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类产品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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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类 别■新制定 □修订 □废止版次A1页次1/6修订记录版本修 订 日 期 核准审查制订A1 2016年 11 月 3日年 月 日 1、目的建立通用的检验规范,明确钣金结构件产品验收标准,尽量量化缺陷标准,增强参考性和可操作性,为来料检验以及供应商出货检验提供统一的依据,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德为产品对钣金结构件的质量要求。

对外观部分进行了质量分级,请按相应质量要求选用。

2)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对于零件的特殊要求应按检验指导书要求执行。

3)本标准分为:一、表面喷涂验收标准(1级、2级、3级)二、电镀验收标准三、丝网印刷验收标准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些标准可以单独或组合起来应用。

3.检验要求3.1环境照度: 300-700LUX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

观察时间5S 3.2观察距离:3.2观察角度: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1级 2级 3级 A 面 30cm~35cm 40cm~50cm 90~100cm B 面 40cm~50cm 40cm~50cm 90~100cm C 面 40cm~50cm 90~100cm 90~100cm类别■新制定□修订□废止版次A1 页次2/6修订记录版本修订日期核准审查制订A12016年11 月3日年月日4.缺陷定义:Note.1 Note.2 Note.3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当L>2W时按Note.2d=(a+b)/2 W: width, L:length,当L≤2W时按Note.15.字母定义L:长度,W:宽度,d:直径,D:缺陷间的距离,N:缺陷数量,ΔE:色差值。

6.验收标准6.1表面喷涂验收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查面1级2级3级工具1 色差A、B、C ΔE≤1.0 ΔE≤1.5 ΔE≤3.0 色板、色差仪2 涂膜光泽、纹理A、B、C 对比色板,无明显差异目视、色板3 附着力A、B、C 百格测试,剥离面积不可有超过总体面积5%以上。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 2级表面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 3级表面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表1、各等级面的划分:2外观检验条件2.1检验原则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表2、检测条件表面等级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5s3s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2.3检测面积划分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检验标准结构件检验标准文件编号:生效日期:受控编号:保密等级:版次:制作部门:总页数: 9 正文: 8 附录: 0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用以规范和统一产品注塑、喷涂工艺标准,维护产品注塑、喷涂、电镀质量,指导生产人员和QA检验人员的依据。

2、适用范围:本标准建立了注塑喷涂工艺质量标准,适用于注塑喷涂质量检验,用于规范和统一产品喷涂外观检查标准。

3、编制依据:《可靠性试验程序》、《外观检验标准》、《QA结构测试标准》4、测量面定义:A面:用户在使用经常看到和十分介意的表面B面:除去A面的所有表面C面:用户在使用中看不到的表面5、缺陷定义5.1 注塑件缺陷定义: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尺寸。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凹凸点:由于模具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塑料件表面上出现的高低不平。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顶白: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痕迹或白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白化:因脱模应力关系产生的注塑件表面或背面或筋、柱、槽、墙刻印等部位的发白的印记。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上的裂纹。

油渍:在塑料件表面残留的油污。

翘曲及变形:塑料件成型时由于受力不均或应力而造成塑料件的形变。

飞边:由于注塑工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细碎划痕: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轻度残留线印记,目测看不出深度。

硬划痕:由于摩擦或滑划而造成产品表面留下点、线或块状的损伤。

碰伤:由于碰撞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可视的缺损、变形或凹坑。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目录1 目的 (1)2 适用围 (1)3 术语 (1)4 外观表面等级定义 (1)4.1 1级表面 (1)4.2 2级表面 (1)4.3 3级表面 (1)5 外观检验条件 (1)5.1 目视检测条件 (1)5.2 检测面积划分 (2)6 对外观的质量要求 (2)6.1 总则 (2)6.2 加工工艺原因导致的问题 (3)6.3 材料缺陷导致的问题 (4)6.4 特殊情况 (4)6.5 缺陷的改善 (4)7 可接受的缺陷标准 (4)7.1 金属表面 (4)7.1.1 缺陷定义 (4)7.1.2 可接受围 (9)7.2 喷涂表面 (10)7.2.1 缺陷定义 (10)7.2.2 可接受围 (16)8 附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1目的本规规定了控制柜钣金的表面等级划分及外观质量要求。

用于指导产品的来料验收和发货的检验。

2适用围适用于钣金类产品的外观检验。

3术语●外观:指产品上任何可看见的表面的外貌●金属表面:指电镀、氧化、钝化、以及金属压铸面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区别于喷涂、塑料等非金属表面。

