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法庭询问指南
法庭询问技巧
法庭询问技巧
以下是四个法庭询问技巧:
1.明确询问目的:在法庭询问前,需要明确自己的询问目的,即希望通过询问获得哪些信息或证据。
这有助于在询问过程中保持专注,并
确保询问内容与案件相关。
2.简洁明了:在法庭询问时,需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或句子结构。
这有助于让对方更好地理解问题,并确保法官和陪审团能够清晰地听到和记录询问内容。
3.保持冷静:在法庭询
问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客观,不要因为对方的回答而情绪激动或失去耐心。
这有助于确保询问过程顺利进行,并避免因为情绪波动而影响询问效果。
4.适时打断:在法庭询问过程中,如果对方回答的内容与案件无关或涉及隐私保护等问题,
可以适时打断对方,并要求对方回答与案件相关的问题。
这有助于确保询问内容与案件相关,并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讯问提纲范文
讯问提纲范文
讯问提纲范文如下:
提纲:
一、起诉事由
1. 说明被告犯罪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被告的个人信息
1. 姓名、年龄、国籍、职业等
三、案发过程
1. 描述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2. 引入证人证言
四、被告的辩解和自供情况
1. 记载被告的口供或笔录
2. 分析被告辩解的合理性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证人证言
1. 姓名、身份、职业等
2. 证人对被告罪行的观察和了解情况
六、证据支持
1. 介绍相关证据的来源和性质
2. 证据对被告指控的重要性和可信度评估
七、被告的心理状态和动机分析
1. 对被告进行心理分析,揭示其犯罪动机和内心状态
八、其他关键信息
1. 场地勘察、现场照片等其他证明材料
九、检察官建议
1. 考虑被告的违法行为和证据,检察官对被告的刑事责任和量刑建议
十、庭审结论
1. 总结指控及辩护的关键观点和证据
2. 对被告犯罪事实及其证据进行全面评估
3. 最后判决结果
4. 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
以上是一份讯问的提纲范文,提供了一些可能涵盖的重要信息和步骤。
具体的提纲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民间借贷案件审判要点
民间借贷案件审判要点
1. 案件事实清楚:审判庭应当核实和界定借贷案件的事实,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借贷合同的内容和签订情况、借贷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条款的约定。
2. 合同有效性的审查:根据民间借贷合同法规定,审判庭应当审查合同的有效性,包括合同是否满足合同法的基本要素,如合同当事人的自愿、合法能力以及约定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
3. 利率合法性的审查:审判庭应当核实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是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如果超过上限,应当依法认定其为无效。
4. 还款能力调查:审判庭应当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包括确认借款人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债务负担等情况,以便判断其是否有能力还款。
5. 公平交易的原则:审判庭应当依据公平交易的原则,综合考虑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借贷案件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予以纠正。
6. 证据调查完整:审判庭应当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要求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相关证据,如借贷合同、还款记录、交易凭证等,以支持其主张。
7. 合法权益的保护:审判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追讨债务,同时要求出借人以正当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8. 附带民事赔偿的处理:如果借贷案件中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当事人受到损害,审判庭应当依法判决相应的民事赔偿。
9. 借贷合同的解除与变更:如果借贷合同存在违法或不公平情形,审判庭可以决定解除合同或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 强制执行措施的采取:如果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审判庭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财产、冻结账户等,以确保判决的执行。
注意:以上要点仅供参考,具体审判案件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裁量。
江苏省高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
江苏省高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事实审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为了更好的维护司法公正,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出台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事实审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为了更好的维护司法公正,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出台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从事非金融业务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借贷人民币、港币、澳元、台币、外币及国库券等有价证券的行为。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机构发放贷款的,属于民间借贷,但法律、司法解释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按照特别规定处理。
