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民自治实现途径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开始出现人口流失、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的现象。
在这种背景下,村民自治的作用显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从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入手,探讨发展村民自治的对策。
1.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村委会的权力过大,由于村委会成员大多来自一些家族、宗派或地方亲属集团,导致村委会在决策时缺乏民主、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往往只能代表少数人的利益,难以代表全体村民的权益。
另一方面,由于村民素质较低,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认识和执行不够深入,导致村民自治的规范化程度较低,往往容易出现腐败和侵犯村民利益的现象。
2.成果与进展尽管存在一些问题,村民自治在我国仍然取得了一些成果和进展。
例如,2018年,我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高度重视和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村民自治的方针和政策,旨在提高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服务能力。
此外,我国还成立了乡村治理专家委员会,旨在加强对农村社会治理的研究和推进,提高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
二、对策探讨1.建立透明、公开与民主的决策机制村民自治的关键在于建立透明、公开、民主的决策机制。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在村委会的选举和决策中,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建立多数民意、少数服从的民主决策机制,让全体村民都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
此外,还要通过公开村民自治的财务、管理和业务情况,增强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能力,避免村民自治的权力过大导致滥用职权和腐败。
2.提高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实现村民自治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村民自身的管理、教育和思想引导,增强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
其中,首先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强化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和普及,培养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要加强村民教育,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让村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
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引言农村地区是我国广大人民生活的根基,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以及国家对农村地区的大力扶持和鼓励,村民自治建设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以期为村民自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提供参考。
村民自治建设存在的问题1. 权力过于分散村民自治建设本意是为了让村民们对自己的事务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但是现实中却存在一些村委会成员滥用职权、独断专行的现象。
例如,有些村委会成员会随意更改规划设计,不顾及村民的利益和意见,从而使得自主权和决策权并没有真正落实到村民手中,甚至成为少数人的私利。
2. 村民自治意识淡薄即使村委会成员们高呼“人民当家做主”的口号,但真正能够参与自治决策的村民数量其实并不多。
一些村民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生活的村庄是一个自治社区,他们有权利也应该有义务去参与村庄的决策和建设。
3. 认识水平不高许多村民不了解自治建设的重要性,认为他们的权利和利益由村委会去维护和保障就行了,自己无需参与。
同时,村庄中还存在一些村民缺乏那些和城市相似的社区公共设施与服务,例如住宿、餐饮、文化活动等,这会导致村民自治建设的发展受限,难以有更多的村民参与其中。
村民自治建设中的对策措施1. 加强村民自治情感教育教育是培育自我自治意识的重要方法。
需要针对村民间素质和文化水平的不同,提供多种多样的自治情感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
有关部门可以在村庄内设置各类自教室、自学堂等自治建设培训场所,邀请专业讲师为村民提供培训。
2. 建立更好的村民自治决策机制村民自治建设应当依法规范发展。
村庄内应有站位固定、职责明确的村自治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自治决策。
同时,应当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村委会应当接受村民的监督,遇到有影响整体决策的事情,应当公布,让全体村民有表达意见的机会,从而形成村民自治决策机制。
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
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第一篇: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农村基层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由国家法律认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行的一项重要基层政治制度,是中国农村实行经济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村实现自我解放、自我发展的理性选择,符合农村的最大利益,在保证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方面有重大价值。
但是农村基层在自治的过程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找到解决途径。
关键词:农村;基层自治;问题;对策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现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行的制度,也是国家大力支持和推广的治理模式,也是一场亿万群众参与的“草根民主运动”,有学者称之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基点。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农村自治的含义和特点1.农村自治的含义(一)农村村民自治的政治意义。
在基层实行村民自治,由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样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是更具广泛性,在社会实践中更具有深远意义的直接民主。
因此,应当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是我国全社会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群众自治和基层直接民主运动。
(二)农村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
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是实现自治的首要问题。
如果民主选举不落实,其他三个民主推进就缺乏基础。
民主监督,是指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施的监督,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农村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它不仅赋予了广大农民参与村庄事务管理的权利,也为农村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首先,在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使村民自治有法可依。
