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相关业务规则梳理
银行汇票特点内容使用流程结算介绍及相关规定.doc
银行汇票特点内容使用流程结算介绍及相关规定银行汇票是指汇款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汇票给收款单位或个人持往外地办理转账或支取现金的结算凭证。
以下是PINCAI的银行汇票概述、特点内容、使用流程、结算介绍及相关规定,欢送阅读参考!银行汇票:A bank draft is a cheque which you can buy from a bank in order to pay someone who is not willing to aept a personal cheque.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尤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1)适用范围广。
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
但凡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异地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给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
并且银行汇票既可以用于转帐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
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
实行银行汇票结算,购货单位交款,银行开票,票随人走;购货单位购货给票,销售单位验票发货,一手交票,一手交货;银行见票付款,这样可以减少结算环节,缩短结算资金在途时间,方便购销活动。
3)信用度高,平安可靠。
银行汇票是银行在收到汇款人款项后签发的支付凭证,因而具有较高的信誉,银行保证支付,收款人持有票据,可以平安及时地到银行支取款项。
而且,银行内部有一套严密的处理程序和防范措施,只要汇款人和银行认真按照汇票结算的规定办理,汇款就能保证平安。
银行承兑汇票规章制度
银行承兑汇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权利人持票人要求下,对其开具的汇票予以承兑,并于汇票规定的到期日支付该汇票金额的票据。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信用背书票据,发行、支付、承兑、贴现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种类包括信用可转让汇票、凭空可转让汇票等,具体种类根据银行内部规定执行。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安全、高效的原则,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有明确的操作程序和责任分工,遵循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业务运作顺畅。
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当进行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确保银行资产安全。
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对承兑汇票业务的合规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第九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必须遵循信用准则,确保发行对象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应当签署《银行承兑汇票发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发行金额、承兑期限、利率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十一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用途合规,保障资金风险管控。
第十二条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银行高层审批,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确保合规合法发行。
第十三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行必须在合法、规范的市场机制下进行,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欺骗等手段误导客户。
第三章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第十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遵守合同原则,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平等,不得强制、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
第十五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依法履行合同订立、履行、修改、变更等法律程序,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第十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进行支付,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挪用或逾期支付。
银行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汇票操作规程(模版)银行汇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汇票业务操作,提高业务效率,保障客户资产安全,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银行汇票业务的行员。
第三条行员操作银行汇票业务,需遵循审慎、公正、诚信、保密、服务原则。
第四条行员从事银行汇票业务,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行内部制度。
第五条行员在从事银行汇票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业务的正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术语,除非特别说明,均按照相应法律和行业规定的定义解释。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七条客户申请银行汇票1.客户向银行提交汇票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2.银行行员接收申请后审核申请材料,核实客户身份和资信状况。
3.审核通过后,银行行员发放汇票并告知客户相关费用、支付日期和支票使用说明。
第八条汇票到期支付1.汇票到期后,银行行员核实汇票是否为有效票据,检查票据上所有信息的正确性。
2.银行行员检查汇票付款人账户余额是否足以支付汇票款项。
3.如客户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汇票款项,银行行员需联系汇票付款人,指导其进行充值或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4.汇票款项支付完成后,银行行员告知客户相关手续,如签收回单等。
第九条汇票止付/挂失1.客户向银行申请汇票止付或挂失。
2.银行行员核实客户身份和资信状况,审批止付/挂失申请。
3.停止汇票支付后,银行行员告知客户相关手续,如补办挂失单等。
第十条汇票背书1.客户持有的汇票可在背书转移或转让权利。
2.银行必须核实汇票背书委托人的身份及合法性。
3.客户办理汇票背书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汇票原件及其背书委托书。
4.银行行员办理背书手续时要求客户在汇票背面加盖印章、签名并标明生效日期和背书人身份。
第十一条保管及销毁1.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汇票档案管理制度,并对汇票档案加以妥善保管。
2.汇票在到期或作废后应立即注销或销毁。
3.银行行员严禁私自窃取汇票或泄漏客户资料。
第三章业务风险防范第十二条风险评估1.银行应定期对汇票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全面掌握其业务风险情况。
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一、总则承兑汇票是市场银行作为支付行为的一种业务形式,旨在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支付工具,并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为规范承兑汇票业务,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业务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
2. 风险评估:市场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及背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承兑该汇票。
3. 承兑决策:市场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承兑决策。
如果决定承兑汇票,应签署《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并通知客户。
