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村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村河长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乡镇村河长制是指在乡镇村一级建立河长制度,由乡镇村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域的保护、管理和治理工作。
乡镇村河长制的实施,对于改善农村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1. 建立健全乡镇村河长制工作机制,形成一体化的水环境治理体系。
2. 提高乡镇村水域环境质量,确保水质安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3. 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措施1. 建立健全乡镇村河长制工作机制,明确河长的职责和权力。
乡镇村政府要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明确河长的权责范围,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
2. 加强水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
建立水质监测站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水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开展水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活动、举办环境保护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农民对水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4. 加强水域治理工作。
对乡镇村水域进行清淤、清理垃圾、修复生态等工作,改善水域环境,提高水域景观质量。
5.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水环境治理设施。
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农村污水处理不足的问题,保障水质安全。
四、实施效果乡镇村河长制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提高水质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河长制,加强了对农村水域的管理和保护,有效解决了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提升了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总结乡镇村河长制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改善农村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乡镇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乡镇村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为农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
镇河长制基本规章制度
镇河长制基本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河长制的实施,加强对镇河长工作的管理,提高基层治水能力,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镇河长单位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镇河长制是指依托镇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河流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河流保护、河流清淤、河流治理等工作。
第四条镇河长制的实施应坚持规范管理、科学施策、责任明确、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镇河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河流生态环境,确保河流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镇河长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镇河长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河流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河流管理规划,明确河流管理目标和措施;(二)加强对河流水质、水量等情况的监测和评估;(三)组织开展河流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四)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五)定期对河流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河流环境问题;(六)开展河流保护、河道清淤、河流治理等工作。
第七条镇河长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河流管理的义务。
第八条镇河长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汇报河流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镇河长的任免和培训第九条镇河长的任免由镇级政府决定,任期为三年,届满后可续聘。
第十条镇河长应当具备相关水利、环保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镇河长的奖惩制度第十一条镇河长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河流污染严重或者治理效果不理想的,将受到处理,直至撤职。
第十二条镇河长在河流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镇河长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镇河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不符合本规定的将予以废止。
第十六条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镇级政府。
以上就是镇河长制基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镇河长工作者严格遵守,共同努力,维护河流良好的生态环境。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如下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xx]50号)精神,按照《黎川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乡河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全乡境内所有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
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一)到20xx年初,建立乡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二)到20xx年底,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四、组织体系(一)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乡长担任乡级“河长”村主任担任村级“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1.“河长”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乡级“河长””职责。
负责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
河长巡河工作方案(乡村级)
河长巡河工作方案为规范乡村二级河长巡河工作,有效落实河长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全乡河长巡河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对河流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根据《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XX县河长巡河工作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河目的通过各级河长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对河道进行全面巡查,掌握河流总体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务实抓推进,以责任促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河长牵头抓总,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巡查范围全乡所有河流(支沟)。
乡、村级河长为各自辖区内河流负责人,负责各自辖区内巡河工作,乡河长办负责乡级河长巡河业务办理工作。
三、巡查频次各级河长要加大对责任河道的巡查力度。
乡河长十天巡查一次,村级河长一周巡查两次。
除日常巡查外,各级河长结合河道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
此外,乡级河长要督促河道保洁员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四、巡查内容按照《XX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河长巡河应对责任河流进行全面巡河,河长巡查应重点查看以下内容:(一)巡查各级河长是否落实河长职责,加强辖区段河流的日常巡查监管、卫生保洁,是否坚决制止违法排污、采砂、侵占河道、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巡查各责任单位是否落实乡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任务,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治理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
(三)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河道水体异味、颜色异常情况。
(四)是否存在涉河违建和其他侵占河流岸线问题,是否存在侵占、毁坏堤防、护岸、水文和水质监测等设施的现象;是否存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建房、取土、垦植等现象。
(五)是否存在擅自在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设置拦河阻碍物,堆放、弃置垃圾、弃土弃渣和倾倒废弃物品等现象。