其次,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实践锻炼,村民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参与到村庄的公共事务中来。
例如,在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参选率不断上升,对候选人的评价也更加理性和客观。
再者,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和完善。
除了传统的村民委员会,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新的组织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村民自治的实现途径。
这些组织在村庄规划、财务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效率和质量。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村民自治的制度落实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一些地方,虽然有了完善的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走样变形的情况。
例如,选举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村务公开不彻底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村民对自治制度的信任。
二是村民的参与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村民对村庄事务的关注不够,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一些村民由于文化素质和能力有限,在参与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影响了自治效果。
三是农村人才短缺问题较为突出。
大量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村庄治理人才匮乏,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村庄之间的发展不平衡。
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方面往往更加规范和有效,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庄由于资源有限,村民自治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未来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第一,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村民自治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村民自治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村民自治是继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在农村*体制改革上的一个伟大创举为,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加速农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农村改革开放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农村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新矛盾也随之逐步暴露出来,村民自治组织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滞后与不断的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形势;村级赤字和村级债务的重压;村级班子涣散,干部责任心不强和村民自治成员混杂和村民自治阻止效益低下等问题在改革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并逐步演化成制约村民自治组织正常运转的障碍。
一、农村经营方式的转变与管理功能转型的不匹配,导致村民自治组织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滞后,影响了村民自治组织的协调与统筹效能。
随着家庭经营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户成为相对独立生产经营者和利益主体。
农民从对村级组织的人身依附的禁锢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生产的自主权和择业的自由权,农民也从强权体制下的愚忠和盲从变得更加理性。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一言九鼎的、传统的、行政命令式的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村级组织的权威性受到挑战。
首先,思维方式不适应。
现在村民组织组织的运作方式仍囿于上传下工作思路,思考的出发点,不是如何去发展农村经济,改善民生条件,而是把考虑如何去完成上级任务作为第一要务。
发展粮食生产,调整产业结构,解决农村中出现的问题,不是用市场经济的规则和法律的手段去考虑,而是习惯于计划经济和行政命令的管理手段。
在生产环节上,大包大揽;在结构调整上,求新、求奇、求全,热衷于办样板工程,搞政绩板块,导致产业结构雷同呆板,产品积压滞销。
LOcalHOst既招来民怨,又劳民伤财,进一步离间了农民与村级组织的关系。
其次,管理功能不配套。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农民对村级组织的需求,不仅仅只限于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而需要的是农业新技术的指导,同时也对生产和销售信息的快捷和方便等服务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在1998年的正式颁布以及在此基础上全国各地农村村委会1998年的换届选举,标志着我国村民民主自治体制的确立。
这是我国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
当前村民自治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也应予以充分注意,并根据各方面的条件逐步使之完善。
一、问题及原因(一)认识不到位,行为不适应。
一是一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认识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对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村民自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组织法》的刚性及精神实质缺乏应有的认识;对这一历史性的变革认识不足。
因此,对村民自治不重视、不支持,甚至认为“多此一举”,抱抵触情绪。
特别是有的乡镇政府的领导同志,对村务由过去的领导地位变成现在的“指导”地位转不过弯来,不习惯、不顺劲。
二是部分农村党支部没有认识到这是我们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重大改善和发展。
觉得过去是“一统天下”,现在竟然“一分为二”,会“天下大乱”,抱怨上头乱搞“名堂”,心里很不舒服,行动上很不适应。
即使是身兼村委会主任的村支书,对如何搞好村民自治心中也没章法,领导方式、工作方法还未转变,与民主自治的要求相差甚远。
三是村委会成员及村民由于几千年来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和长期处于无自主权的地位,如今被“解放”出来,自己管理自己,一时找不到应有的位置,无所适从。
甚至认为这是上头“糊弄人”,“什么不是上头说了算?”,自治不过是“口号”。
(二)工作力度不够,进展不平衡。
虽然目前全国各地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但据调查,目前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有的县市还有百分之几的村庄没有建立起村委会;8%左右的村委会的成员还没有选足选全。
二是村委会的工作开展不平衡。
县市与县市、乡镇与乡镇、村庄与村庄之间差距甚大。
就乡镇来讲,至今还有1/4左右的停留在一般号上;就村庄来讲,1/3的流于形式。
村民自治问题及整改措施
