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河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25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河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河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2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河长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日通州区“河长制”实施意见为全面提升通州区环境质量,加快通州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落实河道、沟渠管护责任,持续改善水环境。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6年,实现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级“河长制”全覆盖。
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参与”的水环境管理体系。
2017年,基本实现“河道、沟渠畅通,无污水集中直排、无垃圾渣土粪污、无集中漂浮物、无新增违法建设”的目标,河道、沟渠周边卫生、整洁。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红桥政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红桥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30日红桥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以及《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红桥区内纳入河长制管护的河流五条:津河、北运河、南运河、子牙河、海河;湖泊1个:西沽公园景观湖;红桥区内实行河长制的街道办事处共11个:双环邨街、丁字沽街、咸阳北街、邵公庄街、三条石街、西于庄街、西沽街、芥园街、铃铛阁街、和苑街、大胡同管委办。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美丽天津建设要求,立足区情水情,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新起点,以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抓手,构建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城区防洪除涝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实现全区水环境根本性好转提供制度保障。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道水生态环境实行“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道水生态环境实行“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0.28•【字号】东丽政办(2013)53号附件•【施行日期】2013.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水资源正文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道水生态环境实行“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东丽区河道水生态环境实行“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0月28日东丽区河道水生态环境实行“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区水生态环境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实行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的意见》(津政办发〔2013〕0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长治久治”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东丽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为建设美丽天津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群众参与的原则。
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建设,强化长效管理,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通过综合治理和加强监管,消除河道黑臭现象,河道水质逐步改善,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实现“水清、岸绿、景美”。
三、东丽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区成立了东丽区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上报天津市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织机构设置组长:尚斌义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刘克强副区长成员单位:区督查室、发改委、市容园林委、农经委、建委、城市化办、财政局、水务局、环保局、公路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东丽湖街道办事处、新立街道办事处、无瑕街道办事处、军粮城街道办事处、金钟街道办事处、金桥街道办事处、华明街道办事处、万新街道办事处、东丽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1
2020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1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宜居美丽城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河渠管理保护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战略”全面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确保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渠中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渠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加快全区生态环境建设“碧水行动”步伐,充分发挥河渠中水利设施在防汛抗旱中的作用,为打造最具创新活力、最具创业激情的首创之区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渠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水资源保护,促进河渠休养生息,维护河渠生态功能。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河渠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渠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渠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责任追究以及管理、执法等制度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X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建成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在全区总流域面积X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流域面积X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沟渠设立河长,统一竖立河长制公示牌。
2017—2020年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精品范文】
2017—2020年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街道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化我街道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各类水体水质、维护水体健康安全、实现水体功能永续利用,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新江北,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保障。
二、目标任务2017年7月底前,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全覆盖。
2017年底,按照《江北区剿灭劣Ⅴ类水体暨“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方案》要求,xx辖区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水。
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街道力争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
全面完成辖区内街道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现社区级及以上河道基本无违法建筑物。
保持河流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1.“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制定并实施已建污水管网检查及维修行动计划。
打通断头管,纠正管网错接、雨污混接等问题。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强化老旧城区污水截流、纳管;提高管网建设效率,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
(责任科室:城建科;配合单位:各社区)2.“十小”行业污染治理。
大力开展沿街商铺等“十小”行业和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做好情况排摸和整改方案制定,通过规范一批、整治一批、调整一批的模式,推进十小行业整治。
(责任科室:经济科、三中队;配合单位:各社区)3.排污口整治。
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
协调区综合执法局对无纳管条件或两年内不拆迁的沿河区块,开展沿河排水管排摸定性及截污工作。
区街道2024年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区街道2024年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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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本(三篇)
2024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范本【河长制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县水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河流湖泊水质严重恶化,水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
为了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水资源,提升生态环境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县决定在2024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河长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工作目标1.到2024年底,全县河流湖泊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恢复良好状态。
2.确保全县河湖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3.建立完善的河长制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河长制工作顺利落地推进。
