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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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项目入驻及实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的发展,规范入驻项目管理,保证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街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以下简称“西街双创基地”)由学院与共建单位共建共管,实行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多元化合作机制,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过程共管的原则。
第三条“西街双创基地”将引入真实的创新创业项目,保障学院创新创业基础教育中实训环节正常开展,培育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学生创业能力。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西街双创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基地各项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修订“西街双创基地”的各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者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协调落实指导教师。.
3.选拔、审批创新创业项目与实训学生的进驻与退出。
4.负责各创新创业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宣传推广。
5.收缴水电费。
6.负责各创新创业项目考核及各类材料整理。
第三章实训项目入驻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共建单位创新创业项目由学院与共建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是否入驻。其他创新创业项目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入驻:
1.项目须实际注册满一年以上,且运营状况良好。
2.项目负责人为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五年的校友,在校期
间品行端正、成绩优良、表现良好,且懂政策、重信誉,自愿接受学院管理。
3.项目能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训方案,至少配备有一名校内指
导老师,每学期可提供实训岗位30 人次以上。
第六条申请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每年6 月份组织创新创业项目集中申报入驻。申请入驻项目需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实训项目入驻
申请表》(附件1);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项目实训指导方案(附件2)。
二级学院负责本院学生申请材料的初审,并择优向创新创业教2.
育学院推荐。
3.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评审会,审核推荐项目,遴选入驻实训项目,上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审批。
4.入驻实训项目签署《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实训项目入驻协议书》
附件3),开展实训。
实训项目组织与运营管理第四章第七条项目组织被批准入驻的项目利用假期完成实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实训学生招募和学期实训计划安排,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备案检查。开学两周后,入驻项目根据实训计划有序组织实训。
第八条项目运营管理
一)场地管理
1.实训项目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开展实训活动,共享公共区域。
2.实训项目外墙门面设计及布置需经过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同意备案。
二)安全管理
1.各实训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确定的基地作息时
间。
2.各实训项目工作人员及实训学生团队成员对基地设备、场地等负有
管理和保管义务,必须做到离开基地时锁门关窗,关闭设备电源。
3.基地内严禁留宿。
实训项目工作人员及实训学生团队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4.
患,均有义务立即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学院保卫处报告。
三)卫生管理
1.各实训项目有义务维护项目区域及基地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2.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实训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有权责令整改。
四)财产管理
1.学校提供给各实训项目的设备和财产,产权归学校所有,不能
成为实训项目或实训学生个人的私人财产,不得搬离实训基地。
2.学校提供给各实训项目的场地,原则上不收取费用。各实训项
目需按规定及时缴纳实际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第五章实训项目的考核与退出第九条项目考核实训项目正式开始运营后,项目负责人每月月底需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提交项目运营一页纸报表。创新创
业教育学院在每年6 月份对各实训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条项目退出共建单位实训项目由学院与共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退出。
其他实训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发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退出通知书》(附件4),要求其退出“西街双创基
地”:
.实训项目运行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不合格的;1.
2.项目负责人从学院毕业已满五年或因退学等其他原因被注销学籍
的;
3.项目负责人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4.项目成员严重或屡次违反国家、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的;5.项目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6.私自转租实训场地的;7.有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在基地开展实训的。
第十一条项目在收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退出通知书》后的
15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将钥匙退还创新
创业教育学院。逾期不退出者,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会同学院有关部门予以清退。
第六章实训团队成员管理第十二条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自愿申请参加各实训项目,于每学期开学初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项目实训报名表》(附件5、6),
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各项目负责人于开学两周内将审核通过的实训学生名单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备案,经备案的实训学生方可进入基地参加实训。
第十三条实训项目正式开始运营后,实训学生根据各项目学期实训计划进行实训,并每天填写实训手册。
第十四条各项目团队实训周期一般为一个学期。一个实训周期结束时,实训学生需向实训项目指导老师提交实训手册。实训项目指考核合导老师根据学生实训期间表现和实训手册填写情况进行考核。
格的学生将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颁发实训结业证书并按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