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网发电厂母线电压合格率规定
发电公司“两个细则”管理实施办法
发电公司“两个细则”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及《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两个细则”),规范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细则”管理,促进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公司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公司并网发电机组的发电计划曲线管理、机组备用、AGC管理、非计划停运管理、一次调频管理、调峰管理、AVC管理、自动化管理、通信管理、继保和安全自装置管理、励磁和PSS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两个细则”管理机构的职责、管理要求及奖惩等,适用于公司对并网发电机组“两个细则”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办法第四条调度运行管理值长、单元长及网控值班员等必须熟悉《贵州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南方区域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南方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细则(修订)》,严格执行调度纪律和复诵汇报制度。
(一)中调、地调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代表省局指挥电网运行操作,直接管辖当班值长,发布调度命令,并对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值长必须服从调度命令。
(二)值长值班期间业务方面隶属中调、地调值班调度员领导和指挥,并接受其调度指令,当接受指令后,应立即复诵调度指令,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公司各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调度规程、干预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和干预值长或值班长不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
值班调度员是依法执行公务,有权利和义务拒绝各种非法干预。
(四)值长值班期间接到中调、地调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操作指令或在执行调度操作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由发布指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销。
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执行时,接令值长原则上必须执行,但是执行指令确实危急人身、设备安全时,值班员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的建议报告给发令值班调度员。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发电厂220kV母线和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中压侧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10%;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5%—+10%。
3.发电厂和220kV变电站的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直属)的10(6)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7%。
两个细则修订版变更情况
两个细则修订版变更情况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12月1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批复同意“两个细则”修订工作复函中提到“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两个细则’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完善技术支持,确保2012年上半年完成。
”另外,2012年1月1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暨印发“两个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中提到“请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严格按照’两个细则’修订稿内的内容于2月底前完成算法修编,并组织所属五省(区)电网公司于6月底前完成技术支持系统升级改造,随后转入模拟运行,争取10月份进入正式运行。
”我厂将按照“两个细则”修改版执行相关工作运行部2012.3.9下面为赠送的述职报告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本人被组织任聘为。
副校长已有五年,主抓德育教育工作,分管学校后勤、德育、艺体、安全、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
身为副校长,我努力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
用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武装自己,努力提高自身教育理论素养。
我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学习党建理论;在政治学习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在业务学习中,学习人文文化,加强自身政治理论,道德修养,培养高层次的道德感、责任感。
工作几年来,我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力抓好德育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运作正常。
我的工作原则是倡导培养“勤奋乐干,善于思索,不断创新”三种优秀品质。
以奖励机制为主,及时勉励,激发老师团队精神,从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其出发点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校的生存、发展而不辍劳作。
下面我就德育工作管理谈谈自己的做法,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联系实际,提高认识教师是一门终身学习的职业。
社会在不断发展,不学习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特别是作为一名校级领导和德育工作者,必须始终站在社会发展的前列,德育工作更要求紧跟社会形势的发展。
因此,我坚持做到每天看新闻和阅读一小时的书,提高自己对政治的敏锐性,提高对教育的认识和个人品德修养,提高管理能力。
“两个细则”一口清最终
“两个细则”一口清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我叫郭旭超,我展示的项目是两个细则一口清。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简称为两个细则。
“两个细则”是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发电厂协调发展,制定的发电厂考核及补偿细则。
上一版两个细则是2012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随着电网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新能源快速发展,新能源消纳、联络线控制、调管范围调整等运行管理形势的迅速变化,2012版“两个细则”已不能满足调度管理的需要。
于是在2015年10月1日颁发实施了新版两个细则。
新版细则修订主要是针对新能源做出了新的规定,对火电机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核管理更加精细化。
特别是对机组非停、AGC、检修管理方面,严格考核,另外,对虚报、瞒报、谎报给予重罚,其考核力度不亚于机组非停,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便于调度统一管理,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优质运行。
因此,作为一名一线运行人员,深入透彻了解两个细则非常必要。
我认为学习两个细则的重要意义有三点:1.学习厂网互动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2.掌握考核点,避免考核;3.吃透补偿点,争取补偿。
