应的聘期年限,聘期届满后需重新考核聘任;一般聘任一年一聘,需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方能聘任。

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新考核聘任。

竞岗聘任的人员皆可一般聘任。

第九条竞岗聘任原则上需具有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聘任必须与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符。

竞岗聘任与一般聘任都须由单位组织考核,对考核称职并被聘任者,皆发予聘书。

第十条以下所称聘任,不特殊标明的,均指竞岗聘任。

大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

大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XX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试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就是在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依据聘任条件,通过严格考核、公正评价、平等竞争、择优聘任,逐步建立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凡我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申请聘任的人员,均按照《XX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试行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定期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

按国家规定接近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其退休年龄。

第二章聘任程序与方法第五条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指导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聘任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聘任工作小组(至少由5人以上组成),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

第六条个人申请并填写《XX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聘任职务考核表》,各部门、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严格按照《XX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试行规定》的要求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聘任期满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是专业技术职务续聘、缓聘、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学校依据聘任结果兑现相应待遇。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任名单,并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异议期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一三章续聘、缓聘、低聘、解聘、辞聘与拒聘第八条续聘。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聘任期满考核均合格或优秀者,可续聘。

第九条缓聘。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实行缓聘(缓聘期间基本工资按90%发放)。

缓聘期限一般为一年,缓聘期满经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合格,可以续聘。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简介为了规范聘任部门和聘任对象的聘任行为,保障人员聘任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落实和完善职称系列职务聘任制度,制定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在聘任工作中应当遵守此办法的规定。

聘任方式聘任方式包括两种:全职制和兼职制。

全职制指聘任对象必须以全职形式在聘任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兼职制指聘任对象可以在其主要工作职责范围内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兼职聘任对象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影响其主要工作职责的完成。

聘任对象聘任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国国籍;2.具有本领域和本层次的高等教育背景或进修、培训或其他同等学历或者职业资格,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4.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的行为记录;5.未被撤职、开除或者处分。

聘任程序申报聘任对象应当向聘任部门提出聘任申请,聘任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聘任对象的条件来确定是否接受其申请。

聘任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聘任对象的申报条件和具体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审核聘任部门对申报的聘任对象进行审核,应当以职称系列职务的条件和标准为依据,综合考虑其申报资料以及独立学术贡献、学术水平、业务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的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评审聘任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任对象的职称系列职务。

聘任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聘任文件,并在聘任文件中注明聘任对象的职称系列职务、聘任期限、职责范围、薪酬福利等事项。

聘任聘任部门应当向聘任对象发放聘任文件,并登记相关信息,方可聘任生效。

聘任期限应当根据聘任对象的职称系列职务和实际需要确定,不得超出5年。

聘任期限到期,聘任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聘期一次性续聘,以达到稳定管理的效果。

聘任权聘任权属于聘任部门,聘任部门在聘任时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聘任对象的正当权益。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doc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doc

精选***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社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相适应和衔接,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实施公司人才培养战略,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升员工的科研、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标志性、高水平科研、管理成果的产出能力,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创造优良环境和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聘任原则第四条公司实行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分离制度。

员工自行取得由国家授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由公司进行聘用任命。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并颁发证书。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根据个人岗位、职系不同,自主参加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一)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组织。

精选( 二) 负责制定或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类别公司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两大类:工程技术类和管理类,其中管理类分为管理研究序列、经济师序列、会计师系列和统计师序列等。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分类具体见下表:类别管理类工程技术类级别管理研究序列经济师序列会计师序列统计师序列研究员 / 教授级正高级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副研究员 / 高级副高级工程师 / 高级实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验师等中级工程师等助理研究员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助理工程师等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初级研究实习员技术员等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必须同时符合必备条件和任选两项的附加条件才能申请聘任相应等级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一、概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相应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拥有一定的职称等级。

在知识经济时代,专业技术人员已成为企事业单位重要的生产力和创新动力。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二、聘任制度1、聘任标准(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一定的兴趣和热情。

(2)专业条件: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历或技术水平,并通过相应考试或审核。

(3)工作条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有一定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2、聘任流程(1)选拔程序:企业应在编制内岗位招聘,岗位应该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条件相适应。