●拉丝:通过砂带对金属表面进行磨削加工,去除金属表面缺陷,形成具有一定粗糙度、纹路均匀的装饰表面。

●喷涂表面:指喷漆、喷粉表面。

●挂具印:指电镀、氧化、喷涂等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现象。

4外观表面等级定义外观表面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4.11级表面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具有装饰性,可以直接正视到的主要外观表面4.22级表面适度装饰表面,不移动基础产品,客户偶尔能看到的表面。

4.33级表面较少装饰表面,不移动基础产品,客户不易看到的表面。

5外观检验条件5.1目视检测条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500mm+/-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表1:表1、检测条件不低于1.0。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规定公司产品的表面等级划分及外观质量要求。

2.范围:适用于指导产品的生产、总装及产品结构件的验收,外购件、外加工件的验收及指导。

3.定义: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表面等级定义1)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4.检验条件4.1.光源要求要求在自然光或光照度为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如40W的日光灯。

要求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范围内,且距离被检查表面的直线距离为500mm(图1)。

要求在手电筒光照下检验柜体内部(箱内)。

光源要求示意图4.2.检验员的要求检验员位于被检查设备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90°角进行检验(图2),要求检验员的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

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

被检查表面与人眼视线的关系4.3.外观表面大小划分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分为小、中、大、超大四种,分类原则有两种,一种是按面积大小分类,一种是按最大外形尺寸分类。

按照两种不同的分类原则,得到的表面类别不一致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比如某一表面按照面积大小划分为“小”,按照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中”,则该表面为“中”。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具体见表 2 。

当缺陷所在面的尺寸超过表 2 中对应的最大一类“超大”时,则将该面划分为若干个“超大”面或其它大小的面处理,且划分方法应保持同一种方式,即始终按面积划分或始终按外形尺寸划分。

产品外观表面大小类别划分标准5.判定总则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部件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性或者影响功能,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应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结构件检验标准

结构件检验标准

结构料检验标准编号:QC-JG-XXXX-XX 版本: XX 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产品配套的结构外壳件、装饰件等部件的检验、试验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采购、研发及质量等部门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考虑本规范要求的测试条件和测试设备,优先选择具备相应测试能力的供应商。

2、范围2.1 适用于福建科立讯通信产品配套的结构外壳件、装饰件等部件的质量监控,确保部件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2 任何新的项目,供应商都需要完整的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验证测试,并提供报告。

2.3 按照本标准测试样品必须是自动线体生产或具备量产性,任何手动制作的样品不能用于测试。

2.4 已经通过科立讯通信电子技术验收测试正式签样的项目,如果出现任何工程变更,包含但不限于油漆颜色变化、光泽变化、油漆型号变化、底材变化、生产制程变化等,必须同步通知科立讯通信,按照相关协议要求,用PCN形式批准通过后,并按照本标准进行全面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给科立讯通信。

