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铁熔炼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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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现场技术管理,规范中频炉熔炼操作。
2;范围
适用于中频炉熔炼铸铁的操作。
3:职责
3.1原材料准备
⑾原生铁、回炉料、增碳剂、废钢、硅铁、锰铁、铜、球化剂、孕育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公司铸造材料标准。
⑿每批外购的生铁、废钢、废机铁、硅铁、锰铁应该分类堆放,不可混杂(生铁、硅铁、锰铁、球化剂、孕育剂应附有对方或本公司的检测报告)
⑶炉料应进行破碎,用电子吸盘直接加料尺寸应符合表1,注:用手工加料的不受此限制。
不得混有合金钢废料。
⒂新生铁回炉料、浇冒口表面粘附的泥砂应清除。
⒃铁屑应按材质种类分类堆放,不得混有油污泥砂和抹布等杂物。
⒄根据浇注铁水总量和配料比例,开炉前要备足各种炉料,并且分好类。
3.2修炉
⑴每开炉之前,应将炉壁上附着的釉渣进行清理,并检查炉衬的尺寸大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⑵应仔细对炉衬各部分特别是炉底进行检查,发现有严重侵蚀及裂纹等情况,应用修补炉衬材料进行修补。
⑶将炉领上附着的釉渣进行清理,并按工艺要求进行修整,保证出铁时,铁液不溢出炉外。
3.3 开炉前检查
3.3.1每次开炉前一小时,要全面检查以下方面,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才能开炉熔化:
A)炉体、炉衬、炉领、中频电源漏炉报警装置,内循环和外循环冷却水系统液压倾炉机构等是否正常。
B)炉体各紧固件有无松动和移位;
C)水管有无破损漏水等。
3.3.2 炉前地坑和炉体周围不得有积水,地坑内可铺一层干砂。
3.4加料熔化
3.4.1 第一炉冷料启动时,其加料量一般为1.5~2.5吨,最好在炉体的中间加入一件重量为150~300公斤的起熔块,两边再用生铁锭或小块废钢填实,装料时禁止站在炉台上往炉丢入铁块,以免将炉体坩埚砸坏。
3.4.2第一炉熔化先用300~500KW左右的小功率送电半小时,使生料逐渐变红,观察炉衬,当生料和炉衬从底部到顶部都变得明亮时,保温半小时,然后进入正常熔化。
3.4.3 加入到电炉内的各种原材料严格按工艺员出具的配料单要求,用电磁吸铁盘或手工分批吊入,计量要求准确,加入顺序为:废钢加入炉底部,然后加入生铁锭和回炉料,并做好记
录。
3.4.4 不允许往炉内加入任何潮湿的炉料,不允许往熔融的铁液内加入带深孔或密封的容器类废钢,严防金属飞溅发生烫伤事故,熔炼过程中除加料和出铁过程外,禁止用风扇直吹炉口,以防止热量散失。
3.4.5加料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观察熔化情况,防止铁料“搭棚”和顶部冻结封闭。发现“搭棚”和顶部冻结封闭时,可将炉体倾斜,降低功率熔化,让铁液由前部化开,恢复正常熔化,严禁用冷铁棍捅开。
3.4.6 当因停电或水泵损坏等特殊情况停炉时,炉体内的的铁水温度很高,如感应圈失去冷却会很快被烧坏。炉体中的冷却水必须使用水塔等备用措施来冷却感应圈。
3.4.7 在熔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各水管的出水情况(水温和水压)。
3.4.8 根据熔化情况适时调整功率大小,并且经常查看冷却水温度指示表,出水温度控制在50℃以下,观察电源柜各个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炉体周围有无异常响声,气味等,如有异常,立即停炉检查。
3.4.9 铁液熔化完毕并且升温到1430~1450℃时,取样分析C、Si、Mn、Cr、Ni、等主要元素的含量,并据此调整化学成分,待加入的合金熔化完全后用集渣剂聚渣,同时,用测温枪测温并记录。
3.4.10 按生产计划单和浇注顺序准确地称量所出铁水,防止因出铁液不足而使所浇注铸件少铁水而报废。
3.4.11 在出铁的过程中,必须按工艺要求做好孕育处理,以确保材质性能要求。
3.4.12电炉熔炼结束后,采用风扇对炉衬进行强制冷却,炉体冷却循环水泵要一直运行到使炉衬冷却到室温才能关闭。
3.5 感应电炉熔炼工安全操作规程
3.5.1检查炉体冷却系统、电气控制装置、感应器铜管、机械传动装置和吊运设备,确认完好、正常。
3.5.2 炉瞠熔损超过规定(炉衬厚度小于65-80mm)时,应及时修补,方能开炉。
3.5.3 检查有无裂缝,3mm以上的裂缝,要填入炉衬材料进行修补;确保冷却水畅通。
3.5.4 检查熔炼所使用的工具,确保齐备、干燥。
3.5.5检查各种金属材料,其品种、块度、水分和清洁度要符合规定,严禁混入密封盒子,箱子和管子之类物件及易爆品,熔化过程中,不准加潮湿炉料。
3.5.6 切屑料要尽量放在出铁后的残留铁液上。一次投入量不要超过炉子量的1/10,而且必须均匀投入。
3.5.7 不管炉料质量如何,都要在前一次投入的炉料没有熔化完前,投入下一次炉料。
3.5.8 在满足材质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出铁温度,缩短高温铁液在炉内的保温时间。
3.5.9 认真烘干炉体和铁水包。
3.5.10 熔炼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冷却水,保证水箱处于充满状态,水箱缺水时应立即断电,停止熔炼。
3.5.11 熔炼过程中,经常检查炉底和功率表,若发现有漏炉迹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熔炼,以免烧坏感应圈,引起爆炸事故,同时,尽快将炉内铁液倒出来。
3.5.12 调换电炉时,应先断电后调整,禁止带电倒闸。
3.5.13 倾侧炉体倒金属液前,必须清除回转台上异物,以免滑落伤人。
3.5.14 发生停电、停水时,应作如下处理:
a) 若停电时间小于10min,则可不动用备用水;
b) 若停电时间超过10min,则需要接通备用水
c) 若停电时间在1小时之内,则可用木炭或保温剂盖在铁液表面保温,等待继续通电。
d) 若停电时间在1小时以上,则应将铁液倒出。发现冻结密封“棚炉”现象时,应及时把炉体倾倒一定角度,使冻结部分熔化,禁止用铁棍捅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