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件外观及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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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D产品外观和结构检验标准

MID产品外观和结构检验标准

MID产品外观和结构检验标准1.0目的为了统一外观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整机满足规定质量要求,特制定此标准;2.0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MID整机成品检验及在MID整机装配后可见或部分可见的结构件来料时外观质量要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

适用于成品及来料检验。

3.0职责IQC检验员负责来料结构件外观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员负责成品外观质量检验。

生产部门负责外观质量内部控制。

4.0业务程序4.1 作业环境4.1.1 应在正常光线(晴天)下,阴天或夜晚距离两根40W日光灯1.5m处作业,以目距300—400mm产品90°± 30°视角作业。

4.1.2 本标准所指的I级面是指整机装配完后,从整机正面和上面所能看到的该结构件的外观面(A、B、C壳);II级面是指侧面;III级面是指底面(D壳)。

4.1.3 本标准中所涉及的尺寸均指不良处的外表面最大尺寸。

4.1.4 本标准测试(目测)时间为100cm2的面积扫视2-4秒钟即可。

4.1.5 检查人员视力要在1.0—1.5之间,且无色盲或色弱等视觉缺陷。

4.2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4.2.1LCD屏:4.2.1.1LCD屏不得有破裂、斑点、污迹、花纹、气泡、脱粉、碰伤、严重划伤、缺损等不良现象。

4.2.1.2屏幕外露表面划痕应在可容许标准范围内:(1).宽度0.1mm以上不允许;(2).划痕宽度0.06-0.08mm,允许长度小于3mm;(3).划痕宽度0.04-0.06mm,允许长度小于5mm;(4).划痕宽度0.04mm或以下可忽略;4.2.1.3表面有静电保护膜的不能有容易分辨的划伤痕迹;产品保护膜应粘贴良好,无破损、脏污等不良。

4.2.1.4LCD屏表面的有效荧光屏面部分,不应被围框遮盖;LCD屏幕黑色边缘(黑色护边框)外露部分基本对称。

4.2.1.5LCD要装正,屏幕中心与前壳(前面板)围框中心基本重合(含水平及垂直方向),如有偏差:(1).左右两边偏差(即LCD屏幕黑色边缘外露部分的左边宽度与右边宽度相差)不超过0.5mm.(2).上下两边偏差(即LCD屏幕黑色边缘外露部分的上边宽度与下边宽度相差)不超过0.5mm.4.2.2外观要求4.2.2.1.外壳应无明显变形、裂痕、碰划伤、脱漆、色差、毛刺、斑点、流痕、明显注塑熔接痕等,边缘无刮手的凸起物,质量良好,外壳表面应无明显收缩、无污垢、漆膜应细腻、光滑;双色壳的颜色分界线应整齐;4.2.2.2.根据订单要求,面壳丝印正确完整,清晰完好;丝印端正、位置统一、适当;4.2.2.3.不允许有明显可见的油窝、气泡、脱漆,如有标准如下:(1). I级面相距15cm之间允许有3个,其面积应小于0.5mm2;(2). II级面相距20cm之间允许有4个,其面积应小于0.5mm2;(3). III级面相距15cm之间允许有4个,其面积应小于0.7mm2;4.2.3装配间隙4.2.3.1.壳与屏及可拆解部分的装配间隙应小于1mm;4.2.3.2.壳与壳的装配间隙应小于0.5mm;(含各个方向);4.2.4紧固件螺丝孔不得有漏打、滑牙现象,外露螺钉头不得有损伤、露白的现象;不得有螺钉头穿透、螺钉过孔的现象;4.2.5标识:4.2.5.1.贴纸不能有翘角、贴不平,大小要适宜;标志正确、清晰可辨,无倾斜等现象,功能应与整机说明书功能一致。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检验标准结构件检验标准文件编号:生效日期:受控编号:保密等级:版次:制作部门:总页数: 9 正文: 8 附录: 0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用以规范和统一产品注塑、喷涂工艺标准,维护产品注塑、喷涂、电镀质量,指导生产人员和QA检验人员的依据。

2、适用范围:本标准建立了注塑喷涂工艺质量标准,适用于注塑喷涂质量检验,用于规范和统一产品喷涂外观检查标准。

3、编制依据:《可靠性试验程序》、《外观检验标准》、《QA结构测试标准》4、测量面定义:A面:用户在使用经常看到和十分介意的表面B面:除去A面的所有表面C面:用户在使用中看不到的表面5、缺陷定义5.1 注塑件缺陷定义: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尺寸。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凹凸点:由于模具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塑料件表面上出现的高低不平。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顶白: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痕迹或白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上的裂纹。

油渍:在塑料件表面残留的油污。

翘曲及变形:塑料件成型时由于受力不均或应力而造成塑料件的形变。

飞边:由于注塑工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细碎划痕: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轻度残留线印记,目测看不出深度。

硬划痕: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损伤。

碰伤:由于碰撞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可视的缺损、变形或凹坑。

6061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6061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6061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6061标准是根据 GB/T4706.1-2006 《通用电气结构件尺寸测量和试验方法》、 GB/T 50306 《工业产品检测用外观检验方法》和 JB/T 5296 《工业产品外观检验装置及设备通用技术条件》而制定。

