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各科室职能表
县检察院部门职责
学习县人民检察院、各科室职责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一)性质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职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的专门监督。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承担下列职责: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根据上述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主要包括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检察院比较清闲的科室
检察院比较清闲的科室
检察院科室之间各有其不同,较清闲的科室包括调查科、法律科和行政科三个科室。
调查科在检察院属于较为清闲的科室,它主要负责对案件初步调查审查,针对被检察机关指派的案件依据现行有关法律准则进行调查审查,将所取得的证据等资料收入档案;另外,调查科还要加强对涉及企事业单位的处罚和惩处工作,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检察院行使职权范围内案件。
法律科也是较为清闲的科室之一,它负责参与审理民事、刑事、行政和赔偿案件,为检察官提供法律指导,尤其是在参与涉及重要的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以及审查一般性释法等案件时,更要进行法律指导。
行政科也是整个检察院中相对较清闲的科室,它的主要职责都是处理检察院机关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机关招聘人员、组织机构和设置机构等工作,以及进行公务员劳资和人事考核管理,做好案件归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察官及其他职员做好有关机构工作。
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埔、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法纪检察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审查逮捕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侍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埔、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部门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
9、纪检监察部门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检察院中的职位
检察院中的职位
在检察院中,有各种不同的职位,每个职位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检察院职位:
1. 检察官:负责调查和起诉犯罪嫌疑人,以及维护司法公正。
2. 检察长:负责指导和管理检察官的工作,确保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助理检察官:协助检察官进行犯罪案件的调查和起诉,也可担任陪审员。
4. 法律顾问:为检察院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确保检察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5. 司法警察:负责维护法庭和法院的安全和秩序,保护法官、检察官和证人的安全。
6. 文书:负责记录法庭和法院的审判过程,以及检察官的调查和起诉过程。
7. 罪案分析师:负责分析犯罪案件的证据和情况,帮助检察官制定调查和起诉策略。
这些职位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不同职位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也会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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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guǎnlǐ)办公室工作职责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guǎnlǐ)办公室工作职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guǎnlǐ)办公室工作职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ànjiàn)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当(chéngdāng)管理、监督、效劳、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五、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七、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八、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九、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十、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统计数据查询管理规定为标准统计数据查询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快捷,统计数据查询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受理。
查询单位提供由各有关科、室、局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查询申请。
具体内容包括:1、查询单位;2、提出时间;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查询内容。
书面查询需求在送案件管理办公室前,可通过电话就查询事项与本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查询。
查询工程应表述准确,意义明确。
必要时查询单位应向统计人员作出说明。
涉及复杂、大量的数据查询,以及较多的案件登记卡数据查询,查询单位可派员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协助查询。
三、反应。
查询工作完成后,查询单位取回查询结果,并在统计部门登记签字。
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原那么上不通过电话反应查询结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一、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需要会见案件承办人的,可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预约。
二、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转告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应及时答复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并自行安排会见事宜。
三、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申请的,应提供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提前预约,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预约后应审查证明文件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商定阅卷的具体日期,通知申请阅卷人。
检察院公诉科职能是什么有哪些权利
检察院公诉科职能是什么有哪些权利⼈民检察院是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对被告⼈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当事⼈的刑事责任,检察院公诉科是检察院的⼀门科室。
那么,检察院公诉科职能是什么有哪些权利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检察院公诉科职能是什么有哪些权利⼀、对公安机关、本院⾃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监督。
三、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认定和追诉。
四、对重⼤、疑难案件进⾏提前介⼊和侦查引导取证。
五、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
六、出席法庭⽀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监督。
七、对⼈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监督,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作。
九、制定本院公诉⼯作的相关规定、规则、细则和办法。
⼗、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作。
《中华⼈民共和国⼈民检察院组织法》第⼆⼗条⼈民检察院⾏使下列职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三)对刑事案件进⾏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效法律⽂书的执⾏⼯作实⾏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总之,对犯罪嫌疑⼈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缺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项,都不能对犯罪嫌疑⼈提起公诉。
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咨询店铺律师。
市检察院职权运行流程图doc
