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综述
公共利益
我们可以看出公共利益在国家界定上有漏洞。我们认为全国人大应当对“公共利 益”作出法定解释。理由:
第一,“公共利益”一词不仅已经是立法中的一个重要法律概念,而且出现的频 率极高。据统计,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中,明确使用了“公共利益”表述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共963件,其中法律77件(其中42件使用的是“社会公共 利益”一词),国务院行政法规107件,部门规章699件,司法解释80件。很多法 律法规及规章中,对公共利益的引述和规定反复出现。
而在吴苹夫妇看来,此次拆迁是商业开发行为,不属于《宪法》第13条第3款规 定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给予补偿”的情形,他们与开发商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关系,因而 拆迁户不仅有主张补偿数额的权利,而且有不同意拆迁的权利。如果开发商不同
意他们提出的条件,他们就可以拒绝搬迁。
从其他的社会活动中分离出来,划分成一个独立的社会部门, 并经由专人进行时,这种教育活动便成了教育事业。
比如抢险救灾:
第一时间赶到险情现场,救助受灾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比如道路交通改造: 对公路铁路等等道路交通进行改造
这些是无争议的公共利益,因为它们满足了大多数人们的利益,也涉及到大多
数人的利益,所以它们在群众中的拥护程度高,也达到了国家需求的经济效益,
同时不损害公民的利益。 公共利益要由群众裁定,才能少受争议,满足大多数公民的利益。
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一些行为常常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而大行 其事。
比如政绩工程: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 和当地实际,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搞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 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 比如商业开发:就是有一块地或房产,你把地买来造大型的商场或者大型超市,把 房产租出去做商场或者大型超市。
写一篇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的论文,2000字
写一篇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的论文,2000字
本文讨论在行政法视野下的公共利益,并将通过总结一系列法律实践以及宪法价值观来看待此一现象。
首先,从宏观角度来看,行政法的主要场所是对政府决策的监督和干涉,并且它还强调重视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
其次,从实务角度来看,行政法特别注重有效地实施政府决策,通过建立公共政策、规范社会风气、强化行政手段和加强行政管理来推动公共利益的实现。
最后,在宪法价值观面前,行政法定义了公共利益核心内容,即有力地捍卫国家政治制度、维护公共权利和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基于以上的理论基础,在实践中,行政法通过强化行政管理权力,建立有关法律制度,增强行政效能,确保行政公正,来实现公共利益。
例如,关于环境保护,行政法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条例,给出相关处罚措施,加强监管,以限制企业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实现公众的环境利益。
另一方面,在消费者权益方面,行政法通过建立消费者保护法令,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规范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经济利益,有效地推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从行政法视野下看,公共利益涵盖众多宏观角度和实务角度,它不单单是政府部门、企业等特定利益者的利益,而是一个包括全局性社会利益内容的概念。
因此,法律必须以宪法价值观为基础,准确解读宪法原意,并且用有效法律措施有效地实施,有效推动公共利益的实现。
只有这样,“公共利益”这个概念就能够被真正落实到实践之中,使政府的决策和行为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全体公民。
何为公共利益?
