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1 号投资组合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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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福寿嘉年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国寿嘉年天天盈)投资组合说明书一、投资管理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组合的投资管理人,主要负责资产配置和存款、债券等证券化金融产品管理;本公司负责不动产类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的配置。

二、资产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组合类别混合型投资组合。

四、投资组合开放频率30天以下。

五、投资目标本组合在力求组合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六、投资范围国寿福寿嘉年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严格执行《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5〕73号)、《关于强化<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寿险〔2016〕99号)、《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12〕年第61号)、《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监发〔2012〕9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养老保障管理组合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在下列投资范围内实行专业化管理。

1、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货币市场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逆回购协议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2、固定收益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债券型基金、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3、不动产类资产: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1 号投资组合说明书

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1 号投资组合说明书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1号投资组合说明书一、投资管理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组合的投资管理人,主要负责资产配置和存款、债券等证券化金融产品管理,本公司和投资管理人共同决定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管理。

二、资产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目标本组合在力求组合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四、投资范围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严格执行《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43号)、《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养老保障管理组合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在下列投资范围内实行专业化管理。

1、交易品种包括回购和现券买卖;经核准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两个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或发行人在发行公告中明确了拟申请上市的债券。

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类,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性债(包括铁道债、汇金债等);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商业银行金融债、非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等;2、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3、类证券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4、保监会允许其他的投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商业票据等)。

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投资组合说明书确定。

如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出现创新性金融产品,在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本着审慎的原则相应调整本产品的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

300_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300_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声明: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的定义万能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每一保单设立相应的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单独确定账户的结算利率、风险保障费和各项费用支出,定期结算账户价值,保险利益直接与公共账户价值和个人账户价值相关的人身保险产品。

万能保险的运作原理万能保险一般具有灵活的交费方式,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可以按其需要推迟交费时间或变更交费金额,只要公共账户价值和个人账户价值足以支付应收取的保险合同费用。

万能保险的费用收取高度透明,费用的收取金额及收取时间在合同中载明。

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账户。

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按公布的结算利率定期结算。

结算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结算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万能投资账户当期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但不得低于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

万能保险通常提供一项或多项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一般可以根据投保人需求灵活调整。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通过部分领取或解除合同取得相应权益的账户价值,但一般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万能保险的投资策略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关注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

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放大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配臵空间;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万能保险的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保底,保底以上的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保险利益投保范围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计划书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计划书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计划书被保险人资料:李小姐,25岁,教师,月均收入10000元【侧重需求:养老金投资理财】一、确保方案:被保险人:陈女士性别:女性年龄:25周岁每年存款:20000元存款次数:10次确保保险费期:20年险种组合保险份数保障期间缴费年限年缴保费国寿福禄满堂2份至80周岁10年20000元保费合计:200000元三、确保利益:1、养老金领取,被保险人可选择55岁开始领取,首年领取6900元,第二年领取7245元,第三年领取7590元,以此类推以后每年领取的金额是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首年领取金额的5%,以后越领越多一直领取到85岁终止,共可领取357075元。

如果每年的养老金不申领,还可以乘数积累生息,一直至85岁一次性可以申领530387元。

增额申领方式和积累生息可以有效率抵挡通胀利率变动的影响。

2、现金分红,此产品在一投保时每年都有红利分配,因该产品现金价值高,所以能带来高额的红利,按照中等红利测算,到85岁时的累内积红利就是344064元,高等股息可以达至602112元。

每年的红利可以每年现金申领,也可以积累生息什么时候须要什么时候申领。

3、身故金,如果是在约定的领取年龄前因意外身故,给付保费的200%,最高给付40万,疾病身故给付所交的保费,如果是在约定领取年龄后身故,身故金给付时把未领取期限各期内年金的数额的总和一次性给付给受益人,该领取的跑不了。

