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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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课件: 人身保险

二、意外傷害保險的分類
按投保對象不同: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按承擔風險不同: 普通意外傷害保險、特種意外傷害保險
三、意外傷害保險的特點
• 保險期限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
• 純保險費是根據保險金額損失率計算的。被保險人遭 受意外傷害的概率主要取決於其職業、工種或從事活 動的危險程度,在其他條件都相同時,被保險人的職 業、工種或所從事活動的危險程度越高,應交的保險 費就越多,對被保險人的年齡和身體狀況則沒有嚴格 限制。但一般人身傷害保險中都規定,凡全部喪失勞 動能力或精神病、癲痛病患者,不能投保。
(三) 兩全保險
兩全保險是指無論被保險人在 保險期內死亡或保險期滿時生存, 都能獲得保險人的保險金給付的保 險。兩全保險具有下列特點:
• 兩全保險是在人身保險中,承保責任最全面的 一個險種,被保險人無論是生還是死都可以得 到保險人的給付。它是死亡保險和生存保險的 結合。
• 兩全保險的每張保單的保險金的給付是必然的。 • 兩全保險具有儲蓄性。
意外死亡給付和意外殘廢給付是意 外傷害保險的基本責任,其派生責任包 括醫療給付、誤工給付、喪葬費給付和 遺屬生活費給付等責任。
• 保險人承擔責任的條件:
– 在保險有效期內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 在責任期限內被保險人殘疾或死亡 – 被保險人的殘疾或死亡與意外事故間存在因果
關係
• 責任期限的規定:
• 弱體保險:又稱為次健體保險或非標準體保險, 是不能用標準或正常費率來承保的保險。此類保險 的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的可能性較高,超過了正 常人的標準,若使用正常費率將增加保險人的賠付 率,只能用特別條件來承保。弱體保險在承保時可 採用下列方法:保額削減法、年齡增加法、附加保
6、按照被保險人是否參與保險人利益分配:分 紅保險、不分紅保險。
第6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义务、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等。
03
02
01
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特定风险或特定情况的赔偿责任,如遗传疾病、战争风险等。
除外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届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购买该保险产品,但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续保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天),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具体保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人身保险经营
保险代理人销售
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传统销售方式。代理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保险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网络保险销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保险销售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保险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总结词:人身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对于个人而言,人身保险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减轻因意外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而言,人身保险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费
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数年。
定制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总结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详细描述: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而团体保险则是由一个团体或组织为其成员投保的保险。
03
02
01
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特定风险或特定情况的赔偿责任,如遗传疾病、战争风险等。
除外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届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购买该保险产品,但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续保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天),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具体保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人身保险经营
保险代理人销售
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传统销售方式。代理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保险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网络保险销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保险销售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保险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总结词:人身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对于个人而言,人身保险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减轻因意外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而言,人身保险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费
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数年。
定制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总结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详细描述: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而团体保险则是由一个团体或组织为其成员投保的保险。
(本科)保险学第六章 人身保险教学课件

变额万能寿01险
保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缴纳保费灵活的万能寿险 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保额后形成的缴纳保费灵 活、投资灵活和保额可调整的新险种。
人寿保险 02
寿险附加条款
寿 险 附 加 条 款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免缴保费01条款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配偶及子女保险条款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第三节
健康保险
03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类
01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停工收入损失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危险分类
01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01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特点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01
不可抗辩条款
自保单生效日起两年内,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在 投保时隐瞒、误告、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主张 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一旦两年期限 届满,保险人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 绝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宽限期条款
01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
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