(六)是否有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有明显异常排放和违法偷排行为。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乡镇河长制是指在乡镇一级建立河长制度,由乡镇政府设置专职或兼职河长负责乡镇河流的管理和保护。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河流清理与治理1. 加强对乡镇河流的清理整治工作,定期清理河床、清理污水、疏浚河道等,确保河道通畅,提高水流量和水质。
同时,对于严重受损的河流,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修复和生态恢复工作。
2. 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工作,特别是对于乡镇排放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排查和监管,严禁乱排乱放行为,提高水环境质量。
二、河流保护与管理1. 加强对乡镇河流的保护工作,建立乡镇河流保护区,对于河流周边的环境进行保护,严禁乱占乱建行为,推动河流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
2. 制定并实施乡镇河流管理规划,明确河流的管理责任和具体措施,确保河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加强监督与考核1. 加强对乡镇河长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通报和纠正问题。
2. 制定河长的考核办法,根据河长的管理和保护成效进行评估,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河长履行职责。
四、加强宣传与教育1. 开展乡镇河长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乡镇居民宣传河长制的意义和目标,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 利用宣传媒体、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提高人们对于水资源和河流生态的重视程度。
五、加强与上级河长制的对接1. 建立乡镇河长制与上级河长制的有效对接机制,确保上级政府的政策和要求能够有效传达到乡镇一级,同时将乡镇一级的情况及时反馈给上级河长进行协调和指导。
六、加强合作与协调1.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乡镇河长制的实施,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
2. 加强与群众和社区的互动,建立定期的听证和沟通机制,倾听民意,解决群众关切和问题,提高乡镇河长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七、建立长效机制1. 将乡镇河长制纳入乡镇政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长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
乡镇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级河长制实施方案方案名称:乡镇级河长制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乡镇级河长制是在国家和省级河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乡镇级河长的责任,加强基层河长制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水环境的质量。
本方案旨在制定乡镇级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乡镇级河长的职责、权力和责任。
二、总体原则1. 科学规划:结合乡镇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乡镇级河长制实施方案,确保统筹兼顾,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
2. 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乡镇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和权力,加强领导和协调。
3. 参与共治:发挥乡镇居民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乡镇级河长制的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共治的格局。
4. 宣传教育:加强乡镇河长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和社会组织对乡镇级河长制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1. 设立乡镇河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乡镇级河长制,由乡镇政府主持并兼任乡镇河长。
2. 乡镇河长办公室负责制定乡镇级水环境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
3. 设立乡镇级水环境保护委员会,由乡镇政府、居民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问题。
4. 乡镇级河长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协调解决问题。
四、具体措施1. 河长制培训:定期组织乡镇政府和乡镇河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河长制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资源管理能力。
2. 河湖清理行动:组织开展河湖清理行动,清除河道积存垃圾、杂草、沉淀物等,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3. 河流治理项目:制定河流治理项目计划,如河流疏浚、堤防加固、水生态修复等,加大对河流环境的保护力度。
4. 污染源治理:加强对乡镇污染源的治理,制定相关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水环境达标。
5.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如宣传栏、公告、媒体等,宣传乡镇级河长制的重要性和效果,提高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乡镇级河长制的意识和积极性。
6. 问题解决机制:建立乡镇级河长制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居民和社会组织对水环境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某乡镇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某乡镇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一、存在问题沿河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河堤;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现象,场镇污水管部分破损;辖区河道沿岸普遍存在钓鱼者随意丢弃白色垃圾现象;河道中有垃圾漂浮,水葫芦;村河段长未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巡查记录不完整,无整改台账,无专兼职保洁员。
二、整改措施沿河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河堤现象。
1、在河道沿岸居民密集区及主要通道处设立“禁止”标识牌,禁止倾倒垃圾,由村两委班子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对随意倾倒垃圾者进行劝导并制止其污染行为,同时进行影像资料取证留存,对屡劝不止、倾倒垃圾至河道沿岸的村民进行公开通报,情节恶劣者按相关环保法律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2、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生活污水处置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3、加强对场镇及河流沿岸住户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的监督办理,杜绝住户将垃圾直接倾倒河流内;4、加强对场镇垃圾清运存包方的监管,加大垃圾转运的频率。
(二)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场镇污水管局部破坏。
1、镇党委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场镇污水处理项目;2、对污水管破损处进行摸排统计,由镇党委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进行临时性修复疏通;3、镇建管所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对沿河新建住房的监管,通过收取保证金等方式督促农户新建房时建筑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辖区河道存在钓鱼人员丢弃垃圾现象1、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2、镇河长办、各村要加大巡河力度,发现污染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3、成立“永乐镇钓鱼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钓鱼比赛”等趣味活动,吸引广大钓鱼爱好者加入协会。
目的是能够把爱好钓鱼的人员及人数进行摸底统计,同时更好的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河道中有白色垃圾,水葫芦现象由镇政府负责集中打捞,统一清理。
具体做法: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对河道中水葫芦和白色垃圾等污染水源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
“河长制”河道治理实施方案(5篇)
“河长制”河道治理实施方案(5篇)“河长制”河道治理实施方案篇1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
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
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
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
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
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
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
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
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
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