此款险种就是中国人寿为欢庆分红险上市十周年之际暨深圳特区设立30周年!隆重推出一款福禄满堂个人养老年金保险《股息型》答谢崭新老客户!特点就是一份资金投入~多重养老•可观收益~申领有效率•积累生息~财源滚滚•高寿享~坐收尊贵•福禄满堂~“舱盖”顾全家!。

福寿年年产品培训(1.25)

福寿年年产品培训(1.25)

产品介绍
保什么
三、附加功能:
全程享受公司分红
合同生效日 终身
——附加保险责仸
合同有效期内均可申请保单借款; 借款金额最高可达现金价值的80%。
课程大纲
开发背景
产品介绍 产品特色 案例分析 核心卖点
保险理财市场旗舰产品
返 本 鑫 速 度
超宽投保
超高现价 产品特色
超长收益 超高领取
超短交费
超快返还
理 财 旗 舰
福寿利益分析
福先生保险合同生效三年后,每年
年生效对应日
返还生存金6800元
第 年 度
生存金累积生息 达到307488元
> 30万元 现金价值达到 > (所交保费) 297640元+30年红利
30万元 (所交保费)
31
福寿利益分析
假定福先生生存至90周岁生效对应日: 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分红金累积生息可达 925838 元 (中等红利累积)
2010-09-27
这10天意味着什么?
一万元起金蛋抱回家
福寿年年新产品奖励
五万元800购物卡
福寿年年新产品奖励
十万元哈尔滨旅游
福寿年年新产品奖励
十六万六千元武夷山旅游
福寿年年新产品奖励
三十三万三千元塞班岛旅游
福寿年年新产品奖励
五十万元马尔代夫旅游
福寿年年新产品奖励
帮你算笔账
• 男 30岁 3年缴福寿年年每年5万元共交15万元 • 客户利益:满三年后每年可领取3380元,五年 后共领取10140元;第五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 五年即可拿回本金, 值143755元 红利额外赠送 兼顾意外风险! • 第五年该客户急需用钱可以一次性领取 • 10140+143755=153895元+五年红利 • 也可以保单借款,合同继续有效直至终身

300_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300_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声明: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分红保险的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分红保险的投资策略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兼顾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

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配置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红利与红利分配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时,要预定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由于是长期合同,在保单未来的时间里,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优于预定的假设,保单就会产生红利。

本公司红利分配采取现金红利的方式,分配的红利按照条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本公司红利分配遵循公平、灵活、长期稳定及可操作原则。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分红保险除了为客户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所产生的盈余。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和六十五周岁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

养老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国寿鑫裕养老年金组合保险产品简介亮点目标市场28页

国寿鑫裕养老年金组合保险产品简介亮点目标市场28页
•两代高受益的养老险
30岁男,给0岁宝宝购买,每年交费10万,每年分红,累计30 年达84598元,宝宝60岁还享有三十年分红,达30万元左右 ,可一次性领取,也可复利滚存,宝宝60岁开始每年还可领 取21.55万元养老金,最高领取785万元。同时,享有( ) 护理保险金。
主要内容
产品简介 产品亮点 目标市场
目标客户群分类
中高端客户 有社会保险 无社会保险
一、中高端客户
特点:经营企业、富裕
需求点可以从三方面着手:
需求点
切入点
操作方法
1 老板自己退休 非常方便的“零花 老板为自己投保 后“零花钱” 钱”
2 企业竞争力 留住骨干员工
骨干投保(采取累积生息, 离司可以退)
3 资产传承
子女一辈子幸福 子女投保(传承避税、规避 大量资金风险)
纯养老 免核保
项目 总保费 总件数 件均保费
福禄满堂 14927 18115 0.82
松鹤颐年 7615 6986 1.09
福禄双喜 15985 15945 1.00
佣金特别高——鑫裕养老
交费年期 交费年度 佣金
第一年 32%
第二年 15% 十年交
第三年 15%
以后各年 2%
总佣金 高达76%
分红险中佣金最高 养老险中佣金最高
上述演示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需以条款内容为准
主要内容
产品简介 产品亮点 目标市场
产品 亮点
客户利益 倍增
伙伴利益 倍增
固定领取倍增
0岁宝宝购买,年缴10000元,60岁起每年
可以领取21550元养老金,领取25年
保费的 5.38倍
30岁先生购买,年缴10000元,60岁起每年