何为公共利益?——读《公共利益研究—一种分析范式及其在土地征收中的运用》有感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那何为公共利益?这在土地征收中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是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的关键所在,本文在结合此书观点的基础上,谈谈对公共利益的理解。
一、关于“公共利益”的众说纷纭公共利益的实现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既有公共利益概念难以界定的原因,更有制度、体制及文化这样一些深层次的原因,而追溯到这些原因,是因为“一个社会的法律难题必然包含着该社会无法妥协的根本价值间的冲突,是光靠分析法律关键词、非语境化的推演法律规则所解决不了的。
”换句话来说,对于有着不同文化积淀的国家和受过不同文化熏陶的个人而言,对公共利益有着不同的理解。
其中特殊利益论、非商业利益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论以及公共需求论有着较大的影响力,接下来简单的一一介绍并加以评述。
(一)特殊利益论这种观点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特殊的利益,这种特殊的利益具有整体性的和普遍性的特点。
鉴于当代民主政治的逻辑是为社会公众服务,代表最大限度地实现以群体为基础的社会公共利益,受此启发,有论者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特殊群体的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
只要弱势群体得到了保护,公共利益就得到了保障。
个人认为,这种观点看到了公共利益所具有的特殊性——认为公共利益与一般的利益是相区别的。
同时,此种观点认识到公共利益有利于弱势群体的一面,这是值得肯定的。
但该观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公共利益有包含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内容,但将保护弱势群体和保护公共利益等同起来则是有问题的:因为公共利益不局限于弱势群体的利益,将两者划等号是片面的,在我看来,该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二)非商业利益论有学者鉴于公共利益本身的复杂性,认为要通过列举的方式穷尽什么是公共利益是十分困难的,因此通过排除什么不是公共利益这一方式来确认公共利益的含义。
公共利益综述详解
公共利益内涵 公共利益界定理论
目录
公共利益界定标准 公共利益特征 结论
PART ONE
公共利益内涵
1-1
公共利益内涵
范进学主张公共利益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他认 为,公共利益仅仅是人实现其权利和自由的手 段,公共利益必须以宪政的名义进行。
目的论
实体解释论与程序解释论
在实体解释论中,刘连泰认为需要将公共利益 进行拆解,先解释“公共”,后解释“利益”, 最后将两者合并形成对“公共利益”的解释。 而程序解释论核心不在于“公共利益”的准确 定义,而是在于如何通过在国家机关与民众之间 达成共识而确定“公共利益” 。
魏学宾认为我们不应该 牺牲个人利益来实现多 数人利益。公共利益不 应该以损害少数人的利 益为前提。而然张庆东 认为公共利益是一个与 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
共同体 利益论
个体论与 群体论
法理解 释论
1-3
公共利益内涵
国家利 益论
国家利益往往侧重于国家的政治利益,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统治阶级的利 益是否与公共利益一致,由国家内部统 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而定。 因此,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是紧密联系 的。 沈桥林认为公共利益是独立于国家利 益和集体利益的一种独立的利益类型, 不能被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所取代。
PART TWO
公共利益界定理论
2-1
公共利益界定理论 受益人数量角度界定理论 将公益理解为是私益的界定理论 “工具说”界定理论
2-2
公共利益界定理论
受益人数量角度界定理论——
以纽曼和边沁为代表
将公益理解为是私益的界定理 论——以美国的博登海默为代表 分配和行使个人权利时绝不 可超越一种外部界限,这种 外部界限就是公共利益。 “工具说”界定理论——以英国
论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
论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关系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能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的概念、特征、重要性,行政程序保障公共利益,行政法上的公益保护,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以及结论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维护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以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共利益具有以下特征:1、广泛性:公共利益涉及的人数众多,不特定的人都可以受益;2、公平性:公共利益应当公平分配,不歧视任何一方;3、公益性:公共利益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4、合法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在行政法中具有重要性,它关系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行政法上,维护公共利益是行政机关的天职,也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目的。
二、行政程序保障公共利益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法律程序和步骤。
通过行政程序,可以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也可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程序中的利益平衡是指在行政程序中,对各种利益进行平衡和协调,以保障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在行政程序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维护公共利益。
通过公正、透明的程序,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使得行政权力得到有效行使,进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也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司法审查,可以确保行政程序合法、公正、透明,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上的公益保护行政法上的公益保护是指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保障和促进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公益保护具有以下内涵:1、维护公共利益:行政机关通过行使行政权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2、促进社会公正:行政机关应当通过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促进社会公正和公平;3、保障公民权利: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4、强化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理学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具体分析
