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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思维导图-简单高清脑图_知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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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民法概述概念平等主体、人身、财产基本原则自愿(意思自治)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守法和公序良俗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民事法律事实事件、行为民事主体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效果监护法定监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监督顺序)指定监护有争议,相关组织指定或法院指定遗嘱监护遗嘱指定意定监护成年协议监护宣告失踪条件下落不明满2年法律后果财产代管宣告死亡条件4,2,0法律后果财产继承、婚姻关系消除法人特征1.独立人格2.独立财产3.独立责任条件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分类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无限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及分类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的可撒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包括乘人之危)欺诈胁迫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行为无处分权行为诉讼时效一般:3年中止情形最后六个月内,主观意志之外的原因(5条)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茜六个月中断情形主观原因(4条)计算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适用例外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攴付抚养费、赔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民事诉讼法管辖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地域侵权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审判制度一般:两审终审制一审终审最高院做出的裁判小额程序调解书特别程序宣告婚姻无效回避公开审理制度法定下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申请不公开离婚、商业秘密诉讼代理人公益诉讼物权效力追及效力优先效力基本原则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公示、公信物权变动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分类所有权种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自然人所有取得原始取得生产自然孳息国家强制拾得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无主动产先占善意取得出让财产的人是无权处分人受让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登记;交付遗失物、盗赃物不适用继受取得财产转让:买卖、赠与等继承或受遗赠法定孳息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不得抵押(5条)动产、不动产,意定,不转移质押权动产、权利,意定,转移留置权动产,法定,交付债权概念及特征产生原因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一方受益,没有合法根据一方受损失利益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归还:原物及孳息无因管理没有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为他人的意思处理偿还必要费用,不得请求报酬债的担保概念保证概念及特征从属性;相对独立性;补充性保证合同单务、无偿、诺成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订立程序要约要约人、受要约人到达生效,可撤回、可撤销要约邀请(不是必经阶段)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符合规定的,是要约)承诺可撤回,不可撤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曲型合同买卖合同风险负担所有权转移和孳息归属赠与合同附义务、不负义务的赠与瑕疵担保义务、损害赔偿责任不得撒销赠与公益、道德;经过公证法定撒销权赠与人经济恶化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侵害赠与人利益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书面形式,最长20年承租人转租运输合同客运——损害赔偿货运责任承担保管合同付费、无偿贵重物品,事先声明,如果没声明,按一般物品赔偿归还原物及孳息其他民事权利人身权人格权人人都有①生命权;②身体权;③健康权;④姓名权与名称权;;⑤肖像权;⑥名誉权;⑦隐私权身份权特定身份享有①亲权;②配偶权;③亲属权;④荣誉权财产继承权概念个人合法财产丧失继承权(4种行为)类型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取得方式、保护期限、不予保护范围婚姻法结婚登记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离婚不得离婚女方怀孕、分娩1年后、终止妊娠6个月内军婚离婚损害赔偿夫妻财产约定财产法定财产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房子婚前婚后债务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动物园饲养动物医疗事故物件致人损害无过错责任饲养违禁动物监护人责任职务侵权公平责任。