2.6、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发生冲突时,以客户标准为准。

3、职责3.1 SQE负责制定文件。

3.2 各代工厂IQC、供应商负责按照此文件内容执行检验、测试。

3.3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外观、功能、可靠性及包装检验报告。

4、引用标准4.1 定义4.1.1 Critical Defect,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者人身与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4.1.2.Major Defect,主要缺陷:影响产品正常使用并对外观和产品形象产生严重影响的缺陷;4.1.3.Minor Defect,次要缺陷:对产品外观产生轻微影响的缺陷,两个次要缺陷算一个主缺陷;4.1.4.Acceptable Defect,可接受缺陷:可以接受的缺陷,在产品制程质量评估时使用,在产品出货抽样检验中仅供参考;4.1.5.段差:两个零件装配面理论设计为零偏差,由于加工有误差,实际装配面所产生的错位现象;4.1.6.顺段差: 在正常使用时,正视使用面所看不到的段差;4.1.7.逆段差: 在正常使用时,正视使用面所看到的段差;4.1.8.封样,Golden Sample,也称为签样板:由设计、研发、质量等部门签名认可的、用于确认和鉴别各种订制结构件来料批量供货质量的样品;一般可分为ID颜色样板、结构样板、标准样板和外观/颜色限度样板。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深孔内、 折弯内角等低电位区出
露基材
20 铝材晶纹
由于原材料制造原因, 铝制零件在化学处理后、 在表面呈现出粗晶组织现象。
4.1.2 可接受范围
缺陷类型 模具痕
摩擦痕(注 1)
表面大 小
不限 小 中 大
.
表面状态 各种 各种
1 级面 不可接受 L≤ 15, P≤ 2 L≤ 40, P≤ 3 L≤ 80, P≤ 4
不限
不限 不限
各种
各种
各种
镀前 镀后 各种 拉丝 各种
各种 各种 各种 镀锌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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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50, P≤5 Σ L≤20,P≤ 3
Lmax≤ 15 Σ L≤30,P≤ 4
Lmax≤ 25 Σ L≤60,P≤ 5
Lmax≤ 30 Σ L≤ 100, P≤6
Lmax≤ 50
不允许
L≤ 300, P≤6 Σ L≤ 40,P≤4
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
45-90 °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 1.2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 1、“正视”位置示意图
2.3 检测面积划分 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
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 以大的
一类为准。 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如下表。 (注:一般情况下,被检表面上的缺陷个数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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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
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
1级、2级和3级, 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 重要外观表面, 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 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 以
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钣金构造件外观检查规范目录1 目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合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外观表面等级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1级表面...................................................................................................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2级表面...................................................................................................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3级表面...................................................................................................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IQC)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IQC)
7.2.11间隙/错位:组装部件之间产生的组装面不平整现象。
7.2.12背胶位移:背胶位置与产品产生偏移,有露出离形纸面或产品可视面。
8. 判定基准:
8.1检查面等级说明:
8.1.1 A级面:高级面/标准面,用户在正常使用时能直接看到的面,例如:前面/正面
8.1.2 B级面:不完全看到的面,用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能看见,但是安装或维修的时候可能看到的面,例如:底部或电池仓内部。
不大于直径0.3mm不计入缺陷,且不可同时有4个点
亮印/发雾
大小不超过0.5mm²。且不可同时有2处
大小不超过0.5mm²。且不可同时有3处
允收
披锋/毛边
无手感,宽度不超0.15mm,单面整条光滑不可有2处以上锯齿。
不会产生刮手,毛边宽度不超0.2mm
不会产生刮手,宽度不超0.3mm
模印/料痕
小于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mm2每面接受4处每处之间的距离大于15mm,
8.2.8 产品焊点拉丝高度小于0.5mm,不可有毛刺,尖角现象。
8.2.9 涉及产品LOGO位置为A级面特殊要求不接受以上缺陷。
制定
修 订 记 事
审核
NO
修 订 内 容
修订
日期
批准
1
日期
2
4.1辩色能力正常,两眼视力0.8以上(或经矫正视力)。
4.2有经过专业训练且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5. 外观判定环境要求
5.1待检测物品在灰色背景前,(特殊产品为提升检出质量,采用对应彩色胶片用于检验背景)约10CM以内。
5.2正常工作台日灯光(40W 或CIE D65 6500 K照度达到800~2000lux照度)距离工作台面0.6~1.0M。

产品外观与功能检验规范 Product appearance and function test specification

产品外观与功能检验规范 Product appearance and function test specification

限样板一般需征求销售部意见)、结构样板等。

/Signature verification by the design department or quality department or salesdepartment, for confirm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all kinds of customized structure incoming materials supplied quality samples;Generally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standard sample and / or the upper limit sample, the lower limit sample(upper/lower limit sample general need to seek advice from the Sales Department),structure sample etc.标题title 产品外观与功能检验规范/Product appearance and function testspecification 文件号/file no.QA-WI-002版本/editionA 页序pagination 3 of 63.4.1 封 样:也称为样板/Golden Sample :由设计部门或品管部门或销售部 签名认可的、用于确认和鉴别各种订制结构件来料批量供货质量 的样品;一般可分为标准样板和/或上限样板、下限样板(上/下 3.4.2 异色点:物体表层由于渗入外来物所导致局部颜色异于周围的点,如黑点 和彩点。

/Leis point:Object surface due to the infiltration of other things, the local color is different from the surrounding points, such as black spots and color spots.3.4.3 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结构件和五金件质量标准:1。

目的旨在规范结构件和五金的检验工作,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控制材料质量,确保满足生产需要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结构件和五金件的进货检验三。

取样计划采用GB/T2828.1-2003的单次取样,检验等级(IL)和接收质量(AQL)应遵循以下规定:项目四的外观、尺寸和性能。

定义4.1平面:指整机装配后的前表面和上表面(使用时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4.2 B面:指整机组装后的侧面(视线偏转45 ~ 90度时才能看到的四周)4.3 C平面:指整机组装后的背面和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和底面)4.4 △E(DELTA-E):人眼在均匀的颜色感知空间中感受色差的测试装置当△E为1.0时,人眼可以感觉到颜色的变化。

当客户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该测试方法被用作确保颜色一致性的措施。

4.5毛刺: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而在机加工零件的边缘或分型面上产生的金属毛刺,且未进行适当处理4.6划痕:由于加工或包装和运输过程中保护不当造成的产品表面划痕或碎裂4.7不均匀切割:由于加工过程中产品定位不当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均匀4.8变形:加工设备调整不当或材料内应力造成的产品平面变形检验等级(IL) II S-2S-2验收质量限值(AQL) 0.65 1.5 1.5 4.9氧化锈:由于相应的防锈处理失败或处理后处理措施不当,产品表面出现锈斑4.10尺寸偏差:由于加工设备精度不够,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1“角度r”过大:由于弯曲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产品的弯曲曲线过大。