国寿福寿丰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受托管理合同

国寿福寿丰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受托管理合同

国寿福寿丰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受托管理合同目录前言 (2)第一章声明与承诺 (2)第二章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3)第三章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的管理 (5)第四章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的投资政策 (6)第五章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的缴费与领取 (6)第六章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的核算 (10)第七章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的审计与清算 (12)第八章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加入、退出和转换 (13)第九章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费用 (13)第十章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变更与终止 (15)第十一章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信息披露 (15)第十二章禁止行为 (16)第十三章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6)第十四章争议的处理 (17)第十五章保密条款 (17)第十六章风险提示 (17)第十七章其他事项 (18)第十八章释义 (18)前言甲方是参加国寿福寿丰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个人客户,乙方是依法成立的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其发起设立的“国寿福寿丰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简称本产品)已报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

为规范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经营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养老保障管理基金管理服务。

第一章声明与承诺1.1 甲方声明与承诺1.1.1 甲方声明,已了解国家关于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已认真阅读本合同、风险提示函和投资组合说明书,充分认识到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自愿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将其合法拥有的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管理运用、处分。

1.1.2 甲方声明,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1.3 甲方承诺,其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保证其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没有用于任何担保和抵押,亦无其他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其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财产进行受托管理。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情况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情况
合收益率为单位净值增长率。
金计划 国寿民生永 9 99JH20120045 福企业年金
计划
1 永富稳健(浦发)
固定收益 人寿养老
2 永富积极进取(浦发)

人寿养老
1 国寿永祥 2 号稳健配置 固定收益 人寿养老
2 国寿永祥 2 号积极进取

人寿养老
1 国寿永福稳健配置
固定收益 人寿养老
2 永福积极
固定收益 人寿养老
6,287.44 -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情况
2012 年度
一、2012 年集合计划基本情况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计划登记号
计划名称
期末企业数 期末职工人
(个)
数(人)
99JH20110024 99JH20110025 99JH20110026 99JH20110027 99JH20110028 99JH20110029 99JH20120043 99JH20120044
组合类型 固定收益
投资管理人 (简称)
人寿养老
当年投资
组合期末资产净值 当年投资收
收益率
(万元)
益额(万元)
(%)
4,819.81
164.83
4.62%
含权益 人寿养老
15,096.21
350.69
2.49%
含权益 人寿养老
686.97
35.70
5.23%

工银瑞信
-
-
-

南方基金
-
-
-
固定收益 人寿养老
3.52%
6.45%
国寿农行集合积极进 3

国华人寿万能型(理财、保障)终身寿险教材

国华人寿万能型(理财、保障)终身寿险教材

保险条款国华金钥匙1 号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理解条款......,.对.“.国华..金钥匙...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1.3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3您有退保的权利……………………………………………………………………………7.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的合同1.1 保险合同构成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δΦ1.3 犹豫期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期间2.2 投保条件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失踪处理3.6 诉讼时效4.如何支付保险费4.1 保险费的支付5.保单账户5.1 万能账户5.2 保单账户5.3 保单账户价值5.4 结算利率5.5 保单账户利息5.6 保证利率5.7 保单账户最低保证价值6.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6.2 退保费用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3 合同内容变更8.4 联系方式变更8.5 争议处理8.6 货币单位9.释义9.1 保单年度9.2 有效身份证件9.3 周岁9.4 意外伤害事故9.5 全残9.6 毒品9.7 酒后驾驶9.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9 无有效行驶证9.10 机动车9.11 潜水9.12 攀岩9.13 探险活动9.14 武术比赛9.15 特技表演9.16 现金价值9.17 医疗机构国华金钥匙1 号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国华寿发[2012]18 号,2012 年1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第十七期)认购说明书