民法知识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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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结构图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重点章节)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5、代理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7、诉讼时效与期限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2、物权的类型3、物权的原则8、物权概述3、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行为物权的公示)(重点章节) 4、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1、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限制)9、所有权2、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孳息)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10、共有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特征及责任承担)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此处省略相邻关系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11、用益物权2、建筑用地使用权(概念特征种类取得)3 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取得消灭)4、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特种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0、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终止)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21、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2、提供劳务的合同4、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的终止)5、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23、技术合同2、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信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24、知识产权概述2、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渊源)3、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概念作品的种类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2、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3、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25、著作权4、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5、邻接权(邻接权的概念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6、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登记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1、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外国人)2、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26、专利权4、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5、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限制)6、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1、商标概述(商标的概念商标的种类)2、商标权的取得(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程序)3、商标权的内容(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续示权禁止权)27、商标权4、商标权的消灭(注册商标的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5、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的合理使用)1、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分类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28、人身权2、人格权(人格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3、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亲权配偶权亲属权)1、结婚(结婚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29、婚姻家庭2、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3、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4、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1、继承权(继承的概念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2、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30、继承概述相一致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3、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保护)1、法定继承概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的顺序)31、法定继承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1、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2、遗嘱(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执行)32、遗嘱继承、遗赠和3、遗赠(遗赠的概念和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的有效条件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4、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1、继承的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地点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2、遗产(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产的法律地位遗产的范围)33、遗产的处理3、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遗产分割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1、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2、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3、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34、侵权行为5、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管辖问题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主体论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证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反证直接证据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证据分类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传来证据概念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生效文书确认证明对象三种形式自认撤回三点注意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一审程序“新的证据”概念二审程序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效力:出庭(证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原则上都要质证质证例外(证据规定47、48):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证据论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当,证人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认证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第73条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第75条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77条原告:有利害关系被告与诉讼请求明确具体起诉条件主管与管辖要求“正确”不予受理程序启动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处理:驳回起诉一审程序主管:诉讼与仲裁不予受理和内涵应当受理的一事不再理例外特殊情形注意离婚、收养婚34案件的特殊民诉111规定意见151诉讼时效:应当受理主体申请撤诉的条件时间撤诉裁定诉讼程序特殊情形视为撤诉的情形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与适用效果不同延期审理恢复审理上不同程序论法定情形不同特殊情形诉讼终结:所有情形中均因为当事人的死亡,区分财产案件&身份案件错误与笔误:补救方式不同一审程序裁决缺席:原则上针对被告,但有可能针对原告(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不予准许)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简1举证期限:简22不能简略诉讼程序审理程序简易审理的事项;简易方式通知的效果简易程序不可逆;普通程序审限从立程序论的转换案算判决宣告与送达、送达之日的计算范围适用时机主持法院调解进行必须告知回避权利保密灵活性结果合法性生效方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公告送达效力不影响生效:条件: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启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谁就是被上诉人;注意共同诉讼审理范围: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审理方式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不涉及事实问题)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另行起诉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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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管辖问题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主体论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证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反证直接证据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证据分类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传来证据概念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生效文书确认证明对象三种形式自认撤回三点注意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一审程序“新的证据”概念二审程序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效力:出庭(证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原则上都要质证质证例外(证据规定47、48):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证据论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当,证人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认证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第73条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第75条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77条原告:有利害关系被告与诉讼请求明确具体起诉条件主管与管辖要求“正确”不予受理程序启动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处理:驳回起诉一审程序主管:诉讼与仲裁不予受理和内涵应当受理的一事不再理例外特殊情形注意离婚、收养婚34案件的特殊民诉111规定意见151诉讼时效:应当受理主体申请撤诉的条件时间撤诉裁定诉讼程序特殊情形视为撤诉的情形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与适用效果不同延期审理恢复审理上不同程序论法定情形不同特殊情形诉讼终结:所有情形中均因为当事人的死亡,区分财产案件&身份案件错误与笔误:补救方式不同一审程序裁决缺席:原则上针对被告,但有可能针对原告(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不予准许)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简1举证期限:简22不能简略诉讼程序审理程序简易审理的事项;简易方式通知的效果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与不可逆;普通程序审限从立程序论的转换案算判决宣告与送达、送达之日的计算范围适用时机主持法院调解进行必须告知回避权利保密灵活性结果合法性生效方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公告送达效力不影响生效:条件: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启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谁就是被上诉人;注意共同诉讼审理范围: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审理方式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不涉及事实问题)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另行起诉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民法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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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非法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事实事实行为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代理的类型间接代理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善意取得先占原始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自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不动产相邻关系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物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双方权利、义务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从属性地役权不得单独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抵押财产效力范围他物权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义务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的权利最高额抵押担保物权与其他担保方式的并存于竞合动产质权的取得担保物权动产质权人权利质权动产质权的效力出质人权利动产质权的特殊规则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的消灭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占有的种类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有权占有和物权占有使用收益权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返还责任善意占有损坏赔偿占有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使用收益权恶意占有返还责任损害赔偿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分类连带之债之债和按份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债权的效力债权原理债权差异债权与物权的关系买卖不破租赁债权的物权化预告登记制度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债务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给予义务和行为义务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体系管理他人事物无因管理必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构成要件无法律上的之义务管理事务需不违反本人明示的或者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正当的无因管理不当的无因管理法律效果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一方受有财产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一方受益与另一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目的的自始欠缺给付不当得利目的不达目的消灭侵害他人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类型依内容支出费用非给付不当得利求偿债发生的原因受益人行为受损人行为依发生原因第三人行为法律规定返还客体自然事件法律效果返还方法返还范围侵权责任概述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侵权之债不承担和减轻承担的情形多数人侵权特殊侵权合同的订立及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之债合同履行障碍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数人侵权的基本类型多数人侵权受害人在诉讼时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免责的效力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监护人责任转承责任用人单位责任特殊侵权行为个人之间用工关系的雇主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高度危险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物件致人损害中的无过错责任物保(参照担保物权)特征保证合同订立方式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按份共同保证保证方式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最高额保证可以做保证人的人担保方式保证保证人范围(人保)不可以做保证人的人保证人合同欺诈时保证人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主债权转让的情形主债权变更对保证的影响主债务转让的情形主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形保证期间的性质、种类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的起算、经过及其效果特征定金种类定金的惩罚性及其适用构成要件生效期间要约法律效力内容效力存续期间撤回和撤销构成要件承诺合同的成立及缔约过失责任承诺的形式和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特征合同未成立型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合同无效性合同被撤销型效力未定合同不被追认型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合同形式的类型合同的形式违反合同形式的法律后果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解释格式条款制定者的提示说明义务合同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处理语义解释体系解释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部分无效2合同无效情形全部无效:(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合同的撤销权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效力待定情形效力未定合同的生效——追认2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合同标的的某项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民法学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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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非法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法律事实事实行为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代理的类型间接代理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善意取得先占原始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自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不动产相邻关系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物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民法结构图