4.提高河长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1.河长制机制建设(1)成立县级、乡镇(街道)级河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的河长制工作。
(2)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和权限,加强河长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建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级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河长制工作的具体事项。
(4)建立信息共享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河长制工作信息平台和举报电话,及时获取水域环境问题信息,加强监督和处置工作。
2.水环境治理(1)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明确重点治理区域和治理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水环境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加强污染源监管,对违法排放行为严肃查处,做到罚款追缴、停产停业等惩罚措施落实到位。
(3)依法建立河流湖泊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对水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4)推动水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湿地、湖泊,加快水生态系统的恢复。
3.水资源管理(1)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机制,制定水资源分配指标和流域管理规划,实行量化考核。
(2)开展水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节水意识和环保意识。
(3)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调度工作,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人民生活用水的安全可靠。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德惠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13日德惠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水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推进水系治理工作,改善达标水环境质量,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长府办发[2016]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督查考核”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河长制”。
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及中水回用项目建设、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治理水体、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范围(一)全市范围内6条主要河流。
包括松花江干流,松花江一级支流饮马河、沐石河,松花江二级支流伊通河、雾开河、松花江三级支流干雾海河。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三、目标任务(一)全市目标自2016年底起,松花江镇谷家坨子村断面达到Ⅲ类标准;饮马河刘珍屯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
2018年底前,沐石河沐石河大桥(102线1185公里处)断面和干雾海河双山子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雾开河十三家子桥断面和伊通河靠山大桥断面水质明显改善,确保2020年水质达到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0年底前,消除劣Ⅴ类水体。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小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23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小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小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中小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8日梅州市中小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山区中小河流河道管理,维护河道安全,确保河道综合效益长久发挥,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试行“河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水建管〔2016〕9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水建管〔2015〕7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市的中小河流实行河道管理“河长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河道具有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能发电等多种功能,也是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对防范自然灾害,保障生态流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
但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河道资源过度开发、管理缺失,违法设障、违规排污、非法采砂取土、影响河床稳定和毁坏水利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河道的防洪与供水功能衰减,水体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河道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实施中小河流河道管理“河长制”,建立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水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是我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维持中小河流的自然形态,保护河流原有的生态系统,体现生态治河理念,确保发挥长久效益的有效保障;能够改善并保护好中小河流的水质,保障好基层群众的饮水安全。
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担任河道管理工作已有一段时间,现将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河长制组建: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街道河长制实施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
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2. 河长制培训:为提高河长制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我们组织了河长制培训班,邀
请了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全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河道管理政策法规、工作方法和
技能等。
3. 河道情况调查:我们组织了全面的河道情况调查,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了逐一排查,了解了河道的长度、宽度、水质、流速等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措施。
4. 河道巡查和督办:我们成立了河道巡查组,定期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巡查,发现问
题及时督办并追责,保持了河道管理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5. 河道治理工程:我们积极争取各种资金支持,进行了一些河道治理工程,包括河道
清淤、河床清理、水质改善等。
这些工程有力地改善了河道环境,提高了水质。
6. 居民参与:我们通过组织宣传活动,提高了居民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居民积极参与巡查、整治和保护河道的工作,形成了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总的来说,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同时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例如河道管理监管不够到位、资金不足等。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果。
感谢领导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我将继续努力,为河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贡献力量。
谢谢!。
2021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2021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2021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宜居美丽城区建设, 进一步加强全区河渠管理保护工作,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_大和十_大问题。
区级河长对河渠的建设管理保护负总责, 重要事情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 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具体承担职责包括:组织领导相应河渠(含河流上所建水库等建筑物)的建设管理保护工作, 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防汛抗洪等。
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渠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跨区域的河渠明晰管理责任, 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治联保、联防联控,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在总河长和区级河长领导下, 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防汛安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渠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 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 对下一级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三)区直有关部门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河流治理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 争取上级投资和支持。
