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的可燃性分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12 可燃性

1.2.12.1材料的可燃性分级flammability classification of materials

对材料点燃后的燃烧特性和熄灭能力的鉴别。当按附录A进行试验时,这些材料按1。2。12。2至1。2。12。9划分等级。

注:1当采用本标准的要求时,对于泡沫材料,认为HF-1级优于HF-2级,HF-2级优于HBF级。

同样,对于其它材料,包括硬泡沫材料,认为5V级或V-0级优于V-1级,V-1级优于V-2级,V-2级优于HB级。

1.2.12.2 V-0级材料V-0 class material

当按第A6章进行试验时,该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其熄灭时间应符合有关判据;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灼热微粒或燃烧滴落物不会使脱脂棉引燃。

1.2.12.3 V-1级材料V-1 class material

当按第A6章进行试验时,该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其熄灭时间应符合有关判据;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灼热微粒或燃烧滴落物不会使脱脂棉引燃。

1.2.12.4 V-2级材料V-2 class material

当按第A6章进行试验时,该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其熄灭时间应符合有关判据;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灼热微粒或燃烧滴落物可能会使脱脂棉引燃。

1.2.12.5 5V级材料5V class material

当按第A9章进行试验时,该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在规定的时间内会自动熄灭;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灼热微粒或燃烧滴落物不会使脱脂棉引燃。

1.2.12.6 HF-1级泡沫材料HF-1 class foamed material

当按第A7章进行试验时,该泡沫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在规定的时间内会自动熄灭;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灼热微粒或燃烧滴落物不会使脱脂棉引燃。

1.2.12.7 HF-2级泡沫材料HF-2 class foamed material

当按第A7章进行试验时,该泡沫材料可以燃烧或灼热,但在规定的时间内会自动熄灭;在燃烧时所释放的燃烧或灼热微粒或者燃烧滴落物可能会使脱脂棉引燃。

1.2.12.8 HB级材料HB class material

当按第A8章进行试验时,其燃烧速度不超过规定的最大燃烧速度的材料。

1.2.12.9 HBF级泡沫材料HBF class foamed material

当按第A7章进行试验时,其燃烧速度不超过规定的最大燃烧速度的泡沫材料。

1.2.12.10燃爆限值explosion limit

在含有任何燃气、蒸汽、烟雾或粉尘的混合物所含的可燃性物质在撤掉引燃源泉之后仍可使火焰继续蔓延的最低浓度。

A6 V-0、V-1或V-2级材料的可燃性试验

A6。1样品

对预定要确定某一材料是否属于V-0级、V-1级或V-2级时,该材料或组件的10个样品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材料试验样品的长宽尺寸应大臻为130mm×13mm,其厚度应是所使用的最小厚度。对作泡沫塑料以外的消声材料,通常要巾附在由另一种材料制成的衬板上,其样品可以由巾附于所使用的厚度最小的衬板上的材料构成。对用组件进行试验时,样品可以由该组件或其一部分组成,但其尺寸不能小于对材料样品规定的尺寸。齿轮、凸轮、皮带、轴承、管道、配线装具等均可按成品件来进行试验,也可以从成品上截取试样来进行试验。A6。2样品处理

试验前,应将一组五个样品放入700C±10C温度均匀、空气循环的烘箱内处理7d(168h)。处理后,应立即将样品放入氯化钙干燥器中,至少放置4h,使其冷却到室温。另外一组五个样品应在230C±20C温度均匀的、相对温度为45%~55%的环境中处理48h。

A6。3样品的安装

用夹子持一个样品,夹子夹在样品的上端,样品的纵轴线处于垂直方向,使得样品的下端位于一水平铺放的、不处理过的50mm×50mm的脱脂棉上方300mm处,并把该脱脂棉厚度弄薄到最大自然厚度为6mm,将一未点燃的本生灯(其灯管内径为9。5mm±0。5mm,灯管长度从空气主进气口或入口处向上约为100mm)支撑在样品的下面,而且应使灯管的纵轴线牌垂直方向,并与样品的纵轴线重合。灯管的顶端应位于样品下方9。5mm处。本生灯的支架应配置得能使本生灯被迅速移开,又能准确地返回到样品下面原来的校园上。应使用热值大约为37MJ/m3的燃气。本生灯应在未靠近样品时先点燃眉之急,并调节到产生总高度约为20mm的稳定的蓝色火焰。

A6。4试验程序

灯焰应移到样品的下方停留10s,然后将灯焰移开。

在移开试验火焰后,测量任一样品上的火焰燃烧的持续时间t1。

样品上的火焰燃烧一经停止后,应立即在同一样品上重复进行。

在第二次移开试验火焰后,测量任一样品上的火焰燃烧的持续时间t2,并在t2结束后测量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t3。

在每一组剩余的四个样品上应重复进行上述一系列规定的试验。

A6。5合格判据

就所试验的厚度而言,材料的分类判据在表A1中列出。

只要某一组的五个样品中,有一个样品不符合表A1中的相关判据,则应另取一组五个样品进行同样的预处理和试验。该第二组的所有样品均应符合相关的判据。

A7 HF-1、HF-2或HBF级泡沫材料的可燃性试验

A7。1样品

对预定要确定某一泡沫材料是否属于HF-1级、HF-2级或HBF级时,应取该泡沫材料的10个样品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材料试验样品的长宽尺寸应大臻为150mm×50mm,其进度应是所使用的最小的厚度,对通常要帖附在由另一种材料制成的衬板上的泡沫材料,其样品可以由该泡沫材料巾附于所使用的厚度最小的衬板上的泡沫材料构成。

A7。2样品处理

试验前,应将五个样品(标上“A“标记)放入700C±10C温度均匀、空气循环的烘箱内处理7d(168h)。处理后,应立即将样品放入氯化钙干燥器中至少放置4h,使其冷却到室温。另外五个样品(标上”B“标记应在230C±20C温度均匀的、相对温度为45%~55%的环境中处理48h。

A7。3试验程序

样品支撑在水平旋转的钢丝网上(钢丝网的直径约为0。8mm,网眼为6。5mm见方),钢丝网的长宽尺寸为

200mm×75mm,钢丝网的一端留出13mm向上弯900。该钢丝网应支撑在脱脂棉的上方约300mm处。

使用会产生鱼尾状火焰的本生灯,其灯管内径为9。5mm±0。5mm,灯管长度从空气主进气口或入口向上约为100mm,火焰喷口宽度约为50mm。该本生灯应支撑在钢丝网弯边下方13mm处,使火焰与弯边平行并正对弯边的中央。本生灯的支架应配置得能使本生灯被迅速移开,又能准确地返回到样品下原来的位置上。应使用热值大约为37MJ/m3的燃气。本生灯应在未靠近样品时先点燃,并调节到产生总高度为38mm的稳定的蓝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