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同法学》·平时作业二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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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学第一次作业,平时作业2020秋华工答案

合同法学第一次作业,平时作业2020秋华工答案

1 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答:1.合同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3. 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行为。

2 简述《民法典》有关情势变更规定的变化。

答:是指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及保护等义务。

双方当事人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即使合同未成立或已经订立的合同被撤消或宣布无效,也要进行损害赔偿。

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非任意性规范,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

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

3 什么是给付义务?有什么特点?答:给付义务分为两种:(1)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

(2)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性,仅具有补助主给付功能的义务,如交付单证资料的义务。

违反主给付义务,可发生解除权。

违反从给付义务。

守约方原则上不得解除,有两个例外。

一方不履行从给付义务,相对人不得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主给付义务,但亦有例外。

4 合同免责条款生效条件是什么?答:(1)依据现行法规定确定;(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4)根据违约轻重确定;(5)根据善意、恶意确定5 合同的成立条件和生效条件分别是什么?答: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主体资格合格,内容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要件合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合同法》2020秋第一次作业-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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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2020秋第一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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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的性质和特点
答:性质:(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一种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在各当事人平等自愿基础上所为的法律行为。

特点:(1)合法性(2)平等性(3)目的性(4)普遍性
2 简述《民法典》有关情势变更规定的变化。

(1)情势变更的立法沿革及立法目的
(2)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关系。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不是相互排除的关系。

(3)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制度的操作流程。

首先履行再交涉义务;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要求裁决变更或解除合同
3 什么是给付义务?有什么特点?
答: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主义务,指的是债所固有、必备,也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

从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从义务,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

特点:(1)该义务是依据合同性质的性质所必备的和固有的义务,。

华工网络教育-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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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合同法的概念随堂练习提交截止时间:2019-06-15 23:59:59当前页有1题,你已做1题,已提交1题,其中答对1题。

1.(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B.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C.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合意为基础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第一章绪论·第三节合同法的原则随堂练习提交截止时间:2019-06-15 23:59:59当前页有1题,你已做1题,已提交1题,其中答对1题。

1.(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A.鼓励交易原则B.合同正义原则C.合同法定原则D.合同自由原则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C问题解析:第二章合同的分类·第一节合同的分类概述随堂练习提交截止时间:2019-06-15 23:59:59当前页有2题,你已做2题,已提交2题,其中答对1题。

1.(单选题)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三与李四规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钱一年,年息5000元。

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

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

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月后甲交付汽车。

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5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

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2.(单选题) 保险合同是()。

A.单务合同B.无因合同C.无偿合同D.射幸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第二章合同的分类·第二节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随堂练习提交截止时间:2019-06-15 23:59:59当前页有1题,你已做1题,已提交1题,其中答对1题。

合同法学第一次作业·平时作业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第一次作业·平时作业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1 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答:1.合同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民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3. 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行为。

2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有什么特点?答:是指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及保护等义务。

双方当事人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即使合同未成立或已经订立的合同被撤消或宣布无效,也要进行损害赔偿。

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非任意性规范,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

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

3 什么是给付义务?有什么特点?答:给付义务分为两种:(1)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

(2)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性,仅具有补助主给付功能的义务,如交付单证资料的义务。

违反主给付义务,可发生解除权。

违反从给付义务。

守约方原则上不得解除,有两个例外。

一方不履行从给付义务,相对人不得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主给付义务,但亦有例外。

4 合同免责条款生效条件是什么?答:(1)依据现行法规定确定;(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4)根据违约轻重确定;(5)根据善意、恶意确定5 合同的成立条件和生效条件分别是什么?答: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主体资格合格,内容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要件合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6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答:当事人互负债务,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得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

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第一章绪论1.(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B.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 C.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合意为基础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1.(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A.鼓励交易原则 B.合同正义原则 C.合同法定原则 D.合同自由原则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C问题解析:第二章合同的分类1.(单选题)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三与李四规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钱一年,年息5000元。

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

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

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月后甲交付汽车。

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5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

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2.(单选题) 保险合同是()。

A.单务合同 B.无因合同 C.无偿合同 D.射幸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1.(单选题) 无名合同是指( )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1.(单选题) 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D.单务合同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当前页有1题,你已做1题,已提交1题,其中答对0题。

经济法学·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经济法学·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一、1. 从“非常态法”到“常态法”,从“战时法”到“平时法”,从“边缘法”到“基干法”,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

”2.诉讼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两个法律途径,为了保证诉讼仲裁的顺利开展,国家有一系列的诉讼仲裁法规,保障了诉讼仲裁的运行,其中也规范了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司法的威严和公正。

3. 理想的市场经济是指所有物品和劳务都按照市场价格自愿地以货币形式进行交换。

这种制度无需政府的干预,就能够从社会上可供利用的资源中获取最大的利益。

但是,严格意义上说,亚当-斯密应该是微观经济学的鼻祖,也就是说他发明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主要在微观经济领域,即:厂商、企业和个人个体的经济行为之中。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体现的就是上述经济学的精髓。