法理学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具体分析法律的本质就是维护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是法理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在法理学语境下,“公共利益”指的是为整个社会的利益服务的利益,而不是个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
因此,公共利益不仅仅是法律的保护范围,也是法律的价值和目的。
在实际应用中,公共利益的核心是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人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公共利益是由社会和政府共同构建和实现的。
在社会层面上,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普遍的社会需求和期望,如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
而在政府层面上,公共利益需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来实现。
政府不仅仅是公共利益的保障者,更是公共利益的制定者和推动者。
再者,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是法律实践中最大的挑战之一。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追求各自的私人利益,这种现象在不合适的情况下会对公共利益造成破坏性的影响。
例如,在环境保护方面,企业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忽略了生态环境的保护,污染了空气和水源,导致公众的健康受到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以及赔偿中毒的受害者等措施,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国家和社会环境中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一些国家,公共利益的保护重点是经济和商业方面,而在一些其他国家,公共利益的保护重点则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合适的公共利益保护策略必须对不同的社会和经济环境进行深入的评估和分析。
综上,公共利益是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概念,需要进行仔细的分析和探讨。
合适的公共利益保护策略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社会需要和法律精神来制定。
在实践中,需要加强政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公民的意识和参与,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公共利益,构成,其他论文文档]“公共利益”的构成
“公共利益”的构成四、“公共利益”作为法律的基本目标“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是一个富含价值的概念。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用这个词来指代政府可正当追求与实现的目标。
在某种意义上,这个概念的使用往往意味着同义重复:“公共利益”就是指政府可以做的事情,反之亦然。
更具体地说,“公共利益”一般被用来泛指某些影响所有人并受到普遍承认的利益,例如健康、安全、国防、环境。
尽管如此,界定什么是“公共利益”一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个人利益是多样化的,且彼此之间经常发生难以调和的冲突,因而几乎不可能找到以同样方式影响所有人的“公共利益”。
被拆迁户多得一点补偿,就意味着政府手里少了一点资金或开发商少赚一点利润——究竟谁的利益算得上“公共利益”?任何社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如果它被用来提高穷人的福利,可能就意味着减少改善生态环境的投入。
在社会利益高度分化的情况下,如何使“公共利益”仍然成为一个有用的法律概念?在语义上,本文将“公共利益”等同于法律(不包括宪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行政法的基本目标就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加上其相对“合理”的个体之间的分配。
事实上,笔者在此将它作为“效率优先,兼顾公正”的定义。
这当然并不可能消除争论,而只是将原先对什么应该是法律的基本目标之争转化为什么是“公共利益”之争,且笔者承认诸如效率和公正等基本理念之间最终仍然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笔者无意给原本已经相当混乱的概念迷宫“添乱”,但确实认为这种定义至少是方便的。
笔者也无意将读者拘泥于下文所发展的结构,读者没有必要接受以下程式所可能带有的实体价值含义(例如多数人的利益在本文的分析层面上可以压倒少数人的利益)。
本文的目的不是主张任何一种实体规范理论,而是从方法论的角度澄清“公共利益”的构成。
“公共利益”是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也是产生诸多误解与悖论的根源。
[29] 造成混乱的主要原因是以往流行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因而必须从方法论上加以纠正。
公共利益的探寻与守望——北京大学第一届公益法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观点综述
2010年12月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D ec.2010第10卷第4期Jour nal ofH ebei U ni ver s i t y ofEconom i cs and B usi nes s(Com pr ehensi ve Edi t i on)V01.10N o.4●■■■__________-____●______●__I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一__■_-●■●_-__●-__●_●_●●_____-__-_-●__-----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学术研究综述公共利益的探寻与守望——北京大学第一届公益法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观点综述i岩云(河北经贸大学期刊编辑部,河北石家庄050061)摘要:北京大学第一届公益法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大学举行。
本届研修班主题为“公共利益的探寻与守望——公益法理论与实务”,课程采用前瞻理论+成功案例+讨论互动三位一体的互动教学法,国内外权威公益法学者和公益人士。
共同探讨公益领域的前沿问题,意在打造一个中外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交流和互动的平台。