村民自治问题及整改措施引言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地区,村级居民通过自我管理和自我决策的方式,参与农村事务的决策过程,对村庄的管理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中,村民自治面临诸多问题,如权力滥用、利益纷争等,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本文将分析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期促进村民自治的良好运行。
问题分析1. 权力滥用在部分农村地区,村级干部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
这些干部往往将村级资源和利益据为己有,不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 利益纷争村级资源的分配和利益的纷争是村民自治中的另一个难题。
由于资源有限,往往会引发村级居民之间的争斗和矛盾。
部分村民为了争夺资源,不择手段,导致村级自治难以进行。
3. 决策过程不透明在一些地方,村级决策的过程缺乏透明度,村民无法了解决策背后的原因和考虑。
这导致部分村民对决策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对村级自治的信任度下降。
4. 村民参与度低虽然村级居民有权参与决策过程,但实际上,很多村民对村级事务缺乏兴趣和参与度。
他们对自己的权益和福利缺乏认识,往往不愿意主动参与村级事务,使得村级自治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整改措施1. 建立监督机制为解决权力滥用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村级干部监督机制。
可以通过选举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干部的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加强村级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2. 强化决策公开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村民自治应加强决策公开机制的建设。
可以通过村庄公告牌、村级网站等渠道,发布村级决策的内容、原因和考虑。
同时,鼓励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健全资源分配机制为解决利益纷争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资源分配机制。
可以通过制定公平公正的资源分配规则,明确村级资源的使用原则和标准,避免资源的过度集中或偏袒。
同时,加强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保障村民的利益。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摘要】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地方政府干预过多、村干部权力过大以及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推动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以及加强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机制。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才能够建立起健全的村民自治制度,使村民自治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让农村社区更加繁荣和稳定。
【关键词】村民自治, 问题, 对策, 法制建设, 政府互动, 民主监督机制1. 引言1.1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在我国村庄,村民自治是一种传统的组织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村民自治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和改进。
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
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是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缺乏规范和制度的约束,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容易出现权力滥用、腐败等情况。
地方政府干预过多是另一大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事务,导致村民自治权受到侵犯,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正常运行。
一些村干部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导致腐败和权力滥用。
部分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导致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民主决策不够充分。
针对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
推动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建立起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协作机制,确保村民自治权得到尊重和保障。
加强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村民参与度,确保村民自治事务的公正、透明。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国村民自治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 正文2.1 村民自治的定义与重要性村民自治是指在村级组织内,由村民聚集在一起,自主管理和自治自己的事务的行为。
村民自治是我国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村民自治能够有效地保护村民的权益和利益。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推动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我国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等重要方面,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民主选举日益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越来越规范和公正,选民的参与意识不断提高。
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保障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出了一批有能力、有担当的村干部。
(三)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村民能够参与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
在一些地方,还探索了“一事一议”等决策方式,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民主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村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对村庄的日常事务进行自我管理。
同时,村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增强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村民参与度有待提高尽管选举等活动的参与率有所上升,但在日常的村务管理和决策中,仍有部分村民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村民自治能力不足一些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不善于运用民主权利参与村庄治理。
(三)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村干部存在工作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效果和公信力。
(四)村庄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存在较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的村民自治相对成熟,而一些贫困地区的村民自治仍面临诸多困难。