4.12表面凹痕:由于热处理不良或材料生锈导致内部杂质在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4.13圆角不够:切割或冲压产品切割边缘产生的锐边未加工成圆弧,容易导致割手4.14焊疤: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或抛光的残留凸起疤痕。

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不同4.16色差点:产品表面出现与周围颜色不同的颜色点4.17破裂:因加工损伤造成的产品裂纹或微小裂纹4.18点蚀:细小颗粒附着在喷涂零件的表面4.19油漆堆积:喷涂零件表面的局部油漆堆积4.20阴影:喷涂零件表面颜色比周围区域更暗的区域4.21外露底部:喷涂部分的局部油漆太薄,无法显示基底的颜色4.22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正确,喷涂部位表面出现凹痕或凹坑 4.23溢油:超出规定的喷洒区域4.24脱皮:产品表面的涂层脱落4.2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不同4.26光泽度:产品表面的光泽度不同于标准样品4.27指纹:产品表面的指纹4.28硬刮:由于硬物的摩擦,产品表面有明显深度的划痕(用指甲刮有明显的感觉)4.29柔软划痕:无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可见)4.30羊毛丝:产品表面出现细尘丝V.检验条件5.1外观检验条件5.1.1光源:在反向散射自然照明或物体距离光源0.65~1.0m的40W 荧光灯下5.1.2视距:300-500mm5.1.3视角: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45° ~ 90°5.1.4可视时间:5 ~ 10秒5.2尺寸检验条件5.2.1测量工具:精度为0.01毫米的游标卡尺、精度为0.1毫米的卷尺或钢尺、精度为0.01毫米的塞尺、精度为0.01毫米的塞尺、色度计、精度为0.01毫米的高度规、精度为0.002毫米的横杆规六.检查公共单元代码参考表表1公共单元代码参考表对应于N个代码七的项目/名称的数量。

检验规范通用要求

检验规范通用要求

一、关于检查通用规范的规定1、目的:1.1保证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我公司以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规定。

1.2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满足客户规定并符合国家、国际及地区的法律法规;2、范围:2.1公司所有产品的采购、生产、转运、储存、包装、发货的通用规定。

2.2本公司的所有检查人员以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别人员;3、通用检查规范3.1公司所有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原则上均需执行抽样检查,合格品才干入库或出货3.2检查员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对每一批来料入库或出货执行下述项目之检查:3.2.1包装、标签、数量、型号等项目的核对3.2.2产品规格(外观、结构、装配、电气性能、安全规定)做选择性或必要性之检查。

(1)若客户有特殊规定,则按客户规定检查(2)若产品出货到有ROHS规定国家或地区,其来料产品或出货产品规定能满足ROHS规定3.3抽样计划3.3.1一般特性采用,均以GB2828-2023单次正常随机抽样一般检查水平Ⅱ;特殊特性采用,均以GB2828-2023单次正常随机抽样特殊S-2水准;AQL值:CR(致命缺陷): 0 MA(重要缺陷): 0.4 MI(次要缺陷): 1.0定义:CR(致命缺陷):指产品存在也许对生产者或使用者导致人身意外伤害或也许导致客户抱怨之财产损失、违反法律法规及环境规定。

(安全/绿色环保等)MA(重要缺陷):产品某一特性为满足规定规定(结构或功能)或严重外观缺陷。

MI(次要缺陷):产品存在一些不影响功能与使用性的缺陷(一般指外观小瑕疵)。

3.3.2检查项目大体可区分为:a.外观检查b.尺寸、结构性检查c.电气特性检查d.化学特性检查e.物理特性检查3.3.3检查方法大体可区分为:a.外观检查: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本。

b.尺寸检查:如游标卡尺、量表。

c.结构性检查:如拉力计、扭力计。

d.特性检查:使用检测仪器或设备(如万用表、电容表、试剂、实验机等)。

3.3.4检查分类: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公司生产纯熟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区分为全检、抽检、免检。

钣金结构件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结构件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结构件外观通用检验标准一、范围:本检验规范适应于公司生产的成品、零件的外观检验,作为外观检验的一般要求,本检验包括产品的外观装配、喷涂层的效果等特性,不包括尺寸性能,有关尺寸性能要求请详见各产品图纸的技术要求,另请比对客户签核样品或参照相近的外观现状。