▲二、关于民间借贷的事实审查与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引导当事人及时举证,释明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一)原告基于借贷关系主张返还借款的,应当对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等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款本金、利息等已经全部偿还或部分偿还的,应当对偿还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二)原告仅提供借据主张借贷关系成立,被告提出反驳证据足以对借款关系真实性产生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原告进一步提供证据。
原告不能证明款项交付事实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原告仅提供转账、存款凭证等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被告以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存在其他法律关系为抗辩,并提出证据足以对借款关系真实性产生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原告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进一步提供证据。
原告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四)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对于案件事实存在重大争议的,应当要求借贷双方当事人本人、经办人到庭,说明借款的原因、款项交付的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的询问。
民事诉讼中的法官询问流程与技巧
民事诉讼中的法官询问流程与技巧在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询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合适的询问方式和技巧,法官可以获取相关事实、澄清争议点,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本文将就民事诉讼中的法官询问流程与技巧展开论述。
一、法官询问的流程在民事诉讼中,法官询问通常遵循以下流程:1. 开庭宣布:法官宣布开庭,并简要说明案件的性质及争议焦点。
2. 听取当事人陈述:法官先询问原告,要求其详细陈述诉讼请求、事实经过等。
随后,法官会询问被告对原告陈述的回应或辩解。
3. 直接询问:法官可以针对争议焦点或不清楚的事实进行直接询问。
他们可以要求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某一说法或证据进行解释或提供进一步的细节。
4. 询问证人和鉴定人:法官可以询问可能对案件有关的证人和鉴定人,以了解他们对案件的认识、所知和所见,并进一步核实当事人的陈述。
5. 解释法律规定:如果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法官可以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并了解当事人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
6. 询问结束:当法官询问完相关事实和进行必要的法律解释后,他们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补充陈述和意见。
如果当事人没有其他要补充的内容,法官会结束询问。
二、法官询问的技巧1. 公正中立:法官应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在询问过程中,要确保言行举止客观、公正,并避免偏袒或霸道的行为。
2. 温和友善:法官询问时应表现出友好和温和的姿态,以减轻当事人的紧张情绪,并增加他们的配合度。
温情地提问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理解问题,并更流畅地回答。
3. 开放性问题:法官在询问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开放性问题,这样可以引导当事人自由陈述,并提供更详细、全面的信息。
开放性问题通常以“如何、为什么、请您详细说明”等方式提问,以避免只得到简单的“是”或“不是”回答。
4. 避免引导性问题:法官在询问时要避免使用引导性问题,即问题中已经包含了答案或对某种回答偏向的问题。
这样做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受到干扰,进而产生不准确甚至错误的回答。
民间借贷案件流程
民间借贷案件流程一、起诉与受理1. 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转账记录等。
2.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二、庭前准备1. 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
2. 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3. 法院安排庭前调解,促进双方和解。
三、开庭审理1. 法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原被告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论。