民法结构图

诉讼时效概述 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的意义
普通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种类 特殊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延长
期间的概念
期间 期间的种类
期间的计算
时效
取得时效(占有时效):自主占有,行使所有权 有权利不行使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表示不真实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
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心中保留
有意思的不一致 单方
戏谑
不一致
双方:通谋
无意识:误解
错误
代理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
智力成果
人身权的种类★
人格权
自然属性
身份权
社会属性
扶养 平辈间(夫妻、兄弟)
扶养 上对下
赡养 下对上
近亲属:三代以内,(上下各三代);
直系亲属:生育关系;
旁系亲属:有同源血缘关系;

发表权
署名权
著作人身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判断)
使用权
著作财产权
许可使用权,注意赠送作品不包含本权的让与
获得报酬权 ★
合法
非所有人占有
善意占有
占有
非法
所有人合法占有
恶意占有
所有权取得方式综合示意图
先占
添附(附合、混合、加工)
原始取得 取得时效Fra bibliotek他人之物:自主、善意、公开、和平

民法思维导图脑图

民法思维导图脑图

民法总则1.概述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2.民事主体(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2)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物权物权通则物权变动:不动产看登记,动产看交付。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善意取得、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合同合同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形式、要约、承诺、要约邀请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典型合同赠与合同撤销赠与、不可撤销、瑕疵担保义务租赁合同期限、方式、转租、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人格权肖像权肖像权的保护、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名誉权名誉权的免责情形荣誉权婚姻结婚结婚条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法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特殊规定、子女抚养继承法定继承继承顺序、代位继承遗嘱和遗赠方式、形式、遗嘱无效形式遗产的处理遗赠扶养协议、清偿债务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监护人、用人者、网络侵权、产品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饲养动物损害、高空坠物(7个)知识产权著作权保护权限、适用范围、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保护的原则专利权专利权的分类、保护期限、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商标权期限、续展、转让、许可使用民事诉讼法遵循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的情况、规定时间期限专利不可续期。

论文资料:民法知识框架图

论文资料:民法知识框架图

民法知识框架图1、民法的框架图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民法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与继承人身权侵权责任法2、民法总则框架图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物与有价证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自然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个人合伙法人概述法人的能力民法总则法人法人机关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联营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代理的概念和类型代理代理权无权代理诉讼时效与期限物权的概念、效力、类型物权概述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所有权概述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担保物权的竞合占有概述占有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取得和消灭4、债权框架图债的概念和要素债的概述债的发生债的分类债的履行:债的履行规则、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内容和解释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责任: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债权买卖合同赠与合同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著作权的限制、邻接权、著作权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知识产权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侵权行为商标概述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商标权的消灭商标侵权行为驰名商标的保护6、婚姻家庭与继承框架图结婚、离婚婚姻家庭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婚姻家庭与继承继承概述法定继承继承代位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7、侵权责任法框架图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概述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完整word版)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完整word版)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民法的起源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我国的民事立法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事件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有意合法行为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设立的原则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宗旨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型联营联营合同型联营合伙型联营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明示形式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行为人合格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不一致双方:通谋无意识:误解错误知识结构示意图: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适用范围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产生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转委托隐名代理无权代理的表现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概述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意义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种类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延长期间的概念期间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计算取得时效(占有时效):自主占有,行使所有权时效有权利不行使无权利表象消灭时效(诉讼时效):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保留法定期间知识结构示意图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定主义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物权的类型体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物权物权的种类主物权与从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我国的物权类型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物权方法与债权方法请求防止妨害物权的民法保护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赔偿损失自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物权物权分类示意图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定限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永佃权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相邻权)知识结构示意图: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占有权使用权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收益权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处分权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所有权所有权的限制先占添附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动产所有权因付而移转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必须登记所有权的消灭合法非所有人占有善意占有占有非法所有人合法占有恶意占有所有权取得方式综合示意图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原始取得取得时效他人之物:自主、善意、公开、和平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取得方式发现埋藏物现实交付动产交付继受取得移转简易交付不动产登记抵押权担保物权质押权留置权(法定担保物权):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行纪合同:债的概念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债的种类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合同单方法律行为债权概述债的发生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变更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履行解除抵销债的消灭提存免除混同知识结构示意图:合同的概念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合同的种类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要约承诺合同的订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总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合同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消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合同担保的种类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保证定金保证约定担保抵押质押定金法定担保:留置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特殊的担保:定金人身权的特征(记)人身权人身利益;客体债权行为;物权物知识产权智力成果人身权的种类★人格权自然属性身份权社会属性扶养平辈间(夫妻、兄弟)扶养上对下赡养下对上近亲属:三代以内,(上下各三代);直系亲属:生育关系;旁系亲属:有同源血缘关系;、发表权署名权著作人身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判断)使用权著作财产权许可使用权,注意赠送作品不包含本权的让与获得报酬权★。