二、外观:1、本标准所述外观包括:1:视觉外观;4:表现喷涂的附着力;3:装配组合性能直边图角的要求。

2、表层分级:A级表面:产品(成品、散件)安装完成后,外露且经常看见的表面。

B级表面:用户操作用日常安装时能看到的组件外表面或柜(箱)体内的表面。

C级表面:由于其它零组件的遮档,用户操作及安装时不能看到的表面。

3、零件大小的定义:三、标准要求:(一):金属表面常见的缺陷定义:1:裂纹:在冲压过程中,在受力不均时产生的裂纹。

2:腐蚀斑点:在热处理或储存过程中,由腐蚀引起板面点状缺陷。

3:折痕:在冲压及折弯机的过程中,边部产生的压折痕迹。

4:压痕:板面受异物挤压撞碰或模具沾有异物而产生凹陷变形。

5:膜层伤: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到底层。

6:伤痕:已伤到底层。

金属表面接受范围:附注:(1):表中L: 表示单个缺陷长度,单位:mm, S表示单个缺陷面积,单位mm2,P表示缺陷的数量,单位个。

(2):上表所列的缺陷个数当在每一表面上超过2个时,每二个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mm,否则视为同一缺陷面积认其总和计算。

(二):电镀表面常见缺陷的定义:1:浅划伤: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至底层。

2:深划伤:表面膜层划伤,且以伤至底层。

3:水印:电镀因清洗水未及时干澡或干澡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4:漏镀:电镀时,因堆积导致的工件部分表面无镀层现象。

5:雾状:镀层表面上的模湖,不清晰,不光泽的现象。

6:砂眼:镀层表面的疏松针孔现象。

7:颗粒: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的影响在表面形成的颗状物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电镀件外观缺陷可按以下范围表:(三): 喷涂表面常见缺陷定义:1:附着力:色漆、清漆及有关产品的涂层从底材分离的抗性。

外观结构件检验规范

外观结构件检验规范

侨龙机电制品有限公司结构件常用外观验规范核准:审核:制定:廖万红—、总则: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损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即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既可以判为不合格)2、产品各表面的质量要求应按其所在的具体部位进行判定:(见附表)A级表面:即工艺面(图面上主视图所能看到的表面、或装配后能看到的表面)根据客户具体的质量要求进行判定;B级表面:在客户处装配后不能看到的表面;C级表面:在客户处必须拆开才可以看到的表面;3、有特别要求的零件,其缺陷必须要有明确的技术说明;否则按一般检验标准进行检验;4、有签样时,如果样板与技术要求不符,则按样板进行检验;(样板必须有效)5、所有零件的外观检验均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二、特殊情况的处理:1、拉丝或喷砂后现进行折弯,必须有客户或工程签样予以保证(在折弯处容易出现裂纹);2、拉丝或喷砂表面经压铆后在压铆区域会有纹理、光泽不一致的情况,可以接受;3、在压铆、焊接的背面所呈现的轻微凹凸痕迹,可以接受,但如果表面要求较严时,必须加以适当的掩饰处理;4、先电镀后压铆的零部件在压铆后,可以在压铆区内有呈现颜色、光泽有差别时,只要其镀层和钝化膜没有受到损伤,可以接受;5、对于机械加工过程式中形成的正常模具印,不属于缺陷,但必须保证零件边缘轮廓平行或者有一定的规律性;6冲压过程中接刀痕,不能有明显的台阶存在;7、带有盲孔、或者较深的通孔的零件在进行电镀或喷涂时,因孔内较难喷(镀)上,允许在孔内部、深度大于孔半径的区域没有膜层,但必须涂上有保护作用的涂料加以保护,不允许有可见腐蚀物存在;8、所有的挂具印均必须在产品的B级或C级面上;9、铝制品在化学处理后,表面会有粗晶组织现象(如斑纹状态),此缺陷不能出现在要求比较严格的正表面上(表面可以进行装饰处理),但可以用于其它表面;10、当型材棱边有磕碰凹痕时,在客户的A级面时,以正视其深度不超过0.7mm 为可以接受范围,宽度不限;11、无色氧化处理的铝材表面上的划痕,均当作“镀前划痕”处理,按划痕的轻重程度可以适当接受;12、外部的螺钉头上如果在装配后出现槽口边沿出现毛刺均不合格,在其他面,以目视没有明显变形、突起、膜层脱落等缺陷为限。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五金件质量标准:一.目的为规范结构件、五金件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材料品质,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结构件、五金件的进料检验。

三.抽样方案采用GB/T2828.1-2003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四.定义4.1 A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4.2 B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 C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4.4 △E(DELTA-E):在均匀颜色感觉空间中,人眼感觉色差的测试单位。