2. 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查明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四、调解1.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会根据双方意见进行调解。
2.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五、裁判1.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2.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六、上诉1. 上诉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提交上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七、执行1. 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强制执行。
八、申请执行中止、终结1.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或终结执行。
2. 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裁定执行中止或终结。
九、审判监督程序1. 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2.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再审。
十、其他程序性事项1.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组织鉴定、勘验等程序。
2. 当事人应当遵守诉讼秩序,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法庭发问技巧
法庭发问技巧1. 法庭发问可不能瞎问啊!就好比射箭,你得瞄准了目标才行。
比如说,当对方证人在证词上有漏洞时,你就得抓住机会,像猎豹一样迅猛出击,直接质问他,让他露出马脚!2. 你知道吗,法庭发问要讲究时机!就像一场足球比赛,得抓住那转瞬即逝的机会。
比如在对方陈述矛盾时,你就得立刻发问,“这怎么解释呢?”,让他们措手不及!3. 法庭发问技巧很关键啊!这就跟下棋一样,要步步为营。
假设对方在回避关键问题,你就得巧妙发问,“你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呢?”,打乱他们的节奏!4. 注意啦,法庭发问得有策略!好比打仗,要懂得排兵布阵。
当发现对方证词有疑点,你就得果断发问,“这里是不是有问题呀?”,让真相浮出水面!5. 法庭发问可不能马虎啊!如同在迷雾中找路,得有方法。
要是对方的说法前后不一致,你就得马上追问,“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啊!”,让他们没法狡辩!6. 法庭发问技巧太重要啦!就像解一道难题,得找到关键。
当对方试图掩盖重要细节时,你就得尖锐发问,“这个细节为什么不提呢?”,让他们无处遁形!7. 你晓得不,法庭发问要有智慧!仿佛钓鱼,得有耐心和技巧。
比如对方在故意绕圈子,你就得直接发问,“能不能说重点?”,把他们拉回正轨!8. 法庭发问得掌握火候啊!好像炒菜,时机很重要。
若是对方在证词上闪烁其词,你就得严厉发问,“请说实话!”,让他们不敢再糊弄!9. 法庭发问技巧要牢记呀!如同在丛林中探险,得小心谨慎。
当对方试图误导时,你就得迅速发问,“这不是在误导大家吗?”,让他们的计谋破产!10. 法庭发问真的不简单啊!就跟攀岩一样,得一步一个脚印。
假设对方在关键问题上含糊其辞,你就得坚决发问,“必须说清楚!”,让案件水落石出!我的观点结论:法庭发问技巧是在法庭上取得优势的重要手段,只有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这些技巧,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民间借贷纠纷法官问话提纲
一、钱的来源及用途问题(确定资金的来源,特别是在大额时)(1)出借人是做什么的?如果是上班的?公司名称叫什么?法定代表人是哪个?工资是多少?单位电话多少?出借人配偶是做什么的?(2)借钱人借钱是做什么的?(是否涉及违法)借钱人什么时候开始做的?单位名称叫什么?有无业务上的往来?(是民间借款还是经济纠纷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出钱人与借钱人是什么关系?如何认识的?有无经济往来?(4)有无委托他人打款?委托了哪个?委托人与出钱人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委托他人打款而不是自己付款?(5)之前有无借贷关系存在过;若有,什么时候借的,什么时候还的?借了多少?如何还的?还了多少?还有无欠款?有无相关凭证?二、钱是如何给的(查实是否完成了交付行为)(1)在什么地方给的?转账还是现金?(2)若是转账,通过哪个银行转的;什么时候转的;转账凭证在哪?通过哪个卡转的?卡号是多少?(3)有没有通过这张卡给别人转过?转过多少?(4)若是现金,是用什么装的,用什么运到借钱人处的?面值是多少,新旧程度,从什么地方取的,什么时候给的,有无旁人在场;如何清点的?三、有无利息,(1)利息是多少?(2)有无提前扣除?(3)利息如何给付?(4)有没有给过利息?(5)如何给的则是转或现(详见上面内容)?(7)给哪个了?(8)给付的凭证有无,或收条?四、本金;(1)有无还款?(2)如何还的?(3)还了多少?(4)什么时候还的?(5)如何给的则是转或现(详见上面内容)?(6)给哪个了?(7)给付的凭证有有无或收条;五、还款时间问题:(1)约定的还款?(2)未还款后,有无要过?(3)通过什么方式要的?六、其他问题(1)条子是在什么地方打的?(2)如何打的?(3)是在给钱之前还是给钱之后?(4)除此借款之外还有无其他借款?。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流程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流程一、起诉阶段。
原告觉得自己的钱借出去收不回来,心里可委屈了,就打算去法院告状。
这时候呀,原告得写个起诉状。
起诉状可不能乱写哦,得把自己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写清楚,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啥的,就跟介绍新朋友似的。
然后呢,要把借款的事情详细说说,啥时候借的钱,借了多少,有没有借条,是现金借的还是转账借的,这些都得写明白。
写完起诉状,还得准备证据呢。