4. 汇票签发:承兑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发承兑汇票,并将其交付给客户。
5. 资金划转:当汇票到期时,市场银行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应的款项给收款人,并进行账务处理。
三、承兑汇票的管理要求1. 客户资信审核:市场银行应严格审核客户的资信状况,包括信用记录、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承兑汇票。
2. 信用额度设定:市场银行应为每个客户设定不同的信用额度,并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3. 严禁超期承兑:市场银行应确保承兑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对超期承兑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监测资金流动:市场银行应加强资金流动的监测,确保承兑汇票的支付能力,防止因资金不足导致无法兑付。
5. 风险分散:市场银行应将承兑汇票业务进行风险分散,避免因单一客户的违约而引发的大面积风险。
6. 信息披露:市场银行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披露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7. 风险控制:市场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内部风险管理部门、风险评估模型等,确保风险可控。
8. 外部协作:市场银行应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进行合作,共同防范承兑汇票业务风险。
四、监督检查市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业务规范、风险可控。
监管部门有权对市场银行的承兑汇票业务进行调查,要求其提供相关的业务信息。
公司银行汇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银行汇票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银行汇票的业务。
第三条公司银行汇票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银行汇票的安全,防止遗失、被盗、损毁等风险。
2. 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使用银行汇票。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
4. 透明性原则:加强银行汇票使用的监督,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银行汇票的开具与审批第四条银行汇票的开具应由财务部门负责,需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第五条开具银行汇票需经以下审批流程:1. 经办人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注明汇票用途、金额、收款人等信息;2. 经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3. 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4. 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审批通过的《银行汇票申请书》由财务部门备案,并负责办理银行汇票。
第三章银行汇票的领用与保管第七条银行汇票的领用由经办人填写《银行汇票领用单》,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第八条领用银行汇票时,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件,并填写《银行汇票领用单》。
第九条银行汇票领用后,经办人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转让或私自销毁。
第十条银行汇票保管期限为五年,过期后由财务部门负责销毁。
第四章银行汇票的报销与核销第十一条使用银行汇票支付的费用,经办人需在报销时提供银行汇票及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报销单据,确认银行汇票金额与报销金额相符。
第十三条银行汇票报销完成后,经办人需在《银行汇票领用单》上注明已报销金额,并由财务部门核销。
第五章银行汇票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银行汇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人民银行 票据规则
人民银行票据规则
人民银行票据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票据期限: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应当与真实交易的履行期限相匹配,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票据的最长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
2. 承兑人及贴现人资格: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这两个条件。
而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则必须具备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以及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这两个条件。
3. 签章规定:银行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而银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则为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的签名或者盖章。
4. 保证人资格:票据法所称“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人民银行发布的官方文件。
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银行汇票业务是银行业务的一种,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有关汇票在银行内部和外部流通的服务。
为了规范银行汇票业务的管理,在银行内部制定了《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一、基本概念1.1 汇票汇票是商业支付工具,具有强制执行力。
持票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要求支付人履行汇票义务。
汇票是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票据,可以由发票人之一或两组以上的人共同签发。
1.2 汇票业务汇票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票据相关服务的业务。
二、管理办法与规程2.1 票据种类银行在办理汇票业务时,要求客户提供符合国家和金融行业规定的各类汇票,包括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本票和海运提单等。
2.2 条件银行在办理汇票业务时要求客户具备以下条件:(1)客户应当有能力履行汇票义务。
(2)商业汇票业务应当有足够的担保措施。
(3)履行汇票义务的资金来源应当是合法的。
2.3 业务流程(1)业务办理前,客户应向银行提供汇票申请书,汇票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2)申请书和合同应明确出具人的名称、签发日期、支付日期、金额、汇票到期日,汇票有效期限等内容。
(3)银行接收到汇票后,应检查其内容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进行审核。
如审核通过,务必在24小时以内办理汇票托管手续。
(4)汇票有效期届满后,银行应在汇票到期之日内将财务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并将原汇票交还给出票人。
(5)在汇票到期之日,如持票人未收到汇票金额,可向银行提出强制清偿申请。
三、操作规程3.1 票据开具商业汇票的开具须有出票人、收款人和二名以上的背书人参与。
汇票应注明开据日期、起付日期、到期日期、金额、法定期限、收款人及付款银行等内容。
3.2 票据存储银行收到汇票后,应加盖收入时间和日期戳,检查其真伪后予以存放。
银行还应按照汇票有效期规定提前提醒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以保证汇票到期清偿。
3.3 票据托管银行要求客户提供托管汇票所需的资料、证件等,经营保管收费并予以保管、监管,确保汇票安全。
银行承兑汇票法规
银行承兑汇票法规
银行承兑汇票法规是指规定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及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承兑条件:法规规定了银行对汇票的承兑条件,如发票金额、付款人信用状况、票据形式等。
2. 承兑期限:法规规定了银行对汇票的承兑期限,一般要求在汇票到期前一定时间内进行承兑。
3. 承兑手续:法规规定了银行对汇票的承兑手续,包括验票、审核汇票真实性、签署承兑书等。
4. 承兑责任:法规规定了银行对汇票的承兑责任,即银行承兑汇票后需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
5. 承兑清偿:法规规定了银行对汇票的清偿责任和方式,即在汇票到期时按照汇票上的金额支付款项给持票人。