下面请各位领导抽查:1.“两个细则”: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一次调频调度管理考核:考核规则:并网运行的机组应投入一次调频功能,且一次调频投退信号必须接入相应调度机构自动化系统。
并网发电厂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一次调频功能,否则按10分/小时考核。
3.月度母线电压合格率考核:考核规则:电力调度机构统计计算各并网发电厂母线电压月合格率,发电企业月度电压曲线合格率:750kV及330kV应达到 100%,220kV 应达到%,110kV应达到%,每降低%按9分/月考核。
4.基本辅助服务包括:基本辅助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发电机组必须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
电压合格率与供电可靠率标准及计算
电压合格率与供电可靠率标准及计算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电压合格率与供电可靠率标准及计算一、电压合格率(一)、电压合格率规定和标准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四川省电力公司承诺农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589%,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3.89%)。
客户电压质量指标主要是指客户供电电压偏差合格的状况,供电部门与客户的产权分界处或由供用电协议所规定的电能计量点的电压允许偏差是:1、单相供电220V居民客户受电端:-10%~+7%,即用电时最高电压不高于236V,最低电压不低于198V。
2、三相供电10KV(6KV)专线客户或380V客户端:-7%~+7%,即用电时最高电压不高于10.7KV(6.42KV)或407V,最低电压不低于9.3KV(5.58KV)或353V。
3、35kV及以上用户的电压变动幅度,应不大于系统额定电压的10%;其电压允许偏差值,其绝对值之和应不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客户(如高、新技术客户等),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及其合格率由供用电协议确定。
5、变电站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为相应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如调度重新下达母线电压曲线,则以调度下达的为准。
6、变电站的10千伏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应使所带线路的全部高压用户和配电变压器供电的低压用户电压均符合规定值,原则上为相应系统额定电压的0~+7%。
(二)电压合格率的统计1、电压监测点应选定一批有代表性的变电站10kV母线和用户作为电压质量考核点,分为A、B、C、D四个类别设置:A类变电站110kV母线;B类35kV及以上专线供电的用户;C类10kV及以上电压供电一般用户,原则上每万千瓦时一般负荷应设一个点,并包含对电压有较高要求的重要用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7.22•【文号】电监市场[2003]23号•【施行日期】2003.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1月3日实施日期:2006年11月3日)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电监市场〔2003〕2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精神,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保证电力供应,我会组织制定了《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会。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保障电网及并网发电机组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1.公平、公正、依法、透明。
2.保证电网及并网发电机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电网与电厂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电网和电厂运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有关情况。
运行管理由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会同并网电厂进行。
二、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范围1.与省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联网)运行的发电机组。
2.并入各省级及以上电网所属地区电网的自备电厂和公用电厂的发电机组。
三、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下达的技术规定、标准,电网调度规程,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以及事故调查提出的反事故措施等。
2.电网商并网电厂制定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下达的季(月)电压控制曲线(含修改)或考核电压检测点的电压及机组无功出力(含修改)、日发电负荷计划曲线(含修改)。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O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 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2。
发电厂220kV母线和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中压侧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10%;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5%--+10%.3。
发电厂和220kV变电站的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4。
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直属)的10(6)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7%。
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系统电力系统电压高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系统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O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 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 发电厂220kV母线和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中压侧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10%;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5%——+10%。
3. 发电厂和220kV变电站的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 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直属)的10(6)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7%。
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3: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南方区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厂网协调,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电厂并网运行应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调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南方区域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并网发电厂(含并网自备发电厂,以下简称并网发电厂)的运行管理。
对与当地省级政府签订特许权协议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发电机组,可继续执行现有协议,协议期满后,执行本细则。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以下简称南方电监局)及昆明、贵阳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昆明、贵阳电监办)依法对并网电厂运行管理情况实施监管。