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第十七期)认购说明书

预期年化收益率 认购期 认购金额 认购方式
产品成立前利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本期产品成立日 (起息日) 本期产品到期日 本期产品存续期限 回款方式 投资品种及 相关比例
外评 AA+及以上级别信托项目,并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税款 重要提示
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第十七期)认购说明书
产品名称 产品管理人 托管银行 产品风险等级 管理费率 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第十七期)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低风险 固定费率不高于 0.44%,包含日常管理费、托管费等,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投 资收益情况适当下调费率以保证投资人利益, 或提取一定比例的超额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为本期产品到期时投资收益总额扣除按预期收益率兑付给投资者的收 益和管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剩余部分为负时业绩报酬为零。 4.5% 2016 年 4 月 8 日 09:00 -15:00 认购起点金额为 1 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以 1 千元的整数倍递增。 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本期产品的认购,认购期结 束,本期产品将停止销售。若发生超募,将采用先到先得和同一时间数额大者 优先的方式确认认购金额(同一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可能发生部分确认的情况) , 未被确认的金额将于募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至投资者的付款账户。若本 期产品募集失败,所有资金将于募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付款账户。 认购资金进入产品募集户后,在募集期间将按照银行活期利息计息。认购资金 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产品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 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本期产品成立并对外公告,如本期产品认购期调整 的,则本期产品成立日相应进行调整,产品管理人或产品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本期产品成立日届满 119 天本期产品到期,如本期产品到期日调整的,产品管 理人或产品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119 天 本期产品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投资收益。 投资品种 另类投资资产 流动性资产 基础资产 组合估值方法 流动性管理策略 主要投资风险 其他说明事项 成本法估值 对组合投资另类金融产品后剩余的现金资产,将通过银行短期存款、债券逆回 购、货币基金等流动性较好的投资品种进行流动性管理。 详见风险提示函 1、如本期产品认购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本公司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期 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期产品的份额,本公司有权宣布取消本次资金 募集。并于认购期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发布取消本次资金募集的公告。 2、本期产品存续期内,本公司视投资状况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封闭,自动进行赎 回操作,返还投资者本金及相应投资收益。 由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申报及缴纳。 本期产品认购期结束前,认购本期产品后仅可在认购交易日当日撤单,逾期不 可撤单;本期产品认购期结束后,不可撤单。本期产品认购期由产品管理人根 据销售情况确定。 (注:交易日 15:00 前提交的业务申请为当日业务申请,交 易日 15:00 后或非交易日提交的业务申请为下一交易日业务申请) 投资比例 90%-100% 0-10%

福寿年年计划书

福寿年年计划书

元元短期交费,终身受益生存金•两年存三次,就可以换回一辈子收益,终身无忧;元75元分红金•伴随终身,每年享有分红,抵御通货膨胀,规避资金贬值风险75元超高现价,周转灵活现金价值•产品现金价值高,客户可申请保单借款的额度随之提升,能有效缓解客户短期资金的需求;元,之后每年可申请保单借款的额度随之提升,可以用来应急,养老,医疗。

人性呵护,终身保障终身保障•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至八十周岁年生效对应日期间发生意外身故,本合同终止,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最高拥有合计6000000元的身故保障被保险人享受身故和意外双重保障,最高保障6000000元可以保全资产,传承财富17岁19岁21岁75岁阶段收益50元75元本计划书仅供参考,详细内容及说明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理财顾问:服务电话:本公司再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的95%68700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金6000000中等红利8529047最高身故保障若之前不领取,至岁,可领取子女教育金6467387若之前不领取,至岁,可领取养老金18226311累积生存金9697264回报率(3150000元)……………………………………………………假定测算至75岁总收益每年领取68700元,领取至终身。