二、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趋势(一)法治化程度将不断提高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村民自治将更加依法依规进行。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发展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而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引导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
本文将就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 村民自治组织存在薄弱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组织存在着薄弱的现状。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形式单一,领导班子不够稳定,人员结构较为松散,导致组织发挥作用的效果不明显。
一些小范围的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难以有效地履行承担好农村社会管理的责任。
2. 村民自治意识不够强在农村地区,一些村民对于自治意识不够强烈,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参与度不高,导致村民自治的基础薄弱,自治参与度低。
一些村民对于村务事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村民自治组织的实际参与度不高。
3. 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不够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在处理村务事务上存在着不合法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导致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对策探讨1.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为了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发展,我们需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可以通过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人才,提高自治组织的组织效力,加强自治组织的基础建设。
可以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指导其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
2. 提高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为了增强农村地区村民对于自治组织的参与度,我们需要在加强村民自治教育和宣传基础上,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和事务,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意识和责任感。
可以通过编制村级自治章程,明确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和权利,鼓励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务事务管理中来。
3. 强化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要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发展,我们需要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法治意识,规范村民自治组织的行为,确保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村民自治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村民自治是指村民自主组织管理村庄事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
我监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问题存在,并且需要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不足。
虽然自2000年以来开始推广村民自治,但由于某些地区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意识,许多村庄没有组织好的自治领导机构。
其次,村民自治的理念普及不足。
有些村庄中的村民群众对村民自
治的理念认识不高,缺乏自我管理能力。
最后,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不完善,无法有效发
挥其优势。
尽管村委会的组织机构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进一
步审慎处理和解决。
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和对策。
首先是要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完善自治领导机构,提高运行效率。
为此,可以采取承包责任制等措施,确保自治机
构的运行更加高效、具有可行性。
其次,需要深入推进村民自治的理念普及,提高村民自
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能力,对村庄进行常规宣传,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
最后,
在加强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中,需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委会的工作,保证村委会的工作
更加民主、透明、公正,减少通行的贿赂和权力滥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摘要】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包括民主意识不足、权力滥用和资源分配不公平等,需要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监督机制和推进制度改革等对策来解决。
本文通过分析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来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加强政府引导与支持,预计可以在未来改善村民自治状况,为农村地区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关键词】村民自治、问题分析、对策探讨、民主意识、权力滥用、资源分配、宣传教育、监督机制、制度改革、政府引导、支持。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村民自治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出来。
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政治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农村民主、促进村民自治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村民自治的开展,不仅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村实行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农村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组织形式。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村民自治在改善乡村民生、提高农村治理水平、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农村面貌的变化,村民自治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民主意识不足、权力滥用、资源分配不公平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村民自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村民自治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2 目的说明目的说明: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康发展。