审查逮捕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项 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 责任人:王锋科长 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立案监督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项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责任人:王锋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侦查监督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项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责任人:王峰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审查起诉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4项责任科室:公诉科责任人:徐辉志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职权目录第7项责任科室:反贪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责任人:刘海春科长、那治新科长、张黎科长责任科室:反渎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责任人:王德广科长、刘爱民科长、尹忠治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职权目录第8项责任科室:监所检察科责任人:韩秀华科长监管活动监督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9项责任科室:监所检察科责任人:韩秀华科长社区矫正监督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0项责任科室:监所检察科责任人:韩秀华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民事、行政检察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1项责任科室:民事行政检察科责任人:阎德恩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2项责任科室:控告申诉检察科责任人:官玉霞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3项责任科室:控告申诉检察科责任人:官玉霞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刑事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4项责任科室:控告申诉检察科责任人:官玉霞科长职权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个案预防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5项责任科室:职务犯罪预防科责任人:郭兆超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个案预防工作的规定》(辽检发预字〔2004〕2号)专项预防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6项责任科室:职务犯罪预防科责任人:郭兆超科长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的规定》(辽检发预字〔2004〕3号)司法警察执行职务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7项责任科室:法警大队责任人:杨举大队长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高检发政字[2001]50号)职权目录第18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娟主任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19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0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07年10月21日通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职权目录第21项责任科室:法律政策研究室责任人:刘飞侠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大委发[2002]4号)职权目录第22项责任科室:案件质量管理中心责任人:张雪丽主任行使职权依据:《辽宁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号:辽检发〔2006〕29号)检委会办公室工作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3项 责任科室:法律政策研究室 责任人:刘飞侠主任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业务与综合工作考评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4项责任科室:案件质量管理中心责任人:张雪丽主任行使职权依据:《辽宁省市、县级检察机关2012年度执法质量和与队伍建设考评办法》职权目录第25项责任科室:机关工会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体表大会2008年10月21日通过)干警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6项责任科室:机关工会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市院机关干警生活困难补助具体办法(试行)》(大检机党发〔2010〕1号)老干部活动经费使用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7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大人发〔1993〕94号)、《关于提高我市离休干部专项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大老发〔2009〕6号)公文处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8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大委发[2002]4号)费用支出审核流程图职权目录第29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瓦房店市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瓦房店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瓦财预〔2011〕27号)职权目录第30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检会[1992]29号)扣押款管理工作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1项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王明盟主任 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高检发〔2010〕9号)收缴 退还扣押物品管理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2项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王明盟主任 行使职权依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高检发〔2010〕9号)入库 出库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图 职权目录第33项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检发〔2004〕25号)《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大政发〔2006〕 62号)职权目录第34项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王明盟主任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公务用枪配备方法》(公治〔2002〕128号文)领用归还年度公务员考核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5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涓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职权目录第36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涓主任行使职权依据:《国务院带薪休假条例》(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大连市检察院干警休假暂行规定》(大检政发[2006]19号)工资核定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7项责任科室:政治处责任人:高汝涓主任行使职权依据:《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0号)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初核权流程图职权目录第38项责任科室:纪检组监察室责任人:那明辉主任行使职权依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高检发[2007]5号)《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高检发[2007]5号)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检察院各部室职责范围
检察院各部室职责范围一、检察院部门概述•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负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实施。
•检察院的各部室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协同合作,共同完成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1. 办公厅•组织协调、研究决策等工作。
•承办案件审查监督工作。
•编写、发布《简报》、《通报》、《通知》等重要文件。
2. 立案监察厅•受理案件投诉举报。
•审查案件立案及不立案决定。
•监察各级检察院办公厅、立案监察厅和分管自检室等部门的工作。
3.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督促、检查各级纪委案件办理情况。
•组织召开纪委工作会议、培训班和座谈会。
4. 公安检察厅、企业检察厅等•负责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刑事检察工作。
•受理、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