关键词:公共利益;公益组织;公益理念;公益法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573(2010)04--0123--032010年11月1日一11月7日,北京大学第一届公益法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大学举办。
该项目由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C e n—t er f or Publ i c P a r t i ci pat i on St udi es and Suppor t s.简称C PPSS)主办,并得到美国公益法研究所(Pub—l ic I n t er es t L a w I nst i t ut e,简称PI L I)的赞助。
初中政治考点之公共利益
初中政治考点之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归根结底是个人利益的总和。
公关利益也是中考政治的重要考点,你了解多少?下面是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初中政治考点之公共利益,欢迎大家浏览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初中政治知识点:公共利益的保护身边的公共利益包括: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卫生事业、公共教育)。
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安全保证、农村医疗保险。
全人类的公共利益包括:国际安全、国际经济、国际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等。
公共场所:人们交往互动的公共生活空间,它不属于某个特定的人或者集团,大家都可以出入,停留和使用。
如:博物馆、商场、公园、影剧院、车站、码头、展览会、贸易集市、超市等。
公共设施:由行政机关或其特许的公务设置或管理以供公众使用的设施。
包括:公共汽车、公路、电线、光缆以及农田水利等。
在现代社会,公共利益应当符合:合法公道性、公共受益性、公平补偿性、公布参与性的标准。
公共场所与基础性公共设施的存在乎义:①各种公共场所与基础性公共设施,为人们的正常生活与交往提供了基本的物质条件。
②建设公共场所与公共设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直接造福人民,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
国际安全、国际经济和文化、自然环境资源的作用:①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为各国的发展提供了稳固的国际环境。
②规范的世界贸易市场为经济全球化的实现提供了各种制度性的保证。
③丰富多彩的世界文化是我们了解世界的窗口,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
④各种自然环境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环境的可连续发展与人类的生存和繁育息息相干。
更广义的自然环境还包括太空。
公道开发和利用太空,能够拓展人类的生存空间,满足人类进—步发展的需要。
中考政治知识点:公共利益的保护公共设施的含义:由行政机关或其特许的公务设置或管理以供公众使用的设施。
包括:公共汽车、公路、电线、光缆以及农田水利等。
公共场所与基础性公共设施有什么意义?①各种公共场所与基础性公共设施,为人们的正常生活与交往提供了基本的物质条件。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进行有效的公共管理具有必要性,能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但在公共管理中,应维护公共利益,确保人人平等。
就公共利益整体而言,具有社会分享性,是客观存在的,与国家发展和进步产生重要影响。
在公共管理中,真正维护公共利益,能够体现“真善美”,对社会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主要从多个角度出发,对公共管理中实现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系列思考。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思考维护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工作开展中的核心目标,也是公共管理中难以避免的问题。
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分享性,一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均等的机会,二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双重性的分享方式。
通过有效的公共管理,能够实现公共利益,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影响。
一、公共管理中公共利益的内涵及特点1.内涵。
有人曾经说过,没有永恒的朋友和敌人,只有利益是永恒的。
利益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中所必备的资源和条件。
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为公共管理工作带来难度,在面对众多社会利益矛盾时,应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即公共利益。
所谓的公共利益,是客观层面的公共利益,与主体需求性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公共利益包含以下几个层面:首先,公共利益实际属于资源和条件,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资源形式,可以分为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是客观世界中所真实存在的。
其次,利益能够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包括生存需求、精神需求等。
本文对公共管理中公共利益的研究,属于客观维度中的,因其并非绝对的公共利益,而是相对的公共性。
2.特点。
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利益具有普遍性。
人类在生存和发展中,都希望获取一定的资源与条件,以满足自身的利益需要。
其次,公共利益具有客观性,其公共的利益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仅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忽略个体利益的差异性。
再次,公共利益具有需求性,能够满足公共主体的实际需求。
最后,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分享性的特点,能够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中所需的资源条件,因而公共利益体系相对较为复杂。
公共利益中国文化大学课件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家庭和社会关系,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个人的行为应该符合家 庭和社会的期望。这种观念有助于培养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推动社会的发展和 进步。
尊重自然规律
中国传统文化尊重自然规律,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应该顺应自然规律,保护生态 环境。这种观念对现代公共利益观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强调政府应该关注环境保护和可 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现代公共利益观念的发展与挑
