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设计考核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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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大纲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交互设计
课程代码:GC2012
计划学时: 34 学分: 2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面向专业:数字媒体技术(移动互联网游戏开发)课程负责人:李树波
一、考核大纲说明
《交互设计》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选修的一门专业实践课程,本课程是理论实践课程,所教课程围绕“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重点讲述人机交互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意义以及发展历程、软件系统的人机交互设计原则和方法、网络系统的人机交互设计原则和方法、人机交互技术与设备、人机交互开发工具与环境,简要介绍人机交互的认知心理学、计算机硬件的人机交互设计、人机交互技术的发展趋势,并培养学生利用网络交互设计制作做实际作品的能力。
课程的考核合格标准应达到高等学校专科的要求。考核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一定的区分度和难度。
二、考核的方式、要求、标准
本课程是实践课程,由游戏程序专业和美术动漫专业学生组成一个开发小组,在指导老师的引导下合作使用Flash或者网页设计来开发一个完整的游戏项目。
课程采用项目结果与平时考勤考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对小组项目作品进行考核。项目结果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详细如下:
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中的各项目的考核方式、要求、标准分别详述如下:
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考勤按全院统一要求,占总评成绩的10%,即10分;课堂表现占总评成绩的10%,即10分;另两次作业占总评成绩的10%,即10分。其考核方式、要求、标准分别说明如下:
1、考勤(10分)。按学院的统一规定考核和记录。每次课程为2节课。每节课迟到和早退10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迟到3次等同于旷课1次课。登分标准是全勤10分,每缺勤一次扣10/17分,缺勤总课次的1/3被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请假并批准的在考勤中不扣分。
2、课堂表现(10分)。主要是课堂上的小组讨论和个人回答问题。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回答问题、小组讨论或提出个人观点得2分/次。要求学生能简短、清晰的表达自己或所代表的小组的意见和观点,内容逻辑性强,表达清晰。表现突出者,每次可多加1分。
3、作业(10分)。本门课程共有两次作业,第一次作业满分7分,要求学生在第七周按时交。第二次作业满8分,要求学生在课程结束前的第十二周交。评分标准如下:按时、按量完成并按时交作业,完成作业指定的功能点。
期末考试
期末考查为考查,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考试内容以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指定的教材及授课课件为依据制定。教材中有而教学内容和要求中未提到的内容均不在考试范围内。考试内容以本考试大纲为准。
期末考查要求分识记、理解和应用3个层次。
期末考查需要学生通过对以往知识的学习,以一个小组为团队,通过本学期的学习,应用交互设计的原则,应用交互设计中的细节,进行一个项目的开发。
三、有关学生抄袭、作弊的管理
高等院校和任何学术交流都严禁任何方式的抄袭和作弊行为。学生在考试中有任何作弊行为,将根据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处理规定》条例由教务处给予处罚。
有关抄袭,其中特别要引起学生注意:①游戏项目的资源(只限美术和程序,不包括音乐和音效)与网络上某作品有60%以内容相同,则视为抄袭;②如果不同小组的作品有60%以上的内容雷同,视为抄袭。抄袭和被抄袭的作品考试被评为零分。有抄袭行为的学生,其
作品或相关证据将提请学院教务处认定和向相关学生发出处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