调度机构在电力监管机构授权下依据本细则实施并网发电厂运行考核。
第二章运行管理一、安全管理第五条调度机构负责南方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南方区域的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南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调度规程及相应调度机构的专业管理规程规定。
第七条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臵、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臵、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电力监管机构及所在电网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调度机构应针对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网发电厂应落实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
对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中存在的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问题,并网发电厂应与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第九条并网发电厂按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预案的统一部署,落实相应措施,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及其他反事故预案,并按调度机构要求参加联合反事故演习。
电压合格率与供电可靠率标准及计算.doc
电压合格率与供电可靠率标准及计算一、电压合格率(一)、电压合格率规定和标准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四川省电力公司承诺农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589%,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3.89%)。
客户电压质量指标主要是指客户供电电压偏差合格的状况,供电部门与客户的产权分界处或由供用电协议所规定的电能计量点的电压允许偏差是:1、单相供电220V居民客户受电端:-10%~+7%,即用电时最高电压不高于236V,最低电压不低于198V。
2、三相供电10KV(6KV)专线客户或380V客户端:-7%~+7%,即用电时最高电压不高于10.7KV(6.42KV)或407V,最低电压不低于9.3KV(5.58KV)或353V。
3、35kV及以上用户的电压变动幅度,应不大于系统额定电压的10%;其电压允许偏差值,其绝对值之和应不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客户(如高、新技术客户等),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及其合格率由供用电协议确定。
5、变电站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为相应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如调度重新下达母线电压曲线,则以调度下达的为准。
变电站的10千伏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应使所带线路的全部高压用户和配电变压器供电的低压用户电压均符合规定值,原则上为相应系统额定电压的0~+7%。
(二)电压合格率的统计1、电压监测点应选定一批有代表性的变电站10kV母线和用户作为电压质量考核点,分为A、B、C、D四个类别设置:A类变电站110kV母线;B类35kV及以上专线供电的用户;C类10kV及以上电压供电一般用户,原则上每万千瓦时一般负荷应设一个点,并包含对电压有较高要求的重要用户。
华东电网两个细则介绍
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
考核内容简介
机组调峰(四)
当机组按调度指令执行深度调峰任务,但未达到指 定调整出力时,考核电量为:
Q = 调峰
有偿调峰
t0 0
P0 P dt
• Q调峰为考核电量; • P 为调度调峰指令出力(兆瓦); • P0 为机组实际出力(兆瓦); • t0 为调度指令时间(小时),即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要求机组进行深度调峰
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
考核内容简介
机组调峰(三)
如果电厂未向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申报改变机组的可 调出力上限或下限,但不能按调度指令提供基本调 峰能力时,即当日机组实际出力最高值低于当日调 度指令所要求的最高值或当日机组实际出力最低值 高于当日调度指令所要求的最低值,则当日的考核 电量为:
Q = 调峰
的时间范围; • 为有偿调峰的考核系数,其数值为0.05。
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
考核内容简介
机组调峰考核统计
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
一次调频
考核内容简介
未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未投运时间 性能考核 擅自退出
池州九华发电机组AGC性能的考核,以机组投入 AGC时的平均调节精度和实际测试所 得的AGC机组平均调节速率作为考核 标准。机组投入AGC时的调节精度以1 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考评周期的机组 AGC平均调节精度为考评周期所记录 的1分钟调节精度的算术平均数;电力 调度机构对AGC长期不投用,或者长 期不处于跟踪频率或者联络线偏差的机 组不定期进行AGC平均调节速率测试。
考核内容简介
黑启动、检修管理考核
我厂不提供黑启动服务。 并网发电厂应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
原则,合理安排厂内设备检修计划,按照相应 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批准的检修工期按时保质完 成检修任务,保证设备的正常可靠运行。。
新修订的两个细则考核规定汇总
新修订的《两个细则》考核规定汇总各位领导:山东电监办于2月16日至17在济南举办了新修订后的《两个细则》培训班,现将细则中队电厂的考核规定提取汇总,以方便大家交流学习:第一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将整改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抄送电力调度机构,电网公司应配合并网发电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对于因电厂原因未按计划完成整改的,每项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第二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
对涉及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的措施,并网发电厂应与电力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对于因电厂原因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逾期一天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第三条并网发电厂应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署,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
对于未制定事故处理预案的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2%;对于无故不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的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4%。
第四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发电厂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出现下列事项之一者,定为违反调度纪律,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5%。
(一)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 以及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的机组调速系统(一次调频)、励磁系统(包括PSS)、高频切机、低频切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AGC、AVC装置等的参数或整定值(危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