•监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
三、地方各级检察院1. 纪检与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所属检察机关纪检工作。
•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组织开展纪律检查教育和警示性教育活动。
2. 检务部门•负责案件分流、指导检察工作。
•统筹安排案件审查、提起公诉等工作。
•撰写工作报告,分析研究检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3. 司法救助部门•协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等申请司法救助。
•负责撰写司法救助证明材料,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有关司法救助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工作标准。
4. 领导机关、综合行政部门•负责领导、管理所在地区检察工作。
•组织制定检察院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监督、检查各级检察院的工作开展情况。
5. 司法警察部门•维护检察机关内部的安全和稳定。
•负责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和看护工作。
•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刑事侦查活动。
四、各级检察院各部室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各部室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部室应互相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
•各部室应及时提供所需的信息、数据和文件等支持。
五、检察员的职责•提起公诉,行使刑事诉讼监督权。
检察院各科室职能1
部门设置办公室——政工办——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后勤服务中心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职能(一)制定辖区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三)依法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八)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和区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实施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区委有关部门对本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负责管理本院直属机构;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组织领导本院的纪检监察和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以及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案件管理中心(勤)负责对案件各个诉讼环节的程序管理;负责对具有人身强制性、财产强制性等主要法律文书的管理;负责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等案件实行复查;负责对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不捕、不诉、撤诉、复议、复核案件,捕后变更强制措施、被法院改变定性等案件实行复查;负责对涉案款物的追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负责对涉检上访案件的复查;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和职责
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和职责检察院是我国法律领域的重要机构,通过负责刑事审判和民事诉讼的职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纪律。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检察院设有各业务科室,下面将重点介绍一些主要的业务科室的机构设置和职责。
1.刑事检察科:刑事检察科是检察院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对犯罪行为进行检察和监督。
其机构设置包括刑事检察一、刑事检察二科等。
刑事检察科的职责包括:-对侦查单位的刑事立案决定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取保候审等行为进行审核及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参与刑事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并对判决结果进行监督等。
2.民事行政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处理民事和行政案件,并监督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执法行为。
其机构设置包括民行检察一、民行检察二等科。
民事行政检察科的职责包括:-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规范适用、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对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渎职和玩忽职守行为进行检察和追责;-在民事诉讼中出庭代理国家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
3.信访检察科:信访检察科负责处理和监督信访工作,保护公民权益,并强化政府信访工作的规范和效力。
其机构设置包括信访检察一、信访检察二等科。
信访检察科的职责包括:-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勘验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信访工作中的不当处理和失职行为进行检察和追责;-对涉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协调和解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推动解决信访问题。
4.环境资源检察科:环境资源检察科主要负责处理与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相关的案件,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合法权益。
其机构设置包括环资源检察一、环资源检察二等科。
环境资源检察科的职责包括:-对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察和监督;-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案件进行调查、起诉和代理;-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污染问题和违法行为;-加强与环保、水利、土地等部门的联动,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检察院各部门职责
检察院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院务活动的组织、计划、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负责机要收发、督办、统计、会务、文印、打字、接待和档案管理。
二、侦查监督处负责本院管辖由县公安局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负责辖区内有关批准逮捕案件的复核;负责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监督;请示和提请延长羁押期限和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案件的审查。
三、公诉处负责属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法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工作。
四、渎职侵权检察处负责辖区内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和预审。
五、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和侦查二处侦查一处负责辖区内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接受上级交办的其它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立案和预审。
侦查二处承担辖区内部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负责协查工作;负责研究、分析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六、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受理本院管辖的公民或法人的举报,负责本院其他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受理应由本院负责刑事赔偿的各类案件;承担其它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
七、民事行政检察处受理辖区内公民、法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的申诉案件;负责辖区内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提请抗诉和建议抗诉;负责受理上级交办的申诉案件。
八、监所检察处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劳教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承办发生在监狱、劳教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
九、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本院执行政策法律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向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负责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的统计和数据分析;负责文秘、起草本院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及汇编信息、简报。