该标准适用于制造结构件时确定的所有种类的外观检查方法。

标准的条文解释如下:a.结构件外观检验的目的是根据 GB/T4706.1-2006 《通用电气结构件尺寸测量和试验方法》及有关国家标准和欧洲标准对结构件进行测量。

b.对所测的结构件进行外观检查的目的是确定结构件所有类型的外观检查方法:如结构件内表面粗糙度对结构件外观的影响程度;内部缺陷对结构件外观的影响程度;外观检查方法和缺陷排除方法。

c.外观检验方法和缺陷排除方法如下:质量要求:结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结构件应按 GB/T4706.1-2006标准执行;材料及结构件不得对产品具有任何要求;禁止在未经检验不合格情况下使用材料及结构件;工艺要求必须符合 GB/T4706.1-2006标准中有关结构件标准要求;外观检验要求必须由工程师提出;应遵守《通用电气结构件尺寸测量和试验方法标准》与有关标准中关于外观检验规格规定并采用相同检验方法(其中 A类允许有四种尺寸测量方法)。

一、外观检验方法(一)外观检查设备:一般包括,平面仪,旋转臂,平面度仪,曲面仪,角模仪,光度计,光栅相机,图像仪,电子秤等。

(二)直径偏差:允许有4种尺寸测量方法:a.径向尺寸测量方法:目测法,水平目测法;b.角尺测量法;c.棱角度检查法:观察、测量角点的方向和角变化趋势是不是一致;确定;判断是否满足上述要求;是否有表面缺陷。

d.轮廓线法:根据线轮廓线或图线线轮廓线的宽度划分区域(即从左到右)进行测量和观察;测量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 mm;不得大于1 mm。

e.平面度检验:指用仪器从轮廓面上直接观察表面特征点处(表面凸起)或凸起(或凹坑)与平面线或平面点之间关系来判断表面是否存在缺陷;其范围以表面水平为准,不应超过允许值。

结构件 外观检查标准

结构件 外观检查标准
距离止端20mm以上的部位「600mm□的 允许个数」 →→1个以内 距离止端20mm以内的部位「600×20mm 的允许个数」→→3个以内
30mm以内 3处 0.3mm φ1.5以内 50mm以上
距离止端20mm以上的部位「300mm□ 的允许个数」 →→3个以内 距离止端20mm以内的部位「300×20 mm的允许个数」→→5个以内
左右对称焊缝的宽度差在6mm以内 凹陷深度1.5mm以内 凹陷深度1.0mm以内 打磨痕稍明显的程度
修理部与未修理部不同
有修理痕但与前后形状基本 相同
大小(mm) 后工序造成 的伤痕 允许个数 17 伤 錾 伤 装夹痕 18 打磨痕 深度:0.1~0.3 有 面积 19 材料 注: 检查时图纸技术要求优先执行 无 无 范围 深度(mm) 深度(mm) 不允许有 30mm□ 0.1~0.3mm 不允许有
对接 9 余高
堆高4mm以内 有 火焰切割粗糙度 TES 525-019
堆高(mm)
2.0mm以内 切割面局部粗糙的
4.0mm以内
4.0mm以内

火焰切割粗糙度 按照 TE 火焰切割粗糙度 按照 TE S 525-019 S 525-019
10
火焰切割
直径φ30以内 深度:0.1~0.3 11 锤印 有
φ30以下 密集度:1处以内 范围:50×50mm□ 0.3mm以内 0.5mm以内 100mm□
根据HCMC与钢厂签定的技术协议要求
飞溅直径小于1.5mm 3处(单侧2mm以内) 1000mm范围以内
飞溅直径小于1.5mm 5处(单侧2mm以内) 1000mm范围以内
有 6 焊缝宽度不均 最大减最小:4mm 以内
深度(mm) 7 弧坑 凹陷1mm以内 堆高2mm以内 8 接头 有 有 堆高(mm) 数量(个) 堆高2.0mm以内 1000mm范围/2处 凹陷1mm以内 2.0mm以内 1000mm范围/3处 2.0mm以内 1000mm范围/4处

钢构质量检验标准

钢构质量检验标准

钢构质量检验标准
钢构件是建筑结构中常用的重要构件之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为了保障钢构件的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检验标准,以确保钢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以下将介绍钢构质量检验的标准内容。

一、外观质量检验
1. 表面平整度:钢构件表面不得有凹陷、凸起及其他瑕疵,表面平整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表面氧化:钢构件表面不得有氧化物,应保持金属光泽。

3. 涂层检验:若为喷涂、镀锌等表面涂装,应检查涂层的厚度、附着力等指标。

二、尺寸质量检验
1. 尺寸偏差:钢构件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范围应在允许范围内。

2. 焊缝质量:检查钢构件的焊缝是否牢固,是否有裂纹、气孔等缺陷。

三、材质质量检验
1. 化学成分:对钢材的化学成分进行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2. 机械性能:检测钢材的拉伸强度、屈服强度、冲击韧性等机械性能。

四、耐久性能检验
1. 腐蚀性能:对钢构件进行盐雾腐蚀试验,检测其耐腐蚀性能。

2. 疲劳性能:进行疲劳试验,检验钢构件的疲劳寿命。

综上所述,钢构质量检验标准涵盖了外观质量、尺寸质量、材质质量及耐久性能等多个方面,确保钢构件的质量达到要求。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检验工作,才能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手机结构件及其外观件测试规范和检测标准