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
保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缴纳保费灵活的万能寿险 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保额后形成的缴纳保费灵 活、投资灵活和保额可调整的新险种。
人寿保险 02
寿险附加条款
寿 险 附 加 条 款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免缴保费01条款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配偶及子女保险条款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第三节
健康保险
03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类
01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停工收入损失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危险分类
01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01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特点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01
不可抗辩条款
自保单生效日起两年内,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在 投保时隐瞒、误告、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主张 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一旦两年期限 届满,保险人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 绝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宽限期条款
01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
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
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
《保险学》第八章 人身保险ppt课件

6
(二)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
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 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 保险。
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 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 (三)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 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7
第二节 人寿保险
11
2.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 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 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有效之日起,至被保 险人死亡止。 终身保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而且有 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 金价值(或称为退保金)。 终身保险按照缴费方式可分为:(1)普通终身保险, 保险费终身分期交付。(2)限期缴费终身保险,其保险 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期满后不再缴付保险费,但仍 享有保险保障。缴纳期限可以是年限,也可以规定缴费到 某一特定年龄。(3)趸缴终身保险,在投保时一次全部 缴清保险费,也可以认为是限期缴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 。
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其计算公 式为: 某年龄自然保费 保额 此年龄死亡率
1 利率
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一年所缴保费相 等。均衡保费与自然保费在数值上有很大差别。
4
(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
表8-1 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的比较
年龄 死亡率 自然保费 均衡保费
35
(1.‰ 05) 7 1.03122 14.1852
40
1.65 1.60976 14.1852
45
2.658 2.59317 14.1852
50
4.83415 14.1852
(二)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
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 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 保险。
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 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 (三)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 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7
第二节 人寿保险
11
2.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 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 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有效之日起,至被保 险人死亡止。 终身保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而且有 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 金价值(或称为退保金)。 终身保险按照缴费方式可分为:(1)普通终身保险, 保险费终身分期交付。(2)限期缴费终身保险,其保险 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期满后不再缴付保险费,但仍 享有保险保障。缴纳期限可以是年限,也可以规定缴费到 某一特定年龄。(3)趸缴终身保险,在投保时一次全部 缴清保险费,也可以认为是限期缴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 。
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其计算公 式为: 某年龄自然保费 保额 此年龄死亡率
1 利率
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一年所缴保费相 等。均衡保费与自然保费在数值上有很大差别。
4
(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
表8-1 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的比较
年龄 死亡率 自然保费 均衡保费
35
(1.‰ 05) 7 1.03122 14.1852
40
1.65 1.60976 14.1852
45
2.658 2.59317 14.1852
50
4.83415 14.1852
《保险学人身保险》PPT课件

危险单位:一次危险事故可能涉及的最大损 失范围,确定比较复杂 自留额与分保额
6.1.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保险标的不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 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6.1.4保险原则在再保险中的运用
可保利益原则 诚信原则 补偿原则 承保标的存在原则
6.1.5再保险职能
对特定业务带来的巨大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区域内的危险进行有效分散 对保险公司的累积责任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时点的危险进行分散
5.5 健康保险
• • • • 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的特点 健康保险的有关特别规定 健康保险的种类
5.5.1健康保险概念
• 保险期限内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支出和 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及因疾病、生育 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 疾病
非外来原因 非先天性原因 非规律性的生理现象所致
客观的意外事故 人身伤亡、残疾 且其间有内在必然的联系
• 5.4.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 5.4.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概率的决定因素是职业与所从事的活动 承保条件较宽 保险责任的特点和保险责任期限有特殊性 为定额给付与不定额给付相结合 死亡保险金额度比其他寿险产品的高