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镇“河长制”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河长制是指在河流管理中,由政府委派一位专人负责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以确保河流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将河长制引入社区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社区居民对河流的管理意识,促进社区环境的改善和水资源的保护。
下面是河长制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1. 确定社区河长:由社区委员会或政府指派一位专人担任社区河长,负责社区内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社区河长应具备一定的水环境保护知识和管理能力。
2. 制定工作计划:社区河长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河流管理和保护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括河流巡查、垃圾清理、水质监测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3. 加强宣传教育:社区河长应组织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河流保护的知识和重要性。
可以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讲座和培训等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
4. 组织巡查和监测:社区河长应定期组织巡查河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应建立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对河流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5. 推动河流治理项目:社区河长可以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推动河流治理项目的实施。
例如,修建河道护栏、建设河流湿地公园等,提升河流的生态环境和景观价值。
6. 加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河长应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
可以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清理河流垃圾、植树造林等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环保责任感。
7. 建立沟通渠道:社区河长应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居民对河流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通过开展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居民的反馈信息。
8. 定期评估和总结:社区河长应定期对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可以邀请专家或相关部门参与评估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推动河长制进社区工作的落实,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促进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开展。
同时,也能够改善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河长制工作方案
河长制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河长制,是指地方政府对本辖区内的河流水域实行全面管理的制度,旨在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生态恢复和可持续利用。
为推动河长制的有效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河长制管理体系,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2. 原则:科学规划、依法行政、综合治理、公开透明、全民参与。
三、工作内容1. 河流划定: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河流划定方案,明确河流的保护范围和管理责任。
2. 河长选聘:通过公开选拔和组织考核,选聘具备环保和水利知识的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河长。
3. 制定河长制度:明确河长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河长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4.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增加对河长制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5.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河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落实。
6.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河长制的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长制的氛围。
四、工作步骤1. 制定方案: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2. 河流划定: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各地区对本辖区内的河流进行划定,并将结果公布。
3. 河长选聘:依据公开选拔和考核的原则,选聘具备相关能力的专业人士或部门负责人担任河长。
4. 河长制度制定:各级政府制定河长制度,明确河长的权责,规范河长的工作流程。
5.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河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7.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动意识。
五、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明确河长制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建立信息系统:建立河长制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旧州镇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旧州镇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旧州镇位于我国南方,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保护和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为加强河流保护,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旧州镇决定深化河长制工作,确保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1.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实现河流管理全覆盖。
2.加强河流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河流保护氛围。
3.深入推进河流治理,确保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
4.建立健全河流保护长效机制,推动河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工作任务1.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1)明确河长职责。
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所负责的河流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河流水质达标。
(2)设立河长办公室。
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
2.加强河流保护宣传(1)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知识。
(2)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河流保护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3.深入推进河流治理(1)加强污染源治理。
对河流周边的污染源进行排查,依法依规进行治理。
(2)推进河流生态修复。
加强河流岸线绿化,提高河流自净能力。
(3)加强河流监测。
建立健全河流监测网络,定期对河流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4.建立健全河流保护长效机制(1)完善政策法规。
制定河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为河流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监督检查。
对河流保护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河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2.落实责任追究。
对河流保护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3.加大投入。
确保河流保护工作所需经费,为河流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4.强化协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流保护工作。
五、工作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
镇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镇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相关推荐镇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精选6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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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1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xx〕12号)及杭州市治水办《关于做好“一河(湖)一策”、年度水环境治理计划评估编制工作的通知》(杭治水办〔20xx〕6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实现科学治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青山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xx-20xx年)。