手机结构件及其外观件测试规范和检测标准

手机结构件及其外观件测试规范和检测标准目录1. 范围 (5)2. 引用标准 (5)3. 定义 (5)3.1 不良缺陷的定义 (5)3.2 手机测量面的定义 (6)3.3 缺陷代码对照表 (6)3.4 补充说明 (6)4. 手机检验条件及环境 (6)5. 整机装配检验 (6)6. 喷漆件检验 (7)喷漆件外观检验 (7)附着力测试 (8)耐磨性测试 (8)耐醇性测试 (8)硬度测试 (8)耐化妆品测试 (8)耐手汗测试 (9)温度冲击试验 (9)膜厚测试 (9)6.10材颜色及油漆颜色要求 (9)7. 塑料件检验 (9)8. 镜片检验……………………………………………………………………………………………………108.1 镜片外观检验 (10)8.2 耐磨性测试 (10)8.3硬度测试 (1)试 (10)8.5 抗霉菌测试 (11)9. 按键检验……………………………………………………………………………………………………119.1 按键外观检验 (11)9.2 弹力测试 (1)39.3 寿命测试 (1)39.4 耐磨性测试 (13)10. 塑料电镀件(外观件)检验 (13)10.1 外观检验 (13)10.2 镀层厚度 (14)10.3 附着力测试 (14)10.4 耐磨性测试 (14)试 (14)10.6 硬度测试 (14)10.7 耐手汗测试 (14)10.8 温度冲击测试 (14)10.9 盐雾测试 (15)11.塑料电镀件(内部件)检验 (15)11.1 外观检验 (15)11.2 镀层厚度测试 (15)11.3 电阻值测试 (15)11.4 附着力测试 (15)11.5 温度冲击测试 (15)11.6 平面度测试 (16)12.导电漆检验 (1)612.1 导电漆外观检验 (16)12.2 附着力测试 (16)12.3 电阻值测试 (16)12.4 膜厚测试 (16)12.5 温度冲击测试 (16)13. 导电胶检验 (1)713.1 导电胶外观检验 (17)13.2 电阻值测试 (17)13.3 附着力测试 (17)13.4 胶的弹性测试 (17)13.5 温度冲击测试 (17)14. 五金件检验 (1)714.1 五金件外观检验 (17)度 (18)14.3 镀层硬度 (18)14.4 附着力测试 (18)14.5 盐雾试验 (18)14.6 可焊性试验 (18)14.7 镶件螺母的拉力及扭矩测试 (18)14.8 翻盖轴的寿命测试 (18)15. 橡胶件检验 (1)815.1 橡胶件外观检验 (18)15.2 硬度测试 (19)16. 印刷检验……………………………………………………………………………………………………1916.1 外壳上印刷的外观检验 (19)16.2 镜片及键盘上印刷的外观检验 (21)试 (23)16.4 耐醇性测试 (23)16.5 耐磨性测试 (23)17. 显示屏(LCD)外观检验 (23)18. 电池检验 (2)418.1 外观检验 (24)18.2 电池卡扣的寿命 (24)18.3 跌落试验 (24)18.4 电池标贴 (24)18.5 电池PCB板的检验(仅适用于电池触点为金手指的情况) (24)19. 充电器检验 (2)419.1 外观检验 (24)19.2 充电器标贴 (24)面 (24)19.4 金属插头及接触簧片镀层附着力的测试 (24)19.5 金属插头及接触簧片镀层耐腐蚀性的测试 (24)19.6 导线变曲强度 (24)19.7 插头连接强度 (24)19.8 跌落试验 (24)20. 耳机检验……………………………………………………………………………………………………2520.1 外观检验 (25)20.2 耳机插头与插座之间的插拔寿命 (25)20.3 导线抗拉强度 (25)20.4 抗急拉伸强度 (25)20.5 跌落试验 (25)20.6 导线疲劳弯曲强度 (25)验……………………………………………………………………………………………………2521.1 外观检验 (25)21.2 卡扣寿命(仅适用于卡入式天线) (25)21.3 安装强度 (25)21.4 跌落试验 (25)21.5 天线上五金件的耐腐蚀性的测试 (25)21.6 天线上五金件的镀层附着力的测试 (25)22. 吊绳穿孔的拉力试验 (25)23. 各阶段所需的检验项目 (26)23.1 各阶段测试说明 (26)23.2 封样流程说明 (26)23.3 各阶段所需的检验项目 (26)表18 ………………………………………………………………………………………………………26—29手机机构件外观及测试规范1 范围本标准主要用于大显通信有限公司所研制及生产的GSM手机、CDMA手机及PHS小灵通的结构件检验,并且适用于手机的研发、试生产、IQC来料检验、QA增强性试验等各个阶段。

建筑项目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建筑项目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一般项目
外观质量一般缺陷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全数检查
轴线位置(mm)
基础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mm)
层高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全高(H)
H/1000且≤30
建筑项目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别
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外观质量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全Hale Waihona Puke 检查过大尺寸偏差处理及验收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结构件和五金件质量标准:1。

目的旨在规范结构件和五金的检验工作,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控制材料质量,确保满足生产需要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结构件和五金件的进货检验三。