借条那肯定是很重要的证据啦,如果没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也能派上用场。
这些证据就像是打官司的武器,越多越有底气。
准备好这些,就可以去法院立案啦。
法院的工作人员会看看起诉状和证据齐不齐全,要是齐全呢,就会受理这个案子,这就迈出了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第一步哦。
二、受理后的通知阶段。
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就会通知被告啦。
被告接到通知的时候,可能心里还会有点懵呢,想着怎么就被起诉了。
不过这时候也得认真对待呀。
法院会把原告的起诉状副本还有证据啥的给被告看,让被告知道是咋回事。
被告看了之后,如果觉得自己有理,也可以准备自己的证据来反驳呢。
三、开庭前的准备。
在开庭之前呀,双方都可以做很多准备工作。
比如说原告可能会再仔细梳理一下自己的证据链,想着怎么在法庭上把事情说得更清楚。
被告呢,可能会找律师咨询咨询,看看自己有哪些地方可以辩解。
这个阶段呀,双方都像是在比赛前热身一样,要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
而且呢,法院也没闲着。
法官会看双方提交的材料,了解案件的大概情况。
如果有必要的话,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呢。
调解就像是大家心平气和地商量,看看能不能把事情解决了。
要是调解成功了,那皆大欢喜,这个案子就不用再开庭审理啦。
四、开庭审理。
要是调解不成,那就得开庭啦。
开庭的时候,法庭上可严肃了呢。
原告和被告都要到场,要是有证人也得来。
法官坐在中间,就像一个公正的裁判。
原告先发言,把自己的诉求再说一遍,然后把证据拿出来给大家看,讲讲为啥觉得被告应该还钱。
被告呢,就有机会反驳啦,可以说说自己的想法,比如钱已经还了,或者根本就没有借这么多钱之类的。
人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
⼈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和债务⼈的合法权益,限制⾼利率。
我国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具体作法是怎样的呢?⼈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针对这个问题,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民间借贷事实审查的内容。
请阅读下⾯的⽂章了解。
⼈民法院对存在借贷事实的案件怎么审查我国⼈民法院对民间借贷事实的审查主要从四个⽅⾯进⾏,分别是:对借据形式真实性的审查、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对借贷履⾏事实的审查、对现⾦交付的审查。
⼀、对借据形式真实性的审查借据是证明双⽅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
除⾮有确凿的相反证据⾜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
债务⼈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当事⼈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
法院应当根据双⽅提供的有效证据,结合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借据的真实性进⾏综合审查判断。
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借据是否真实的,双⽅均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双⽅均不申请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处理:(⼀)债权⼈仅凭借据起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或者借据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的,由债权⼈申请鉴定,债务⼈提供笔迹⽐对样本等鉴定配合义务。
(⼆)债权⼈提供的借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具备⼀定的可信性,债务⼈对借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由债务⼈申请鉴定。
经依法释明,债权⼈或债务⼈不申请鉴定或不履⾏鉴定配合义务的,法院依法裁判。
对案情复杂、利害关系重⼤,不鉴定会影响关键事实准确认定或造成难以弥补的错误的,法院可以依职权委托鉴定。
⼆、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债权⼈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债务⼈提出双⽅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债权⼈应当就双⽅存在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
债务⼈应当就其抗辩主张的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有证据证明双⽅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不能证明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开庭法官询问问题的流程
开庭法官询问问题的流程庭审开始前由书记员宣读庭审记录。
宣读之后,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直接回答申请或者不申请即可。
法官核对当事人的身份。
法官可能会根据起诉状一一核对,也会让当事人自己回答。
核对后法官会询问对对方出庭的人员是否有异议,一般直接回答无异议。
但如果于实际出挺人不一致要提出异议。
庭审调查(1)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然后再由被告宣读答辩状。
接下来进行举证。
法官表示由原告举证后,就一项一项的读自己的证据名称和所证明的内容。
原告举证完之后就由被告进行质证。
被告质质证完就有由被告进行举证。
被告举证后,由原告进行质证。
质证要对也被告提供的证据,一项一项进行质证。