民法总论框架图

民法总论框架图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民法总论框架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民法概念:①财产关系:财产归属、财产流转民法调整对象调整的含义②人身关系:人格关系、身份关系①市民社会的法——区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②私法——公私法划分标准、意义、私法的特点民法的性质③权利法——权利法的特点④市场经济的法——体现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⑤实体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①为市场经济提供规范,促进其发展②保障人权民法的任务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④促进社会民主政治⑤促进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①私权神圣——私权本位、平等保护、人格权与所有权神圣是核心民法的理念②私法自治——核心是意思自治——形成权利义务的预期、有利争议解决、节约交易成本法律的三种本位——义务本位、权利本位、社会本位民法的本位权利本位内容:整个法律体系中、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与权力关系中我国民法以权利为本位的意义概念:特征:整体性;统帅性;非规范性;强制性与补充性总论地位:立法、行为、私法的准则;贯穿整体规范的准则;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与民法理念的综合反映功能:指导功能;约束功能;补充功能民法基本原则内容:权利能力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平等保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意义:体现民法调整方法的特点;反映市场经济本质要求;体现现代法治精神内容:自我决定;约定优先;自己责任分论奠定民法作为市民社会基本法的地位;地位反映市场经济本质需要意思自治原则体现民事立法的认识论基础体现:所有权所以和行使自由;合同自由限制: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内容:以忠实、宽容、体谅的心态进行民事活动,务求权利义务对等、平衡;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禁止权利滥用;以诚信解释意思表示及法律规范本质体现:市场经济道德准则;道德法律化;授予自由裁量诚实信用确立基础:经济基础——培育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社会基础——建立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解释功能(合同内容、法律)法律行为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变化:概念扩张;保护消费者;保护劳动者;区分绝对无无效与相对无效;处理对象包括市场交易民法基本公序良俗原则分论功能:调控习惯法;限制私法自治;是公民基本权利进入民法的媒介判断标准:以客观行为为准;以行为时为准;定型化的体现:如危害国家公序、暴力行为等10类一切民事权利之行使,不得超过其界限权利滥用的构成:正当权利的存在;有损害事实;主观故意禁止权利滥用功能:作为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明确权利范围;缩小民事权利;强制调停权利人与他人的冲突效果:承认权利存在,只是否认其行使概念:三层含义特点: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任意性(立法、司法、适用)平等性;以民事权利为核心意义:是法律控制社会生活的工具;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是打开民法殿堂的钥匙;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思维方法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有时包括国家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客体: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内容:民事权利、义务(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民事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特点:客观存在性;能引起民法上的后果;法律后果由民法规定纯客观事件事件受主观支配的事件公法上的行为法律行为表意行为适法行为准法律行为民事法律事实分类事实行为——拾得遗失物行为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缔约过错状态:与时间有关民事法律事实构成:两个以上民事法律事实的结合具有使用价值,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并能为人所控制和支配的物质对象物的意义: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之本性;物是所有权关系中最基本的要素;物与有些民法制度直接关联物的特征:有体物;财产物(利用价值、为人控制)存在于人之外;独立物(物的客观存在、人们习惯上认为独立物)根据流通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民法上的物根据物是否有独特特征——特定物与种类物物的分类以物是否可以实物分割——可分物与不可分物以物的主从关系——主物与从物以两物之产生先后——原物与孳息概念:不动产的重要性:政治意义;经济价值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不同二者区分在物权取得方式上不同有时在物的交付中,履行地点也不同诉讼管辖方面及准据法也不同某些物性质上归为动产,但物权变动上不适用动产的一般规则民事权利:民法规范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其利益而具有的力量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特定利益民事权利的特点是宪法与民法确认的权利是私的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体性权利(以权利人自身利益的实现为目的)民事权利分类程序性权利(没有相应的义务)资格性权利(是一种职责)财产权概念:财产权特征:内容为财产利益;具有可转让性;主要通过法律行为取得;主体之间财产权与差异性;救济方法以财产为之人身权人身权概念:人身权特征:体现人的精神和文化属性;普遍性与平等性;专属性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支配权概念:支配权内容是独立支配客体,不受干涉支配权特征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支配权意义主要体现在物权上请求权概念:相对性(主体、内容、效力)请求权特征非公示性民事权利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程序请求权的意义:增进民法体系,扩大债权范围债权请求权:合同、损害赔偿、民事权利分类请求权体系缔约过错、不当得利派生性请求权:物权、人身、知产形成权概念:依附于实体权利形成权特征属于单方行为;多数基于法律规定形成权具有法定或约定存续区间形成权类型:财产与身份;积极与消极;法定与约定;自力与公力抗辩权概念:抗辩权抗辩权特征:是实体权利,以请求权行使为条件抗辩权分类:狭义与广义;永久性与延期性概念:绝对权与相对权特征:绝对权是对世权;相对权是对人权区别:从义务人范围;排他性、公开性主权利与从权利概念:分类意义:从属、转让、权利消灭方面既得权与期待权概念:期待权的特征、意义、类型原权与救济权:民事权利的意义民事义务: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从来源看,民事义务由法定、约定及其他原因产生民事义务的特征:从内容看,表现为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目的看,义务的履行是为了满足权利人的利益从效力看,义务具有法律规定的强制约束力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民事义务绝对义务与相对义务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民事义务的分类从给付义务的发生原因: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约定;基于诚实信用及合同解释根据诚信原则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具有辅助功能得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分类具有保护功能的附随义务民事义务的意义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民事责任概念:是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承担的责任为了补偿权利人所受损失及恢复民事权利的