取样计划采用GB/T2828.1-2003的单次取样,检验等级(IL)和接收质量(AQL)应遵循以下规定:项目四的外观、尺寸和性能。

定义4.1平面:指整机装配后的前表面和上表面(使用时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4.2 B面:指整机组装后的侧面(视线偏转45 ~ 90度时才能看到的四周)4.3 C平面:指整机组装后的背面和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和底面)4.4 △E(DELTA-E):人眼在均匀的颜色感知空间中感受色差的测试装置当△E为1.0时,人眼可以感觉到颜色的变化。

当客户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该测试方法被用作确保颜色一致性的措施。

4.5毛刺: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而在机加工零件的边缘或分型面上产生的金属毛刺,且未进行适当处理4.6划痕:由于加工或包装和运输过程中保护不当造成的产品表面划痕或碎裂4.7不均匀切割:由于加工过程中产品定位不当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均匀4.8变形:加工设备调整不当或材料内应力造成的产品平面变形检验等级(IL) II S-2S-2验收质量限值(AQL) 0.65 1.5 1.5 4.9氧化锈:由于相应的防锈处理失败或处理后处理措施不当,产品表面出现锈斑4.10尺寸偏差:由于加工设备精度不够,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1“角度r”过大:由于弯曲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产品的弯曲曲线过大。

4.12表面凹痕:由于热处理不良或材料生锈导致内部杂质在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4.13圆角不够:切割或冲压产品切割边缘产生的锐边未加工成圆弧,容易导致割手4.14焊疤: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或抛光的残留凸起疤痕。

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不同4.16色差点:产品表面出现与周围颜色不同的颜色点4.17破裂:因加工损伤造成的产品裂纹或微小裂纹4.18点蚀:细小颗粒附着在喷涂零件的表面4.19油漆堆积:喷涂零件表面的局部油漆堆积4.20阴影:喷涂零件表面颜色比周围区域更暗的区域4.21外露底部:喷涂部分的局部油漆太薄,无法显示基底的颜色4.22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正确,喷涂部位表面出现凹痕或凹坑 4.23溢油:超出规定的喷洒区域4.24脱皮:产品表面的涂层脱落4.2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不同4.26光泽度:产品表面的光泽度不同于标准样品4.27指纹:产品表面的指纹4.28硬刮:由于硬物的摩擦,产品表面有明显深度的划痕(用指甲刮有明显的感觉)4.29柔软划痕:无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可见)4.30羊毛丝:产品表面出现细尘丝V.检验条件5.1外观检验条件5.1.1光源:在反向散射自然照明或物体距离光源0.65~1.0m的40W 荧光灯下5.1.2视距:300-500mm5.1.3视角: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45° ~ 90°5.1.4可视时间:5 ~ 10秒5.2尺寸检验条件5.2.1测量工具:精度为0.01毫米的游标卡尺、精度为0.1毫米的卷尺或钢尺、精度为0.01毫米的塞尺、精度为0.01毫米的塞尺、色度计、精度为0.01毫米的高度规、精度为0.002毫米的横杆规六.检查公共单元代码参考表表1公共单元代码参考表对应于N个代码七的项目/名称的数量。

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查标准

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查标准

天元集团技术质量管理标准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查标准起草人:批准人: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查标准1总则为贯彻集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集团的施工及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集团施工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工程。

3外观质量检查:3.1 标准要求:表面平整,棱角顺直,阴阳角方正,预埋件(孔)位置准确;不应有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裂缝、缺角掉楞等缺陷;构件表面色泽均匀、不宜有气泡、麻面、掉皮、起砂、沾污;楼梯踏步齿角整齐,无吃模、掉角、脚印等;施工缝位置正确、处理方法正确;剪力墙根部无烂根现象,接缝平顺、严密、无位移错台、无漏浆;三小间止水梁位置正确,高度、宽度满足要求,有地面填充层的三小间门口按要求设置止水梁并留有管道套管;阳台栏板、飘窗、造型等结构尺寸正确、横竖通线;混凝土振捣密实,缺陷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养护措施到位;后浇带有独立的支撑体系、留设位置和尺寸准确、留槎边角整齐、防水防潮措施有效,两侧模板不漏浆,钢筋有防护措施、保护层厚度满足要求、位置正确、绑扎牢固、无污染。

3.2 检查方法:全数观察,尺量。

3.3评分办法3.3.1评分标准3.3.2等级评定(1)外观质量满足3.1条要求,无缺陷,拆模后无整修,一次成优,评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好”;(2)外观质量基本满足3.1条要求,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按规范要求处理,评为“一般”,根据观感情况可分别评为“一般(+)”(评分85~89分)、“一般”(评分80~84分)、“一般(-)”(评分75~79分);(3)外观质量不满足3.1条要求,有严重缺陷的必须按规范要求处理,观感评分在75分(不含75)以下的评为差。

3.4 评分方法: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根据自己的观察打出分数,算出总得分率做为该工程的观感评分,并按分数划出观感质量等级。

4 实测实量项目检查4.1检验批抽查数量4.1.1基础验收时,全数检查;主体验收时,抽查检验批的数量不应低于所验收工程量的1/3,且不少于2个,检验批部位宜均匀分布,有一定的代表性,特殊结构部位必查。

钣金结构件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结构件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结构件外观通用检验标准一、范围:本检验规范适应于公司生产的成品、零件的外观检验,作为外观检验的一般要求,本检验包括产品的外观装配、喷涂层的效果等特性,不包括尺寸性能,有关尺寸性能要求请详见各产品图纸的技术要求,另请比对客户签核样品或参照相近的外观现状。