如“证据一,被告的聊天记录,原告认为是违法取得的,内容不完整,存在剪辑,聊天记录内容不真实,而且聊天内容和本案无关。
证据二……”。
这样按顺序一项项简单的陈述即可。
只要自己有异议就提出来。
如果有证人,要在开庭前就和法官沟通。
法官会让证人进法庭,由法官,原被告对证人进行发文。
质证完后,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法官会对自己想要查明的事实,向两被告询问。
同样原被告也可以向对方询问。
归纳争议焦点法庭调查完后,法官会根据刚才的调查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询问原被告对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没有异议。
一般情况下回答无异议即可。
法庭辩论进入辩论阶段,就由原被告分别围绕刚刚归纳的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如果没有新的辩论意见,可以直接说和刚才发表的意见一致,没有补充说明。
最后陈述由原被告发表最后的陈述。
最后我们再次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法官依法判决。
判决前调解庭审结束后,法官最后还会问是否接受调解。
宣判一般情况下,都是择期宣判。
民间借贷纠纷庭审提纲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庭审提纲范文一、原告方。
# (一)开庭陈述。
1. 自我介绍。
尊敬的法官,我是[原告姓名],今天来这儿打官司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但被告欠我钱不还,我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2. 借贷关系的建立。
我和被告[被告姓名]是[朋友/亲戚/同事等关系]。
在[借款日期],被告找到我,说是遇到了[具体困难,如生意上急需资金周转、家里有突发状况急需用钱等]。
因为我们之间关系还不错,我出于好心就打算借给他钱。
当时我们约定好了借款的金额是[具体金额]元,这个金额可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
我就像信任自己家人一样信任他,觉得他肯定会按时还我。
3. 借款交付方式。
我把钱交给被告的方式是[现金交付/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
如果是现金交付,我要强调当时的具体情况,比如说我从家里拿了现金,当着[证人姓名(如果有)]的面交给了被告,被告还数了数钱,然后表示感谢;要是银行转账,我会拿出银行流水明细,清楚地指出转账的日期、金额以及转账的双方账户信息,法官您看,这就是银行盖章的流水单,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呢;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也类似,我都有转账记录的截图,上面显示了转账时间、金额,还有我们的聊天记录,能证明这就是借款。
4. 借款利息(如果有)我们当时还约定了利息,按照[年利率/月利率]来计算。
这个利息的约定也是合理合法的,毕竟我的钱借给他,我自己也有损失,他给我一点利息也是应该的。
我可以给您提供我们当时关于利息约定的聊天记录或者书面协议之类的证据。
5. 还款期限及逾期情况。
我们约定好了在[还款日期]之前还清借款。
可是到了还款日期,被告却像没事儿人一样,一点还钱的动静都没有。
我就主动联系他,刚开始他还找各种借口,什么钱还没到位啦,再等等啦。
我也理解他可能确实有难处,就又给了他一些时间。
但是后来他就开始躲着我,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来起诉他的。
# (二)证据出示。
1. 借款凭证。
如果有借条,我会把借条拿出来给法官看。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指南(含诉讼准备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指南(含诉讼准备材料)目录一、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指南....................... -2 -二、借条...................................... -11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 -四、借款合同.................................. -13 -五、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15 -六、财产保全申请书............................ -19 -七、强制执行申请书............................ -20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指南一、借款诉讼时效1、如果有确定的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为约定的还款日期期满后、或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的二年。
期间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应按规定进行计算时效时间。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主张权利之日起才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管辖地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那么直接向约定的法院起诉即可,可以约定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约定的管辖法院应为基层法院,诉讼标的额达到一定金额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庭调查询问流程和注意事项
法庭调查询问流程和注意事项《法庭调查询问那点事儿》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法庭调查询问这个听起来有点儿严肃但其实特别有意思的事儿。
你想啊,法庭就像一个大舞台,律师和法官就是导演和主持人,而证人、被告啥的就是演员。
法庭调查询问的流程呢,就像是一场精彩的大戏!首先,法官会宣布开始,这就好比大戏拉开了帷幕。