6. 监管和处罚:法规规定了对银行违反承兑汇票法规的监管措施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法规旨在规范银行对汇票的承兑行为,保障票据交易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
阅读专栏
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有何区别 客户到开户银行购买银行汇票,银行先从客户账户上扣除相 应的款项,然后签发银行汇票,客户就可以把银行汇票直接交给 收款人。收款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开户银行做托收,把款项收妥入 账。银行汇票可以异地使用,有效期为1个月。 客户到开户银行购买银行本票,银行先从客户账户上扣除相 应的款项,然后签发银行本票,客户就可以把银行本票直接交给 收款人。与银行汇票不同的是,银行本票见票即付,收款人开户 银行收到客户提交的银行本票后须马上入账,然后再通过银行间 的清算系统清算资金,收回款项。银行本票只能在同城使用,有 效期为2个月。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
4. 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
单位持银行汇票购货,凡款项在汇票的汇款 金额之内的,可根据实际采购金额办理支付,多 余款项将由银行自动退回,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 交易尾欠的发生。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
三、 银行汇票结算的基本规定
(1) 银行汇票一律为记名式,即必须记载收款人的姓名。 (2) 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3) 付款期为1个月,从签发日起算。逾期的银行汇票兑付银 行不予受理,汇款人只能向签发行请求退款。 (4) 汇票上记载的内容包括签发日期、汇款人、收款人、代 理付款行,以及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等。 (5) 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汇票背面的背书栏可填写被背书人 和背书人信息。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
3. 银行汇票背书
银行汇票允许背书转让,背书应记载在汇 票的背面或粘单上,由背书人签章、记明被背 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如背书未记明日期,视 为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 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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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是银行在收到汇款人款项后签 发的支付凭证,因而具有较高的信誉,银行 保证支付,收款人持有该票据可以安全、及 时地到银行支取款项。
银行汇票结算的知识
银行汇票结算的知识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
签章应为预留银行的签章。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然后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2)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
(3)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4)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5)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是否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收款单位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并审查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
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以受理。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以受理。
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填好的银行汇票、解讫通知进账单一并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结算。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银行汇票申请人。
银行汇票见票即付,也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操作,促进贸易顺利进行,保护银行的利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保证对汇票的付款承担责任的业务。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应遵循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为商业行为,涉及利益分配,银行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承兑。
第二章承兑条件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汇票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具有法定的票据形式;(二)汇票的金额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最高承兑额度;(三)汇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企业或个人;(四)汇票必须具备足够的期限,安排收回资金;(五)汇票必须符合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政策的要求。
第八条银行承兑汇票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最大期限;(二)汇票不得具备与付款人、承兑汇票申请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情况;(三)汇票的背书链条完整且合法。
第三章承兑申请和审批流程第九条企业或个人在办理承兑申请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承兑申请书:包括承兑金额、承兑期限、付款人等信息;(二)汇票副本:包括票面金额、付款期限、出票人等信息;(四)承兑汇票背书链证明:包括承兑汇票背书链条的证明文件;(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条银行在受理承兑申请后,应及时开始审批流程。
第十一条银行对于承兑申请应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付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二)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三)汇票的后续流转和背书链情况;(四)其他相关风险控制要素。
第十二条银行对于承兑申请应尽到审核和监管职责,确保承兑的汇票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求。
第四章承兑责任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银行对于已承兑的汇票负有付款责任,应按时足额支付汇票金额。
第十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链出现问题或票据本身存在瑕疵的,银行有权拒绝承兑或要求背书链的相关方提供追溯和信用证明材料。
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XX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基本概念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指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收款人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付款人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代理付款人是代理本系统出票银行或跨系统签约银行审核支付汇票款项的银行。
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参加“大额支付系统”的各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办理。
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的付款,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给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
代理付款人不得受理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为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分为现金银行汇票和转账银行汇票。