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河流治理, 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区雨、污水管道设施的监督管理;牵头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各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流生态、毁坏河渠资源、损坏水利工程等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区督查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河渠管理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查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河渠管理保护方面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滥用职权及贪污贿赂等违纪行为。
东柳街道办事处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东柳街道办事处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1-东柳街道办事处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大竹县关于河长制工作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办事处河流水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全办境内所有河流、小(二)型以上所有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段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
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一)2022年8月底前,基本建立“河长主治、源头重治、水陆共治、部门联治、群防群治”的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二)2022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河流水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实现河畅、岸绿、山清、水秀、天蓝、景美的生态保护目标。
四、组织体系(一)构建二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办事处设立“河长”、“副河长”;、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副河长”协助“河长”领导办事处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调度职责,负责编制办事处河流水库综合整治规划,拟定办事处河流水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水库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办事处河流水库综合整治问题。
社区“河长”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水库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
五、主要任务(一)5月20日前,办事处、各社区两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各“河长”戴“红袖章”履责、各社区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到岗到位,各司其职,严格落实“河长制”。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河(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河(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2•【字号】邹政办字〔2016〕63号•【施行日期】2016.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河(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6〕6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邹城市“河(段)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2日邹城市“河(段)长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和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8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和综合整治,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河段及涉及区域白马河及大沙河、望云河、幸福河等支流,泗河(邹城段)及小沂河、廖河等支流,各跨境河流,涉及全市各镇街。
二、工作目标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对全市主要河流“河长制”进行优化调整,实现镇街级“河段长”全覆盖。
通过推进重点河段污染整治,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河道污水直排、非法采砂、乱搭乱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污染、航运污染、垃圾污染等问题,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水环境事件,全面改善河道、水系环境质量。
白马河(邹城段)及主要支流各镇(街)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体标准,并实现持续改善;白马河出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标准。
其它河流各镇(街)段满足相应地表水功能区标准。
三、职责任务按照“一段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河(段)长制”,由镇街主要领导担任本行政辖区内的河段长。
河长制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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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实施方案范文1为贯彻落实《x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xxx〕2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xxx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努力,使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一)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由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承担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
各市、县(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河长、河段长设置。
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确定一个省直部门为联系部门,流域所经的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河段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确定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居委会)专管员。
汀江、晋江、赛江、龙江、木兰溪流域分别由流域所经的设区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确定一个市直部门作为联系部门,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由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
其他流域由所在地的市、县(区)政府确定河长、河段长以及村级(居委会)专管员,并确定联系部门。
各级河长、河段长名单由各级政府发文明确,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河长、河段长职责。
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
2024年河长工作计划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基本建立,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挖乱采、乱堵乱截等“八乱”现象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2、健全流域监测预警和机制。
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提高重点河段特征污染物、重金属指标自动监测能力,强化行政交界断面和重点河段水质监测监控。制定和完善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应急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024年河长工作计划
河长工作计划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推进我乡生态,保护江河湖库,保护生态环境,我乡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河工作,现将我乡河长制20xx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下:
20xx年,我乡对紫溪河、板渭河进行了多次巡河,主要对紫溪、板渭河是否存在水环境被污染现象,水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污染源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水)偷排直排情况;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及其他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是否存在破坏水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鱼类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排查。对巡河结果及时处理,对打捞上来的垃圾等漂浮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就地焚烧的就地焚烧、掩埋,不能焚烧的垃圾打包运走,避免二次入河。巡河发现电鱼、毒鱼的.行为4次,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并做出一定的处罚。
(三)加大河流。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扶植和管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情况持续改良。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反省力度,严厉袭击不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情况的违法行为。
河长工作计划5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蒸湘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明确了区委书记为河长,区长为总河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为副总河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制精神,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现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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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紫街办发〔2017〕60号
中共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委员会