圆满状态民事责任特征具有过错责任,又有无过错责任责任内容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缔约过错、后合同义务等)民事责任分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民事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概念:将特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强加给责任主体,一般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民事责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承担方式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民事责任的意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指自然人整体意义上的民事主体资格抽象性是指自然人抽象意义上的民事主体资格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特征只有“有”和“无”之分,没有“大小”之分平等性(法律地位平等、机会均等)不可转让、不可剥夺性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法律行为,并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整体性和抽象性(是一种概括性资格)差异性(年龄和智力状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特征法定性(统一由法律规定)可变性(自由与禁止之间转换)保护意思不健全者的利益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的意义维护交易安全自然人性质不同(行为能力只是主体资格的一种要素,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差别本质是自然人的意思能力)是否具有平等性和普遍性不同是否具有可变性不同民事责任能力: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或不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侵害时承担责任的能力行为能力是抽象的规定,责任能力是具体规定民事责任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有行为能力,一般就有责任能力,但有例外无行为能力,一般就无责任能力,但有例外监护: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自然人离开自己住所,下落不明到达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条件:自然人失踪事实;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自然人下落不明到达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宣告死亡其死亡条件:自然人失踪事实;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与宣告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具备法律人格的社会组织不是一种生命实体法人的特征团体人格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取得团体人格仅仅是社会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主体资格团体人格是社会组织享有财产权利和承担财产义务的法律资格承认并发挥团体的作用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法人制度的作用强化市场信用,提高交易效率方便和鼓励交易通过有限责任,鼓励和刺激投资稳定市场;为财产权利化、证劵化提供可能依法成立(设立目的、宗旨、方式、范围、设立程序合法)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产所法人拟制说:法人是为了实际需要,而由法律拟制的主体法人实在说:法人主体资格并非法律拟制,而是现实社会中实体,公法人与私法人(设立根据、设立目的、行使权力的手段)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成立基础、设立人地位、设立行为、目的)公益法人、私益法人、中间法人(目的、准则、程序、法律形式)法人法人分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为了行使职权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为了社会公共事业)社会团体法人(自然人和单位自愿组成,实现共同意愿)基金会法人与基金法人合作社法人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法人性质的限制(自然人的区别)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法规的限制(公司法、金融法)法人目的的限制(公司章程)概念:法律赋予法人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特征:同时取得、同时终止;范围一致;通过法定代表人实现概念:法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特征:以独立财产承担责任;责任有限性;责任法定性法人机关(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法定代表人: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分支机构:依法人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设立的法人分部法人的设立与法人的成立(联系与区别)法人变更与法人终止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揭开公司的面纱)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享有独立财产权利和不承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财产性质不同(法人财产独立于其成员的财产)承担责任不同(法人团体独立承担责任)信用基础不同(法人是资合组织;非法人是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的区别组织机构不同(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成员与团体关系不同(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法人成员权利义务大多为法律和章程规定非法人组织诉讼中当事人地位不同合伙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伤投资企业中的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类型非法人经营体非企业法人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法人筹建中的组织体机关组织非法人公益团体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组织概念:从行为角度定义;从组织角度定义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特征合伙组织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格相对独立性(有合伙字号;有合伙代表人)合伙具有一定团体性(合同关系、团体意志)法律地位合伙财产相对独立性(合伙财产为合伙人共同共有)合伙民事责任相对独立性(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财产清偿)合伙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概念、区别)分类显明合伙与隐名合伙(概念、区别)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概念、区别)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及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与使用为实现合伙目的而进行的业务活动合伙事务执行执行人的义务:谨慎注意;亲自、及时执行;及时报告自愿退伙入伙与退伙除名退伙法定退伙合伙的解散与清算(解散事由、清算人、分配合伙财产)表见合伙:有限合伙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信赖其为普通合伙人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而能产生私法上效果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是一种法律事实(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动、消灭的客观事实)含义法律行为不等于“法律上的行为”(区分法律行为与违