(2)考核程序:参加聘任考核的人员应该根据相应的聘任条件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考核方式应多样化。

(3)确认程序:通过聘任考核的人员,应该经过组织审查和确认,然后正式聘任。

3、聘任期限聘任期限通常为三至五年,并可连续聘任,但是在审查和确认时应评估其工作情况,并判断是否可以继续聘任。

4、聘任待遇与聘任职称水平相对应的工资,应该明确规定相关待遇,并与从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推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制定相关政策政府应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和服务,通过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并适时完善政策。

2、提供职业指导政府和企业应该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性别、年龄、职务、能力等方面的职业指导,给予合理的评价和培训。

3、建立评价机制政府和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将评价和考核贯穿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的各个环节,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我凝聚力和竞争力。

4、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给予有力的奖励和荣誉,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动力。

四、总结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可以促进企业人才的梯度化、职业化,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为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竞争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报、评审及聘任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及人员应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有一定的业绩和成绩;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五条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经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内部评审;
3.评审合格者,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聘任管理
第六条
经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七条
聘任后,应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于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者进行相应处罚或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结语
以上为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所有公司人员能严格遵守规定,共同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方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的作用,特订立本方法。

第二章职务聘任第一条担负专业技术职务应是具有相应学历、职称、工作经过的人员。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包括:(一)领导岗位:主任、副主任、所长、副所长、科长、副科长等。

(二)技术岗位: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师、护士等。

(三)工勤岗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程师、资深工程师等。

第三条职务聘任应本着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执行。

聘任的程序和条件一旦确定,应当公布于全院,并在聘任时间到达前进行公示。

第四条审批程序:申请人→科室推举→聘任委员会审查→审批机构审核→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公示→聘任或取消聘任。

第三章职称评定第五条职称评定应以公开、公正、公正为原则,以工作业绩和职业素养为评定标准。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依照以下程序评定:层级评审→个人申报→抽查、考核→评定职称。

第四章聘任嘉奖第七条激励有亮点、有创新之举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任,应适时发放相应奖金和补贴。

第八条有特别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院领导及工会代表应适时组织表彰,并出具表彰证书。

第五章职务撤销第九条假如聘任人员或获得职称人员工作严重失职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取消其聘任或职称。

第十条取消职务或职称,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方法解释权归本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方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方法不符的,以本方法为准。

本方法最后解释权归本院负责人全部。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一、聘任程序1.职位空缺申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岗位设置,提出空缺职位申报,并明确职位要求和条件。

2.聘任条件公示:用人单位通过内部通知、网站公示等方式公布聘任条件,向广大员工征集符合条件的人选。

3.人员选拔:用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考试、面试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选拔,确定合适的人选。

4.聘任审批:经选拔确定的人选,由用人单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办理聘任手续。

二、聘任标准1.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需具备所申请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经验。

2.工作表现:申请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相应职位的工作内容,并有一定的工作成果。

3.岗位要求:申请人需符合用人单位对职位的要求,包括学历要求、资格认证要求、工作年限要求等。

4.职业操守: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聘任的权威性与公正性1.职位设置合理: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职位,确保聘任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2.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用人单位应公开聘任程序,确保申请人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选,并通过公示等方式公开选拔结果。

3.聘任结果权威可信:聘任结果应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审批,确保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同时,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合适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说明和拒绝。

四、聘任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1.聘任激励措施: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定的薪酬激励、职称晋升和奖励等,鼓励其在岗位上不断学习和进取。

2.职业发展计划:用人单位应与聘任人员制定职业发展计划,为其提供发展机会和培训项目,激励其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3.岗位保障措施:用人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聘任人员提供发挥专业水平的平台和资源支持。

五、聘任制度的审核和完善1.定期评估审查:用人单位应定期对聘任制度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听取专家意见:用人单位可以邀请专业人士、学者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制度的审核和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一、背景介绍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具有高级专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职业人员,他们在相关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对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创新具有重要的贡献。

为了更好地调动这些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及原则1. 目标: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的目标是为了激励和表彰那些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人才,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并保持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 原则: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严格评审和评价机制确保聘任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者须具备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技术能力要求:申请者需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相关领域内具备较高的技术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