二、外观:1、本标准所述外观包括:1:视觉外观;4:表现喷涂的附着力;3:装配组合性能直边图角的要求。

2、表层分级:A级表面:产品(成品、散件)安装完成后,外露且经常看见的表面。

B级表面:用户操作用日常安装时能看到的组件外表面或柜(箱)体内的表面。

C级表面:由于其它零组件的遮档,用户操作及安装时不能看到的表面。

3、零件大小的定义:三、标准要求:(一):金属表面常见的缺陷定义:1:裂纹:在冲压过程中,在受力不均时产生的裂纹。

2:腐蚀斑点:在热处理或储存过程中,由腐蚀引起板面点状缺陷。

3:折痕:在冲压及折弯机的过程中,边部产生的压折痕迹。

4:压痕:板面受异物挤压撞碰或模具沾有异物而产生凹陷变形。

5:膜层伤: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到底层。

6:伤痕:已伤到底层。

金属表面接受范围:附注:(1):表中L: 表示单个缺陷长度,单位:mm, S表示单个缺陷面积,单位mm2,P表示缺陷的数量,单位个。

(2):上表所列的缺陷个数当在每一表面上超过2个时,每二个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mm,否则视为同一缺陷面积认其总和计算。

(二):电镀表面常见缺陷的定义:1:浅划伤: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至底层。

2:深划伤:表面膜层划伤,且以伤至底层。

3:水印:电镀因清洗水未及时干澡或干澡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4:漏镀:电镀时,因堆积导致的工件部分表面无镀层现象。

5:雾状:镀层表面上的模湖,不清晰,不光泽的现象。

6:砂眼:镀层表面的疏松针孔现象。

7:颗粒: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的影响在表面形成的颗状物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电镀件外观缺陷可按以下范围表:(三): 喷涂表面常见缺陷定义:1:附着力:色漆、清漆及有关产品的涂层从底材分离的抗性。

机械结构件检验标准

机械结构件检验标准

统一供应商、客户及我厂内部的外观及结构检验标准,特制订本检验标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制程、出货、外包的所有机械结构件检测。

3.0职责:
3.1品保部检验员负责来料、制程及出货的检验及记录;
3.2 SCM负责材料的请购、收料、储存及不良的退货处理,同时负责将此规范传达给供应商执行。

4.0定义:
4.1 A级表面:产品在客户处进行安装、操作及日常维护时能看到的表面,以及原材料无需加工的
金属表面;
4.2 B级表面:除A级以外的所有表面。

5.1按照MIL-ST-105E或(GB/T2828.1-2003)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抽样水准II级标准,CR=0,
AQL:MAJ=0.65,MIN=1.5,特殊抽样参照检验水准S-1操作。

5.2 检验条件:
5.2.1温度与湿度:要求温度20℃±5℃;湿度45%-75%
5.2.2检验判定要求:目视检验距离300mm±5mm判定时间5S。

5.3 检验使用工具及文件:
带表卡尺、影像仪、高度仪、千分尺、环规、针规、螺纹规、样板、显微镜,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的检治具,检验规范、图纸等。

5.4 各类缺陷的判定要求如下表所示:
注明:表中的L表示单个缺陷长度,单位为“mm”;S表示单个缺陷面积,单位为
“平方毫米”,P表示缺陷的数量,单位“个”。

5.5缺陷分类:
CR:致命缺陷: 导致使用者人身安全的不良。

MAJ:严重缺陷:导致功能降低或影响功能及使用的不良。

MIN:轻缺陷:对功能及使用无影响的不良项目。

6.0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外观结构件检验规范

外观结构件检验规范

侨龙机电制品有限公司结构件常用外观验规范核准:审核:制定:廖万红—、总则: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损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即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既可以判为不合格)2、产品各表面的质量要求应按其所在的具体部位进行判定:(见附表)A级表面:即工艺面(图面上主视图所能看到的表面、或装配后能看到的表面)根据客户具体的质量要求进行判定;B级表面:在客户处装配后不能看到的表面;C级表面:在客户处必须拆开才可以看到的表面;3、有特别要求的零件,其缺陷必须要有明确的技术说明;否则按一般检验标准进行检验;4、有签样时,如果样板与技术要求不符,则按样板进行检验;(样板必须有效)5、所有零件的外观检验均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二、特殊情况的处理:1、拉丝或喷砂后现进行折弯,必须有客户或工程签样予以保证(在折弯处容易出现裂纹);2、拉丝或喷砂表面经压铆后在压铆区域会有纹理、光泽不一致的情况,可以接受;3、在压铆、焊接的背面所呈现的轻微凹凸痕迹,可以接受,但如果表面要求较严时,必须加以适当的掩饰处理;4、先电镀后压铆的零部件在压铆后,可以在压铆区内有呈现颜色、光泽有差别时,只要其镀层和钝化膜没有受到损伤,可以接受;5、对于机械加工过程式中形成的正常模具印,不属于缺陷,但必须保证零件边缘轮廓平行或者有一定的规律性;6冲压过程中接刀痕,不能有明显的台阶存在;7、带有盲孔、或者较深的通孔的零件在进行电镀或喷涂时,因孔内较难喷(镀)上,允许在孔内部、深度大于孔半径的区域没有膜层,但必须涂上有保护作用的涂料加以保护,不允许有可见腐蚀物存在;8、所有的挂具印均必须在产品的B级或C级面上;9、铝制品在化学处理后,表面会有粗晶组织现象(如斑纹状态),此缺陷不能出现在要求比较严格的正表面上(表面可以进行装饰处理),但可以用于其它表面;10、当型材棱边有磕碰凹痕时,在客户的A级面时,以正视其深度不超过0.7mm 为可以接受范围,宽度不限;11、无色氧化处理的铝材表面上的划痕,均当作“镀前划痕”处理,按划痕的轻重程度可以适当接受;12、外部的螺钉头上如果在装配后出现槽口边沿出现毛刺均不合格,在其他面,以目视没有明显变形、突起、膜层脱落等缺陷为限。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钣金构造件外观检验规目录1目的12适用围13术语14外观外表等级定义14.11级外表14.22级外表14.33级外表15外观检验条件15.1目视检测条件15.2检测面积划分26对外观的质量要求26.1总则26.2加工工艺原因导致的问题26.3材料缺陷导致的问题36.4特殊情况36.5缺陷的改善37可承受的缺陷标准37.1金属外表3缺陷定义3可承受围77.2喷涂外表8缺陷定义8可承受围148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钣金构造件外观检验规1目的本规规定了控制柜钣金的外表等级划分及外观质量要求。