75岁累积生存金9697264元伴随终生,每年享有分红。

75岁累计红利8529047元合计24226311(2850000元)8529047第三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达2868100若之前不领取,至岁时累积生息可领取9697264若之前不领取,至岁时,按中等累计生息可领取投保人性别投保年龄缴费期限保险名称年交保费基本保额国寿福寿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100000068700保险期间3年男性17岁终身。

国寿补充养老保险产品计划书

国寿补充养老保险产品计划书

国寿补充养老保险产品计划书随着人们的寿命延长和养老观念的转变,中国的养老保险市场也逐渐成熟,各个保险公司争相推出更加灵活、多样化的产品,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作为中国最具实力的保险公司之一,中国人寿在养老保险领域也拥有着强大的竞争力,其最新推出的“国寿补充养老保险产品计划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1、产品概述“国寿补充养老保险产品计划书”是一款以国寿一年期定期寿险为主体,同时兼备寿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和年金险等多种功能的产品。

该产品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灵活的缴费期限、领取年龄、领取方式及保险期间等选择,同时还可提供免费的定期健康检查和保险顾问等增值服务。

2、产品特点(1)多种保障该产品综合了寿险、健康险、意外险和年金险多种功能,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保障,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以往单一的寿险产品的需求逐渐变得多样化,因此该产品的多元化保障,在市场上拥有较大的优势。

(2)灵活可选该产品的灵活可选是其最大的特点,消费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最适合自身的缴费期限、领取年龄、领取方式和保险期间等项目,使保险产品更贴合消费者的现实需求。

(3)需要量身定制?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常常会感到无从下手,不知道哪种保险产品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因此,国寿补充养老保险产品计划书还提供了免费的保险顾问,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个人情况和需求,推荐最适合他们的保险计划,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

3、适用人群国寿补充养老保险产品计划书主要适用于30岁左右的中高收入人群,这个年龄段的人在工资和收入方面相对稳定,可以在生活上留出余地来购买保险产品,且离退休年龄尚有一段时间,购买此种产品可以为自己的晚年生活加上一份保障。

4、优势和不足该产品的灵活可选是其最大的优势,可以让消费者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障方式;此外,产品还提供了免费的保险顾问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和建议,对于购买保险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优势。

不足之处则是该产品作为一款综合保障产品,其保费相对较高,不同的选择项目也会造成保费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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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1号投资组合说明书一、投资管理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组合的投资管理人,主要负责资产配置和存款、债券等证券化金融产品管理,本公司和投资管理人共同决定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管理。

二、资产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目标本组合在力求组合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四、投资范围国寿福寿嘉年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严格执行《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43号)、《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养老保障管理组合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在下列投资范围内实行专业化管理。

1、交易品种包括回购和现券买卖;经核准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两个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或发行人在发行公告中明确了拟申请上市的债券。

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类,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性债(包括铁道债、汇金债等);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商业银行金融债、非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等;2、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3、类证券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4、保监会允许其他的投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商业票据等)。

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投资组合说明书确定。

如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出现创新性金融产品,在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本着审慎的原则相应调整本产品的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

五、投资限制养老保障管理财产以投资组合为单位按照资产净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投资债券、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70%;投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等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30%;2、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100%;3、单个投资组合投资单只证券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30%;4、单个投资组合投资单只债券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总量的20%;5、单个投资组合投资单一偿债主体发行的类证券化金融产品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组合资产净值5%,超过投资比例的,须征得本公司同意;6、因组合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约定的规定,投资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7、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类资产。

六、投资策略本组合的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大类资产配置和品种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本组合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组合在各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及调整原则。

2、债券投资策略本组合所指债券包括国债、可转换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组合以绝对收益为目标,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组合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具体策略有:(1)利率预期策略:本组合将首先根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利率趋势变化;其次,在判断利率变动趋势时,我们将重点考虑货币供给的预期效应、通货膨胀与费雪效应以及资金流量变化等,全面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债券市场政策趋势、物价水平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

