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督办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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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为建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建设工程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
施意见》(铁安监〔201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以及西成客专公司有关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七局西成客专项目部所属铁路建
设施工安全隐患监督的管理。
三、定义
本办法所称铁路施工安全隐患是指施工生产单位违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施工安全隐患分类
施工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性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较大安全隐患是介于一般和重大事故隐患之间,指危害性和整改难度较大,局部停工或短时间内整改难以达到效果,对施工安全质量影响较大的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督办管理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施工安全隐患督办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员为组员员的安全隐患督办领导小组,其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安全隐患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日常事务。
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中铁十七局西成客专项目部的安全督办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西成客专公司和监理单位及地方安监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组织召开安全隐患分析会,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寻找对策;督促各工区对
管段内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
二、各工区施工安全隐患督办小组
各工区成立以工区经理为组长,工区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员为组员的安全隐患督办领导小组。
第四章、施工安全隐患督办要求
一、改进创新检查方法把查管理、查体系、查现场和查实物有机结合起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总结,正确处理质量、安全、工期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工期、效益服从质量安全。
二、各工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区要及时向项目部、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整改期限及治理方案。
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一般安全隐患由各工区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治理由项目部挂牌督办,公司建设指挥部对督办内容进行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由西成客专公司挂牌督办,并将挂牌督办内容函告施工单位上级管理机构,要求其同步挂牌督办。
四、一般安全隐患由项目部组织,工区相关人员参加,
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的成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防控措施。
五、较大隐患由项目部组织,各工区、局专家组成员,并邀请设计专册和施工监理参加,召开隐患评估会,深入分析隐患成因,对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整改方案,确定督办的具体事项和主要内容,明确各阶段实施的目标和责任人。
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西成客专公司组织隐患单位、隐患工点上级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专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分析,界定重大安全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方案。
七、各工区要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管理。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部等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整改期限和隐患治理方案及整改进度等。
八、实行问题闭环管理,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复查责任人,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登记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九、项目部对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和较大安全隐患,应按照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在项目管段内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地点,项目部按隐患公示制度,在隐患工点、驻地宣传栏和会议室显著位置对隐患名称、部位、类型、级别及整改进度等,进行公示。
十一、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整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由项目部组织分析,对较大安全隐患由建设指挥部组织分析,对重大安全隐由公司组织分析,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自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十二、对确定为被挂牌督办的单位(以下简称被挂牌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项目部制作“重大安全隐患警示牌”、“较大安全隐患警示牌”和“一般安全隐患警示牌”,并将警示牌悬挂在被挂牌督办单位的醒目位置,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隐患场所、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被挂牌单位不得以施工、搬迁等理由,人为遮挡、转移、摘除或破坏警示牌;被挂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隐患整改并督促落实。
十三、挂牌督办单位在收到被挂牌单位要求恢复施工的申请报告后,由监理单位复查已整改完成并报建设指挥部确认后,由挂牌督办单位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核销,同意其恢复施工,并摘除隐患警示牌。
第五章、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