用于指导产品的来料验收和发货的检验。

2适用围适用于钣金类产品的外观检验。

3术语●外观:指产品上任何可看见的外表的外貌●金属外表:指电镀、氧化、钝化、以及金属压铸面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外表,区别于喷涂、塑料等非金属外表。

●拉丝:通过砂带对金属外表进展磨削加工,去除金属外表缺陷,形成具有一定粗糙度、纹路均匀的装饰外表。

●喷涂外表:指喷漆、喷粉外表。

●挂具印:指电镀、氧化、喷涂等外表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现象。

4外观外表等级定义外观外表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外表等级的定义如下。

4.11级外表重要外观外表,表达产品外观形象,具有装饰性,可以直接正视到的主要外观外表4.22级外表适度装饰外表,不移动根底产品,客户偶尔能看到的外表。

4.33级外表较少装饰外表,不移动根底产品,客户不易看到的外表。

5外观检验条件5.1目视检测条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500mm+/-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表1:表1、检测条件力不低于1.0。

图7、“正视〞位置示意图5.2检测面积划分被检外表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外表大小划分及可承受缺陷总数标准如表2。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五金件质量标准:一.目的为规范结构件、五金件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材料品质,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结构件、五金件的进料检验。

三.抽样方案采用GB/T2828.1-2003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四.定义4.1 A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4.2 B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 C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4.4 △E(DELTA-E):在均匀颜色感觉空间中,人眼感觉色差的测试单位。

当△E为1.0时,人眼就可以感觉到色彩的变化了。

这种测试方法用于当顾客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用以保证色彩一致性的量度。

4.5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4.6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4.7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4.8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4.9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4.10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1“R角”过大: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

4.12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4.13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4.14焊接疤痕: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刨光而残留的凸起疤痕。

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16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4.17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修改稿)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修改稿)
图3全钣金机箱表面等级区分示意图
6、包装、尺寸检验项目
表3包装、材质、尺寸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缺陷描述
缺陷等级
备注
1
包装
包装潮湿、脏、乱、破损严重。
MIN
无标识、标识不完整、不清楚。
MIN
实物与标识不符;混料包装。
CRI
2
关键尺寸
尺寸超出公差范围但不影响装配。
MIN
抽样:2pcs/lot
尺寸超出公差范围并影响装配。
9
桔皮
A
不接受
MIN
B
允许边角处S50
C
不限制
10
皱皮/垂流/鱼眼
AB
不接受
MIN
2缺陷DS≧50mm
C
S10,H0.5,N5
11
起泡
ABC
不接受
MIN
12
积漆
ABC
参见限度样品
MIN
13
露底/掉漆/挂具印
ABC
不接受
MIN
说明:
1、挂具吊挂位置应按照C、B、A级面的优先顺序选择,最好吊挂在C级表面。如果零件只有A级表面,则应尽量把挂具印留在边角位置,并控制其大小,挂具印必须进行修补处理。
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露底、掉漆
露出喷涂层下面基体材料颜色的缺陷。
起泡
喷涂表面有凸起(气泡பைடு நூலகம்成),用力压破后出现表面凹陷或露底。
挂具印
喷涂过程中采用工装定位而遗留的局部表面没有喷涂层的现象。
喷涂表面缺陷允收标准
表5喷涂表面缺陷允收表
序号
检验项目
等级面
接受条件
缺陷等级

手机结构件外观检查及测试标准

手机结构件外观检查及测试标准

手机结构件外观检查及测试标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手机作为一种必备的通讯工具已经融入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

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手机结构件的质量和外观检查至关重要。

本文就手机结构件外观检查及测试标准进行综述。

一、外观检查1.1 外壳外壳是手机的主要结构件之一,其出现裂纹、变形、色差、划痕、漏口等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手机的美观度和使用功能。

因此,外壳的外观检查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常用的外观检查方法有肉眼观察、显微镜检查、圆度、平面度检查等。