(一)现金银行汇票可以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转账银行汇票只能办理转账。
(二)现金银行汇票不能背书转让,转账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三)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第二条基本规定(一)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
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日。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行不予受理。
(二)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三)持票人提示付款时,必须向代理付款行提交银行汇票(第二联)和解讫通知(第三联),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四)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五)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六)如果遇汇票专用章不清、密押编押有误、印刷质量有问题、存在疑点等情况,应主动办理汇票查询。
汇票的具体制度
第二节票据法律制度八、汇票的具体制度(四)汇票承兑1.概念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票据正面作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记载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付请求承兑人的票据行为。
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均应当提示承兑。
未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提示】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2.提示承兑期限(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3)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3.承兑的款式(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承兑文句(“承兑”字样)以及签章。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提示】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3)记载使承兑无效事项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4.承兑的效力(1)付款人: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2018AQ1,2016Q1)【提示】承兑以后,付款人就从票据关系人变为了票据债务人,称谓也相应称为“承兑人”。
(2)持票人:经承兑,持票人取得对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
(五)汇票保证1.概念汇票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之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2.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票据保证人的,票据保证无效,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国家机关提供票据保证的,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提供票据保证的除外。
3.票据保证的款式(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签章。
【税会实务】银行汇票结算有哪些基本规定?
【税会实务】银行汇票结算有哪些基本规定?(1)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
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 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的解付, 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和跨省、市的经济区域内,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在不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开户的汇款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 应将款项转交附近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办理。
(2)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 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 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3)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
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4)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
这里所说的付款期, 是指从签发之日起到办理兑付之日止的时期。
这里所说的一个月, 是指从签发日开始, 不论月大月小, 统一到下月对应日期止的一个月。
比如签发日为3月5日, 则付款期到4月5日止。
如果到期日遇例假日可以顺延。
逾期的汇票, 兑付银行将不予办理。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 同时, 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 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 关键是思路, 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 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 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 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 每一笔业务发生后, 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 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 想不明白, 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 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汇票行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汇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票据工具,在我国的商业活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汇票行为的法律规定旨在规范汇票的签发、转让、承兑、付款等环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本文将从汇票的概念、法律规定、主要行为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汇票的概念汇票,是指出票人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银行汇票是由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则是由企业或者个人签发的。
三、汇票的法律规定1. 汇票的签发(1)出票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应当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汇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
(3)出票人不得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
2. 汇票的转让(1)汇票可以转让,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转让的汇票为合法持有的汇票;②转让的汇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③转让的汇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汇票转让时,应当背书。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3)背书应当连续。
背书连续是指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无间断。
3. 汇票的承兑(1)付款人应当对汇票进行承兑。
承兑是指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
