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去中心化——互联网化即去中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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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就会瘫痪。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美国的保罗·巴兰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网络理论,在这种方式下,网络通信不象由中央控制那样简单的把数据直接传送到目的地,而是在网络的不同站点之间象接力赛一样的传送,这种网络中数据的传送方式称做“包交换”(或分组交换),我们现在的互联网就是按照“包交换”的原理运行的。当初的阿帕网是在美国国防计划署的资助和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它的本意是为美国军队服务的,然而在运行阿帕网的过程中,人们越来越清楚的看到,它的真正功能还是为计算机科学服务。美国国防部于1990年正式取消阿帕网,终于使其回到本来应有的位置上,起到真正的“互联网”的作用。

互联网的起源即为去中心,使信息更安全、传播更高效,而这也是互联网永恒的使命,从这个意义来说互联网化即去中心化。互联网的发展日益呈现巨头当道,它们以中心的形式影响着亿万用户,但每个用户都有着自己的选择权力,用户聚散直接影响着巨头的变更,在互联网世界里中心有很多且变化也很快,这些特性上来看,互联网化即去中心化。互联网巨头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称霸一方,成为一大中心,但细看巨头公司的内部其实有更多发现:架构上倾向采用事业群制、公司业务越来越倾向从大整体中独立出来发展、垂直领域越来越倾向细分品牌化。这个角度来看,每个中心的内部并非高度统一集权,而是逐渐朝着去中心化的方向发展。

这些分析,统归为这么一个观点:互联网发展将资源更高效整合与利用,因为用户选择的多样性和政府经济手段的干预将使得互联网巨头必然会有多个而不是一个,而在巨头内部又因为互联网开放自由、业务竞争等特性将细分多个小中心,统一体现为“互联网化即去中心化”。

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表现,可以用个有意思的例子来说明。我老家县城的人民公园是个人们娱乐休闲的好去处,当然,也是广场舞大妈喜欢的去处。最初公园里只有一个领舞、一支广场舞队伍,大妈们都是跟着那个领舞跳新舞学新动作,后来人越来越多了队伍有十来排,后面的人基本看不到领舞的动作只能跟着前几排的人学,但到底没领舞那么标准,于是最前排有一小拨学的快又跳得好的自发带起一支队伍。后来又有人说想学其他舞种,于是又有了其他领舞自发组队跳其他的舞种,队伍一大便又开始分成多支队伍。每支队伍有一拨固定的成员,也有很多不固定成员,她们可能觉得另一个领舞更好就转到另一支队伍中,或者这周在一支队伍中学了踏歌舞,下周就去另一只队伍中学健身舞。在这个例子中,第一个领舞就是最初的唯一中心,她直接影响着广场上所有跳舞的人,而因为队伍庞大、人群需求不同、领舞自身能力有限等因素,广场舞逐渐分为更多队伍,每个队伍都有一个中心,这个中心依赖成员的聚拢才能留存,每个成员有着自由选择和连接的权力。公园里广场舞队伍的变化,便是中心化和去中心化的演变。

那么,中心化与去中心化何者更好?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因为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且因时间、空间不同而利弊不同。我在之前的文章说过:没有完全的中心化和去中心化,我们只能从某个分析目标的大多数形态和方式去判断它目前属于中心化还是去中心化的大分类,在一定条件下二者是会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

微信公众号作为去中心化产品的典型体现——“再小的个体,也有自己的品牌”,很多人的确做出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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