法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行为不等于“合法行为”或“有效行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行为区别非法律行为的关键)特征法律行为是设权行为(法律行为区别事实行为、违法行为的关键)法律行为是私法上的行为(法律行为引起私法上权利义务产生、变动、消灭)解释了私法自治的精神,有助于私法自治的保护有助于私法自治的展开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有助于私法自治的实现有助于限制私法自治的滥用意义整合了民法体系(使民法中杂乱的表意行为有了共性,形成完整制度)有助于法官、学者和民众正确理解民法制度为弥补法律漏洞、解决新型疑难案件提供基础有助于民法完善集中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实现国家对民事行为的适度干预和控制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情谊行为、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实施的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相关事实因素的意愿表达或事实通知行为)是否由一方意思表示而成立——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是否取得一定经济利益——有偿行为、无偿行为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诺成行为、实践行为是否按一定形式进行——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法律行为分类标的内容——财产行为、人身行为是否引起物权变动——物权行为、债权行为是否必须具备给付原因——有因行为、无因行为产生效果——负担行为、处分行为相互间的关联与地位——主行为、从行为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所采取的方式表达形式——明示、默示分类程序形式——法定形式(审批、登记)约定形式(公证)未采书面形式,但实施完行为法律行为生效未规定经过登记才生效法律行为的形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程序欠缺形式要件的后果债权行为生效、物权行为不生效(区分原则)应当审批而未经审批应登记才生效而未登法律行为不生效或无效未采形式,也未履行主义务概念:行为人将其希望产生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形式向外界表达意思表示是一种行为(将内心意愿向外界表达的行为)特点表意人具有进行私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意思表示最终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的生效要件目的意思(表意人的直接目的,是基础意思)主观要件效果意思(表意人希望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是表意人的自主、自愿行为客观要件——表示行为以一定的为外界所知的方式作出(明示、默示、沉默)须为外界所知晓表意人向特定的相对人或不特定的任何人作出其意欲发生法律行为效果意思表示成立的主观意图判断标准以对话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口头表示或向代理人当面作出以书面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当面交给当事人或投邮意思表示发出以后实际到达意思表示受领人意思表示生效无相对人场合——意思表示发出即生效判断标准有相对人场合——意思表示发出后,到达相对人时才生效区分意思表示成立与生效的意义意思表示发出后,尚未到达受领人之前,表意人将其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撤回意思表示的行为属单方行为,只需符合撤回条件,无需相对人同意意思表示已经生效,而表意人将其撤销,使其归于无效的行为意思表示撤销撤销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无需相对人同意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表明邀约不得撤销下列情形不得撤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邀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意思表示所使用的语言文字或推定行为的内涵不明确、不清楚而发生争议时,由有权机关依照一定规则对意思表示进行解释意思表示的解释常理解释(按照对该语言文字的通常理解来解释)整体解释(把意思表示各个部分当做一个整体来解释)分类目的解释(根据当事人进行法律行为的意图来解释)习惯解释(根据当事人进行法律行为时所熟知的习惯解释)法定解释(根据法律规定的若干解释规则进行解释,包括质量条款、价款和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旅行方式、旅行费用的负担等概念:一项具体法律行为形成并存在的客观状态法律行为成立行为人(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要素意思表示——内心意愿的外在表现标的——法律行为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要件而能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变动的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为的生效一般要件意思表示真实要件行为内容合法(标的可能、确定、不违反强制规定)法律规定须经批准才能生效——中外合资特殊要件法律规定须经登记才能生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须采特定形式才能生效当事人约定了生效条件的行为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着眼点不同;判断标准和构成要件不同;发生的时间不同法律效力不同;联系——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主体不同(意思表示主体是单独主体)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成立时间不同(法律行为后于意思表示成立)区别生效时间不同(意思表示生效不意味法律行为生效生效条件不同(“有效”“无效”只能判断法律行为)二者解释方面也不同(法律行为解释要客观化)当事人将条件作为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决定性因素条件的特征未来性(进行法律行为是尚未发生);可能性不确定性;非法定性、合法性生效条件与失效条件附条件法律行为类型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身份行为(结婚、离婚)不允许附条件的行为形成权的行使(追认、撤销等)特定的商事行为(票据行为)附生效条件时的法律行为效力效力附失效条件时法律行为的效力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依据确定性(期限是一种时间概念)期限特点自由选择性(当事人可以自由安排期限)附期限法律行为效力性(期限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具有决定作用)期限分类——生效期限;失效期限联系——为了控制未来风险、限制法律行为效力期限与条件的关系条件与期限作为附件的要求不同区别条件是可能出现的事实;期限必然到来无效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欠缺法律行为有效要件而不能达到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无效法律行为不具有约束力无效法律行为特征无效法律行为系民事违法行为无效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法律行为的无效认定需经确认程序自然人欠缺行为能力(2种)行为人欠缺行为能力法人欠缺行为能力(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一非法人组织欠缺行为能力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违反的是强制性规定)无效法律行为的原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构成要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行为构成要件)可撤销法律行为被撤销(可撤销行为在撤销前仍然有效)禁止继续履行(此为强制性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追溯无效(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请求权产生返还原物请求权(单方返还、双方返还)无效法律行为后果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请求权;缔约过错民事制裁的适用——追缴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返还第三人。