03
战
现代公共利益观念的形成
1 2
社会变迁的推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们 对公共利益的需求逐渐增强,推动了现代公共利 益观念的形成。
民主政治的进步
民主政治的发展促进了公民参与和社会监督,使 得公共利益观念逐渐成为民主政治的核心。
3
全球化的影响
全球化进程加速了各国间的交流与合作,也促使 公共利益观念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认同和 应用。
公共利益观念面临的挑战
利益冲突问题
01
在实践中,公共利益往往与个人利益、集团利益等发生冲突,
如何平衡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成为一大挑战。
民主与效率的矛盾
02
公共利益观念强调民主决策,但有时会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如
何在民主与效率之间找到平衡也是一个难题。
执行与监督的困难
03
即使制定了符合公共利益的决策,如何有效执行并监督其实施
02
促进经济发展
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 撑,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03
提高人民福祉
公共利益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如教育、医疗、 社保等领域的公共利益能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 感。
公共利益.pptx
3
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
推广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完善的资源回收体系, 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 现绿色发展。
案例三:教育公平改革举措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确保每个孩子都能 享有公平而优质的教育资源,提高整体教育水平。
特殊教育关爱
关注特殊儿童教育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 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强化法律执行
02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提高法律意识
03
通过宣传教育、法律培训等方式,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
素养,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推进政府转型,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01
02
03
优化政府职能
推动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 型转变,更加注重公共服 务的提供和公共利益的实 现。
政府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让公众了解决策的背景、依据和预 期效果,增强公众对决策的信任和支 持。
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公众参与是确保政府决策符合公共利 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公开听证、民意 调查、公民投票等方式,让公众的声 音被充分听到和考虑。
法律法规与政策保障
1 2 3
法律法规的完善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础。政 府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与 公共利益的要求相契合。
信息不对称与透明度问题
信息的不对称分布
01
在某些情况下,信息的分布并不均匀,某些群体可能掌握更多
的信息,而其他群体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不足
02
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可能导致公众对决策结果的不信任,进而
宪法公共利益简介
摘要现实生活中,公共利益范围失控,借公共利益的名义侵犯私有财产权现象广泛存在,因此,必须明确公共利益的含义,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否则,就可能因公共利益的过度膨胀和公权力的无限扩张与滥用,而致使私有财产权徒有虚名。
宪法上“公共利益”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但由于其主体和内容的不确定性,以及宪法规范本身的高度概括性与开放性,对何种情形属于公共利益问题,宪法文本不可能作出具体或者确定的标准。
公共利益长期以来作为政治、法律领域所争论的核心概念,它往往被视为权力正当性的来源、行为价值判断的基础、法律保护的目标,而被人们所广泛引用和信仰。
然而,公共利益究竟是什么却一直缺乏明确、一致的观点,它被形容为一个空瓶子,在不同的时期承载着不同的内容;它的边界和内涵可谓人言人殊,角度不同而见解各异;它更被视为一个虚空的概念,即没有人相信公共利益的存在,除非它符合自己的利益。
正是由于公共利益的抽象、动态和不确定,使得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成为学界与实务界所争论的一个难点、焦点问题。
本文拟对宪法视野中的“公共利益”做一探讨。
关键词:宪法;公共利益;标准;建议I目录一、宪法文本中公共公共利益的表述----------------------------------------1二、公共利益的范围------------------------------------------------------2三、公共利益的认定标准--------------------------------------------------3(一)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4(二)公共利益的法定性-----------------------------------------------4(三)公共利益的个体性-----------------------------------------------4II(四)公共利益的正当性-----------------------------------------------4(五)公共利益的制约性-----------------------------------------------5四、解决公共利益问题的几点建议------------------------------------------6参考文献----------------------------------------------------------------7III论宪法学视野中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长期以来作为政治、法律领域所争论的核心概念,它往往被视为权力正当性的来源、行为价值判断的基础、法律保护的目标,而被人们所广泛引用和信仰。
公共利益的理解
05 实现公共利益的途径
政府主导
1 2 3
制定公共政策
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负责建设基础设施、 提供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以满足 公民的共同需求。