5.4.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按承保危险分: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4.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与财产保险的相似性
事故发生的类似 保险责任类似 合同性质方面类似 保险期限类似 保费缴纳与确定方面类似 财务处理方面类似
5.2 人寿保险之一 ——传统型人寿险
5.2.1死亡保险
6.1.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保险标的不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 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6.1.4保险原则在再保险中的运用
可保利益原则 诚信原则 补偿原则 承保标的存在原则
6.1.5再保险职能
对特定业务带来的巨大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区域内的危险进行有效分散 对保险公司的累积责任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时点的危险进行分散
5.5 健康保险
• • • • 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的特点 健康保险的有关特别规定 健康保险的种类
5.5.1健康保险概念
• 保险期限内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支出和 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及因疾病、生育 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 疾病
非外来原因 非先天性原因 非规律性的生理现象所致
客观的意外事故 人身伤亡、残疾 且其间有内在必然的联系
• 5.4.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 5.4.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概率的决定因素是职业与所从事的活动 承保条件较宽 保险责任的特点和保险责任期限有特殊性 为定额给付与不定额给付相结合 死亡保险金额度比其他寿险产品的高
5.4.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按承保危险分: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4.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与财产保险的相似性
事故发生的类似 保险责任类似 合同性质方面类似 保险期限类似 保费缴纳与确定方面类似 财务处理方面类似
5.2 人寿保险之一 ——传统型人寿险
5.2.1死亡保险
《保险学》课件 第七章 人身保险

➢领取退保金的方式 ➢现金,购买减额保费缴清保单,购买定期寿险
➢保单贷款 ➢自动保费贷款
保险学原理
10
何林:
人身保险概述
➢基本选择权
➢保险金给付方式选择权
➢除了一次总付现金方式外,保险金还能以其他方式给付。 ➢保险金给付方式分类
➢保险公司保存保险金,定期给付受益人利息。 ➢按约定期限向受益人分期给付保险金及利息。 ➢分期给付受益人一笔固定金额,直到本金和利息付完为止。 ➢以终身收入方式给付保险金。 ➢使用信托。
➢年金保险分类
➢缴费方法:趸缴年金,分期缴费年金。 ➢按年金给付开始时间:即期年金,延期年金。 ➢按被保险人:个人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联合
年金。 ➢按给付期限:定期年金,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 ➢按年金给付额是否变动:定额年金,变额年金。
保险学原理
16
何林:
人寿保险之一—传统型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 险期满时生存,都能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
➢特点
➢承保责任广 ➢保险金给付是必然的 ➢具有储蓄性
保险学原理
17
何林:
人寿保险之一—传统型人寿保险 ➢寿险附加险
➢又称为附加特约,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附加条 款形式出现。
➢保证可保性附加特约 ➢免缴保费特约 ➢丧失工作能力收入补偿附加特约 ➢意外死亡附加特约 ➢配偶及子女保险附加特约 ➢生活费用调整附加特约
保险学原理
6
何林: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照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不同
➢健体保险
➢弱体保险
➢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
➢保单贷款 ➢自动保费贷款
保险学原理
10
何林:
人身保险概述
➢基本选择权
➢保险金给付方式选择权
➢除了一次总付现金方式外,保险金还能以其他方式给付。 ➢保险金给付方式分类
➢保险公司保存保险金,定期给付受益人利息。 ➢按约定期限向受益人分期给付保险金及利息。 ➢分期给付受益人一笔固定金额,直到本金和利息付完为止。 ➢以终身收入方式给付保险金。 ➢使用信托。
➢年金保险分类
➢缴费方法:趸缴年金,分期缴费年金。 ➢按年金给付开始时间:即期年金,延期年金。 ➢按被保险人:个人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联合
年金。 ➢按给付期限:定期年金,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 ➢按年金给付额是否变动:定额年金,变额年金。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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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
人寿保险之一—传统型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 险期满时生存,都能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
➢特点
➢承保责任广 ➢保险金给付是必然的 ➢具有储蓄性
保险学原理
17
何林:
人寿保险之一—传统型人寿保险 ➢寿险附加险
➢又称为附加特约,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附加条 款形式出现。
➢保证可保性附加特约 ➢免缴保费特约 ➢丧失工作能力收入补偿附加特约 ➢意外死亡附加特约 ➢配偶及子女保险附加特约 ➢生活费用调整附加特约
保险学原理
6
何林: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照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不同
➢健体保险
➢弱体保险
➢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
人大保险学保险学CH10(1)商业保险之二――人身保险精品PPT课件

不可抗辩及自杀条款期限可能已过或将届;
其他条件不变时,新保单初期现金价值增加量通常比旧保单 少;
旧保单可能包含比新保单有利的条款(比如保单贷款利率较 低、选择权较有利等);
可保性标准可能比新保单宽松。
……
➢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20.10.2020
11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护保单所有人的条款
复效条款(3)
保险学
保险学
第10章 商业保险之二 ——人身保险
20.10.2020
1
戴稳胜主讲
保险学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及其特点、种类 传统型人寿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20.10.2020
2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事故的必然性 发生的分散性
20.10.2020
7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护保单所有人的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
➢由19C的英国发展而来,人寿保险公司主动 提出、为大众提供更多保证的条款;
➢含义: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身保险合同 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费,
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
隐瞒事实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 险金;
保险学
保护保单所有人的条款
年龄、性别误告条款
➢含义:义(虚岁、实岁之别) ➢性别的误告同理调整; ➢与不可抗条款的关系:保护双方利益
20.10.2020
13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护保单所有人的条款
不没收价值条款
➢也称不丧失价值选择权条款,指投保人因故不 再缴纳保费以维持合同效力时,由其选择如何 自理保单项下积存的责任准备金;
其他条件不变时,新保单初期现金价值增加量通常比旧保单 少;
旧保单可能包含比新保单有利的条款(比如保单贷款利率较 低、选择权较有利等);
可保性标准可能比新保单宽松。
……
➢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20.10.2020
11
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护保单所有人的条款
复效条款(3)
保险学
保险学
第10章 商业保险之二 ——人身保险
20.10.2020
1
戴稳胜主讲