然后律师们就开始提问啦,这时候就像演员开始飙戏一样,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可带劲了。
在这个过程中,可是有不少注意事项哦!比如说,律师提问可不能像乱开枪一样,得有策略,得打到点子上。
要是问了一堆没用的问题,那可就闹笑话了,就像演员说错台词一样尴尬。
证人呢,也得打起十二分精神。
回答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吹牛,不然可就麻烦啦。
要是胡说八道,法官可不是吃素的,弄不好就得吃官司。
还有啊,说话得清楚明白,不能含含糊糊的。
有一次我就见到一个证人,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法官都急了,说:“你大声点儿,大家都听不见你说啥呢!”哈哈,当时全场都笑了。
说到这儿,我想起一个特别搞笑的事儿。
有个律师提问的时候太紧张了,居然把问题都给说错了,把证人都给听懵了。
证人一脸茫然地看着律师,心里肯定在想:“这大哥是咋回事儿啊?”还好法官反应快,及时纠正了错误,不然这场戏可就没法演下去啦。
总之,法庭调查询问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律师和证人都得准备充分,就像演员要背好台词一样。
法官呢,得掌控好全局,让这场大戏有条不紊地进行。
咱普通人要是有机会去法庭看看,那可一定要好好感受感受这种紧张又刺激的氛围。
说不定还能学到不少知识呢,以后自己遇到事儿了也知道该怎么应对。
好啦,今天就给大家说到这儿啦!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别没事儿往法庭跑。
要是真去了,也别怕,记住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咱也能演好自己的那出戏!哈哈!。
民间借贷纠纷庭审提纲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庭审提纲范文一、原告方。
# (一)开庭陈述。
1. 自我介绍。
尊敬的法官,您好。
我是[原告姓名],今天坐在这儿打这个官司,心里其实挺不是滋味儿的。
我一直觉得大家都是朋友,能互相帮衬,可没想到现在闹到法庭上来了。
2. 借贷关系概述。
我和被告[被告姓名]啊,那以前关系还不错呢。
[具体时间],被告找到我,说他遇到点难事,急需一笔钱周转。
出于对他的信任,我就把钱借给了他。
当时说好是借给他[借款金额]元整,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对我来说也是辛辛苦苦攒下来的。
3. 借款交付方式。
我把钱给他的方式是[说明借款交付方式,如现金交付、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
如果是银行转账的话,我这儿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为证;要是微信转账,聊天记录里也清清楚楚地显示了转账金额和说明这是借款。
这就表明我确实把钱给到他了。
4. 约定还款情况。
我们当时还约定好了还款的时间是[约定还款时间],而且还有[是否约定利息,如果有,说明利息的计算方式]利息呢。
我想着,大家都约定好了,他肯定会按时还钱的,可谁知道到现在都没个动静。
# (二)举证环节。
1. 借款凭证。
我首先要出示的就是借款凭证,这可是最关键的证据。
如果是借条,我会详细说明借条的内容,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双方签名等信息,都是清晰明确的。
如果没有借条,我会强调其他证据的关联性,像聊天记录里提到借款的事情,虽然不是借条那种正规形式,但也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2. 资金交付证据。
像我刚刚说的,如果是银行转账,就拿出银行流水单,指给法官看转账的日期、金额和对方的账户信息,这都能和借款的事情对应上。
要是现金交付的话,可能会有点麻烦,但我会解释当时的情况,比如有没有证人在场之类的。
要是有证人,我希望能让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我确实把现金交给被告了。
3. 关于利息的证据(如有)要是约定了利息,我会拿出证据来证明我们是怎么约定利息的。
比如说聊天记录里提到利息的计算方式,或者有没有书面的补充协议之类的。
庭审流程及事项(民间借贷原告)
庭审流程及事项一、宣读法庭纪律法官会问是否申请回避,直接回答不申请;如果对方有律师,也会问对对方律师代理身份有没有异议,回答没有就行。
二、确认原被告身份、宣读起诉状照着诉状把自己的身份信息读一下,然后把诉状读一下,证据目录不用读。
三、被告答辩(注意听他讲了什么)四、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证据目录读一下,然后把手机带着,对方质证的时候可能要核实原始载体。
质证是他对我们的证据提出看法,发表意见,可以做一下记录,可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反驳。
五、被告举证、原告质证主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与案件没有关系的就直接说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达不到被告的证明目的就行。
对方没有证据就不需要质证,就没有这个环节。
六、法庭调查1、互相发问,就是您可以问被告问题,被告也可以问你问题。
不要问一些与案件没有关联的事情,没有问题就说没有问题要问,对方问与案件无关的事情也可以不回答,觉得没必要回答的也可以不回答。
2、法官发问,会问您或者被告。
七、法庭辩论阶段发言(我简单写的,您注意听他答辩的时候说了什么,可以增加内容)1、合法的借贷关系应被法律保护,原告通过微信转账被告支付了1万元,已按双方约定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也应遵守其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被告按照约定向原告还款,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然不履行义务,其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3、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被告主张还款给案外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与案外人间的经济往来与本案无关,并非还本案借款。