其基础必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4. 概念 : 1.形式意义的反垄断法 , 2.实质意义的反垄断法。

认定: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市场支配地位。

亦称市场优势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是指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者排除竞争对手的行为。

2.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1)综合性标准。

是指认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该综合考虑包括市场份额、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经营者控制市场的能力等在内的多种因素。

(2)市场份额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 4)有前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经济法学--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经济法学--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经济法学》平时作业一、简答题(每題10分,总计40分)1.纵观中外经济法发展的历史,经济法的发展具有哪些特点?答: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从“非常态法”到“常态法”:从“战时法”到“平时法”:从“边缘法”到“基干法”: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 O2.简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答: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互依存和配合经济法诸多制度源于行政法。

区别:适用主体.调整对象,权力性质.立法宗旨.保护法益,构成要素不同。

3.简述市场决定性原则的基本内涌。

答:小场决定资源配置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髙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配置资源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动地实现的。

市场机制是指市•场各主要因素.即市场供求、价格、竞争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机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作用,主要是指决定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动、交易、组合和配置,这种配置是最具效率,追求效益的。

4.简述我国反垄断法中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及认定.答: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分析,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过程中.会遵循着相应的界定标准。

基于这一问题,西方国家层对此提出了三中界定方案.其一为市场结构标准…其二为市•场结果标准。

其三为市•场行为标准。

其中的市场结构标准,就是结合经营者在市场中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而后评估它是否能够在市场中占有支配地位,参照市•场结构标准,相关的企业在市场中如果占据着诸多的市场份额,那么则可初步判定此企在市场中占据着一定的支配地位。

(1)市场支配地位:亦称市场优势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2)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2.1)综合性标准,是指认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该综合考虑包括市场份额、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经营者控制市场的能力等在内的多种因素。

(3)市场份额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3.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巾•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3.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3.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3.4)有前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冇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合同法学第二次·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第二次·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1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变化有哪些?
答: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原草案: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
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
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一方邀请对方或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不同之处:依据当事人的意愿,特别说明;依据法律规定;根据订约内容;根据交易习惯:实践中:询问价格/营业时间告示/出租车打“空车”标志/招工、招租广告。

合同法学-平时作业华南理工大学最新答案

合同法学-平时作业华南理工大学最新答案

1简述先合同义务及其主要内容。

答:先合同义务乂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包括以下儿点:1、协力义务,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

2、告知义务,即情报提供义务,其包括:(1)不向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2)合同订立之前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3)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4)瑕疵告知义务;(5)对于某些特殊的合同,必须负责详细陈述各种与合同的有关的情况的正面义务;3、保护义务,即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善尽必要的注意义务,相互促进,保护对方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不得滥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胁迫对方, 对对方施加不当影响或利用对方和无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取得不当利益。

4、保密义务,即对缔约谈判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或擅自使用。

2简述给付义务及其主要内容。

答: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乂简称为主义务,指的是债所固有、必备,也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

从给付义务乂简称为从义务,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U的不在于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

主义务是基于合同之债而产生,而从给付义务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一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产生,二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三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补充合同解释而产生。

3简述预期违约制度。

答:预期违约制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债务,且不享有履行抗辩权等正当理山。

预期违约降低了另一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和对合同关系的破坏,会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所以赋予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也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合同权益。

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随堂练习2020春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合同法学第一章绪论1.(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B.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 C.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合意为基础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1.(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A.鼓励交易原则 B.合同正义原则 C.合同法定原则 D.合同自由原则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C问题解析:第二章合同的分类1.(单选题)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三与李四规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钱一年,年息5000元。

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

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

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月后甲交付汽车。

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5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

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2.(单选题) 保险合同是()。

A.单务合同 B.无因合同 C.无偿合同 D.射幸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B问题解析:1.(单选题) 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D.单务合同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答题: A. B. C. D. (已提交)参考答案:D问题解析:当前页有1题,你已做1题,已提交1题,其中答对0题。

合同法学平时作业(doc 7页)

合同法学平时作业(doc 7页)

合同法学平时作业(一)一.单项选择题1.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也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这体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 A )A.合同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2.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 B )时生效。

”A.订约; B.成立; C.合意; D.协商。

3.甲对乙享有200万元的债权,乙放弃对丙的250万元的到期债权,同时乙则实现对丁的300万元的债权,此时甲可依撤销权请求撤销( D )。

A.300万元; B.200万元; C.100万元; D.不得行使撤销权。

4.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交付的成衣质料不符合规定的水平,属于( A )A.质的不完全履行; B.量的不完全履行; C.履行不能; D.毁约。