民法框架图(厚大司考)

民法框架图(厚大司考)

民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by 导学师小卓物权法 债权法 婚姻家庭法 知识产权法 基本原则(物权法定) 物权效力(优先效力) 物权变动 区分原则(物权法15条) 善意取得(动产与不动产的善意取得、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法律效果) 物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债权总论(债的分类、转移、保全、消灭、担保) 债权分论 合同之债 侵权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构成要件、法律效果) 不当得利之债(构成要件、排除情形、法律效果) 一般规定(责任形态、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共同侵权和分别侵权) 具体侵权责任 基于意思表示的权利变动(法律行为、代理、行为能力) 基于时间经过的权利变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权利主体 权利内容 权利变动 自然人(权利能力、监护、宣告死亡) 法人(权利能力、分类、成立与消灭、法人机关) 权利客体(物、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无形资产、给付) 权利的权能(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物权总论 物权分论 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 用益物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 占有(取得与消灭、无权占有、占有效力、占有请求权) 基本理论(混合担保、共同抵押、担保物权消灭) 抵押权(抵押物转让、抵押保全、动产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 质权与留置权 合同的成立(要约、承诺、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 合同的履行(履行规则、漏洞补充、履行抗辩权) 合同的保全(代位权、债权人的撤销权、破产撤销权) 合同的终止(法定解除、意定解除、情势变更) 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实际违约、加害给付) 合同总则 合同分则 买卖合同(保留所有权买卖、特种买卖、风险负担、一物数卖、连环买卖)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 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转租) 其他合同 产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物件损害责任 婚姻法(婚姻无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夫妻财产关系) 继承法(遗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 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生效的法律行为+处分权+登记) 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生效的法律行为+处分权+交付或放弃占有)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总论 分论 著作权(客体、邻接权、著作权内容、著作权侵权) 专利权(客体、专利申请、专利权内容、强制许可、专利侵权) 商标权(商标保护理论、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保护期、许可使用、无效宣告、商标侵权) 侵权共同规则(知识产权请求权、管辖、原告、诉讼时效、赔偿数额、善意销售、诉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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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非法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事实事实行为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代理的类型间接代理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善意取得先占原始取得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自物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不动产相邻关系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物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双方权利、义务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从属性地役权不得单独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抵押财产效力范围他物权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义务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的权利最高额抵押担保物权与其他担保方式的并存于竞合动产质权的取得担保物权动产质权人权利质权动产质权的效力出质人权利动产质权的特殊规则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的消灭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占有的种类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有权占有和物权占有使用收益权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返还责任善意占有损坏赔偿占有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使用收益权恶意占有返还责任损害赔偿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分类连带之债之债和按份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债权的效力债权原理债权差异债权与物权的关系买卖不破租赁债权的物权化预告登记制度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债务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给予义务和行为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体系管理他人事物无因管理必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构成要件无法律上的之义务管理事务需不违反本人明示的或者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正当的无因管理不当的无因管理法律效果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一方受有财产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一方受益与另一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目的的自始欠缺给付不当得利目的不达目的消灭侵害他人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类型依内容支出费用非给付不当得利求偿债发生的原因受益人行为受损人行为依发生原因第三人行为法律规定返还客体自然事件法律效果返还方法返还范围侵权责任概述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侵权之债不承担和减轻承担的情形多数人侵权特殊侵权合同的订立及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之债合同履行障碍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数人侵权的基本类型多数人侵权受害人在诉讼时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免责的效力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监护人责任转承责任用人单位责任特殊侵权行为个人之间用工关系的雇主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高度危险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物件致人损害中的无过错责任物保(参照担保物权)特征保证合同订立方式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按份共同保证保证方式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最高额保证可以做保证人的人担保方式保证保证人范围(人保)不可以做保证人的人保证人合同欺诈时保证人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主债权转让的情形主债权变更对保证的影响主债务转让的情形主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形保证期间的性质、种类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的起算、经过及其效果特征定金种类定金的惩罚性及其适用构成要件生效期间要约法律效力内容效力存续期间撤回和撤销构成要件承诺合同的成立及缔约过失责任承诺的形式和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特征合同未成立型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合同无效性合同被撤销型效力未定合同不被追认型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合同形式的类型合同的形式违反合同形式的法律后果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解释格式条款制定者的提示说明义务合同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处理语义解释体系解释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部分无效2合同无效情形全部无效:(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合同的撤销权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效力待定情形效力未定合同的生效——追认2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合同标的的某项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2)合同标的的数量超过法定范围。