监管市场行为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实施监管,规范市场主 体的行为,防止市场失灵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公众参与性
公众参与性是指公共利益的实现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 分体现民意。
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满足பைடு நூலகம்会成员的实际 需求。
公众参与还有助于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
公益性
公益性是指公共利益应具有广泛的社会 效益,能够为社会大多数成员带来利益
不公平的待遇。
公平性还要求公共利益在分配过 程中应遵循比例原则,根据社会 成员的需求和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公开性
公开性是指公共利益的实现过 程应向社会公众公开,包括公 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等 环节。
公开性有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 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权力滥 用和暗箱操作。
公开性还有助于社会公众了解 公共利益的内容和实现方式, 增强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和信 任感。
和福祉。
公益性要求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应注 公益性还要求公共利益应具有可持续性, 重整体利益和社会发展大局,避免片面 能够长期为社会成员带来利益和福祉。
追求短期利益和个人利益。
03 公共利益的重要性
社会稳定的基础
01
公共利益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因 为它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共同需 求,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浅论公共利益的含义
浅论公共利益的含义“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城市房屋拆迁合法存在的必要前提和惟一理由,但公共利益具有客观性、共享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公共利益不等同于国家利益或政府利益。
在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有矛盾和冲突时,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如何合理解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值得我们探讨。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的有关表述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行政许可法》第一条规定了立法目的,即“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二、国外关于公共利益含义的论述根据《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公共利益是指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为公众的、公用的需要的利益。
在英美法系中,公共利益也称之为公共政策,主要指被立法机关或法院视为与整个国家和社会根本有关的原则和标准,该原则要求将一般公共利益与社会福祉纳入考虑的范围,从而可以使法院有理由拒绝承认当事人某些交易或其他行为的法律效力。
根据日本学术界的基本观点,公共利益或公共福利,应当是社会中个人利益的集合,是调整人权相互之间冲突的实质性公平原理。
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将公共利益列举为:(一)国防设备;(二)交通事业;(三)公用事业;(四)水利事业;(五)公共卫生;(六)政府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及其他公共建筑;(七)教育学术及慈善事业;(八)国营事业;(九)其他由政府兴办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之事业。
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文献综述
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文献综述摘要:在公共管理中,公共利益是指具有社会分享性的,为人们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的资源和条件。
从公共分享性的视角看,公共利益不仅表现在单一的国家利益上与单一领域内,他也不一定完全体现“真,善,美”。
追求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社会利益最大化是公共管理的目标。
目前,就该问题,学术方面对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均有详细定义,理论方面都有详细的研究界定。
大部分文献都采用了具体对比分析的方法,就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否等于大多数人的利益,公共利益性质展开论述,说明了公共利益性质,存在意义,界定方法。
我认为,大部分论文缺少事例说明,虽然理论上研究详细,但缺少对具体问题的论述分析,对普遍存在的部分人损害集体利益行为发生后,只是进行了舆论道德上的谴责,无法彻底遏制该类型行为,导致论文的内容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无法产生实质性影响。
该类文献不仅应该进行理论上的完善,更应该贴合实际,多就社会的公共利益进行调查研究,让社会大众能够积极维护公共利益,这样才能更好保护,发展公共利益。
[ 参考文献]1.《浅谈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胡君涛法制与社会2017-05-05 期刊2.《试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王琳琳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3-08 09:46 期刊3.《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研究》张亚军现代经济信息2017-07-25 期刊4.《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考》何昕琼现代国企研究2017-06-23 期刊5.《公共利益与利益衡量》梁上上政法论坛2016-11-15 期刊6.《公共利益与公共治理》张成福; 李丹婷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03-16期刊7.《“公共利益”的论证方法探析》余军当代法学2012-07-10 期刊8.《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模式》唐忠民; 温泽彬现代法学2006-09-15期刊9.《含义与意义:公共利益的宪法解释》门中敬政法论坛2012-07-15 期刊10.《试论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利益》石楠城市规划2004-06-09 期刊。