(2)付款人承兑汇票时,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并签章。
(3)付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兑。
4. 汇票的付款(1)汇票到期后,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应当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付款人应当及时足额支付汇票金额。
(3)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后,汇票权利义务终止。
5. 违反汇票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1)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付款人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转让汇票时,背书不连续的,转让无效。
(4)伪造、变造汇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汇票当事人及业务流程
汇票当事人及业务流程汇票呀,这可是个挺有趣的东西呢。
咱先来说说汇票的当事人都有谁。
一、汇票当事人。
1. 出票人。
出票人就像是发号施令的人,他开出汇票,就相当于在说:“我这儿有个支付的指令哦。
”比如说,我是个小老板,我要给我的供应商付款,我就可以作为出票人开出汇票。
这个出票人得有一定的信用,不然人家拿着汇票可能心里还犯嘀咕呢。
他要按照规定填写汇票上的各种信息,像金额、付款人名称这些,就像写情书一样得认认真真的,一个错字可能都不行呢。
2. 付款人。
付款人呢,就是那个要掏腰包给钱的主儿。
他可能是银行,也可能是别的企业。
还是拿我和供应商的事儿来说,如果我开的汇票是银行承兑汇票,那银行就是付款人,到时候供应商拿着汇票找银行要钱,银行就得乖乖把钱拿出来。
要是企业承兑汇票呢,那就是我指定的另一个企业当付款人。
付款人就像个守财奴一样,在汇票到期的时候,就得把钱交出来,不过前提是汇票是正规有效的哦。
3. 收款人。
收款人就是那个等着收钱的幸运儿啦。
我的供应商就是收款人,他拿到我开的汇票就可以在规定的时候去要钱。
收款人收到汇票的时候,心里可能又高兴又有点小担心。
高兴的是有个收款的依据了,担心的是怕中间出什么岔子,汇票不能顺利兑现。
二、汇票业务流程。
1. 出票。
这是汇票业务的第一步,就像故事的开头。
出票人要先确定好汇票的类型,是银行汇票还是商业汇票呢?然后填写好汇票上的各种要素,金额要写清楚,大写小写都不能错,就像数自己的宝贝一样仔细。
还要写上付款人的名称、收款人的名称,这些信息就像身份标识一样重要。
出票日期也不能马虎,因为这关系到汇票的有效期呢。
出票人签好字或者盖好章,这汇票就像个刚诞生的小生命一样出现在世界上了。
2. 承兑。
如果是商业汇票,就可能涉及到承兑这个环节。
承兑就是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的时候付款。
这就像付款人给收款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会审查出票人的信用等情况,觉得没问题了就会承兑,在汇票上盖章。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银⾏汇票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银⾏汇票是汇款单位或个⼈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由出票银⾏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额⽆条件⽀付给收款⼈或持票⼈的票据。
银⾏汇票具有使⽤灵活、票随⼈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银⾏汇票提⽰付款:持票⼈应在银⾏汇票背⾯下⽅“持票⼈向银⾏提⽰付款签章”处加盖单位预留银⾏印签,送交开户银⾏办理银⾏汇票款项的收取。
●银⾏汇票的基本规定:
①银⾏汇票可以⽤于转账,标明现⾦字样的“银⾏汇票”也可以提现。
②银⾏汇票的出票银⾏为银⾏汇票的付款⼈,银⾏汇票的付款地点为代理付款⼈或出票⼈所在地。
③银⾏汇票的出票⼈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民银⾏批准使⽤的该银⾏汇票专⽤章加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经办⼈的签名或盖章。
④签发银⾏汇票需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汇票”的字样;⽆条件⽀付的承诺;出票⾦额;付款⼈名称;收款⼈名称;出票⽇期;出票⼈签章。
缺少上述任何⼀项记载的,银⾏汇票⽆效。
⑤银⾏汇票的提⽰付款期限⾃出票⽇起1个⽉。
持票⼈超过付款期限提⽰付款的,代理付款⼈(银⾏)不予受理。
⑥银⾏汇票的债务可以依法由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⑦银⾏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字样的银⾏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⑧填明“现⾦”字样和代理付款⼈的银⾏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通知付款⼈或代理付款⼈挂失⽀付。
⑨银⾏汇票丧失,失票⼈可以凭⼈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请求付款或退款。
银行汇票业务基本规定
银行汇票业务基本规定一、基本规定——相关定义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资金清算是指入网机构签发银行汇票,并通过农信银中心完成汇票的解付以及出票社(行)与代理付款社(行)的资金清算。
二、银行汇票样式银行汇票是一式四联的凭证,第一联卡片,第二联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根据出票社(行)的行别,农信银银行汇票分为农村信用联社银行汇票、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汇票和农村合作银行银行汇票。
票面上音质农信银中心的徽标,便于代理付款社(行)经办人员核对、识别。
银行汇票票面印制的防伪点都集中在第二联上,办理解付银行汇票业务时,应着重对第二联进行防伪识别。
三、银行汇票流传程序四、出票一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本系统出票银行或跨系统签约银行审核支付汇票款项的银行。
备注: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出票银行,银行汇票一旦交付申请人,出票行要承担付款责任。
因此要求出票行不能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空头银行汇票。
五、出票二六、出票三入网机构签发银行汇票,必须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出票申请人是单位,收款人是个人,这在办理银行汇票业务中比较常见,企业在外出采购时,往往不能确定实际收款人,这时,可以申请办理一张收款人为单位业务员的银行汇票,在确定实际收款人后,由业务员把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实际的收款单位。
八、银行汇票柜面操作流程出票(一)1、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客户需填写一式三联“银行汇票申请书”。
2、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出票社(行)方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3、办理签发现金银行汇票业务应注意,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办理签发单笔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银行汇票,应当识别客户身份。
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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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相关业务规则梳理1.银行汇票的定义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
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2.相关法律法规2.1关于银行汇票挂失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据法第十五条)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
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二)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三)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暂停支付。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但是,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2.2关于银行汇票业务办理第五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第五十五条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全国范围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的付款,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给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