(如果他说还了您合伙人的话就把这条讲一下,如果没有提还钱给您合伙人的话这条就不要)综上,原告的诉请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庭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八、最后陈述一般一句话,就是支持诉请,有想说的也可以补充。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纠纷49个常见疑难问题裁判指引(1-20)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纠纷49个常见疑难问题裁判指引(1-20)2015-12-13 徐忠兴尚格法律人作者:徐忠兴来源:ilawyer(xzx-lawyer)阅读提示:本文所载裁判指引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民间借贷纠纷审判案例指导》(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8月第1版,感谢原作者),并结合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系统梳理出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中常见的49个疑难问题裁判规则,力图做到言之有物、行之有据、拿来即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本文中简称《规定》。
1.借条上未载明出借人,能否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出借人?【要旨】在出借借款时未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的,一般情况下基于日常经验规则,则推定持有人为出借人。
但若根据具体案情,仅凭借条难以达到高度盖然性之标准的,则这种推定不能成立。
【解析】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受理。
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只是基于日常经验规则的一种推定,并非绝对。
当然,在借条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系同一或者意志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而无需深入到借条持有人与实际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中进进行审查。
但若借款人有合理异议,或借条确存在种种异常,法院应当要求借条持有人对其确系实际出借人进行进一步说明、举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链接】卢某与林某、颜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2009)台温新商初字第176号;二审: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台商终字第443号。
载《人民法院案例选》2013第3辑。
2.借条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同音不同字,如何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要旨】借条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同音不同字,且该借条现为原告所实际持有,可推定原告为借条所涉借款的出借人,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从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看庭审发问技巧
从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看庭审发问技巧近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孙杨和国际泳联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中的发问环节在圈内引发了大量的讨论。
WADA方首席律师理查德·杨的高超发问技巧凸显了孙杨方团队庭前推演的不足。
俗话说,当你说了一个谎时,就必须说一百个谎来圆它。
如果是虚构的事实,编造的故事,就难以顾头又顾尾。
好的发问通过不同角度的设问,如果对方编造事实,则会陷入自相矛盾或与情理严重不符的情境。
庭审实践中,不仅是大要案需要运用到发问技巧,诸如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也有发问技巧的用武之地。
笔者用之前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为例,选取其中的发问环节,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案情简介:为了方便理解,笔者将案情简化叙述。
原告甲向法庭提交了两张借据并诉称:“乙生前先后两次向其借了现金X元、Y元,并签署、出具了相应借条。
因乙现已亡故,故上述两笔借款应由乙的遗产继承人即乙的配偶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偿还。
”丙因怀疑上述借款的真实性,遂委托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
诉讼策略:代理人仔细观察了两借条中落款人处的“乙”签名,发现两处签名有较大区别。
据丙反映,第一张X元借条的落款人处签名与乙平时的签名形态较符合,第二张Y元借款的落款人处签名则与乙平时签名及第一张签名形态有较大差异。
丙又告知代理律师,乙生前酷爱赌博,上述两笔借款可能是赌债或高利贷借款,但苦于无相关证据。
此外,这已经是第二起“出借人”拿着乙生前所“签”借条,声称讨要欠款的诉讼案件。
若债务真实,丙愿意欠债还钱;若债务不实或非法,想让行为人的虚假诉讼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震慑又一个可能出现的“债权人”。
因此,代理人建议必要时可通过申请笔迹鉴定,以证实第二张借条签名与第一张借条签名并非同一人所写,从而推翻第二张借条的真实性。
但如果我方在开庭前就申请笔迹鉴定,若签字属实,则鉴定结果对我方不利,我方除了应承担上述还款义务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鉴定费;若签字不实,则过早申请鉴定会容易“打草惊蛇”,让甲方警觉,不利于代理人后期工作的开展。