一、基本情况青山溪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青山村、赐璧村、清波村。
起止点为青山村深坝头桥至黄湖大溪,其集水面积0.0966km2,河道全长4.6km。
河道的主要支流为里山溪、东坞溪、赐璧溪,分别长2.7km、2.1km、2.8km。
二、存在问题分析根据现状调查结果,河道沿岸无严重水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等方面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岸线管理与保护,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还需要加强。
二是整条河段生态需水满足程度不够,在干枯季节容易出现断流现象。
三、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xx〕1号)要求,围绕省、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河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美丽河湖建设等重点工作,在巩固青山溪治理成果的基础上,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捕捞等违法行为,加大涉水违建监管力度,实现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增违建,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20xx-20xx年水体水质目标保持或优于Ⅲ类水质。
四、工作任务(一)切实加快水污染防治建设1.做好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作。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新建农户房屋及时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实施方案:镇“河长制”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镇“河长制”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镇“河长制”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1. 引言河流是社区的重要资源,对居民生活和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压力,许多社区的河流遭到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改善河流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素质,我镇决定实施“河长制”进社区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和加强社区对河流的管理,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推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2. 目标2.1 实施“河长制”进社区工作,确保社区河流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2 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素质,培养居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3 加强社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作,形成共治共享的工作机制。
2.4 提高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3. 实施步骤3.1 建立社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专职工作队伍。
- 这一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推动河长制进社区工作的落实,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并协调和指导社区内的各项工作。
- 专职工作队伍包括河长办公室、环保科、综合协调科等相关部门,他们将负责具体的工作实施和监督。
3.2 制定社区河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 根据社区河流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
- 在制定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利益,鼓励居民参与进社区工作。
3.3 加强河流环境监测和治理能力建设。
- 建立河流环境监测站点,对河流的水质、水量、生态等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 加强河流环境治理的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社区的治理能力。
3.4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 制作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向居民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河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 开展环保知识讲座、宣传活动等,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能力。
3.5 加强社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作。
- 与农村环保、水利、城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镇河长制工作是落实河长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城市水系管理和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的重要举措。
镇河长制的实施将树立河长责任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推动水环境的治理和改善,提高城市水系的质量,使之成为滨水生态景观,为居民提供更舒适、更健康、更美丽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实施镇河长制,旨在全面加强城市水系管理和保护,提高水体环境质量,建设滨水生态景观,为居民提供更健康、更美丽的生活空间。
三、实施方案(一)组建镇河长工作队伍1. 县级水利管理部门成立镇河长工作队伍,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所有镇街河道的治理和保护工作。
2. 各镇街成立镇河长工作小组,负责治理和保护本镇街河道,协调政府各部门、社区、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镇河长制工作。
(二)完善河道治理和保护工作机制1. 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和计划书,明确岗位责任和任务,加强任务落实和考核。
2. 制定河道治理和保护工作标准和规范,建立治理和保护工作制度。
3. 加强河道长效监管,建立河道巡查日报和月报,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测。
(三)加强宣传和理念教育1. 利用社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对镇河长制的知晓和理解。
2. 通过开展志愿者和社区义工活动,鼓励居民参与河道保护和治理工作,提高居民治水意识和能力。
3. 定期组织河道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会,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提高河道保护和治理能力。
(四)落实市政治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1. 加强水环境建设,完成河道生态修复、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
2. 建设河道防汛工程,保障河道安全,防止发生洪涝灾害。
(五)落实履职责任1. 镇河长需要根据职责和工作要求,对河道实施管理和保护,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 所有相关部门都需要积极参与到镇河长制工作中,依照职责和要求,加强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河道治理和保护工作。
四、工作保障1. 加大财政投入,保证河道保护和治理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保障。
镇乡河长制工作方案
镇乡河长制工作方案为了加强对乡镇河流的管理,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河流的水质和景观价值,我镇特制定了镇乡河长制工作方案,以期推动全面加强河流管理,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
具体方案如下:一、组建镇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1.设立由镇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镇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镇乡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
2.明确成员部门职责,由环保、水利、城管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河长参与,协同推进乡镇河流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乡镇河流档案管理体系1.制定并完善乡镇河流档案管理办法,确保对乡镇河流的基本信息、水质、生态环境等进行全面、准确、规范的档案记录。
2.建立乡镇河流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为河流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乡镇河流巡查监管1.制定乡镇河流定期巡查计划,建立固定巡查制度。
由乡镇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志愿者组成巡查队,对乡镇河流进行定期巡查,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
2.加强巡查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开展乡镇河流治理和保护专项行动1.结合乡镇具体情况,制定乡镇河流治理和保护专项行动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表,推动乡镇河流的综合治理和维护修复。
2.加强水域环境整治,依法打击乱排污、乱采砂等违法行为,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五、推动乡镇河流文化与旅游开发1.充分挖掘乡镇河流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打造精品河流景观。