1.2 屏幕屏幕是手机操作的主要部分,外观检查要检验屏幕平整度、玻璃颜色、观察角度等,不同型号的手机对屏幕的检查标准也各不相同。

1.3 按键按键是手机操作便利性的关键之一,外观检查主要包括按键间距、按键响应力、按键硬度等,需要凭借经验和专业仪器进行检查。

1.4 接口与孔接口与孔是手机与外部设备连接的主要部分,外观检查要检验接口的配合度、外观色差、塑料溢出、孔的形状是否规整、孔边沿的平整度等。

检查过程中还需关注接口的功能是否正常,如数据线、耳机线、充电器等的连接是否稳定。

二、测试标准2.1 外观外观是手机结构件测试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测试标准主要包括压力、温度、湿度、冲击等。

测试时需注意,不同型号的手机外观测试标准不同,测试人员根据不同型号的手机进行具体测试。

2.2 材料材料是影响手机外观和品质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了确保手机的品质,材料的测试工作非常重要。

材料测试主要包括硬度、密度、厚度、折射率等。

2.3 功能功能测试是手机结构件测试的最终目的,其测试标准包括硬件测试和软件测试两方面。

硬件测试主要检查手机各种接口的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数据线、耳机线、充电器等。

软件测试则主要检查手机系统及应用程序的功能是否正常,如操作是否流畅,应用是否正常运行等。

三、结论以上是手机结构件外观检查及测试标准的综述,不同型号的手机在检查时具体操作还需根据不同的测试标准执行。

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手机结构件的质量和外观检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手机产品。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1.目的本规定为了对外购来料、样品制作、出货品质保证阶段中的外观检查所有问题点及不合格事项提供一个标准,从而达到以提前采取预防活动的目的。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加工及外协加工所有产品等品质保证阶段的外观检查。

3.总则3.1 原则: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零/部件的整体效果不能受到破坏,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问题,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收”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3.2 产品各部位表面按其在产品中所处位置和质量要求分类:A 级表面:图纸要求电镀面,为产品性能要求镀银的表面,如:双工器腔体内部、双工器腔体外面装配接头面,盖板(接触腔体内侧面)、滤波器内部、接头内芯等B 级表面:即图纸要求的电镀面,但是非性能要求镀银面,如:腔体顶面、螺钉孔位。

C 级表面:即主要为非产品性能要求且非装配要求面,如:腔体减重面。

3.3 凡是镀银层厚度在8μ或8μ以上的均默认为有交调要求,镀银层要求为亚银;如果图纸有要求镀亚银或者镀亮银,均以图纸为准。

3.4 本标准若与图纸、相关检查及客户检验规定发生冲突时,以上述规定和图纸为准;有封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封样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如果此判断严重影响到性能,按照最严格的标准进行重新判断(标准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图纸、封样、本标准);其它结构件表面缺陷的程度不能超出本标准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3.5 本标准所列的缺陷个数当在每一表面上超过2 个时,每2 个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mm,否则视为同类缺陷,面积以其总和计。

3.6 凡是要求镀银的产品(包括亚银、亮银、半亚半亮银),要求烤贝纸密封包装,内含防潮珠(即要求对镀银层起到防潮防氧化的保护作用);要求能够在18~27℃,湿度为45~70%中存放3 个月不变色,外观良好。

4.缺陷描述色泽不均:色泽为产品表面对光源的反射而显现出来的光华。

结构件外观验收标准

结构件外观验收标准


ⅡⅢ级面掉漆点
面积
≤0.5mm2 不可露底材 100cm2内≥2个掉漆点
目测法、测 其 量法
C
套色
有套色错位,异色衔接条 现象
目测法
B
喷涂平面感觉光泽度、平
整体 感觉
滑度,整批不一致,喷点 货品花点大小,稀密不均 匀、立体感、亮度等整批
目测法、色 板
C
不一致。(与样件对照)
Ⅰ级面丝印位置偏移 ≥0.8mm,倾斜度≥2°
尺测量
C
d 变 形
1
注塑件变形度≥2.5‰ 五金件变形度≥1‰
标准平面 尺、塞规测 B 量
颜色
在色板上、下限范围或与 样件相比dE≤7
色差仪测 量、目测
C
光泽 在色板上、下限范围或与 光泽度计测
度 样件相比
量、目测
C
膜厚
涂层厚20um—90um,电镀 层厚6um—20um
涂镀层测厚 仪
B
Ⅰ级面虚喷(镀)露底色 目测法
ⅠⅡⅢ级面有少料、缺料 现象。
目测法
B
注塑料孔位有堵塞、披锋 半堵塞现象
目测法
A
i.堵孔 金属件孔内有堵塞、杂
螺纹环
物、变形现象,螺纹
(塞)规测 A
(柱)孔内无螺纹

j.喷粉 表面不平滑,光泽度、亮
度、喷粉密度等整批不一 目测法
B

k.电镀 表面电镀不光滑、有杂 物、颗粒、缺口等现象
目测法
B
l.烤漆 整体烤漆不均匀、有色 差、杂物、颗粒等现象
ⅡⅢ级面丝印位置偏移
≥1.2mm,

目测法
B
倾斜度≥3°
f.丝印 丝印内容模糊、墨层不均 匀,有缺笔断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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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件测试(结构件材质:依设计要求选择材质,但必须是防内燃材质)1)耐磨
样品数量:2套
试验条件:专用的耐磨仪及耐磨,175g 力。