(3)合同的标的物中有部分属于法律禁止流通物的。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合同的履行及抗辩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3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成立条件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两个债权都合法两个债权都到期条件债务人怠于行使损害了债权人债权基于特定家庭身份关系基于特定社会关系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非专属于自身基于劳动关系代位权基于人身损害及人寿保险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管辖法院: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行使第三人:债务人(原告未列的,法院应追加)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两债选低者)诉讼中的抗辩: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诉讼费:此债务人费用承担其他费用:债务人后果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在履行额度内消灭合同的保全无偿转让财产不合理高价收购财产条件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损害债权人债权)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撤销权原告:债权人被告:债务人——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行使第三人:受让人。

(原告未列的,法院可追加)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期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消灭后果一经撤销,自始无效费用承担:债务人;第三人有过错的,适当分担。

3原则上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如果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变更的类型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要件债权具有可让与性一般: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转让生效条件特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审批、登记后生效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的效力4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效力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时间法定抵消条件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在征求债权人意见之前,效力待定条件一般: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特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审批、登记后生效部分转让,按份之债。

债务承担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之间从债务一并转让,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效力外债权人与新债务人之间: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4通知—对债务人生效—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不通知—转让本身是有效的;只是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会向让与人履行—让与人接受构成不当得利—返还给受让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先期违约一般法定解除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双方享有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保管合同不定期仓储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解除权特殊法定解除权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货运合同的托运人保管合同的寄存人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合同法》第167条一方享有特定解除权《合同法》第203条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溯及力问题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损害赔偿问题部分解除与整体解除的问题法定抵消的条件法定抵消法定抵消的行使:形成权,通知成效。

抵消法定抵消的效力:双方的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合同责任约定抵消——协商一致即可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具有法定原因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为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提存的条件监护人;其他;提存标的物适于提存对债务人的效力提存的效力对债权人的效力混同55债权人、债务人同归于一人,但是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免除—形成权,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向债务人作出,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无过错为基本原则,以过错责任为例外明示违约预期违约默示违约违约行为的形态不履行迟延给付实际违约迟延履行迟延受领不完全履行部分履行瑕疵履行瑕疵给付加害给付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必须履行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存在例外6有违约行为要件守约方有损害违约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无免责事由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损害赔偿原则—完全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可预见规则规则防止损失扩大规则损益相抵规则惩罚性损害赔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要件发生违约行为—不以损失为要件支付违约金数额的调整过分高于损失—请求适当减少适用7违约责任与侵权竞合86存在三个例外(1)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表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7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金三者并存时的最佳选择: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之间选择一个高的,再加上定金的单倍返还8侵权人可选择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只能选择其一,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受害人在作出选择后,可以在“一审开基本原则: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交付转移风险转移特殊合同风险问题归所有人9试用期的确定:约定;无约定由出卖人指定试用买卖试用期满,不做任何表示—视为购买分期付款买卖10买卖合同质量标准:样品,关于样品的质量说明样品买卖样品存在隐蔽瑕疵:买受人不知道的,不得作为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通常标准期限: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合理期间或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标的物瑕疵担保法律后果:在该期内不将标的物瑕疵通知卖方的,视为标的物合格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性质—双方行为;诺成合同;单务合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赠与的撤销与解除法定撤销赠与的法定解除转移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人的义务瑕疵担保义务金融机构借款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其他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供电人的义务供用电合同用电人的义务庭前”变更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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