民间借贷 被告 质证意见
民间借贷被告质证意见
民间贷款作为一种快速支付和灵活政策的方法,广泛用于人们之
间的商业和个人交易。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借放双方都应该对自己
的利益负责任。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个人贷款会出现纷争。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通常会提出质证意见。
质证是被告为了试图
推翻原告的证据而提出的一种询问方法。
在民间贷款案件中,被告可
以通过质证来辩解其信用状况或财务情况,并试图推翻原告的证据。
被告在质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证人质证:被告可以要求在庭审中出现证人作证,以提供对其
无罪的证明。
证人质证可以更全面地证明被告的财务情况,与该贷款
交易有关的其他信息。
2. 书面证据:被告可以提供书面材料作为质证,例如合同和账单,以证明借贷交易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支持被告的观点,并向法院提供更全面的情况。
3. 聘请专业人士:被告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来
为其作证。
这些专业人士可以分析被告的财务情况并证明被告的证据
是有效且真实的。
在任何情况下,被告应保持冷静、诚实和透明。
被告在解释其财
务状况和证据时,应确保其陈述真实可靠,以免陷入类似欠某些方面
的子虚乌有的境地。
总之,被告在质证中需要以诚相待,保持冷静,遵守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供可靠的证据,并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
借款人也应保证自己的行为合法合理,以避免出现类似纠纷。
通过积极合成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民间贷款可以成为一种成功和有利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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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法庭询问
指南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民间借贷案件法庭询问指南
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关系异常普遍,由于民间借贷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风险性,极易引发纠纷。
在起草民事诉状的过程中,为免多生枝节,一般将案情经过叙述的相当简单。
为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经常会对当事人予以提问,有时更是要求当事人本人直接回答,以准备了解全案事实。
法官询问的问题看似细微却有可能关乎案件结果。
为让相关当事人能预先了解并作好回答的准备及避免慌乱。
现笔者在承办多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基础上,就法院法官在民间借贷案件经常询问的问题作个总结及归纳。
了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的背景,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有助于律师更好地驾驭、承办、处理案件。
下述问题基本上有经验的经办法官都会问到,事先准备可以做到有备无患。
1、借款人的身份及职业?
借款人与出借人间的关系,包括双方是在何时何地如何认识的。
若有担保人,还应尽可能了解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2、借款人借钱的用途。
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追究责任。
3、出借人的资金来源。
出借人的资金是否自有?借款之前的资金来源于何处,有否证据证明。
4、出借人在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现金还是转账)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若以现金交付,不妨了解现金面额及具体数量及包装形式等。
若以转账形式是否有转账凭证交付款项时是否有在场见证人了解见证人相关信息。
5、借款人是否已归还部分本金,归还的数额,何时以何方式归还,是否有收条或转账凭证等证据。
6、双方是否对借款约定利息,具体利率是多少,利息是否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借款人是否已支付过利息,若支付,有无交付凭证。
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
出借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但现实中有的出借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因此,合同法规定出借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7、借款到期后,出借人是否催收过,催收的具体时间。
借款催收要及时。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在合理期限内随时催收。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两年内,出借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8、借款人与贷款人是否仍有联系,何时失去联系。
笔者建议,以上背景及案件事实、经过等相关信息,案件律师最好制作成询问笔录等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重要性并让其签字。
如是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的,亦请事先予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