保险学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及其特点、种类 传统型人寿保险 创新型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20.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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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事故的必然性 发生的分散性
20.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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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护保单所有人的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
➢由19C的英国发展而来,人寿保险公司主动 提出、为大众提供更多保证的条款;
➢含义: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身保险合同 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费,
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
隐瞒事实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 险金;
保险学
保护保单所有人的条款
年龄、性别误告条款
➢含义:义(虚岁、实岁之别) ➢性别的误告同理调整; ➢与不可抗条款的关系:保护双方利益
20.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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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戴稳胜
保险学
保护保单所有人的条款
不没收价值条款
➢也称不丧失价值选择权条款,指投保人因故不 再缴纳保费以维持合同效力时,由其选择如何 自理保单项下积存的责任准备金;
保险学课件 第四章人身保险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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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身保险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 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 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 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 险金责任的保险。
(二) 按保险期间分类
– 长期人身保险(保险期间1年以上) – 短期人身保险(1年及1年以下)
(三) 按承保方式分类
– 团体人身保险 – 个人人身保险 (四)是否分红 —分红保单 —非分红保单
第四章第一节 回顾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 无返还年金 – 返还年金
6、 按照缴费方式
– 趸缴年金 – 期缴年金
(四) 年金保险的种类
7、 按照给付额变否
– 定额年金 – 变额年金
8、 按照投保人数
– 个人年金 – 联合年金
三、两全保险
(一) 两全保险的含义: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 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 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 单纯的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 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 在现实中生存保险最主要的形式是年金保 险。
– 此处主要讲述年金保险。
(二) 年金保险的含义
• 是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 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 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三) 年金保险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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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身保险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 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 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 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 险金责任的保险。
(二) 按保险期间分类
– 长期人身保险(保险期间1年以上) – 短期人身保险(1年及1年以下)
(三) 按承保方式分类
– 团体人身保险 – 个人人身保险 (四)是否分红 —分红保单 —非分红保单
第四章第一节 回顾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 无返还年金 – 返还年金
6、 按照缴费方式
– 趸缴年金 – 期缴年金
(四) 年金保险的种类
7、 按照给付额变否
– 定额年金 – 变额年金
8、 按照投保人数
– 个人年金 – 联合年金
三、两全保险
(一) 两全保险的含义: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 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 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 单纯的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 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 在现实中生存保险最主要的形式是年金保 险。
– 此处主要讲述年金保险。
(二) 年金保险的含义
• 是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 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 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三) 年金保险的特点
•
第八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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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人寿保险 •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
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即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 保险业务。 (二)健康保险 •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 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 补偿的一种保险。 • 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 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三)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 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 优点: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
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 • 不足: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
保险金的给付,而且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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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2、终身寿险 •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
身的人寿保险。 • 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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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2、通货膨胀因素
• 传统寿险的最主要特征是固定利率和固定给付,因此持续 的通货膨胀会导致人寿保险实际保障水平的下降。
表8-3 通货膨胀与货币价值表
年份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通胀率 2
(%)
6 2.4 1.9 1.5 2.8 8.8 6 7.3 18.5 17.8