检查机关改革——检察院内部机构的设置研究
检查机关改革——检察院内部机构的设置研究虽然检察机关恢复重建X年来,检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特别是检察官法的颁布实施和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化,检察机关机构设置的弊端和缺陷开始显现并日趋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检察工作的开展,影响着检察机关整体效能和机构活力的发挥。
因此,探讨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内部机构的设置,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机构体系,对于促进各项检察业务的深入开展,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检察事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检察机关内部业务机构改革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内部业务机构大致分为: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控告申诉科、民行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案件管理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监察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
这些机构共同履行着检察机关三项职能。
虽然从总体看履职情况是好的,各机构通力配合,较好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但实践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履行职责过程中部门之间的推拉扯皮情况时有发生,外界对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的置疑不断。
如公诉部门既是公诉人的身份,又是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者,导致外界置疑诉讼地位不对等,影响司法公正;民行、监所等检察部门争相行使侦查权,导致侦查工作与诉讼监督工作混同;反贪、反渎部门职责界限不清,一些案件常出现争办、抢办、推办等情况。
法律监督是我国检察权的宪是检察权的根本属性。
法律监督职能要通过各项具体的检察职权得到落实。
同时,检察权的具体行使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律是司法规律,即遵守诉讼程序。
所以,在考量如何在法律监督的意义上概括和分解检察权能;诉讼程序及科学确定改革原则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内设业务机构可以依据三项基本职权设置和进行调整、归并,即作为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权可以分为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三项,业务机构应主要体现为三部分。
按照这样的思路调整业务机构,客观上会产生精简机构的效果。
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及布局图建议
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及布局图建议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及布局图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的存在问题有:基层检察院科室过多,官多兵少;重复审查,效率低下;职能交叉,力量内耗;分工过细、人浮其事;机构繁杂,缺乏统一;司法与行政主次不分,业务部门力量薄弱等严重问题。
为此,依据司法机关的属性,制定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及布局图如下:针对中国司法机关严重“地方化、行政化、大众化”的弊端,建议对基层检察院予以改造,实现3个基层检察院合并一个地区检察院,或一个中级检察院加上一个郊县检察院组建一个地区检察院,本文以三个县级基层检察院合并组建一个模范地区检察院为例,设置内设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明确相应职能。
该地区检察院管辖三个县的辖区(每个县人口为100万),每个县由地区检察院派驻:重案厅1个、公诉厅2个、公益厅1个。
地区检察院共设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主任检察官4人,检察官42人,执行处(特工)56人,辅助人员若干。
具体布局如下:地区检察院(检察长)一、重案检察署(副检察长)(一)重案一厅:(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18人1.重案一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侦查员6人)2.重案二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侦查员6人)(二)重案二厅: (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3.重案三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侦查员6人)4.重案四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侦查员6人)(三)重案三厅:(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5.重案五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侦查员6人)6.重案六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侦查员6人)(四)执行处:(处长、政委)20人1.情报组(6人);2.特勤组(6人);3.预审组(6人)二、刑事公诉署(副检察长)(一)公诉一厅:(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10人1.公诉一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2.公诉二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3.公诉三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4.公诉四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二)公诉二厅:(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5.公诉五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6.公诉六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7.公诉七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8.公诉八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三)公诉三厅:(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9.公诉九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10.公诉十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11.公诉十一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12.公诉十二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四)公诉四厅:(与上面公诉厅设置相同)(五)公诉五厅:(与上面公诉厅设置相同)(六)公诉六厅:(与上面公诉厅设置相同)三、公益检察署(副检察长)(一)公益一厅:(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8人1.公益一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2.公益二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3.公益三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二)公益二厅:(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4.公益四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5.公益五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6.公益六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三)公益三厅:(主任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7.公益七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8.公益八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9.公益九室:(检察官1人,书记员1人)四、案件监管厅:(主任检察官1人、检察官3人、书记员2人)负责:案件质量检查和考评;处理各项法律上(如:公安对不捕提请复议的;被害人对不诉提请复议的;请求抗诉的)的复议和复核工作,负责处理对采取逮捕、羁押、监居、扣押物品、冻结存款等有异义的投诉。
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14
一级
涉案款物;严格处理涉案款物的
法处理查封、 扣押、冻结
法定审批手续,细化工作流程,
款物及孳息。
严把监督关口,加强对法行律文
书、相关手续、清单的随案移送、
归档、审查备案工作; 制定扣押、
冻结款物从收缴、管理到处理各
个环节的制度规定,建立防止违
法处理扣押、 冻结款物的效机制,
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而立案的;或者未经法定
对初查、侦查案件的动态管理;
11
罪和法制宣传教育
一级 批准程序私自办案; 符合
实行办理自侦案件检察长负总
工作。
法定立案条件, 应当立案 侦查而不立案侦查; 故意
责,主管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 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案件
放纵、包庇犯罪嫌疑人。
承办人为直接责任的四级负责
制;
3.参加业务学习, 岗
建立刑事案件的风险评估机制, 案件背后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 定隐患的排查机制和预防机制。
责任 领导
会治安形势, 不善于兼顾