通过分析当前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对策,旨在帮助提升村民自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本文旨在引起社会各界对村民自治问题的关注,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为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参考和借鉴。
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
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村民自治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农村的进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农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本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认真分析研究并加以解决,村民自治有待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一、村民自治在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使广大村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是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但目前村民自治在运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有:1、观念意识上的阻碍。
中国有极为漫长的君主专制集权的历史,而无民主法制的传统与经验,农民习惯于被动接受“自上而下”的管理,习惯于对清官式政治的渴求,并把自己的命运寄托于清官统治上。
在村民自治的实践过程中,民主观念的缺失使自治的主体——村民往往对自治感到冷漠,无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也就是说,有选举权的村民都可以联名提名候选人。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口数千人的村,收到的村民自发候选人推荐票却寥寥无几,要么由乡镇提名推荐,要么在党支部做了动员工作后才能收到推荐票,村民往往显得很被动。
部分村民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不高。
在村委换届选举中,一些村民漠视村委会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往往是一包烟、一瓶油就可以改变他们的初衷,对选谁当自己的村主任关心不够,持无所谓的态度,致使很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能力、素质高的干部落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村民自治是指农村居民自发组织起来,以自治组织为主体,自治运作为手段,以实施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为目的的一种行为形态。
在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作为基层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民众参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也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我国目前村民自治普遍存在的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一、村民自治的现状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
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些村寨发展良好的自治组织,但也有一些村庄的自治组织却出现了各种问题,导致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
村民自治存在领导层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有的村庄的自治组织成员大多数年龄偏大,对于村庄发展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领导层参与度不高。
村民自治存在权力过重的问题。
有的村庄的自治组织由于权力过度集中,导致自治的民主性和村民参与度不够。
村民自治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村民自治体制设计存在瑕疵,导致村民自治无法顺利进行。
二、对策探讨为了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策探讨。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
要通过加强村庄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村庄自治的质量。
可以采取加强村庄干部的培训和选举制度的改革等措施,提高自治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民主参与程度。
提高领导层的参与度。
要通过加强对村民自治的宣传和教育,增强领导层对于村庄发展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领导层的主动参与度。
加强民主监督和权利保障。
要加强对自治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要加强对村民权益的保障,提高村民自治的民主性。
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
要通过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可以推动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村民自治的实施程序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庄自治组织的法治建设。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通过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领导层的参与度、加强民主监督和权利保障以及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等多种方式,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水平,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发展趋势0410(五篇范文)
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发展趋势0410(五篇范文)第一篇: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发展趋势0410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内容提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村民自治在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社会事业等建设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本文从农村自治组织的实际运用和它与党的基层组织、乡政府的相互关系的现实情况入手,以法律的视角,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措施。
为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进言。
关键词:村民自治农村基层建设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制度。
从1980年果作村村委会自发成立,到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实施,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初步建立起来。
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实现基层民主,促进三农问题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入开展,一些引人注目的问题也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村民自治的进程,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否则村民自治就不能深入开展,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关于村民自治的含义,即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村民自治除了‘三自’外更应该强调自尊、自爱和自由的精神,村民是否拥有自觉、自尊、自爱、自由和自决权,是认识和评价村民自治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