论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论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一、本文概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宪法中,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是一个关键而复杂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分析其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
本文将对我国宪法中关于“公共利益”的条文进行梳理和解读,以明确其在宪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通过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综述,本文将分析“公共利益”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界定方式及其理论依据,为我国的界定提供借鉴和参考。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深入探讨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界定的现状,包括其法律实践中的应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例如,界定的模糊性、主观性、不确定性等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可能引发的争议和冲突。
本文将提出一些改进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界定的建议。
这些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界定的标准、加强司法审查的作用、提高公众参与的程度等。
通过这些建议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为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提供更加明确、客观、公正的依据,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公共利益的概念及特征“公共利益”是一个复杂且多面的概念,它在不同的学科和语境中具有不同的解读。
在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更是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指导国家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利、平衡社会利益关系的基石。
公共利益,从字面上看,涉及的是广大公众的共同利益。
但具体何为“公共利益”,却并非一目了然。
其概念的核心在于“公共”二字,即这种利益不是某一特定个体或少数群体的利益,而是涉及广大公众、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这种利益可以是物质的,如公共设施的建设、公共服务的提供等;也可以是精神的,如公共文化的推广、公共道德的维护等。
普遍性与共享性:公共利益是广大公众的共同利益,不是某一特定个体或少数群体的利益。
这种利益具有普遍性,即不分地域、民族、性别、年龄等差异,所有公众都可以共享。
客观性与合理性: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
浅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4500字
浅析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4500字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公共利益的概念就是具有一定社会分享性目的的,基于人们自身的生存、享受以及发展等各方面需求的各种资源与条件。
下面是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的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公共利益的特殊性,大多数人共享的特征,在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创造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利益。
所以如何实现公共管理过程中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就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中的核心目标,对公共利益的研究是公共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目前,关于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含义及特点的界定上,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中如何平衡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关系一、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界定及特点(一)公共利益要区分公共利益之前,我们首先对利益做一个简单的界定。
利益是属于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我们可以选择不使用我们的利益,但是拥有利益却是每个人的权力。
第一,利益的需求具有普遍性。
利益的需求因人而异,但是每个人相同的是都会有利益的诉求。
不分性别、年龄或者高低贵贱,在这个各方面伟人和普通人一样需要利益。
第二,利益的表现形式有两种,即精神层面的和物质层面的,不管是以哪种形式表现出来的,都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来体现,在这一方面具有客观存在性。
第三,利益是人们生活中所必须的,比如生存和生活。
第四,相对于主体来说,利益算是客体,但是在需求上与主体是具有一致性的。
公共利益我们可以看成两部分进行理解,它主要包括了公共和利益两方面内容。
由于公共这个含义比较难以理解,从而促使公共利益研究比较难以做出比较明确的界定。
第一,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的受众范围更加广泛,即全体社会人民,包含的内容十分复复杂。
通常来讲,利益和需求之间是有着相应的关系的,个人利益的简单加总并不构成公共利益这一概念,也不一定会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比如,公共广场、公共汽车以及公共环境等,彰显的并非是单个人的诉求,而是尽量做到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共利益带来的好处,因而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所显著的区别就是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利益只有当一种利益指向一 定范围内所有人,而不仅被具有 支配地位的集团哪怕是多数人的 联盟享有,这种利益我们才能称 之为公共利益。
3-4
公共利益界定标准
因此,在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时,主观上以公共利益为
目的、程序上公民有效参与,享有主体针对一定范围内所有
人,面对所有人开放,法律上综合考虑行政、司法、立法三 者是公共利益的四大标准,这四个标准是相辅相成的,缺一 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标准都使公共利益界定不完整。
PART FIVE
结论