电压合格率与供电可靠率标准及计算
电压合格率与供电可靠率标准及计算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电压合格率与供电可靠率标准及计算一、电压合格率(一)、电压合格率规定和标准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四川省电力公司承诺农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589%,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3.89%)。
客户电压质量指标主要是指客户供电电压偏差合格的状况,供电部门与客户的产权分界处或由供用电协议所规定的电能计量点的电压允许偏差是:1、单相供电220V居民客户受电端:-10%~+7%,即用电时最高电压不高于236V,最低电压不低于198V。
2、三相供电10KV(6KV)专线客户或380V客户端:-7%~+7%,即用电时最高电压不高于10.7KV(6.42KV)或407V,最低电压不低于9.3KV(5.58KV)或353V。
3、35kV及以上用户的电压变动幅度,应不大于系统额定电压的10%;其电压允许偏差值,其绝对值之和应不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客户(如高、新技术客户等),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及其合格率由供用电协议确定。
5、变电站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为相应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如调度重新下达母线电压曲线,则以调度下达的为准。
6、变电站的10千伏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应使所带线路的全部高压用户和配电变压器供电的低压用户电压均符合规定值,原则上为相应系统额定电压的0~+7%。
(二)电压合格率的统计1、电压监测点应选定一批有代表性的变电站10kV母线和用户作为电压质量考核点,分为A、B、C、D四个类别设置:A类变电站110kV母线;B类35kV及以上专线供电的用户;C类10kV及以上电压供电一般用户,原则上每万千瓦时一般负荷应设一个点,并包含对电压有较高要求的重要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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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两个细则》考核规定汇总各位领导: 山东电监办于2月16日至17在济南举办了新修订后的《两个细则》培训班,现将细则中队电厂的考核规定提取汇总,以方便大家交流学习:第一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将整改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抄送电力调度机构,电网公司应配合并网发电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对于因电厂原因未按计划完成整改的,每项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第二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
对涉及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的措施,并网发电厂应与电力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对于因电厂原因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逾期一天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第三条并网发电厂应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署,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
对于未制定事故处理预案的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2%;对于无故不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的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4%。
第四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发电厂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出现下列事项之一者,定为违反调度纪律,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5%。
(一)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 以及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的机组调速系统(一次调频)、励磁系统(包括PSS)、高频切机、低频切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AGC、AVC装置等的参数或整定值(危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科院、武高所,宜昌、常州、惠州超高压管理处:为适应厂网分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工作,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公司系统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反映。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O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 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并网发电厂母线电压合格率规矩
并网发电厂母线电压合格率规矩对并网发电厂的母线电压曲线合格率进行查核:
(一)并网发电厂的母线电压曲线越限时刻核算为不合格时刻;合格时刻与机组并网作业时刻的百分比核算为电压合格率。
发电厂母线电压曲线合格方案规矩为:
1、500kV母线最高电压不得逾越体系额外电压的十%,最低电压不该影响电力体系同步安稳、电压安稳、厂用电的正常运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度。
2、220kV母线最高电压不得逾越体系额外电压的十%,最低电压不该低于体系额外电压。
3、1十kV母线最高电压不得逾越体系额外电压的7%,最低电压不得低于体系额外电压的3%。
格外作业办法下的电压曲线合格方案由调度组织断定。
(二)电压合格率以99.9%为基准,每下降0.1个百分点,按当月机组发电量的0.1%核算为电压曲线查核电量;
(三)机组励磁体系功用包含进相才调达不到《并网发电厂的机组励磁体系技能恳求》规矩的机组,时期所发作电压曲线查核电量按上款2倍核算;
(四)若并网发电厂现已抵达最大无功调度才调,但母线电压
依然不合格,该时段免于查核。
(五)全厂停电时期,免于查核。
(六)当月电压曲线查核电量最大不逾越当月机组发电量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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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网发电厂母线电压合格率规定
对并网发电厂的母线电压曲线合格率进行考核:
(一)并网发电厂的母线电压曲线越限时间统计为不合格时间;合格时间与机组并网运行时间的百分比统计为电压合格率。
发电厂母线电压曲线合格范围规定为:
1、500kV母线较高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较低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220kV母线较高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较低电压不应低于系统额定电压。
3、110kV 母线较高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7%,较低电压不得低于系统额定电压的3%。
特殊运行方式下的电压曲线合格范围由调度机构确定。
(二)电压合格率以99.9%为基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按当月机组发电量的0.1%统计为电压曲线考核电量;
(三)机组励磁系统性能包括进相能力达不到《并网发电厂的机组励磁系统技术要求》规定的机组,期间所发生电压曲线考核电量按上款2倍计算;
(四)若并网发电厂已经达到较大无功调节能力,但母
线电压仍然不合格,该时段免于考核。
(五)全厂停电期间,免于考核。
(六)当月电压曲线考核电量较大不超过当月机组发电量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