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实施方案
土山河小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按照泰安市《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为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突出重点预防与整治,狠抓任务措施落实,努力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经过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未成年人掌握与其年龄和认识水平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纠正不良行为,抵制各种消极思想的侵蚀,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预防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的优秀品德。
(二)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经过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做到不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居住;不让未成年人
吸烟、酗酒;及时寻找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团伙和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三)提高学校法律培训教育质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有计划地开展教职员工法律知识培训,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使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把学校办成重要的法律培训基地。
(四)指导社区组织、用人单位及自治组织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城市社区或农村村民委员会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习培训计划,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做好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培训对象的法制培训工作。
(五)加强对娱乐、出版、音像、商业服务等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业主及从业人员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不得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出售、出租违法出版物,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舞厅以及其它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和网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六)提高教管人员法律意识,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教育为主,注重改造,帮助
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重新做人。
(七)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宣传预防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教育,完善青少年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和阵地网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形成学区统一领导,各校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和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和违法犯罪责任追究制,逐级分解目标任务,把小学阶段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控制为零。
三、预防措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学校、机关、社会、家庭,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要重点抓好以学校为主的未成年人专项法制教育活动,以保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一)培训专(兼)职法制课教师。经过培训,使全校每每个年级都有1名能胜任法制课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漫川派出所聘请一名有较高法律水平、有丰富实践经验、有较强责任心的执法干部作为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并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自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利用活动课或政治课等,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学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校外法制基地教育活动,安排两次以上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团队活动。高年级学生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法庭活动。针对学生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每学期组织一场专题法制报告会。
(四)举办法律知识演讲、作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每年学校都要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演讲、作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从源头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
1、各班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她们知法、懂法,自觉抵制各种外来不良因素的侵蚀,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2、学校以校长为龙头,班主任、任课教师为骨干,共青团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教育大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大型集会,国旗下讲话、法制课、班队活动为形式,以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德育室为阵地,系统学习规定的六部法律。
3、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强化全社会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社会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社会公民、社会义务宣传法律法规的职责,组织学生搞好“小小法律宣传员”和站好“小小民警值勤岗”的活动,提高广大少年明辩是非、美丑的能力,增强她们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的自觉性。
(六)建立机制,明确职责,从手段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
1、学校成立“预防未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职责,将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理责任制中,同社会治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预防工作,向学校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学校校长要亲自抓、负总责,班主任,课任教师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搞好工作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行领导包年级,班主任、课任教师包学生的分层负责制,级级承担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3、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职责。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上好法制教育课,定期为师生做好法制教育报告,每年不少于2次。使校园法制教育真正收到实效。
(七)实施防控并举,从措施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