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紫柏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委员会留坝县紫柏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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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柏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留坝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留办发〔2017〕3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办辖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健全河道治理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有效的河长管理制度,为维护健康水环境、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到2017年底,建立以街道办党委、街道办主要领导负责为核心的街道办河长制和5村、1居河道巡查保护体系,有效遏制和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实现河流“四无四有”目标(无垃圾倾倒、无污水直排、无非法采砂、无违章建筑;有管护机构、有稳固堤防、有生态空间、有良好水质),着力打造“水清岸绿、生态健康、自然优美、人水和谐”的河流环境,努力让留坝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河流规划管理
1.科学谋划精心布局。
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探索建立河流连通联控联调制度,提高河流水环境承载能力,积极推进海绵县城建设。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为指导,注重生— 2 —
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逐步推进旅游、土地、城乡、水利、农业、林业等专项规划与河流环境有关规划“多规合一”。
(二)强化水资源保护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严控用水总量不突破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加强地下水监测,严控地下水开采,实行地下水位和开采水量双控制度。
3.提高水监测能力。
加强县城北栈河的水量水质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
逐步健全完善县级水资源水环境监测机构,大力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适时发布有关监测信息。
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三)加强水域岸线管护治理
4.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依法划定辖区河流管理范围,建立河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域,严格涉水活动管理,科学划分河流岸线功能区,强化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
明确河流管理责任,完善河流、堤防管理养护制度,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流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5.加强涉河活动监管。
按照“一河一策”思路和“还空间、固堤防、治污水、优环境”要求,全面系统推进河流综合治理。
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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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涉河项目审批和建设管理,严禁未批先建,对违规建设项目实行责任追究。
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禁止在北栈河河道采砂。
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北栈河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电毒炸鱼和违规网具捕鱼等问题,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四)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
6.加快城镇污水治理。
协助县住建部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积极实施雨污分流,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大力整治县城区域黑臭水体。
7.加强沿岸垃圾处置。
实施辖区农村清洁工程,积极建设生态镇村。
加快北栈河河流沿岸镇村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逐步实现生活垃圾设施全覆盖和无害化处理。
8.严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广泛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低残留农药,降低农药对水环境的影响。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行养殖废弃物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9.加强水环境应急管理。
严格水环境风险控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控措施。
健全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突发事件各项应急措施。
按区域、流域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
强化联合预警,建立联动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六)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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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大水土流失治理。
继续实施流域综合治理,以水保治理重点项目为依托,积极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建设清洁型示范小流域。
11.推进水生态修复。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河流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禁止侵占河流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展河流沿岸绿化造林,维护健康自然弯曲河流岸线和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
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增殖放流工作,科学组织增殖放流活动。
12.加强水文化建设。
建设水文化示范基地和水生态科普基地,构建以水文化、水科技、水生态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传播平台,增强群众亲水、爱水、惜水、护水意识,为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良好的水文化氛围。
(七)深入开展节水提效
13.强化节水管理。
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制度建设,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合同节水管理试点,促进节水型服务行业发展。
三、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一)河长设置
1.街道办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河长:牛立(街道办党委书记)
范澄(街道办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总河长:鲁燕(街道办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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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永军(街道办副主任)
2、村级(社区)河道巡查管理人员由5个村1个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和主任担任。
分别是:
刘文广(城关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城关社区辖区内河道流域。
蒋建琴(城关社区主任)
刘宝成(城关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城关村辖区内河道流域。
谌永成(陶沙坝村党支部书记),负责陶沙坝村辖区内河道流域。
徐志刚(陶沙坝村主任)
李宗安(大滩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大滩村辖区内河道流域。
殷书学(大滩村主任)
夏道华(小留坝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小留坝村辖区内河道流域。
邬曾荣(小留坝村主任)
唐词桧(青羊铺村党支部书记),负责青羊铺村辖区内河道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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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世明(青羊铺村主任)
3、河长制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倪永军,具体负责辖区内河段的组织协调、河段划界、确权登记、宣传巡查、调度、督导、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对村级河道巡查管护人员考核等工作。
成员:张磊、侯静,专项负责各项工作落实。
(二)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
街道办河长是本辖区包抓河流(段)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包抓河流(段)突出问题的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等相关工作;村(社区)负责巡查保洁安全防护、水生态修复、河流保护管理等工作。
各级河长要定期对包抓河流进行巡查、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
街道办河长要每周巡查1次,村(社区)级河道巡查管护人员要每周巡查1—2次。
2.村(社区)河道巡查管理保护职责。
负责本村(社区)辖区内河道保洁处理、宣传教育,增强沿河道、沟道居住的群众爱护河道、保护河道的意识,对乱修乱建、乱堆乱倒、乱围乱堵、乱采乱挖、毒鱼炸鱼等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涉及违法的及时反馈。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点评督导,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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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社会监督。
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制度,各村(居)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流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办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根据不同河流的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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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柏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2017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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