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人为本的精神,把人本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因此村民的自尊、自爱、自由也应该作为村民自治的一个基本方面,在村民自治的研究中被充分重视。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改革开放,在城市里推行各项富民政策的同时,在农村确定了以包产到户为主的家庭承包责任制。
这项制度不仅打破了集体经济对农村经济的束缚,而且人们的思想也开始解放出来。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完善途径
随着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制度的逐步推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民主管理现状
管理规范化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各项 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社会参与度提高
社会各界对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参与度不断提高 ,推动了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管理效果改善
随着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管理效果得到 了显著改善。
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些地方在执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时,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导致制度的效力 打折。
缺乏监督机制
对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
民主选举方面的问题
01
选举不规范
在某些地方的民主选举中,存在选举程序不规范、选举结果不符合群
众意愿等问题。
民主监督方面的问题
监督不到位
某些地方的民主监督存在不到位、不全面的问题,导致一些不良 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
监督缺乏独立性
一些地方的民主监督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监督机制不健全
某些地方的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制度和规定,难以 发挥监督作用。
04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 善途径与对策建议
村务管理、民主决策、监督机制等方面。
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02
各地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据实际情况,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基层群众自治
的规章制度,推动制度建设向精细化、具体化方向发展。
组织建设逐步加强
03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得到加强,村级组织不断健全,
为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民主选举现状
选举法规逐步完善
有关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选举法规逐步完善,为选举工作的开展 提供了制度保障。
村民自治困难与对策的系统分析
村民自治困难与对策的系统分析【内容提要】乡镇机构改革是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环节,其改革的难度和阻力最大,面临的问题也最为复杂。
因此,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研究就成为特别重要又非常紧迫的课题。
我们国家是一个经济落后,并且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传统的国家。
实行村民民主自治是一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
只有通过党的领导模式,推进基层进行变革,引导农村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会从实践中生出真正的村民民主自治机制。
我们国家村民自治已经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的民主意识也进一步增强,许多农村摆脱了贫穷与愚昧。
可是,也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没有摆脱贫困的还有很多地方的农民,还有些地方的宗族主义、迷信思想泛滥、比如前几年猖獗的法轮功等等,有些地区黑社会猖獗,社会治安混乱。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有所进步,但是也有不足之处。
关键词: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
目前,建市已走进20年的风雨历程,在这20年里,张掖市高台县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以下就建市以来,我县农村基层居民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村民自治存在的困境与问题(一)就如我县来说吧,我县部分村民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的不高,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不强,在村委换届选举中,有得一些村民对民主选举的意义不予重视,不能正确的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致使推选出的村干部素质较低,缺乏干事创业和带领人民群众致富的能力,不能胜任村委会的工作要求。
在选举中因为候选人的一包烟、一瓶子油和一些眼前的利益,就改变初衷,对选谁当自己的村主任干部不予关心,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以至于许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能力、素质好的干部落选的大有人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近年来,我国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其发展与实践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有必要对其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对村民自治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给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带来了困难。
2.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村民对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不高,对村民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部分地区的村民委员会甚至存在以权谋私、腐败问题,使得村民自治的实践受到影响。
3.民主决策机制不畅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决策机制不够民主,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普遍存在了一些不良的权力关系,导致一些村民自治事务的决策并不是真正符合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使得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存在较大的隐患。
二、对策探讨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应当加强对于村民自治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