当△E为1.0时,人眼就可以感觉到色彩的变化了。

这种测试方法用于当顾客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用以保证色彩一致性的量度。

4.5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4.6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4.7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4.8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4.9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4.10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1“R角”过大: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

4.12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4.13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4.14焊接疤痕: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刨光而残留的凸起疤痕。

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16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4.17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修改稿)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修改稿)
图3全钣金机箱表面等级区分示意图
6、包装、尺寸检验项目
表3包装、材质、尺寸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缺陷描述
缺陷等级
备注
1
包装
包装潮湿、脏、乱、破损严重。
MIN
无标识、标识不完整、不清楚。
MIN
实物与标识不符;混料包装。
CRI
2
关键尺寸
尺寸超出公差范围但不影响装配。
MIN
抽样:2pcs/lot
尺寸超出公差范围并影响装配。
9
桔皮
A
不接受
MIN
B
允许边角处S50
C
不限制
10
皱皮/垂流/鱼眼
AB
不接受
MIN
2缺陷DS≧50mm
C
S10,H0.5,N5
11
起泡
ABC
不接受
MIN
12
积漆
ABC
参见限度样品
MIN
13
露底/掉漆/挂具印
ABC
不接受
MIN
说明:
1、挂具吊挂位置应按照C、B、A级面的优先顺序选择,最好吊挂在C级表面。如果零件只有A级表面,则应尽量把挂具印留在边角位置,并控制其大小,挂具印必须进行修补处理。
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露底、掉漆
露出喷涂层下面基体材料颜色的缺陷。
起泡
喷涂表面有凸起(气泡பைடு நூலகம்成),用力压破后出现表面凹陷或露底。
挂具印
喷涂过程中采用工装定位而遗留的局部表面没有喷涂层的现象。
喷涂表面缺陷允收标准
表5喷涂表面缺陷允收表
序号
检验项目
等级面
接受条件
缺陷等级

结构件外观验收标准

结构件外观验收标准


ⅡⅢ级面掉漆点
面积
≤0.5mm2 不可露底材 100cm2内≥2个掉漆点
目测法、测 其 量法
C
套色
有套色错位,异色衔接条 现象
目测法
B
喷涂平面感觉光泽度、平
整体 感觉
滑度,整批不一致,喷点 货品花点大小,稀密不均 匀、立体感、亮度等整批
目测法、色 板
C
不一致。(与样件对照)
Ⅰ级面丝印位置偏移 ≥0.8mm,倾斜度≥2°
尺测量
C
d 变 形
1
注塑件变形度≥2.5‰ 五金件变形度≥1‰
标准平面 尺、塞规测 B 量
颜色
在色板上、下限范围或与 样件相比dE≤7
色差仪测 量、目测
C
光泽 在色板上、下限范围或与 光泽度计测
度 样件相比
量、目测
C
膜厚
涂层厚20um—90um,电镀 层厚6um—20um
涂镀层测厚 仪
B
Ⅰ级面虚喷(镀)露底色 目测法
ⅠⅡⅢ级面有少料、缺料 现象。
目测法
B
注塑料孔位有堵塞、披锋 半堵塞现象
目测法
A
i.堵孔 金属件孔内有堵塞、杂
螺纹环
物、变形现象,螺纹
(塞)规测 A
(柱)孔内无螺纹