(2)估值策略:对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进行预测,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根据收益率、流动性、风险匹配原则以及债券的估值原则构建投资组合,合理选择不同市场中有投资价值的券种,并根据投资环境的变化相机调整。

(3)久期管理:本组合努力把握久期与债券价格波动之间的量化关系,根据未来利率变化预期,以久期和收益率变化评估为核心,通过久期管理,合理配置投资品种。

在预期利率下降时适度增长久期,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适度缩短久期。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组合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3、信托产品投资策略信托产品方面通过与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信托产品发行主体积极合作,经过严格的内部信用分析和评估,在政策约束的范围之内,选择期限适中、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项目,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进行适度配置,获得较高收益。

4、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策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价值突出体现在其投资的长期性、收益的稳定性,该属性与养老金的资产性质和投资理念相当契合。

中国人寿集团旗下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保险业内第一批参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受托人,已有多年运营经验,并储备了一批优质的项目资源。

目前,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规模、数量均在业内名列前茅,而且收益率在业内也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本组合将充分依托中国人寿集团的内部资源,通过对利率、信用、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判断,积极寻找优质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项目进行中长期配置,获取稳健收益。

5、银行存款投资策略本组合的银行存款投资将根据公司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货币市场资金流动状况等的判断,与符合公司信用评级要求的商业银行合作,选择适宜的期限和收益水平进行配置,获得稳定收益。

6、其他品种投资策略本组合还可以投资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品种,将在对风险收益综合比较分析下,本着降低本组合净值波动,获取长期稳健回报的原则,择优配置。

七、风险收益特征本组合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高于货币市场组合,低于中长期债券组合、混合组合、股票组合。

八、风险识别本产品各投资组合将面临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的各类投资风险,因此本产品各投资组合的单位资产净值也将会随着市场变化而呈现上升或下降的波动。

本公司与投资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管理和运用养老保障组合财产,但不保证养老保障组合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养老保障组合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选择本产品的投资人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1、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养老保障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价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养老保障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由于投资品种变现能力不足而导致的资产损失或支付困难的风险。

4、信用风险:由于证券交易商等交易对手不履行约定而对养老保障财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5、其他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养老保障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九、风险控制1、风险控制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有独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对投资风险进行监控,杜绝任何重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防火墙原则公司的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2、风险监控体系借助科学高效的信息系统,从九个方面打造严密的风险监控体系:(1)授权的监控根据公司投资额度授权管理办法,对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的投资额度指标进行监控。

(2)投资经理下单的价格监控监控投资经理下单的买入价是否高于当时市场价格的4%,卖出价是否低于当时市场价格的4%。

(3)交易审核的监控通过每天查看恒生交易系统,对交易审核的操作风险进行控制,记录和评价指令审核人员审核交易指令的准确性。

(4)异常交易价格监控通过每天监控恒生交易系统,对证券买卖价格进行监控,发现和控制存在的异常买卖行为。

(5)异常交易行为监控通过每天监控恒生交易系统,监控交易行为的异常情况,包括交叉交易、收盘成交量异常和成交量异常。

(6)合规性指标监控通过查看恒生交易系统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每天监控根据设置的政策性风险控制指标,针对每一个指标,将在系统可实现的范围内设定预警值或禁止值。

(7)流动性风险指标监控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每天监控公司权益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指标,指标监控主要内容是关注预警值或禁止值的突破情况。

(8)市场风险指标监控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每天监控市场风险指标,针对每一个指标,将在系统可实现的范围内设定预警值或禁止值,以确保资金安全。

指标监控的主要内容是关注预警值或禁止值的突破情况。

(9)其他风险事件的监控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的其他风险事件。

十、投资决策1、决策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产品合同及本产品投资组合说明书的约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微观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

2、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组合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组合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投资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2)相关研究部门或岗位对宏观经济主要是利率走势等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3)投资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门提出的报告,并依据组合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4)交易部门依据投资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5)监察稽核部门负责监控组合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组合合同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风险管理部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对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险监控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组合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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