判定标准:耐磨判定标准如表18 所示。

表3 纸带耐磨判定标准
2)附着力
样品数量:2套
试验条件:在被测物表面用刻刀划100 个面积为1mm×1mm的格子,每一条划线应深及油漆的底层,用毛刷将测试区域的碎片刷干净,用3M600#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小网格,并用
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然后呈90°角度
拉起,同一位置使用新胶带重复三次。

对于在样品反面丝印或电镀的样品,只需用
3M600#胶纸直接在镀层上粘贴三次,不用划百格。

判定标准:在划线的交叉点处有小片的油漆脱落,且脱落总面积小于5%为合格。

QB 001-2013
2 3)酒精擦拭
样品数量:2套
试验条件:用棉布醮湿浓度为99.5%的工业酒精,以垂直重力500gf的力量,往返150回擦拭主体表面。

判定标准:不能有变色、变质、露出素材或表面涂层脱落。

4)橡皮擦拭
样品数量:2套
试验条件:以ERASER REFILL 7010R橡皮,垂直重力500gf,擦拭200次,来回为一次。

判定标准:不能有变色、变质、露出素材或表面涂层脱落。

5)铅笔硬度
样品数量:2套
试验条件:用三菱牌2H(橡胶漆1H )的铅笔(顶端磨平)施加750gf 的压力与壳体喷油表面呈45°,在表面不同位置划5条约3mm长的划线,移动速度为0.5mm/S,橡皮擦拭
表面后检查。

(每道刮划后,铅笔的尖端需磨平后再使用)
判定标准:各种材料达到的硬度要求如表 19 所示;检查产品表面有无划痕(划破面漆),当有1条及以下时为合格。

表 4 各种材料达到的硬度要求
6)人工汗
样品数量:2套
试验条件:PH值为4.7的溶液,将溶液浸泡后的无纺布贴在产品表面上并用塑料袋密封好,在试验温度55(+/-)2℃、93~95%相对湿度环境下测试。

(测试时间:48小时,表面过
UV的金属件只需做12h,试验后立即检查)。

判定标准:产品表面不应该发生明显变化,允许出现可用绒布抹掉的浅灰斑。

低纯度合金覆盖层允许轻微变暗,但不允许出现锈蚀、变色等异常。

镜片背面丝印:变色、脱落,只
做参考,但是恒定湿热、冷热冲击测试必须pass。

7)耐化妆品试验
试验数量:2套
试验条件:表面擦拭干净,将凡士林护手霜(或SPF8的防晒霜)均匀涂在产品表面上后,将产品放在55℃、95%测试环境中,保持48h后将产品取出,然后用棉布将化妆品擦试干净,
检查样品表面喷漆。

并测试油漆的附着力、耐磨性。

判定标准:表面喷涂无腐蚀、变色等不良。

耐磨和附着力品质不能下降。

8)UV光照
试验:2套
试验条件:温度55℃,辐照度为0.55W/㎡,光照波长340nm的紫外光,试验样品一半用铝铂纸包住,一半裸露在外。

试验48小时。

试验后揭掉铝铂纸,目视试验样品。

判定标准:试验样品外观及颜色不能有任何变化,不能有肉眼可看到的腐蚀或氧化现象发生。

9)水煮试验
试验数量:2套
试验条件:将样品置于恒温80°C水中,持续30分钟。

判定标准:壳体表面外观良好,无脱镀层、掉漆、明显起泡、变色等不良。

10)小球冲击
测试方法:从64cm的高度自由跌落在结构件表面上,1个表面冲击5次,主要冲击上下左右与相接处和中间各1次,用32g小球。

判定方法:结构件无裂缝、破碎等损伤。

11)螺母扭力
试验数量:2套
试验条件:将带有螺母的壳体平放在试验台上,将扭力计最大扭力设置为1kg,用配套的螺丝扭动3次。

判定标准:要求螺母无松脱,螺丝无滑丝。

12)螺母拉力
试验数量:2套
试验条件:将带有螺母的壳体固定在试验台上,使用配套的螺丝,用拉力计拉动螺丝,要求最大拉力不小于8kgf以上,持续时间8秒。

判定标准:要求螺母无松脱,螺丝无滑丝。

13)钢丝绒耐磨测试
试验数量:2套
试验条件:钢丝绒耐磨设备,硬度小于3H(750gf)的显示框位镜片,需做钢丝绒测试。

100fg来回摩擦,来回计算1次,共测试120圈,每30圈检查1次。

判定标准:100gf,120圈测试后无明显划痕.
14)振动耐磨
试验数量:2套
试验条件:振动耐磨机,测试1小时。

判定标准:掉漆需小于等于1平方毫米,最多允许4个点。

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的要求如下:
1)检验光源:400~600 LUX(外观及功能检验);
3
QB 001-2013
4
2)检验角度:如图1所示,不得旋转产品
3)检验距离:距眼睛30公分,与眼睛成一条直线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表 A.1 、表 A.2 、表 A.3 分别规定了产品的外观的间隙、断差、线状缺陷及点状缺陷的允收标
准。

A壳为用户直接观看的外观面,B壳为侧面
表 A.1 间隙及断差允收标准
表 A.2 点状缺陷允收标准
表 A.3 线状缺陷允收标准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表 B 分别规定了OQC测试项目缺陷的允收标准及不良等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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