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村民自治的主体、范围、程序、原则等内容,为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增强村民自治意识为了提高村民的自治素养和参与度,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对于村民自治事务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意识。
要注重培养村民自治的领导班子,选拔一批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管理能力的村民担任村委会成员,进而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工作。
3.改进决策机制在村民自治决策机制方面,应当倡导和鼓励广泛的村民参与,建立起一套真正反映村民意愿的决策程序。
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确保村民自治事务的合理性和民主性。
4.发展乡村治理新模式借鉴国外乡村治理的先进经验,可以尝试在我国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中引入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农村村民自治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村民自治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赵胤[内容提要]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业已充分展现其生命力和有效性。
但缘于这种渐进性的制度性革命势必对传统的政治文化与现行的政治经济体制产生根本性的冲击,随之引发一系列带有根本性质的利益调整等方面的原因,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也必然面临着一系列来自体制内外的困难和问题。
本文在总结并分析这些问题的同时,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进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简要的探索。
[主题词]村民自治制度变革政策分析一、当前村民自治存在问题概要村民自治制度是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作为新的管理体制和模式,也是随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民的综合素质的提高而不断推进的。
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萌芽,到199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并正式颁布,村民自治经历了一个渐进发展过程,即从体制的确立到全面试行,再到规范完善。
在发展过程中,村民自治最终形成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制度体系,和以"海选"为典型代表的丰富的实践经验。
但缘于多方面的原因,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也必然面临着如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依法选举操作难。
首先,当选人的素质难保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由于对候选人的标准规定不够细化,如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文化要求、遵纪守法的标准,也没有授权给县乡制定细则,造成当选人的素质难以保证。
尤其是难以保证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当选。
其次,村干部的力量难分配。
现在农村村委会往往由几个自然村组成,为了工作的便利,一般在每个自然村安排一个村干部,但是实行选举后,自然村大的比自然村小的要占据优势,难以在各自然村中进行力量分配,使没有村干部的自然村的村民产生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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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村民自治实现途径的现状、困境及对策村民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实地观察、访谈、阅读相关文献等途径发现由于管理者缺乏职业素养,政治认知非理性化、村民知识欠缺,参与选举意识仍薄弱、农村经济发展能力不足,贫富差距大,选举资格规则受阻、选举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导致X自然村落村民选举村干部对选举认知水平有限,忽视选举规则、村民参与选举意识淡薄、不当竞选、选举结果效能低下。
因而,一方面要鼓励大学生下基层,培育合格,新型的知识型领导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通过普及教育,培养村民积极、理性、科学的选举态度使民主选举深入人心、修改选举的规章制度,规避不良现象、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使选举过程透明化等。
标签:村民自治;村民选举;农村建设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5.0591概念界定与问题提出1.1村民自治和村民选举内涵界定纵观国内学者对村民自治下的定义,他们一般都是以《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为原则,从政治、法律和社会的角度来界定。
如徐勇教授认为村民自治是指,村民通过基层自治组织,并按组织的规章制度处理与村民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目标;张景峰认为村民自治是指,通过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村民依法办理村内事务的法律制度和村民依照法律行使村民权利的活动;赵秀玲认为,在强调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服务的目的时,更要注重村民自治意识觉醒的培养。
综合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自主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法律行为和规章制度,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项主要内容。
而民主选举是指村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选举和罢免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选举活动。
1.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村民选举在村民自治中占据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选举是否有效的实施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但是,随着社会变迁,多元文化发展,各种破坏村民民居选举的因素油然而生,促使农村村民选举与经济发展失去了平衡。
对于村民选举问题的研究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它不仅完善治理农村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能将民主选举真正的在农村基层得以实现,将民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让民主选举的政治理念真正在农村发展起来。
2村民选举的现状分析1988年《村组法》开始颁布并实施推广,经过改革开放二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基层公共事务管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选举的制度、流程得到明文规范,人们主动参选竞争、主动选择合格的当家人,但伴随发展中多种因素的加入,民主选举的实施和发展出现了一些不良的现象。
2.1村干部认知能力有限,忽视选举法规《村组法》对于村民选举的原则、资格、方式和程序有了明确的规定。
但是,自然村落的领导干部都是一些四五十岁,甚至是六七十岁的中老年人,对于社会发展的认识受到一定的局限性,未能正确意识到村民选举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性程度,加上村内有知识文化水平的人都出外打工或学习,留在农村的只是一些无知识的妇女、老人,年幼的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