2.搭建政府、企业和群众共建共享的平台,推动乡镇河流生态旅游和乡村休闲旅游的开发,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1.利用各类媒体,开展乡镇河流保护和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2.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乡镇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河长制宣传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局面。
七、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1.建立健全乡镇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乡镇河流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
乡镇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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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精选8篇)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
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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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下文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一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一)实施范围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做到不臭不黑,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搭建及非法畜禽养殖,到2020年底,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
四、组织机构成立XX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李志东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河长”,李日宏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林水务办、经贸办、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组织办、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
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李日宏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伦辉、杨炳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五、主要任务(一)“河长”主要任务对镇内河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涌长”,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二)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开展镇内河流、河涌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
开展全镇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流的“河长制”实施细则。
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河流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镇“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市环委办和相关主管部门。
6、完善“涌长制”相关信息公开。
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涌段长”名单,并在河涌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涌长制”公示牌,明确“涌段长”职责、负责河涌的范围、河涌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镇级部门主要任务1、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1)推进内河涌整治工程。
确定全镇河流、河涌整治名单,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大力开展河涌两岸及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截污导流、护坡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建立寒溪河XX段及其他河涌治理档案。
依据不同河流特点,制定相应“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3)设置水质考核监测断面。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结合镇内河流、内河涌分布情况,划定XX河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各社区的内河涌治理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的水质应确保能真实反映该河流水质状况。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2、环保分局:(1)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
配合“河长制”领导小组推动全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
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的项目审查制度,拒绝电镀、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对河流流域新建的配套项目,有涉水生产工序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引导实施“零排放”,对于需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一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加强工业污染管控。
制定工业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的原则,制定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管控方案,结合《水十条》要求,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制定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清单,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河流流域沿线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
(5)巩固畜禽养殖业整治成果。
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督促指导全面清理辖区内非法养殖场,防止非法养殖业回潮反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6)做好水质监测。
根据各社区的考核监测断面数量和监测频次的要求,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
(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农林水务办)3、城管分局:(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做好河流及周边区域垃圾清理。
加强河道及沿河两岸保洁,防止垃圾向河涌倾倒。
(2)指导督促各社区拆除、清理河道内和河道两岸堤防安全保护区的违章建筑。
(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4. 农林水务办: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单元对化肥农药使用,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荒地裸地复绿,协助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5、经贸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列出淘汰企业清单,优先关停主要河流流域范围的重污染企业。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6、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加快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
加快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及河流流域范围内次支管网的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负责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许可等。
7、财政分局:统筹整治项目所需资金。
多渠道筹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确保对河道污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等工作的财政投入。
8、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对已配备用地指标的河涌整治项目办理用地手续。
9、组织办:建立“河长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制度,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督察室:对为完成相关河道整改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问责。
六、保障措施(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工作难点。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河长”开展工作,主动制定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
各社区要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内河涌整治项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
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
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