•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 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废、支出医 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 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 基本责任:(1)死亡给付;(2)残废给付。 – 派生责任: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 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人身保险 课件

详细描述
健康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健康问题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健康保险可以 覆盖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手术费用等医疗费用,以及一些特殊护理和康复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人身伤亡 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VS
详细描述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 害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 保险产品。这种保险通常包括死亡给付、 残疾给付、医疗费用给付和误工费给付等 内容,旨在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 经济损失提供保障。
结案与归档
保险公司完成给付后,对理赔 案件进行结案处理,并将相关
资料归档保存。
人身保险给付的方式与标准
一次性给付
定期给付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一次性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豁免保费
保险金调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达到一定 条件时,保险公司豁免剩余未交保费,但 仍需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终身寿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终身提供生命保障的保险产品
详细描述
终身寿险是一种长期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生命保障。无论被保险人在何时死亡,保险公 司都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通常具有现金价值,因此也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储蓄和投资 的方式。
健康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健康问题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按照一定条件 和标准对保险金进行调整。
人身保险理赔的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可自行协商解决理赔争 议。
仲裁裁决
如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可申请仲裁机 构进行裁决。
健康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健康问题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健康保险可以 覆盖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手术费用等医疗费用,以及一些特殊护理和康复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人身伤亡 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VS
详细描述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 害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 保险产品。这种保险通常包括死亡给付、 残疾给付、医疗费用给付和误工费给付等 内容,旨在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 经济损失提供保障。
结案与归档
保险公司完成给付后,对理赔 案件进行结案处理,并将相关
资料归档保存。
人身保险给付的方式与标准
一次性给付
定期给付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一次性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豁免保费
保险金调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达到一定 条件时,保险公司豁免剩余未交保费,但 仍需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终身寿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终身提供生命保障的保险产品
详细描述
终身寿险是一种长期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生命保障。无论被保险人在何时死亡,保险公 司都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通常具有现金价值,因此也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储蓄和投资 的方式。
健康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健康问题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按照一定条件 和标准对保险金进行调整。
人身保险理赔的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可自行协商解决理赔争 议。
仲裁裁决
如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可申请仲裁机 构进行裁决。
保险学基础课件项目六人身保险

• 三、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 第一,本人。 • 第二,一定范围内的亲属。 • 第三,被抚养人对抚养人有保险利益。
• 第四,债权人对债务人有保险利益。该项 保险利益以债务人实际承担的债务为限。
• 第五,本人对为其管理财产或具有其他 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
• 四、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 (一)社会保险概念
•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 (一)入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厘定不以 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依据
•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较宽
•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不包 括疾病所致的被保险人的死亡和残废
• (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于责任期限 的规定
• (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保 险
• 四、健康险的若干规察期条款 • (三)比例给付条款 • (四)给付限额条款
• (二)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 • 1、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共同点 • 2、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 学习单元二 人寿保险 • 一、人寿保险概念 • 二、人寿保险种类 • (一)传统寿险 • (二)特种人寿保险 • (三)现代创新型人寿保险
• 三、分红保险 • (一)分红保险的含义 • (二)分红保险的主要特点 • (三)保单红利 • 学习单元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 (一)意外伤害
• 学习单元四 健康保险 • 一、健康保险的概念 • 二、健康保险的基本类型 • (一)医疗保险 • (二)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 三、健康保险的特征 • (一)健康保险保险金具有补偿性质
• (二)健康保险的承保条件比较严格
• (三)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可以行使代位求 偿权
• (四)健康保险的风险具有变动性和不可 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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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分类
? 人寿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注意: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的种类
? 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普通、限期缴费、趸缴
? 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保险、养老保险 ? 两全保险
危险保费——用于死亡给付 储蓄保费——用于支付退保金或生存给付
死亡保险
1.定期寿险(案)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于哪种 人寿保险?