j.喷粉 表面不平滑,光泽度、亮
度、喷粉密度等整批不一 目测法
B

k.电镀 表面电镀不光滑、有杂 物、颗粒、缺口等现象
目测法
B
l.烤漆 整体烤漆不均匀、有色 差、杂物、颗粒等现象
ⅡⅢ级面丝印位置偏移
≥1.2mm,

目测法
B
倾斜度≥3°
f.丝印 丝印内容模糊、墨层不均 匀,有缺笔断道现象

外观结构检验

外观结构检验
类别
项目
不良描述
判断
不良等级
备注
CR
MA
MI
外观检查
1.塑料件变形
1.变形≦0.05mm﹐不影响装配。
2.0.05≦变形≦0.1mm﹐影响装配。
参照样板
2.塑料件缩水
1.在胶件A面有,但目视不明显.且深度大于0.05mm
2.在胶件B﹑C面用手触摸无明显手感.
3.五金件生锈
1.生锈影响功能
2.生锈不影响功能
参照样板
19.LCD表
面不良
1.LCD表面目视可见:划伤/异物/脏污/痕迹/缺线条
2.有黑点/亮点≦0.02 mm2﹐少于3点(任意两点间的距离小于5MM)
20.观景窗
1.有斑点≦0.05 mm2﹐少于3个
2.脏污少于2处
21.镜头
1.白点≦0.01 mm2﹐少于2个
2.表面脏污
结构检验
22.按键不灵活
项目
不良描述
判断
不良等级
备注
CR
MA
MI
16.水口过长
1.在胶件A面,水口突出长度≤0.1mm
2.在胶件B面,水口突出长度≤0.25mm
3.水口过长不影响装配及使用功能
17.喷油少油
1.跟相邻面颜色基本一致,不露底色
2.跟相邻面颜色不一致,露底色
参照样板
18.烧胶/发白
1.无光泽,整个面有色差
2.不影响表面光泽,色差不明显.
1.可操作﹐对功能无影响﹐手感不好
2.INT或不可操作
23.摇机响
1.异物存在造成
2.组合件不配套或未装配到位
24.断差/缝隙
1.组合件断差>0.80㎜
2.组合件缝隙.>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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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冠日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规范
****** 前言 ******
本规范根据冠日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设计要求及实际生产状况而制定;
本规范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本规范适用于外协供应商生产之冠日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壳、机框及机柜等机械类产品进货外观检验;也可作为冠日公司装配完毕的整机产品入库、出货前的检验参考;
本规范规定了半成品及成品机壳、机柜等机械件外观检验部位分级、目视条件和检验方法及验收判定标准;
本规范于2003年4月1日首次发布,从发布日起,冠日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外观的检验参照此规范执行。

附加说明:
起草单位:深圳市冠日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结构部
解释单位:深圳市冠日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结构部拟订:
审核:
标准化:
批准:
****** 目录 ******
前言 (1)
目录 (2)
修订履历 (3)
1、目的 (4)
2、适用范围 (4)
3、引用标准 (4)
4、术语 (4)
5、等级面划分 (4)
6、检验条件 (4)
7、检验标准 (5)
8、附录图纸未注公差 (9)
1、目的:
本规范定义深圳市冠日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冠日公司)产品所有外协机械类材料和零部件外观检验要求,并作为冠日公司产品图面之注释外观需求的具体判定标准;
2、适用范围:
本作业规范适用于外协供应商生产之冠日公司机壳、机柜及控制箱等机械类产品外观检验;
3、引用标准:
4、术语:
4.1主视表面:工件的某些表面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起着重要作用。