3. 评审条件: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论文或专利等相应材料,并通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四、评审与选拔1. 评审委员会:由行业相关领域内的专业人士组成,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2. 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其在专业技术领域内的贡献、创新、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评审标准:评审将根据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经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评分最高的申请者将被推荐为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

4. 面试环节:通过评审的申请者将参加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5. 聘任决策:最终的聘任决策由组织主管权威机构实施,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推荐结果,决定是否聘任候选人为专业技术职务。

五、聘任秩序与提升1. 聘任秩序:经过聘任决策后,候选人将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称号,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2. 评价提升:已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定期接受评价,评价内容涵盖工作表现、科研成果、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评价结果将作为职务提升的依据。

六、奖励与激励机制为了进一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和发展,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十分重要。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_2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_2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3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1为建立适用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强化和完善我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专长,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和要求1、根据本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行政领导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任,并实行聘约管理。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单位所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本单位内有效。

二、组织机构本所成立职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聘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成员名单:XXX、XXX、XXX、XXX,由XXX任组长。

三、聘任形式及条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同级聘任、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续聘和解聘。

(一)同级聘任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

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备与所聘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含)以上。

(二)低职高聘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

低职高聘人员应为单位急需人才。

高聘为中级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区职称办批准,高聘为高级的报市职称办批准,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德才表现突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

2、具备所聘职务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有较优秀的专业业绩,工作有创新。

4、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高职低聘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审定可高职低聘:1、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不能承担相应工作量。

2、因水平能力或岗位数额所限,不能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_1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_1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一)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管理需要,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也为了积极稳妥地使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转入正常化,全面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档案,特制定如下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1. 目的通过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客观、全面、有效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工作业绩,了解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状态,并根据聘用结果给予相应的待遇,激励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创造性地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骨干作用,进行技术创新,全面推进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

2. 适用范围本聘用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已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 聘用原则①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基本相一致。

②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考核结果必须在胜任以上方可聘任。

③总经理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 聘用程序方案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提出聘任申请,经民爆事业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行文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个人提出聘任报告,经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分公司党群办行文聘任并上报事业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方案2: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向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提交书面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聘任申请,聘任与否由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评议。

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平时工作业绩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及推荐人历年度工作总结,报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和专业技术考评结果,向总经理提出聘用建议报告,由总经理行使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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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范围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系列、财务系列、教育系列、卫生系列等
2控制目标
2.1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
2.2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到岗人员能符合能力素质模型的要求
2.3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3主要控制点
3.1部门经理根据职业生涯设计的聘任名单、员工职业发展目标和个人表现确
定聘任人选
3.2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请聘任人员资料进行评审
3.3总经理审批评审结果
4特定政策
4.1人力资源部应牵头组织成立职务聘任委员会,作为为职务聘任的工作服务
的临时性机构,公司职务聘任委员会统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事宜,建议相关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发起,由相关部门的部门分管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人员和人力资源部经理、招聘管理员按一定比例组成该委员会,由招聘管理员负责聘任工作进行期间的事务性工作
4.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4.3各部门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指数控制在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10%,中级岗位职数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35—45%
4.4通过评审或者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其中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时需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指毕业时间和专业年限,下同),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五年以上且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已通过大学4级及其以上外语水平考试或取得大专以上外语专业正规学历者除外)。

聘任时外语合格证不受期限限制
4.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占本单
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4.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为一至三年或不固定期限
4.7根据管理权限,用人单位应与授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约
4.8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选拔使用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使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特设单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占职数)。

单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1)从外单位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市以上(含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优秀专家
(3)正规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限初聘,续聘时占职数)(4)军队转业的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干部,分配到公司后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只限初聘,续聘时占职数)
4.9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
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制度。

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
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办法,客观公正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考核
结果将作为晋升、续聘、解聘、低聘的主要依据。

量化考核分三个档次,
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考核内容各单
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

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不得参加当年晋升高一
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若连续二年考核不称职应予以解聘或低聘
4.10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年初确定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将拟聘任人员汇总成册,
并将名单交各部门最终确认
4.11部门经理应对照专业技术聘任聘任资格和员工实际所从事的岗位,确定资
格人选,并及时将调整情况报人力资源部
4.12各子公司按管理权限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流程说明11-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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