C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 故或全残,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 归还日,按即时保险金额(不包括在保险事故 发生前被保险人未按消费贷款合同约定还款而 形成的逾期欠款)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保险 责任终止。
自然保费
1.03122 1.60976 2.59317 4.21659 6.83415 11.1005 17.8293 28.5815 45.4459 71.3093 110.221 167.414
均衡保费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14.1852
两全保险是储蓄性极强的一种保险。两全保险的纯保费由危 险保险费和储蓄保险费组成,危险保险费用于当年死亡给付,储 蓄保险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 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
由于两全保险既保障死亡又保障生存,因此,两全保险不仅 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终身保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 ,而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 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或称为退保金)。
死亡保险
3.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人寿保险,也称为生死合险,是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人寿保险)结合的保险形式。
人 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定义
?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承保标的,对人 的生老病死等负责保障。
? 保险标的:生命——生存、死亡 身体——健康、生理机能、劳动能力
? 通常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 三大类。其中,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承保标 的,健康保险以人的健康为承保标的,意外保 险对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进行保障。
? 脸和头发各为5000万美元; ? 隆胸保险金额为2亿美元; ? 髋部投保了1亿美元; ? 臀部保险金为2.5亿美元; ? 两条腿的保险金额为1亿美元。
贝克汉姆
? 贝克汉姆为自己的双腿 投保了3000万欧元的 保险;
? 世界杯期间,贝克汉姆 为自己的那只著名的右 脚投保了1000万欧元 的保险。保费高达近70 万英镑。
玛丽亚·凯莉
? “花蝴蝶” 玛丽亚·凯莉号称 拥有“女神之腿” 。她与一 家厂商签订合约成为代言人。 合约中规定,凯莉在代言期 间必须呵护双腿,不能有任 何损伤。为了保护这双“生 财工具”,玛丽亚不惜砸重 金,自己先为玉腿投保了10 亿美元。
詹妮弗·洛佩兹
? 詹妮弗·洛佩兹投保了巨额“美体险”。其全 身保险分配如下:
储蓄型人寿保险——年金保险
? 年金保险:以生存为给付条件,按约定分期给 付生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实质是生存保险)
年金的分类:按领取的人数分类
? 个人年金:以此人生存为给付条件。 ? 联合年金:给付到最先发生的死亡为止。 ? 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给付到最后一个人死亡为止,
且给付额不变化。 ? 联合生存者年金:给付到最后一个人死亡为止,且
人身保险的特征
? 人身保险风险的特殊性 ?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 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特殊性
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的比较
年龄
35 40 45 50 55 60 70 80 90 95 100 105
死亡率 (1‰.05)7
1.65 2.658 4.322 7.005 11.378 18.275 29.296 46.582 73.092 112.976 171.599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 于哪种人寿保险?
A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 一、身故:
(一)被保险人在16周岁前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的2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后身故或全残: 1、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 40%,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 分),本合同终止。 2、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以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给付额进行调整。多见于夫妻投保。
请判断以下属于哪种年金保险? (按领取人数分类)
? 某年金保险有A、B、C、D四个被保险人,在给 付期内,保险人每年给付1000元养老金。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C身故,此后,保险 人每年给付给A、B、D的养老金为900元/年。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于哪种人 寿保险?
B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 任:
?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
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 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 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 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 二、生存保险金给付:
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
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 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 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 给付,而且已交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 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 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 自合同有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