5、等级面划分:
零部件依据产品组装后正常工作时检视状况分为三个等级:
5.1 A级表面: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和全部需要丝印的表面;
5.2 B级表面:不明显的外部表面和开启门(或盖)后能看见的内部表面;
5.3 C级表面:不易察看的内部和外部表面;
6、检验条件:
6.1 光度:200--300Lux(相当于40W日光灯750mm远);
注:光度不足不进行颜色或外观等的判定;
6.2 如条件许可,检验者目视方向应与光源方向成45°,如下图所示;
光源
6.3 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面之间的距离如下:
A级表面: 400mm;
B级表面: 500mm;
C级表面: 800mm;
6.4 检视时间见下表:
7、检验标准:
7.1 总体原则:设计图纸资料中无特别说明,则以此文件为准;如有特别要求,则以特别要求为检验依据;
7.2 特性要求:
7.2.1喷漆件:
同一机柜中外表面喷漆面应漆膜完整细腻、色泽均匀一致,各颜色与样板一致,整体不允许有生硬过渡点、线、面等,表面应平整一致;喷漆两色的机柜(机壳),漆的分界面高低一致,整齐划一,不允许有落喷或流漆等现象存在;外表面喷漆件应不露底、无剥落开裂、无深划痕、不起皮揭层;组立后同一面同类型喷漆件在1米外不能看到明显的色差;不同面同类型喷漆件允许有少许色差;外表面补漆允许有少许色差,但在1米外不能看到明显的补漆痕迹;
7.2.1.1缺陷定义:
1)、流挂、疙瘩:喷涂时涂层流动产生的堆积;
2)、针孔:涂层表面上可看见类似针刺成的微小孔;
3)、缩孔:涂层干噪后仍滞留的若干大小不等、分布各异的圆形小坑点;
4)、浅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 但看不见底层表面;
5)、深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底层表面;
6)、修补:遮盖涂层残缺处;
a 表示单个缺陷面积,单位:mm2
7.2.1.2判定说明:
1、缺陷满足三个条件中任一个为合格,但满足两个(含以上)条件为不良;
2、当面积大于360000mm2时,将面积按表中面积范围来划分,划分时以大范围上限优先;
3、图纸上标注的不需要喷漆的部位,基材上如有涂料、其它残留物和伤及基材的划痕,则为不
良;
7.2.2 铝板及铝型材:
1)、氧化层应连续、均匀、完整、颜色为银白;
2)、表面不允许有大面积碰伤、刮伤、锈蚀及未洗凈的盐类痕迹;
3)、可以接受的缺陷:
a、轻微的水印;
b、零件与夹具接触处无氧化层;
c、零件深孔边缘有不明显的盐类痕迹及颜色稍不均匀;
d、同一零件有轻微的色差;
e、不同零件其色泽深浅稍有不同;
4)、不允许的缺陷:
a、局部无氧化层;
b、表面划伤、擦伤;
c、氧化层着色不均匀及有未着色的部位(与夹具接触处除外);
d、烧伤及腐蚀现象;
e、未洗净的盐类痕迹;
f、油污、手印、灰尘等赃污现象;
Φ表示检视面积
s表示检视面的缺陷总面积
a表示检视面的单个缺陷面积
7.2.3 电镀件:
1)、颜色:
a、电镀镍为光亮的银白色或经拋光后有镜面般光泽;
b、镀锌白色钝化为浅蓝色调的银白色;
c、镀锌彩色钝化为带有绿色、黄色和紫色色彩的彩虹色,允许由于零件表面状态不
同,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匀的颜色和光泽;不允许钝化膜脱落或易擦除,无彩色
膜;
d、镀锌黑色钝化为蓝黑色,允许钝化膜轻微微灰色,轻微划伤,点状损伤及轻微干
涉色,允许由于零件表面状态不同,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匀的颜色和光泽;
2)、镀层应厚薄一致、光滑、均匀;
3)、孔的直径或缝隙的宽度等于或大于5mm时,其内镀层的深度应大与孔的直径或缝
隙的宽度;如小于5mm,其镀层技术可不作要求;
4)、镀前缺陷造成镀后外观不良的判退情况如下表
7.2.4 丝印件:
1)、允许面板有个别丝印字体粗细不均;但整体上丝印字体应清晰,附着牢固,油墨
厚薄均匀,位置正确,无文字图案走位、断缺、倾斜;
2)、不允许有异物、凹痕、划痕;
备注:
欠缺定义:丝印文字或图案线条局部未印刷而出现残缺;
渗透(拖墨):丝印文字或图案线条出现局部凸出或边缘呈锯齿状;
线细:丝印文字或图案线条局部未印刷充满而宽度变小;
油墨飞溅:在印刷时油墨飞溅到丝印表面而形成的斑点;
(W为丝印文字或图案线条的标准宽度)
7.2.5 焊接件:
1)、焊接件外观检查时,焊缝表面应为焊后原始状态,不得进行任何加工;
2)、检验焊接件外观可借助低倍放大镜及必要的量具;
3)、焊缝边缘与母材应平滑过度,不得有咬边及表面塌陷的现象;
4)、对接焊缝的宽度应均匀;角接焊缝的尺寸应等于或略大于板厚;
5)、焊缝表面不准有裂纹、气孔、夹渣和未熔合
6)、焊缝背面不得有焊瘤;
7)、对接焊缝表面应平整,焊缝余高不大2mm;
8)、焊接应可靠,焊后外表面磨平,粗糙度为12.5,不允许造成被焊零部件变形,或在焊接外表面处有破裂或凹坑;
7.3 灰尘和杂物:
1)、整机内外各处应整洁、干净、明亮;不允许有指纹、油污、灰尘、杂物、切屑等;
2)、异物、垃圾尘物大小应在1 mm2以下;金属杂物大小应在0.5 mm2以下;
7.4 破损:
任何部位均不允许存在裂痕、破损、断裂;
7.5 划伤
1)、浅划痕(用手指横向轻划无凹入感)
a)、单线(宽度≦0.2mm) 单位:mm
b)、复线(宽度>0.2mm及多根) 单位:mm
2)、深划痕(用手指横向轻划有凹入感)
a)、单线(宽度≦0.2mm) 单位:mm
5.6 组立:
1)、整机不允许有目视可见倾斜或局部歪、扭现象存在,其垂直度为1,检测垂直度时
以底座为基准,以垂直的外侧面为测量点;其平行度分别以底座或上盖的横梁为测量
面,其误差为1;
2)、门(或盖)应平整、方正,不允许有鼓涨/扭曲,其平面度为1mm;
3)、门(或盖)能灵活开启,无下垂、碰漆;
4)、所有标准件、零部件及整体无漏装、错装,并处于正确位置;
5)、所有螺钉不允许有滑丝、断扣等;螺钉头不允许损伤;所有紧固件装配牢固可靠;
8、附图纸未注公差
8.1、产品加工图面除特别注明外,一般选取下表中的M公差;
8.2、产品最大外观尺寸大于(含等于)450mm时,丝印尺寸公差则选取下表中的C公差;
8.3产品最大外观尺寸小于450mm时;其丝印尺寸公差则选取下表中的M公差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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