村干部由于缺乏监督,忽视《村组法》的规定,不进行选举方面知识的宣讲,或者只是与家族成员、极少数有名望的村民提前告知要进行村委会选举工作,直接拿着投票箱挨家挨户的要求村民选出村民代表,导致出现村民不在家、仓促选举等情况。
于是,村干部替他们投票、直接告知村民要选举的人或是弃权等不良行为。
2.2村民选举参与意识冷薄我国《宪法》和《村组法》都明确的规定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大多数村民在外打工、害怕浪费时间与精力,于是选择弃权或者敷衍了事、不管不问、态度极其冷漠等现象。
他们未意识到选举是一种责任,在不了解备选人的详细情况、选举的流程、规则等情形下,随意选出村民代表。
他们最了解村内事务的行动主体,村内一些大小事情都与他们有着最直接的利益关系。
所以,要培养村民的政治参与意识。
遇到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的选举内幕问题,也应该团结村内其他民众,将这种问题反馈给上级领导干部。
2.3不当竞选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受内外因素的影响,从竞选人来看。
首先,有些村民长年累月在外打工,对村内事务、镇县市级对于农村发展的规划战略一无所知,他们凭借经济实力,通过数十元钱购买选票而最终入选。
其次,村干部有“世袭”现象。
家庭成员在村内就职,那么下一代参与村内竞选,成功进入村支部或村委会机率很高。
第三,从选举形势方面看来。
有些村内选举完全是流于表面形式,由于备选人通过社会关系与上级领导有过“利益往来”,鎮政府与村支部又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所以,为了应付村民,选举只是走走流程,村干部早已内定。
第四,从选举意愿方面看。
首先,农村由于贫富差距拉大,拥有金钱的村民可能积极参与竞选。
村民选择他们当选村干部的主要原因是迫于金钱和金钱所带来的人际关系,为了相安无事,因此违背意愿。
其次,村落在一般情况下由几个不同的姓氏家族构成,村民们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选择同姓竞选人当选村干部,为在村里办事提供便利。
2.4选举结果效能低选举结果效能是指选举出来的代表实际办事能力的高低,能给村民带来多大的利益,为村落的发展贡献多少力量等。
由于以上几种选举现象,导致选举出来的代表效能低下。
有些自然村领导干部向上不传达民意,向下不宣传相关政策制度。
有些村干部往往私自做决定,通过隐瞒村民的方式把政策落实的优惠奖励给予亲朋好友。
有些村干部把为村民服务放在“第二位”,通过当选村干部,与上级领导建立“关系”,利用政策的便利提高办事效率,谋取私利。
与其他村落相比,把村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村干部,能够向上级政府争取更多的补助建设农村、惠及村民。
3村民选举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3.1管理者缺乏职业素养,政治认知非理性化首先,从乡镇府来看。
直接高效地对自然村落进行管理,可以获得优异的政绩。
但是,由于乡政府工作人员的人数限制,自然村的范围大小不一等客观因素,乡政府更倾向于通过直接指派、内定入选人等方式干预村委会选举的结果。
没能正确认识到推选合格的选举人不仅对农村基层有益,而且能够提高乡政府的工作政绩。
其次,自然村基层领导班子期望农村获得发展进步,但由于文化知识欠缺、政治素养低、年龄和求胜欲望下降等因素的影响,根本没有意识到选举有能力、合格的村干部对村内发展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所以,他们往往忽视选举流程、原则等,出现了替选、干预村民选举等行为。
3.2村民知识欠缺,参与意识薄弱大量研究事实表明,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对人们的行为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同样,受教育的程度对村民政治参与主体意识的影响巨大。
首先,农民对选举参与认识不到位。
当前,村委会的选举仍然是在乡政府的直接推动下进行,大多数村民会认为这是政府的事,与个人利益无关,出现弃权、任由村干部推选等现象。
有些人即使积极参与选举,出于功利的目的,希望选举出有经济能力,能够带领大家走向致富之路的代表。
所以,出现了很多经济实力强的人当选的事例。
还有些人盲目从众、出于面子的原因,依据个人的喜好、以关系的远近决定,从来不从农村的长远利益出发,客观理性地分析问题。
其次,体现在选举的原则、程序和重要性上。
由于农村资源有限,获取经济收入的渠道较少,绝大部分的青壮年选择外出打工。
所以,每次遇到村委选举,即使村干部挨家挨户的宣传。
但是,在外务工的村民考虑到工作单位的限制、回家的旅途费用需要由个人承担。
所以,他们无视选举的重要性,出现弃权、让村干部代选、让家中的老人小孩代选等现象。
大多数在家的村民都是妇女、老人和年幼的儿童等社会弱势人群。
由于文化知识有限,他们不能够正确的阅读、了解选举的原则、程序,不能够正确的认识到选举有能力、有担当,合格的村干部的重要性,或是对于整个村庄发展的深远意义。
3.3选举规章制度不健全,违规违法现象凸显选举规章制度不健全,是导致违规违法行为凸显主要因素之一。
首先,虽然我国《村组法》规定,不分财产状况、不分居住地等因素,在籍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在实际选举中,呈现财产多者、居住在外地的当选和财产少者、居住在本地的落选局面。
其次,虽然《村组法》对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做出了明确的权利义务规定,乡政府对村委会只是指导、支持和帮助。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乡镇政府干预选举。
最后,对扰乱选举的人,没有形成相应的惩罚机制。
对于农村利用金钱购买选票成功入选或者落选的情况,村民的舆论监督并不影响选举的结果和候选举的名誉。
4提高村民参与选举的途径由以上分析可知,自然村落村民选举面临着多重困难,其生成的缘由也是复杂多样。
因此,要想有效地化解当前的矛盾,必须从全方位、多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
4.1鼓励大学生下基层,培育合格、新型的领导队伍农村基层政府领导,他们不仅有政府身份的角色,而且绝大多数的领导在家从事农活或者在外谋求副业,一人扮演多种社会角色,使其不能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甚至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人民的利益。
“为人民服务”的好领导,由于知识、年龄等限制,阻碍工作更加合理有效的开展。
因此,从政策方面要鼓励大学生参与农村基层的社会管理,培育合格、新型的领导队伍。
首先,大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强、时间充裕,他们能够耐心的向村民们讲解、宣传选举农村干部的重要性,可以逐步培養村民参与选举的意识。
其次,大学生经受高等教育的训练,思维活跃、视野开阔,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分析问题。
认识到公平、公正的选举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监督村民选举的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乡镇政府干预村民选举或村内选举违法违规现象。
4.2改善受教育环境,培养村民积极、理性、科学的选举参与态度多数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对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有着极大的影响。
村委会选举中之所以出现为了工作而弃权、找人代选替选、参与态度冷漠等情况,都与他们自身接受的教育程度有关。
因此,首要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接受教育的目的不仅可以向学生传授知识,而且毕业运用知识获得最大化的报酬。
它的目的在于训练学生的思维方式、开阔学生的认知视角,培养学生理性、科学的分析问题的实质、发生的缘由、影响及应该采取的解决措施,是培养学生自主的学习能力。
所以,应该加大宣传教育重要性,增加农村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培养村民积极、理性、科学的选举参与态度。
一旦农村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上升了,他们便逐步认识到公平公正的选举不仅是自己的权力,更是履行对自己、对家人、对整个村落发展的责任。
参加竞选人数会增加,竞选形式激烈,“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凸显,避免竞选违规违法情势继续恶化。
4.3加大宣传,使民主选举及其重要性深入人心加大宣传力度,使民主选举及重要性深入人心,是培养村民选举意识,提高村民参与选举的重要举措。
现如今,村落农村每三年一届的村委会选举,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村庄只是提前三五天告知村民们选举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