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 效统一,从而导致引发新 的矛盾纠纷, 出现集体上
访、越级上访等问题, 造 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坚持二人以上的办案工作制;落
3.审查案件材料不全面、
实《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 、《审
9 10 反贪局
管活动的职务犯罪
案件立案侦查,开展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5.对公安机关、 司法
机关管理监外执行
犯罪活动是否合法
9.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
实行监督。
在押人员超期羁押、 缓刑
6.对 累 犯 又 犯 罪 案
二级
犯、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脱
件刑事侦查活动是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职责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职责更新日期:2010-06-25办公室:协助检察长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院里全局性、综合性文件材料的拟稿;负责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工作简报;负责机要文电的处理和印鉴的保管、使用;负责检察统计、档案、保密、公文管理、文印、外事、领导批示件办理督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等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对本院有关处室局业务工作和各处室局信息、统计、档案、保密、公文管理、定置管理的考核。
政治部:协同市委组织部门和当地党委负责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组织实施检察机关有关干部管理规定,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离退休、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等级管理、司法警察警衔报批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报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根据省院、市院的部署,制定全市基层院建设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基层院建设情况,实施分类指导,抓好示范院建设,研究新时期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推动基层院和检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有关方面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收集、建议、审核、上报等项工作;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工作计划,协调市院机关各部门、指导各县市区院做好检察宣传工作;根据上级的规划和计划安排,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的实际,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具体抓好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等各项工作。
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
侦查监督处: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指导。
检察院各部室职责范围
检察院各部室职责范围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负责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起诉和审判监督。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检察院设立了各部室,每个部室都有其特定的职责范围。
一、刑事部刑事部是检察院的核心部门,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监督。
其职责范围包括:1. 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2. 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3. 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向法院提起公诉;4.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监督,监督法院的审判程序和判决是否合法。
二、民事行政部民事行政部主要负责对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
其职责范围包括:1. 对民事案件进行监督,确保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2. 对行政案件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3. 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和起诉。
三、公诉部公诉部是检察院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公诉。
其职责范围包括:1. 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2. 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向法院提起公诉;3.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监督,监督法院的审判程序和判决是否合法。
四、监察部监察部主要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
其职责范围包括:1.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2.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刑事追究;3.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预防和教育。
五、反贪污贿赂部反贪污贿赂部主要负责对贪污和受贿行为进行调查和打击。
其职责范围包括:1. 对贪污和受贿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2. 对贪污和受贿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刑事追究;3. 对贪污和受贿行为进行预防和教育。
总之,检察院各部室都有其特定的职责范围,通过各自的工作来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检察院 科室分配
检察院科室分配1. 检察院的概述检察院是我国司法机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依法进行刑事诉讼监督、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监督等工作。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检察院内设有多个科室,每个科室负责不同的职能和任务。
2. 检察院科室的分类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能划分,检察院的科室可以分为以下几类:2.1 刑事科刑事科是检察院中最重要的一个科室之一。
该科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审查,侦查阶段的法律监督以及审判阶段的法律监督等工作。
刑事科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类型进行细分,如经济犯罪科、毒品犯罪科等。
2.2 公益诉讼科公益诉讼科是负责处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专门部门。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社会或群众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科主要负责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核、调查取证和庭审等工作。
2.3 民事行政科民事行政科是负责处理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科室。
民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等,而行政案件则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民事行政科主要负责对相关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和庭审等工作。
2.4 纪检监察科纪检监察科是负责监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科室。
该科主要负责对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纪检监察科在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5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科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已成为一个重大问题。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科是负责处理网络犯罪以及保护网络安全的专门部门。
该科主要负责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打击工作,同时也负责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防护等工作。
3. 科室分配的原则在检察院科室的分配中,通常会遵循以下几个原则:3.1 职能分工原则根据不同科室的职能和任务,将相关案件分配给相应的科室处理。
例如,刑事案件由刑事科负责处理,民事行政案件由民事行政科负责处理。
3.2 专业能力原则将相关案件分配给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经验的科室。
例如,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可能需要具备相关经济学知识和调查取证经验的检察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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