5.违约金具有的性质是( A )A.补偿性; B.惩罚性; C.补偿性和惩罚性; D.视具体情况而定。

6、某人因资金严重短缺或经营上的迫切需要,向他人借高利贷,此种借贷合同大多属于( B )的合同。

A. 重大误解;B. 显失公平;C. 欺诈;D. 胁迫。

7、某出租车司机利用甲抢救危重病人的心理,将车价提高了10倍,甲不得不接受。

这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 C )行为。

A. 胁迫;B. 显失公平;C. 乘人之危;D. 敲诈。

8、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 A )。

A. 代位权;B. 撤销权;C. 解除权;D. 终止权。

9、如果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 A )。

A. 不安抗辩权;B. 先诉抗辩权;C. 先履行抗辩权;D. 同时履行抗辩权。

10、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 B )。

A. 15%;B. 20%;C. 30%;D. 25%。

二.多项选择题1.可撤销的合同包括( BCD )。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A.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D.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华师《合同法学》在线作业_2.doc

华师《合同法学》在线作业_2.doc

1.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两个法定阶段A.起草和抄写B.意思和表示C.要约和承诺D.协商和谈判【参考答案】: C2.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可以解除合同B.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C.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D.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参考答案】: A3.区分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是()A.合同的生效B.合同的实际履行C.合同的成立D.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参考答案】: C4.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A.6个月B.一年C.两年D.三年【参考答案】: B5.下列各种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参考答案】: A6.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要式合同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C.技术转让合同 D.国际贸易合同【参考答案】: D7.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A.合同签订地B.合同承诺生效地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D.当事人主营业地【参考答案】: B8.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

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

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

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B.甲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D.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参考答案】: A9.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有()A..确认债权人享有抵消权B.确认债权人享有解除权C.确认债权人享有质押权D.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与撤消权【参考答案】: D10.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订购销合同一份。

合同法学第二次作业,平时作业2020秋华工答案

合同法学第二次作业,平时作业2020秋华工答案

1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变化有哪些?答:1、施工单位是否享有“拒绝交付工程”的权利《民法典》“承揽合同”章节第783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808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基本原封不动地保留了《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除“申请”和“请求”表述上的差异外),即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时,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一方邀请对方或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不同之处:依据当事人的意愿,特别说明;依据法律规定;根据订约内容;根据交易习惯:实践中:询问价格/营业时间告示/出租车打“空车”标志/招工、招租广告。

3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什么?答:1.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在标的物有从物时,该从物随之交付。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2.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4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有哪些?答: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买受人支付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

华工网路学院合同法学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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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在居间协议中,居间人(D)。
A.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B.是第三人的代理人 C.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D.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40.甲有一台旧电脑闲置不用,弃之可惜,遂委托乙商店出售。甲与乙商店的法律关系是(C)。
A.居间协议 B.承揽协议 C.行纪协议 D.代理协议
41.某甲在自由市场上当“经纪”,每介绍成一头牲畜成交,向交易双方各收30元拥金。某甲与交易双方是(C)。 A、委托协议关系 B、行纪协议关系 C、居间协议关系
12.可以任意撤消的赠与协议(B)。
A.可以是所有类型的赠与协议 B.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协议
C.可以是通过公证的赠与协议 D.可以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
13.赠与人的撤消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因素之日起(C)内行使。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4.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消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因素之日起(B)内行使。
68.假如协议仅仅是成立而并未生效,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问题。 ×
69.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了法律上的拘束力。 ×
70.商业广告是要约。X
71.协议的成立地点就是承诺的生效地点。X
72.所谓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意思表达一致的协议。 ×
73.只要有要约和承诺,即使没有明确的订立协议的目的,也能使协议得以成立。 ×
A、债权债务关系 B、民事关系 C、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D、民事社会关系
4.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C)的协议。
A、债权债务关系 B、民事关系 C、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D、民事社会关系
5.代位权行使费用由(A)承担。A债务人 B代位权人 C全体债权人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

经济法学--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经济法学--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经济法学--平时作业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1.经济法的发展特点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从“非常态法”到“常态法”、从“战时法”到“平时法”、从“边缘法”到“基干法”、从“一元体系”到“二元体系”的演变过程。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互依存和配合,经济法的许多制度源于行政法。

但是两者的适用主体、调整对象、权力性质、立法宗旨、保护法益、构成要素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3.市场决定性原则的基本内涵市场决定性原则认为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各主要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机理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作用,主要是指决定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动、交易、组合和配置,这种配置是最具效率、最追求效益的。

4.我国反垄断法中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及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应该综合考虑市场份额、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经营者控制市场的能力等多种因素。

根据市场份额标准,当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或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或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时,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但是如果有前述规定的情形,但某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那么该经营者不应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经营者的举证责任是指,如果被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其实际上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4.1)其他经营者可以比较容易地进入相关市场;(4.2)相关市场的竞争比较充分;(4.3)经营者无法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者无法阻碍或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

混淆行为的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需要确定标识是否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其次,需要参考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以及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等因素,综合认定其是否为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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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合同法第二次作业
1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
答:(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2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答: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内容等都有所不同。

具体而言,性质方面,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

要约一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内容方面,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要约人发出
3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什么?更多作业答案威yaoyao9894
答:(1)交付标的物。

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

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4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1)支付价款的义务。

(2)接受标的物并对其进行检验的义务。

5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1)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同时侵害了法律规定的强行性义务,包括保护、照顾、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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