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 公共利益是能赋予不特定共同体权益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具有层级性和可变性的价值和有用性。 2、公共利益主要体现在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分歧。公共利益在本质 上应当是与个人利益相吻合,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团体往往 扭曲了公共利益本来的面貌。因此,公共利益应该是国家利益、社会 利益、集体利益、私人利益等各种共同体利益相互博弈之后的结果。 3、公共利益与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给相关,但公共利益的确定需 要在法律的约束下,依靠正当程序才能有效控制权力的滥用,这样才 能保证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服务。
魏学宾认为我们不应该 牺牲个人利益来实现多 数人利益。公共利益不 应该以损害少数人的利 益为前提。而然张庆东 认为公共利益是一个与 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
共同体 利益论
个体论与 群体论
法理解 释论
1-3
公共利益内涵
国家利 益论
国家利益往往侧重于国家的政治利益,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统治阶级的利 益是否与公共利益一致,由国家内部统 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而定。 因此,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是紧密联系 的。 沈桥林认为公共利益是独立于国家利 益和集体利益的一种独立的利益类型, 不能被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所取代。
公共利益内涵 公共利益界定理论
目录
公共利益界定标准 公共利益特征 结论
PART ONE
公共利益内涵
1-1
公共利益内涵
范进学主张公共利益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他认 为,公共利益仅仅是人实现其权利和自由的手 段,公共利益必须以宪政的名义进行。
目的论
实体解释论与程序解释论
在实体解释论中,刘连泰认为需要将公共利益 进行拆解,先解释“公共”,后解释“利益”, 最后将两者合并形成对“公共利益”的解释。 而程序解释论核心不在于“公共利益”的准确 定义,而是在于如何通过在国家机关与民众之间 达成共识而确定“公共利益” 。
只有具有公共性质的主体做出的 决策、决定或者行为才可能属于 公共利益,主体标准排除了一些 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私性质主体。
Hale Waihona Puke 3-3公共利益界定标准
考虑行政、司法、 立法三者的角度 界定 利益享有主体 范围界定
唐忠民、温泽彬、刘丹认为界定“公 共利益”属于权力机关的权限,但具 体方式却不可行;而司法决定模式既 缺乏实质合法性,又没有技术可行性; 在立法上“公共利益” 界定虽有一 定困难,但也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成功 经验可取。因此需要完全考虑三个方 面才能准确界定“公共利益”。
PART THREE
公共利益界定标准
3-1
公共利益界定标准
主观目 的角度 界定
利益享有 主体范围 界定
标准
考虑行政、 司法、立 法三者的 角度界定
程序角 度界定
3-2
公共利益界定标准 主观目的角 度界定 程序角 度界定
范进学和魏学宾从程序的角度 研究,认为不能仅仅静态地界 定公共利益,还需要动态地对 公共利益予以界定,通过程序 使每个个体的意见都得到自由 充分的表达,产生的才会是公 共利益。
4-2
公共利益特征
张艨认为公共利益的特点有5点
(1)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或者模糊性; (2)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 (3)公共利益的公共性或开放性; (4)公共利益的利益主客观的统一性; (5)公共利益的相对性,包括可变性与层级性。
万进良认为公共利益的特点有3点:
(1)公共利益的提供者主要是政府; (2)公共利益的正当性; (3)公共利益具有高度的抽象性。
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关于公共利益不同的学说
哈耶克 公共利益只能定义为一种抽象 的秩序,即“自由社会的共同 福利或公共利益的概念,决不 可定义为所要达至的己知的特 定结果的总和,而只能定义为 一种抽象的秩序。
边沁 “公共利益”决不是什么独立 于个人利益的特殊利益。他认 为一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就是 这个社会中所有的人的个人利 益乊和。国家的目的就是最大 程度地促进公共利益,实现社 会“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公共利益综述
关于公共利益不同的学说
纽曼 在确定纯粹以受益者数量为标 准的主观公益时,提出了以国 家目的任务为质的客观公益的 判断标准,符合现代宪法理念 对公益的认定。
卢梭 “唯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 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 导国家的各种力量。”他为现 代政治生活奠定了合法性的基 石,即公意和公共利益。
PART FOUR
公共利益特征
4-1
公共利益特征
沈桥林认为公共利益的特点有3点:
(1)公共利益之公共具有非排他性; (2)公共利益之利益是主客观的统一; (3)公共利益具有相对性。公共利益之相对性 包括公共利益的可变性和公共利益的层级性。
景志刚认为公共利益分为内在特征 和外在特征
(1)公共利益内在特征是客观性和社会共享性; (2)公共利益外在特征是层次性(全球、全国、 地方、社区)和多元性(基础性、管制性、服务 性、保障性)
1-2
公共利益内涵
法律对公共利益的界定 更加重要的是考虑其如 何从“应然”达到“实 然”,不仅要对公共利 益进行文本意义上的静 态界定,更要关注公共 利益实际界定过程中的 动态界定。
共同利益首先是指 “多数人”的利益。共 同利益具有相对普遍性 与共享性。共同体利益 与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 上有所关联。
的哈耶克为代表
1
2
公共利益是一种抽象的秩序, 仅仅提供一种最佳渠道,使 无论哪个成员都可以将自己 的知识用于自己的目的。
3
纽曼提出了“不特定多数人 理论” ;边沁也将公益界定 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也就 是说这种理论强调一种主体 数量上的特征。但该界定理 论对“多数”的界定困难, 当一个地区的多数人的利益 与另一地区的多数人的利益 相冲突时,如何界定公共利 益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利益调 和论
公共利益不是私人利益的简单相加, 也不是特定多数人的群体利益,而是 特定群体中不特定多数人共同享有的 社会价值,公共利益是各种相互冲突 的利益的调和产物。
1-4
公共利益内涵
公共利益既不仅仅是指数量上众多的人的利益,也不仅仅是指多个
主体共享的利益。公共利益侧重点在于公共性或开放性。公共利益不得 专为某些个人所保留,公共利益必须是人人都有机会享受得到的。 其中,权力利益与权利利益(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是解决“公共利 益”问题的“命门”。而点中此“命门”的武器,只能是为公众提供充 分的参与机会,让他们的意见通过合法途径得到表达,并最终体现于为 一切社会主体所共同遵守的法律之中。
PART TWO
公共利益界定理论
2-1
公共利益界定理论 受益人数量角度界定理论 将公益理解为是私益的界定理论 “工具说”界定理论
2-2
公共利益界定理论
受益人数量角度界定理论——
以纽曼和边沁为代表
将公益理解为是私益的界定理 论——以美国的博登海默为代表 分配和行使个人权利时绝不 可超越一种外部界限,这种 外部界限就是公共利益。 “工具说”界定理论——以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