代理付款人不得受理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为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汇票。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和跨省、市的经济区域内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本系统出票银行或跨系统签约银行审核支付汇票款项的银行。
第五十六条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三)出票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第五十七条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第五十八条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汇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第五十九条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签发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但由人民银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的商业银行,向设有分支机构地区签发转账银行汇票的除外。
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收妥申请人交存的现金后,在银行汇票“出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出票金额,并填写代理付款人名称。
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第六十条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一)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二)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三)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四)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五)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六)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第六十一条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第六十二条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第六十三条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第六十四条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时,除按照第六十条的规定审查外,还应审查下列事项:(一)银行汇票是否记载实际结算金额,有无更改,其金额是否超过出票金额;(二)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三)背书人为个人的身份证件。
第六十五条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
第六十七条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并填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由其本人向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银行审核无误后,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并以持票人的姓名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持票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款项。
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上必须有出票银行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
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
持票人对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需要委托他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应在银行汇票背面背书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委托人姓名和背书日期以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
被委托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也应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记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同时向银行交验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第六十八条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第六十九条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第七十条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该本人的身份证件。
对于代理付款银行查询的该张银行汇票,应在汇票提示付款期满后方能办理退款。
出票银行对于转账银行汇票的退款,只能转入原申请人账户;对于符合规定填明“现金”字样银行汇票的退款,才能退付现金。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第七十一条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以上内容均来自《支付结算管理办法》3关于银行汇票业务办理流程3.1银行汇票申请3.1.1基本规定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印鉴章。
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由申请人留存;第二联为借方凭证,由申请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章后,作为银行从结算账户上划款的凭证;第三联贷方凭证,为银行签发汇票的依据。
个人客户在我行无结算账户,交现金办理汇票的,还应填制一式二联的现金缴款单,将款项交存到“应解汇款”科目。
3.1.2审核内容签发行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审核下列内容:(一)申请书是否为我行的凭证;(二)申请书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清晰,其签章是否为预留银行的印鉴章;(三)申请书填明“现金”字样的,申请人和收款人是否均为个人,是否填明代理兑付行的行名。
(四)现金汇票申请书必须填写代理兑付行名称及行号,并在汇票申请书的“出票金额人民币(大写)”之后紧接着填写“现金”字样,再填写出票金额;转账汇票一律不填写代理兑付行名称及行号。
(五)申请书的备注栏内注明“不得转让”的,出票行应当在系统录入要素时,附言栏内录入“不得转让”字样。
3.1.3业务操作流程(一)在银行汇票签发录入交易,根据申请书录入要素,注意选择正确的签发类型(可转让汇票/不可转让汇票/现金汇票)。
现金汇票申请人及收款人只能为个人,申请人账号系统校验(个人户、内部户可通过,单位户报错终止)。
1.申请人转账交付款项的,以第二联申请书作借方凭证, 第三联申请书作“开出汇票”贷方记账凭证;2.申请人现金交付款项的,收妥现金后第一联现金缴款单作“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现金收入凭证,第二联现金缴款单加盖现金收讫章退还汇票申请人。
银行汇票申请书第二联作“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借方凭证,第三联作“开出汇票”贷方记账凭证;3.银行汇票签发交易成功后,先打印银行汇票,再打印银行汇票签发录入凭证。
4.银行汇票签发录入成功后的账务会计分录为:借:客户账/内部账贷:银行汇票签发资金付:银行汇票5.签发录入完成后,换人复核,复核无账务变动。
完成复核操作则换人办理资金移存。
实时移存汇票资金保证办理汇票资金及时移存到上海清算中心。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汇票移存资金贷:大额系统往来账资金移存后,受理柜员应将第二联汇票及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交给汇票申请人;第一联卡片及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交由签发行专人专夹保管。
(二)银行汇票兑付1.转账汇票:持票人持汇票和解讫通知联至代理兑付行提示付款时,应填写进账单,并在汇票联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将汇票、解讫通知联、进账单一并交代理兑付行(我行为清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